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父母的随笔:一壶老酒,本文共12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并有积极分享。

篇1:关于父母的随笔:一壶老酒
有一个普遍的误区:父母无所不能,且会永远陪在我们身边。
前天课堂上,老师让大家把父母年龄+15岁,问问自己后有能力为父母做些什么?心算还不错的我几乎颤抖着列出歪歪斜斜的算式,我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我父母也会老,几乎就在一瞬间,抓不回的时光它没有慢些走!
记忆中爸爸是那么伟岸:小学最害怕的老师他讲两句就不用挨骂了,雨下的再大有爸爸的伞,不想走路就放赖撒娇爸爸背着,生病了爸爸第一个带去医院,被欺负了还有爸爸......他那么高大,那么无所不能!
记忆中妈妈是那么美丽:放学后见到爸爸第一句话一定是:“爸,我妈呢?”妈妈没有很会做饭却是我吃过最香的;妈妈没有很会安慰人却能化解开导我每件烦心事;直到现在还觉得妈妈是会魔法的,再糟糕的事情在她那里都会变成好事,再难相处的人也能成为朋友。没错,宇宙超级无敌可爱美丽贤惠集智慧与美貌与一身的神奇女子!从小到大妈妈没有叮嘱过一句好好学习,没有唠叨过一句怎样打点自己生活,没有干涉一次跟何人做朋友,她说自己养的狗自己知道(好家伙,把我当狗来比),知道闺女脾气不好,so~ 听到耳朵长茧的话是:多想想别人感受,一定要对长辈好,尤其是以后的公婆......(此处单句循环N+1次)
上周日母亲节朋友圈都在发这首歌,根本不敢细听,我泪点这么低,我妈妈这么好,我脾气这么坏平时没少惹她生气,不是不懂心疼父母,被偏爱的大多都有肆无恐,和多数人一样,我也错误地以为爸妈永远都不会老去,直到把他们年纪都+15岁......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为什么一定要失去后痛彻心扉才醒悟?前人血淋淋地教训已经告诉我们:珍!惜!当!下!父!母!也!会!老!去!
篇2:一壶老酒歌曲歌词
《一壶老酒》创作者简介
陆树铭,中国影视男演员。1956年8月15日出生于山东青岛,祖籍山东烟台。10岁前在青岛成长,后随其父支援西北建设,定居陕西省渭南市、西安市,现居北京和青岛。
1980年考入陕西省话剧团,开始接触文艺。1992年在电视剧《三国演义》中扮演关羽走红。1994年央视春兰杯春节晚会颁奖演出。出演电视剧《孙武》中的伍子胥。在电视剧《汉武大帝》中扮演李广。《阻击罪恶》中首次在电视剧中饰演反派角色安柯;9月25参与电视剧《忠义千秋》拍摄;2月17日演出小品《东游记》。出演电视剧《香山奇缘》中的妙庄王。
5月陆树铭担任CCTV《星光大道》评委,3月担任武财神关公的形象代言人。
篇3:喝一壶老酒歌曲歌词
喝一壶老酒歌曲歌词
一壶老酒-陆树铭
喝一壶老酒 让我回回头
回头啊望见 妈妈的.泪在流
每一次我离家走
妈妈送儿出家门口
每一回我离家走
一步三回头
喝一壶老酒 醉上我心头
浓郁的香味儿 再也喝不够
每一次你千叮咛
妈妈你拉着儿的手
每一回你万嘱咐
儿在心中留
喝上这壶老酒啊 让我回回头
回头啊望见 妈妈你还招手
一年年都这样过
一道道皱纹爬上你的头
一辈辈就这样走
春夏冬和秋
喝上这壶老酒啊 让我回回头
回头啊望见 妈妈你还没走
一年年都这样过
一道道皱纹爬上你的头
一辈辈就这样走
春夏冬和秋
喝上这壶老酒啊 我壮志未酬
喝上这壶老酒忠孝两难求
喝上这壶老酒那是妈妈你酿的酒
千折百回不回首啊
我大步的往前走啊
篇4:一壶老酒的哲理美文
一壶老酒的哲理美文
一杯清茶,芳香淡爽,余味不尽;
一壶老酒,浓郁香醇,久久回味。
我也有喝茶的习惯,清淡的入口,不曾停留,多半不知道品茶的意义,所以,只能算是喝水,与渴了喝一杯水无何两样,偏偏我又是个不怎么喝水的人。对于茶,我只知道有的味淡些,有的浓些,有的色重,有的色浅,仅此而已,甚至说不清红茶、绿茶的好处,至于茶道茶艺,更是无从谈起,不敢弄斧,说了只会让人见笑。
男人有欲,吃喝嫖赌,我是样样不精通的`,说自己是一个清心寡欲的人,有些言重。
这次出差,同去的还有几个单位的朋友,彼此熟知,却是从没有在一起坐过,机会难得,酒桌上,觥筹交错,酒自然是主角,没有一个是喝水的。我的一个朋友,文质彬彬,大家都以为他不合群,他起初有些矜持,不敢造次,但男人豪饮不是错,在大家一致的劝导下,三杯两杯便忘了自己到底有多少量,话也多了,更多了男人的豪气,仿佛一下子就有了男人的底气。底气大了,说话的嗓门就放开了,也主动的端起酒杯,敬起酒来。酒喝的差不多了,主办单位又拉着我们这一干人去飚歌,这位老弟又几乎成了麦霸,谁点的歌他都唱,起初还能分辨他唱的什么,后来,全然不在调上,大家倍感折磨。
一杯酒让一个人全部忘了自己的本性,或者说还原了原来封存在体内的放浪不羁,当第二天,在头痛中,他已经不记得昨日的放纵。可这是酒的错?酒是对身体有好处的东西,中医讲,酒少饮则达到通络活血的作用,有益于身体健康,现代人社交酒能够联络人的感情。可酒喝的过了,便是伤身,也会伤了和气,酒桌上摔盘子的事也是常有。
记得小时候,姥爷常常烫一壶老酒,等到香气弥漫了房间,姥爷就倒半杯,小口的喝,每喝一口,便发出“滋”的一声,我很是羡慕,认为这就是人生的滋味。成年以后,工作以后,成家以后,我却没有一次那样的喝过酒,工作累,家庭累,生活在快节奏里,虽然常常的喝酒,多半是应酬,朋友相聚,也是一饮而尽,显得豪爽或者说男人的底气,也常常喝的不省人事,忘了自己。只有闲下来,看着空空的酒杯,幻想着那壶飘香的老酒,品一下人生的苦辣酸甜。唉,老酒的人生。
篇5:心情随笔:一壶老酒,仅慰风尘
心情随笔:一壶老酒,仅慰风尘
浏览器反反复复开关好几次也没有恢复正常,在一片空白一片文字的网页上我失去了寻找的兴趣,脑子里却忽然想起了一句话:山中何事,松花酿酒、春水煮茶。所以又耐着性子在网站上接着搜索,才发现它是出自于元代的一个人,而不是我一直以为的当代的一位作家。那么美的句子想必作者必定是有才华的人,却在几百年的历史中被隐没,没有多少人记得他,记得他曾苦吟低唱的年华。
我曾很多次的想过梦想这两个字,为什么很多人把它重重拿起却又若无其事的轻轻放下,或许是岁月难捱或许是时光匆匆,总之年少时的梦想在长大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们终究变成了自己眼里的其他人,曾经幻想仗剑天涯的、曾经幻想富甲一方的、曾经幻想声名显赫的、都不离其中。如果把一生看做一个故事的话,有多少人为自己写下荒诞誓言后潦草离场?故事本身不悲不喜,时间不语,我们亦不再作答,就这样摇摇晃晃的一生,你真的想要吗?前几天看《悟空传》,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这个天地我来过,我奋战过,我深爱过,我不在乎结局。老套的心灵鸡汤里教我们面对困难别放弃,生命只有一次,应该大胆追求。而我想首先我们不需要去对世界做什么,想想自己就好,什么是对自己好的,什么是对自己不好的,天冷时戴上围巾,天热时喝一碗酸梅汤,心头的雨,眼底的霜,都是自己的,没有人会不厌其烦的听你的唠叨,听你对过去日子的忏悔和对未来日子的渴望。
听我说,你只是你,如果成功就是成功的你,如果失败就是失败的你,但无论如何那些都只是修饰,过的好不好才是对你最重要的,竹杖青马的放荡也好,舞榭歌台的奢靡也罢,想走什么路就走好了,随波逐流只会让我们更早后悔,更早流泪。
闷热的八月,门外的树上偶尔会有一阵蝉鸣,无聊的假期生活让我厌烦,有时候就在想如果是一片流浪的白云该多好,自由自在。可惜我不是,我没有办法去抛开那些追求自由的人口中所说的琐事,虽然我也曾向往过那座很远很远的山,那片很蓝很蓝的海,那个很美很美的人。其实十八岁后我就很少和朋友接触,当然很好的几个人除外,我不再觉得有很多朋友是一件好事,我开始变得自私,开始学会处处奉承,处处为自己着想,我变得封闭起来,我也问过我自己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想了好久我才发现我只是长大了,不会为了一朵花而流泪,学会戴上假面冲人呲牙咧嘴。两人一马、浪迹天涯的'梦终于做完了,一睁眼却发现处处是江湖。放荡不羁的心开始试着安静,不甘平凡的斗志变得越来越弱,开始习惯一个人走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个人跨年,一个人做饭,生活开始变得一成不变,只是偶尔在走过四下无人的街时还会想起一个陌生的人,远隔万里的她,一定很好吧。
听熟悉的歌,自己忽然怔住,有种想流泪的感觉,当然不只是因为唱的有多好,歌词写的有多好而是想起了自己的故事,我想你也应该有着自己深爱的歌,有着深埋心底的故事,也会在某个时候忽然流泪吧。我们都曾想象着更好的结果,当然我们都失望了,时间不停的流失就像在触碰僧人指尖转动的经纶一样,不急不缓却扎的浑身疼。
我们在这个世界摸爬滚打,一年又一年,我们在慢慢变老,变成一个个风尘中摇摆的人,不苟言笑、稳如泰山。如果有机会相遇人海,陌生的朋友,一壶老酒,能饮一杯无?不为风花雪月,仅慰风尘!
篇6:年是一壶醇香的老酒美文
年是一壶醇香的老酒美文
年的脚步一近,各种各样的乡愁,挡也挡不住的,像潮水一般地涌了过来。翻滚着,跳跃着,歌唱着,一股脑地,向着那个叫做故乡的地方,奔流而去。
这时,不管你离开家乡多久,不管你的家乡地处何方,所有的思念,所有的期盼,都会因为年的到来,用一根看不见摸不着的亲情丝线,将你和故乡,和亲人,和孩子,紧密地捆绑在一起,相依相偎,不离不弃。
可能,在平常的节假日里,你可以用工作太忙为借口懒于回家;父母亲的生日,你也许刚好手头有事脱不开身,没能第一时间陪伴在亲人的身边。但过年回家,你却不能寻找任何理由和借口,那是天经地义的一件大事。新年,原本就是用来团聚的,欢庆的,亲热的,诉说衷肠的。少了任何一个人,都不成,都有遗憾,年也感觉不再像年。
不管你刚刚过去的这一年过得如何,它都已经从指尖滑过,不复存在。新的一年已经悄无声息地降临在你的面前,它就像父亲额头上皱纹,密密麻麻地布满在那又黑又瘦的脸颊上。
新的一年,父亲的'背更驼了,身材更消瘦了。原本风风火火的身影,现在拖沓的,像一只疲惫不堪的老牛,喘着粗气。仅仅一年的光景没见,父亲就像苍老了十岁,说话也变得不再利索了。看到你踏进家门的那一刻,父亲像招待贵宾一样,露出谦卑而拘谨的笑。
父亲曾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每到过年时,我们都会围绕在父亲的身旁,等着他发给我们五毛一块数额不等的压岁钱。那时的父亲,高大,健壮,说一不二。年在父亲爽朗的笑声中,过得幸福而又满足。但如今,年照旧热闹,父亲,却不再年轻。
年来了,它像母亲满头的银发,一根一根将我们从遥远的地方牵引而来。为了即将到来的年,母亲从腊月开始,手下的活计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她每天忙着扫舍,忙着洗衣,忙着为即将归来的儿女,布置着一个个整洁温馨的小窝。母亲每天都会掰着手指算日子,看着日历一天天变薄,母亲的笑容也会一天天增加。
儿时的年,母亲总能变着花样给我们做好吃的。炸麻花,蒸豆包,腌腊肉。那些东西,只有经过母亲的烹调,才会变得诱人和百吃不厌。不过,对于这些好吃的东西,母亲总是舍不得吃上一口,她都将它们,一点不剩地,全部留给我们解馋。那时少不更事的我们,哪里知道母亲的心思呢。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大,我们早已不再热心于母亲做得年饭,我们甚至装着财大气粗的样子,要求母亲和我们一起,去饭店里吃一顿年夜饭。这时的母亲,总是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依旧将自己淹没在厨房中,做着那些我们自小就熟悉的年的味道。这时,我们忽然才明白,母亲的爱,全部珍藏在那一声长、一声短的拉风箱的声音中。
年来了,它也像一杯斟满乡愁的烈酒,想让你在它的怀抱里一醉方休。过年时的村庄,灯火通明,每一家都在贴对联,每一家都在挂着大红灯笼。不远处,时不时地传来鞭炮的炸响和孩子们欢闹的笑声。
饮一杯这装满乡愁的烈焰酒吧,它一定会让你忘记所有的伤,所有的痛,以及所有的不快。然而,踏上回家的路,以过年为借口,满足一次相聚的幸福。父母不会要求你衣锦还乡,只愿能平平安安;儿女也不再留恋外面的精彩,回家享受父母呵护下的温暖,在父母的羽翼下小小的撒个娇,犯个懒。
在家的幸福是久违了的幸福,是长夜漫漫独在异乡时最思念的幸福,是摄入骨髓终身不能舍弃的幸福。父母在哪里,家就在哪里,幸福就在哪里。
回家吧,回家吧,带着乡愁带着关爱。每年过年,我们都别忘了,那条通往家乡的小路!
篇7:火炉上一壶老酒在等你散文
火炉上一壶老酒在等你散文
有人说深秋是感恩的时节,初次听没有反应过来。后来才明白是说秋天的树叶,叶子掉在树根下,是给树取暖。很巧,今儿就行走在充满感恩的路上。
这条路上人很少,也许是离小城太远,从主干道斜岔口这么一分,就有了这条道。村级公路不宽,干净,听说近些年有人专门在打扫。路在两山之间的小沟里延伸,遇到山梁路也就弯来弯去爬上去。
站山顶向山另一边望去,半坡上就有人家了。远远山洼里一层青色的雾,农家房子隐在树林间。山梁上全是杂树林,杂树叶子不一致,颜色黄、麻、青色间杂期间。当然也有红色,现在人到秋季就嚷看红叶啊!
有人说每座城市都有雨天,我想说每座山都有红叶。只是没有宣传图上的叶子那么红罢了,更没有那么大的感染力。这儿叶子红的很平常,只是在红。不能算低调吧,因为拥有美颜功能的手机也拍不出不扎眼的红来,就算我在太阳下顺光逆光找了好多角度也不行,算了,让别家的红叶红去吧。但掉下的叶子都一样落在树根,一点也不差。
橡籽粒落了一地,没有人来捡,可惜了,不然市场上会多几碗橡籽凉粉。
农家种庄稼的山坡地很陡,一层一层往上数,像媳妇烙好的饼子垒在盘子里的样子。还有些萝卜菜没拔回家,精精神神在地里接受我的眼光。几捆稻草绑在麻柳树上,也像是帮树捂脚。有些稻草可能是没绑好,让风吹散,乱飘到萝卜菜上。我想萝卜当然不反对了,离冬天这么近,谁会拒绝温暖呢。
农家居住的还是有点分散,虽然公路都在山墙边儿过,运输啥子方便,但是一家离一家还是有点远。端碗饭摆个龙门阵(闲聊)还是不方便的。不像我老家,住的密实,一家挨一家。当然为房檐滴水的事儿少不了一年吵几次,可是逢哪家有大大小小事了,叫一嗓子,七七八八不愉快的事儿都忘了,都来帮忙。吃个饭豆像赶场,很带劲。这儿居住的好散,你说过个什么大凡小事,光从别处借个桌椅板凳,锅锅碗碗,多费事。事儿办结束了,还要还回去呢。一来二去一天的事儿,四五天才算完。还把人帮忙人累的帽盖儿(辩子)不沾背。不知道他们就这么过了多少年,也不思量搬个家。
山沟变平坦了,就有更多的人家了,两排房子中间夹个公路,可以当个街道用。现在乡间的静和以前不同,少了看门狗。以前人到家附近,这些该死的狂叫不停,吓的人不敢乱动,只等主家出来才敢到屋里坐。近些年来,很少听见有狗叫,行走在人家门前,没有以前的担心,很放松。
家家户户门前堆几堆没有收拾的黄豆,连叶带杆堆着,也许顾不得晾晒。今天天气就好哇,太阳虽然不大,可是冬天你还想要个什么样的太阳呢?太阳都晒了三个季节了,总要给人家休息机会不是。都不管了,要么又赶场去了吧,也许是接远方务工的人了。
到这个季节北方有的地方冻的很,就没法干活了。尤其是建筑上干支木的活儿,说是上面有规定,零下多少度水泥凝结不好,就不能再干了,要等到开春再开工。想想,春天就出门,冬天才回来,好长的日子。接到信儿,还不高兴的打扮一下,去城里接那个人才怪。黄豆嘛,回来再说了。
河边地里柿子树,伸出几个光秃秃树枝。现在年轻人不爱吃个了,人家全年在外边大城市过,啥水果没吃过呀,柿子树自然也没人稀奇了。树也会生气吧,今年树上一个柿子也没有结,树也没点生机。不多的几片叶子早丢到地里,在风里一翻一翻地自娱自乐。传统的醪糟柿饼话冬天,成了历史,可惜了这些待人的好东西。我现在豆想喝一碗,甜中有酒,一碗下肚子,浑身一热,豪情蜜语脱口而出,人人爱听。望望可怜的柿子树,涌上心头想法没了,添个嘴巴了事。
有田了,就到平坝处了,人家也渐渐多起来。河中水也大了些,秋水无尘在这儿才是真的,一眼能看到底,一条小鱼也不见。也许鱼儿也在休周末,团聚在一起干点有趣的事儿。
路上过了几个小学生,手上真还拿了书,身上还穿着校服。哪像当年的我,一到周末整天不着家。放牛还要在石头上生一堆火,乱拔些黄豆来烧起吃,起名儿叫蹦黄豆花儿。那时哪里还记得书?当然也没有校服。
呆坐一会儿,抽支烟,继续走呀。学习不好悔意常常上心头,自责也晚了。
刚才问过那个在地里收荞子的妇女,她说还要走一小时的路,就到通班车的大公路上了。妇女着一身格子短衣服,干净利落。带个手套,她身后小堆儿荞子一溜儿排了三路,前头没有收割的荞子乱哄哄地等她收拢。
她裤子上粘了很多小然子(一种植物,易粘衣服),我本来想告诉她的,后来想想还是没有告诉她,万一她不好意,不就破坏人家的好心情了。
隔河对岸一家有六间土墙的.房子,门前很干净,院坝没有打地面,一切还是早年看惯了的样子。房后山上黄黄的叶子,房侧一大片竹林,依旧是青青的颜色。有竹林的人家,家中就会编织竹器的巧篱匠,那是手艺人呀,在农家是让人敬重的,心灵才能手巧了。不仅让自家拥有各种盛装东西的器具,也能卖钱。多少年来农家就有这种手艺人代代相传,家庭收入不会太底层。
门前有河,房后有竹,像隐世者居住的地方,看看豆有灵气儿。
有些累了,时间已过了五个小时,脚也因没有带吃的有些疲软,应该行走了20多公里了吧。肚子也有点饿了,没计划好里程和时间,说走就走了,老了也没点灵性。没事儿,我晓得家中媳妇已经在蒸我爱的吃豆腐包子了,想想好像也不是太累。虽然我一直这么平庸着,但家一直温暖相随,所以我才会这么没灵性,我想我还会一直平庸下去。
一个人走在这路上,眼里心中感觉都好。有时想想眼下,有时想想以前,平常不得不在喧嚣天地里做事,在属于自己的时候,就寻找这种独自一人拥有的世界,感觉最舒服,虽然有点孤独。
安放好自己,不难为自己,不为往事后悔,不为将来担忧,就这么平庸地过着。
等到大雪飘洒时,火炉旁,把那些旧事当成下酒菜,为往事干杯。
当然,我还是要等你来,一生遇见适合的朋友不易。你恰好让我遇见,很幸运,这一路感恩有你陪我。
这壶酒,有你才有故事。
篇8:老酒街随笔散文
老酒街随笔散文
亲爱的老酒街,别来无恙。——题记
也许是科技越来越发达,哪怕连那几条小街老巷都蒙上了城市的灰,也许是我随着时间跑得太快,如同放电影般的就走过了那些稚嫩的岁月,不然,为何总在梦里踏上那条老酒街呢?
尽管那日天空中飘着细雨,依旧随着妈妈去了那记忆中的地方,记忆中的那条老酒街,那一间间古朴的屋子,那个江南小镇。无论去了多少次,还是会被那风景迷住,走在被风雨打磨地光滑锃亮的石板街,不知不觉,已独自一人穿过了一条条很窄的小巷,伸手就能触到旁边古屋墙上的砖块。或许真的是潜意识在牵引着我,即使再喜欢那古色古香的景色,脚步却毫不停留地拐过一个个转角,走过木桥,走往深处,看似毫无目的,但我知道我在寻找,寻找那条酒街以及那个儿时的酒坊。
寻寻觅觅中,眼前慢慢地浮现出了那时的画面。一个小巷口的转角,贼头贼脑地探出一个脑袋,接着从里面走出一个女孩,扎着的两只麻花辫随着她的脚步也欢快的摇摇晃晃,那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女孩,只是那小心翼翼挪动着的步伐,无不显示着她是从家中溜出来的,她在走过那个巷口后,眨眼间便恢复了女孩的活泼。她穿梭在晒着五颜六色的布的染坊,跑过那咯吱咯吱会响的小木桥,还不忘探下身去逗逗水中的小鱼,最后窜进了一个小屋子,不进到那屋子便能知道那是哪,门外挂着三角红布上写着大大的酒字,空中满是家酿米酒的香醇气味,门外的空地上更是摆放着一个个酒坛,哦,原来那是一条酒街啊!
即使是酒精含量低的米酒也不是一个小女孩可以品尝的,可是啊,那满空气的.醇香引来了小馋猫,也引来了贪吃的小女孩,仿佛都能看到那小女孩在悄悄地咽着口水,迫不及待地从无人的柜子中搬出一小瓶桂花酒,晶莹剔透的米粒在酒中沉浮,上面还漂着几篇桂花,仿佛想到了桂花糕的美味,小女孩再也忍不住了,伸出手指沾了一下放进嘴里吮了一下,下一秒便受不住那香甜的诱惑,捧起小瓶子就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或许心中还在想着:“哼,原来妈妈就是不让我尝这么好喝的东西,这下,可被我找到了······”不知不觉中,瓶见了底,一只馋嘴的小花猫在外边抱着酒壶就睡着了,小女孩呢,她连走起路都是摇摇晃晃的了,还喃喃自语:“小花猫,怎么有好几个你呀?”谁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只是小女孩是在家中的床上醒来的,原来,找不到女孩的妈妈和外婆最后在酒坊里找到了已醉的呼呼大睡的女孩。
想到这,我禁不住笑了,那个又贪吃又调皮的女孩便是我,可能吃多了长得白白胖胖的又嘴甜,所以很是讨人喜欢,因此啊,酒坊的阿姨总会趁妈妈不注意给我尝一小杯的米酒,邻家的小姐姐也总会塞给我几颗花生糖,就连卖糖葫芦的阿姨也总会把最大的那串送给我。
思绪沉浮之中,我终于到了那条酒街,找寻到了那家酒坊,那些童年的趣事大概已是10多年前的事了,那是住满人的小镇已经基本空了,那条一直是我最喜欢去的酒街也变得空荡荡了,酒坊门口空地上也只剩下横躺着几只空酒坛,酒坊里甚至都结了厚厚的灰。
好似一切都历历在目,好似一切都是昨天所发生的事,一眨眼间,却觉得一切都灰飞烟散了。
时间就像你满手掌的沙,一点点从你五指缝中漏出直到有一天你低头一瞧手掌才猛然惊觉,呀,怎么时间没了那么多啊!
时间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他会在你偶尔的发呆中快速溜走,然后你会去追赶他,你越是要追上他的步伐,他越是跑的快,于是在这种你追我赶之中,“滴答滴答”时针分针秒针都在不停地顺时针转。
时间又是一个小偷,他偷走了你的青春,你的年华,他还盗走了你那些视为珍宝的回忆。
亲爱的老酒街,你给了我最美的童年,而如今你我都随着时间变了样,于是只有在梦中,我才能再次碰见你,只有在梦中,我才能亲昵地喊你一声“亲爱的老酒街,别来无恙”。
只是,在这个忙忙碌碌,车水马龙早已替代了小桥流水人家的城市里,在我正值青春,应该拼搏的岁月里,我难道就除了在惆怅之际怀念一下儿时的老酒街,想起家酿米酒的香醇咂咂嘴,然后笑弯了眼,再然后呢?难道就没有然后了吗?!不!我会去珍惜,珍惜每一段时光,走好每一步路,珍惜每一个身边的人,在空余的时间里多陪陪亲人,然后,我就该为我的梦想拼搏了,为了梦想为了无悔我会勇敢的踏出每一步。
因为……
我知道亲爱的老酒街,亲爱的古镇会默默的祝福着那一个在那长大的女孩,于是,女孩坚定地迈开步伐,走上那条叫做“青春”的不归路。
耳边响起了那首歌《老酒街》:“记忆中的儿时,听着川剧吃块米花糖,跟着夕阳漫不经心走下酒坊,晚风路过陶坛吹散了酒香,偷倒空的酒壶还挂在墙上,偷吃酒的猫咪抱着尾巴睡的好安详……”——尾记
篇9:岁月,是父亲温热的一壶老酒散文
岁月,是父亲温热的一壶老酒散文
多少回,记忆的时光一直流淌在温润的岁月里,那不曾淡去的记忆,却始终婉约在斑驳的流年里,那一阵阵随风飘来的酒香,却无法抵制我的嗅觉,就像蜜蜂嗅到了花蕊,贪婪着花的蜜饯,那一种古老的散酒,虽说低劣,却也有着一股劣酒的清香,那酒香飘满了房间,溢出了窗外,流出了门坎,酒香顺着岁月的长河,浸染在岁月里的每一个角落,酒香浸醉了家乡的小河,山野飘然着酒香的浓烈,那一树树的花开也沾满了酒的芳香,侵染着山野,似一股潜流的清泉,流进我心灵的光阴,在心底弥漫,舒展,生香,直到心灵光阴的尽头。
时光就是这样急驰匆匆,掠过山涧,跃过小溪,拂过一树树的春暖花开,溶了冰雪,醒了春色,艳了山花,落了秋枫,一季季的时光轮回在岁月的长河,一树树的花开枯萎在光阴的深渊,唯有那一丝丝的酒香,飘然在我的心扉,驻足在我那永久的心田。
尽管事过境迁,岁月匆匆,但,父亲的那一壶老酒始终温热着岁月,浸染着流年,斑驳着我那童年的光阴,似母亲熬制的甜粥,滋滋在我的心田,那一种清香一直潜伏在我的心底,飘然于岁月,淡然于时光里的那一抹韶华。
岁月不知流转了多少个春秋,父亲那一壶老酒始终温暖于岁月,无论春夏秋冬,任时光飞逝,那淡淡的酒香一直黯然于斑斑驳驳的光阴里,每当微风徐徐,那一壶老酒的清香,便会随着微风轻轻划过光阴,飘向岁月的深处,醉了门前缓缓流淌的小河。
记得每一次周未吃饭,父亲总给我一个瓶子,让我到离家不远的小商店打五毛钱一提的散酒,一提约五百克,又给你爸打酒,商店的阿姨接过空瓶问道,我轻轻的.“嗯”了一声,拿着酒瓶一溜烟似的回到了家,家里那低矮的饭桌上早己摆着三四个菜了,刚刚出锅的白面馍馍,冒着热气,掺夹着一丝还未散尽的麦香,那菜香,馍香,还有酒香侵占了我的味蕾,酒香伴着母亲的饭香,缭绕在整洁而又简陋的房间里。
岁月,不知流走了多少个时光的温婉,而那一缕缕飘然的酒香却始终弥香在房间的每一处角角落落,让我浸醉于父亲的那一壶清香的老酒旁,垂涎在母亲丰盛的饭桌旁。
记得父亲要调到城里工作的前一天,母亲破例做了六个菜,父亲又给我空酒瓶,而且多给了我一毛钱,让我买块巧克力吃,我兴奋不已,阿姨打酒,再买块巧克力,阿姨摸着我的头,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挂历,今天还不到周未啊,我爸爸调城里工作了,我们明天全家要到城里,阿姨拿着提子,似乎是自言自语,哦,哦,我拿着酒瓶头也没回的,阿姨,再见,那一晚我们全家都很开心,高兴,父亲微红着脸,酒香从嘴里溢出,仿若晕染了我整个童年最为美好的时光。
那一晚,酒香特别的浓郁,也特别的清香,宛若一帘桃花的幽香,幽远而沁苑,那一晚父亲似醉非醉,一壶酒香爬满了父亲沧桑的年轮,那年轮黯然着微红,仿若一抹夕阳染红了霞的绚丽,父亲让我不停的倒着酒,那酒香溢出酒杯,流进岁月的长河,晕染在我的指尖,从指缝里流出,潋滟着一轮岁月的繁华似锦。
酒过三巡,父亲的话也开始多了起来,但,话题总是让我好好学习,将来有个好工作,父亲说什么,我都应着,晚饭我们吃得很晚才结束,夜晚的小镇很静,远处时不时的传来几声鸟呜,故乡的一轮明月,柔柔的挂在碧空如洗的蓝天,小河绕过宁静的村庄,带着父亲温热的一壶老酒,弥漫在岁月如织的光阴里,酒香缭绕,微风徐徐,那一晚我睡的很香,在梦里,又闻到了父亲在岁月里温热的那一壶老酒。
篇10:经典随笔温一壶春色念爱情
经典随笔温一壶春色念爱情
是因为春天来了吗?心里有一种热烈的放纵,在还有一些凉意的早春里,慢慢的苏醒。这早春让人有一种放肆的欢喜,像短暂的爱情,如烟花一般荡漾开来。记起那年月你说过的话和你的神情,无意中埋在心里的种子,如今却在第一场春雨的温润里绽放成花。
春雨随风而来,拍在玻璃上缓缓滑落,你说:你来了,花就开了,春天也来了!而我害怕被束缚和占有,怕春天终会过去,爱情也会渐渐远去,承诺那么重我只愿活在自己的安全感里。可我喜欢你身上的气味,有一种让我放松和沉迷的味道,那一刻很想索取和燃尽彼此。
有一段时间,你坐在我的对面,可以很久不说一句话,只是一直凝视着对方的眼睛,那种交汇已从灵魂里渗入到生命,即使没有肉体的碰触,一样惊心动魄的令人战栗和回味。还记得第一次的相见,眼神里散发的光芒和欣喜,似前世丢失的心爱之物终于在此刻遇见!
因为一个人,爱上了青石路的古巷;因为一个人,爱上了细雨迷离的黄昏。我们始终在寻找一种情感,一种感觉;那个叫爱情的东西,像一个人对于奢侈品的追求,能满足最完美的.想象。爱上一个人,就渴望如两颗缠绕在一起的藤蔓,永不分离,沉溺一生一世。而“我爱你”这三个字,在浓情蜜意的爱中说出来,即使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也不嫌烦腻,就是为对方死也心甘情愿。
春节期间朋友的“正宣楼”群里在激烈的辩论着爱情、性和责任的话题,虽然大家观点不同,谁也没能说服谁,但可见爱情是人类永远不能脱离的主题,因为她的唯美和不确定性,也因为她的神秘和仪式感。
所谓爱情,首先是有了爱的欲望,然后才有情愫一次次的泛滥,我们回味着那种爱情的感觉,更像是弥补自己缺失很久的生命的一部分,那种给予和怜惜是一种不灭的光华,不断完善另一个自己的灵魂,因为在爱情里的人都是渐趋完美的。
是谁说过,心动的次数太多,幸福感就降低了。因此,人生需要永远保持一份洁净的愉悦感!一辈子,有一次爱到沉溺,爱到放肆已经够了!
有多少爱情来了又去,如春天,一晃即逝。从古到今,每一出关于爱情的悲喜剧,都少不了彼此放低姿态的追求和给予,真正的爱里,没有索求和贪恋。只是在我们青春年少的时候并不真正懂得爱情,那种抓在手里始终不能放下的索取,使得情感日渐枯萎。
终于在过了很久才明白,爱,没有确定的形式,更与性和风月无关。爱情的本质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只是在相同的频率交换着彼此各自生命中最美丽和隐秘的际遇,而那个他又恰好理解宽悯着你的一切;在某一个花前月下惊艳了彼此,相携一程,心中燃起的小小爱意,温暖自己,点亮对方,已是完美!
夜深了,老张问我:写什么呢?我说:怀念那些年的爱情呢!他淡淡的说:你饿吗?我给你做些吃的!我不觉笑了,爱情终究不能免俗,心心念念的情感只活在回忆里,而身边的才是真实的人生!
篇11:关于时光的随笔写作:煮一壶时光
煮一壶时光
午后,去一个绿荫浓密的老新村办事。新村建于八十年代,街道略显狭窄,但也整洁安静。倚靠在暗绿色栅栏边上的老树,年代久远,枝繁叶茂,盘根错节,是新小区里见不到的风景。十年前,我就住在这个老新村里。沿街的新村楼房顶层,逼仄狭小的空间,一住就是五六年。后来买了新建的电梯房,便离开了。
之后经历了贷款、还款、调换工作以及一系列的琐琐碎碎。十年,真是弹指一挥间。十年后的今天,在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消磨了一个下午,漫步在走过的林荫道上,望一眼曾经光顾过无数次的杂货小店,熟悉的场景里,彼时的种种回忆,不经意间如潮涌来。这感觉恰如听到一首老歌,在熟悉的旋律中,分明感觉到了那个曾经的自己。也许那时尚年幼,涉世未深,但蓬勃朝气及流金般的岁月离自己是那样的近。恍惚间,有穿越时光隧道之感,是否我会遇见另一个年轻美好的自己?
我相信,大多数人重回母校也有相类似的感觉,青春无敌的美好年代,谁会轻易忘却呢?比起回母校,重返故居心态往往更复杂一点,经历的物是人非更私人化一点。突然想起法国作家莫泊桑的名篇《项链》,丢失项链的卢瓦瑟尔夫妇,用整整十年的劳苦,为自己的虚荣和疏忽买单。太太辞退佣人干粗重油腻的活,在小店里讨价还价;丈夫则夜晚干活赚个补贴来还债。同样的十年,曾经的闺蜜在街上遇到卢瓦瑟尔太太时,都已不认得衰老的她!
回望匆匆岁月,这十年与卢瓦瑟尔太太有多少惊人的相似之处?仅仅只是,莫泊桑笔下的那股子讽刺意味,在我这里换个励志的模式而已。如果说追求理想生活多少有虚荣成分在内的话,那当下,就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现代版的卢瓦瑟尔太太?先房贷、车贷,然后省吃俭用地还债,然后年老色衰……名著中人物所影射的悲苦人生,转换一个角度便如出一辙!
学生时代,第一次读这篇小说时,常一厢情愿地幻想,富有的闺蜜最后该把真钻项链归还给卢瓦瑟尔太太,他们夫妻俩把项链变卖后,也许能有个衣食不愁的晚年。可不管怎么说,经历过最轻狂的那一季,人如何还能回到过去?回忆令人觉得荒.唐和难堪。
尘世中五味杂陈,不得以需将惋惜的况味弃之一边。此刻,就徜徉在这样的时光隧道里,凭借物件和场景,缅怀和回忆。时光虚度也罢,不曾虚度也罢,它都在那里……
作者:袁渊
公众号:洺水
篇12:一壶清酒,一世不悔杂文随笔
一壶清酒,一世不悔杂文随笔
平平淡淡,简简单单
蝗虫,密密麻麻的人嘶吼着蜂拥而来,铺天盖地,就像蝗虫,杀气腾腾,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梁锋一袭白衣,巍然而立,丝毫没有退却,反而散发着慑人的气场,让人不寒而栗,他手中的剑泛着寒光,隐隐中,透着对鲜血的渴望。
喊杀声震天,刀光剑雨,万军丛中,他如入无人之境,闪电般的速度,穿梭其间,他的剑亦如影随形,所到之处,身后留下的只有一片哀嚎。
世人都传他的剑快,却不曾想如此之快,你连剑是如何靠近都不曾看清,人已倒下,你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血从身体里汩汩而出,却真的看不清,他何时出手。
此一役,仅凭他一人之力,杀死一百零八个武林高手,引起轩然大波,一时间,坊间都是他的传说,极尽渲染,像神一样描绘他,江湖人也将他尊为武林第一,可他,却从此消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只留下这些传说。
凉亭之下,娇俏倩影,琴声环绕,沁人心脾,凉亭立于池塘之上,池塘里开满荷花,白色、粉色,偶有蜻蜓,停驻于上,一阵微风拂过,荷花微动,恰如美人轻舞。
梁锋站在不远处的走廊里,看着这一幕,往嘴里灌了一口酒,他随身都带着一个酒葫芦,没事总喜欢喝两口。
“先生,我弹得好听吗?”亭里弹琴之人似是知道他在听,一曲弹罢,突然开口。
她是萧府大小姐,萧薇,而他,则是萧府门客,堂堂一个排名第一的剑客,竟愿意屈身于这里当一个门客,怕是谁都会满是困惑,对外,他从未透露过自己的真实身份,为何要这么做,也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了。
梁锋听到她说话,慢慢走进凉亭,萧薇转过身,笑盈盈看着他,似是在等着他的夸奖。
“我只是一介武夫,负责保护小姐的安全而已,对于音律,一窍不通,实在难以评价。”梁锋并没有因为她是大小姐就满是溢美之词,反倒没给过几次笑脸,或者说,他从来都是这副冷若冰霜,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因为他从来都是独来独往,除了,保护小姐。
“真是个撬不动的榆木脑袋,夸一下你会死啊。”站在一旁的丫鬟噘着嘴,小声嘟囔。
萧薇并不恼,反倒是指着桌上一盘点心,说道:“先生,桂花糕,尝一尝。”
她知道他喜欢吃桂花糕,所以每次都会让下人准备一碟放在桌上,就是特意为他准备的。
梁锋也不客气,坐了下来,拿起桂花糕就吃,这香气,他再熟悉不过,糕点做得精致,一口一个,不一会,盘子里所有的桂花糕便被他吃光。
“多谢小姐,没什么吩咐的话,我就先走了。”梁锋吃完站了起来,准备离开。
“喏,给你,擦擦手。”萧薇递出一块手帕,白色丝绸做的,上面还绣着蔷薇,方角处还绣着一个“萧”字。
“我还是不用了,弄脏了小姐这么好的手帕。”梁锋并未领情。
“真是不识好歹,小姐对他这么好,居然还敢拒绝。”丫鬟看着他离开,愤愤不平。
“这就是他的性格,随他去吧。”萧薇笑笑,继续弹琴。
萧家,在朝堂之上位高权重,想要攀附的多如牛毛,想要铲除的也是多如牛毛,高处不胜寒,总是要小心提防。
梁锋,就是为了这样的任务而存在!
夜深,灯已熄,人也进了梦乡,房梁之上,三五人影悄然出现,定了一会,确信无人发现,准备一跃而下,执行他们的任务,刺杀萧府大小姐,萧薇。
“啧啧,没想到你们的警觉性这么差,我就在离你们这么近的地方,居然都察觉不到我的气息,就这样,还敢来行刺,真是无知者无畏啊。”梁锋从夜色中现身,看着这几个蠢货,一阵鄙视。
“竟然敢轻看我们兄弟,今天就先拿你练练手,让你知道我们的厉害。”那几人被他说气了,近身而来。
梁锋也不再和他们啰嗦,借着微弱的月光,他的剑出鞘了,来不及反应,只见寒光一闪,几人齐刷刷倒下,还刚好倒在屋脊上,没有发出太大声响,扰了别人的好梦。
“太晚了,尸体就明天再收拾吧,这帮蠢货,就是不让人清净,非得来送死,平白增加我的工作量。”梁锋打了个哈欠,轻轻一跃,回了自己屋,睡觉去了。
萧薇此刻正躺在床上熟睡,不知外面发生的这一切,她做了一个梦,梦见带着她,浪迹天涯,她的嘴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
“早啊,大小姐,昨晚睡得还好吧?”萧薇梳妆好出来的时候,梁锋已经守在门口,那些尸体一早就已经让他移走了,扔到郊外的乱葬岗,估计此刻已经成了野狗的腹中之物。
萧薇想起昨晚做的梦,脸不禁微微发烫,却仍不失优雅,笑道:“挺好的,昨天很安静,睡得也香。”
“那就好,那就好。”梁锋微微颔首,要不是我,你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睡眠,唉,做个门客也不容易,工资低,干活累,没法比啊!
吃完早饭,萧薇决定出去走走,出于安全考虑,梁锋自然是要跟着,其实他对于女孩子逛街没什么兴趣,无非是挑一些胭脂水粉还有丝绸做衣服,居然一逛能逛那么长时间,虽然他不会觉得累,但是,真的很无聊啊。
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梁锋和她们保持着两三米的距离,既能保护她们的安全,也不让自己看起来那么显眼。
梁锋看着她们进了胭脂铺,就守在门口,能看到她们的身影就好,他受不了里面那股浓烈的香味,真的是要把人呛死。
刚好,边上有卖包子的,他买了两个,边吃边等,等到他吃完包子,看向里面,没了她们的`身影,心里一紧,一个箭步冲了进去,“掌柜的,刚才挑东西的两个姑娘呢?”
“姑娘?我们这来的姑娘太多了,你问的是哪个?这我还真不知道。”
“少废话,不要给我兜圈子,小心我烧了你的店。”梁锋心急,一把扼住他的喉咙,提了起来。
“先生,你这是在干什么?”萧薇的声音从身旁传来,梁锋转头,两人好好站在那,知道错怪了店家,赶紧把他放了下来。
“我以为你们被人绑走了,一时冲动,对不起,对不起。”梁锋连连向掌柜的道歉。
“噗。”萧薇捂着嘴笑,“我们刚才去里面挑选胭脂,哪有你想的那么严重。”不过,她看到他这番着急的模样,心里暖暖的。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梁锋挠挠头,想要缓解尴尬的气氛。
“喏,这是送给你的。”萧薇摊开手,一只小小的香囊躺在她的手心,“它可以保佑你平安。”
“什么?”梁锋两眼瞪得老大,“不不不,我一个大男人,戴着个香囊,说出去还要不要面子了,更何况,我还是个习武之人。”
“小姐给你,你还不赶紧接着,居然挑三拣四一堆理由,真是不识好歹,亏了小姐那么用心挑选,喂了狗了。”一旁的丫鬟看不下去,责怪他。
“别说了,既然先生不喜欢,不送就好了。”萧薇使了个眼神,不让她说了。
“喜欢,喜欢。”梁锋不忍驳了她的面子,赶紧伸手接了过来,揣进自己怀里。
萧薇见他那急促的模样,突然发现,除了严肃之外,他也有可爱的一面。
“好啦,好啦,是我们不对,让你担心了,以后,我们一定在你的眼皮子底下晃悠,现在,我们回家吧。”
说罢,萧薇先跨出门,走在前面,梁锋见她们走了,也跟在后面,一前一后回了府。
豪门贵族之间为了维持彼此之间的关系,都会选择政治联姻,萧家想要在朝廷长久,同样不可避免要走这样的路。
萧薇坐在凉亭里,望着盛开的荷花,良久,爹爹今天和她说,已经把她许配给和府的大公子,和府同样是豪门贵族,按理说门当户对,她应该高兴才是,而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她做主,可她心里早已有了喜欢的人,这种爱而不得,才让她痛苦。
让她认命,她心有不甘,可让她反抗,她却根本没有这个能力。
“先生,带我走吧,远走高飞,浪迹天涯。”纵使难以启齿,她还是想要一试。
梁锋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听到了,可始终没有说话。
萧薇叹了口气,不再看他,起身,回房,那凉亭里的桌子上,孤零零摆着一盘桂花糕。
萧薇出嫁那天,她穿着大红色嫁衣,被丫鬟搀扶着坐进了花轿,梁锋在负责护送的队伍里,他本来就是为了保护她而存在。
行至半路,从四周涌出许多杀手,漫山遍野,看来是势在必得,也是,很多人并不想要看到两大家族联姻,这对他们来说,就是障碍。
刀光剑影,喊杀声震天,梁锋的剑早已浸满鲜血,他死死护着萧薇的花轿,可是,人真的杀不完,反倒是越来越多,这些人,真的不要命吗?或者,给出的诱惑太大,已经超出了他们命的价值吧。
梁锋浑身上下也受了不少伤,衣服上满是血渍,可他紧紧护着胸口,他从胸口把东西掏出来,一个香囊,还有一块手帕,那里,包着一块早已风干的桂花糕。
“小哥哥,小哥哥,你怎么啦?”迷迷糊糊中,梁锋听到有人叫他,他努力睁开眼,是个小女孩,长得真好看。
“小哥哥,你是饿了吧,来,这块桂花糕给你吃。”她递上一块手帕,手帕中间静静躺着一块桂花糕,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他已经三天没有东西吃了,这是多么大的诱惑,他一把抓了过来,还划伤了她的手臂。
“你这个乞丐,小姐好心给你东西吃,你居然还把她弄伤了,走,小姐,我们回家。”那小女孩被人拉着,越走越远,而他的手里,拿着一块被手帕包着的桂花糕,那手帕上还有字,那时他不知道怎么读,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一个“萧”字。
人越来越多,梁锋也杀红了眼,他带着萧薇和丫鬟不停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身后已经是悬崖,前后都是死路一条。
他后悔,后悔当初要是带她走,也许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情形,可他们之间相差太多,即使远走高飞,恐怕一生,也还是会生活在被追杀中吧。
“先生,今天,就算是我们分别的日子吧,来世,希望我们都生在普通家庭,可以好好地,好好地过普通人的日子。”萧薇一把扯下盖头,看向梁锋,随后,纵身一跃,跳下悬崖,那火红色,急坠而下。
梁锋来不及多想,紧跟着也一跃而下,只留下身后一群人,站在悬崖边,一时停了打斗,空气,突然死一般地沉寂。
后来,各方势力派了很多人去谷底搜索,一无所获,连尸体都没找到,有说已经死了,尸体喂了狼,有说他们还活着,过起了隐居生活,坊间传闻,都不可信。
“回来啦,来,赶紧吃饭。”
“哎,好。”
炊烟袅袅,有屋,有田,有佳人相伴,平淡是真,人生得以如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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