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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1-17 08:28:30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本文共5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篇1: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项目及录取优惠政策

各类项拟签约人数和录取优惠政策如下:

类别

录取优惠政策

项目

拟签约人数

声乐类

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女高音

1

男高音

1

降至北京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

女高音

3

女中音

2

男高音

3

男中音

2

男低音

3

舞蹈类

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1

1

降至北京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

7

6

管弦乐类

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小号

1

圆号

1

降至北京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

小提琴

5

大提琴

2

中提琴

2

低音提琴

1

双簧管

1

长号

1

西方打击乐

1

民乐类

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扬琴

1

低音提琴

1

二胡

1

降至北京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

琵琶

2

2

唢呐

1

2

笛子

2

二胡

2

扬琴

1

三、报名与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测试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申请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网上报名时间:201月5日至年1月10日24:00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7年1月11日12: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0室邮编:100871

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所报项目和类别。

2、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各类别报名条件如下:

声乐类:只招收美声唱法的优秀考生,要求考生能熟练视唱五线谱,具备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报名材料须包括中学提供的参加合唱团的证明或者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DVD格式的考生本人演唱的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内容包括考生自选曲目及练声展示。

舞蹈类:招收有舞蹈特长的优秀考生。要求考生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报名材料须包括DVD格式的考生影像资料,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管弦乐类:考生演奏技术优秀,具备参加乐团演奏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报名材料须包括中学提供的参加乐团的证明和DVD格式的考生近期独奏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民乐类:考生能够熟练掌握所报考的乐器,具有参加乐团演奏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报名材料须包括中学提供的参加乐团的证明和DVD格式的考生近期独奏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报考笙项目的考生提供的影像资料须包括传统笙和加键笙的演奏)。

3、报名材料

(1)各类项目指定要求的材料。

(2)由中学盖章的《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申请表》。

考生将上述材料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标注所报项目和类别,于2017年1月11日12:00前寄达北京大学老化学楼招生办公室120室,邮编:100871。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为防止光盘在寄送过程中出现损坏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网盘的分享链接,作为备份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4、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的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项目与寄送的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初审不予通过。各项目参加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签约人数的8倍。

四、测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7年1月20日左右在北大招生网发布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通知,请提交申请表的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测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

2、艺术项目测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备乐器(定音鼓除外)。测试期间,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测试过程全程录像。艺术项目测试采用“考评分离”的办法,现场录像,异地评审。

声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唱曲目(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唱。

舞蹈类考试要求为,现场剧目展示(3分钟以内)及跳、转、翻、软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考核。

管弦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独奏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奏。西方打击乐报名考试的项目包括:定音鼓、小军鼓或马林巴(Marimba)三者之一。参加测试的考生除定音鼓外,其他乐器自带。

民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独奏曲目一首(笙5分钟以内,为传统笙兼加键笙,分数各占百分之五十。其他乐器4分钟以内),视奏1分钟以内(笙视奏用传统笙),除低音提琴视奏用五线谱外,其他乐器视奏提供五线谱及简谱(考生可任选其一)。

3、文化课测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4、认定标准:北京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

(1)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艺术项目测试9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收降至一本线项目的拟签约人数,按艺术测试成绩顺次给予认定。上海市、浙江省获得此类优惠条件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2)降至北京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条件:艺术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拟签约人数,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认定。已获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上海市、浙江省获得此类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3)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则取消剩余名额,不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5、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五、重要日程

1月5日至201月10日24:00,网上报名。

年1月11日12:00,停止接收报名材料。

2017年1月20日左右,公布初审结果。

2017年2月24日,考生报到。

2017年2月25日,艺术项目测试。

2017年2月26日,文化课测试。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请提前做好安排。

2、参加测试的具体要求请见测试通知书。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并合格,具体以生源所在地政策为准。

七、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5074,010-62751407

咨询邮箱:bdzsb@pku.edu.cn

传真:010-62554332

监督电话:010-62755622

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篇2: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1

为提升大学生综合素养,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并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交响乐团和民乐团,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xxxx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xxxx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xxxx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规模控制在上一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计划的2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一)交响乐团(17人)

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时,则其计划取消或调至其他项目。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能报考:

1.取得xxxx年高考报名资格、艺术特长突出、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生。

2.具有报考项目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若该项目考生所在省份未设考级,则必须具备高中阶段一年以上乐团经历),并具有较强的视奏能力。

注:高中阶段有校级以上(含)乐团活动经历并参加过地市级以上(含)大型演出活动者优先(需提供在团证明及艺术团演出经历证明、演出照片、节目单等)。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xxxx年1月11日至xxxx年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xx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此处),按提示注册、报名。

2.邮寄相关报名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初审用演奏视频材料。

(1)纸质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加装封面,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①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的《xx大学xxxx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表》(中学签字盖章)。

②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正反面复印件。

③艺术考级证书、参加艺术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艺术团在团和演出证明材料。

(2)初审用演奏视频材料。需同时提交光盘和U盘介质文件。该资料作为初审重要依据,请严格按如下要求准备:

①考生本人独奏自选曲目一支(不超过5分钟),视频仅为个人演奏场景,不允许出现非本人画面。必须使用一台录像机固定机位不间断录制,不得做后期剪辑处理;

②全身或半身画面,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加伴奏;

③只允许使用MP4格式保存,文件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并确保画面及声音清晰,播放流畅;

④视频不得有字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⑤演奏视频请同时用光盘和U盘介质保存,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考生报名号+报考乐团+乐器项目+《演奏曲目名称》”。

考生要保证所寄视频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格式的可读性。

所有报名材料请统一使用中国邮政EMS寄至:江苏省xx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xx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内件品名需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材料。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xxxx年1月20日(以接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受。

考生应确保报名材料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四、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有关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包括资格审核及考生初选)。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网上报名材料与寄送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各招生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名额上限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10倍。

初审结果将于xxxx年1月25日在xx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通过初审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月20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

五、测试

(一)测试时间:xxxx年2月27-28日(26日报到)

(二)测试地点:xx大学仙林校区

(三)测试内容

1.专业测试:内容为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内),并加试视奏(打击乐项目小军鼓和定音鼓为必考项,排鼓项目大鼓为必考项)。专业测试采用现场录音录像,异地评审方式进行。

2.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具体报到、测试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资格认定

(一)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文化课测试和专业测试。

(二)我校依据xxxx年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需求,分项目划定文化课资格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认定优录资格及优录政策。

(三)优录政策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

“优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xx大学在当地的投档线,则加3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5分)。

“合格”:高考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以上,xx大学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含)即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xx大学在当地的投档线,则加20分参与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加10分)。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近三年文理一本线平均值(取整数)计算。

注: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B。

七、公示及录取

篇3:北大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北大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最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我校将于201月中旬举办“北京大学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活动,并根据冬令营测试成绩,择优认定北京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一、招生对象

1、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项目及录取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艺术特长生按声乐类、舞蹈类、管弦乐类、民乐类招生,各类项拟签约人数和录取优惠政策如下:

类别

录取优惠政策

项目

拟签约人数

声乐类

降至一本线录取

男高音

2

女中音

1

降低65分录取

男高音

2

男低音

1

女高音

2

女中音

2

降低50分录取

男高音

2

女高音

1

女中音

2

舞蹈类

降至一本线录取

2

1

降低65分录取

3

4

降低50分录取

2

3

管弦乐类

降至一本线录取

定音鼓

1

大提琴

1

小号

1

降低65分录取

长笛

2

中提琴

2

小提琴

2

黑管

1

降低50分录取

双簧管

1

小提琴

4

民乐类

降至一本线录取

古琴

1

大提琴

1

唢呐

1

降低65分录取

二胡

1

琵琶

2

打击乐

2

1

1

降低50分录取

二胡

1

1

唢呐

1

低音提琴

1

大提琴

1

篇4:厦门大学本科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本科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推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开展,提高大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我校 年将继续招收本科生艺术特长生。

一、招收特长项目和招生人数招生项目招生人数西洋管弦乐(铜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贝大提琴、大提琴、打击乐)10 人声乐(美声、民族唱法)16 人舞蹈(芭蕾、民族;以民族舞为主)8-14 人民乐(二胡、琵琶、古筝、中阮、扬琴、笛子、笙、京胡、古琴)8-12 人合计:50 人 左右

备注 : 艺术特长生招收人数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 以内,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二、报考条件

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全国各地应届高中毕业生。

1. 西洋管弦乐类、民乐类考生要求专业水平达到业余 9 级以上,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2. 声乐类、舞蹈类考生要求所报专项接受过专业训练,并获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有大型舞台演出经验。

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

三、报名办法

1 .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的考生,请于 年 12 月 1 日- 2012 年 12 月 15 日

, 登录我校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 zsb.xmu.edu.cn/ystcs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 2013 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2. 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2012 年 12 月 18 日

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61005;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经个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形成的《厦门大学 2013 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在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高中阶段所获得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复印件 (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专业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3. 初审:我校从学校艺术团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等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我校将在12 月 2 5 日

之前确定初审合格准予参加测试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 报考费: 120 元。 网上支付方式缴交,具体缴交办法将在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时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上公布,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 现场确认:初审合格准予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2013 年 1 月 12 日下午 2:30-5:00

由本人持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 与报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 2 寸彩照 2 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 所获得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原件; 专业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原件 等有关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大楼二楼(厦大海滨东区)办理艺术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现场确认手续。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考生还须提供取得的所在省份艺术特长测试合格证明。

四、艺术水平测试

1. 测试时间: 201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8 : 00 起(具体测试时间安排见报到现场公告,敬请关注 )

。未按时入场,视为自行放弃考试。

2. 测试内容:艺术特长生测试含基本技能测试(其中声乐为视唱;器乐为视奏;舞蹈为舞蹈基本功)和曲目表演两项。要求考生准备曲(节)目两首(个)。乐器自备(其中古筝和扬琴的考生可自备乐器或使用我校提供的乐器),器乐不允许伴奏;声乐和舞蹈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

五、确定资格及录取要求

1. 确定资格:我校根据测试结果,划定各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格线。在综合考察学生学业成绩、思想素质的基础上,根据测试结果、结合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我校拟招收艺术特长资格生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公示,并按规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和公示。对于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省级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省份,考生还必须具备所在省份的艺术特长生资格,方可最终获得我校的艺术特长生资格。

2. 签订协议书:我校将尽快与拟招收的艺术特长资格生签订《厦门大学 2013 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3.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我校可在出档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

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出档分数线下 20 分但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予以录取并安排专业,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 15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出档线的艺术特长生,若随我校本一批生源一并出档,我校将根据测试结果给予加 10 分进行排序和专业投档并给予录取。考生须服从我校的专业安排。

4.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等有关艺术活动,服从安排,承担作为艺术特长生应尽的义务。

六、监督

我校监察部门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附则

1. 我校欢迎确具艺术特长和水平的考生报考。请考生认真对照我校的报考条件,客观自我评价,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2. 本办法仅适用于各省本一批普通类报考我校的应届高考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系、美术系的考生,请参阅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对于将艺术特长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考生按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其它省份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本一批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厦门大学且专业服从调剂。

3. 由于我校在各省份的'出档线无法提前准确预测,获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学生须自愿承担因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出档分数要求而影响后续志愿录取的风险。

4. 有关出档分数线的确定方法为:对于将艺术特长生与本一批考生同时录取的省份,以实际录取时产生的出档线为准;对于将艺术特长生放在本一批之前录取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根据我校《招生章程》有关投档比例的要求事先提供给我校的初次模拟出档线为准 。

5.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 750 分的省份的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

6. 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关注,并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凡未按我校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7. 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八、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网址: zsb.xmu.edu.cn ;电话 0592 - 2188888 ; E-mail : nzsb@xmu.edu.cn ;

厦门大学艺术教学部:电话 0592 - 2186069

篇5: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了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经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将于2013年1月19日进行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届时我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欲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的艺术特长生进行遴选,对学生的基本功和表演水平进行测试。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北京籍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类别室内 管乐木管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bE、bB、Alto、bE低音、bB低音)、大管、萨克斯(bE、bB、bE低音、bB低音)铜管圆号、小号、短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打击乐小鼓、定音鼓、键盘打击乐等弦乐贝司、竖琴行进 管乐木管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bE、bB、Alto、bE低音)铜管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打击乐小鼓、大鼓、定音鼓、键盘打击乐等戏剧话剧、主持舞蹈民族、芭蕾、现代舞(街舞等流行舞蹈不包括其中)戏曲京剧、昆曲三、报名,测试方法

1.请详细填写《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

下载报名表: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doc

2.考生或考生家长持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于2013年1月5、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到首都师范大学团委(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教工活动中心一层)办理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同时请携带一寸与报名表同底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清考生所在中学、特长、姓名,以备制作准考证用)、身份证

、考生所获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及高中以来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种资材恕不奉还。

联系人:李辛、郭政,联系电话:68908025、68902641。

3.请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于2013年1月19日

到首都师范大学进行测试。(详见测试须知)

四、成绩公布及签约

考试结束后,我校在三个工作日后将成绩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号上网查询,登陆bkzs.cnu.edu.cn,查询测试情况。2013年1月底签订特长生认定协议。

五、录取条件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结合“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情况及考生在“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认证”的成绩,对于取得“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二级以上、首都师范大学测试原则上为A级、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与其签订《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协议》,在高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和市考试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降分录取。

2.签约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在本科一批录取院校、二批录取院校一志愿填报首都师范大学,否则不能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学习,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活动,遵守《首都师范大学特长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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