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文化市场工作计划,本文共15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文化市场工作计划
20xx年,我省将按照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省情实际,以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围绕网络文化、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出版广电、艺术品市场等重点领域,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强化案件办理,强化执法监督,着力解决文化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紧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通知》,制定我省具体的'实施措施,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争取20xx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同城一支队伍。
(二)继续加强案件查办督办工作。省执法局将继续部署加强对网络文化、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演出、出版广电、艺术品市场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工作。组织各地集中执法力量查办案件,坚持违规必查,有案必办。重点加强对含有禁止内容类案件的查办,充分发挥文化执法保障意识形态安全的特点。
(三)逐步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处理好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的关系,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艺术品经营场所等人员聚集、易生隐患场所的日常巡查执法要紧抓不放,对非实体场所类文化经营单位全面实行“双随机”抽查。省执法局将继续组织对各地实体类文化市场的暗访抽查,开展对网络文化市场的随机抽查,及时公开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落实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四)重点加强演出市场监管。继续紧抓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加强演出市场全面清查,严防死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的外国或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演出,严查含有宣扬淫秽色情、煽动民族仇恨、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等非法内容的演出活动。继续加强对农村物资交流会、庙会、节会、集市、“红白喜事”期间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网络表演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重点查处提供禁止内容等违法违规网络表演活动,对网络表演市场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五)全面应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督促各级执法机构使用平台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全面提高平台使用率。争取20xx年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全面使用平台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办理举报、执法办案、信息报送等工作。
(六)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库,依托师资库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师资巡讲活动,重点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开展网络文化市场、演出市场“以案施训”活动,扩大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培训覆盖面。
篇2: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和谐平安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在已开展的网吧日常检查的基础以上,继续以检查关系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案件为工作重点,压力打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将网吧的清理整顿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联系,对违规网吧予以曝光,深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的根源,力求标本兼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宣传方式对网吧进行深入报道。
2、加强跟踪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结合整治歌舞娱乐经营场所专项行动,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对管理人员,歌舞娱乐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场所负责人以及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大日常管理力度,逐步规范的经营活动,推动娱乐产业依法、健康发展。
3、开展“打假维权促发展”执法行动。在已经开展的。图书、音像等文化市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以检查关系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图书出版物、电子出版物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销售盗版音像、图书等不法经营行为,查市场,堵源头,提高我区出版物正版市场的占占有率。对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
4、加强行政许可监管、指导。严格实行行政可公示制度,强化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监督、指导。严格娱乐场所设立条件,严把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主体准入、运行和退出机制。建立全区文化行政许可工作例会制度和行政审批通报制度。做好文化市场量化考核工作。
5、办好法律法规培训班。一是新进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新进人员学习执法基本知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执法程序及文化部对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上岗前,必须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方能取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证以及行政执法证。二是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所牵涉的各大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进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主要做好对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网吧业主、印刷企业负责人等培训工作。
6、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有序、繁荣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篇3: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年度工作计划
为净化杨浦文化市场环境,根据市文化执法总队20xx年文化执法工作计划,对我区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以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网吧监管措施,加大对全区网吧日常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从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接纳未成年人的比例严控在1%以下。
(二)清查出版物市场。重点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检查力度。对出版物店档摊点、图文制作以及文化用品销售店等重点点位进行逐一排摸,及时掌握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规律,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收缴宣扬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内容及非法出版物,及时依法取缔关闭非法、有害出版物的游商店档。
(三)加大印刷复制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小型复印店及大型印刷企业检查频率,督促落实印刷复制委托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印刷复制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从严查处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的企业。
(四)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寒暑假和放学以后等重点时段进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依法查处游戏(艺)经营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游戏游艺设备和擅自从事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
(五)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执法,促进我区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篇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年度工作计划
1、20xx年市场管理工作将继续沿着繁荣、有序、依法治理的方向发展。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加大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力度。
2、互联网市场。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朝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坚决杜绝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服务等现象,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凡接到有关来信、来访、来电举报文化市场违规现象,城镇在半天内查处到位,农村在一天内查处到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狠抓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特别是春节元旦即将来临,我们将开展对全县各网吧、歌厅、游戏(游艺)等经营场所的安全消防大检查活动,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尽量把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稳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法、服务热情、廉洁勤政、加强管理,坚持以社会各界及经营业主是否满意作衡量我队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检查许可制度,稽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必须有2人以上亮证检查,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要紧紧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群众信任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为法律得以有效实施提供基本前提和组织保证。
篇5: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我市文化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构建和谐芜湖、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繁荣文化事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文化体制的改革进程加快。
一是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思路逐步清晰,框架逐步形成。今年四月,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方案出台以后,文化局迅速作出反应,赴改革成功地区考察取经,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三定”方案,报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是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思路正在形成。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正进行用人制度的改革,大胆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为搞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分别赴深圳、上海、合肥及江浙一带进行考察,了解有关文艺团体改革情况,逐步形成改革思路。
二、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作为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市文化委员会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在变“办文化”为“管文化”上进行大胆尝试。一是开展文化活动项目推介,为争取企业对文化项目的`投资构建平台。共推介项目17项,取得初步效果。二是举办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文化市场执法者的素质,适应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三是建立社区文化辅导员队伍,为文化进社区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四是筹备成立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经过近半年的筹备,印刷业协会、书报刊协会将于6月份正式成立。
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各项工作。
根据市委先进性教育总体安排,市文委作为第一批保持先进性教育单位,经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全体参学对象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真正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目的。在活动中,注意把握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规定动作,注意做到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如针对群众提出的基层文化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党委领导及时作出决策,建立社区文化辅导员队伍,并以群众艺术馆为依托,举办文化辅导员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将他们派往社区开展工作。又如,针对差额单位提出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党委领导指示有关部门及时测算参保人数及经费,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终于解决了困扰差额单位多年的医疗保险问题,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党员个人分别通过群众提、上级点、自己找、互相帮的方式,找出了党性党风以及文化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三个阶段党委领导班子根据梳理的意见,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党支部也根据群众意见和自己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党员个人均制定了自己的整改措施。
四、社会文化活动丰富。
根据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芜湖的要求,市文委以构建和谐芜湖、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年初就安排了送文化下乡、社区文艺巡演、“童心飞翔”全市少儿文艺调演,残疾人调演、送电影进社区、芜湖建筑文物摄影展、“小灵通”杯芜湖市首届戏曲大赛等文化艺术活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上半年,共进行文艺演出20余场,创作剧目5个,书画院举办画展6次画展,并选送120幅字画作品到日本高知市参加了中日友好书画展,电影进社区放映12场,参加全省少儿文艺调演获二等奖三个,参加省残疾人调演获一等奖二个。
五、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
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县两级馆藏文物建档、修缮、文物藏品级别鉴定及文物安全,编制我市“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开展对“老芜湖海关、衙署前门、模范监狱”等文物建筑抢救性维修前的准备工作,争取尽早将“芜湖近现代西洋建筑群”项目申报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原内思工业学校校舍改建为博物馆进行论证工作;对省市级文物标志牌进行安装;为申报第三批市级保护单位进行前期准备。努力提高图书馆的硬件建设水平。开展图书馆的维修改建工作,设置电子阅览室,并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共享”的作用,开展图书馆服务周、宣传月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向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场所的管理加强
对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场所进行依法监管。一是在坚持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开展了针对音像、演出、网吧市场的集中检查,并在节假日期间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检查。上半年共受理举报13起,收缴非法音像制品余套,扣留计算机主机10余台,对1家违法经营户的责令整改。二是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工作,以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印刷复制场所和窝点,打击侵权盗版和印制假包装、假标识等非法经营行为为重点。半年来,共组织联合检查9次,出动人员140余人次,车辆30台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界111家次;封存和暂扣印刷复制品4.69万册,扣留印刷复制器材23台;立案14起,责令整改8家,罚款3.9万元。三是根据省新闻出版局的总体安排,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读物、“口袋本”盗版图书为打击重点,对我市书刊集中经营场所、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共收缴600余册,对涉案人员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四是推进政府部门使用软件正版工作的实施。五是开展文化法制知识的宣传。分别在公共场所和校园举办主题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中学生版权保护主题教育”、“世界图书日”三次大型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正版文化产品鉴别能力和盗版危害等知识的了解,促进消费者自觉抵制盗版,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六是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集中销毁行动。共销毁非法音像制品23000余盘,非法出版物195000余册。
七、文化事业和产业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在发展文化事业的同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纲要》,积极探索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途径,抓好长江市场园图书批发市场二期工程,继续鼓励演出中介机构筹办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八、加强调研,把握规律,为文化工作迈上新台阶打好基础。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新闻出版文艺战线大练兵活动和年初的文化工作的谋划,党委一班人深入文化系统内各单位和县区文化单位以及文化市场服务对象中开展调研,摸清目前基层文化单位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把握文化工作发展规律,为文化工作迈上新台阶打好坚实的基础。
下半年,我们打算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市编制工作委员会批转的“三定”方案,完成文委机关的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加强学习,为促进文化工作迈上新台阶打好思想基础;三是根据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完成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四是结合抗战胜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六十周年及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国庆节等,精心组织、策划好社会文化活动;五是努力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多出精品;六是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发展;七是加快推进重大文化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速度;八是编制我市文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文化建设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九是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净化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绿色环境,为构建和谐芜湖,弘扬先进文化而努力奋斗。
篇6:文化市场调查报告
文化市场调查报告模板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认真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以规范求繁荣,以创新求发展,努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积极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连续五年被评为(上级县)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一)规范管理,加强了市场制度建设。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了《音像制品经营守则》、《歌舞娱乐业经营守则》、《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守则》、《电子游戏经营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与文化经营业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实行建档管理,定期审验,全面掌握经营业户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文化娱乐场所开业审批、安全审查、登记发证、定期检查、禁止承接等管理制度,我县文化市场及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二)标本兼治,加大了市场秩序整顿力度。按照xx关于文化市场要“严格规范、依法整治”的原则,加大了整治工作力度,对文化市场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治乱治散为重点,严格审查经营资格,认真查处违法行为,并统一安装了上网实名id卡管理系统和新一代有害信息过滤系统。音像和印刷出版市场,重点打击非法音像制品和盗版图书,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万余盘,盗版图书2380余册,查处非法出售出租淫秽光盘书刊案件13起。娱乐服务场所,本着丰富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的娱乐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270余份,整改各类隐患230余处,查处“黄赌”案件120起,治安处罚270人,较好了维护了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多管齐下,强化了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县政府成立了文化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建立了文化经营行业协会,理顺了文化市场管理职能,形成了以文化行政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文化市场管理网络。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社会监督机制,公布了服务热线和监督投诉电话,在所有文化经营场所摆放了监督举报牌,在电子游戏厅、网吧和歌舞厅等场所悬挂了告示牌,聘请了50多名社会监督员,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打扶并举,促进了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县政府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努力保障文化市场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繁荣发展,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把市场繁荣和市场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到目前,我县文化娱乐场所遍布全县城乡,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初步形成了包括娱乐市尝电影市尝演出市尝图书市尝音像市尝美术市尝文物市尝文化旅游市尝互联网上网服务市场等多成份、多元化的文化市场体系。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入手,通过文企联姻、送文化下乡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参加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春节晚会、重大节庆演出、抗洪救灾义演、抗“非典”演出、各种专题晚会以及大秧歌队、健身操队、中老年演出队等一些群众性文艺组织和文化活动,为群众提供了健康的精神食粮,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为我县的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对文化市场经常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但在个别地方仍存在经营盗版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娱乐场所扰民、外地文艺团体来我县演出品味低下节目等问题。
二是经费投入不足,文化阵地建设滞后。县图书馆在建设时属全省县级一流水平,藏书14万册,但每年的事业经费满足不了群众汲取新知识的愿望;博物馆馆藏文物万件,受展室不足的影响,很多文物不能供群众参观;艺术团因受场地限制也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三是农村文化市场薄弱。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正版图书、音像制品商店不多,集贸市场上多是非法、盗版出版物。同时因资金制约,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开展不起来,形不成一个良好的文化娱乐氛围。
篇7:文化市场承诺书
文化市场承诺书
为保障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有序发展,切实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有益、诚信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塑造文化市场的良好形象和行业信誉,我们郑重承诺:
一、遵纪守法,维护市场秩序。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自觉抵制不良文化产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校园周边和谐稳定。网吧不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印刷(复制)相关企业不印制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印制盗版侵权制品;出版物市场不经营淫秽、色情和政治性反动内容的书报刊、音像制品,努力提高正版品的市场占有率;歌舞娱乐市场不从事色情、庸俗表演,不经营色情陪侍活动,不从事不参与吸毒、贩毒活动;电子游艺经营场所不从事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二、美化环境,优化服务场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加强文化市场卫生环境整治,自觉当好保洁员。切实做到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等卫生标志,保持场所空气流通,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垃圾废弃物及时清扫,确保广大消费者有一个健康卫生舒适的消费环境。
三、严格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警钟常鸣。坚决做到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齐全完好,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配置到位,营业场所接纳人员不超过核定人员,用火用电管理到位。主动配合公安、消防、文化等部门的监管,经常性地对本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电源线路等进行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场所内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经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服务热情、文明周到,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健康优质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坚持诚实守信,明码标价,不搞价格欺诈,不搞强制消费,不制假售假,不做任何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事情,自觉维护我县文化市场的良好形象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争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促进者。
篇8: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年度工作计划参考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年度工作计划参考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文体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场所安全运营,市场平稳有序。为寻求安全检查工作机制的创新,继续推进星级评定、安全生产状况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工作标准,促进我区文体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2、苦练内功、夯实业务能力;外优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文化执法工作。以确保辖区出版物安全、播出安全和场所生产安全为前提,始终把“执法办案是执法队伍第一要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在办理文化市场大案要案方面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执法专项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同时通过多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召开行业警示会等一系列普法措施,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形成文体市场经营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积极发挥“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督办的职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措施,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我区“扫黄打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我区出版物市场的安全、有序。
20xx年,区打私办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继续以省、市打私办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工作开展反走斯工作。
(一)反走斯工作在打、防、建三者结合的情况下,重点做好防范工作。在防范措施的实施中,坚持创新,注重实效。
(二)继续加大反走斯信息来源及排查工作,完善打私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打击走斯综合治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反走斯宣传工作的思想引导、力量凝聚、舆论支持等作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抓住专项治理、联合行动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反走斯法律法规,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走斯,教育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积极宣传反走斯斗争取得的成果,震慑犯罪,鼓舞干部群众的反走斯斗志,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打私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探索完善打私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反走斯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专门召开或结合其他会议召开一次反走斯工作例会。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部位定期检查制度。对容易发生走斯货物存放、销售、贩运走斯商品的场地,至少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普查。三是建立健全反走斯重点区域挂钩联络制度,对反走斯综合治理工作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对挂钩联络片(点)的有关工作负直接责任。四是建立健全反走斯举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走斯活动。重大节日、重要行动期间实行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反走斯突发事件。
篇9:文化市场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郑重承诺本单位在从事经营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一、各经营场所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经营期间,安全出口必须确保畅通,不可关闭、锁门、阻塞。
二、注意防火,确保空调、电暖器、照明设备、电线线路等用电安全。
三、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不发生违法违规经营现象。
四、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经营场所发生打架斗殴、群体踩踏等意外事件。
五、落实值班责任制,各经营场所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六、遇到重大安全问题,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并立即报告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
七、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平安文化经营单位”的创建工作。
八、管理和使用好场所内监控设备,监控信息要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备查。
文化文物旅游广电局(签字): 文化经营单位(业主):
时间: 时间:
篇10:文化市场年终工作总结及思路
文化市场年终工作总结及思路
今年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文化部门的指导下,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困难,开拓创新,热情服务,规范管理,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机关、文明执法这几个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继续贯彻“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市场结构,不断推进文化市场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绩,在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案卷评比中获一等奖、三等奖各一项。今年共出动检查1200多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1300多家(次),查缴非法书报刊1460余册,非法音像制品、盗版软件31500多张,立案38起,罚款17余万元,停业整顿2家,配合工商部门取缔违法经营9家,吊销经营许可证2家,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受训人员700余人(次),编印工作简报4期,通过这些活动,有效地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净化和繁荣了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做好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年初局领导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再次强调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文化市场现状及对策,为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能够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充分利用“两台一报”的舆论优势,在全社会打出公告,公布整治措施,举报电话,并在每一次集中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让全社会都来支持我们的活动,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打赢一场文化市场管理的攻坚战役奠定了思想舆论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文化市场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法治工作,最关键的是依法行政让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而重点就是建章立制,用各种制度、措施来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用制度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制订了海门市文化市场管理效能建设制度,调正了内部管理人员的分管结构,用制度来保证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内部制度完善的同时,我们按照培训上岗制度的要求,年初我们举行了5期年检法律法规培训班,分别对娱乐场所、音像发行网点、书报刊发行单位、印刷企业、游戏机、网吧经营单位的业主和管理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培训。此外,我们严格执行书报刊发行网点审验和进货审批制度,演出市场审看报批制度等,从根本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净化出版物市场
我市出版物市场通过近几年来的不断发展,已初具规模,虽然通过我们强有力的管理措施,初步形成了活而不乱、繁荣有序的主体格局,但仍然存在着违规经营行为和现象。对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突出重点,抓住要点,有目的地给予打击。
整顿出版物市场,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必须做到标本兼治,否则,必定会出现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的局面。出版物市场治本,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所有出版物的零售、出租点经营者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使他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经商,抵制诱惑和违法行为。二是严格执法,对非法经营者给予迎头痛击。三是抓大案要案,把查处的大案要案作为典型教材,告诫经营者违法经营的严重后果,提高他们守法经营的意识。
今年4月11日,稽查队在对海门市包场镇华龙音像制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门口柜台上摆放着500多张非法音像制品,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音像制品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在对该店业主江某进行调查询问时,发现江某神色慌张、谈吐失常,执法人员判断其中肯定有问题,所以立即决定对该店进行全面检查。经过仔细的搜查,共查获非法音像制品700余张,涉嫌含有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257张。对涉嫌含有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立即移交给我市公安局处理。对华龙音像制品店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行为,我们对其作出吊销《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出版物市场检查的同时,我们寻找源头,挖根究底,不放松对印刷企业的检查力。
篇11: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县营业性演出市场有效监管,彻底杜绝非法演出活动,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三个一遍”整治活动的通知》和市支队《关于开展营业性演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结合我县演出市场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演出市场监管,全力投入执法力量,全面开展演出市场整治工作,从严、从紧、从快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十分重视此次营业性演出专项整治工作,专门召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结合本县文化市场营业性演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营业性演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使全体执法队员统一思想,提认识,确保此次文化市场营业性演出专项整治行动迅速,有序的展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效果,我县文化执法大队人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召开会议.组织培训.送达宣传资料.召开咨询会等形式,加大了对文化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法规宣传力度。既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又引导了市民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为营业性演出专项整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我县文化执法大队积极开展此次营业性演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低陋庸俗演出.非法组台演出.非法广告促销演出.非法礼仪庆典表演的演出内容格调低下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大中型组台、流动大篷演出等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的巡查和监管,严禁未经批准或备案组织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或者采取虚假手段进行营业性演出宣传,违者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演出市场经营秩序。
四、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尽管我县在专项整治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较大提升改进空间。尤其是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少,执法设备缺乏等客观情况下,对乡镇边远地区巡查不到位,文化市场违规经营容易出现反弹等情况,我县将作出以下几点改进,进一步促进文化演出市场大发展、大繁荣。
1、努力锻炼培养现任执法队员,做到能一岗多任、一人多用,努力培育每名执法队员成为工作中的多面手和多能手,成为复合型工作人员。
2、增加文化市场日常巡检和突击检查的频率。加大对农村演出市场的巡查力度,加强街头广告商业促销演出管理,严厉打击演出市场表演等各类非法演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和手段,努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3、开展繁荣有序文化市场创建。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市场秩序规范经营的意识,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配合制度,建立完善演出市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对演出市场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打击,规范演出市场的经营秩序,保证全县演出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篇12:文体局年度文化市场工作总结
20xx年度,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合执法支队和区文体局的指导带领下,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扫黄打非”为主线,以开展八个“专项行动”为支撑,确保了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任务的圆满完成,全区文化市场健康、繁荣、稳定。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主要工作
(一)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推手,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各项工作
1、在市里的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新行动方案,并向社会作出“改进作风、优化服务”的公开承诺,同时通过组织文体系统部分服务对象召开意见征询会和南禅寺广场群众评议活动等形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2、按照省、市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有关精神,我局将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文化综合执法能力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营造内部“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学习氛围,开展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老带新,以点带面,真正做到沉下心、沉下身、沉下力地去学。坚持“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安排固定时间,领导带头,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和有关人员共同参与,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和廉政教育。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案例分拆。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得到显著提高,执法人员不断走向专业化、规范化。开展活动以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先后参加省、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文物等各类培训班5期。积极参加市举办的执法大练兵活动的笔试考试。
3、认真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工作。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从4月份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我们对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深入。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好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建设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等制度建设,加强政府及部门网站建设和部门电子政务及业务系统建设,推进和扩大网上办事功能。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文化市场各项行政许可申请32件,办结32件,新设立出版物经营场所20家,歌舞娱乐场所2家,打字复印企业8家。完成60家印刷、复印打印企业的年检和145家出版物的年检工作,变更歌舞娱乐经营场所2家,更换新版歌舞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24家、游戏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30家,受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8家。
(二)以“扫黄打非”和安全监管为主线,以八个专项行动为支撑,加强文化市场检查力度,全面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1、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措施。
从底到今年春节,开展并组织了元旦、春节“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重点对网吧、南禅寺书城、音像制品以及印刷企业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辖区内小商品集散地进行了摸底走访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出车18辆车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93家次;累计发放“扫黄打非”宣传册200余份,收缴盗版光碟350张、非法出版物1737册,取缔无证无照的书摊、音像零售3处,对1家未接规定接纳未成年上网的消费的违规经营网吧给予了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期间举办了一期网吧业主网络管理培训班。
在检查中,检查人员结合冬季对营业性场所防火安全工作的要求,对被检查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防火安全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双节期间,确保全区文化市场安全无事故。
2、组织实施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
根据上级要求,从3月起,联合公安、南禅寺商城管理处等部门对有关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执法大检查。
在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治理“净网”行动中,重点对南禅寺书城及周边各书报、摊点的检查,同时对网吧内浏览不健康网页、网站、印刷企业违规承印等行为也进行了严格检查。结合印刷企业年检工作,举办了印刷行业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并进行了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的考试。
3、组织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规范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围绕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及文化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专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考核机制,在年初与各文化企业单位签订20xx年度安全工作责任书,以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我局从4月初至9月底,我局与区安监、消防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区文化企业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了“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43家网吧、53家印刷企业、27家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了联合执法大检查,并召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规范经营”联合整治工作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了市场的安全。
4、开展暑期净化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蓝天行动”。
进入暑期,我们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扎实开展“蓝天行动”,着重围绕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文化稽查力量相对集中、市场检查频次增高、专项整治效果明显。对网吧经营业主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组成两个检查组,开展“拉网式”的检查。同时还积极发挥街道文体站和地区“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延伸了文化市场监管面。对出版物集中销售点、音像制品零售市场和中小学校周边开展净化行动,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健康文明的文化网络环境。整个专项行动共检查网吧56家次,限令整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9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8家。期间还顺利完成省文明办等七个部门对我市的督查工作。
5、开展印刷企业大检查
严格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行业的qq群、举办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提高对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理念。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组织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等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知识、防火安全培训班共4期,受训人数213人次。
6、开展以网吧为重点的文化市场整治月专项行动
从7月至9月,我局围绕网吧管理、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和文明城市创建迎检等工作重点,加大了对全区网吧的监管和对违法违规经营网吧的处罚力度,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效果明显。行动中对网吧经营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证照不齐全,警示牌、提示牌应在没有在显著位置悬挂、“黑网吧”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期间共检查网吧104家次,排除安全隐患5处,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8家,行政处罚8家,其中网吧接纳未成年人6家,擅自停业技术监管措施的网吧2家。
通过开展此次的网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对网吧的现场测评中,我区被暗访到的一家网吧受到了好评。
7、开展查堵反制香港反动出版物活动专项治理“清源”行动
根据“清源”行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我们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将书刊、音像、打字、印刷各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复印成册,利用经营业主培训、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制订行业经营管理制度,张贴上墙。我们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巩固“净网”行动成果,坚决封堵销售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境外网站,加大对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检查力度。开展活动以来,我局与区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联合出动检查4次,自行组织94人次,共检查辖区印刷企业、出版物市场经营单位、游艺娱乐场所、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等233家次,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00余张(册),取缔无证经营的书报亭零售摊点3家、音像制品零售摊点2家,有力地促进了我区了“扫黄打非”工作的深入开展。
另外,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我区在11月至12月期间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的“秋风”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深入整治违法违规编印传播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等,深入追查制售源头。依法取缔未经批准设立的报刊发行机构,惩处一批以记者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目前此项行动正在开展中。
8、开展全区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月活动
结合省文化厅“关于换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区文化娱乐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娱乐场所整治月活动。对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歌厅、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娱乐场所,尤其是地处繁华地段、旅游景区、学校周边环境等重点部位的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查有重大安全隐患且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单位及时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处置。
截止10月底,共与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检查辖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620余家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50余人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000余册,取缔无证经营的书报刊零售摊点5家(处)、音像制品零售摊点4家(处),排除消防安全隐患29处,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9家,举办各类行业业主会议或政策法规培训班7期。同时,受理文化市场各类投诉举报电话11起,处置11起。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尽管我区文化市场管理所现在的人手非常紧缺,但在局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全局上下通力合作,新老人员相互帮助,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紧缺,去年文化市场管理所有3名老同志相继退休离岗后,新人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对开展文化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许可等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另外至今未配备专用的执法车辆,在开展对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够严肃。
二是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中,一些小型、微利的印刷企业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相对较差;部分单位基础台账资料工作做的得不细、抓的不实;有些小型歌舞厅的管理较为薄弱,灭火器材配备不足、超过有效期限、场内吸烟、无日登记台帐等现象;
三是网吧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仍然存在,个别网吧业主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意识不强。
四是一些经工商批准发照的酒吧、茶吧未经批准擅自开设卡拉ok活动时有发生,存在着超范围经营现象。南禅寺书城地下室接纳未成年人在摊位中上网玩游戏、流动摊点出售违禁出版物等举报还存在。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文化市场监管网络制度。继续保持和发扬文体局主要领导亲自抓文化市场管理,分管领导直接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文化市场管理所具体实施各项管理措施和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局、所、站”三级监管网络机构,形成“专业为主、专群结合”和“上下齐抓共管、各保一方平安”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格局。积极探讨和创新对文化市场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的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以“扫黄打非”为主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扫黄打非”成果。为净化南长文化市场,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坚持以“扫黄打非”工作贯穿文化市场全年的主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扫黄打非”成果,保持和发扬以往在文化市场管理中的好做法和成果。
三是以“专项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围绕省、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学校周边文化和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网吧、印刷行业、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努力净化我区文化市场。
四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增强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按照省、市文化主管部门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要求,要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对网吧、印刷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和书报刊零售等经营业主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动员广大文化市场经营企业业主积极投入“倡导文明经营、创建平安场所”活动,共同营造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
五是以“权力运行”为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指导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随着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工作要求,注重抓好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行政指导工作和文化市场管理制度的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和服务窗口人员的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定职能、法定要求、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篇13:上半年文化市场工作报告
上半年文化市场工作报告
20xx年上半年文化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市文化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以构建和谐芜湖、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繁荣文化事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文化体制的改革进程加快。一是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思路逐步清晰,框架逐步形成。今年四月,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方案出台以后,文化局迅速作出反应,赴改革成功地区考察取经,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三定”方案,报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是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思路正在形成。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正进行用人制度的改革,大胆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为搞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分别赴深圳、上海、合肥及江浙一带进行考察,了解有关文艺团体改革情况,逐步形成改革思路。
二、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作为政府的文化主管部门,市文化委员会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在变“办文化”为“管文化”上进行大胆尝试。一是开展文化活动项目推介,为争取企业对文化项目的投资构建平台。共推介项目17项,取得初步效果。二是举办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文化市场*的素质,适应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三是建立社区文化辅导员队伍,为文化进社区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四是筹备成立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经过近半年的筹备,印刷业协会、书报刊协会将于6月份正式成立。
三、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先进性教育总体安排,市文委作为第一批保持先进性教育单位,经过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全体参学对象*思想、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真正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目的。在活动中,注意把握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规定动作,注意做到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如针对群众提出的基层文化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党委领导及时作出决策,建立社区文化辅导员队伍,并以群众艺术馆为依托,举办文化辅导员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将他们派往社区开展工作。又如,针对差额单位提出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党委领导指示有关部门及时测算参保人数及经费,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终于解决了困扰差额单位多年的医疗保险问题,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党员个人分别通过群众提、上级点、自己找、互相帮的方式,找出了党性党风以及文化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三个阶段党委领导班子根据梳理的意见,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党支部也根据群众意见和自己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党员个人均制定了自己的整改措施。 四、社会文化活动丰富。 根据市委、市政府构建和谐芜湖的要求,市文委以构建和谐芜湖、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年初就安排了送文化下乡、社区文艺巡演、“童心飞翔”20xx年全市少儿文艺调演,残疾人调演、送电影进社区、芜湖建筑文物摄影展、“小灵通”杯芜湖市首届戏曲大赛等文化艺术活动,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上半年,共进行文艺演出20余场,创作剧目5个,书画院举办画展6次画展,并选送120幅字画作品到日本高知市参加了中日友好书画展,电影进社区放映12场,参加全省少进重大文化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速度;八是编制我市文化“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文化建设长远发展奠定基础;九是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净化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绿色环境,为构建和谐芜湖,弘扬先进文化而努力奋斗。
篇14:文化市场稽查队工作总结
二OO三年省文化稽查队在厅党组、厅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在机关业务处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认真贯彻省厅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队领导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盛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和队伍为依托,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保障,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以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为目的,?继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稽查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对全省文化执法的指导力度,坚持不懈地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去年被评为“省直青年文明号”的基础上,今年又被省直团工委授予“青年志愿者标兵队”的光荣称号(省直单位仅六个单位当选)。截止至11月20日,今年共出动969人次,查处各类文化经营场所512家,立案103起,收缴、抽样取证非法音像制品10余万张,抽样取证电脑主机354台,罚款27.7万元。
今年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争创“五好支部”为契机,继续深化政治思想建设,不断浓厚政治氛围
省文化稽查队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全面建设的重要位置,以筑牢队员的思想根基和浓厚的政治氛围为目标,并以此促进其他工作的落实。党支部在认真学习总结兄弟单位党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态势,始终注重平时抓、抓平时,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贯彻全年工作的全过程,有力地促进党建工作的落实。今年共组织学习35次,学习文件108篇,组织外出参观5次,与地市座谈3次,全队组织学习讨论6次,编写体会文章14篇,选送文化部论文1篇,支部抓党建促业务的做法被福建文化报刊发。
一是坚持政治教育不断线:①做到每周一学,每二个月一座谈,每季度一个专题,每半年一体会;②学习内容注重紧跟时代发展要求,突出时效性,通过学习“三个代表”思想、艰苦奋斗精神等理论文章,增强队员的时代感和责任心;③大力弘扬抗击“非典”精神,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向抗击“非典”英雄人物学习,弘扬他们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和崇高的职业道德。
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线:①继续保持与厅监察室的联席制度,与监察室同志一同学习参观了谷文昌、冰心纪念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要求队员们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②廉政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节假日期间注重抓拒绝收送“红包”、非节假日注重抓讲艰苦比奋斗;③大力开展向郑培民同志学习的专题教育,通过学习一系列郑培民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相关文章,教育队员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④开展反腐败案例教育,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从正反两方面吸取经验教训。
三是坚持抓党建工作不断线:①把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摆上突出位置来抓,抓支部、带整体;抓党员、扬正气;抓表率、树新风;②党政主官、主管齐抓共管;③落实支部建设制度,贯彻落实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定时进行;④不断拓展教育形式,寓教于乐、寓教于趣,做到“请进来,走出去”,今年分别前往福安革命老区、东山谷文昌纪念馆、长乐冰心纪念馆、福州国际会展中心“领袖家风”纪念馆等地参观学习,进一步深化世界观、人生观教育。
二、以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活动为中心,继续加大稽查力度,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直接面对市场,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和实践性。在长期的执法工作当中,我队坚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积极探索新对策、新手段、新方式,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一是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明确某一个时期的阶段性目标,有的放矢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督促,事后有验收,并不断采取措施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如学期末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治理,节假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寒暑假重点打击网吧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多次下大力气,不顾个人安危,对歌舞娱乐等人群密集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确保场所每日消毒、通风状况良好,预防“非典”疫病的传播。另外还多次参加省里组织的各项专项整治,树立了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的执法权威和良好形象;二是贴近现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明查暗访相结合,增强了执法工作的实效。以文化部督办案件为突破口,从重、从快地查处了天潮、阳光等影响较大的非法制品经营场所,打击了连江、长乐等一批违禁游戏机种,有效地震慑了不法经营者;三是加大音像查处力度:①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吸引新闻媒体关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扩大监管视野。今年在群众的配合下一举查处了张龙非法音像制品地下批发案,②支援正版,打击盗版。根据出版企业提供的线索,查处了南公园附近一批非法音像制品地下批发窝点,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评价,中凯公司专门写来了感谢信。四是严厉惩处与说服教育并举,既当执法者又作宣传员;由于大力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许多违法违规经营者在稽查现场大吵大闹。在这种情况下,稽查队员能够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理解他们的心情,做到不动气,不发脾气,将严厉惩处与说服教育并举,既做好执法人员又做好宣传人员,在依法惩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同时,不断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使经营者心服口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以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为目标,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管理秩序。
我队在执法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将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根据省厅监察室的工作部署,对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修改了现有的部分规章制度,对不切合我队实际情况、操作性不强的规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了修改,如《财务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确保有章可循;二是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的责任管理,建立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登记册,要求固定资产必须及时登记入账,落实固定资产责任管理,做到“谁领用,谁负责”;三是开始实行财务公开,帐目公示,每月公布,使每一个队员对队里经费的开支心中有数,杜绝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初步建立档案卷宗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保管、专人审核,严格了各类档案的立档和归档流程,明确了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的方法和质量要求以及查阅使用方法,使得档案管理在规范有序的.状态下运行;五是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今年全队三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体顺利过关;六是努力做好省文化稽查队更名的实质性工作;七是认真做好办公场所的修缮工作。今年我队在厅领导的关心下解决了办公场所的问题,并经过多方筹措,取得了财政厅领导的支持,争取到一笔修缮经费,我队本着精简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坚持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透明公开地做好修缮工作,树立文化行政执法的窗口形象。
四、以提高全省执法水平为根本,继续突出省队的指导职能,不断统一执法标准。
今年,我队进一步加强了与市、县各级文化稽查部门的协作配合,上下团结拧成一股强有力的网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增强打击力度。一是结合“中凯杯”文化市场法制知识竞赛,发动全省各级文化稽查队员积极参赛,踊跃答题,也让全体稽查队员对自己所掌握的文化市场法制知识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以此为方向,带动稽查队伍全面进步;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将文化行政执法中常用的文书格式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做到了用词准确,简洁明快,便于操作;三是组织全省执法文书大检查,在11月组织人员分赴地市抽查设区市、县(区、市)文化稽查队25个,抽查卷宗250份,以进一步提高我省文化稽查队伍的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四是建立督办案件和数据报告制度,要求督办案件在15日之内反馈,文化行政执法数据每季度定时上报。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各级领导对稽查队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重视和支持,这是我们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但由于人才短缺、人手不足、经费紧张、突发性事务较多等等,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查处大案要案的力度还不够,指导全省行政执法还有欠缺、内部规范建设还将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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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内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的领导,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
文化市场的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鼓励和支持健康有益、丰富多采、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文化经营活动。禁止和取缔内容反动、色情淫秽、渲染暴力、封建迷信、赌博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文化经营活动。
第四条 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支持、鼓励和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化经营活动,繁荣社会主义民族文化事业。
鼓励和支持农村、牧区文化市场的发展,对在农村、牧区开办文化经营项目和开展电影放映活动,给予扶持和优惠。
第五条 本条例适用下列文化经营活动:
(一)营业性演出、比赛、展览;
(二)营业性娱乐活动;
(三)图书、图片、报刊的发行、销售、出租;
(四)音像制品的发行、销售、出租、放映;
(五)书法、美术等艺术品的销售、拍卖、营业性装裱;
(六)电影片的发行、营业性放映;
(七)依法允许的文物经营活动;
(八)营业性艺术摄影、摄像;
(九)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
(十)文化经纪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第六条 自治区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文化市场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卫生、物价、税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对文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施行本条例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自治区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条例;
(二)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三)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监督、检查、指导文化经营活动;
(五)依法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六)管理其他应当由文化市场主管部门管理的事项。
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文化市场稽查机构对文化市场进行稽查,监督、检查、指导文化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对文化市场进行检查时,必须两人以上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九条 文化市场实行分级管理。
(一)自治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自治区所属单位、国家及外省(自治区、市)驻自治区单位举办的文化经营活动;
(二)盟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盟市所属单位举办的文化经营活动;
(三)旗、自治旗、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旗县及其以下单位和个人举办的文化经营活动。
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由自治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将其管理的文化市场工作委托给下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市区文化市场分级管理的体制,可以由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范围收取文化市场管理费。收费范围、标准和使用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从事文化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专业人员。
第十二条 从事文化经营活动,应当提交申请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材料,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需要领取《安全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持《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公安、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三条 变更经营者、经营地点、经营项目或者扩大经营范围,应当按照本章 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 营业性演出、比赛、展览管理
第十四条 营业性演出、比赛、展览内容,应当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区外团体、个人来我区从事营业性演出、比赛、展览,必须先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活动。
第十五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比赛、展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和编造虚假信息。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接纳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团体和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比赛、展览。
各种义演,必须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以义演名义从事营利性演出。
第四章 营业性娱乐活动管理
第十七条 经营娱乐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场所固定,并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
(二)有相应的照明、通风设备和服务设施;
(三)有掌握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
(四)负责人应当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 禁止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场所从事色情、淫秽、赌博、封建迷信和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活动。
第十九条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管制刀具、枪支的人员进入娱乐活动场所。
第二十条 娱乐活动场所不得使用过暗灯光,不得超定员举办娱乐活动。
第二十一条 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娱乐活动场所,应当设置由自治区文化和公安部门制作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第二十二条 经营电子游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非节假日期间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禁止经营电子游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害于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活动。
经营电子游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利用电子游戏活动进行赌博、变相赌博或者教唆未成年人进行赌博。
第二十三条 从事营业性娱乐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接待文艺演出团体必须办理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聘用的演出人员必须取得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演员个人《营业演出许可证》;禁止接待和聘用无证演出团体和个人。
第五章 书刊和音像制品管理
第二十四条 禁止经营非法、非正式出版、内部发行的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图书、图片、报刊、音像制品。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传播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图片、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五条 禁止未被批准经营批发业务的经营者经营书刊、音像制品的批发业务。
第二十六条 录像放映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观看有“未成年人不宜”标记的录像制品。
第二十七条 图书、图片、报刊和音像制品的经营广告内容应当真实,不得使用色情、淫秽、暴力的画面和文字。
第六章 其他经营活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销售、拍卖书法、美术等艺术品,应当标明作者姓名、国籍、年代;销售、拍卖仿制、复制品的,还应当标明“仿制”或者“复制”。禁止销售、拍卖非法仿制、复制或者假冒他人署名的艺术品。
第二十九条 从事营业性书法、美术等艺术品装裱业务,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条 从事营业性艺术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培训质量。
第三十一条 从事文化经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刊登、张贴虚假的文化经营活动信息。
第三十二条 从事临时性文化经纪活动,应当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章 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有揭发、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经营者有权拒绝非管理部门和无检查证件人员的检查,有权拒绝非发证部门扣缴《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
第三十五条 经营者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偿使用其经营场所和设施,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种收费和罚款。
第三十六条 经营者因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第三十七条 经营者对其服务项目和销售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超出标价和服务范围收费。
第三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维护文化经营活动场所的秩序,保证文化经营活动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主动配合文化市场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阻碍和拒绝检查。
第四十条 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坚持文明经营,遵守社会公德。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由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终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两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处以1000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以义演名义从事盈利性演出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娱乐活动场所中有色情、淫秽、赌博、封建迷信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娱乐活动场所中有不利于民族团结活动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保护未成年人规定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经营电子游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非节假日期间接纳未成年人的,或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害于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活动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违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经营非正式出版、内部发行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图书、图片、报刊和音像制品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实物,可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两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经营书刊或者音像制品批发业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乃至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传播淫秽的图书、图片、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变相赌博或者教唆未成年人进行赌博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对服务项目和销售的商品不明码标价或者超出标价和服务范围收费的,由物价检查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文化经营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由卫生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九条 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行政管理部门的非执法人员擅自到文化经营场所检查、处罚、无偿消费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各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擅自越岗执法、越级执法、违章收费、无偿消费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者调离执法岗位。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自治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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