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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状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3-01-17 07:49:2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税收状况调研报告,本文共20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税收状况调研报告

篇1:税收状况调研报告

摘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市家庭装饰业的繁荣,家装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市的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本文以**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问题作为调研对象,在对我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等六条加强**市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积极建议,以期对我市家装业税收征管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家庭装饰业 税收征管 对策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改变,小区物业管理日趋完善,居民个人购买住房并进行室内高档次装饰已成为人们的消费时尚和热点。根据**市房产局的统计,XX年**市区居民住宅销售面积为47.28万平方米,XX年37.85万元平方米,XX年60.11万平方米,XX年37.41万平方米,若以每平方米400元装饰费计算,XX年至XX年累计装饰费达7.3亿元,不考虑所得税仅按3.42%的综合税负率计算,应纳税款达2500万元。再将**市居民个人购买的非住宅用房、竣工交付使用的拆迁安置房装修和更新改造旧居室等因素考虑进来,家庭装饰业产生的税收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税源,规范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市市区家庭装饰业及税收征管的现状

(一)家庭装饰业情况复杂

XX年以来,市区房地产市场日益火爆,居民消费观念改变,促使市区家庭装饰业迅猛发展。截至XX年3月,我市已经在工商办理注册登记的家庭装饰企业约250户,还有数量众多无法统计的“三无”家装队。我市的家庭装饰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装饰队伍多样化。既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家装公司,也有“挂靠型”装饰公司,还有相当部分是无资质、无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的“三无”个体装修队。二是装饰形式多样化。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半包工包料(即大宗装饰材料业主自行彩购、小额装饰材料装修公司或装修队采购的形式)皆而有之。三是合作形式多样化。既有装饰公司或个体装修队统一承包装修的,也有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分别承包装修的。根据我们对市区10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调查走访,结果显示目前**市区家装公司占了整个家庭装饰市场约40%的份额,另60%的份额则由“三无”个体装修队占据。由于家装工程数量众多,地点遍布千家万户,众多的`“三无”家装队难以找到他们的下落,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业难以进行税收征管已经成为普遍的事实。

(二)行业管理缺位严重

目前对**市家庭装饰业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和**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由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等原因,这两个部门对**市家庭装饰业的监管很难到位。这一方面使得没有建筑装饰装修资质的散兵游勇长期活跃在**家庭装饰行业的现象无法得到遏制,装饰装修质量、工程造价无从掌握;另一方面使得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0号)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对此条规定,**市目前的状况是装修人不知道应该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也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之中。监管的不力导致家装行业中的企业及经营者采取各种手段恶性竞争,逃避缴纳税款是他们的手段之一,个人经营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企业不入帐、入假帐偷逃税款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的难点分析

(一)税源难以监控

家装工程具有分散性,单个工程量小,总体工程数量多,税源遍布城市的角角落落。税务部门在工程时间短、面广、分散的情况下,单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掌握工程开工的时间、地点以及最终结算金额等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家庭装修纯属个人行为,大量的个体装修队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开展业务的,业主和装修队有了这层关系,同时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是不会向税务机关主动提供税源情况的,更不会督促施工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计税依据难以掌握

一是个人经营者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个体装修队大部分都是社会分散的手工艺者临时拼凑而成,采用将工程化整为零的形式,即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项目,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承包装修。实行分项承包装饰后,一项家装工程出现了多个纳税人,他们既无工商营业执照,也无装饰业所必需具备的资质证书且流动性大,价款大都是口头约定,付款时是现金交易而且客户不需要开具发票。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对这些个体装修队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因为没有合同、发票所以无法掌握其发生的真实应税营业额。二是家装企业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目前市区家装行业缺乏强有力的规范管理,“三无”装修队运营成本低廉,利润颇丰,那些有质量、依法纳税的有资质的正规企业反而失去了竞争优势。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一些中小型家装企业在求生存的压力下,出现了偷逃税款的行为。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不签定合同或者与业主私下达成协议,签订假合同,不如实反映承包金额。隐瞒下来的营业额根本没有计入帐本之中,而业主装修过程中交易付款方式多以现金为主,税务部门很难从企业的帐本、帐户上寻找到这部分隐身掉的税款。

(三)税收征管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建筑安装、装饰企业的税收控管,一般采用“以票控税”的办法,但此控管手段对家庭装饰业来说却难以发挥作用。由于住房装修者大部分是个人,业主无索取发票意识,客观上也不需要发票报账,并且向装饰公司或装修队索取发票还会增加许多额外的费用,使得“以票控税”的办法很难在家庭装饰装修业中发挥作用。个体装修队不需要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长期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家装公司既不需要向地税部门领购发票,也不需要在采购装饰材料时取得发票,很便利地偷逃了大量国家税收。由于对装饰公司缺乏有效的税收控管手段,目前地税部门对装饰公司在税收管理上普遍采取定期定额方式进行管理,但税收定额普遍较低。迎江区50余家装饰公司税收定额最高的为月定额XX0元,最低的月定额只有3000元。而在这次调查过程中,一位家装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我们,目前**市规模较大一点的家装企业年营业收入已经达到参百万元。企业的实际应税营业额与其申报纳税的数之间差额的巨大由此可见。此外,由于业主和装饰公司在采购装饰材料时,不要求销货方提供发票,而代之以发货单等,这也造成了装饰材料销售环节税收的大量流失。

三、加强**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一)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是规范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的前提条件,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矛盾和纠纷,促进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议市政府研究出台《**市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实施办法》,对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进行规范。其内容应包括:所有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公司的承担;凡未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和建筑资质证书的装饰公司一律不得承接装饰装修业务;所有的装饰公司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持装饰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阻止其进场施工,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统一联动、综合治理的局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市区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资格审查及房屋装修申请备案的管理,严厉查处违规装饰行为;工商、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的力度;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关系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项目进行检测;物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装饰装修申报登记、现场管理等重要职责,严格把好装饰公司的进场检查关。通过密切配合加强管理,达到公平税负、鼓励竞争、保护合法经营的目的。

(二)建立委托代征制度

针对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缺乏控管缺乏控管手段的实际,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能够对装饰企业进入小区施工前后及施工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的有利条件,建立协作关系,委托其代征家庭装饰修业税款。具体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会同委托装饰企业,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装饰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装饰合同等有关资料,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面积、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合同价款等内容,填写《家庭装饰工程纳税登记表》。

2、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装饰企业填写的《家庭装饰工程登记表》、装饰合同等相关资料,向装饰企业收取相当于装饰工程价款应纳税款的纳税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合同价款计算收取;装饰合同价款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计算收取。装饰企业缴纳纳税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根据房产管理部门的调查,目前一般家庭的居室装饰装修单位建筑面积的装饰费用(不包括电器、地板、洁具、橱柜、灯具等)在300元-600元左右。根据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建议在征收的初期以广覆盖低税负为原则,单位建筑面积计税营业额按400元核定比较适宜。

3、月度终了后,装饰企业应持已完工工程合同、《家庭装修工程登记表》、**市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纳税保证金收据,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保证金转税手续。

(三)建立税源监控体系

由税务机关自行或委托电脑公司设计开发装饰业税源监控系统。新楼盘开盘以后,税务机关及时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相关购房者的信息,包括小区名称、购房者姓名、房屋建筑面积、联系电话、门牌号等,并将取得的信息按小区录入监控系统。对以前年度已出售但尚未装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会同物业管理单位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监控系统。物业管理企业在装饰企业进行装饰申报登记后,将购房者姓名、门牌号、装饰企业名称、装饰企业税务登记证号、合同价款,拟开工竣工日期、缴纳纳税保证金数额、纳税保证金收据号码等内容录入监控系统,并在月度终了后,将相关信息导出连同装饰申报的资料一并报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及时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监控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装饰企业税款结算信息录入监控系统,通过监控系统全面反映各装饰工程的税款缴纳情况。

(四)加强对装饰企业的财务监管

一是加强纳税辅导,要求所有装饰企业必须建账建证,规范财务核算,装饰工程完工后必须开具**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购买的装饰材料必须按规定取得发票,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二是实施源泉控管,协调市区各税务机关,定期汇总家装公司在各物业管理公司、家居以及建材市场备案的家装合同数据,将以上数据反馈给家装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将企业申报的营业额、开具发票信息与家装合同金额进行分析、比对,力求从源头进行监督检查,堵住税收漏洞。三是强化监督,设立举报热线,接受广大群众对家装公司不签合同、签假合同、不开发票、开假票的行为进行举报,并认真查办落实举报内容。

(五)建立装饰业税收管理责任区制度

针对装饰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隐蔽、缺乏有效税收管理手段的特点,在建立委托代征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建立装饰业税收管理责任区制度,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将市区按地域划分成若干个片区,由专人负责对片区各物业管理单位的联系,并会同物业管理单位对片区内装饰业税收的监控处理,从而达到税务机关与物业管理单位有机配合,共同做好装饰业税收控管的目的。

(六)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营造对家庭装饰修业必须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小区护税网络,大力加强家庭装修业税收政策的宣传,让普通居民都知道家庭装饰工程作业需要缴纳地方税收。同时,通过宣传、鼓励和提倡居民在家庭装饰工程竣工结算时及进向施工方索取发票,让广大居民懂得发票才是双方建立装修施工关系和最终价款结算的直接凭证,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发票能够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采取发票抽奖的方式,刺激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

篇2: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状况调研报告

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状况调研报告

摘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市家庭装饰业的繁荣,家装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市的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本文以**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问题作为调研对象,在对我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等六条加强**市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积极建议,以期对我市家装业税收征管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家庭装饰业 税收征管 对策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改变,小区物业管理日趋完善,居民个人购买住房并进行室内高档次装饰已成为人们的消费时尚和热点。根据**市房产局的统计,**市区居民住宅销售面积为47。28万平方米,37。85万元平方米,60。11万平方米,37。41万平方米,若以每平方米400元装饰费计算,20至20累计装饰费达7。3亿元,不考虑所得税仅按3。42%的综合税负率计算,应纳税款达2500万元。再将**市居民个人购买的非住宅用房、竣工交付使用的拆迁安置房装修和更新改造旧居室等因素考虑进来,家庭装饰业产生的税收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税源,规范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市市区家庭装饰业及税收征管的现状

(一)家庭装饰业情况复杂

以来,市区房地产市场日益火爆,居民消费观念改变,促使市区家庭装饰业迅猛发展。截至3月,我市已经在工商办理注册登记的家庭装饰企业约250户,还有数量众多无法统计的“三无”家装队。我市的家庭装饰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装饰队伍多样化。既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家装公司,也有“挂靠型”装饰公司,还有相当部分是无资质、无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的“三无”个体装修队。二是装饰形式多样化。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半包工包料(即大宗装饰材料业主自行彩购、小额装饰材料装修公司或装修队采购的形式)皆而有之。三是合作形式多样化。既有装饰公司或个体装修队统一承包装修的,也有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分别承包装修的。根据我们对市区10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调查走访,结果显示目前**市区家装公司占了整个家庭装饰市场约40%的份额,另60%的份额则由“三无”个体装修队占据。由于家装工程数量众多,地点遍布千家万户,众多的“三无”家装队难以找到他们的下落,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业难以进行税收征管已经成为普遍的事实。

(二)行业管理缺位严重

目前对**市家庭装饰业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和**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由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等原因,这两个部门对**市家庭装饰业的监管很难到位。这一方面使得没有建筑装饰装修资质的散兵游勇长期活跃在**家庭装饰行业的现象无法得到遏制,装饰装修质量、工程造价无从掌握;另一方面使得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对此条规定,**市目前的状况是装修人不知道应该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也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之中。监管的不力导致家装行业中的企业及经营者采取各种手段恶性竞争,逃避缴纳税款是他们的手段之一,个人经营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企业不入帐、入假帐偷逃税款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的难点分析

(一)税源难以监控

家装工程具有分散性,单个工程量小,总体工程数量多,税源遍布城市的角角落落。税务部门在工程时间短、面广、分散的情况下,单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掌握工程开工的时间、地点以及最终结算金额等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家庭装修纯属个人行为,大量的个体装修队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开展业务的,业主和装修队有了这层关系,同时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是不会向税务机关主动提供税源情况的,更不会督促施工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计税依据难以掌握

一是个人经营者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个体装修队大部分都是社会分散的手工艺者临时拼凑而成,采用将工程化整为零的形式,即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项目,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承包装修。实行分项承包装饰后,一项家装工程出现了多个纳税人,他们既无工商营业执照,也无装饰业所必需具备的资质证书且流动性大,价款大都是口头约定,付款时是现金交易而且客户不需要开具发票。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对这些个体装修队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因为没有合同、发票所以无法掌握其发生的真实应税营业额。二是家装企业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目前市区家装行业缺乏强有力的规范管理,“三无”装修队运营成本低廉,利润颇丰,那些有质量、依法纳税的有资质的正规企业反而失去了竞争优势。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一些中小型家装企业在求生存的压力下,出现了偷逃税款的行为。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不签定合同或者与业主私下达成协议,签订假合同,不如实反映承包金额。隐瞒下来的营业额根本没有计入帐本之中,而业主装修过程中交易付款方式多以现金为主,税务部门很难从企业的帐本、帐户上寻找到这部分隐身掉的税款。

(三)税收征管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建筑安装、装饰企业的税收控管,一般采用“以票控税”的办法,但此控管手段对家庭装饰业来说却难以发挥作用。由于住房装修者大部分是个人,业主无索取发票意识,客观上也不需要发票报账,并且向装饰公司或装修队索取发票还会增加许多额外的费用,使得“以票控税”的办法很难在家庭装饰装修业中发挥作用。个体装修队不需要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长期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家装公司既不需要向地税部门领购发票,也不需要在采购装饰材料时取得发票,很便利地偷逃了大量国家税收。由于对装饰公司缺乏有效的税收控管手段,目前地税部门对装饰公司在税收管理上普遍采取定期定额方式进行管理,但税收定额普遍较低。迎江区50余家装饰公司税收定额最高的为月定额0元,最低的月定额只有3000元。而在这次调查过程中,一位家装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我们,目前**市规模较大一点的家装企业年营业收入已经达到参百万元。企业的实际应税营业额与其申报纳税的数字之间差额的巨大由此可见。此外,由于业主和装饰公司在采购装饰材料时,不要求销货方提供发票,而代之以发货单等,这也造成了装饰材料销售环节税收的大量流失。

篇3:税收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市沿江开发战略的不断推进,沿江一线的经济发展势头非常强劲,尤其通州处于江海交汇口,独特的区位优势,为船舶工业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船舶钢结构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创造了天然条件。目前,沿江船舶工业、船舶钢结构产业已形成产业链、产业群。

一、行业税源概况

船舶修造行业需要依靠沿江沿海便利的航道运输条件,区域性十 分明显,我市主要集中在五接、平潮、平东三个沿江地区。从主营范围来看,由于运输条件限制,本地区船舶修造行业主要以舱口盖、舱口围、船体分段等船体金属结构加工制造为主,船舶配套设备制造和修船拆船为辅,整船制造为数并不多。从行业分类的角度来看,主要分布在金属结构制造(含建筑钢结构)、金属船舶制造、船舶配套设备制造、修船及拆船四个明细行业,我市共有上述四个明细行业纳税人227户,占整个**地区总数的22.6%,数量上仅次于**市区。

从税收收入的角度来看,XX年该行业入库税收收入(含调库)14371.92万元,占整个国税收入的9.39%,已成为我市除纺织服装、家纺用品以外的第三大产业,同比增幅149.75%,超过地区平均速度100多个百分点,远远超出了其他地区, 占地区行业收入总量比也由XX年的12.29%提高到XX年的20.71%,势将成为通州第一大龙头产业。

二、行业税源特点

1.行业利润高,税源质量高。船舶修造行业是一个高利润行业,据统计,我省船舶修造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41%,企业赢利面为31.82%,该行业产品附加值高于传统的纺织服装、家纺用品行业,是一个税源质量较高的行业。

2.税收收入增长快,支撑作用强。我市船舶修造行业近三年来税收收入增长迅猛,是一个高投入、高产出的行业,今年一季度,该行业入库税收5158.45万元,占国税收入总量的12.8%,同比增幅113.45%,超出税收收入计划增幅70个百分点,三年环比增长速度达到139.0%,该行业是我市税收收入的重点、增长点和支撑点。高速增长的原因一是国际船舶市场需求旺盛、船台紧缺;二是造船的卖方市场格局短期难以改变,本地船厂目前平均手持3年以上定单;三是近年来本地船舶产业持续高速投资,产能扩张很快;四是人民币持续升值,国际造船规范生效导致造船成本增加等因素,支持船价保持高位或进一步上扬。

3.行业税收收入存在不均衡性。船舶修造行业产品价值高,加工制造周期长,销售收入和税收产生的时间较长,月度税收收入存在明显的不均衡性(如下图),行业税收入库不均衡性这一特点给税务机关组织税收入库,完成时序进度造成很大的难度。

三、行业税源增长难点

我市船舶修造行业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企业普遍起步较晚,尚处在发展扩张阶段,缺少规避风险的经验和能力,汇率变动、劳动力成本提高、出口退税率降低等变动成本因素对企业生存发展影响巨大。从XX年一季度船舶修造行业国税收入统计表同比分析来看,虽然该行业保持100%以上的高增幅,但四个子行业有三个明细行业的收入增幅已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行业甚至出现了负增长,未来风险逐步显现。

1.汇率变动。人民币持续升值,特别是兑美元的汇率不断降低,而船舶行业加工制造周期长、产品价值高这一特性,再加之本地船舶修造企业普遍起步晚,规避风险经验不足,使得汇率变动对船舶修造企业影响巨大,预期的销售收入和税收无法实现,造成企业亏损严重。例如通州海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XX生产13艘出口荷兰驳船,由于美元贬值,每艘亏损近100万元,合计减少增值税189万元。

2.材料涨价。近期金属材料价格上涨迅速,仅春节过后短短两个月时间船用钢板和辅助材料焊丝等平均涨幅超过10%,由于目前在产几乎都是老定单,材料成本的提高对于生产企业利润影响很大。按照平均涨幅10%测算,将降低整船制造企业毛利润30%左右,减少整个行业增值税税收2400万元。例如通州通洋船务有限公司生产一艘价值4500万元重7000吨左右出口新加坡船舶,仅船体材料成本这一项就增加近500万元,因此降低利润500万元,减少增值税85万元,降低增值税税负近2%,减少所得税125万元,造成该企业XX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增长31.2%,而税收收入同比下降22.2%。

3.劳动力成本提高。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力成本进一步提高,船舶修造行业一方面面临工资成本不断提高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要面对产业区域集中、用工多、扩张迅速,招收有一定技术能力工人越来越难的问题,因而船舶修造产业工人的工资涨幅较一般性行业还要大,平均工资成本提高超过15%,将减少毛利率4.5个百分点,预计全年累计减少行业利润14000万元,减少行业增值税税收2500万元,减少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

4.杂费高。船体分段等重钢结构体积较大,运输十分不便,企业普遍反映过桥过闸以及自用码头存在收费不合理现象,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

5.用地难。沿江土地资源有限,部分企业由于用地困难,发展受限。如通洋船务有限公司由于与相邻砖瓦厂购买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新的船台一直无法投入,无法实现企业扩张。

6.出口退税率降低。由于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船舶产品出口退税率逐步降低,XX年7月1日起船舶分段和非机动船的出口退税率完全取消,退税率的'取消,一方面影响企业的利润,另一方面也导致没有免抵资源产生,影响税收收入。

四、行业趋势及发展建议

随着国内造船能力的过快扩张,行业间的竞争加剧,产能过剩,船舶修造行业也存在较高的投资风险。从长期趋势来看,船舶修造行业面临修造成本上升的严峻形势,企业必须通过提高船台利用效率和改进造船模式来降低变动成本和材料消耗,从而提高行业盈利水平。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协调,科学调控,合理引导,实现产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企业自身提高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1.强化风险意识,通过签定敞口合同、欧元结算等办法减小变动成本因素的不利影响;

2.加强内控,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利润,稳步增长;

3.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减少无序竞争,提高地区行业利润水平,加强合作,做大做强;

4.增强忧患意识,开拓创新,多元化发展,降低产业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二)政府加大扶持协调,合理调控

1.针对企业用地紧张、贷款难、原辅材料成本上涨的问题,政府给予协调和帮助,扶持企业发展。

2.针对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建议政府采取异地培训办学,完善地方基础便民设施等办法吸引外来产业工人;

3.针对工资成本提高的问题,建议政府参照周边城市,对本地和外来职工的“五险一金”采用区分对待办法,一定时期内给予企业扶持,帮助企业平稳过渡;

4.加强政策性调控,防止产业投资过热,顺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规避未来产业风险,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

篇4:税收调研报告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大小商店逐步走向规模化经营,各种专卖店、代理商、超市如雨后春笋般地踊跃出现,成为市场经济一个不可忽视的新亮点。同时也给税收管理、日常巡查带来新的问题和思考,需要我们加以探讨与完善。

一、当前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据统计,我县城镇专卖店、代理、超市经营的纳税人有98户,经营方式很多,也很复杂,有的是原来的商店增加营业面积扩展而成的,规模不是很大,但品种齐全,批零兼营,大多是自己经营。有的是直接租用原来的商场,专卖店、代理大多是租用2到3间门面经营,有的是投资新建商场,聘请大量员工。

一是“双定”征收。主要是针对专卖店、代理以及家庭式的自主经营为主的业户,名义上以超市经营,其实,也就是原来的个体商店,只是改头换面,换汤不换药,“新瓶装老酒”,自主经营,自收自付,无账可查,税务机关只能根据其地段、生意好坏实行定期定额的“双定”征收办法,一般一定一年不变。有的采取成本测算法,通过成本加费用加合理利润倒推算出营业额,然后,核定其税额。这种方法简单,但不能准确核定其应纳税额、也不公正,征纳双方容易相互扯皮。

二是“查定”征收。针对有一定规模,大多数是合伙经营,有据可查,但账务不健全的小超市和专卖店、代理商。通过相关数据核定一个月的营业额,从而推算出全年的销售收入,然后根据淡旺季平均核定全年的税额,按月缴纳。这种方法进行评估不准确,税收流失较大。

三是“查账”征收。针对经营比较规范的超市,采取记录超市后台管理服务器上的销售来结算税款,这种结算需要超市的积极配合,超市收银台实行统一收款按期结算。例如:君发商贸1-4号收银台与公司出纳一天一核对,十天一结算,从各柜销货款中提取管理费。各项税费由公司统一缴纳。这种作法无法保证超市后台管理销售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方面增加了经营者的税负,同时,也给税源管理、日常巡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是“电子”定税。无论超市、代理、专卖店大小,统一规定,对不同的地段确定不同的系数、将营业面积等相关数据输入电脑确定其税额,并通过张榜公布,领导审批,下达定额税款通知书,确定全年税额,按月申报缴纳。这种管理办法虽然科学,但也参杂了一些人为因素,不一定准确公平,容易引起上访事件。

二、专卖行业税收征管的难点

无论对超市经营,还是对专卖店、代理商的征管,在实际管理工作中,都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收入”核定难。城区和集镇超市、专卖店、代理大多数是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由于经营方式灵活,很难确定其真实的销售收入。

1、销售额很难掌握。农村集镇超市、专卖店多是个体经营方式、项目多变,进货渠道“灵活”,隐蔽性较强,现金结算居多,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其真实的收支情况,对其“应税收入”难以准确掌握。

2、专卖店、超市经营电脑账目保存不全。超市、专卖店购进货物一般都是将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以不同条形码形式输入电脑,销售时由电脑收款进行识别、结算收款和核算收入。有的专卖店、超市是当天结算,当天删除,有的资料保存一个星期,有的最多保存一个月,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对其销售收入进行核查。

3、做假賬现象普遍。有的代理、专卖店、超市的电脑可以随意修改,数据不真实,有的超市账外不开票收入占应税收入的一半以上,有的个体私营者在进货时索取专票到超市抵扣税款,有关业务往来抵账以物易物等隱形收入均不作销售收入,有的是不使用正规发票而使用其它销售凭证不具实申报纳税等等。这些收入税务机关很难核定,偷逃税收相当严重。

二是“税收”管理监管难。如今,超市行业已基本脱离手工或单机收银方式,而使用的是百年软件和正同软件,服务器(后台)/tamisv2.0版机(前端)的网络销售管理系统已成为超市主要采取的收银及管理手段。他们使用的管理软件似乎在软件中隐藏了避税功能,此功能在各软件公司的体现方式各有千秋,但最终结果都一样,那就是隐瞒真实的销售金额来达到直接偷税的目的,如使用最高管理权限进入超市管理软件的系统设置中按住指令的同时快速双击指定区域就会出现隐藏功能,此功能在输入最高权限密码后就可以直接调整超市公开数据的一定比例,可以随意将收入扩大或缩小多少倍,这样,被隐藏的销售收入就可以人为操作变小了。这只是其中的秘密之一,软件启动运行时还有特殊的程序,可以自动生存二套账,在查询功能上也有很多“玄机”,这已经是业主内公开的秘密。这些让税务人员防不胜防,给税收日常巡查、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三是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难。税控收款机软件操作方便,成本费用较低,一台机器要使用多年,一个超市至少要配1-4台机器,如果全部更换成税控装置的收款机。

1、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很难接受,工作难度较大。一台新的税控收款机少则6000多元,多则1万元多元,一个超市、专卖店、代理纳税人按1-4台测算,以前的全部废弃掉,损失过大,同时,也增加了纳税人成本。

2、安装税控收款机控制销售收入后,超市的毛利润率平均不过15%左右,本身就是微利经营,如果按4%据实征收,超市税负过高,挤占了超市利润,无利可图。

3、对专卖店、代理商的纳税人安装税控收款机,品种单一,成本过高,具实反映经营情况,因此,一些超市、专卖店、代理商对安装税控收款机普遍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接受,真正全部推行难度很大。

四是“租赁经营”确认难。当前,很多有一定规模的超市将柜台或部分场地租赁给其他经营者自主经营,有的直接将柜台出租给第三方,收取一定的场租费,有的是统收统付,税费由超市统一收取,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无法区分那些是租赁区,承包给个体经营,那些是超市统一管理的,在纳税问题上,双方互定盟约,相互推诿,逃避纳税检查,无法认定是否承包,其实,无论是那一种形式,税收并没有缴纳。因此,也没有被税务机关所管理,形成税收管理的“真空地带”。

三、对专卖行业税收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超市、代理、专卖店现有税收管理现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完善:

一是推行税控收款软件。推行税控收款机,是国际通行对现金使用量大的专项管理,是实施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当前,一些税控收款机虽然开发出来了,但是,技术不成熟、不配套,也没有统一,税务机关实际操作困难。税务系统要开发统一模式的税控收款软件。

一是数据要有“可控性”。确保数据只能读写,不可删除、修改,而且规定“税控卡”的数据每月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后系统才能继续运作,否则,系统自动锁定,从而确保税务机关及时掌握准确的销售收入。

二是存储信息要有“永久性”。在税控收款机中添加一种“税控黑匣子”,能准确记录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对纳税人销售出去的货物,无论是否开具发票,税控收款机都能自动存储销售额,税控收款机的密码由税务机关掌握,税务机关按月将其中存储的信息和纳税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确保销售收入的准确性。三是巡查要经常性。发现未按规定使用或损毁税控装置的,可依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是分类管理。

1、对规模较小的超市、专卖店税收管理。一方面实行“双定”征收办法,同时安装税控装置进行监控,如果定税额数小于税控卡记录的开票数,则按税控ic卡记录纳税,并按有关程序对定额进行调整。另外也可按超市、专卖店的规模、大小、按行业规定实行最低税负率,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地段确定各行业的最低税负率作为系数,然后根据经营面积实行科学的“电子定税”,张榜公布,群众评议,领导审批,最后下达定额通知书,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2、对规模较大的,要强制安装税控装置,实行规范管理。一方面对超市、专卖店收款系统软件进行备案,以便税务部门了解纳税人软件的性能,当软件变更或者系统数据重新安装时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否则应视为非法销毁数据,同时,建议在超市、专卖店推行商品销售收款税控时,对超市商品的条形码管理系统也加入税控装置,把超市、专卖店商品的进、销、存都进入税务管理的视线,以防止经营者通过进货渠道弄虚作假、骗抵税款的现象。

3、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要建立健全账务,办理一般纳税人,同时,安装税控收款机,实行双向监管。对销售达到一般纳税人规模又不申报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对其一般纳税人标准征税。凡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的超市、专卖店、代理的纳税人,必须携带税控ic卡办理纳税申报、并确保税控ic卡记录的所有开票都申报纳税。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产生数据报表的检查,经常性地开展突击日常巡查,以防止纳税人随意备份,修改,删除数据,有效防止超市、专卖店、代理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

4、对租赁柜台或场地的业户进行清查,账务健全的可实行查账征收,无账可查的,实行完全承包经营的,按个体户管理办法实行“双定”征收,可有效防止管理“真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四是查评并重。在日常征管巡查中,税务机关要把握尺度,对超市、专卖店、代理的纳税人的税负要进行纳税评估,测算行业平均税负率,以此来断定是否属于正常申报,低于最低税负率的要按最低税率征税,将其纳税申报作为异常申报,对超市运用商业企业“销售额变动率”、“成本毛利率”、“商业企业进项税额控制数”等指标,对其实行纳税评估,列入稽查重点,对偷逃税严重的要加重处罚,对严重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处,不得手软,必要时,可进行公开曝光,以警示和教育进一步净化税收法制环境。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对内要组织税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要系统地学习税控方面的知识,培养一批理论和实践都比较专业税控管理方面的技术人才,对超市、专卖店税控装置进行有效管理和全程监督。对外要加强宣传,宣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对超市、专卖店老板和财务人员要进行多样化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对税收的认识,提高纳税意识,做到依法纳税的好公民。

篇5:税收调研报告

征前减免是组织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调节经济的重要调控手段,也是依法治税的重要管理内容。20__年,__市国税局为纳税人办理征前减免7.25亿元,同比增加5.99亿元,增长476.07%,惠及1450户不同类型纳税人,减免税额约占全年国税收入的38%,其中包括:为农业示范园区17户农业企业办理增值税征前减免196万元;为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者、小规模出口企业、残疾人劳务等260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征前减免60万元;为137户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所得税征前减免32718万元;为3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低税率照顾减免所得税999万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免税所得、民政福利企业、新办商贸企业、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软件企业以及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优惠等各类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征前减免39500万元,有效地发挥了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促进了__地方经济发展。

一、目前征前减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依法减免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核心,在税收征管中,一方面,我们必须树立“应收尽收”的治税理念,另一方面,也应当牢固树立“不兑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不断创新与改革,切实加强征前减免管理,充分发挥税收调控职能。但是,目前征前减免管理中却存在着如下问题:

一是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增加了征前减免的管理难度。征前减免主要是指纳税人不需要缴纳入国库而直接由税务机关减免的税款,在资金占用方面给予纳税人实惠,在认定手续办理方面给予纳税人方便,但征前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在纳税申报、税收会统核算等方面给管理带来了困难。特别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调整后,征前减免项目增多,适用对象扩大,一方面要将政策宣传到每一纳税人,另一方面是企业在追求生产经营利益最大化中难免想方设法利用政策打擦边球,特别是那些同时经营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的`企业,增加了纳税申报审核难度。

二是征管系统(ctais2.0)对征前减免管理要求不统一、资格认定信息进机操作不规范增加了核算和统计难度。由于征前减免优惠认定的手续和环节简单,且减免税金不须缴纳入国库而直接由税务机关减免,因此,征前减免应征税金核算存在“取证”难,特别是数据省局大集中后,征管信息系统中对纳税人征前减免优惠资格认定及进机操作没有作明确而统一的要求,操作的不规范也带来核算时数据归集统计口径的不一。如:对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纳税人的免征税款,20__年征管系统申报征收模块“征前减免”反映我局“废旧物资回收”减免税款2612万元,而20__年系统中这一模块已不再反映这一部分的核算内容;同样的还有,对个体工商户未达起征点的管理,系统中20__年统一在“双定户未达起征点减免”中核算,20__年只有少数纳税人反映了这一征前减免信息,且分散在““双定户未达起征点减免”和“记录起征点以下减免”两模块。因此,征管系统中归集反映的纳税人征前减免信息及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都有待考量。

三是征管系统(ctais2.0)没有涵盖到所有按政策规定享受征前减免的纳税人。如目前的国有粮食企业、新华书店等,系统“征前减免”查询模块一直没有归集和反映这些纳税人的征前减免应征税金数据信息。

二、加强征前减免管理的主要实践

为切实加强征前减免管理,__市国税局依托征管信息系统,借助联动管理平台,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与创新了征前减免工作:

一是厘清征前减免对象,做好政策解读和纳税辅导。认真梳理现行纳税人享受的征前减免税;严格执行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切实将对个体工商户未达起征点的减免认定落在实处;及时厘清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到哪类征前减免项目及减免优惠幅度。20__年,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主要结合汇算清缴做好老外商投资企业进入获利年度确认工作,该免则免,该减半征收则减半征收;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福利企业等,主要利用年审做好资格确认,对改制或发生其他变更后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该取消的立即取消;对新办企业,则将政策宣传工作前置到税务登记环节,在对新办税务登记纳税人进行巡查时就做好税收政策解读和纳税辅导工作,向纳税人免费发放涉税资料;此外,结合税法宣传,向地方党政部门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取得地方党政部门对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厘清征前减免优惠类型,实行分类联动管理。将征前减免工作纳入市局税源联动管理,通过市局与分局、市局各职能科室的联动,提高对征前减免的管理效率;在具体执行中实行分类管理,凡属报批类的,税政部门集中资料后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市局减免退税集体审议委员会审议后再办理,该减则减,该免则免,该上报上一级税务部门审批的上报上级机关,凡属备案类减免退税的,由基层分局受理、审核、确认后报市局税政部门备案。

三是厘清减免税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能,形成管理合力。明确税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为:主要负责牵头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优惠资格、优惠方式的认定,减免税的审核报批,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纳税人的年审等工作;建立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台账,做好跟踪管理;税收政策调整或新政策出台后,及时排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新对象,对应该享受优惠的,布置基层做好政策落实或送政策上门,保证国家政策落到实处。明确征管(法制)部门的相关职责是:负责申报进机数据网上监控审核,统一规范优惠资格进机,具体包括优惠资格的认定、以及认定的范围、适用的税率、认定的幅度等是否符合政策;认定信息进机操作录入的口径是否规范,录入的内容是否完整,符合征前减免条件的纳税人有否及时进行征(免)税申报,减免税款计算是否准确等,对监控发现问题,提交市局联动管理小组处理:对发现不符合政策的,取消优惠资格,对减免优惠到期还在享受的,及时清理取消,该补税的补税。明确计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征管系统做好征前减免税款的分类核算、统计,并对征前减免优惠调控力度在组织收入、在扶持__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作出客观分析和评价。

四是厘清征前减免操作流程,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和纳税遵从度。服务大厅受理纳税人征前减免优惠资格认定时,对照税收政策及征管操作规范,能当场办理的即时办结,按规定需要流程税源部门的限时流转;税源管理部门在实地巡查进行优惠资格确认时,完成纳税辅导工作,告知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期间,无论当期是否有销售营业收入发生,都要依法申报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减免税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征前减免管理的筹划及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征前减免管理,__市国税局准备在以下方面作更多的尝试。

一是提高对征前减免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征前减免税金虽然不需要组织入库,但也是税收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正常税收征管并对相关政策作好规范性宣传。特别是对这两年新办的“三农”企业,要做好针对性、个性化政策宣传,做好相关纳税辅导,充分提高社会的纳税意识,使享受征前减免的纳税人也能认识到,即使销售的免税产品也要及时、足额申报免税销售营业收入,申报减免的应征税金,并做好应征税金分类核算。

二是进一步推行征前减免分类管理。对直接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纳税人,着重加强申报管理,做好申报环节的监控,重点核查纳税人对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是否分开核算和申报,而对审批类的减免优惠要着重把好前期资格认定关,把好应税、免税项目核算关,把好优惠税率适用关,把好减免幅度、额度审核关。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流程对征前减免的管理。统一开发平台,统一操作流程,统一操作方法,统一资料收集信息采集。通过征管系统流程控制来强化对征前减免的管理,通过征管系统操作规范来健全完善征前减免数据信息的归集、核算和统计。

四是将征前减免管理渗透到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个管理环节。既让纳税人享受到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也同时要防范和杜绝纳税人骗取税收优惠,防止税款的跑冒漏滴,对征前减免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是借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次年资格年审、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或其他税收管理活动中,对纳税人上年度或某一段时期内享受的征前减免税款再进行一次结算,同时准确反馈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

篇6:税收调研报告

群众性税收科研活动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决策的基础,是不断增进税务干部素质与才干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税收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平台,它具有时效性、实用性和权威性,对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开展调研时必须下大力抓好,增强实用价值,更好地服务和指导税收工作。

一、营造氛围,坚持税收科研群众性

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创造者。税收科研活动也是一样,只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才有生机和活力。为此,我们着力开展三项工作。

1、力求通俗易懂,培养干部群众参与的浓厚兴趣。过去,一提起税收调研科研,不少同志都认为这是专家学者的事,基层工作与此无关,也没这个能力和水平。对此,我们坚持从两个方面入手,抓好两个方面的结合。一方面从税收基础管理入手,坚持实际工作与理论研究结合。重点解决写的问题,如税源调查,我们从过去与收入计划的简单挂钩,上升到税源增减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上的分析,要求每次调研都要形成书面材料,逐渐培养大家的兴趣和习惯。再如业户管理,我们从过去简单的税务登记增减核定,延伸到对失踪户非正常户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相应的个税征管办法调整等等。不仅使大家对孤立零散的现象有了连贯的思索,更重要的是真实体会到税收调研科研就在身边,养成了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习惯。另一方面从提高调研水平入手,坚持业务培训与写作培训结合。重点解决会写的问题,通过每年一次的短训,使大家了解调研文章的材料准备、提纲编写、通篇布局等写作要领。通过对有价值的调研文稿修改加工、推荐发表,增强对税收调研科研的兴趣和热情。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的三年时间里,全县国税系统上报税收科研文章30篇,受到市局以上奖励14篇。

2、坚持两个结合,营造群众参与的浓烈氛围。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是促进基层税收调研科研活动深入开展的关键。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县局领导的榜样作用,县局机关的指导作用和科研骨干的示范作用,既保证了面上研究的普遍性,又保证了点上研究的深入性,从而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保证了税收调研科研的成果。一是上级带下级,做出样子。县局明确规定班子成员,每年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搞调研,每年要出一项调研成果。其中,经济税源调查、机关作风整顿、班子自身建设等“一把手”工程调研文章,获得市税务学会好评。二是机关带基层,想出点子。县局机关既是群众性税收调研科研活动的组织者,也是税收调研科研的学科带头人。为从理论上阐述群众关心的倾向性问题,我们首先对每次调研活动选定主题,出好试题,让大家围绕主题命题作文。同时,有针对性地充当主笔、当好领唱,写出有分析有例证的重点文章。近年来,我们先后围绕煤炭税收征管、个体税收清查、建材行业起征点调整等中心议题,组织全县国税干部开展研究,并由相关科室写出专稿上报市税务学会。三是骨干带群众,走出新路子。基层税收调研科研活动既是群众自觉参与的过程,也是群众自我提高的过程,但这种参与不是放任自流,这种提高也不是无师自通。为使基层干部职工在调研科研活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我们充分发挥机关“小秀才”的示范引路作用,经常把他们“得意之作”作为范文进行评点和经验介绍。同时,对税收征管中群众感到困惑的问题,组织科研骨干进行理论上的探索。一段时间,企业关停并转,煤炭行业收入不平稳、建材行业耗能控税管理办法施行难度大以及山区县人才短档等诸多问题和现状,我们及时组织办公室专职文秘人员进行深入调研,撰写出了《关于边##区税务人才队伍现状及对策的思考》以及《税收执法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系统内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共鸣。

3、为使大家在调研活动中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我们坚持三个一样。一是报喜报忧一样支持,敢担担子。前些年,个体经济发展过热和个体税收增长过缓成为当地一怪,到底是执照发得过多还是税款收得过少?引起不少误解和怀疑。为此我们写出专门调研文章上报市税务学会,并及时给予业户安慰消除顾虑,有效地保护了大家的调研积极性。二是正面负面一样欢迎,不打棍子。在基层上报的税收调研文章中,我们发现在涉及队伍建设方面看法和建议往往比较偏激,有的带有明显的个人情绪。对此,我们充分尊重个人的言论自由,在论文评比中该推荐的推荐,该评优的评优,而不以此评定一个同志的个人品德或对领导的态度,从而赢得了基层群众的信任。三是质高质低一样鼓励,不取笑戏谑。不少基层同志初涉文坛,写作中难免词不达意,令人捧腹,但我们从不以此作为笑料,互相取乐,保护大家的自尊心。同时对有明显模仿痕迹的论文,也是善意的加以引导,不轻易批评责难,滤布从而保护了大家的写作热情。

二、健全机制,坚持税收调研科研经常性。

税收调研科研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实际工作和理论探索的总结和结晶。要保证基层税收调研科研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必须健全必要的机制,把税收调研科研提到税收工作的重要日程。为此,我们重点加强三个机制建设,实现三个增强。

1、健全领导机制,增强税收调研科研的动力。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长效管理是税收调研科研长盛不衰的关键。20xx年,我们专门行文成立县局税收科研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文秘人员和机关科研骨干为成员,专门负责税收调研科研活动的组织领导、论文主题的确定、论文评选和筛选上报,使税收调研科研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成为全系统科研活动的组织依托,从而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各层面的调研科研网络。健全的组织领导开创了旬邑国税的学术研究带来了税收调研科研活动从形式到内容的全新转变。一是群众的自发行为转变成有目的的领导意志,税收调研科研成为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的一条主线纳入了计划安排。二是少数秀才的个人行为转变成干部职工的集体意志,税收调研科研成为大家关心的共同话题。三是全凭灵感的自由撰稿,转变为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税收调研科研更加系统化、理论化。据统计,近二年来,全县国税系统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调研文章22篇,平均每年11篇。

2、健全管理机制,增强税收调研科研潜力。规范的制度管理是激活群众性税收学术研究内在潜力,保持持久的创作后劲的有效手段。根据近年税收工作实际和调研科研实践,我们着力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规范论文报送制度,在量上求突破。根据制度规定,县局领导每人每年完成税收调研论文不少于1篇,县局机关每年上报并用采论文不少于4篇,基层分局每年上报论文不少于4篇,通过必要的量化考核,压滤机滤布给群众性的调研活动加压升温。二是规范论文评比制度,在质量上求提高。每年对基层干部职工撰写上报的论文,组成评选小组,从主题思想、基本观点、理论阐述等不同层次分别予以打分,并对评比结果在全系统通报。三是规范考核激励制度,对全系统论文撰写上报和采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范围予以考核打分,并设立单项奖励,对获奖者个人予以鼓励。近年来,先后有8篇作品在市税务学会组织评比活动中获奖。

3、健全创新机制,增强税收调研科研的活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税收科研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我们只有坚持创新,对传统的税收观念、理论、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进行系统的扬弃,把握时代脉搏,立足理论前沿,着眼新的实践,才能胜任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要创新学术氛围,倡导生动、活泼、民主、团结的学术氛围,倡导不同观点之间的平等讨论、学术争鸣、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倡导以科学的态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从而大力营造尊重个性、信任理解、鼓励探索、激励创新的良好环境;要创新科研方法和手段,在课题的选择上,要讲求科学实用,力求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讨论,创新国税科研的手段;要创新学术思维,要敢于打破传统,不断想新点子,出新思路,拿新措施,把研究的气氛活跃起来,反对讲“老话”,说“重话”,人云亦云,停滞不前;要创新奖励评价机制,坚持科研工作科学的评价标准,既要有理论性,也要有实践性,还要有前瞻性。每年定期举办1-2次税收调研科研论文竞赛活动,要求大家个个参与,人人动手,围绕税收工作实践,贴近税收生活实际,检验税收政策在基层贯彻过程中的效果,研讨基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每次竞赛活动参与率达90%以上。其次是以重大活动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调研。特别是税收宣传月活动,每年都要围绕税收宣传月主题开展调研科研活动,增强时代感和现实性。今年,我们先后专门组织税收调研班子对县域内煤炭企业税源发展过程和前景进行深层次探索;又利用内部简讯,开辟税收调研科研专栏,为大家提供练笔场所和实践舞台。

三、抓住关键,坚持税收调研科研针对性

抓住主要矛盾是解决带倾向性问题的重要的领导工作艺术,也是税收调研科研必须遵循的方法,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我们把当前经济生活中与税收密切相关、群众议论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调研科研的主攻方向,为税收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决策依据和理论基础。为此,我们主要抓住“三点”:

1、抓住热点,把税收政策的精神吃透。税收政策是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体现,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是各级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据,但全局性政策在局部地区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负效应,这正是税收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新税收征管法实施后,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推行纳税评估工作,但由于政策新、磨合短,大多处于探索阶段,我们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把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审计监督、财务检查进行综合比较研究,撰写出《浅议纳税评估》一文,为全面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借鉴作用。

2、突出重点,把队伍建设的文章做足。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也是税收科研工作的决定性因素。税收科研工作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人才。有计划地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的科研队伍,是完成税收科研任务的根本保证,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战略性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努力用好现有人才,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从事税收研究工作的积极性,挖掘现有的潜力;要大力培养年轻人才,进一步加强税收科研队伍的培训工作,要在实践中发现新人,培养新人,锻炼新人;要致力引进专业人才,通过各种方式,将有税收科研专长,有志于税收研究的人才吸纳进我们的科研队伍。旬邑人才匮乏、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知识老化、缺编严重、人力不足等诸多问题,给税收征管及信息化建设带来诸多不便,直接制约着边远地区税收工作的发展,加强山区县人才队伍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通过调研,撰写出《边远山区税务人才队伍现状及对策的思考》一文先后在税务学会发表,为市局分配人员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3、围绕难点,把经济与税收的关系摆正。旬邑属于山区县,税源分布零散,纳税人申报纳税极不方便,不仅增加了税务干部的工作负荷,而且增加了税收成本。为此,我们对全县税源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对县域经济主要构成、纳税人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分析,撰写了《完善管理模式优化税务机构降低征纳成本对山区县简并机构、集中征收、推行多元化申报的探索》一文,从理论上消除了申报的困难,并实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利用邮寄或电话申报,妥善处理了征纳不便,而且减少了税收成本。

篇7:税收调研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通过分析确定调研重点

从上表可以看出,成本的增长率率基本与收入增长率保持一致,而各项的费用增长率却远远高于销售增长率,所以将费用列支是否合理作为调研重点。

三、调研疑点说明

针对以上重点,调研人员要求企业作出说明,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要求企业对以上分析的重点作出说明。调研人员要求企业从税收负担率、产品制成率、单位能耗、废料数量和售价四个指标值和费用大幅增长原因方面作出说明,企业作出了如下解释:

1、产品制成率偏低是由于工人流动性强,熟练工少,生产中容易出次品,另一方面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夜间电费低廉,尽可能开夜班,导致产品质量与白天有差距。

2、单位能耗较高是企业产品品种较多,其中部分产品是外贸业务,交货时间紧,同一规格产品连续生产时间短。中间换模具频繁,所以单位能耗高。

3、废料数量和售价方面,废料由企业所在地人员承包收购,数量大致估算,价格的确偏低了一些,有部分废管收入未申报。

4、营业费用的增长是由于07有出口外销,海运费的支出大大增加了营业费用的总额;财务费用增长的原因是企业还是工贸一体,而是纯工业资金的需要量更大,贷款额度加大;营业外支出企业列支的是地方三金,因为06年三金还是包额的,而07年是按收入0.3%正常缴纳的。

对于企业给出的解释,调研人员到企业实地了解情况,运用综合分析手段,在该公司服务性调研过程中,具体做法主要有:

1、对企业报送的资料、数据整理分析,从公司的申报资料提取信息,进行税负分析。

2、根据同行业的产废率,对公司的产废申报情况进行分析。

3、查看企业的贷款额度是否合理、利息支出是否符合同期贷款利率,费用发票、海运发票是否真实。

四、开展实地调查

评估人员根据日常征管中掌握相关信息,从税收负担率、产品制成率、单位能耗、废料数量和售价、费用列出等五个方面对企业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分析。

(一)税收负担率方面

2、20xx年外销货物享受“免抵退”政策对增值税的影响。

3、20xx年末留抵税额为225万元。

综上所述各个因素还原后,该公司20xx年、20xx年度增值税税负列表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该公司07年增值税税负应为2.84%,属于正常范围内。

(二)费用方面:管理费用中列支了固定资产8.05万元,出国考察费2.41万元,需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合计0.33万元,营业外支出其中罚款0.81万元,与收入无关的支出6.87万元,共计调增收入18.47万元。

五、调研分析

在数据分析和实地调查基础上,采集该企业相关信息,确定四个指标参数,分析企业实际情况。

税收负担率预警参数。

注:低档建筑管是指质量要求不高,用热轧带钢直接加工成型,主要用于建筑市场产品。

该指标主要通过对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将其与行业预警税负进行比对,对税收负担率异常的企业,可以对其关联指标进一步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纳税申报上可能存在的疑点。

产品制成率预警参数。

废料数量和售价方面预警参数。

六、调研结论

通过以上数据分析和实地调研,可以得出结论:该公司存在仓库销售废料未有出入库,企业未准确记载销售账、库存材料账,主要相关内容记载不齐和未将全部销售业务进行记载,费用发票未经严格审核,企业主动补申报销售185万元,补缴税款98万元。

七、调研体会

1、加强巡查,要求税收管理员按季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做好税收分析。

2、健全监控体系:要求企业按季上报《焊管企业生产情况表》,将采集数据与预警指标进行比对。

3、特别关注异常企业,要求企业说明异常原因,不能说明具体原因的,根据情况进入日常评估或移送稽查。

4、按季开好重点行业分析会,研讨行业管理经验、办法。探讨行业管理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提高行业管理的规范性、统一性。

5、定期剖析税收管理员行业管理质量,参与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

篇8:税收调研报告

当前,“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已基本形成,强化税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已比较健全,税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税收征管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从基层税收管理工作的实践来看,我们的税收管理工作与新时期、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还相当程度的存在着管理不深,不透、不严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必将制约税收管理整体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及体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一、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具体表现在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问题比较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使用的闲置用地、经营不正常企业用地、个体工商户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纳入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共清查入库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个体工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比例较高,个体假停业户、假非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二)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比较低。虽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从xx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连锁经营店总、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支结构所在地分局管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支机构纳入核算,核算是否准确难以确定,容易形成管理缝隙。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主要表现是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如经营地址与办证地址不一致、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户主不一致等。此外一些应注销未作注销处理户,实际工作中早已人去楼空,或更换了业主后新业主重新办证,但对原经营户主的登记没有及时注销。凡此种种,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巡管不到位,税收管理员职责没有完全履行。每次税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的税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或者是在巡查巡管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抓本质,使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六)管理和稽查没有真正形成互动的局面,以查促管的成效甚微。虽然建立了查管互动机制,但在落实上并不理想,特别是征管所能提供的案源数量太少,大部分征管单位即便发现了有价值的案源,也仅是协调纳税人补税了事,根本不按规定移交稽查处理。

(七)管理和发票脱节,“以票控税”推行难度较大。一方面是同国税的信息传递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增值税纳税人的发票开具信息掌握不全面。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员参与发票管理程度不够,游离于发票管理之外,基本不掌握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未能及时将纳税人开票金额与核定税额相比对,掌握纳税人真实经营信息。

(八)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税收管理的执法刚性有待强化。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避重就轻,对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定性处理。对税收违法行为达到移送稽查处理的不移送,进行变通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上,通过纳税评估该进行深入检查的,仅仅是走纳税评估程序,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了事,没有按规定履行检查程序,该处罚的没有进行处罚。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

综合以上八个方面,集中反映了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管理衔接不畅、管理内容不明、管理手段滞后、管理落实不够等具体问题。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原因。既有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量大、临时性工作多、自身素质不高的原因,也有税收管理员认识不到位、工作能动性欠缺的原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是政策、制度落实不够。近年来,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倡导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以后,从上到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的制度和办法,但是税收管理员并没有按照这些制度和办法的要求来完善自身的管理理念,并没有将这些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手段落实到具体管理工作中。

二是个别税收管理员工作能动性不够。个别税收管理员无法应对社会及地税新形势的发展,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误区,盲从、求稳、迷茫、攀比等不良心态,导致税收管理员对自身工作角色定位不准,工作动力不足,缺乏应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凡事习惯于照搬照套,信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不愿也不善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开创工作新局面。

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办法,但是考核大多停留在表面指标上,难以深入到税源管理层面上,考核的效果不理想,没有完全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考核机制和评价机制还未能完全切合基层实际,在某些环节和方法上还有待完善,考核成果的运用还不够宽泛。

四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个别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发现问题不研究,也不上报,听之任之。对待纳税人的疑问,不闻不问,或是一推了之。

五是工作中督导不到位,监督乏力。管理部门在贯彻政策或布置工作后,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期间对基层的落实情况缺乏必要的督导,没有了上级的监督,基层的执行力就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抓落实的效果。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能力建设。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把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由单纯追求提高全员学历层次向提升全员岗位技能转变,重点围绕大集中系统、税收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服务技能等方面开展更新知识培训。其三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广大基层税务干部在税收实践中加强对征管难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研究和分析,积极探索适合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断提升征管队伍的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建立税源管理的长效督导机制。要层层建立税源管理督导组织,定期不定期地下基层进行督导,督导重点包括:上级部署重点工作、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等情况,以及各单位、征管责任区的税收管理情况。督导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将搜集问题、归纳分析、措施建议等及时通报反馈,并监督落实,确保税源管理无盲点,征管质量不断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篇9:税收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非税收入占政府收入的比重明显增大,但因非税收入涉及到政府内部的很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管理非常复杂。目前没有统一现成的模式可仿效,要搞好非税收入征管,就必须从实际出发,探寻其内部规律和切合实际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新路子,首先要找准“病根”,找准切入点,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达到我们的目的。

一、目前政府非税收入的现状

目前我国现行政府非税收入大体可分为十类: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政府性基金;三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四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五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六是彩票公益金;七是罚没收入;八是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九是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十是政府的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根据上述十类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实现情况,即现状分为下列十种:

1、非税收入量大面广,各区域间、各部门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征管模式很难统一。

目前我们把政府非税收入划分为十类,每一类当中就有很多项目,例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收费项目几百种,涉及部门百余个,有中央批准执行的项目,也有省级批准的项目,还有地方出台的临时性项目,每一年都有取消项目和新增项目,在管理上既要对取消的项目进行清理,又要对新增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审核和监督;同时还要对原保留项目进行审验和检查,基金收入也是如此,各省之间存在征管方式的不同,部门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很难达到统一的管理模式。

2、非税收入头绪繁多,征收中存在着头痛顾头,脚痛顾脚的现象。

非税收入可以讲是千头万绪,品目繁多,整个征管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样样工作都是重点工作,只能是全面布置,重点突破,在阶段性的侧重某个方面,例如要突破收入任务时,就要集中抓好土地收入,土地收入货币值高,抓收入任务就能显著上升,这就是抓头,抓大宗收入,其他小额收入跟不上也影响非税收入的整体形象。即脚痛也得顾,这是一种非税收入的特征,也是一种怪现象。

3、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任务过重的现象。

非税收入是属于地方性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直接纳入同级财政,做为地方财力可以支配的一部分,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都很重视这部分的收入,每年的任务除不可预见性(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等)之外的各项收入,都是安排到极限位置,做为当年政府财力,部门财力,打入预算支付盘子,收入抓不上来,就直接影响政府和部门的运行。给具体工作的同志带来很大压力,就显的任务过重。

4、非税收入刚性不足,柔性过杂,实际操作困难重重。

“税收”是依法征收,而非税收入则刚性严重不足,还有几类收入(如: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等)没有预见性,更不可能有刚性,非税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所以政府行为太重,一个纪要、一个批件,就有可能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的收入化为乌有,给实际征收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5、征收机关内部管理不统一,制约因素较多。

非税收入在财政局内部管理的部门较多,涉及到综合、收费中心、预算(罚没)、行政政法(罚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局、社保等部门,这些部门间没有统一的口径,没有统一的领导,各分管领导按照自己的工作范围审批定案,缺乏统一协调,出现交叉管理,也有都不管的现象,给非税收入征管带来很多相互制约的因素。

6、政府部门之间、财政与部门之间征收观点存在差异,增加了征收工作的复杂性。

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之间,对于分管领导的不同,存在着非税收入返还的利益不同,导致着有非税收入的部门之间存在着攀比和拆台,在财政部门对部门的收入分配上自然出现这样那样的许多矛盾,导致非税收入征管复杂化。

7、非税收入监督机制滞后,导致非税收入不能实现应收尽收。

非税收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自治区征收办法来实施的,而有非税收入的部门,它们收入任务和收入基数是根据部门上报、财政审核,然后确定,各部门都有自己的私心,都有自己的如意小算盘,那个石板底下不压几条小鱼,而监督制约机制相对不健全,导致非税收入很难做到应收尽收。

8、各级政府对非税收入认识、重视程度都很高,但具体的落实仍不到位。

各级政府对非税收入都很重视,认识的程度也很高,但文山会海缠住领导的脚,使领导很难经常性深入具体的收入一线去调研、去了解情况,遇到事情就是找几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听取汇报,提出解决方案和办法,这种做法、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很难把非税收入工作抓到底限,抓到应达到的位置。

9、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太多,操作管理很不方便。

目前,非税收入的票据种类多达上百种,而这些票据丢失一份,就将给国家带来很大损失,从领回分发到回收,都是具有严格的程序,经办人层层签字,严格把关,及时盘存,保障供给,整个管理非常复杂,操作管理很不方便。

10、体制不够健全,非税收入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严重制约着“收支两条线”管理。

非税收入按目前的体制规定是先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然后按计划预算拨给部门(单位)帐户,但实际操作中就存在着体外循环现象,单位建两套帐,甚至几套帐,将部分收入转移到另外的单位(甚至私设帐户下),提供检查的帐目收入是与上报的收入相符的,而漏报的部分收入就直接由单位自行支配,没有经过财政监管,严重影响“收支两条线”管理,形成坐支和改变收入支出的用途,这部分管理虽然有制度有规定,但仍存在不健全的地方,需要完善和加强体制建设,堵塞漏洞,维护“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对策

针对目前非税收入的“现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经验和非税收入管理的特征,提出以下搞好非税收入的对策。

1、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

首先要对过去各类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认真钻研、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不断修改完善,其次要出台一些切合本区域范围内的各种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第三要加强制度、办法、政策的培训,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第四,科学、合理、规范操作程序,以达到快捷、高效的办事目的。

2、要进行票据管理改革,便于操作和管理。目前非税收入的各类票据多达百余种,领取、搬运、使用都非常繁琐和复杂,所以要进行“票据改革”,将票据按类别进行设计,把现行使用的近百种归类为十余种,便 于领取、便于搬运、便于入出库管理,更便于操作使用和回收消毁。

3、按行业、按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堵塞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根据行业部门收费项目的不同,标准的不一,分别制定其监督机制,按不同的监督机

制进行监督管理,从而杜绝可能发生的各种漏洞,才能做应收尽收。

4、抓住非税收入重点,促进各类非税收入的全面开展。非税收入的重点在土地出让金的征收上,我们抓住土地出让金这个重点,就抓住了非税收入的大宗收入,其次要抓好各类基金收入,第三要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入管理,第四要大力挖潜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使其收入幅度将有一个大的增加,第五要抓好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的管理,以缓解部门预算的压力,第六要管好用好彩票公益金,使其为社会公益事业发挥较大作用。

5、不断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利用法律、法规和财政手段提高非税收入的刚性,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非税收入的关键是“收支两条线”管理,把各类非税收入都上交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不上交财政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财政手段强制上交,提高非税收入的严肃性和刚性,同时要对各类支出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用款及时供给。把“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上来。

6、以“金财工程”的落实为动力,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的网络化建设。非税收入头绪繁多,管理非常复杂,我们借助“金财工程”这股东风,实现非税收入的网络化,不但可以减少大量的生产力和许多环节,而且能在网上直接进行交流经验,同时可以掌握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财政的非税收入进展情况,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

7、加大非税收入政策宣传的力度。要利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大力宣传非税收入政策,增加非税收入的透明度,使非税收入政策公示化、公开化。让社会各界人士都能了解非税收入政策,理解非税收入工作,支持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8、抓好四个管理是搞好非税收入的基础。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是非税收入的基础工作,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或不到位都将会给非税收入带来严重后果,所以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把这四个管理贯彻到非税收入的全过程,严格征收、严格支出、严格管理,使非税收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9、进一步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方式改革的步伐。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从财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对非税收入实行统一征收,统一编制预算,统一安排支出,这种管理方式的改革,必须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综合预算等各项改革结合起来,共同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新框架。由此必须加快非税收入管理方式改革的步伐。

10、加强领导,加强培训,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干部队伍素质。

加强对非税收入工作的领导,就是把握好非税收入管理的发展方向,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各类培训、政治素质培训、业务素质培训和防腐能力培养,使我们非税收入队伍达到一个高素质、精业务、拒腐蚀、高效廉洁的硬队伍。

非税收入管理是一个社会化大课题,几篇文章、几个建议,只是增添非税收入管理的片瓦块砖,主要还是要依靠各级政府、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和真抓落实,方能达到政府非税收入的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管理。

篇10:税收调研报告

摘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市家庭装饰业的繁荣,家装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市的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本文以**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问题作为调研对象,在对我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等六条加强**市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积极建议,以期对我市家装业税收征管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家庭装饰业 税收征管 对策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改变,小区物业管理日趋完善,居民个人购买住房并进行室内高档次装饰已成为人们的消费时尚和热点。根据**市房产局的统计,20xx年**市区居民住宅销售面积为47.28万平方米,20xx年37.85万元平方米,20xx年60.11万平方米,20xx年37.41万平方米,若以每平方米400元装饰费计算,20xx年至20xx年累计装饰费达7.3亿元,不考虑所得税仅按3.42%的综合税负率计算,应纳税款达2500万元。再将**市居民个人购买的非住宅用房、竣工交付使用的拆迁安置房装修和更新改造旧居室等因素考虑进来,家庭装饰业产生的税收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税源,规范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市市区家庭装饰业及税收征管的现状

(一)家庭装饰业情况复杂

20xx年以来,市区房地产市场日益火爆,居民消费观念改变,促使市区家庭装饰业迅猛发展。截至20xx年3月,我市已经在工商办理注册登记的家庭装饰企业约250户,还有数量众多无法统计的“三无”家装队。我市的家庭装饰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装饰队伍多样化。既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家装公司,也有“挂靠型”装饰公司,还有相当部分是无资质、无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的“三无”个体装修队。二是装饰形式多样化。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半包工包料(即大宗装饰材料业主自行彩购、小额装饰材料装修公司或装修队采购的形式)皆而有之。三是合作形式多样化。既有装饰公司或个体装修队统一承包装修的,也有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分别承包装修的。根据我们对市区10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调查走访,结果显示目前**市区家装公司占了整个家庭装饰市场约40%的份额,另60%的份额则由“三无”个体装修队占据。由于家装工程数量众多,地点遍布千家万户,众多的“三无”家装队难以找到他们的下落,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业难以进行税收征管已经成为普遍的事实。

(二)行业管理缺位严重

目前对**市家庭装饰业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市房地产检察大队和**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由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等原因,这两个部门对**市家庭装饰业的监管很难到位。这一方面使得没有建筑装饰装修资质的散兵游勇长期活跃在**家庭装饰行业的现象无法得到遏制,装饰装修质量、工程造价无从掌握;另一方面使得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0号)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对此条规定,**市目前的状况是装修人不知道应该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也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之中。监管的不力导致家装行业中的企业及经营者采取各种手段恶性竞争,逃避缴纳税款是他们的手段之一,个人经营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企业不入帐、入假帐偷逃税款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的难点分析

(一)税源难以监控

家装工程具有分散性,单个工程量小,总体工程数量多,税源遍布城市的角角落落。税务部门在工程时间短、面广、分散的情况下,单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掌握工程开工的时间、地点以及最终结算金额等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家庭装修纯属个人行为,大量的个体装修队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开展业务的,业主和装修队有了这层关系,同时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是不会向税务机关主动提供税源情况的,更不会督促施工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计税依据难以掌握

一是个人经营者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个体装修队大部分都是社会分散的手工艺者临时拼凑而成,采用将工程化整为零的形式,即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项目,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承包装修。实行分项承包装饰后,一项家装工程出现了多个纳税人,他们既无工商营业执照,也无装饰业所必需具备的资质证书且流动性大,价款大都是口头约定,付款时是现金交易而且客户不需要开具发票。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对这些个体装修队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因为没有合同、发票所以无法掌握其发生的真实应税营业额。二是家装企业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目前市区家装行业缺乏强有力的规范管理,“三无”装修队运营成本低廉,利润颇丰,那些有质量、依法纳税的有资质的正规企业反而失去了竞争优势。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一些中小型家装企业在求生存的压力下,出现了偷逃税款的行为。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不签定合同或者与业主私下达成协议,签订假合同,不如实反映承包金额。隐瞒下来的营业额根本没有计入帐本之中,而业主装修过程中交易付款方式多以现金为主,税务部门很难从企业的帐本、帐户上寻找到这部分隐身掉的税款。

(三)税收征管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建筑安装、装饰企业的税收控管,一般采用“以票控税”的办法,但此控管手段对家庭装饰业来说却难以发挥作用。由于住房装修者大部分是个人,业主无索取发票意识,客观上也不需要发票报账,并且向装饰公司或装修队索取发票还会增加许多额外的费用,使得“以票控税”的办法很难在家庭装饰装修业中发挥作用。个体装修队不需要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长期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家装公司既不需要向地税部门领购发票,也不需要在采购装饰材料时取得发票,很便利地偷逃了大量国家税收。由于对装饰公司缺乏有效的税收控管手段,目前地税部门对装饰公司在税收管理上普遍采取定期定额方式进行管理,但税收定额普遍较低。迎江区50余家装饰公司税收定额最高的为月定额0元,最低的月定额只有3000元。而在这次调查过程中,一位家装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我们,目前**市规模较大一点的家装企业年营业收入已经达到参百万元。企业的实际应税营业额与其申报纳税的数字之间差额的巨大由此可见。此外,由于业主和装饰公司在采购装饰材料时,不要求销货方提供发票,而代之以发货单等,这也造成了装饰材料销售环节税收的大量流失。

三、加强**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一)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是规范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的前提条件,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矛盾和纠纷,促进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议市政府研究出台《**市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实施办法》,对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进行规范。其内容应包括:所有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公司的承担;凡未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和建筑资质证书的装饰公司一律不得承接装饰装修业务;所有的装饰公司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持装饰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阻止其进场施工,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统一联动、综合治理的局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市区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资格审查及房屋装修申请备案的管理,严厉查处违规装饰行为;工商、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的力度;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关系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项目进行检测;物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装饰装修申报登记、现场管理等重要职责,严格把好装饰公司的进场检查关。通过密切配合加强管理,达到公平税负、鼓励竞争、保护合法经营的目的。

(二)建立委托代征制度

针对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缺乏控管缺乏控管手段的实际,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能够对装饰企业进入小区施工前后及施工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的有利条件,建立协作关系,委托其代征家庭装饰修业税款。具体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会同委托装饰企业,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装饰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装饰合同等有关资料,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面积、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合同价款等内容,填写《家庭装饰工程纳税登记表》。

2、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装饰企业填写的《家庭装饰工程登记表》、装饰合同等相关资料,向装饰企业收取相当于装饰工程价款应纳税款的纳税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合同价款计算收取;装饰合同价款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计算收取。装饰企业缴纳纳税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根据房产管理部门的调查,目前一般家庭的居室装饰装修单位建筑面积的装饰费用(不包括电器、地板、洁具、橱柜、灯具等)在300元-600元左右。根据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建议在征收的初期以广覆盖低税负为原则,单位建筑面积计税营业额按400元核定比较适宜。

篇11:税收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国经济成分迅速多样化,特别是股份制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表明的“多元化企业制度”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体系逐渐形成,税收收入对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依赖程度减弱,分散了税收来源单一的风险,税收收入的均衡趋势进一步加强。税收优惠政策仅仅是吸引外资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决定性因素。集体、私营、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经济性制的大中小型企业日益增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不断增长,政府对特定纳税人税收鼓励和照顾措施在区内得以更好的执行。

一、基本情况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的税种,国家通过所得税政策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以调节企业的利润水平,实现其调节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税收优惠是发挥其调节功能的重要手段之一,它通过国家对所得税的转让,给企业以更多的留利,来促进企业税后收益的提高。

20xx年,审批各项税收优惠万元;

其中:减免所得税企业户,审批金额万元,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企业户,审批金额万元。20xx年度,全年审批各项税收优惠万元,其中,由于新政策简化行政审批的出台,原来由审批改为备案的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企业户和高新技术企业户,备案金额分别为万元。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企业户,审批金额万元,减免税企业,审批金额万元。

二、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措施

在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按政策办事,坚决防止和抵制违反政策的做法基础上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门的审批领导小组;

2、加强宣传,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法,不仅仅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而且开展送政策到企业,送政策到社区等活动。

3、加强服务,开展一门式服务,只要企业提出申请,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各项优惠政策的审核,上报,备案等,各项工作。

通过广泛的宣传工作和深入细致的服务工作,税收优惠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对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目前政策的执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对现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就拿下岗再就业政策为例:鼓励现有企业新增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是再就业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虽也有一些税收支持政策,但从具体执行的情况看,效果并不明显,其主要原因是税收优惠幅度太低,现有企业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既使达到规定比例,也只能免征3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幅度大大低于新办企业,同时也低于劳动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青年达到规定比例免征50%企业所得税的幅度;

其次是减免税政策计算繁琐复杂,使得纳税人理解起来很困难。有的企业到税务机关来咨询,一听政策太复杂头就大了,最后减免的税款却了了无几,干脆就放弃了。这样就形成了有优惠政策却没有纳税人问津的尴尬局面。在实际工作中还发现,一部分纳税人绕开这条政策,把原有企业注销,从新改名,以新办企业的身份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这一点税收优惠政策中虽然明文规定不能做为新办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有效的进行监控,税务机关没有实地审核权(也不可能每一户都实地审核),这样就使得一些现有企业,摇身一变成了新办企业,钻了我们政策的空子。

(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亟待完善。

个体工商户的身份界定问题,引发不公平竞争。

如前所述,企业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门槛”过高,而作为个体工商户就“简单”的多,个体工商户只要业主本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即可以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即使符合条件,也不能免缴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不同,本不是大问题,问题在于两者之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的标准。现行法规对企业设定的条件有规定,而对什么是个体户,仅在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中有这样的表述: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如果个体工商户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请的“帮手”超过一、二个,带的“学徒”多于三、五个,其还算不算是个体工商户?目前无任何文件予以明确。在税收实践中,这个问题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困惑,影响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如有的个体户从业人员多达100余人(非下岗失业人员),经营规模也很大,却以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即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这就给我们税务机关带来很大的难题,如不同意免税,缺少过硬的理由和依据,怕是违反相关政策,甚至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问题;

如果批准其享受减免税,肯定有背于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宗旨,引起不公平竞争,扰乱税收征管秩序。

(三)减免税种范围过窄。

目前,下岗失业人员个人经营时大都选择商业零售、加工、修理、修配等行业,从事旅店、饮食、理发等服务行业的相对较少。按现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只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增值税,免税范围窄,没有考虑到大部分失业人员从事增值税劳务的现实,对这部分再就业人没从政策上没有给予照顾,挫伤了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减免税范围过窄,已成为影响再就业工作的瓶颈。

(四)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群面小

在进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过程中,有不少的无业人员和劳教育释放人员到现场咨询,但这部分人却不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就业”和“再就业”就差一个字,有人能享受优惠政策,有人就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就显有悖公平,就业和再就业应该是摆在我们面前同等重要的问题。

四、对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具体还是拿下岗再就来说,目前,我国的就业压力,源于大量的劳动力供给与有限的资源之间的矛盾,这一国情决定了中国在经济发展战略上应采取就业优先的增长模式。税收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在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理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其所以出现前述问题,根源在于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了政策上区别对待的方法,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政策的思路,即是尽可能减少这种差别,根据这一原则,针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一)统一税收优惠的条件和幅度

现行再就业税收优惠的差别,不仅表现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即使在企业之间,服务型企业较工业企业不论在优惠的条件上,还是优惠的广度和深度上,都优越许多。政策设计的思路,也许认为服务型企业有更大的发展潜力,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更适合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但从实际效果看,这种区别对待的政策,恰恰可能是造成目前企业少有申请再就业税收优惠的重要因素。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没有理由也无必要制定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不同性质、类型,不同行业的纳税人给予平等政策待遇的具体思路是:对企业不论新老,不论行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按一定比例给予税收优惠,使政策易于理解,易于执行;

达到30%的,新企业给予全额(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对于老企业和新办企业同样的待遇,充分扩大再就业的渠道。

(二)对个体工商户宜实施定额扣减税收优惠。

现行税收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在执行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身份不易界定,二是对新、老经营者和经营效益不同者,难以做到公平税负。对此,笔者认为有三种解决办法可供选择:一是,可将优惠政策改为按年度定额减免,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不论新办还是现有,也不论业主还是帮工,按人定额予以税收减免,具体为:个体工商户凡安置一名下岗失业人员(含业主本人)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指从业人员)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每年(期限3年)可享受20xx元(或更高)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年度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得超过两年。这种优惠方式,既符合公平原则,也考虑到了优惠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实践中还比较容易操作;

第二种办法就是个体户雇工在2人以上的视同个人独资企业对待,这样达到个体户和企业之间在税收优惠政策上比较公平,也可有效防止一些人钻政策的空子。

(三)、扩大优惠的税种范围

现行再就业税收减免的税种,不包括增值税;

对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也不予优惠,造成对个人独资、合伙的工业企业无税可免,对从事商业、加工、修理业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也大打折扣,这样就难以充分发挥税收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作用。减免增值税的顾虑,可能在于增值税在下一个环节要抵扣,具有“链条”的特点;

但实际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当一部分并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这部分如能给予减免,并不影响增值税“链条”的完整。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都是按“生产经营所得”征税,在优惠政策上给予歧视,不但从理论上难以解释,在实际也是诱发其转换身份、避税的诱因。消除不平等的税收政策待遇,将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与税收减免的多少挂起钩,扩大优惠的税种范围,既可以全方位多渠道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岗位,同时,也消除了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转换身份、设法避税的漏洞;

消除了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代开、虚开发票的可能,更有利于“以票控税”管理办法的施行,更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对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扩大享受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群范围

我们现在的主题是“再就业”,但是从整个国家来讲,来自“就业”的压力和“下岗人员再就业”的压力是一样迫切的,把“再就业的政策”适应主体扩大到所有的“待就业者”,也就是大势所趋。如果考虑这样的话会使税收的入受到很大影响,可以暂时把“从事个体经营”的“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就业”者范围,消除我们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一些“弱势”的纳税群体的不平等待遇。从而在促进“再就业”工作深入推进的同时,促进全国就业工作的开展。

篇12:税收调研报告

目前,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税收征管在税收政策上及日常税收执行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压力。

一、税收政策上存在的几个难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界定难。《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此条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难于掌握。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企业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在实际操作中当企业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也未支付时是否要扣缴。又如:离岸股权转让往往采取“一次合同,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那么,如何确认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相应的税款缴纳时间?是按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时间、被投资企业股权变更时间还是按每次实际付款时间?况且在实际经济往来中,很多支付形式是非货币形式,如非居民通过实物或者劳务形式取得技术使用权的回报、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重组等,对于此种情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

2、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界定难。

⑴收入确定难。《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金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如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很多企业是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计提支付,那么这个计提比例是否恰当?所提供的专用权等是否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等值得研究。另外如外国企业转让国内企业股权,很多是关联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通常存在转让的价格不真实、零价格转让或低价转让等问题,转让收入难以确定。

⑵成本确定难。这个问题主要体现在财产转让所得上,其中以股权转让尤为突出。股权转让成本即股权转让所得的扣除数,是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的一项关键因素。由于股权转让成本是一个历史概念,以外币投资形式的原始投资额是用历史汇率还是以现时汇率计算转让成本?另外,股本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入股时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如其中的资本公积金有的已完税、有的未完税,是否不加区分一并扣除?还是有选择地扣除,或是根本不予扣除?目前尚无统一标准。

3、预提所得税的申报和征收界定难。《税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上述规定对于特殊情况可能无法发挥作用,如离岸股权转让双方均是外国企业,转让行为一次发生,交易活动一次结算,让受让方履行扣款义务很不现实,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或税务机关追缴申报也很难做到。

4、预提所得税的征收对象界定难。部分非居民企业既没有在当地登记注册,也没有经营场所,要找到这些企业并对其实施有效的税收监管非常困难,漏征失管的现象在所难免。

二、日常税收征管中遇到的几个问题

1、合同无中文版本。支付单位多数提供的合同为全英文版本,还有日文、德文、法文等。由于合同中许多关键用语均为专业词汇,审核人无法读懂,即使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了翻译稿,但由于不是正式文本,不能承担相同于正式合同的责任,因此可信度也不高。

2、提供假合同。有部分企业在开具证明时发现该行为应征税时,立即回到公司,重新打印一份免税行为的合同。由于国外公司不需盖公章,只要在外方位置签一个外文名即可,因此,税务机关无法依据合同来判断该合同内容的真伪。更有甚者,将应税收入以“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监管,不履行纳税义务。

3、“事后申请”。大多数企业是在履行完合同或付款时才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这种“事后申请”给税务机关的取证造成一定的困难,无法准确确定应纳税金额。

4、常设机构偷逃税款。一些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了代表机构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但合同以总公司名义签订,收款也由总公司收取,从而将其常设机构的收入转为境外总公司的收入,偷逃税款。审核人员在开具证明时很难了解业务的实质,只能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合同为其开具证明。

三、加强预提所得税税收管理的几点措施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应高度重视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征管,通过实施“个案分析、个别巡查走访、个性调研服务、个案评估检查”的“四联动”,深化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长效管理,确保国家税款的安全和税收秩序的规范。具体可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1、扩大监控面,强化对辖区内非居民企业税源信息的收集。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将非居民企业税收征管纳入责任区日常管理范畴,扩大监控面,寻找有效税源,实施源泉控制,着力解决户籍不明、税源不清的问题。通过细分税管员的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非居民企业进行“点对点”的全面普查,全面掌握并建立纳税人信息库,重点调查其在境内未设立机构而是否有来源于辖区的应税收入信息情况,重点关注扣缴义务人应税收入的支付情况,挖掘隐性税源,防止税款流失。

2、夯实管理基础,全面实施纳税人事前备案登记制度。要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实施纳税人事前备案登记制度。要求境内机构、扣缴义务人将发生的应税支付项目、支付金额、支付对象、以及支付对象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的举证、签订的相关合同文本(中、英文双语对照)等征管要素如实报税务机关事先备案,并建立企业付汇台账备查。

3、动静结合,实现税源的科学、细致和深度管理。一方面,税务责任区要将预提所得税及时纳入日常税源监管范围,通过落实管理员实地巡查,弄清情况、定期分析细比对、月度(季度)指标严监控、年度汇缴勤把关等综合性联动管理措施,实施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动态管理,提高应税行为和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办税服务厅征收窗口要强化对预提所得税申报征收的书面审核。对纳税人提交的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进行审查,尤其要对征免界限的划分、适用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相关证明资料等内容进行把关和比对,登记售付汇分类台账并将征收信息传递责任区管理员以加强后续跟踪管理,确保窗口静态管理向责任区动态管理的延伸。

4、交换情报,加大评估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在管理员实地考察核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有疑点或有异常的支付项目逐级实施情报交换,以堵塞漏洞。与此同时,要从扣缴义务人、境内机构两个层面上开展对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个案专项评估和检查。要立足分析巡查相结合,立足案头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立足日常评估与汇缴相结合,立足评估与稽查相结合,立足评估检查与事后整改相结合,着力解决申报信息不实问题,有效化解征管难点、疑点和盲点,充分发挥纳税评估“以评促管”的功效,充分发挥稽查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税收的公正性。

5、部门协调,开展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办税。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组织体系,畅通与地税、外经贸局、招商局、支付银行、外管局等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优势互补,及时获取设立开业、合同签定、资金支付、业务发生等第三方信息,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放大管理效应,不断拓展治税空间。

6、优化服务,营造和谐互动的征纳关系。对外,结合新所得税税法的贯彻实施,依托“税企恳谈”、“税法解读”、“重点企业走访”等服务平台,提前介入,通过现场办税、现场咨询、现场问政、现场解决问题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开展纳税提醒,提高税法的遵从度;对内,加强干部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干部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水平。

7、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税收政策的调研管理。鉴于目前税收政策上尚存在的不明确性,建议上级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专题调研,明确特殊情况下的税收政策的执行,如:离岸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时间;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税依据;股权转让的成本;境内被投资企业履行扣缴义务等,从而使税收政策更趋合理、完善,更切合税收工作的实际。

篇13:税收调研报告

一、重点税源管理现状

(一)以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为例

xx年,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的重点税源企业有333户,与XX年前相比,范围有了明显扩大。为此,东湖开发区地税局及时了解税源变动情况,通过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进一步增强税收收入预测准确度,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为圆满完成税收任务提供有利保障。

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工作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汇算清缴、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涉税指标(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静态和动态数据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并根据监控需要,及时采集重点税源户的相关涉税信息,准确掌握企业相关情况。

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通过对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变化的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经济税源的变动情况;通过税源变动因素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提高税收分析预测的准确性;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管理,提高税收计划编制和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发现和及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税收计划任务顺利完成。XX年,列入监控范围的年纳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收收入313294.66万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总额的68.49%,同比增收107264万元。同时,通过加强重点税源户的管理,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提高了税收管理质效。

二、重点税源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信息不对称,税源监控水平较低

在重点税源监管工作中,由于纳税人实际财务信息与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致使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真实性难以确认。“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税务机关按纳税人提供的相关纳税信息征税,往往会造成税收流失、税源失控。

(二)报表种类繁多,工作效率不高

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报表除重点税源的“企业表”外,还必须报送纳税申报表、附列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等多种资料,众多的报表让企业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之,许多指标在各类报表中存在重复填列、重复报送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对报表的质量以及报送工作效率造成了一定影响,税源管理机会成本增加。

(三)受管理水平制约,监控数据分析利用度不高

目前,对于重点税源涉税数据采集的利用大多仅停留在就数层面,深入分析利用度不高。主要表现在:分析方法较为简单、数据分析应用内容相对单一、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的分析应用面较窄三个方面。

三、加强与完善重点税源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确定重点税源管理范围

重点税源的确定应根据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合理确定数量;重点税源企业既可以根据其规模合理划分,也可依照行业划分。如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等实行集中管理。重点税源企业确定后,可以根据企业特点将企业分为若干种类型,并针对特殊企业和相关事项,实行不同层次和不同深度的税源管理。对于税收征管薄弱环节,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同时要突出管理重点,带动税源管理整体向精细化和规范化推进。

(二)实行个性化、信息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由于重点税源个体化差异的客观存在,因此需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填补非常规性管理的空白。同时,由于重点税源是一个层次结构复杂、经营范围广泛、内部运作紧密的系统,需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手段为支撑、规范管理为原则、严密监控为体系的综合性管理,实现专业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三)综合运用多形式的管理手段

充分运用日常管理、预警指标、纳税评估等重点税源户管理的手段,及时发现重点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和问题。通过强化日常税收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如纳税所得和税前扣除,是否享有扣除或列支的政策许可;投资利息、技术转让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的分摊,是否相符相关政策的规定;佣金的收取比例及支付方的列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母、子公司控制与受控的关联程度如何,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等问题。通过预警指标的运用,对税收、税负与资产、存货、收入、费用、人员工资等比例关系的进行分析,掌握纳税人的税款纳税情况。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只有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才能确保重点税源的有效管理和监控。

(三)强化社会化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

充分利用社会协税网络,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强化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街道办事处的协作,避免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强化与金融、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纳税申报情况;强化与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对重点税源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通过建立税收违法事件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

(四)完善科学的重点税源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落实岗位责任体系,力求重点税源管理考核精细化。针对重点税源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内容,按照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标准,量化管理内容,明确岗位职责;按照统一的税源管理工作评价标准和办法,坚持定期考核制度,奖勤罚懒,进一步增强税收管理人员对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为此,要分阶段制订重点税源管理的阶段目标,层层分解至各个税收管理岗位。按照科学的工作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准确记录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进程,对各个岗位的工作绩效进行实时监控,并依据记录的绩效给予奖惩,确保重点税源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篇14:税收调研报告

废旧物资是指可以利用的、已被废弃的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可重新利用的废旧物资范围越来越广,用途越来越大,使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也有利于环境的保护。国家于20xx年1月1日对废旧物资行业的税收政策再次进行了调整,新政策与原来的税收政策相比变化非常大,而且基本上是没有过渡甚至不相衔接的。为什么一个行业的税收政策调整频率这么快、变化又是这么大,由于每一次税收政策的改变就是一次经济利益的调整,对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利益分配有很大的影响,无疑新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出台对税收管理将带来新的问题和新的思考。本文中,笔者结合在基层工作的实践体会,对历年来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粗略盘点,并就政策执行中已见或尚未可见但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以期能对该行业税收政策的更趋合理与完善提供一定借鉴。

一、20xx年底以前执行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核心内容与缺陷

20xx年以前,国家对废旧物资行业实行免税政策,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一个环节的利废企业凭票按照10%抵扣进项税。其中为了堵塞漏洞,减少税收流失,规定经营企业在购进环节必须取得发票,没有发票在收购环节按照4%缴纳增值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政策与行业特点脱节,没有遵循该行业的经营规律。本来废旧物资从产出到流通、生产再到产出是一个与社会循环同步的闭合链条,但由于地方、企业、部门的利益不同,管理的宽严程度也不一样,有的人为地将其割裂开来,如某地全国有名的废旧金属市场,凡是对外地销售一律不开发票,这样流通链条没有断开但发票没有随之循环,造成下道环节无法入帐,这在废旧物资经营行业属于普遍现象。但税收政策规定必须有发票入帐,如果开具收购发票要缴纳4%增值税,不论流通领域经过多少环节,由于不用开票、就可以少做收入甚至不缴纳税收,应该由前边环节缴纳的税收转嫁到流通领域的最后一个环节。所以管理不到位造成了税收的不公平,政策与现实脱节影响了税收的严肃性和合理性,给管理最后一道环节(从流通环节进入生产环节)纳税人的税务部门带来很大的压力和困难。

2、政策没有充分体现出国家对该行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以矿粉和废旧物资相比较,二者虽然都是工业原材料,但行业特点是根本不同的。矿粉属于天然状态的资源,没有经过流通和生产领域,其成本仅仅包括开采费用和资源税,在其第一道开采环节不用支付购买矿粉本身的价款,所以矿粉本身含有增值税很少,这也是矿粉经营者税负特高的主要原因;而废旧物资就不一样,它是整个社会循环中的一个链条,无论是生活还是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物资都含有增值税,而且是17%的增值税。但是税收政策只体现了对中间经营企业的照顾,实行免税,而用废企业应该抵扣17%而只能抵扣10%,高征低扣造成了用废企业税负大幅增加。如某企业用废旧金属和成品金属能够生产出同样价格的产品,正是由于考虑到税负的原因,这家企业宁愿购进成品金属而舍弃利用废旧金属进行生产。税收制度不合理制约了企业利废的积极性。

3、政策注重堵漏轻视疏导,造成基层管理人员责任过重,企业负担过重。围绕废旧物资行业国家税收政策从20xx年开始已经三次变革,同时为了加强管理又配套出台了很多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前围后堵,能用的方法基本上都用尽了。企业购销必须用台帐记清每天发生的每笔业务,要把销售方的地址、电话、身份证留下来以便税务部门核查,购销要通过银行结算等等;基层要进行大宗货物购进随时到现场查验,每月要进行评估和税负分析,出现问题税管员要承担责任等等;我们的措施要求过高甚至超出了常规,企业被逼进了死角无路可走,敢怒不敢言;基层整天神经紧张怕出问题而被拖的精疲力竭,谈“废”色变,没人愿意分管废旧物资企业。

二、20xx年新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特点解读

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废旧物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不再实行免税,和其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样按照17%缴纳增值税,利废企业按17%抵扣进项税,实行先征后返,20xx年由财政部门按已纳税额的70%返还,20xx年返还50%。

1、基层管理人员责任解脱,风险降低。这是基层人员最大的体会,不用整天担心4%的缴纳问题,不用担心虚开的问题,更不用为了台帐、发票发售等事情而给企业发生争执了,只要开票按17%足额征收就完事大吉了,退税是财政部门的事,因此责任和风险问题也基本解脱了。

2、利废企业税负大幅下降,成为政策调整的最大受益者。新的政策是下道环节凭票按17%抵扣进项税,抵扣率提高7%,这意味着利废企业的税负将大幅下降,基本上缴税很少甚至长期无税可缴,有利于调动利废企业用废的积极性。因此新政策对“一对一”企业最划算,利废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

3、经营企业资金占用多,退税繁杂,经营受到影响。新的税收政策不会改变行业规律,从废旧物资行业的经营特点来看,除了最后一道环节必须开票外,前边环节仍将难以取得进项税票,因此也无进项税可抵,这样经营企业必须先垫支17%的税收,按月经营额1000万元计算要先缴170万元的增值税,然后再去财政办理退税,资金占用多而且周转时间长,影响企业经营。虽然从政策角度算帐经营企业是有帐可算的,对方支付17%的增值税,只给国家缴了5.1%,自己多得了相应退税11.9%,而实际不是这样,据说有的用废大户已经做出反应和对策,取得17%的发票但只支付5.1%的税,其余11.9%部分由经营企业向财政要返还,所以国家给经营者的政策优惠并没有真正完全自己享受,相反由于资金的问题影响废旧物资中间商的经营。

4、退税政策给虚开埋下了隐患,给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过去许多虚开案件都是买进项卖销项,得中间2-3%的差额,现在如果利用退税政策,缴5.1%的税不用再买票了,就可以卖票,而且比过去利益空间大的多,风险和麻烦程度却少了许多。因此基层管理部门必须提高警惕,加强管理,防止新的虚开动向。

5、20xx年退税的减少对该行业经营影响更大,负担加重。明年退税比例降为50%,也就是实际税负达到8.5%,那么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将更加困难;“一对一”废旧物资经营和利废生产捆绑在一起的企业税收综合负担加重,因为虽然是两个企业但其产品价值却是一次实现的,即使利废企业税收是零,但综合起来8.5%的负担也是非常高的,超过企业正常承受能力;唯有利废大户(如钢铁生产企业)独自享受税收政策带来的利益。

三、对废旧物资行业完善税收政策、规范征收管理的建议

1、加强政策辅导,使政策真正惠及纳税人。税收政策的调整必然给纳税人的经营带来一定影响,要尽快的把政策送到企业,避免因为政策不熟给经营带来被动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汤阴县局为例,目前有8户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其中7户是一对一利废企业,而且规模相对比较小,重点要放在如何促进这些企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因为纳税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办理退税,而纳税人过去与这些部门(如公安、商务、财政等)很少打交道,这些职能部门对税收政策也知之甚少,作为税收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向企业宣传,主动与这些部门联系沟通,形成联动机制,互通信息有无,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其次要服务企业抓住政策调整的机遇,克服经济危机带来的困难,不断发展壮大。

2、完善征收管理,防止发生税收流失新动向。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刚出台还没有运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磨合、需要配套、需要修补,我们基层必须严格执行,不能走样,更不能变通,同时借鉴过去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丰富规范管理手段和措施;要增强敏锐性和工作预见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政策运行之初的漏洞虚开发票;同时对利废企业的投入产出也要给予高度关注,防止出现长期零负申报的情况。

3、统一思想行动,防止出现宽严不一、苦乐不均。政策的制定是按照一般情况来考虑的,所以其政策落脚点也是理论上的正常情况,但执行当中往往由于受地方利益或指导思想的驱动而出现非常情况,政策统一而行动难于步调一致,吃亏的是不正规无法经营的企业(如废旧物资经营最后一道即将进入生产环节的企业,下一道环节必须带发票),吃苦的是管理这些企业的基层部门。如果都能按发票和税收规定执行,统一指导思想,都能严格管理,那么就不可能出现税收政策与现实生活脱节现象,那么税收对经济的杠杆作用不是消极的而应该是促进的。

4、增强服务理念,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政策调整后虽然我们基层的执法责任小了、风险降了,但服务的责任就应该更加突出。在出台一些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时要注重纳税服务,要能够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不能人为地给纳税人增加工作量和设置障碍,不是逼着纳税人去注销,而是给其出路,因势利导,要能够体贴纳税人的客观因素,用服务促进管理质量的提升。

篇15:改革状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弄清我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的现状,更好地研究、解决其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规划出下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最近一段时间,我和市供销社的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汇报。现就这次调研情况,作一分析,并提出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建议。

一、我市供销社系统的基本状况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有10个县区社,121个基层社,16个专业社;市社所属企业11个,县区社及基层社所属企业86个;全系统共有在册职工14929人,离退休职工5944人。截止20xx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资产总额1155万元,负债总额12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4.67%;全系统累计亏损总额635.7万元,划断历史经济包袱后,20xx年供销社系统实现盈利87.1万元,其中市社所属企业盈利51.9万元,县区社盈利35.2万元,在盈利的基层社中,各类专业社占到70%,专业社的盈利面为90%。由于受到行业性竞争的影响,全系统全年商品销售总额为39.076万元,同比下降了10.66%。

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现状可概括为:经营状况趋势好,但总体还未走出困境;虽有创新,但生存与发展仍面临新的挑战。

二、我市供销社系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性亏损依然存在,经营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根据行政职能的需要,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基层社和经营服务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基层社在农村市场竞争中由于网点分散、规模较小,缺乏竞争力,经营连年亏损、包袱逐年增加。20xx年全系统汇总亏损635.7万元,比上年末减亏390.5万元,其中市社亏损681.9万元,同比减亏160.4万元,县区社盈利46.2万元,同比减亏230.1万元,虽然减亏的幅度比较大,但行业性亏损的现状并没有改变,潜在的亏损依然存在。

(二)体制、机制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改革改了二十几年,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经营”的指导思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各级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在产权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措施等方面比较落后,在经营结构上过于单调、陈旧,在服?三农“上缺乏有效的手段。这是我市供销社系统难以上规模、上档次的主要原因。

(三)人员负担过重,减员增效并不明显。由于职工分流渠道单一,职工人数多,包袱大,特别是离退休人员比例大,负担过重,一些县区社及基层社将其主要的经济收入都用于人员开支。20xx年,全系统仅解决职工吃饭问题就支出2300万元(其中市本级1814.3万元,10个县区社按每个50万元计算,共有500万元)。

(四)资金紧张,仍是困扰供销社进一步发展的首要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资产负债率高,还贷压力大,全系统每年的还贷总额为120万元,占其年利润的231.21%。

二是由于供销社系统亏损严重,不能按时还贷,加剧了信贷资产的风险,降低了自身的信誉,导致多数银行拒绝再提供贷款,造成了供销社系统收购资金筹措困难的严重局面。

三是股金问题的困扰没有完全解除。按照中央的要求,为了确保社会稳定,清退农民股金的工作必须按期完成。但我市一些基层社由于已资不抵债,清退农民股金已成困难。即使经营状况较好的一些县区社及基层社,由于清退股金的影响,不仅降低了还贷能力,还大大减少了流动资金的使用量,影响到供销社的正常运转。截止目前,全系统仍有3200万元的社员股金没有清退完毕。

(五)政策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供销社的发展。一是历史包袱沉重,国家政策性未弥补亏损达1.1亿元,给供销社系统减亏增盈造成了额外的负担;二是供销社企业改制后,县区社无企业管理费收入,日常经费难以保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政府下发了(20xx)78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对所属供销联社实行定额经费补贴,但时至目前,除灞桥、雁塔两个区社外,其余县区社并没有得到政府的补贴。

三、我市近几年在供销社改革方面的探索

虽然我市供销社系统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是近年来,仍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社属企业的战略性调整迈出可喜的一步。市社在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培育支柱骨干企业和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思路,下发了《西安市供销社社属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企业改制要在“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一企一策”原则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控股、参股、股份合作等的形式,初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筑社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建立社有资产有进有退的新机制,实现“社有资产产权实现多元化置换,职工实现脱离供销社身份的置换和股权向企业经营者群体集中”的改制目标。目前,市供销社所属的2家企业进入改制前期的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完成改制工作;在县区社及基层社所属的86家企业中,已有76家企业进入改制阶段,占其企业总数的88%。其中,到20xx年底,在雁塔区社所属的11家企业中,已有9家完成改制,占应改制企业的82%;改制后,区供销社系统当年实现利润11.9万元,上缴税收68.7万元,增幅均达到10%以上,职工工资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积极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全市供销社系统依据资源、地缘优势,立足“三农”,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加快自身的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加强与其它经济成份、民间经纪人的合作与联合,以产权多元化对供销社的组织体系、经营机制等进行了改革和改造,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近年来,我市各县区社在原基层社的基础上,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已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16个,参加专业社的农户达到2815户,入股资金达460万元。其中周至县的司竹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吸收300多户农民入股,年购销猕猴桃100多万斤;蓝田县的玉编产品专业合作社解决了周围4个乡镇的玉米皮编织品的销售问题,全年为社员推销产品50多万元;户县成立的全省首家由供销社领办的农民经纪人协会,已吸收会员130人,帮助当地农民解决了买难卖难问题。二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系列化、全方位的配套服务。到去年底,全市兴办村级综合服务站367个,农资科技服务站96个,建立科技示范点30个,建立扶持农产品研发机构6个,与129个村的7529户农户建立了联系,较好地发挥了为“三农”服务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在经营业态和经营内容上有所创新。近年来,连锁经营、配送业务等新型业态的相继出现,给供销社系统注入了新的活力。市果品副食公司从自身经营条件出发,主动占领零售商业的末端市场,成立了“西安西果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建立了31个连锁店,不仅较好地满足了居民生活的需要,并且促进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公司去年实现商品销售710多万元,同比增长75%,实现了划断盈利10万元的目标。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企业不仅使100多名下岗职工重新上岗,又从社会上聘用了80名下岗职工。

四、关于我市供销社系统今后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合作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合作社的实力和规模日益扩大,为完善和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济体制,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助农增收,扩大社会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供销社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农民通过经济上的联合进行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是上联市场、下联农户、服务“三农”、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有效工具,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加快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加速形成行业协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形成农户紧密联合、互促互动的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仍是今后我市面临的一大任务。

我市供销社在改革改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因此,我认为,只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995)、国务院两个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目标,实行开放办社,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经济的新框架、新模式,才能促进供销社的大发展。

这次对我市供销社的调查,给我的印象很深,触动较大。我认为,实施“四次改造”,推进体制创新是摆在我市各级供销社面前的课题。现就供销社系统的体制改革和今后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思路:

(一)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是深化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供销社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没有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没有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仅靠供销社自身孤军奋战,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建议各地供销社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将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到当地经济改革的总体规划中,为供销社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供销社的各级领导要重视调查研究,对具体情况要分类指导、规范操作

为了避免改制过程中图形式、走过场和社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建议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县社及市社直属企业,经常深入基层和企业现场办公,就地解决问题,实行解剖麻雀、分类指导。特别对于市直企业的改革,要给全系统的社企改革做出样子,探索出路子,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大好局面。对于县社的指导,我建议对体现为农服务性质、带有政策性的农资、棉花、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等经营企业一般应由供销社控股经营;对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供销社要积极参股;对于竞争性强的商品经营企业,社有资产可以彻底退出,由职工出资置换社有资产,参与市场竞争。全市各级供销社的具体情况都不尽相同,因此各级供销社要立足于创造小气候,立足于依靠自身的能力和力量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坚决克服等靠和依赖思想。

(三)积极推行以资产和人员身份置换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基层社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改革产权制度,是供销社解决诸如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低下,包袱沉重等突出问题的根本之策,它不仅是社、企、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也是把供销社彻底融入市场经济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我们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市场,焕发活力,提高效益,增强发展后劲,从体制和机制上彻底消除亏损根源,实现扭亏增盈。对我市而言,供销社系统的产权制度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以“减人、减债、减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基层社的重组力度。要结合当地小城镇建设、乡镇撤并调整规划,选择交通方便、购买力强的中心集镇,要合理布局基层社,组建中心社。对边、小、微、亏以及早已失去为农服务功能的基层社,要尽快通过破产、解散、重组、兼并、资产置换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整。对于基层社的债务问题,可以采取以资抵债、抵贷返租、商品偿债、破产减债、资产变现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

2、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真正建立不再亏损的新机制。目前,我市供销社系统已有不少企业通过改制扭亏,但我认为,扭亏不等于脱困,改制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因此,建议各级供销社在改制中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改制,规范操作,切实抓好清产核资、资产处置、改革方案的论证、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注册登记和企业职工安置等环节的工作。要注重通过控股、参股等资产运作的方式,推进”一县一社“向集团化、企业化发展,不断壮大自身的经济实力,确保供销社在县域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建议市社和县区社要对改革企业逐个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当然,改制也应有所侧重,应该首先从那些还有净资产、有发展潜力的社企改起;对于那些早已资不抵债又发展无望的企业,应坚决让其退出,以免造成新的经济包袱。

3、要继续稳妥地推进人员的身份置换,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人员身份置换是实现彻底改制的难点,也是产权制度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如果不能实现员工市场化,我们的社属企业就将继续背着沉重的人员负担,很难设想这样的改制会取得最终成功。当然人员身份置换要确保重点,多策并举。首要的问题是要妥善安置好离退(养)、伤残人员和遗属,能交社保部门管理的可以交社保部门管理;不能交社保部门管理的要从企业净资产中按标准划出一块,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还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相关协议,一次性支付费用,一次性彻底脱钩。对于在岗职工,也要先置换身份,然后再根据个人意愿,或自谋职业、或参与新企业重组。无论是自谋职业,还是参与新企业的重组,都要解除原有劳动关系,按照员工市场化的要求,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但从客观上讲,我市供销社所属多数企业的改制成本有限,甚至严重不足。因此,我的意见是,必须坚持多策并举的方针,凡适合以资产置换的则以资产置换,适合以经营设施租金收入置换的则以经营设施租金收入置换;对于与供销社彻底脱钩的职工则可以用现金置换。

浙江、重庆等一些地区的经验充分说明:产权制度早改早主动,晚改就被动,不改就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为此,我建议各级供销社,要尽快把产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对已经完成改制的单位,要对照先进经验,坚持规范,完善不足,力求做到彻底改制;对刚起步的单位,要抓紧制定改制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在改革中寻求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贷款难问题

供销社的发展需要贷款,需要银行支持,没有必要的流动资金,供销社发展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建议由市政府出面,尽快召开由财政、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具体讨论解决供销社系统的贷款难问题。当然,市供销社也要尽快将有关财务的详实情况上报市政府,供市政府决策。

(五)要创新经营方式,重组经营结构

从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总体业务经营形式来看,经营业态单一,市场适应能力差。因此,我市各级供销社要积极调整经营业态,重组经营结构。各级供销社应在分析“苏果”和“西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引进连锁、配送等新的经营业态和组织形式,重构为农服务网络,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开拓农村服务业,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满足农民产前、产中、产后和生活中的各种需要。起步较早的江苏省东台市供销社已经办了30多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其生活、生产资料分别由”苏果“和农资公司统一配送,内部管理则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承诺、统一配送商品和统一商品价格,形成了全新的连锁销售模式和服务体系。由于农民群众的日常需求基本上都能在综合服务社得到满足,因而深受当地农民群众的欢迎和乡村领导的好评。我想,“西果”和“苏果”的经验应该给我们各级供销社带来一些启示,各级供销社也应在这方面多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六)以兴办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生产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为“三农”提供系列化服务等方面有着广阔的用武之地。对我市来说,就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设施、网络、信息、市场、人才等优势的基础上,立足“一社一品”,积极创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等组织,并使其以高效的管理、灵活的机制、完善的服务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充分体现“民有、民管、民享”的办社方针,这些专业社可以由供销社控股、基层社职工和农民入股、参股等形式来共同创办,可以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灵活的方式来运作,也可进行跨地区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以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经营设施,把兴办各类农村市场与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以商品的流通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使农民能够通过市场把土特产品变成商品,增加农民收入。当然,各专业社也要采取多种手段主动出击,拓展销售市场,以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销售难问题。针对我们西安的实际,我认为,各种养植(殖)专业社应在规范化操作、标准化运输、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等方面有所突破,并以此来创建、宣传自己的品牌。同时可以采取与西安市的大型超市等单位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拓展西安市场,以期发挥品牌效应、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七)培植几个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要围绕我市的优势农产品,培育或引进有品牌、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业龙头企业,以此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政府出面给予扶持政策,对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贸易企业,要一视同仁。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技术加以改造,逐步升级,完善功能。要鼓励大型工商企业、外资企业在我市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同时,要借助日益发展的连锁超市的配送中心和分销网络,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积极引导大型超市、酒店、餐饮系统在农村建立基地,实行定牌生产,定点收购。对采购和推销我市农产品的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在税收、网点建设、用房等方面给予优惠,以促进全市农、工、贸一体化发展,特别是农村连锁经营的发展,从而形成现代的农产品分销网络。

(八)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我市目前的农产品流通基础仍很薄弱,应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

第一,建设一批农产品仓储中心、配送中心。我市农产品专用仓库,如冷藏库、保鲜库、数量很少,农产品配送中心几乎是空白。政府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市统一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对大型连锁超市、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龙头企业建设的仓储中心和配送中心,应重点支持。

第二,建立西安农产品展示和流通信息中心,集中展示我市名优农产品,销售农产品的优良种子,发布全国乃至世界农业信息、农产品销售信息,以引导农民生产。

第三,建立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蔬菜、水果、肉禽、粮食,要抓紧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制定农产品生产中农药使用的规定,推广和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化,普及“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观念。

(九)要继续争取舆论上和政策上的支持。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综合反映全系统专业社和村级社建设的整体面貌,大张旗鼓地开展合格社授牌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政府的扶持政策。当然政府对供销社改制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参加会议、讲重要意义上,更体现在具体政策的制定上;体现在政府领导的身体力行、大力协调上,体现在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对于供销社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以国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改制成本的,我的意见是,可以通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减免建设项目的有关税费(例如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等方式筹措改制资金。但是,这将涉及到财政、税务、工商、房产管理、劳动、银行、社会保障、审计等诸多部门,因此,建议市供销社尽快拿出一个具体意见,供市上有关部门研究与论证,以便尽快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

篇16:改革状况调研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林业大发展,承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承担了河北省重点政研立项课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思想状况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工作。抽调专人组成专题调研组,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的思想状况走村入户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总结了承德市林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并针对林农思想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关于承德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

1、承德市在具体工作中大胆实践“均山”、“均利”、“均股”、“均山+均利”等多种林改模式,得到了林农一致拥护,顺利完成了林改工作。是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2是维护了农村稳定。

3是促进了林农致富。

4是加快了林业发展。

5是推动了农村民主。

二、林权改革后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地方存在不稳定因素。主要有两种:一是确权争议引发矛盾。二是利益再分配引发矛盾。

2、部分林农对林改政策有后顾之忧。

3.一些地方林牧矛盾依然突出。

4、林木砍伐及融资难问题突出。

5、林业技术服务存在滞后问题。

三、有关对策建议

1.加大林权政策宣传力度,切实稳定林农心态。继续加大林改政策宣传力度。明确告知林农,本次林改政策总结了历史上林业改革政策的经验和教训,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为基础,将农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引入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结合林业生产特点,确定了合理的承包期限。我国已进入民主与法制社会,林改的政策不会变,如果变也应向着有利于林农、有利于林业发展的方向变化。再者是今后制定涉及林业方面的政策和配套措施,要保持林改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让广大林农吃上“定心丸”。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据相关政策,加大林权争议调处力度,积极稳妥地调处林权争议,消除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

2.创新林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开人工林”的运行机制,简化林木砍伐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进行有计划的砍伐,调动林农爱林、护林、育林、营林的积极性,真正实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使林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3.推进林业融资改革,筹集林业发展基金。结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完善财政贴息和农业低息贷款政策。加大林业补贴、林业产品税费扶持力度,保证林农发展林业事业能贷到低利息和长时间使用的贷款。同时为了保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林业生产风险大的特点,建立和开展森林保险制度。按照经济领域惯有的金融产品+保险产品配套开展的模式。建议上级部门将森林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加强中央及地方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由中央财政在地方财政提供配套保费补贴的前提下,对各地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森林保险业务开展起来后也能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才能保障林农投入林业后不担心。

4.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有效化解林牧矛盾。结合土地规划调整,根据生态条件合理确定牧业用地。根据牧场大小或牧草生产力合理确定载畜量。划定的生态脆弱区严禁放牧,幼林期(5年内)林地严禁放牧,对违规放牧实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有效地解决林木矛盾,使林业、畜牧业协调发展。

5.转变职能,改革林业管理体制。林业管理部门、林业工作者要从重管理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尤其是在为林农提供技术服务上下功夫,深入基层农村,为林农解决技术、组织、管理等难题。林业机构的设置应独立,增加人员编制,大乡(镇)7-9人,小乡镇3-5人,选调农林类大学毕业生充实乡(镇)林业站,在林改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和特长。

篇17:改革状况调研报告

近两年来,xx区紧紧围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的格局

从20xx年开始,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四局进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试点。通过总结和完善试点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制定了《xx区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另外,通过对部门预算收支状况调研分析,按其工作职能、特色工作和资源占有状况,制定出不同类别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视财力,统筹安排、分类管理、综合平衡。对不同性质的部门采取不同类别的预算编制方法,执收执罚部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城建部门按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包干,预算外部分以收定支编制综合预算;街道办事处按街道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编制综合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预算内外统一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到20xx年全区所有的51家一级预算单位、184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部门预算推行以后,不仅使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得到加强,也使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得到较好体现。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现了财政资金“中转”变“直达”

20xx年底,全区所有一二级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所有预算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网上直接支付力度,将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实行“二卡合一”,对人员经费及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网上直接支付,实现财政资金使用中“中转”变“直达”格局,有效控制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行为。与此同时,还制定了《xx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至20xx年8月,统一撤销全部预算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98个,集中资金13,500万元,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的“链接”

20xx年,区财政部门首先对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彻底收支脱钩。由过去的预算内定额包干、预算外补充经费不足,改变为现在的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未纳入预算的资金,部门一律不准使用;部门履行其职能所需的经费支出全部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这一做法既保障了执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又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挂钩的“链接”。在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的基础上,20xx年,全区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了彻底的收支脱钩,从源头上避免了因收支“链接”而产生的腐朽问题。

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采”“管”分离,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区政府出台了《xx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每年印发xx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使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按照《政府采购法》,于20xx年率先在全市城区中实行采管分离,区采购办和区采购中心各司其责,区采购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区采购中心负责实际采购活动和定点采购服务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20xx年,财政部门把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工程采购作为管理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全区工程采购规模突破千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95%,采购规模达到区历史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为配套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全区公务用车的定点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制发了《xx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即不论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负担的公务用车必须全部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全部定点供应通过招标来确定。实现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资金结算方式和车辆费用节约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了街道公共事业投入,促进了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xx年6月,区财政部门实行了以“街道财政收支实行账户统一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在保障街道办事处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加大对社区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投入为核心内容的《xx区街道财政收支管理试行办法》。为充分发挥街道服务群众、管理城市的职能,20xx年4月制定了以“提高财政基本保障水平,增强街道运转能力;鼓励街道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加大公共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扩大基本保障、税收超收分成、综合预算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调整和完善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试行办法》。街道财政体制的运行,促进了街道服务群众、管理城市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环境创优、社区建设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20xx年全区街道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4.68亿元,比体制调整前的20xx年10.48亿元增长40%,并配合“公司总部区”、“首义文化区”和“白沙洲都市工业园区”建设,逐步打造出一批以中华路“户部巷小吃”、粮道街“胭脂山衣坊”、“昙华林历史街区”为品牌代表的区域特色经济。通过财政基本保障经费和街道超收分成收入,街道用于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经费投入达1,558万元,比20xx年1,047万元增长48.81%。

篇18: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一、市场的基本情况

XX市建材市场,原名玉林建材家具市场,由XX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于**投资兴建,并负责管理。市场是集建筑材料、摩托车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市场,是XX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

市场位于XX市一环北路中段(一环北路307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南、北能便捷通达广州、湛江、茂名、XX、北海和南宁、柳州、桂林、贵港、梧州等地,进入市区乘坐15路公交车可直接到达。

综合市场总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建材市场部分约6万平方米,摩托车市场部分约4万方米。建材市场有围墙包围,呈封闭式,内部道路宽畅,建设和安装有卫生保洁、仓储保管、金融、通讯、消防等一流的配套设施,聘请有治安保卫、运输装卸队,大小货车24小时可以装卸货物,服务周到,治安状况良好。

市场建筑面积29108平方米(包括:商住面积4020平方米,仓库面积3060平方米,经营面积22028平方米),共有门店500间。市场最初为经营副食、五金、旧货、兽药等行业的综合性市场,到一九九六年最终发展成为专业性的建材市场。市场开业之初,已有XX、XX、XX、南宁、柳州、贵港、钦州、北流等省市的经营户180多户进场经营,虽有的经营业主在中途转手,但门店出租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市场经营的产品主要有产于XX佛山等地的塘瓷瓷砖、水暖器材、卫生洁具、厨具、五金制品、防盗门、建筑涂料、石材,和产于柳州、XX萍乡、XX水城、XX昆明等地的建筑钢材等,共有上千个品种,商品门类广泛,品种齐全。商品的销售网络覆盖整个XX市,部分的商品销售还辐射附近的地区,如贵港、桂平、岑溪、合浦、浦北、灵山等县市。据统计,目前市场的日客流量在10000人以上,年成交额约达3亿元,年上缴税金310万元,其它征费约70多万元。

经调查,建材市场目前铺面利用率达99%以上,销售量基本能满足玉林附城地区的居民需要,但由于其面积有限,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扩展空间,进一步发展潜力有限。

二、市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全面调查了解发现建材市场在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发展定位不够高,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南地区的商贸集散地,玉林有着悠久的商贸历史和较好的商业发展前景。而建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其发展战略定位不是很高。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大部分建材经销商虽能够归行入市,但是经营方式仍停留在摊位式经营,商品以低、劣居多;二是市场销售覆盖面不广,目前市场上的`商品多销在本地,及周边一些县城,知名度低,辐射范围不广,销售量有限,影响力低下。

(二)政策法规配套跟不上,进一步发展受阻。表现为:一是行政引导不力,造致了市场分散。当前XX市区内还有很多建筑材料店铺未能归行入市。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市场的分散既不利于市场的管理,也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更不利于市场品位的提升。二是征费政策过紧,各种征费过高。行内业主普遍反映,本市场与XX的佛山、东莞、顺德、珠海、湛江、茂名以及区内百色、钦州等地的同类市场相比,同类征费偏高,这无疑会打击业主的投资信心,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市场设施不配套,服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门店(货位)面积大小不一,不合适。业主普遍反映是小户不够用,大户用不完。二是钢材货位场地没有硬化,场地沆洼不平,积水疏排不畅,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三是无地磅设施。四是仓储设施不配套,仓库容量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五是缺乏对装运队的有效管理。六是生活设施不配套。

(四)地理位置已不相适XX市发展要求。市场建成之初,其地理位置尚属城郊。随着二环路的建成以及城区的扩展,目前市场已进入市区之中。承载建材商品的重(大)型货运车辆将不再适宜进出市区内的市场,在市区内设置建材市场,一方面对其自身发展是一个限制,另一方面影响到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到城市的品位和档次。

三、建议

根据当前建材行业的发展形势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查组结合调查到的情况认为必须重新建设我市建材市场,这是因为:

1、鉴于当前二环路的建成、城区的扩展,现在的建材市场已进入了市区之中,承载建材货物的重(大)型车辆将不能再在市区内自由进出市场以及现有的建材市场离铁路和公路交通要道太远,运输不方便。

2、现有建材场建设的不规范、不集中,仓储保管、生活办公设施不配套,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3、经营户在市场内切割瓷砖和切割铁制管材时的噪声污染和尘粉污染超标,严重影响了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4、目前现有的建材市场销售状况已饱和,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发展空间,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建设速猛发展的需求。

因此现有的建材市场已不宜再继续留在闹市区中,必须重新选址,整体搬迁。

(一)建设新的建材市场应该考虑的几个问题

1、市场定位。新建市场应按照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要求,建设成为玉林城区范围内唯一的综合性建材经营地,成为专门、集中、门类广泛、品种齐全、管理统一、服务优质的专业市场,成为凭借玉林传统的区位优势,充分展现岭南商贸都会魅力,有品位、上档次、有影响力的专业建材市场;进一步建设成为两广及中南地区以建筑材料为主,集展示、交易、信息、仓储、服务为一体的建材贸易集散中心。

2、新建市场选址。建议选择设置在二环路北流路口至秀水收费站之间路段的北侧或在苗园路石子岭附近。主要是因为建材产品多属体重量大产品,对运输条件要求较高,而该地段铁路和公路运输交通方便,空地较多,便于建设和使用,同时也可拉动该地段的经济繁荣和劳动就业。此外,新建市场近邻的新体育馆,对今后组织开展商品会展活动也相当有利。

3、建设规模。新建材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仓库面积3万平方米,营业门店设计为二层,上面为办公室、住房,下层为经营门店,仓库设计为单层。新市场经营门店为1500个,年销售额为5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销往桂南及粤西地区。

4、新建市场投资。新市场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置地费用约1100万元,建筑费用约3400万元,建设资金可由市场服务中心独立投资兴建,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实行股分制进行经营。

5、市场的管理和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保持原有模式,继续由市场服务部负责,或是实行股份制,由股东董事会负责实施经营管理。经营方式采取先进的敞开式、超市式经营,里面经营商品齐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备,实现“一站式”采购,提供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

(二)建设新的建材市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1、加强协调,组建市场管理体制。主要由市政府牵头,协调规划、建设、市政、工商、税务、XX区政府以及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组建市场建设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的领导,加强对市场内外关系的协调和管理。

2、调研报告的范文3篇3篇调研报告的范文3篇3篇2、加大行政引导和管理力度,扩大市场规模。加大行政引导力度,将城区范围内与建筑业相关的、分散的专业门类店归行纳市,迁入建材市场之内。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所有分散的经营户一律引进市场内经营,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提高市场活力。

3、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帮助建立建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帮助协商解决经营业主之间的矛盾,协助组建专业的装卸、搬运、运输队伍的作用。制订出台统一管理和统一收费标准,除按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外,在征费上免收业主地(铺)租,降低经营户的经营成本。出台相适应的优惠政策,以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稳定和吸引厂家直销商和其他经销商进驻市场。

篇19:行业状况调研报告

为推动和规范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居民营造整齐、清洁、安全、宁静、方便、舒适的家园,使我县环境创优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XX年8月份,县政协经济农业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联合商务局、建设局等单位,深入我县住宅小区,通过走访和座谈的形式,对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的物业管理行业现状

1、物业服务行业情况:

我县的物业管理行业起步较晚,XX年枫丹白露小区开发建设,我县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枫丹白露小区。 XX年我县开始办理物业管理资质,目前,有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4家(可可居物业、金色家园物业、御城物业和申嘉物业),正在办理资质申报手续2家(鹤宝物业和依林家园物业),从业人员83 人,还有9家物业公司正在办理前期资质。

2、住宅小区的类型:

我县的住宅小区大致有以下五种类型:一是县直单位的集资建房,这类房屋占我县住宅的45%;二是开发商建设的开发小区,目前已入住并开始运行的开发小区有枫丹白露、锦泰花园等5家,约占我县住宅的25%,在建的住宅小区还有11家;三是“小产权房”,即由村民集体组织或个人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占我县住宅相当的比重,约我县住宅25%。四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我县共建两个小区,一个已入住部分居民,另一个正在建设中。五是商务局下辖的七个居民小区,后两种住宅类约占5%。

3、物业管理情况

开发商建设的的五个小区中,鹤鸣花园小区992套住房已入住830户,由鹤宝物业公司管理,管理人员19人,人均月工资400-500元,年户交物业费360元,管理相对规范;枫丹白露小区746户,由东润物业公司管理,管理人员23人,物业收费标准0.32元∕平方米∕月,月工资700元左右,目前存在问题较多;龙辰小区一期476户,入住110户,入户率30%,物业管理人员24人,物业费标准月均0.4元/平方米∕月; 锦泰花园756户,物业管理人员10人;荆山鸣邸168户,物业管理人员5人;属于开发商前期管理,暂无物业公司进驻。

商务局下辖的七个居民小区,每个小区成立了小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2-3人,月工资800元左右,负责管理居民低保、物业、信访稳定等工作。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覆盖率低

我县物业管理处于萌芽、发展阶段,居民小区有25 个,由物业公司实施管理的仅 2个,占8%,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只有 1 个,而且新建住宅小区、单位院落小区、老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程度又各不相同,差异较大。

2、小区物业管理行为不规范

我县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培训没有跟上,普遍存在无证上岗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理念落后、服务意识不够强。很多企业局限于常规服务,只负责清扫垃圾、看管大门、种种花草等,缺乏高品质的服务,与业主的服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专业人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管理、专门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员工缺乏正规培训,服务意识淡薄,不能及时满足业主的正当要求,物管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及经营理念都亟待提高。特别是小产权房的小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不缴纳维修基金,更谈不上物业管理服务,大部分只有一个门卫负责安全及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收水电费、卫生费及小区所需的有关费用,部分小区连个门岗也没有,脏、乱、差、失盗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开发商未严格按照规划要求配套相应的公共设施,如绿化、安防、公共车棚等设施配备不到位。诸如这些都是今后问题的焦点。

3、物业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

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主要依靠一个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直管,缺乏行政部门、业主委员会条块结合,层层节制的运行监管机制,缺乏物业管理矛盾协调机制,行政部门、业主委员会、物管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还没有形成。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遇到问题和矛盾,缺少沟通渠道和协调渠道。

4、物业管理标准不统一

我县物管管理企业收费标准不统一,服务内容也各不相同。物业管理服务费普遍偏低,鹤鸣花园每年每户收360元,龙辰小区每月每户0.49元/平方,枫丹白露收费0.32元,服务内容就相对较少,大部分业主的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对服务收费理解存在偏差,引发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满,而影响缴费,象枫丹白露小区XX年收费率只在10%左右,导致物管企业经营困难。鹤鸣花园小区卫生区域不包括门道楼梯卫生,有些业主愿意多缴费得到多的服务,所有小区都没有公共厕所,给业主造成很多不便。

5、物业管理行政体制尚未理顺

我县承担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县房管所,只是行业指导性的工作,负责枫丹白露、鹤鸣花园、锦泰花园、荆山名邸(一期)、龙辰盛世(一期)五个小区的管理;商务局管辖下的中州文化小区、酒城宇华文化小区、杜康花园小区等七个小区属于旧房改造的小区或破产、关闭、撤并的企业单位住宅生活区,这些小区的物业由每个小区的小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单位集资房由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集资房的物业管理;小产权的小区实际上是开发商自主管理物业,有的根本就没有物业。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有关精神,物业管理实行“属地(分类)管理,业主自治,行业指导”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完善物业管理的监管。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一是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县、乡镇、房管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管理机制。二是有关部门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合同期限、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三是强化物业管理指导监督。职能部门与乡镇要主动介入,认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有效开展工作。同时,还要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降低甚至取消其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和谐氛围。

2、要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和业主代表的教育培训,促进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的事情,而且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

3、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树立质量与品牌意识,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采用收费标价牌形式,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同时,每月应在小区公告栏等醒目处公布一次当月由业主使用的公共水电费用分摊详细情况、日常维护收支情况等,使广大业主“明白消费”。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标准,对业主和业委会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整改。

4、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小区整治,解决处理好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整合物业管理资源,完善物业管理条件,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篇20:行业状况调研报告

玩具生产加工是**市的传统特色产业,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玩具行业与国际行情的依存度逐年加大,截止XX年底,全市从事外贸玩具生产企业达257家。但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加深以及国内经济运行矛盾加大,**市玩具企业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一、**市玩具行业运行现状

1、出口大幅下降。受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市玩具行业形势严峻,出口销售呈持续负增长态势。从五家玩具样本企业调查数据看,今年1-9月份全部销售收入为865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3.8%,其中免抵退销售收入5321.1万元,同比下降达51.8%。如降幅最大的盐城彩虹工艺品有限公司,XX年1-9月份免抵退销售收入5481.5万元,而今年1-9月份免抵退销售收入仅468.4万元,比去年同期净减少5013万元,降幅高达91.5%。

2、效益负向增长。今年以来,该市玩具企业经营效益大幅下滑。从5家样本企业调查看,1-9月份利润总额呈负增长态势。由于该市玩具企业大部分均兼做纺织品,从8月份开始,纺织品出口退税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加之部分企业已基本消化了前期订单,新的订单价格有所上升,因此,9月份,企业的利润总额回升,然而累计亏损仍十分严重。如前面提及的盐城彩虹工艺品有限公司1-9月份累计亏损人民币206.8万元,其中9月份赢利0.93万元,而去年1-9月份赢利123.09万元。用该企业负责人的话说:从事玩具行业20多年,第一次遭遇到如此巨大的困难。

3、入库税金骤减。今年以来,玩具企业入库税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为严重。从五户玩具样本企业看,今年1-9月份累计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413.99万元,其中免抵调库收入为271.49万元,而上年同期入库税款和调库数分别为905.11万元和746.44万元,降幅分别达54.26%和63.63%。

4、企业关停严重。该市玩具行业大多系中小企业,对政策和环境应变能力相对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趋紧,企业生产经营每况愈下。一些为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小型玩具加工企业,一方面自身不断上升的成本因素难以消化,加之上游企业拖欠资金严重,引发大量的加工型小玩具企业退出了市场竞争,截止XX年9月底,该市已有约三分之一的玩具企业关停。

尽管玩具企业举步维艰,但现存的大多数企业仍选择艰难的负亏经营,其主要原因:一是玩具行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旦企业停产,熟练工人将大量外流;二是企业停产将失去长期以来建立的客户群,这对企业将是致命的。因此,从XX年11月1日起调高玩具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的'税收政策,对出口玩具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

二、玩具企业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

1、进口国经济环境恶化。该市玩具行业主要出口美国、欧洲两大市场,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特别是美国次贷危机从金融保险领域向实体经济蔓延,其国内企业生产经营严重滑波,甚至倒闭,居民的购买力大大减弱,对进口商品需求则大幅减少。如**市创意工艺品有限公司3月份出口美国一笔50万美元玩具,而美国进口商已于近期宣布破产,导致该笔货款将无法收回。

2、汇兑损失继续扩大。玩具行业属劳动密集性产业,出口最大的优势在于价格低廉,行业平均利润率仅2—3%,因此,对汇率的变化非常敏感。汇改以来,人民币相对美元累计升值达21%,以外贸生产为主的玩具企业利润被汇率波动吞噬严重。今年以来,为防范美元的持续贬值,不少玩具企业改由相对坚挺的欧元结汇,然而,下半年欧元的汇率下跌严重并超过同期的美元,欧元汇率由年初的11跌至目前的8.94,去年以美元计价的玩具企业损失惨重,而今年改由欧元计价同样遭受重大损失。

3、贸易壁垒频增。今年以来,欧盟、美国、日本等近40个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新安全环保标准,特别是美国《XX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中玩具“含铅禁令”和“强制第三方认证”的通过并生效,进一步提高了玩具的准入门槛,玩具出口的检测费用大幅飙升,使得国内玩具行业雪上加霜。如,过去一份检测报告能多批次使用,而现在要对每一批合同、每一种玩具的所有用料和零配件进行分次检测,仅此一项较过去平均增加费用10倍以上,约人民币10万元。

4、经营成本上升。去年以来,玩具企业的经营成本增速惊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材料大幅上涨。如截止今年月底,玩具常用的面料毛绒和短毛绒每米增加了0.5—1元,pp棉每吨上涨200元,pe袋每吨上涨3000元。以**市神龙玩具有限公司XX年全年用量来测算,300万米毛绒用量和500吨pp棉用量就增加成本300多万元。二是人工成本大幅增加。XX年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明确了最低工资保障和劳动用工报酬,从而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而该政策的出台对于劳动用工欠规范的小型玩具企业来说,劳动力成本则增加可观。**市属非廉价生产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仅工伤和养老金保险两项费用就增加1980元/人,加之今年以来工人正常的调增工资,截止9月份,辖内玩具企业用工成本平均增加26.5%。如:现有工人280人的**市创意工艺品有限公司,去年劳动力成本为292万元,经预测今年将达到400万元,年增长约37%。

5、出口退税率下调。XX年7月,国家将玩具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玩具企业颇受冲击。从五户样本企业办理的出口退税情况,今年1-9月份仅办理出口退税170.55万元,而去年同期为842.92万元,退税数仅占去年的五分之一。因此,今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玩具行业提高出口退税率至14%的举措,对于支持玩具企业通过降本增利克服经营困难,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必将起着积极的作用。

三、玩具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深的挑战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酝酿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扩大国内需求,这无疑将给艰难中的中小企业带来发展的转机。政府、企业和税务部门三家都要积极行动起来。

政府—加强宏观监控,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政府应会同相关部门,一要加强宏观政策的解读和研究。密切关注和认真分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际贸易摩擦及人民币升值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市场所造成的影响,引导企业及时采取应变措施,调整经营策略。二要加强企业的风险监测。对玩具行业经营方向的变化、经营者的思想动态、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跟踪管理,分析、提醒和引导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三要加强市场规范和监管。特别要防止物价过快上涨,以及搭车涨价、乱涨价等现象的发生,使物价保持在合理水平,为出口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强化内部管理。如何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迅速走出困境,关键还在玩具企业自身对营销策略的把持。一是扩大营销视野,寻求全球市场。该市的玩具产品主要以出口欧美市场为主,建议在保留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寻求新兴出口市场,向大洋洲、非洲等国家地区进军。与此同时,要积极拓展国内市场,要抓住国内消费升级的契机,不断开辟新的国内市场,为内需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二是主动应对变化,调整对外议价。调查中发现,该市部分较大的老玩具企业在目前全球经济动荡情形下,既不敢接受国外新客户的订单,对老客户又不敢冒然议价,因此不仅丧失了新客户群,也错失了通过产品议价形式与上下游客户共担风险的机会。三是加快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档次。企业应注重内部管理挖潜,通过加大科技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增加玩具产品附加值和档次,变贴牌产品为自有产品,以此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税务部门—强化纳税服务,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一是提供税收政策服务。在最新的出口退税、增值税转型等政策解读方面,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更新技术过程中发生的机器设备更新、高新技术研发、库存产品处理等涉及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上,国税机关要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性指导。二是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要切实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审批以及退税的进度,为玩具出口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三是努力提供特色服务。如:建立出口退税申报提醒制度,按月发布即将到期海关电子信息,提醒企业及时按期申报;加快退税频率,可能的情况下实行每月多次退库的办法等等,以优质的服务千方百计帮助玩具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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