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教育的和谐性原则,本文共8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篇1:家庭教育的和谐性原则
家庭教育的和谐性原则
“和”,有相应、协调之意,“谐”,就是配合得当。“和谐”,就家庭教育而言,就是通过教育使孩子在道德品质、知识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及每一方面的各个要素的发展相互协调,影响孩子发展的各种因素之间要配合得当。
和谐性原则是指家庭教育要妥善处理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生理与心理、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以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关系,使其相互协调、配合得当,有效促进孩子各方面的潜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各方面素质得到和谐的发展。
在家庭教育实践中,要贯彻落实好这一原则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既要重视孩子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孩子品德的形成。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智育和德育犹如一辆自行车的两个车轮,缺一不可。在一定意义上说,智育抓不好,就会出次品;体育抓不好,就会出残品;美育抓不好,就会出低档品;而德育抓不好,就会出危险品!因此,我们必须摒弃“重智育,轻德育”的错误观念和做法,既要重视孩子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充分发挥德育在人的发展中的导向、动力、保证作用,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第二、既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又要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
健康是指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当前很多家长对孩子身体健康的关怀程度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既怕孩子体弱,又怕孩子生病。而很多家长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或视而不见或束手无策。随着孩子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如,有的孩子因缺乏自我控制、自我调节能力,不能正确解决心理矛盾而走向极端,甚至出走、自残、自杀。因此,我们既要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也要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导孩子正确地认识自己,悦纳自己,控制自己,完善自己。
第三、既要重视孩子的智力因素,又要重视孩子的非智力因素。
“智力水平相当的孩子,谁的非智力因素强,谁就有成才的优势”,“成才=良好的智力因素+良好的非智力因素”,“道德是智力的方向,意志是智力的后盾,非智力因素是成才的关键”。因此,我们必须摒弃只注重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和注意力等智力因素培养,忽视动机、兴趣、情感、意志、性格等非智力因素培养的错误做法。在重视智力因素培养的同时,更要重视孩子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兴趣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变“苦学”、“学苦”为“乐学”、“学乐”。
第四、既要关心孩子的物质生活,又要关心孩子的精神生活。
美国行为科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可以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五个层次。这里既有物质方面的需要,又包含了精神方面的需要。而多数家长对孩子物质需要的关注程度远远高于对孩子精神需要的关注,甚至不顾孩子的精神需要,致使家长和孩子没有共同语言,无法进行心灵上的沟通。因此,我们在关心孩子物质生活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精神生活。还孩子一些自由,满足其娱乐、交流、得到尊重等精神需要。
第五、既要关心孩子的饮食起居,又要注重孩子生活能力的`培养。
我国古代大儒孟子有段名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意思是说,要想让一个人挑起重担,必须让他的身心和意志受到磨练,让他的筋骨受些劳累,让他的肠胃受些饥饿,让他的身体空虚困乏,让他做的事不能轻易达到目的,这是为了激励他的意志,磨练他的耐性,增强他的各种能力。古人尚且如此,生活在充满竞争时代的我们,更应当注重孩子生活能力的培养,使其从小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习惯,进而不断增强对自己、对家庭、对集体、对社会的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六、既要孩子得到全面发展,又要注意因材施教。
全面发展不等于“统一规格”,也不等于“平均发展”。而是指在家庭教育中,要使孩子的道德品质、知识能力、身心健康等方面,在可能的范围内得到最大限度的、和谐的发展。当前,由于很多家长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存在比较严重的“圆梦心理”(自己年轻时的梦想,希望在孩子身上得到实现)和“攀比心理”(别人的孩子做到的,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做到),采取“拔苗助长”式的教育方式,致使孩子的学习压力和心理压力不断增强。长此下去,很可能诱发孩子厌学、抑郁、焦虑、暴躁等不健康的心理和非理性行为的产生。因此,我们既要孩子得到全面发展,又要注意因材施教。大可不必“让鱼儿学飞翔,让鸟儿学游泳”。
第七、要注意影响孩子诸因素间的相互配合、和谐统一。
孩子的成长过程,是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教育者的因素,也有受教育者的原因;既有家庭教育的因素,也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因素。家长的责任和教育能力、教育艺术就在于使这些因素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孩子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因此,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应主动了解孩子各方面的变化和心理需求,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主动接受学校教育的指导,提高教育的科学性;主动配合社会教育,提高家庭教育的实践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促进影响孩子诸因素的相互配合、和谐统一,最大限度的发挥教育的整体作用,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篇2:家庭教育的激励性原则
家庭教育的激励性原则
激励性原则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孩子的需要和愿望得到满足,以充分激发孩子在自身成长过程中的内在动力,使孩子各方面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家庭教育中,家长的各种教育理念、教育行为(外因),只有通过孩子(内因)内心体验、认可、接受,并转化为成长的动力,行为的标准,才能收到预期的教育效果,达成教育目标的实现。这既是确定这一原则理论依据,也是贯彻落实这一原则的基本指导思想。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个体成长发展的内在力量是动机。而动机是由多种不同性质的需要所组成,各种需要之间,有先后顺序与高低层次之分;每一层次的需要与满足,将决定个体人格发展的境界或程度。1970年马斯洛提出人有两大需要系统,即基本需要和心理需要,基本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即基本生物需要,如对粮食、水份、性、睡眠等的需要),安全需要(如保持生命、财产、职业、心理等安全,免于恐惧的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如与他人交往、爱别人和接受别人爱、成立家庭、归属等需要),尊重需要(如自重、被他人尊重、得到赞许等需要)。心理需要包括:认知需要(如认识、理解、说明等需要),美的欣赏需要(如对顺序、对称等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如寻求自我满足、成就、发展最优潜能的需要)。基本需要也称缺失性需要,是由低级到高级按层次排列的。马斯洛认为其中的低级需要未得到基本满足时难以产生高一级的需要。这类需要满足以后便停止需要。心理需要也称生长需要,特点是越满足,越能产生更强的需要,而且并不存在严格的高低级关系。因此,在家庭教育实践中,我们应当通过不断满足孩子不同阶段、不同情况下的不同需要,不断的激发孩子在自身成长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孩子不断的成长。这既是制定这一原则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是贯彻这一原则必须遵循的基本思想。
在家庭教育实践中,要贯彻落实好这一原则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注重激励的针对性。
即要针对孩子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征,特别是孩子的性格特征以及不同情况下的不同心理需要,采取恰当的激励方式,使其需要得到最大的满足,并产生新的、更高一级的心理需要,确定更高的奋斗目标,以产生最佳的激励效果。因为个体成长发展的内在力量是动机,而动机是由多种不同性质的需要所组成。
第二、要注重激励的多样性。
即激励的方式方法要有变化,避免孩子产生心理厌倦感。如,针对“孩子考试取得良好成绩”这件事,既可以给予物质奖励,也可以给予精神奖励;既可以直接表扬,也可以通过他人传达对孩子的肯定;既可以对孩子说出自己的感受,也可以对孩子讲老师、同伴的评价。
第三、要注意激励的适时性。
即在孩子最需要家长给予激励的时候进行激励。实践证明,只有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场合、恰当的氛围、恰当的心理状态下,给予的激励才是最有效的。否则或时过境迁或听而未闻或视而不见。
第四、要注意激励的适度性。
即对孩子的激励,特别是运用物质激励及表扬激励、惩罚激励要适度。实践证明,无限度的满足孩子的物质欲望,对孩子言过其实的表扬及过多地批评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因此,家长把握激励的“度”,是发挥“激励”的作用的重要条件。
在具体的家庭教育实践中,可以采取如下激励方法:
第一、目标激励。
即根据孩子身心发展水平,遵循由易到难逐步提高的原则,与孩子共同确定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成长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给孩子创造成功的机会。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和目标达成后的激励性评价,可以使孩子获得成功的喜悦,强化学习、生活动机,增强孩子的自信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目标过难或过易都不利于调动孩子的积极性,甚至产生厌倦或抵触情绪。
第二、行为激励。
实践证明,孩子能够心悦诚服地接受家长并自觉的践行家长的旨意,不是因为家长手中的“权力”或威严,而是因为家长的行为和人格魅力的影响。家长的“权威”只能使孩子“口服”,引起短暂的行为改变。家长良好的行为才能给孩子带来信心和力量,激励孩子,使其义无返顾地向着既定目标前进。家长的良好行为就是一种无声的`命令,能有力地激发孩子的积极性。
第三、情感激励。
家长对孩子的尊重与肯定、理解与支持、信任与宽容、关心与体贴等积极情感,有利于引发孩子“内省”与共鸣,产生亲情与友情,受到感染与激励。孩子在家长长期的情感激励下,其学习动机会更加强烈,学习态度会更加严谨,待人处事的能力会更加突出,家庭责任感会更加强烈……并将逐步学会关心,学会尊重,学会用自己正确、健康的心态去体验社会,分辨真善美、假恶丑。
第四、参与激励。
传统的家庭教育以说教式、灌输式为主,家长“苦口婆心”,孩子“我行我素”。其主要原因是忽视了孩子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多数孩子都有参与家庭、班级、学校甚至社会事务的愿望。因此,我们应采取积极鼓励、正确引导的方式,满足孩子的这一愿望,让孩子在参与中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不断地获得成功的体验,经受挫折的历练,在成功与挫折中不断完善自我。
第五、奖惩激励。
奖惩是一种强化手段,奖励是对人的行为的肯定,是正强化,可直接产生激励作用。惩罚是对人的行为的否定,是负强化,属间接激励。每个人特别是中小学生都有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奖赏的心理。因此,家长应克服奖励少惩罚多、表扬少批评多、精神奖励少物质奖励多的现象。当孩子取得成功哪怕是微小的进步时,家长都应当给予及时的、适度的表扬、奖励;孩子犯错误时,家长要恰当的给予批评、惩罚。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家长应恰当的选择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六、评价激励。
评价是教育的方法,激励是教育的目的。家庭教育实践告诉我们,赏识导致成功,抱怨导致失败。“赏识”属于肯定性的评价,“抱怨”属于否定性的评价。维护自尊和得到他人尊重是人的基本心理需要。因此,在对孩子的各种行为做出评价时,要以肯定性评价为主,以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作用;作出否定性评价时,要对事不对人,不要“翻老帐”,把孩子说得一无是处;要明确指出哪里是错的,为什么是错的,应当如何改正,不要对孩子全盘否定;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不要伤害孩子的自尊心,让孩子时时感受到父母对他的的爱,以充分发挥评价的约束、规范作用。由于当前大多数家长对孩子的要求、期望太高,孩子在家里受批评多、受表扬少,受讽刺多、受鼓励少的现象较为普遍。如,当孩子取得好成绩时:“比你考得好的人多着呢,有啥了不起”;考得不好时,轻则唉声叹气,重则高声训斥,甚至棍棒相加。如此做法,必将严重挫伤孩子的自信心、自尊心。久而久之,导致孩子产生“破罐破摔”的心理及逆反心理,家长就无法与孩子进行沟通,家庭教育就会变得苍白无力。
篇3:什么是家庭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平等性原则也叫尊重性原则,是指子女与家长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孩子的人格,以平等人格主体的身份实施教育和影响。
在家庭教育实践中,要贯彻落实好这一原则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教育观。
孩子是有思想、有感情、有尊严、有主观能动作用、有发展潜力的行为主体。在家庭教育中,既是接受来自父母长辈教育的主体,又是发生行为、思想改变,实现教育目标的主体。因此,家长必须破除把孩子作为父母私有财产的观念和“我是老子,你是孩子,一切由我说了算”、“人前教子,人后教妻”、“棍棒之下出孝子”、“树大自然直”等传统家庭教育观念,树立孩子与“老子”人格平等的理念,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和孩子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孩子在自身成长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因为,家长的教育行为只有通过孩子内心体验、感悟、认同,并转化为相应的行动,形成相应的观念和习惯,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相反,如果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不顾孩子的个人感受和个人意愿,采取“强迫性”或者“暴力性”的教育方式,即便是收到了“明显的”甚至是“立竿见影”的“教育效果”,也是暂时的、表面的。家长不仅要知道“养不教,父之过”的道理,还要知道“教之道,贵以专”的道理,更要让孩子知道“子不学,非所宜”的道理。只有这样家长才能牢牢把握教育的主动权,孩子才能真正成为学习、认识、发展的主体。也只有这样,孩子才能真正从内心深处接受我们的教育。
第二,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
家庭氛围本身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力量。社会教育学研究表明,民主的、平等的、和谐的家庭气氛,有利于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凝聚力,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和品德的发展;专断的、紧张的、经常有冲突的家庭气氛,必然导致孩子家庭归属感和安全感的缺失,对于他们的成绩和成长来说,势必产生不良的作用和结果;平淡的、不活跃的、关系疏离的家庭气氛,会拉大受教育者和双亲之间的心理距离,势必导致孩子对家庭、对父母的.依赖感和亲近感的疏远,从而使家庭教育的效果得到削弱。因此,家长要改变“家有千口,主事一人,事无巨细一人做主”的传统的家长作风,努力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氛围。使孩子在理解、信任、尊重、自主的氛围中学会理解、信任、尊重、民主,从而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
第三学会倾听。
倾听是一种教育,它能让孩子获得被人尊重的感受,学会怎样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对于家长而言,学会倾听并养成倾听的习惯,对于激发孩子与家长交流的欲望,拉近亲子间的心理距离,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进一步提高亲子沟通效果,提高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要让孩子把话说完。“闭嘴”、“不用你解释”、“少插嘴”等强硬的语言和粗俗的做法,不仅剥夺了孩子倾诉、申辩、发表见解、参与家庭事务的权利和欲望,而且还会严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甚至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其实,每个孩子都是有思想、有主见的行为主体,他们的见解,哪怕是幼稚的,也可能对家长的认识起到一些启发、补充作用。
二是要鼓励孩子发表意见。在孩子想发表意见的时候,家长要认真倾听,鼓励其把想说的话全部说完,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在孩子不想发表个人意见的时候,家长应当通过引导,鼓励其说出自己的想法甚至不满和委屈,这对于培养孩子善于思考的习惯以及表达能力和责任意识、自主意识都是十分有益的。
三是不要轻易下结论。在孩子遇到挫折、受到委屈、感到困惑时,家长能给予的帮助是引导孩子把心中的委屈、困惑、愤怒、激动等不快顺畅的宣泄出来,回归到正常的心理状态。此时,家长要充当的角色是“朋友”——理解者、尊重者、同情者、倾听者、心理疏导者,而不是“法官”,要充分引导,不要轻易下结论。因为,家长的结论,既不利于孩子心理问题的解决,也不利于孩子汲取经验教训,独立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第四多与孩子交流。
很多家长面对孩子闷闷不乐的情绪认为“如今的孩子太不理解父母了”——“我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上学,你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其实人的成长不仅有物质上的需要,也有精神的、情感的需要。如果家长忽略了孩子的精神、情感需要,孩子和家长就没话可说。长此下去,儿女和家长相处就会变得越来越尴尬。因此,家长要学会和孩子多交流,多沟通。特别是在做出与孩子相关的决策时,一定要注意听取孩子的意见,维护孩子的参与权和人格尊严。通过平等的交流,可以增进理解,促进感情,进而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五讲究语言艺术。
“语言是打开心灵的窗子。”对于家长而言,教育孩子要讲究语言艺术,是指家长说话要尽量做到“留有余地”,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性和幽默感,以维护孩子的自尊心,给孩子留有独立思考、想象、感悟的空间。多用“你想想看”、“你的意见呢”、“你一定能行”等鼓励性、引导性的语言,杜绝“你真笨”、“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会”、“真是无可救药”等教训性、讽刺性的语言。要学会使用体态语,在特定的情况下,一个鼓励的眼神、信任的目光……均可以传递父母对孩子无尽的关怀、鼓励、认可、赞赏或禁止、责备等信息,起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教育效果。在家庭教育中讲究语言艺术,不仅是对孩子尊重的需要,也是教育孩子学会尊重他人,学会与人交往的需要。
第六保护孩子的隐私。
每个人即便是孩子,都有不便公开或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小秘密”——隐私。维护个人隐私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孩子与家长平等享有隐私权。对于孩子来讲,维护个人隐私既是维护自尊的需要,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对于家长来说,保护孩子的个人隐私既是对孩子的尊重,也是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例如,有的孩子喜欢独自与日记对话,在日记里倾诉心声,发泄不良情绪。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孩子的写作能力,还有利于孩子进行心理调节。按照法律规定私人日记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可有的家长出于要全面了解孩子的心理,不顾孩子的个人感受和法律规定,偷看孩子的日记。其实,了解孩子的渠道很多,其关键是相互间的理解、尊重和信任,这是进行有效教育的基础。还有的家长受“人前教子,人后教妻”传统思想的影响,习惯于在他人面前教育孩子,却不知这样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
篇4:什么是家庭教育的适时性原则
什么是家庭教育的适时性原则
适度性原则,是指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恰当地把握教育的分寸,既要给予适度的关心、爱抚,又要进行严格的要求和正当的教育。
凡事都要适度,要注意掌握分寸。这样才能把事情办好。“适可而止”、“过犹不及”、“物极必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发展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家里,6.4%的少年儿童经常挨打,17.5%的少年儿童有时挨打,很少挨打的少年儿童有47.3%,从未挨打的少年儿童仅有28.8%;经常或有时遭到父母训斥和吓唬的孩子有19.8%,经常遭到父母挖苦和嘲笑的孩子也有11.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场景:父母带着孩子逛商场时,有的孩子看见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就向父母要,倘使不给,就赖在地上哭。于是父母便“大发慈悲”、“慷慨解囊”。这种做法,无论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也好,还是出于对孩子的严格管教也罢,都是不科学的。追其原因就是没有正确的把握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的“度”。
在家庭教育实践中,要贯彻落实好这一原则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爱而有度。
真心爱孩子是为人父母的天性,爱孩子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但爱孩子也要爱的得法、爱的适度。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对子女百依百顺,用不尽的满足去代替耐心的说服,使孩子养成了自私、任性、脆弱的性格。有的家长对孩子陪伴、理解、尊重等心理需求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导致孩子形成孤独、自卑、报复、嫉妒等不良心理。家长们可以从“孟母断织”、“岳母刺字”这些古代教子佳话中吸取教益,对子女教育要做到爱而有度,爱而有方,爱中有严,严中有爱,严爱结合。
第二、要宽而有节。
“宽”,宽容;“节”,节制、限度。“宽而有节”说的是,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讲宽容,不要管得过死。因此,家长要有宽容之心,要讲民主,让孩子在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中学会宽容,学会与人沟通。但,“宽”不等于放任不管,“民主”也不能一切由孩子说了算。有的家长对子女既不管束,也不教育,过分依赖学校和社会;有的家长忙于工作、挣钱,认为有了钱就有了一切,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还有的家长看到自己管教方法不奏效,无计可施而放任自流;有的家庭以孩子为中心,凡事都由孩子做主。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寻找“宽”与“严”、“民主”与“集中”的结合点,在理解、尊重、信任孩子,保证其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同时,要教育孩子学会倾听父母长辈及他人的教导和意见或建议,学会尊重他人,学会与人沟通,但决不能放任不管,听其自然。应当把尊重孩子的个性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做到宽而有节、严中有宽、宽中有严、宽严适度,保证孩子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三、要管而有限。
“管”,管理;“限”,限度。“管而有限”,就是对孩子的管理要讲究限度,既不能管得过多、过严,也不能管得过少,甚至放任自流,听之任之。特别是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或正在形成,自治能力、自控能力及道德判断能力还不强,需要家长和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家长出于对孩子的“关心”把孩子管得很严,事无巨细强迫孩子接受自己的要求,一切按照自己为其设计的“宏伟蓝图”和“程序”进行。有的家长同样出于对孩子的“关心”或受自身能力水平限制,事无大小均要求孩子自己做主。这样往往会使孩子或产生逆反心理或自暴自弃,从而导致不良的教育效果,甚至引发悲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理性的管理应当是建立在“规矩”之上的,被孩子——被管理者接受、认可的“规矩”才有利于转化为孩子的自觉行动。因此,作为家长应当通过与孩子共同制定学习计划、生活制度(规范、规矩),恰当运用说理、疏导、规劝、督促、表扬、惩戒等教育方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并力争做到管而有限、爱中有管、管中有爱、扶放得体,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养育了孩子就可以主宰孩子的一切。
第四、要严而有格。
“严”,严格、严厉;“格”,划分成的框子,范围,限度。“严而有格”,就是在孩子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实施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因此,严格是以尊重孩子的人格,充分考虑孩子的身心承受能力为前提的教育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家长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古训,习惯于运用简单粗暴的打骂代替和风细雨的教育,结果越打亲子关系越紧张,亲子间的心理距离越远,教育效果越差。有的家长则信奉“树大自然直”的说法,却不知少年儿童时期是孩子行为习惯、思想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或对孩子的学习、生活没有明确的要求;或对孩子的“小毛病”视而不见,不能及时的进行教育,给予纠正,等到“小毛病”变成了坏习惯或酿成大祸,自饮教育失误的“苦酒”,已悔之晚矣。“人非圣人,孰能无过?”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自然会经常犯错误。家长应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宽容对待,严格要求,并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严而有格、严爱结合,大可不必“小错大骂,大错棍棒侍候”。
篇5:家庭教育原则
家庭教育原则
1、平等原则
心理学研究证明:孩子与父母平等的争辩,不仅是互爱的一促体现,而且能够帮助孩子树立信心,明辨是非,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要把孩子放在与自己平等角度上看待。
2、尊重原则
尊重是相互的;家长尊重孩子,孩子才会尊重家长。
3、交流原则
孩子的成长不仅仅是物质,也有精神、情感的需要。家长忽略孩子的精神、情感需求,孩子和家长就没话说。长期下去,儿女和家长相处会变得越来越尴尬。
4、自由原则
很多家长把孩子管得很严,却往往吃力不讨好,甚至引起悲剧。应相信孩子的`能力,给孩子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
5、统一原则
家庭教育要和学校统一,否则孩子无所适从。
6、榜样原则
家长是孩子第一个模仿的对象,家长一定要做好榜样,做好表率。
7、信任原则
谎言是从不信任中来的。如果你从孩子小时就很信任他(她),孩子就没有说谎的必要。
8、宽容原则
人非圣人,孰能无过?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犯错误是正常的。家长应该宽容地对待,做好引导工作。
9、鼓励原则
许多家长有个坏习惯,不懂得鼓励,在孩子取得成绩的时候,可能是随意的一两句话带过了。在家庭生活中,应该多鼓励孩子。
篇6:家庭教育六大原则
家庭教育六大原则
一、“爱而不溺,严而不厉”原则
教育孩子要“爱而不溺,严而不厉”,被溺爱的孩子很多都不成材,有的还出现了家长很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这是一个个溺爱的行为长期积累起来的必然结果。
家长对孩子要做到爱而不溺,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家长要正确对待孩子的要求。人都是有需求的,而且是多方面的,往往也是无止境的。对孩子的需求要具体分析,要以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和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前提,不能百依百顺,有求必应。过分地满足孩子的需求容易引发孩子过高的欲望,养成越来越贪婪的恶习。一旦父母无力满足其需求时,势必引起孩子的不满,致使难以管教。当其欲望强烈而又得不到满足时,就容易走上邪门歪道,这是每位家长需要注意的。
第二,对孩子的合理要求,在家庭的情况下,就尽量给予满足。如孩子要求给买一些有利于增长知识,开发智力,丰富精神生活的儿童书画及必要的生活、娱乐用品,一般应给予满足。若家长一时难以办到时,应向孩子说明理由。在教育孩子时,家长既要积极为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创造条件,也要教育孩子注意节约俭朴,防止养成挥霍浪费的不良习惯。
父母不能溺爱孩子,并不是说要对孩子要特别严苛,过分严厉也是不对的。我们所说的严格要求是根据孩子的发展水平和年龄特点,以取得良好教育效果为前提的。如果“严”得出了格,就会走向反面,为此家长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首先,父母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是符合孩子实际情况又有利孩子身心健康的。要求四岁的孩子跟在父母身后走力所能及的路是可能的,但要求孩子与父母走得一样快一样远就不合理了。
其次,父母提出的要求必须是适当的,是孩子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若要求过高,孩子即使经过努力也无法达到,就会使孩子丧失信心,也就起不到教育效果。
最后一点是,父母对孩子的要求一经提出,就要督促孩子认真做到,不能说了不算数,或者干也行,不干也行,而是一定要让孩子做到,否则就起不到教育效果。
二、宽严相济的管理原则
教育孩子应当“宽严相济”。要记住:批评是踩刹车,赏识是踩油门。批评孩子是为了防止再次犯同样错误,而不是为了让孩子的心情变得更糟。我们的家长常常喜欢在批评时强迫孩子,说你下一次要给我考多少名,多少分,不然就怎么怎么样等等.家长应该知道:强迫最多能达到您的目标,不可能超越目标,有时还会走向目标的反面。一味地批评孩子只会让学习的效率更低下,而适当的表扬会使孩子充满学习的信心,因此批评要与赏识相结合才能事半功倍,很多家长认为批评是教育,赏识不是教育,这是认识误区。
三、赏识努力而不是聪明原则
要赏识孩子的努力而不是聪明,因为聪明与漂亮是先天的优势,而不是值得炫耀的资本和技能,但努力则不然,它是孩子后天的应该予以肯定。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成功却永远需要努力。所以,家长若想激励孩子在学习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最好的办法不是赞扬他们聪明,而是鼓励他们刻苦学习。聪明而不努力也会一事无成,努力+正常的智力也能成功,在平常家长就应该赏识孩子的每一个进步,赏识孩子独立完成作业的努力态度,赏识孩子为改善学习方法而作的努力。我们中国的家长都喜欢夸奖别人的孩子聪明呀,漂亮呀什么的,这是一个误区。
四、不要进行破坏式批评原则
批评孩子时不要进行破坏式的批评,有些家长常常不注意这些,批评孩子时言语过激,甚至打骂孩子。如:骂孩子“笨得像个猪”,“你看看人家谁谁谁”,结果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容易引起孩子的逆反。在中国这样的父母不在少数,在批评孩子的时候,没有建设性的意见,一味地指责;对错误进行反复的、连续性的批评;态度粗暴、言语苛刻、讽刺嘲笑,伤害伤害孩子的自尊、对其改正错误起着阻碍和破坏性作用的批评。这样的破坏性批评对孩子成长极为有害,孩子的心理是简单和开放的,没有足够的经验来使他对于自己的判断有信心,家长的破坏式批评往往会彻底摧毁孩子的自信心;孩子的心灵是单纯而稚嫩的,当家长采用破坏性批评以讽刺挖苦嘲笑等方式对待犯错误的孩子时,会严重损伤孩子的自尊心;破坏性批评针对的是人,就会造成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冲突和矛盾,会彻底破坏亲子之间的关系。
五、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原则
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家庭教育中必须根据孩子身心实际发展水平,遵循由易到难逐步提高的顺序进行,要贯彻好这一原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全面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实际水平做到量力而行。所谓“跳一跳够得着”就是这个道理。要激励孩子学习某种知识,当这种知识与孩子已有的知识水平相差不大时,他不仅愿学,有能力学,而且也容易引发孩子学习的兴趣。如果相差很大,甚至超过孩子的实际发展水平,他就不愿学,也学不懂,当然就提不起兴趣,甚至产生厌倦或抵触情绪。
第二、给孩子设定目标时要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相结合,制定短期目标要量力而行,要使孩子“伸手够不到,跳一跳摸得到”。孩子这次考了30名,下次的目标就是28名,再下次25名……这样逐渐达成目标就能持续增强孩子的自信心。倘若目标设置的过高,孩子认为达不到,则会挫败孩子的自信心和积极性。孩子一个接着一个的短期目标实现了,离长期目标也就越来越近了。有些家长经常把长短期目标相混淆,结果反而会引起孩子的逆反。
六、身教与言教统一的原则
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不仅要善于用说理的办法,同时也要以自己的行为给孩子做出榜样。也就是既重视言教,又要注意身教,把二者统一起来,使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父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家庭教育中,孩子不仅听父母的说理教育,而更注意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父母的品德行为高尚,待人接物文明礼貌,关心爱护孩子,孩子就会对父母新生和崇敬,并以父母为榜样模仿效法。
如果父母给孩子讲得头头是道,而实际行动却是另一回事,自然孩子就不会信服,就难以达到教育的目的。例如,有的父母教育孩子不要说谎,可自己在生活中却对别人说谎,那么孩子对父母的教导就难以信服。孩子往往喜欢模仿成人。而与孩子接触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模仿最多的是孩子的父母。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是最可信赖的人,父母言行、举止往往是孩子的行为准则和楷模,因此父母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孩子的发育成长有很大的影响作用。
正如有人比喻说:家庭是第一个染缸,学校是第二个染缸,社会是第三个染缸,第一个染缸是人生的第一道着色,都是在底色的基础上着色的,所以家庭这一道着色对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甚至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因此,家长要特别注意把对孩子的早期教育和家庭生活的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让孩子在一个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中接受教育,健康成长。
总之,家庭教育的目的应该是让受教育者收获最大化,而不是让家长最大限度地发泄自己的情绪,家长应该了解一些孩子成长发育的特点,掌握一些基本的家庭教育原则,这样,家长在教育孩子上就会游刃有余,在收获孩子成长与成才的同时,收获一个和谐的家庭关系。
篇7:家庭教育的原则
家庭教育的原则
1.平等原则
研究心理学发现,子女和父母在平等的环境中互相讨论、争辩,既是一种友爱磨合,也能帮助孩子树立信心,明辨是非,对其想象力和创造力都有绝佳帮助。因此,家庭教育时,父母要把孩子当作平等的独立个体,与之沟通。
2.尊重原则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这句话放到家庭教育上非常适合。
3.交流原则
良好的沟通是消除隔阂的'最好方法,父母与孩子之间应当保留足够的时间进行交流,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孩子的情感力与认知力。
4.自由原则
过于严格的管教孩子,不是一个明智的方法,反而适得其反。家长需要做的恰恰是相信孩子,给孩子一个任其适度发展的空间,让他感受到具有约束力的自由,更能发挥孩子的创造力。
5.统一原则
家庭教育固然重要,但同时也要做到与社会、学校教育的统一。
6.典范原则
家庭教育的特点在于启蒙性与感染性,这都要求家长在其中起到典范带头作用。
7.诚信原则
谎言是滋生不信任的病原体。言出必行是诚信的主要表现,只有诚信的父母才能培养出守信的孩子。
8.宽容原则
人人都会犯错,大人都避免不了,何况是孩子。所以,作为家长要宽容地对待孩子的过错,帮其分析错误原因,避免再次犯错。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以一颗宽容的心对待孩子,引领孩子走向正确的道路。
9.鼓励原则
在孩子的教育中,提倡家长多多给予孩子鼓励,言语或者物质上的都可以。当孩子受到鼓舞后,往往会加倍努力,以更高的要求约束自己,但同时也要注意适度原则。
篇8:家庭教育的一般原则
家庭教育的一般原则
在谈这个家庭教育问题之前,必须明确地表述清楚,从事家庭教育时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态度。只有从正确的原则和态度出发,才能明了实施的内容,以及所应采取的方法,从而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概括起来,有不面几个重要原则:
一、社会性原则
家庭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把孩子培养成为既能自立于未来社会,又能为末来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的人。因此,我们的全部教育内容和方法都应当从这个基本点出发予以充实。脱离社会性原则的家庭教育是不可想象的。为此,家长不少要从三个方面充分认识这一原则
1、家庭教育要建立在社会需要的基础上,因此“教育要面向进步,面向世界,面向末来”的方针,也是家庭教育的基本方针。
2、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教育就是微型的社会教台,因此,从事家庭教育的全体成员,特别是家属里的祖辈和父辈,必须注意取得对孩子施教思想的一致认识,统一口径,在孩子的教育面前绝不可以“各吹各的号”
3、家庭教育坚待社会性原则,就必然要做到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借助一切积极的社会教育力量,协调各种教育渠道和教育环节。
二、科学性原则
教育是一门科学,家庭教育同样要遵循教育科学的基本原理和特有的规律,照科学态度办事。
1、孩子是能动的教育对象,家庭教育必须从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世界上没有固定的统一的教育模式可循。因此,家长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孩子各个方面生理条件、脾气秉性、想事方法、友伴交往,兴趣爱好、追求日标、经历体验……
2、孩子是在不断地取得身心发育和社会经验的`同时接受教育的,不同的年龄具有不同的发育条件,接受能力、性格特点,家庭教育必须遵循客观变化的规律,任何“听其自然”或“提苗助长”的办法都是违背科学的。
3、孩子的性格各异,家庭教育的科学态度之一,就是尊重孩子的自我意识,引导孩子认识积极的自我价值观,培养有个性的青年。
三、渐进性原则
任何孩子身上的任何优点或缺点的形成,都要有一个渐变的过程,任何家庭教育的意图的实现都必须充分考虑到这样的过程。因此,
1、家长在实施教育意图时,要有充分的耐心,不能操之过急。“恨铁不成钢”是主观主义的教育方法,要善于等待,承认事物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
2.孩子优劣品质的形成有各自的过程。因此,家长要历史地、发展地认识和分析孩子,同时切忌孤立、静止地看待对孩子的教育。
3.家长必须从战略角度出发,处理和安排日常的家庭教育,要有一个长远打算,着眼于未来。可能的话,制定一份培养计划。
四、情趣性原则
家庭教育不同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同种种家庭情感关系息息相通。可以充分肯定地说,没有不带家庭情感色彩的家庭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嘛。
1、家庭情感的核心是对孩子的爱。基于这种“爱”才决定了家庭教育中的‘严”,也只有这样的“严”才是真正的“爱”。没有严格要求孩子的爱,与舍弃爱的情感的“严格要求”都是片面的。
2、既然所有的家庭教育都渗透着种种家庭情感.那么,家长实施教育时要善于从丰富的生活内容入手,寓之于情感联络的活动中,换言之,家庭教育要在家庭生活中进行,在情感中实现信息交流。任何枯燥的说教式或训斥式教存,无不伴生不同程度的消极后果,甚至会适得其反。
五、实践性原则
家庭教育的作用在于改善孩子的社会实践,家庭教育的成败也只有在孩子的社会实践中得到检验。
1、在实施家庭教育时,必须考虑到孩子接受教育后的实践性.因而,家长又必须讲究教育方法,并且要为孩子设想一个切实可行的落实途径。所以,家长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头脑冷静,冷静了才会“出方法”,“选途径”才有助于教育落实。
2、教育的实践性.要求家长要以身作则,常言道,身教重于言教,就是这个道理。“上梁不正,下梁歪”,同样能说明家庭教育中的不良倾向。
3、建立和谐的家庭,树立民主的家风,以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孩子是家庭重要成员之一。孩子的家庭教育是家庭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在和谐美满、民主、愉快的家庭气氛中,孩子才有得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当然,尊老爱幼也是家庭文明所不可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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