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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实施精细化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时间:2023-03-13 08:50:1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商所实施精细化监管问题调研报告,本文共20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并有积极分享。

工商所实施精细化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篇1:工商所实施精细化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工商所实施精细化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前沿阵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该如何全面履职尽责和实现职能到位,实施精细化监管,是摆在工商所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精细化监管的内涵和目标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规范化管理更高的一个层次。精细化管理就是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它要求每一个管理者都要到位、尽职。我们实施精细化管理,就是要优化工商所干部配置,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岗位考核和问责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行简单化、流程化、定量化和信息化管理;实施有效的管理,以高效能的监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二、落实监管职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体制机制不相适应。

目前,普遍存在重执法办案轻内部监管的现象。执法办案是硬指标,也容易定量化。内部监管是软指标,不易考核。工商所人员能按上级要求开展好每年的各项专项整治就已经很不错了,对内部监管很难做到位。现行岗位职责界定过于宽泛、监管巡查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造成了考核难、问责难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弊端,存在抓工作一阵风,缺乏长抓不懈的思想。

二是工作被动,内部监管不到位。

内部监管工作既没有具体考核办法,也没有硬指标。内部监管往往是哪儿漏补哪儿,哪儿痛医哪儿,疲于应付,有时也不是发现不了问题,而是不愿看到那是问题。

三是责任不明,问责制度严重缺失。

由于工商所干部岗位职责不明、定位过宽,上级在考核上只对单位,未涉及到个人。所内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存在因人定岗的被动情况,根本达不到因岗定人的积极工作状态。所领导多采用个人人格魅力等来领导、组织开展工作,导致要求想让干部胜任本职都难,极少考虑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或延伸监管工作内涵。

四是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当前经济的发展,让工商所的工作日益增加,再加上经济转型、产业更新加速,目前市场主体的转换也越来越快。工商所不采用现代技术手段来提高工作效能,根本无法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状态的,更谈不上监管。计算机、网络等办公硬件具备了,但没有真正的得到运用,往往出现了穿新鞋走老路的状况。

三、实施精细化监管的实践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奠定思想基础。

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相关法规、政策,让全所职工明确工商所作为工商部门实施经济监管的具体单位,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的重要性。然而我们实际工作中却缺乏具体的落实举措,要使大家清醒认识到我们肩上的担子、责任更大了。开展好免责教育,对监管责任事故事例进行分析,确定责任,让大家明白我们在履行监管职责时留下监管痕迹的重要性。只有解决了认知方面问题,才能为加强监管奠定思想基础。

(二)优化职责分工,使工商所繁琐的工作简单化。

对工商所主要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整合,制定适合工商所工作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的工商所的岗责体系。干部采取“双岗制”。一个内勤岗位,上级局机关的科室由全所人员分别对应,全权负责对应科室的工作。一个外勤监管执法岗位,对应分管的责任区履行监管职责。要注意所上分配的执法办案组与巡查组的人员一致,巡查办案同步进行。通过执法办案来震慑各类违法经营者,以执法办案来促进监管工作的落实。严格做到一岗一责,全所人员分工合作,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去办理。

(三)建立精细化监管的体制、机制,使监管工作流程化。

工商所把辖区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划成若干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1名工商干部为责任人,负责该责任区的监管工作。并将两个以上责任区编为1个巡查组为1个片区。工作中,以市场巡查组为单位对本片区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实行ab岗制度,即巡查组进入a的责任区时a为主办,b为协办;进入b的责任区时b为主办,a为协办。这样不但实现监管责任到人,工作互助、工作能力互补、帮带,用巡查组的力量协助责任区干部履行好职责的效果,而且又达到了2个人以上开展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将监管辖区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实施网格化监管。严格执行责任区工商干部监管责任制。此方法是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在工商所内建立了工作机制、体制。不但强化了责任区工商干部的责任意识,变以前被动开展市场巡查工作为主动监管履行职责,而且在所内形成竞争、争创机制,组与组比、个人与个人比,有效的提升工商所的工作效能。使全所更加及时准确的掌握辖区市场主体经营情况,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四)明确监管内容,先重点后全面的推进监管到位,使监管工作定量化。

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取缔无照经营,另一方面是规范经营者行为。取缔无照是重点,可以清除监管盲区,如果无照经营行为太多,根本谈不上对有照经营户实施监管。对无照经营取缔方面。一是治本。运用工商指导当地政府规划建设商品集贸市场的职能,指导乡镇建设商品集贸市场,彻底取缔乡镇场镇以街为市(无照经营)的经营行为。引导部份经营者进店办照规范经营,对进入商品集贸市场的按照集贸市场管理的办法进行规范管理。二是配合。除了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来取缔无照外,还要请当地镇(乡)政府实行无照经营取缔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无照经营取缔的难点。如:要求食品安全负总责的'镇(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餐饮经营户的规范协调会,协调相关部门取缔或督促无照经营者办理证照,解决涉及前置许可无照经营取缔难的问题。三是巡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让精细化管理责任区的责任人全面适时熟悉、掌握本责任区内市场主体情况。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及时行政警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亮照。为亮照不规范的经营户赠送执照袋,彻底规范亮照经营。把无照经营明显区别开来,方便日常巡查中发现取缔。便于规范年检、验照时在营业执照正本上粘贴年检标致和加盖验照章,方便巡查中发现逾期年检、验照行为。五是拒绝。利用工商服务qq群、个私协、消协、学校教育“小手拉大手”等渠道倡导消费者“拒绝无照经营,维护消费权益”。提醒大家为了消费安全,看见营业执照购商品;拒绝无照经营,并积极举报。这样有效的加大了对无照经营的打击力度,为市场监管工作落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下坚实的基础,营造了辖区良好的经济秩序。对规范经营者行为方面。重点从规范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账、查处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行为方面进行规范。必要时,根据本辖区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针对某个行业或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从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规范,最后达到全面规范的目的。

(五)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能,让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

我们不仅要培养各责任区干部熟练掌握运用好业务软件,依托局域网、数据库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的能力。还要建立与市场主体(监管对象)联系的平台,使市场监管的信息从监管部门延伸到经营者。解决好工商所与监管对象通讯不畅,实施监管一趟一趟跑的原始低效能状态。一是切实完善业务软件数据库,要求完整、准确,便于分类分层监管和查询,联系电话准确便于通讯。例如:需要辖区内所有的超市和食杂店某种货物下架停止销售,可以由各责任区干部采用给相关经营者群发短信或分别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经营者。由原来的全所出动逐户通知要2个工作日以上,到现在的仅需要30分钟。二是建设工商服务qq群,保证工商所与监管对象联系畅通,便于工作开展。工商服务qq群的建设,大大方便各责任区工商干部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为精细化管理市场监管到位提供了保障;也为工商所服务市场主体搭建了一个很好交流的平台;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变得非常便捷。如: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有要求下架的商品(可对外公告),经qq群可第一时间告知各经营者;经营者的许可证过期,工作人员可在群里与当事人交流,告之当事人及时补办、变更,方便了监管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

(六)实施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工作的考评机制。

强化绩效考评,推进效能管理精细化。制定工商所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统一考核指标和考核程序。实行每周一评,通过各人晒工作来跟踪、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平时考核,每个阶段工作结束时,由全所统一组织考核评比,互相交流学习,评出阶段工作先进。年终全面考评,对每个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绩效考核。考核优秀者,在干部岗位流动、评优评先、学习考察等进行优先考虑。建立和落实“履职尽责”问责机制。完善岗位评价、责任追究、关联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制定基层工商干部履职尽责要求,明确岗位操作标准和规范,形成基层岗位履职指标体系。

(七)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保障措施,推动市场监管到位。

精细化市场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全员性、全面性和过程性,涉及面广,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开展此项工作需要上下配合,全力推进,重点是对执行的管理,发力点在于抓落实。对此,人财物应向工商所倾斜:一是组织保障。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营造干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奋勇当先的用人环境。根据工商所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整合人力资源,对工商所干部配齐配强配优。二是经费保障。合理编制经费保障年度预算,使各项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基层工商所的监管执法需要。三是装备保障。改善办公设备,以适应工商所市场监管执法需要。四是制度保障。建立完善一套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度,促使工商所树立以“制度管人”和“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观念,以鞭策先进,激励后进。五是人才保障。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升干部的市场监管能力。

篇2:当前区县企业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区县企业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区县企业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对区县企业国有资产如何实施有效监管是区县党委、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改过去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局面,由国资委统一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这种体制设计是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进步。在目前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区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究竟面临哪些问题,是什么原因,如何采取对策,本文作一简要思考。

一、当前区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区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新旧国资监管体制交替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些问题,既表现为历史惯性的遗留问题,又表现为新体制还未完全建立还不完善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国资家底不清,监管难度较大

区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家底不清、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国资情况复杂、监管难度较大。国有企业分布的广泛性决定了企业国有资产分布的广泛性,每个企业的国有资产分布又千差万别,点多面广跨幅大使企业国有资产变得复杂,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企业国有资产无论从种类、数量,还是从识别、变化等,都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要复杂得多。尤其是企业国有资产处于一个相对变化的过程。企业经营行为直接影响到资产变化。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除正常的资产转让影响到资产情况外,企业投资、企业经营、正常的盈亏都将影响到资产情况,这种变化的监督就给区县国资部门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受体制影响,长期以来,企业国有资产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甚至无人管理,加之财政国资部门的“边缘化”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虽名为“国有”,但形成了较多的管理“空白”,久而久之,造成国资家底不清,国资基础工作严重欠账。从区县普遍情况来看,无论对企业而言,还是对国资监管部门而言,要报一本清晰完整的国有资产台账显得比较困难,这就难免使国资监管陷入“糊涂管理”的境地,给国资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

(二)监管不够全面,面临诸多陷阱

区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相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而言,显得相对滞后和松散。长期以来,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轻视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企业国资监管一直处于一个相对宽松的“边缘化”地带。财政国资部门监管的重心偏重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产财务管理,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本上作为一种副业,采取的是一种“备案”制,拿来就批,报了就行。由于行政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脱节,受认识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限制,长期以来对国资监管存在严重的“漏项”管理,认为监管国资就是监管国资“出口”,总认为把国资转让的环节把关了就管住了所有国有资产,而对于投资管理、招投标管理、重大事项请示管理、薪酬管理、业绩考核等很多方面形成较大空白,造成诸多“陷阱”。国资有似唐僧肉,受经营者“道德风险”的影响,经营者很有可能将企业国有资产玩于股掌之间;会计、审计、拍卖等中介机构,由于受利益驱使,很可能利用中介服务的“特权”,活动于经营者与市场业主之间,不惜牺牲国有资产的价值进行交易;社会老板也盯着国资,人为操纵拍卖现场,致使拍卖价钱无法实现“市场发现”等等,这些陷阱都使国资监管面临巨大的风险。

(三)操作政策模糊,查处缺乏力度

受旧的国资管理体制的影响,也由于一直没有一部《国有资产法》,国资监管政策显得繁杂无序,散落在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的政策中,要想全面准确的掌握政策显得比较困难。旧体制对国资监管说到底是一种得过且过、见子打子的体制,所以从根本上的制度设计显得十分乏力和脆弱,造成较大的政策漏洞。国资监管的一些关键性制度设计根本上还未建立。国资监管有不少制度属于借用或套用。由于政策的零乱导致理解政策不一和执行政策不一,严重地削弱了国资监管政策的权威性。加之国资监管是一种分级管理模式,各地有各地的搞法,就更使得国资监管工作各演各的戏,各唱各的调,搞自选动作太多。上下级国资监管部门的经常性的指导关系尚未完全建立,国资监管信息沟通体制未定型,使得国资监管信息陷于封闭和不畅,久而久之造成国资监管的随意性。操作政策的模糊直接影响了对违规查处的任性和乏力。国资部门对企业违规做法往往采取的是“补手续”的补救措施。企业一旦违规,讲客观理由非常多,诸如发展的问题、实际情况的问题、时间紧迫的问题等等,使国资监管的权威性受到很大挑衅。

(四)国资部门处境难,出资人职责难到位

新的国资监管体制的重大成果就是成立国资委,由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话虽简单但是理解执行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对国资管理体制的理解本来就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需要大量的知识储备,很难把这一体制的内涵在短时间内在社会层面包括政府部门得到有效理解和普及。要扭转多年来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局面,实现统一过渡到由出资人监管,是一个需要从大脑根子解决问题的艰难“洗脑换脑”工程。国资委作为新的政府特设机构,由于其出世涉及到诸多部门的利益职能调整,所以从提上政府议事日程的那一天起便进入艰难期。职能的设定争议大、监管范围的取舍争议大、档案及工作的交接推动难、面上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部门难以放权,企业难于接受。区县国资委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势必出现一个较长时期的“拉锯战”。拉锯的结果很有可能导致旧体制的复辟。企业也还很不适应。长期以来,由于出资人缺位,使国有企业经营者淡化了“放牛人”的意识,渐渐养成了一种游离于大股东之外的“坐山”格局,对于新的出资人的出现,认识不到位,尊重共事不够,不能很好地处理好放“牛”人与“牛”老板的关系,国资委参与决策难。要真正实现出资人职能到位,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树立起出资人权威,国资委还有一艰难的过程。

(五)片面强调抓监管,突出抓发展不够

政府赋予国资委的职能,就是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受旧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作为出资人,在适应新的国资管理体制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出资人角色理解不深不透,对于如何履行出资人职能思考不够、思路不宽、行动不快。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翻条条款款搞审批。乐于和习惯了审批和权力,不屑于懒于服务和协调,有一种高在企业之上的官僚衙门作风。片面强调抓监管,把条条款款视为尚方宝剑,就资产管资产,就人管人,就事管事,未能很好地把管资产、管人、管事与管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抓监管与抓发展两张皮。片面理解资产所有者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的分开,认为经委抓了经济运行国资委就不抓,把国资委完全视为一个政策管理部门,视为一个监督机构。介入企业的思路不多,方式不够,更多地是履行一种法规明令的条文审批,参与重大决策乏力而脆弱,出资人角色浮在其表。这是区县国资委容易犯的一个通病。作为出资人,本应是与经济距离最近的一个特设部门,但抓企业的战略发展不够,研究企业的经济运行不够,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够,集中力量抓企业大事不够,抓招商引资工作不够,抓资本运作不够,抓安全生产不够,出资人职能停留在原来的经济管理职能上。

二、当前区县企业国资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旧的国资管理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新的国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定型,企业国资监管处于重要转型期,是区县企业国资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起来:

(一)旧的国资监管体制的弊端暴露。长期以来,国有资产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甚至无人管理,造成国有资产家底不清、国资监管政策执行情况不一,国有资产监管失控,国资管理水平停滞不前。国资监管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尤其是长期的被动状况助长了企业及政府对国资监管一些根深蒂固的消极意识,给国资监管工作带来了难以走出的误区。

(二)新的国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新的国资监管体制。新体制的建立收效还有一相当长的过程。政府各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新体制的认识理解在短期里难于奏效。目前各地组建国资委的工作才接近尾声,对国资委的职能完全认可确立还有一不小的过程,配合新体制调整还有一系列配套制度有待完善,探索中的国资监管工作难免存在不少问题。

三、加强当前区县企业国资监管的对策建议

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新的国资监管体制,为加强区县企业国资监管定位了一条更好的道路。改革旧体制,建立新体制,开创新天地。目前区县党委、政府及国资部门很重要的任务就是消化理论成果,摸清国资家底,创新监管机制,加快经济发展,形成齐抓共管国资的局面。

(一)深化认识,统一行动,形成监管共识

建立新体制就必须学习新体制、宣传新体制、认同新体制。政府各部门、企业及社会各届要形成对新体制的共识,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新体制上来。一是要强化对国资委职能的宣传。国资委是受本级政府委托,专职行使该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特殊法定机构;国资委就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股东、是老板,国资委履行资产所有者职能,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其他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企业经营班子是放“牛”人,对国资委负责,服从国资委管理,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总责。二是要理顺国资监管部门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理顺国资委职能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站在理顺国资管理体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为新的国资监管机构撑腰,坚定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不动摇,政府其他部门只履行经济管理职能。国资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衔接沟通,努力争取大家的支持。三是要宣传国资监管政策。要大力向政府各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宣传国资监管政策,举办必要的培训班,加强舆论宣传,使国资监管和国有资产运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

(二)清产核资,建立台帐,严把出入关口

要管好国有资产就必须明确家产底细。要采取扎实细致的办法,下定决心,摸清区县企业国有资产底数,解决长期以来资产状况不明、底细不清的顽症。政府及国资监管部门必须强化这一基础工作。一是要搞好清产核资。对区县国有出资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彻底、透明规范的清产核资大行动。区县党委、政府要作为一项重要的专项普查工作,加强清产核资组织工作,严肃清产核资的工作纪律,确保全面、准确地摸清区县企业国有资产的情况。对于中介机构,由国资委直聘,直接支付费用,中介机构对国资委负责;政府和国资委派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并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质量。二是建立区县企业国有资产台帐。每个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资产台帐,国资监管部门要建立逐个企业的国资台帐档案,建立一对一对应关系。严肃增减国资入帐的制度。建立国资销帐制度。凡涉及资产流动(包括增减),必须由双方对变帐。建立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加大资产流失的监督查处。三是改进国有产权转让制度。国有产权转让是防止国资流失的重要关口。当前,很有必要实施转让国有产权“两分离”制度,作为企业经营者,不直接参与产权转让的过程。直接由国资监管部门组织实施产权转让。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评估、审计、拍卖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大进场交易的工作力度,促使产权转让真正实现“阳光操作”。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明朗监管制度

管好国有资产必须建立全面、统一、公开的制度。目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分门别类清理法规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些新制度,大力促进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届对国资监管制度的熟知认可。一是要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按照一定范围进行核准或备案,杜绝盲目投资。二是要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对重大工程项目和购置重要国有资产以及重大经营行为,必须进行招投标管理,杜绝“黑洞”。三是要建立产权流转制度。尤其要坚持产权流动一个部门审批,一个漏斗进出,不能由企业自行随意处置国有资产。对重要资产管理外的漏管、不易管理和不管资产,要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四是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科学界定薪酬,完善激励约束。五是建立经营预算制度。把国有企业的运行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有计划,支有约束,收益有指标。六是建立业绩考核制度。尤其要坚持对重要指标的考核,确保监管目标的实现。七是建立培训制度。把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国资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培养一批谙熟市场经济、精通国资运作管理的人才。八是建立中介机构管理制度。重点就针对中介机构执业的公正性建立制度,重点是中介机构入围制、国资委直接付费制、国资委参与中介服务过程制度、专家评审制度等。

(四)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网络

管好国有资产必须强化监管网络,把能够用的网络节点都用起来。由国资委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后,并不是所有的监管责任全部落在了国资委头上,国资委负主责,总牵头。集团公司要管好子公司,子公司要管好孙公司,一级负责下一级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由部门、乡镇管理的企业,部门、乡镇要履行好保值增值的责任。要大胆探索创建一些监管平台,加强监管网络。一是结合实际组建一批投资公司或集团公司。当前不少区县国有企业已发展至一定数量,也具备一定的质量,可以归类探索建立一些投资公司或集团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国资监管任务。二是改革国资委监管工作方式。建立委领导分别牵头、各科室人员科学组合、定点联系监管企业的制度。组建4-5个工作团队,各有侧重监管企业,分工协作监管国资,每个工作团队负责相应企业的监管,重大问题通过国资委联席会议讨论解决,把面的监管和点的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在各国有企业确定1名产权代表。原则上从董事中确定,或直接向企业派出产权代表。产权代表代表国资委利益,代表国资委说话,当好国资委与企业的中介。四是明确国资委与有关部门、乡镇的关系。国资委负责国资专业监管事项的审批,有关部门乡镇履行审核职能;国资委负责监督部门乡镇执行国资监管政策,并负责查处相关违规行为。

(五)突出中心,立足发展,做大做强经济

管好国有资产最终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就必须狠抓国有企业的发展。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理当做好发展这篇大文章。一是在观念上,要立足发展制定政策,研究工作。监管的目的在于国有资产不流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打破就监管抓监管的传统工作方式,把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要主动为企业想办法,研究贯通改革之路。二是在行动上,突出抓好四件事。大力抓好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深层次地研究企业发展问题,既要有一个遥望可及的远景目标,又要有分步实施的方案,一步一步向目标迈进。大力抓好资本运作,加强国有资产的整合利用,对确实没有价值的大胆处置,对能够调剂使用的加强调拨,对闲置的国有资产千方百计启动盘活的方案;大力抓好招商引资,充分利用国有企业平台,加大走出去的力度,加大与名优企业对接的力度,大力引进名优企业购买、参股国有企业,进一步优化配置国有资源;大力抓好国有企业日常经济运行的协调服务,真正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发挥国资部门的优势,加大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力度,全力以赴解决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国资监管部门要做国有企业的娘家,资本运作的专家,协调服务的行家,安全生产的管家,牢固树立四个“家”思想,切实当好出资人。

区县企业国资监管工作任重道远。新的国资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能,壮志凌云,不辱使命,乘风破浪,开拓创新,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及各乡镇的大力配合下,尽快建立起国资监管新体制,谱写国资监管工作的新 篇章。

篇3: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乡村旅游的根在乡村,基础在农民,只有让农民真正参与到旅游进程中来,让农民真正受益,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才有根本保障。农户的参与既是旅游业发展空间的拓展,又是“三农”发展的延伸。如何激发我区农民参与兴办农家乐乡村旅游的积极性,如何提升我区的农家乐乡村旅游整体竞争力,合理引导、扶持、规范“农家乐”旅游的健康发展,带着这些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政协港澳台侨委在戴玉英副主席的带领下,利用多种形式深入有关乡镇、村、农家乐经营户进行了走访和调研,研究并提出发展措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户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及优势特点

屯溪作为XX市中心城区境内生态环境优越、空气清新、水质清澈,山、水、古村落、森林构成了绿色、生态、健康、美丽的人居环境,是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理想场所。近年来,我区以‘观光在黄山,休闲在屯溪’为目标,以“休闲观光、农事体验”为主要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的发展观光旅游农业,积极探索农村一、三产业“融合式”发展,在加快农旅结合,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培育出一批赏花、采摘、摄影、民宿、垂钓、徽州美食等特色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了一个欣赏优美生态、感受徽风徽韵、体验农家风情“享受慢生活”的乡村休闲旅游圈。在改变城郊风貌、丰富农业业态、带动旅游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区以农户为经营主体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从事“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有36家,其中:以经营山野菜、乡土农家菜、徽州风味菜等特色餐饮的有13家;以经营采摘园、园地认购农事参与体验的有8家;以观光园、垂钓园等特色农业休闲的有15家,“农家乐”接待人数16万人次,从业人员800余人,销售鲜活农副产品32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 多万元,已成为我区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是初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景区依托型、农事参与型、文化体验型、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产业。

借助乡村旅游的发展平台,充分挖掘生态、农耕、产业等资源,把大力发展“农家乐”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内容,引导和鼓励农民开办“农家乐”, 发展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可供游客和市民放松身心、回归自然、体验农事的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园区,为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如:以新江蔬菜基地、徐村蔬菜基地、新潭金星蔬菜加工厂为代表的蔬菜产业;以九龙蓝莓生态园、果亭山桃李基地、新潭草莓基地为代表的水果产业;以一品有机茶业公司、屯溪实验茶场、胡氏茶厂为代表的茶业产业;以植物大观园、碧桂园苗木基地为代表的花卉苗木产业;以农家乐徽菜美食一条街为代表的餐饮产业;以鬲山市民开心菜园、黄山嘉顺农业科技示范园为代表的农事体验区。

二是XX市旅游业的长足发展为我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开辟了快车道。

随着XX市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去年游客接待游客已达3732.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14.5亿元。我区乡村旅游发展的实践证明,农家乐休闲旅游只要从各景区引流拓源,做到与景区互相配套,就能够取得良好的业绩。很多农民都从旅游产业中得到了实惠,有的村更是走上了集体致富的道路,广大农户参与旅游产业的积极性高涨,对发展乡村旅游充满了热情和期盼。一批乡村观光休闲、餐饮、农事体验和鲜果采摘项目应运而生,应势而上,且生意日益红火兴旺。

三是优越的区位条件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证。

随着XX市大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特别是黄山高铁的即将建成通车,贯通南北、承东启西的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已逐步形成,我区将更紧密的融入长三角旅游圈、经济圈、城市圈,处于长三角地区人口较为密集、经济十分活跃的城市群之中,交通便捷,客源充足。最终形成到杭州、上海、宁波、合肥、武汉、南昌和厦门等中心城市都在2到4小时之间。来自长三角地区游客比重不断上升,特别是“黄金周”和周末,自驾车排队已成为我区旅游旺潮的一大亮点。

四是美好乡村建设的扎实推进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两年,我区着力在美好乡村建设与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开发的合理嫁接上做文章,把乡村旅游开发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在硬件建设上,要求在区域环境融入旅游意识、园林意识和环境意识,实现乡村旅游开发与区域硬件建设一体化。围绕美好乡村建设中心村、百村千幢、百佳摄影点等关节点,逐步扩大油菜、莲藕等特色作物种植面积,策划茶叶制作、开心菜园、瓜果采摘等农事体验活动,推出一批徽菜、山野菜、特色畜禽等农家美食,培植一批各具特色的专业村、特色村。打造农旅结合的示范点和样板区。示范带内首批5个中心村依托项目带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重点发展农业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和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如凤霞的“凤起霞飞”、三充的“醉美三充”、云村的“都市云村”、东关的“生态东关”、朱村的“绿色朱村”。

篇4: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一、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监管的难点

(一)工商所人少事多,监管难度大。以僰望山工商所为例,全所工商干部共5人,辖区的个体工商户总数达1500余户,其中食品经营户300余户。食品经营户主要分散在辖区乡镇所在的公路沿线,而且多数经营户的经营规模较小且非常分散。尤其在农村地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相对较少,主要是一些小卖部、小吃店、果蔬小贩、流动货郎等,呈现分布范围广、驻地偏远、交通不便等特点。

(二)经营者的能力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偏低。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由于文化层次偏低,接受食品安全、卫生宣传少,大都食品安全意识欠缺,对正规食品的商标、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行业标准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分不清产品质量的好坏。当前,在农民朋友的消费过程中,消费取向主要还是“价格优先”。价格低廉、销路较好的食品,通常会成为农村小卖店的常备商品。

(三)检测设备性能差,导致监管手段落后档次低监管内容较为单一。就目前工商所的人力和监管水平而言,要完全对每一户食品经营户都实施相当有效的监管,存在较大的难度。为了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监管干部一般都只能对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限、是否有霉变腐烂等明显变质、经营户票据索取等易见的问题进行检查,对于散装食品、食品内在质量等重点内容,往往由于多种原因反而疏于监管。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说起来容易,具体操作起来却非常困难。虽然有上级配发的“简易式食品检测箱”,但受其功能单一、检测性能差等局限,对部分假冒伪劣食品不能有效检测。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判断“问题”食品大都还是用“一看、二闻、三触摸”等传统原始手段,加之人力、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基层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问题”食品很难做到令其销声匿迹。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策

(一)以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素质为目标,全方位打造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重点学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工商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执法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提高对食品监管风险点的认识,进而更好地推动食品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整合有限的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基层工商所之间也应该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借鉴、探讨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食品监管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强化执法,严惩违法。近年来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其原因,一是利益驱使,二是法律法规的打击效力不强。对于一般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基层工商所一般都本着和谐执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基于当事人的承受能力作适当处理,但是很多经营户在受到简单处理后,并未真正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在以后的检查中依然会发现有过期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从重处理,不但对当事人更能对周边的经营户起到警示作用,切实提高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提高工商部门监管技术手段。工商部门应增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适当配备快速、高效、简便的检测设备,以改变仅靠眼看、手摸、鼻闻、询问等手段判断产品质量的经验作法,使其有真正具备承担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篇5: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精神,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有效预防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督促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机构建设。XX年8月份,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担任食安委主任,三位分管农业、卫生、经贸口的副市长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直25个相关部门和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根据市领导工作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二是科学界定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检测资源重叠等问题、专门组织进行调研,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理顺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三是周密部署工作。市食安委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食品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经费列入预算。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预算,所有经费由食安委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二)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市食安委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能,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与明查暗访、群众举报与点上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规模养殖场、蔬菜基地、大型超市和药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较到位,索证索票制度较健全。XX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食品各类执法检查11万多次,检查食品、加工、经营企业14.6万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XX多起,查获污染食品80多吨,总货值500多万元。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节假日的食品供应情况以及食品安全重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水产、经贸、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执法人员,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以及豆制品、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迎奥运等专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对食品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主要品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XX年以来共办理人大和政协有关食品安全的建议和提案24件,通过建议和提案的办理,使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突出治理重点,强化专项整治。根据食品产供销各环节的市场供给状况和安全薄弱环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多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食品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整治。XX年,对全市小作坊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情况。从XX年起,每年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两取缔”、“一转产”、“四个到位”等措施,把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纳入正常监管范畴。二是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按照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期完成了10大整治工作任务,实现了30个硬性整治目标,包括省定的'13个100%量化目标。三是开展了乳制品专项整治。去年九月份,“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和奶牛养殖、奶源供应环节的清查和监管,落实婴幼儿的免费筛查和治疗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安定。四是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从去年12月份以来,我市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78人次,检查单位25546家次,整治重点单位925个,整治重点品种153个,查处案件5起。五是全面深化药品市场整规。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药品市场整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几年来,我市共组织开展了208次专项检查,查处药械违法案件603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起,取缔无证经营药械1244起,不断净化药品市场。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并通过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上半年,大田共计发送食品安全短信2万条,发放《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单行册5000本,宣传单5.3万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和监管职责,举办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等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增强了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素质,从业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都得到加强。三元区今年举办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宣贯会2期,邀请有关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法》,共有60多位已获qs证的食品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一是一些领导和干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三元区至今未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不够有力。一些食品卫生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二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淡薄,生产加工企业设施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业培训不到位,对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常识不了解。如大田岩城啤酒厂生产环境差,从业人员存在未穿工作服,穿拖鞋现象。大田均溪小学食堂靠猪圈太近,臭味难闻,空气质量差。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个别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台账、相关记录登记不全,流于形式。如大田七星渔业公司下药记录不全,明溪屠宰厂进厂猪检验登记不够完整。四是为数众多的消费者存在食品安全意识差、辨别能力低、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许多消费者不知道“qs”是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二)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仍令人担忧。一是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缺乏标准化程度高的规模种养殖,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一些农民在生产中往往盲目加大施药量和施药次数的现象,不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使用,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农产品中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瘦肉精和市区周边众多“泔水猪”养殖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食品生产单位以家庭小作坊为主,生产条件较差,食品添加剂超标。三无食品、过期霉变食品、以次充好食品仍然存在。三是食品流通终端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较为落后,索证登记不规范。四是餐饮业卫生状况堪忧,有的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有的碗筷消毒不够,食品品质难保证。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卫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特别是餐具洗涤公司监管不到位,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企业工作流程不规范,包装车间不具备无菌操作条件,洗涤、消毒原料和包装材料索证不规范。在全市相当多中小酒店都使用这些消毒餐具的情况下,潜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四是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药品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药事管理不够有序、规范,对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较为薄弱。药品流通环节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7月23日省政府关于研究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下发后,有的部门传达不及时,造成衔接不力,相互推诿。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之间的权限应当重新调整,但《食品安全法》没有界定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的含义,导致监管工作内容难以截然分清,存在监管缺失和交叉的问题。二是有的部门监管责任没有到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如大笨鹅酸奶厂迁移新址后,在未办理好卫生、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产品供给市区居民。我市的腐竹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仅60%左右,尤溪腐竹产品已被列入全省重点整治地区及重点整治产品目录。大三元商厦中经营冷冻水产品普遍没有索证。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手段滞后,三无食品较多。四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责任目标、责任考评、责任追究、日常巡查、应急管理、安全信息等制度还不完善。

(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措施不配套。一是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一些部门存在承担的监管任务与配备的人员不相适应的问题,有些地方监管专业化水平不高。市质量监督局负责两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仅2人,三元区负责协调食品安全工作仅经贸局1人。二是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手段。工商、农业、畜牧等相关监管部门普遍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检测技术落后且资源分散,只能做简易的农药残留检测,无法进行抗生素、重金属等残留检测,依靠感观、目测进行现场检测的方法仍然存在。三是经费保障水平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一些部门检测经费和买样经费未列入预算。三元区蔬菜批发市场共有80多个品种蔬菜,每4天仅抽检一次,检测8个品种农药残留,难以保证上市蔬菜质量。

三、建议意见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要加强食品药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食品药品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要加大媒体对违法生产、教育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药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要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加强沟通,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对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要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执法犯法应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必要的处分和处罚。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要高度重视消除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继续加强种植养殖源头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除监管盲区。一是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源头的监管。积极扶持和引导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升产业水平,做大做强、规范生产,通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环节的规范自律行为。要在有条件的超市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相关部门要严把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准入关,不能因陋就简,降低门槛,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违反相关程序的厂商要加大处罚力度、限期整改。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禁止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监管。要严格执行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产品抽查检验力度,确保进入流通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严格餐具消毒,加强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公司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夜市、摊点的整治力度。五是高度关注广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力量,从源头上控制伪劣食品药品对农民群众的危害。

(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和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程度。

(五)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单位。通过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切实使现有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和信息体系,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推广药监系统的监管台帐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台账和现场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使各项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探索农村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逐年增加。解决好食品药品执法交通工具、快速检测装备、取证工具和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提高监管水平。要进一步整合市、县食品药品检测资源,提高检测面和检测水平,切实使检测到位,实现检测常态化。二是尽快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要把住人员的进出关,对现有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人事编制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和乡村食品药品协管员编制,以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大力扶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通过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的管理延伸到农户。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发展一批技术先进、标准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逐步淘汰生产条件差,技术落后又无力改造的小作坊,一方面支持技术先进、质量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壮大,逐步提高名牌产品企业和质量认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篇6: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党和政府赋予的历史使命,承担着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大责任。要实现这个工作目标,关键在人。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自身建设,建设和谐药监,成为当前基层药监部门的重要工作。

存在的问题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县局自组建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是仍有许多问题阻碍着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五重五轻:

重检查轻管理。主要表现为,热衷于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活动,忽视加强单位管理制度建设,以建立长效机制,难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顾此失彼。

重监督轻服务。主要表现为,注重对违反行为的查处,忽视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积极,工作不主动。

重任务轻创新。主要表现为,机械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或因循守旧,或照抄照搬,忽视技术机构建设,快检水平原地踏步,监管能力和水平难以适应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需要。

重改善轻发展。主要表现为,将可用资金用于办公条件改善和职工生活条件改善,忽视技术机构建设,快检水平原地踏步,监管能力和水平难以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需要。

重业务工作,轻作风建设。主要表现为,对于各项业务工作,抓得较紧,忽视干部的作风建设,工作不负责任,“懒、散、拖、浮”现象时有发生,干部的工作激情明显衰退。

采取的措施及对策找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难,难的是采取适当的措施和对策解决问题,结合县局实际,我们将采取“五抓”等措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和谐有为的基层药监形象。

抓管理,促政务规范。强化科学管理,实现管理制度化、政务程序化、责任明细化。促进政务规范,责任明确,是解决存在问题的重要前提。一是管理制度化,不论是对企业还是对药监部门,都要坚持制度公开,承诺执行,考核评定的原则,靠制度来规范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行为,实行双向监督,促使企业和药监部门的管理制度化。例如,药监部门对企业的检查,力争通过一次性检查达到全面规范企业的目的,企业对药监部门的检查填写满意度调查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政务程序化。药监部门要把企业现代的、先进的质量体系管理理念应用到政务规范化中,形成药监文化。三是建立“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抓服务,促环境创优。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是解决存在问题的主要内涵。一是加大帮扶力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二是创新服务模式。在服务标准上坚持“三个原则”,即当地政府关注什么,药监就介入什么;企业期盼什么,药监就提供什么;群众需要什么,药监就帮什么。尤其是加大对农村食品药品质量知识、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老百姓识假辨假能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消费环境。在服务制度上,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以专项整治成果取信于民。在服务形式上,划分服务区域,各把一关,责任明确,严防服务流于形式。在服务要求上,原则做到服务有内容,建议有凭证,回访有认定,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终目的是力求通过抓好服务,有效提升食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篇7: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也是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深入探索,寻求根本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调查我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状,总结推广经验,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农村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的政策建议.

(一)农村食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

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

目前,农村餐饮流通消费的主要形式有:

一是以集镇为主的小餐饮店,主要针对场镇居民、当地企事业单位接待和过往客人用餐.这些小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是其突出表现,变质的猪肉等食品大多都消费在这些地方.

二是农村“农家乐”,主要针对城市居民休闲度假用餐.居住在城市的人们周末去感受乡村的宁静已经是大多数城里人度假的首选,加之政府积极鼓励和扶持农家乐的发展,现在的农家乐经营规模较大,营业收入较高.而部分小型农家乐基础设施落后,只有一个烹调间,拆菜、洗菜经常在院坝进行,服务人员多数为业主家里人或亲戚,不具备餐饮服务人员的要求,和集镇小餐饮店一样,也是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的重灾地.

三是农村自办或请人承办的家宴,主要针对农村一定范围内的村民用餐.农村的这种聚餐普遍存在食品原料采购比较随意,食品加工、保存不符合要求.这种形式的聚餐,人员集中、数量较大,极易发生大面积的食物中毒事件,其食品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四是农村中小学食堂,主要针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用餐.由于校园学生集中,消费量可观,加之学生辨别能力差、防范心理不强,学校部分餐饮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个人利益驱使和“节约”的观念,导致使用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剩饭盛菜较多.

五是景区特色餐饮,主要针对各地游客旅游用餐.我市的剑门关、昭化等景区特色餐饮服务火爆,虽然某些食品可以说是垃圾食品,但是他们还是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食用,因为他们代表了一种特色,一种味道.这些在景区景点附近的小型餐饮店中,环境卫生较差,经营者为了图方便,用便宜的食材和油较为突出.

(二)农村药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

主要是以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单体药店、连锁药店和个体诊所的形式经营药品,由于多年来农村实施了“两网”建设,药品的购销都较为规范,村卫生室的药品均由中心医院提供,药品质量得到了保证.

但在部分单体药店、连锁药店和个体诊所,特别是在村医中,为了追求更多利润,不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出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现象还是较为突出.有的村医和药品零售商继续使用明令淘汰的药品,由于经常性的监管不到位,有的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一些过期药品没及时清退,继续销售给老百姓的现象.

目前,农村群众在药品消费上,由于受经济条件和文化素质的限制,大多数老百姓在就医用药时比较注重方便、便宜,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村群众用药带来不便.加之农民对用药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对用药安全知识了解不多,购药时不看说明,不看生产日期,一些老百姓还存在到集市上的游医药贩摆摊点购药的现象,农村药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一)xxxx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取得的经验

1、xxxx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生产经营持证率不断上升,监管频率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2、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初步探索出了适合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的模式.在青川县初步建立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统领,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和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执法和技术支撑,基层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基础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架构.在剑阁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原内设机构变成独立参公事业单位后,依据全县地理特点和市场分布,该大队成立下寺、武连、普安、白龙、开封5个中队.青川县的3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剑阁的5个中队,对保证两县的基层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xxxx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现状,

1.执法人员数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目前,我市共有各种餐饮服务单位9800余家,现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家,药品经营企业及门店209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8家、涉药涉械使用单位3697家.而全市现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300人,这300人肩负着全市310万人的饮食用药安全,执法人员数量已远远不能适应和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在农村,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少,食品药品监管乏力,农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分布比较散,执法人员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检查一遍,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山区可能一

年都难去一次;还有一些农村处于两县或几县交界地段,情况复杂,往往成了监管空白.正是由于监管周期较长,对农村季节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边远山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店等到监管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假劣过期食品“转战”农村市场.

2.农村监管网络缺失,与兄弟系统相差较大

目前,我市除青川分片区设立竹园、清溪、木鱼三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外,其他县区未设置乡镇派驻机构.由于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求.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食品药品监管在乡镇只是属于安全生产的一个很小的部分,不受重视,甚至没有纳入大安全监管范围,农村监管网络严重缺失.

以青川县和剑阁县为例,青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总编制100人,实有人数90人,在乡镇设置12个基层所(队),总人数60人,平均每所(队)5人,每所(队)平均管辖3个乡镇,由省财政支付经费.青川县食品药监局在乡镇的监管能力是全市最强的一个县,也仅有3个乡镇派驻机构,总人数10人,平均每个派驻机构管辖13个乡镇.

剑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基层设有10个所,另设有1个运输所和1个经监大队,基层管理人员在岗为62人,每个所为6人,监管力量对比为:工商平均1个所监管约6个乡镇,每1人监管约1个乡镇,1人监管1万余人.而剑阁县食品药监局没有乡镇派驻机构,他们1个中队监管至少11个乡镇,1人监管3.8个乡镇,1人监管4万余人.剑阁县餐饮和保化品过去的监管部门县卫生部门,在拥有触角延伸到村的医疗机构和较强的疾控监控系统(约70人)的情况下.其执法单位卫监所共有人员42人,是目前食药监局总人数的135.5%.

3.食品安全配套法规立法滞后和监管体制不健全

一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摊贩的管理要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办法,至今无相关法规出台,食品摊点无监管法律依据.保健食品的管理要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目前监管使用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是发布的,此办法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而制定,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显然已不实用.

二是《食品安全法》确定的多部门分段监管体制,看似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监管部门职能交叉,职责难以明确划分,多头监管现象突出,常常会出现一个经营使用单位由卫生部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门监管,由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食品药监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一个单位接受多部门监管,增大了经营者的负担.多部门分段监管的体制在运行中客观存在监管“缝隙”.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相互推诿,既形成监管盲区,又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4.监管保障能力滞后,严重影响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执法装备严重不足.各县区执法车辆和装备都是严重超负荷使用,不能同时满足分片和快速应急处置,加大了执法监管周期,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的有效性相对减弱.由于经费少,检测手段比较简单,有的甚至连检测设备都没有,仅凭眼观、手摸,对于简单的食品药品标志不清、不齐,未标注名称、厂名、厂址,没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以及相关证照不全或无证等还能检查识别,但对于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规定、食品药品的成分含量是否符合要求,卫生指标是否合格等却没有办法检测,极大削弱食品药品监管效果.

二是监管队伍建设亟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时间短,亟需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垂管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财、物不受地方管理,监管处罚力度较大,打假制劣威慑力较强,取消垂管方后,地方干挠,说情等现象增多,有处罚过轻或放松处罚的现象.

(一)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强化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全面担负起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的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让乡镇真正把食品药品监管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设立乡镇监管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急需建立一套从上到下的监管网络体系,使日常管理常态化,实时开展隐患排查,违法案件举报和科教宣传等.借鉴青川县的模式,在乡镇分片区成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站,或者在乡镇限额内加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牌子,也可依托乡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增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增设食品药品监管员人员编制1—2名.每个行政村要至少聘用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1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三)加强监管技术能力建设.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执法执勤装备,提升基层快检能力.加强重大节庆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指挥、监测和快速检测装备水平.加快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

(四)保障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力度,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投入和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执法办案等执法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篇8: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和健康。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构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关键。在质监部门来说,承担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责任主体是县级质监部门。为了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笔者对xx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感到自明确规定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以来,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工作,但他们对目前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是否有效感到担忧。这些问题长此下去,必将形成县级质监部门靠自身努力不可愈越的监管障碍,应引起各个方面的重视。

xx县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和作坊720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0家,有工商、卫生“两证”的335家,无证375家。其中:茶场类加工46家,粮油加工461家,调味品6家、酒坊酒厂98家、豆制品加工86家、纯净水4家、其它19家。

从调查中得知,xx县食品生产企业现状令人担忧。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现有生产企业,除10家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运、包装等条件符合市场准入外,其它均未能达到市场准入条件。

二是有工商、卫生“两证”的335家,无证375家小企业和作坊仍在无证生产和销售产品,其产品出厂未经检验仍在流入市场。

三是这些小企业和作坊中仅有154家进行了标准注册登记,尚有566家属无标生产。

目前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实行的是“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纵观这些制度,对国家和省发证的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监管作用,而对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确显得无力,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已成为质监部门监管软肋。

就xx情况来看,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是农村农、牧、渔、特产品加工的主要去处,尽管它们远达不到市场准入要求,由于它有方便群众、消化当地农副产品、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决定了它们存在的基础,其具有工艺简单、经营灵活、成本低,使作坊遍地开花。这一特点决定了关闭取缔它的难度与不可行。同时由于大多数作坊收入不稳定、设备投入小,它们大多数并不具备办证资格而且也难以承担办证费用。同时,95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格按市场准入要求均应取缔。

按照目前的监管要求,

一是对有证有照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且正规企业产品不能正常供应,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地方政府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采用专项监管措施,进行严密监管。

二是强化引导帮扶,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

三是强化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地处偏远地区允许其有条件地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要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原则上,其产品只能在本乡镇、本村及周边地区销售。

四是强化开业歇业申报制。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在其开业或歇业时,应向协管员或监管员报告,协管员和监管员要及时向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在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会同技术人员、协管员和监管员对小企业小作坊卫生状况、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准许开业。

按照上述要求监管,就出现以下倍感困惑的问题;一是如果可以允许无证小企业小作坊存在并允许其生产,就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第二章第九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尤其是《条例》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或者销售列入目录产品的,依照条例的规定执行。由此可见这种允许是违法的,也就是说县级监管部门监管工作起步之日起就应负《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二条所规定的法律责任。这种允许导致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在违法情况下运行,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唯一指向的是县级监管部门,同时承担无限责任。二是关于强化开业歇业申报制的问题。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小企业小作坊开业前没有任何前置审批,小企业小作坊开业歇业申报与不申报均不违法,对不申报开业歇业事项无法规依据去处罚。可以说目前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主要问题,是缺乏硬措施和有效的约束方法,更多地把小企业小作坊质量安全寄望于业主的道德的自觉;把监管行为是否到位寄望于监管人员的道德责任感,导致了监管工作无奈和责任模糊,使基层监管部门对谁负责出现错乱。

由于监管处于违法状态,上级监管部门又没出台有法律依据的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办法,让基层局处于“管违法,不管的失职”的两难地位,基层局作为、不作为都要承担无限责任。笔者认为,如其用这种表面积极、实质被动的监管办法,倒不如用主动积极的办法去监管。

一是国家局应尽快出台小作坊管理办法。小企业小作坊取缔不了,就应合法化。

二是如果允许小企业小作坊存在,也应用工商、卫生部门的办法,对小企业小作坊食品实行县级生产许可证管理。这个证可由县级局按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对其审查,在对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时,可对其产品销售区域作出限定,对停歇业报告提出要求。县级生产许可证一年年审一次,办证及年审只收公告费和工本费及产品检验费。凡达不到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依法查处,对拒不办证的依法取缔。凡县级局在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前审查不严、办证后不加强监管的,依法追究县局责任。这样才能使监管合法,责任明确,监管有抓手,分类监管、销售区域限定、停歇业报告的措施才能落到实处。(xx县质监局局长)

篇9: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的生存和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素质与兴衰。近年来多起恶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消费者对身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广更高的要求。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加大了对食品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的监督力度。针对__食品安全存在的症结,要做到科学管理,需结合辖区各项实际,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各尽其责,以达到全程控制。

一、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典型症结

一是食品企业的小、散、乱造成了食品质量标准的不统一和工艺标准的混乱及生产方式的落后;二是食品生产原料多数来向农村,因而难于控制微生物污染、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的超标准使用和污染等状况;三是滥用添加剂,甚至使用非食品用的化工原料和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容器、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四是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作坊式的小型企业,由于食品生产的必备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因而在生产全程的运输、包装、仓储等过程中,对食品造成不同程度的反复污染;五是交叉监管式或分段监管都有可能出现某种真空,从而给假冒伪劣的产品和假冒伪劣的原料辅料、包装物、工具设备等以可乘之机,直接影响到食品质量的安全。

二、实现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的对策建议

1、建立企业质量文化,把质量文化融入企业文化之中,形成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质量文化。通过大力开展质量文化建设和全员质量培训,营造全员关注质量、全员参与质量的良好氛围,把质量最终落实到每个员工中去,自觉形成把“要我搞好质量”转变成“我要搞好质量”,真正体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

2、严格执行标准,包括质量标准和工艺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既是衡量产品质量的准绳,又是识别假冒伪劣的“照妖镜”,还是维护企业权益的“护身符”,而工艺标准是生产合格产品的“指南针”,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生产全程控制,则是生产合格产品的“必由之路”。

3、严格选择原料供应源。食品生产同其它行业相比,更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不论原料供应源是农村还是其它生产企业,都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环境条件论证,无公害论证,对化肥、农药、兽药、添加剂、饲料等的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必须有技术和管理方面专业人员,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档案。

4、严格实行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全程控制。有了标准,有了合格的原料,不等于就有了合格的产品,企业还必须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从产品研发、原料精选、生产操作、产品验收、包装运输、终端管理到产品出厂,以及信息反馈都要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规则。

5、严格执行国家对使用添加剂等食品辅助原料的规定,杜绝使用非食用的化工原料和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其它物资,使每个环节都成为食品安全的保障。

6、严格企业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纵横交错的监管制度。一是要以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二是要自觉接受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管;三是要严把原料、辅料、包装物、容器、工具等物资的质量关和产品销售过程的储存关及运输关。

7、建立有效的应急[文秘站:]反应机制:有了这样的机制,企业就能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篇10:食品监管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保健食品市场逐步走向活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焦点,这就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对保健食品监管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目前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现状

(一)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来就发生过树胶冒充蜂胶、螺旋藻重金属超标、牛皮下脚料等劣质材料冒充驴皮制作伪劣阿胶等事件,更存在减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当前保健食品市场还存在另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虚假夸大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故意混淆与药品的界限,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二)法规体系与监管工作不相匹配

当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了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种类繁多,广告宣传四处可见,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更是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下,政有必要对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但保健食品监管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缺乏系统的监管法律制度,20xx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监管、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的缺失,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难以到位,惩戒威慑作用不强。

(三)保健食品企业“多、小、散、低”,监管难度大

我区现有各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一千多家,大多规模小,分布散,购进销售缺乏科学管理,而且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较弱,大多数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卫生许可证号等,不了解经营保健食品如何进行索证索票、如何进行进货验收记录等,也不清楚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如何区分,对监管部门的要求也不当回事。

(四)监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来是由卫生部门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卫生部门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许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进行监管,而未注重对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致使保健食品监管基础薄弱。通过机构改革,保健食品监管这块职能划到药监部门,虽然药监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数量众多,且大多数在农村,点多面广,单凭科室里两三个人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监管人员对部分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提出诸如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工作要求时,经营者往往敷衍了事。

二、各地对保健食品监管的探索

针对上述问题,各地药监部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强化整治、完善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通过查阅资料和外出调研,发现有一些对做法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一)“天安行动”,苏州重拳保障食品安全

苏州开展的“天安行动”,由苏州市纪委和苏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是继前几年苏州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之后,集中开展的、各地各部门同时进行的一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参与部门有市卫生局、监察局、公安局、农委、食药局、质监局、工商局等。“天安行动”的整顿重点是十大类产品和六个环节,该项行动开展以来,曝光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执法高压新态势;公布了一批监测结果,形成了企业自律新气象;总结了一批先进经验,形成了工作联动新格局;探索了一批攻关项目,形成了科学监管新局面。苏州市“天安行动”的特点是:纪委强势牵头,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执法氛围,药监局的执法压力和风险明显减小。

(二)推进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

赣榆、绍兴等地为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探索了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利用现有药品电子监管综合平台,将电子远程监管平台延伸到保健食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中,动态掌握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有效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及问题保健食品的掌控,在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规范工作上作了有益探索,有效规范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了保健食品安全。

(三)部分地区对保健食品进行“最严格”监管

“治乱必用重典”,部分地区针对当地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现状,实行了“最严格”的监管。比如浙江某地药监部门在检查中查获总货值700多元的过期保健食品,当地药监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对该经营单位处于罚款五万的处罚,且已执行到位。

(四)以示范创建推动市场规范

宝应、建湖等地在目前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以保健食品示范店创建为平台,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净化了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建湖等地在建设保健食品示范店的同时,借鉴餐饮监管的成功经验,推出了动态监管,在被监管企业张贴“笑脸、平脸、哭脸”三种检查结果,让广大消费者清楚了解经营单位的被检查情况。

三、我们在保健食品监管中的做法与思考

通过学习和思考,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了“打基础、抓重点、创特色、出亮点”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方针,通过诚信建设、示范引领、科学监管等手段,使我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满意,具体做法为:

(一)摸清基础,掌握底数

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模小、变化快,为此我们在原有数据库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摸底调查,一是利用各镇协管员对本镇情况相对熟悉的特点,发动各镇协管员开展调查,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在报纸和电视上发出公告,要求相关经营企业主动进行申报备案;三是要求各监管组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保化经营企业的调查摸底。摸底调查的对象包括保健食品专营店、化妆品专营店、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超市(其中大型超市指面积在600㎡以上的,中型超市指面积在300㎡至600㎡之间的,300㎡以下的为普通超市)、大中型美容店、大中型美发店。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批发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一企一档,规范管理。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为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广播、横幅、培训等多种形式,普及监管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和对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利用药监之声、药监开放日、老年大学宣传讲课等方式开展针对中老年等特定人群的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基本知识,告知中老年人警惕以会议销售、上门推销、电话推销、免费体检、免费试用等方式进行的保健食品销售骗术。三是积极开展面向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八不准”,与相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自觉守法经营,维护和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三)树立示范,规范引领

在目前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积极探索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的建设,以起到引导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发挥示范的辐射和带动效应。该项工作我们坚持政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在全区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先进经验,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四)勇于创新,科学监管

一是开展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为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科学监管机制,增强常态监管的科技化手段,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我们在药品、医疗器械远程电子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推行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此项工作是利用网络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对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相关品种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各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和实时数据,为保健食品监管的连续性、完整性、科学性等方面提供更加科学的保障。保健食品远程电子监管工作采用逐步递进推行的方式开展,第一批先在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店等条件较好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远程监管,实施保健食品数据上传,然后逐步推广到药品零售企业、保健食品专营店、有条件的大中型超市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在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展保健食品监管离不开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比如目前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的第一条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食品流通许可是工商部门发放的,保健食品流通许可是由药监部门出具“保健食品流通许可审核意见书”,再由工商部门发放许可证,在县一级机构改革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发现某经营单位存在上述非法经营行为,就离不开与工商部门的联动。此次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是由国家药监总局独家发起的,有关法律依据、执法标准等都需要及时通报法制、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形成执法合力。此外,当前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我们也可结合“三联防工程”这个平台,与纪委、法院、法制办、检察院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商定相应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条款,尽可能减少复议、诉讼带来的的执法风险,积极避免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情况下不作为、难作为所带来的渎职风险。

篇11:加强乡镇工商所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乡镇工商所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基础建设是工商工作中基础性最强的一项建设,是整个工商机关的“窗口”建设。如果没有基层基础建设,工商机关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工商工作也就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监管维权便无从谈起;只有基层基础建设搞好了,才能切实有效地承担起管理和维护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由此显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使工商基层基础建设在市场经济管理中的主力军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是各级领导机关必须加以重视的。

一、基层工商所基础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虽然各级工商机关在基层基础建设上做了不少努力,也花费了不少心血和精力,但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工商部门行政执法的需求相比,与发达地区工商部门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相比,我们还有一定的距离。当然,基层基础建设的问题也不是一蹴而就能解决的。

(一)队伍建设问题。

由于受传统体制影响,基层人员整体素质低下和结构不合理现象成为当今工商部门走不出去的怪圈。一是主要表现是文化层次低,专业人才极其匮乏。第一学历全日制的大学生凤毛麟角,在职后获得大学文凭的人数虽多,可实际水平教人实在不敢恭维,系统上下写不来,说不出,办不好的人可以说比比皆是。而我们对干部的持续教育培训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以干代学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特别在当前市场监管领域范围扩大、监管手段措施信息化的新形势下,基层教育培训方法简单,内容单调,重形式、轻效果的培训教育弊端就格外突出和明显。二是年龄偏大,无论基层,还是整个系统呈现青黄不接,比例失衡现象严重。这些因素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工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导致执法水平低下,态度粗暴、蛮横,管理漏洞百出,丧失了服务与管理并重的执法宗旨。

(二)职能发挥问题。

执法内容片面强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的把关,淡化培养、扶持、引导等管理服务内容。同时,强化收费、创收行为,只要缴费,一切条件都可以放宽。这种简单的、矛盾的管理方式一直是工商管理执法中难以逾越的鸿沟。另外,在保护名牌、商业欺诈、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网络营销等工作中,缺少有效手段,辨假识假能力较差,假货长期泛滥,致使不法行为长期存在,从而形成社会对我们工商部门怨声载道,使我们有口难辩。

(三)基层基础建设的硬件问题。

一是办公场所基础建设标准不高,功能不全;二是装备设施陈旧,老化,不能满足工商事业发展的需要;三是信息化建设的装备太少,不能适应拓展执法监管领域的需要。

(四)人手不够的问题。

按照《工商所管理条例》来要求,基层人手都不够。而基层所看起来机构不大,可工作量不小。又要执行上级机关的专项工作的开展、汇报总结,还要对自己辖区监管对象进行巡查、办案,还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等相关单位的外部环境,包括地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建工作、爱国卫生诸多工作全部落实到基层,使基层工作压力加大。

(五)办公经费问题。

这个问题也是老生长谈的问题,也是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本来我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就受地域限制,基层工商部门经费严重不足。虽然各级机关都在动脑筋,想办法,可按每个人头经费下拨的数额仍逐年递减,而工作量逐年递增。两费的收缴和经费的开销正好成倒置的“金字塔”,基层创收最多,花销却最少,头重脚轻。基层领导只好和地区各大企业周旋,讨好,以解燃油、招待、取暖、供电、通讯、网络维护等燃眉之急。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样一来,可想而知我们的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在人情面前何从谈起。可以说,不论基层还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费一天不解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力度、强度、广度必然会打个折扣。

二、强化基层工商所的基础建设的建议

首先,要不断提高认识,形成一种正确的思维方式。一是认清基层基础建设是工商机关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根本性建设,把基层基础建设当作我们工商工作永恒的主题,不受任何干扰,始终咬住不放、长抓不懈。二是认清基层基础建设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始终坚持中心工作依赖基础建设,基础建设为中心工作服务。正确把握整顿与发展的关系,科学安排服务于管理工作,做到寓管理于服务,寓服务与管理。三是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思想。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自觉剔出形式主义,扎扎实实地抓基层基础建设,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把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健康轨道,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

其次,要坚持战斗力标准,围绕最大限度挖掘和开发战斗力要素强化基础建设。提高战斗力的首要因素是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素质。新的监管形势必将使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特别是一线监管人员面临更严峻的考验。要实现责任区监管,要求干部个个能充当多面手、通才、全才。

客观上,基层工商机关的队伍整体素质难以适应,不解决这个“瓶颈”,就会造成工商监管中更多的缺位、错位现象。解决这一问题,我认为:一要加强学习,着力加强思想道德、业务知识、现代信息技术的培训;二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靠实践积累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三要加大人事制度改革,推行领导职位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制、一般干部的双向选择制,以切实增加竞争压力,保持队伍活力;四要加强如业务能手、执法办案等级等专业队伍的培养与利用;五要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基层工商所个体与整体的两个提高。在现有绩效目标考核办法的基础上,重点增加如何有效激发基层工商所实现职能转变的激励机制。总之,要采取一切措施提高工商干部队伍素质,为“小局大所、合理分工、科学监管”的有效实施提供根本保障。

再次,要坚持改革创新,使基层基础建设不断走向新的成长期。改革创新是基层基础建设发展的不竭动力,“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今后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

篇12: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是药品流通中重要环节,点多面广,处在药品经营的前沿,加强对零售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尤为重要,我结合对本辖区内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现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措施对策和大家共同交流。

一、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分类管理方面:药品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摆放陈列,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时有混放;医疗器械(膏药类)与药品混放;非药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易串味药品不能单独设立专柜存放。

(二)处方药销售方面:处方药品不能完全凭处方销售,处方收集不全,对未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销售登记不全。

(三)人员管理方面:部分药店质量负责人是聘用的,其经常不在岗,营业人员也自行调整为其家人,未经上岗培训就从事药品经营,在对处方药品的销售和调配操作中很不科学,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四)经营方式方面:个别零售药店存在着以零代批现象,将药品直接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有的药店进行无证行医,前面是药店经营场所,后是诊所病房;有的零售药店之间有调货现象,对销售不太好品种或快到效期的药品药店之间有进行销货或换货进行销售。

(五)采购管理方面: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一类或国家充许的`二类)以及进口药品未能及时收集相关票据和产品注册证明材料。

(六)对供货方资质审核方面:药品审核把关不严,有的业务员经营几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现象,其所售代理药品价格虽未超过国家标价,但价格仍较昂贵,其疗效也不显著,广大消费者对此类药品投诉举报较多。

(七)药品广告宣传方面:有的药店店堂内或玻璃橱窗上悬挂或张贴药品宣传画,货架上摆放广告药品样品空盒;有的药店巧借义诊为名其实在促销药品,误导、欺骗消费者。

(八)制度执行方面:药店所制定的制度未能全面有效执行,更不能严格进行自查,定期加以考核。

(九)药品储存方面:温控设备成为摆设,温湿度应按一天两次记录,现已记不清有多少天没有登记,有的药店将药品直接置于地面,药品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二、产生原因

(一)gsp认证以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放松质量管理意识,认为对药品质量的管理只是gsp认证需要,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二)药店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太熟悉,对药品常识性知识了解甚少,工作随意性较大;特别是质量负责人,聘用较多,时常不在岗,对药品质量管理相对滞后。

(三)部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经营惨淡,处于半营业状态,企业无心对药品质量加强管理仅注重经济效益。

(四)由于药品零售企业是个体经营模式,其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有的药店为同一人,未能真正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有的药店就是“夫妻店”或“父子店”,缺少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

三、对策措施

1、加强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要务实,建立学习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2、药监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结合对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相结合,对药品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违规企业加大监管频率,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4、零售药店应自身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5、联合公安、工商、邮政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特别是对违法药品广告的专项整治。

篇13:工商新形势下强化网吧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具有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检查权和处罚权。由于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极少数工商执法人员,经不住权力和金钱的考验,做出了违法乱纪的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重损害执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且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在工商系统内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意义重大且十分必要。如何在工商系统内预防职务犯罪呢?笔者将从工商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商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从全国工商系统近几年公布的犯罪案件来看,其职务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把权力作为谋私的筹码,为遮人耳目事后捞好处。一些人明知用权谋私法律不容,则想方设法予以规避。他们既不愿意放弃利用权力谋私的机会,又担心案发后身败名裂,从而采用一些自以为更为隐蔽的作案手法。如:上海市黄浦区原工商检查员吉俊相纳贿案就是较为典型的一例。吉在受理海南某公司违法经营案时,依法须对该公司当事人傅某处以巨额罚款,经关系人说情,擅自决定不予处罚。事后,李并不马上要求兑现好处,而是在第二年底,自以为安全时收受傅儿子转交的好处费,并通过傅为自己置换了房屋。

(二)极少数执法检查人员互不忌讳,私用职权共同收纳贿赂。工商一线执法人员负有查处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职责,但有些执法人员却置法律于不顾,利用职务便利用权谋私,相互间毫不顾忌,互不回避共同纳贿。如原湖北省武汉市某区工商执法人员姚某、顾某等,曾负责查处深圳喜悦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私运一案。在赴深圳取证时收受被查单位董事长叶某给予的摄像机、手表和手机等物品,价值达人民币各1万余元。

(三)参与被查单位组织的旅游、娱乐等活动中收受好处。有的执法人员虽然在一些场合没有或不敢直接收纳贿赂,但他们却无所顾忌的笑纳被查单位以曲线或隐蔽方式给予的种种好处。这些人接受这样的好处,往往还心安理得,甚至认为这样做不属出格,不会出事。如:执法检查人员接受查案对象以“工作麻将”、“考察娱乐”等方式给予的贿赂。

(四)因权钱交易以致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由于执法人员同不法分子进行权钱交易,以致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前面所述的吉俊相一案,就是利用查案的职务便利,为徇私情而擅自免除傅某的行政处罚,仅一次就给国家造成240万元的损失。

二、工商系统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贪腐纳贿:一是利用收费权和管财权贪腐。有的收费不开票或打白条贪腐规费,有的财会人员做假帐贪腐挪用公款,有的虚开发票套取公款据为己有等。二是利用人事管理职权收受钱物。主要表现为系统和单位的领导借干部调动和提拔之机收受礼品、礼金。三是利用监管职权收受管理对象的钱物。四是利用工程建设发包权收受钱物。

(二)失职渎职:一是打假售假。如湖北省咸安区原工商局局长王来成将没收来的两台非法组装卷烟机卖给身份不明的王某,构成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是打假放假。如原湖北省钟祥市工商局旧口工商所所长范德华收取制售假烟人的罚款后“放行”,构成犯罪。三是打私放私。四是行政不作为。应管不管、应处不处、应收不收,致使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一是侵犯管理对象的人身权。有的殴打管理对象造成人身伤害;有的以查办案件为名非法拘禁管理对象。二是侵犯管理对象的财产权。有的违规查扣管理对象的财物,违规冻结管理对象的银行帐号,有的掀摊子、砸商品、毁用具、酿成伤人死人等严重事件。

三、工商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是私欲放纵,导致犯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生活呈多样化趋势。一些工商执法人员面对各种诱惑,自律意识不强,理想信念滑坡,人生追求发生转向,私欲恶性膨胀,慢慢腐化堕落,最终导致犯罪。

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给违法犯罪造成可乘之机。目前,已制定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一系列行政法规,总的来看,针对行政相对人和事后处理的多,而对执法者本人规范制约的比较少,尚未涵盖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导致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由于监督制约因素少,执法者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比较普遍,客观上给违法犯罪造成可乘之机。

三是监督制约措施乏力导致犯罪。从工商系统内部来看,首先,系统内部管理模式仅停留在“完成任务指标”的片面管理思维层次上,上级机关或主管领导主要关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对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注意不够,防范不及时,导致小错酿成大错。其次,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受领导干预、照顾情面等因素影响,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难以进行有效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再次,重视对干部的使用,忽视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不注重对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导致一些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差。第四,系统内没有对可能存在的犯罪隐患进行事先研究,采取措施,只是在罪案发生并引起严重后果后才想起防范对策。从外部监督来看,廉政监督员监督走形式,新闻舆论界、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执法活动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从现实情况来看,“一把手”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而相应的监督制约措施乏力,容易导致“一把手”个人说了算,这样即使出现贪腐纳贿、滥用权利等腐朽行为,也难以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

四是“腐朽文化”潜在影响驱使犯罪。近几年来,“腐朽文化”又有新的发展,如“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休没本钱”等,把贪腐贿赂视为理所当然,看成是自古以来做官的法则。正是由于这种“腐朽文化”的潜在影响,驱使一些领导干部不惜挺而走险,大肆贪腐纳贿、中饱私囊,滑向犯罪的深渊。

五是“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助长犯罪。系统内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担心揭露人员犯罪,会影响单位和个人的形象、声誉。甚至可能被“一票否决”,因而有案不报,搞“内部消化”,对已案发的也多方说情袒护,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

四、预防工商执法人员职务犯罪对策

(一)改革监管方式,预防利用监管权吃、拿、卡、要。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由传统的“专管员”方式向市场巡查、集中办案方式转变,由传统的监管个体和集贸市场向监管辖区经济户口和经营行为转变;由传统的静态被动管理向动态主动管理转变,由传统的以收入多少为主要任务向以查办案件为主要任务转变。监管方式的改革,从工作机制上革除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陋习,限制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使办人情案、越权办案、违反程序办案或查办案件不作为等滥用权力,失职渎职行为减少。

(二)开展预防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的“免疫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其自律意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开展预防教育活动,一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熟悉法律业务知识的优势,与工商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联合举办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采取以案示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揭露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宣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果,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免疫力”。二是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鼓励公民参与预防,在公民中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树立行业正气。注意总结宣传本系统的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典型先进人物巡回演讲,把典型先进人物事迹编印成册,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大力弘扬先进文化,树立行业正气。

(三)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首先,建立健全内部预防机制。一是要改革行政审批手续,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如减少办照环节等。二是要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办事的透明度。如公开收费标准、办照、办案程序等。三是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公示制、任期审计制,重点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四是严格执法责任制,实行立案、审核、处罚决定“三分离”,上级机关和法制、财务、监察部门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五是实行案件回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及时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其他人员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是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票据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两费的收缴,防止乱收费、挪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七是要建立预防工作责任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业务部门共同承担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并根据各自的业务性质和特点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使预防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其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岗位预防。一是建立健全重要岗位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构筑制度防线。二是对各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建立廉政档案,将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与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绑在一起。三是在重要岗位和各直属分局(所)内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制度,聘请一些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再次,切实保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物质条件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动办公自动化和预防手段现代化建设。四是把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披露曝光、剖析研究等多种方法,形成舆论压力,达到弘扬正气,遏制犯罪,树立廉洁新风的目的。

(四)严肃查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加大防范力度。一是要加强信访举报的调查核实工作。二是要严肃查办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对构成犯罪的及时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决不姑息纵容。

(五)加快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工作,促进预防工作的法制化。一方面,要加快现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工作,适当增加预防职务犯罪内容。另一方面,应当尽早制定预防贪腐、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社会各责任主体在防范职务犯罪方面应尽的义务,以及违反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使预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规定有关职能部门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和履行职责的程序,严密对权力运行的监控,防止权力滥用,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体系。

(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调研工作,不断探索预防规律。经常深入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开展预防调研工作,总结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与做法,分析研究工商系统不同时期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趋势,探索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理论,提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前瞻性、治本性措施和策略,以指导工商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践。

(七)加强系统内预防队伍建设,提高预防队伍素质。首先,系统内要建立预防工作组织,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选配政治素质强,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预防工作部门。其次,要加强对预防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再次,要加强对预防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滥用权力、假借预防之名庇护犯罪等违法现象。

篇14:高中英语新课程实施过程问题调研报告

高中英语新课程实施过程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

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处于核心地位,教育目标和价值主要通过课程来体现和实施。20xx年9月英语新课程已登堂入室,正式走进全国九个省份的高中校园。它除了遵守语言教学规律,渗透思想情感教育,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更加充分体现当前课程改革的最新精神和时代特征,真正把英语教学转变到了“以学生为本”的轨道上。新教材走出了单纯以学科规律为导引的传统的教材设计,立足于学生的生活,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学习策略,心智潜能等主体意识的培养,来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

然而,要使每个教师都能从本质上接受新课程标准的精神,在教育教学理念上完全从传统模式中转变过来,不走样,有一个过程,甚至是较长的一个过程。新课标从理论上讲无疑是美好的,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存在理论与实际的冲突,存在着理想价值观与现实价值观的冲突,使相当一部分在教学第一线上的老师常常感到难以把握,常常被困惑所烦恼。如何使教师们解除困惑,正确面对现实问题,积极摸索出适合国情、省情的教学路子是英语新课程实施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笔者基于上述考虑提出下列四个问题与英语同行交流。

一、关注高中起始阶段的英语教学

新课标的教学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学习态度,树立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良好的学习策略,发展自主学习的能力,使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和听、说、读、写均能形成一定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这跟过去的大纲是有区别的,过去大纲是先写基础知识,后写交际运用的能力。现在反过来,先写非智力因素,这体现了以人的发展为本而不是以知识为本的新理念。但在实际的教学中,教育质量在对教师的评价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教师很难,甚至不可能去考虑兴趣培养,从培养能力的态度及建立长远计划的角度体现发展观的问题。高中的新课程一开始,教师在同行竞争的压力下,都采用大容量,快节奏的教学方法。一开始就用上,学生根本没有接触过的词汇和内容,给学生当头一棒,致使相当一部份学生由此丧失了学习英语的信心和兴趣。若降低起点,减小坡度,放慢速度来激活同学的学习兴趣和心智潜能,无疑是正确的,但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学校管理制度使教师在这二者的选择时,处于两难的境地。所以要真正落实新课标新理念要求广大教师摒弃功利思想,牢牢记住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发展观。新课标的实施受到现实价值观的阻挠。看来,全面实行新课标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和现存教学评价体系改革相配套。只有对教师教学评价体系改革同时启动,才有助于对学生学习信心培养把开发心智潜能落到实处。

二、关于课堂教学模式问题

新课程进入课堂后确实给课堂带来生机。其中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课堂模式的确体现了新课程的以学生为主体和学生发展观的教学理念。它对打破教师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模式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在有令人可喜一面的同时,在众多中学校也有令人忧虑的一面。笔者在全国各地中学听了不少课,总体来说授课老师有着良好的教师素质和驾驭课堂的基本功。从整堂课的环节来看,似乎非常完美,无懈可击。但最大的通病就是对学生来说,没有体验的时间,信息输入量对中等及其以下的学生都不够。整堂课似乎也很热闹,但学生所获不多,而是被老师安排的教学环节牵着走。我和几位老师在听完我校一些青年教师的观摩课都有些同感,缺少足够的输入哪来足够真实的输出?这些通病看似环节的问题,其实本质是理念问题,说到底还是为了追求课堂形式完美,而牺牲学生体验,对以学生为本的思想缺乏深刻认识。在课堂上真正会回答问题的只有少数优秀学生。这种课堂行为说到底还是没有面向全体。面向全体学生不能以是不是全体学生都有没有参与课堂活动来衡量,要看是这种课堂活动对他们是否有效来决定。

最近,我看一篇专家讲话,讲话人是高中英语教科书与教师用书编者,特级教师夏谷鸣。他受人民出版社委托,对在长沙参加英语优质课比赛的.十二位教师进行点评。在评课讲话中,他认为这十二名教师的有一个共同的典型的问题,那就是,一堂课下来,究竟要达到什么语言目标呢?——不明确。我们这些老师都追求什么呢?——纯粹的活动。

如果长期都是这种课堂模式的话,我们的学生就不可能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更谈不上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及正确的学习策略。省级乃至国家级的教师优质课尚且如此,一般学校的创优课出些毛病,也就更不足为奇。问题是我们应该加大对这方面的探索研究力度。

三、关于教材处理问题

新课标要求,学生不再是教材的被动受体,而是对教材进行能动的实践创造的主体,教材已不再是只对教育经验的完美的设计,而是给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表现的积极性,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和自立,自主,强烈的“我要学”等主体意识的发展留有充分的空间,真正变教材为“学材”,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从而为终身学习打下基础。

既然就课标精神说学生不是教材的被动的受体而是对教材能动的实践主体,那么教师就可跟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材大胆进行取舍。跟我同年段的老师经常觉得我的教学进度飘忽不定,有时快,有时慢,那是因为我对教材进行了处理,有的舍去,有的教材虽然还没有要求,但根据学生的实际必须补充。因此造成教学进度有时快,有时慢。

我很赞同著名英语教育专家夏谷鸣先生关于教材与教科书之间关系的独到见解。他认为,包括到现在为止,存在相当普遍的现象就是把教材与教科书等同起来,讲教材就是教科书,讲到教科书就是教材。他认为,全体教育界的同仁都必须反思,对教材进行深刻的反思。他认为教科书只是教材的一部份,如果一个老师把一本教科书从头到尾教下来,什么东西也没有落下是误人子弟。我认为要让学生拓宽知识面,英语周报是极好的教材,它形式生动活泼,内容新颖,体裁广泛是很好的教材。除了文字教材还应该有听力教材,包括磁带都应该发给学生。但是这个理念的转变光靠老师转变没有用,首先分管教学的领导观念也要转变,而且更关键的是他们必须先转变。

四、关于教法的理解

教学方法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指途径。这途径是对语言本身和语言教学规律而言,另一个层面是指技巧

,是指教师在课堂上采用的具体的办法。两者有联系,又有区别,“教学有法,教学定法”。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它的时代性,它的产生和存在在当时都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是有它的优点和缺点。比如任务教学法是我国最流行的教学法。任务教学法反映了外语教学目标与功能的转变,体现了外语教学从关注教法转为关注学法,从以教师为中心转为以学生为中心,从注重语言本身(结构,功能,系统)转到注重语言习得与运用的改革与趋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内因,培养他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说,任务教学法在学生母语与外语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为学生提供互动机会,能开掘学生运用语言的潜力,激发他们创造性运用语言的能力。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任务型教学法的实施存在一定的困难。首先,目前我们国家尚缺乏以任务型活动为主线来编写的教材,设计既符合新课标要求,又符合教材总体框架要求的任务有一定的难度。其次,教材的编者在设计的时候考虑的是总的需要,很难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任务性活动必需靠第一线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组织实施。再则,作为任务设计与实施的主体教师,我们往往对任务教学法的理论缺乏一定深度的研究学习,同时缺乏必需的资料,研究条件也不足。再者,目前任务型设置,难易度的确定以及学生成绩评估尚无法与目前一卷定终生的考试制度接轨,因此,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此,我认为我们对教学法的采用应博采众家之长,对传统的教学法不应一律抛弃而应该扬弃,即取其合理的面,去其过时不合理的部分。比如我国著名外语教学专家刘道义就曾经说过,她并不排斥传统的语法翻译法。

在她所编写的教材中,都有翻译练习。而语法翻译教学法就是传统教学法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20xx年九月刘道义老师为福建省中小学英语学科带头人做了一场专题报告,在报告中她再次重申:“语法教学不可过分强调,也不可太淡化。过去几年我一直强调淡化语法,但现在我觉得各阶段不一样,小学可以淡化,但到了初中就得加以重视了。语法教学很重要,其作用就在于提高语言的准确性,规范性,最实际的是笔试,考试确实需要语法知识,不然的话,学生写出来的句子只能是词汇的堆积。”联系我们自己学生实际情况,确实如此,淡化语法确实有点过了头。看一看学生写的文章,大部分句子没有语法,可读性很差。这值得反思。笔者认为在任何时候只能是“优化语法”而不是“淡化语法”。教学方法从总的来说,授学生与“渔”是对,但有的时候,对有的学生来说,不妨先授之与“鱼”,然后授之与“渔”,因为没有一定知识的铺垫,没有可行的方法做依托,没有扎实的基础,再聪明的学生也难以高飞。

新课标的实施已拉开了我国英语基础教育改革的序幕,我们只有不断学习和探索新教育教学理论,不断反思更新理念,才能使自己从“教书匠”转为教学与科研型相结合的教师,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复合型,有发展后劲的人才。

篇15:乡镇工商所食品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

今天,县食安办、县纪委、xx镇以及县局的各位领导莅临xx工商所,就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这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我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对此,我代表xx工商所向各位领导表示诚挚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xx工商所近年来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

xx工商所目前共六位工作人员,肩负着辖区内120户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针对目前日益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近年来,xx所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内容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监管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努力确保辖区内食品市场的安全。

一、强化措施,做到执法到位。

1、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对辖区内的120家食品经营户实施了信用分类监管,其中xx镇三平超市、交口乡华腾超市等四户食品经营户被授予a类信用户,xx镇点点利超市等110户被授予b类信用户,xx镇三满意生猪定点屠宰场等5户为c类信用户,并以此为依据,落实预警机制,划分重点监控户13户,重点巡查户21户,教育引导户27户,帮扶示范户4户,为日常管理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

2、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办案工作。

继去年的“地沟油”、“问题奶粉”等食品的专项整治,我所今年继续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规范经营资质,取缔无照经营,结合年检、巡查等对食品经营户进行逐户排查和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全所共出动检查人员33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413户/次,整治重点区域3个,收缴过期失效变质无合格证明食品40余公斤,下架退市120余公斤,立案查处违章违法案件5起。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我所于XX年9月22日、XX年2月28日分别开展了两次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通过培训和座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明确要求“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告知经营者不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与全部120户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切实提高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三、强化监管手段,做到检测、监控到位。

根据县局的统一安排,我所会同“三满意屠宰场”、“灵石县xx镇xx村三平超市”等几家大型食品经营户率先开通了“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对食品批发经营户的'所有食品实行电子化监控,从源头提高食品市场准入门槛,不但提高了工商部门的监管效率,同时也使食品零售户所经营的食品来源清晰,进一步净化了食品市场。

努力的方向:

一是拓展经营者教育培训渠道,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加强行业行风自律建设,形成经营者诚信经营的“商界之风”。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思想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工作效能和执法水平。

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篇16: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调研报告

医疗器械作为特殊的医疗产品,与药品一样,在疾病或损伤的预防、诊治、监护、康复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生产、经营及使用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体系,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我结合实际工作,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现状有了更深地了解,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地认识,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45家。

1、地域分布情况各县(市、区)涉械企业分布如下:稽查支队辖区138家(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136家)

嘉荫县辖区

15家(为经营企业)

一分局辖区29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28家)

二分局辖区43家(为经营企业)

三分局辖区27家(为经营企业)

铁力市辖区98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96家)

2、生产、经营规模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产值均在10万元以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额1―10万元的有119家,1万元以下的有226家。

3、生产、经营类别及品种

从类别上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的二类产品较多,其次为一类,三类最少。

从品种上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的三类产品多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的二类产品品种较多,以病房护理和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为主;经营的一类产品多是基础外科手术器械和口腔科器械。

二、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全市医疗器械市场平稳、有序,但由于多种主、客观原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绝大部分是兼营企业,给日常监管造成一定困难。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大多都与药店一起经营,经营产品单一,数量较少,并缺少医疗器械专用库房,多与药品同库存放。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虽然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量不少,但规模普遍偏小,经营品种单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的医疗器械中无菌器械品种少、数量多,而其他品种如血糖仪和试纸、血压计等型号和规格较多,监管中往往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逐批检查,效率不高。

3、制度保障措施不到位。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建立真实完整的产品购销记录、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大部分经营企业未按要求对包装破损、超过有效期的无菌器械进行集中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

4、部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不齐全。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设置医疗器械专用库房(储存区域),且在上述场所中没有防尘、防污染、防虫鼠和防异物混入等设施。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状况欠佳。我市绝大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均已停产。原有5户生产企业,现已停产4户。

三、监管对策

从全市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现状及存在问题可以看出,我们对医疗器械的监管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今后的监管任务还相当繁重。如何转变全市目前的医疗器械监管局面,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到位,值得深思。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发挥媒体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当前新闻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舆论监督已成为行政监督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只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才能在医疗器械政策法规宣传、违法行为曝光等方面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为此,我们要积极加强与市内各类媒体的联系,及时把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监管信息、规章制度等及时主动通报给相关媒体来宣传。

2、勤抓法规培训,强化教育引导。要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就必须将规范与整顿并重,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定期对他们进行采购、验收、养护、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实施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3、强化现场监督,确保监管到位。随着器械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入,要使器械监管真正到位,还需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现场的监督。

4、积极开展诚信示范体系建设。积极倡导并推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诚信示范体系建设,搭建诚信示范体系建设的信息发布平台,为每家涉械企业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和监管信用档案,将日常监管信息和有关不良行为信息“登记入册”,定期发布信息。5、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对于国家公布的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管。重点环节监管主要督查质量控制性文件执行情况。如在采购环节,检查是否实行了统一采购和验收,对首次提供医疗器械的企业以及首次购进的产品是否实行了质量审核并索取了相应资料;同时加强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的日常监管。6、创造优良环境,切实搞好服务,帮助生产企业发展壮大。贯彻“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企业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牢固树立为企业发展服务的理念,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做到监督管理到位,又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从而促进我市医疗器械生产领域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应用贡献。

篇17:文化市场日常监管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随着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等广泛应用,我国网络、动漫、3d电影、数字电视等新生文化市场不断涌现,给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日常监管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特别是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全面结束后,作为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化“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化“被动执法”为“主动监管”,积极探索县级文化市场监管的长效办法。下面,笔者结合xx县文化市场的一些现象,就如何做好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粗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当前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存在的问题

xx地处xx西北部,下辖23个乡镇,总人口65万人,地域面积5852平方公里,是全省版图面积最大的县。近年来,随着文化市场不断发展,经营单位越来越多,截止目前,xx共有各类文化经营单位349家,其中:网吧134家、游艺娱乐场所28家、音像制品店15家、书报刊店22家、印刷及“三印”企业26家、美术品店2家、文物流通经营单位3家、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机构15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3家、各类网站22家、广播电视及网络传输类经营单位51家。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摊子,过来虽然采取了许多措施、进行了各类执法,起到了一些震慑作用,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一些制约日常监管性的问题依然存在,集中表现如下。

1、多头管理问题突出。当前,由于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致使市场管理责任不清,譬如:广电市场监听监看,文化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均有监管责任,易造成“重复监管”现象;“网乐潇湘”在线监管,负责审批的与执法的业务不相来往,若遇经营地址变更,便无法监管,势必出现“监管真空”地带;“扫黄打非”工作监管,虽是宣传部牵头,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广新局,具体工作由文化执法部门来承担,势必造成工作形式和内容严重脱节,不利于工作开展。

2、队伍管理培训滞后。当前,县级文化执法部门因组建不长,队伍管理培训模式滞后。在管理方面,大部分县级局因执法人员稀缺,只设一个执法队,有的又没有对执法人员进行具体市场分工,日常监管行动均听队长安排,工作主动性不强,造成市场监管相对被动;在培训方面,由于县级文化执法人员构成复杂,队伍整体素质与办案技能参差不齐,业务培训无非是每年参加一次省市召集的执法培训以及一年单位内部组织几次法制培训,那种“听会式”的学习形式效果不佳。

3、监管态势时紧时松。当前,对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县级文化执法部门一般是在干部上班的正常工作日之内开展进行;而在周末、国务院规定的节假日等时段,县级文化执法部门通常则放松了对市场监管的任务要求以及对执法人员的值班要求。在此期间,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基本流于形式。这样一紧一松的监管模式正好让一些市场经营户、尤其是网吧业主有机可乘,他们往往利用这一时段是无忌惮的超时经营、甚至违法违规经营,社会受众反响强烈。

4、监管装备严重不足。以前,县级文化市场因“点少摊小”,日常监管仅靠人力就能解决。现在,随着市场不断的壮大,市场呈现“人少面宽”局面,日常监管费时费力,监管取证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因此,强化装备配置是新形势下文化执法的硬性要求。时下,县级文化执法部门普遍面临监管装备严重不足的局面,有的没有执法车辆;有的取证器材配备不足,就连取证照相机都不是数码的。最典型的是没有广播电视监听监看设备,这是当前制约广电市场日常监管正常开展最棘手的问题。

5、城乡监管步调不一。县级文化市场要面向农村,日常监管线长面宽。文化体制改革前,乡镇文化员、广播员隶属原文化局与原广电局业务领导,对乡镇文化、广电市场起到监督作用。体制改革后,新组建了文化执法局与文广新局,原文化局与原广电局则自然消失,而“两员”对乡镇文化市场的监督业务又未能得到对接,使其与文电监督职责脱沟,给县级文化执法部门对乡镇文化监管增添了压力,大乡大镇还能每年确保巡查几次,一些小乡每年监管无法保证次数。这使得乡镇宽松监管与县城高压态相比势格格不入。

二、解决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问题的对策

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所暴露出来的以上问题现象,不仅仅是由于我们在以往工作中习惯于用管理的思维去监管市场、习惯于用“麻雀战”的方式进行市场执法、习惯于去对照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开展工作,更重要的深层次原因是与当前的文化市场体制、日常监管机制、日常监管模式等诸多因素有关。因此,要想做好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还需从“日常监管机制、队伍管理培训、日常监管态势、监管执法设备、监管覆盖网络”等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探索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的具体可行办法与长效实用机制。

1、破除日常监管机制障碍。日常监管机制障碍,是造成县级文化市场“多头管理”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要想破除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的机制障碍,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着手。一是要划清部门监管责任。可以由市级宣传部门牵头,对全市各类文化市场日常监管所涉及的部门责任进行一次摸底,明确划分各方监管职责。二是要建立日常监管致函备案制度。行政审批部门要对新审批的文化单位与文化企业向行政执法部门致函备案,确保工作正常对接。三是要建立部门联席会制度。由县级宣传部门牵头,组织文化执法局与文广新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解决一个时期市场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

2、打破队伍管理培训模式。当前,文化执法队伍管理培训滞后是因沿袭了原文化局与原广电局的模式。因此,强化管理培训是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的根本。为此,笔者认为可依次着手。一是创新队伍管理模式。可以效仿“警队管理”的模式,即在执法队配备教导员,负责队员日常的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着重训练好执法人员的'“行动力”。二是创新队伍培训模式。可以开办“案例讲坛”,通过邀请专家开讲、组织内部执法骨干开讲等形式,让广大执法人员不但“被动受训”,还要“主动授课”,让他们向行家取经学习以及内部相互交流执法办案技巧,引导他们主动去办案。三是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可以对执法人员实行“月考季评”,即通过每月一次法制考试、每季一次办案评比,定期检查执法人员日常学习与工作情况,并将其纳入干部管理目标考核内容,长期坚持下去。

3、打造日常监管高压态势。县级文化市场在节假日等时段频现违法违规问题,是因为这一时期,我们放松了对市场的监管。故此,笔者认为,应该着眼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的“反弹现象”,着力开辟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的“假日战场”。具体可这样去操作。一是要出台《县级文化市场假日监管方案》。从监管时限、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工作报酬等多方面加以规定与明确,使得假日监管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二是要制定好《县级文化市场假日值班表》。以每周或者每月为基数,分期分批安排执法人员值班,对“每周周末、每月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晚黄金剧场播出时段、每天凌晨零点后以及凌晨2点后”等时段进行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巡查监管。借助轮流值班,确保日常监管的高压态势。

4、配置监管必须硬件设备。根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湘文稽[20__]168号文件 、文市发[20__]39号文件等具体规定,县级文化执法装备应该配置:执法车辆1队1台、广播电视监听监看设备1套、数码相机2人1部、摄像机至少2台。当前,县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急需要以下四方面硬件设备。一是文化执法用车。如今,全市绝大部门县级文化执法部门都很紧缺,有的县级局连一台执法用的车都没有。二是广播电视监听监看设备。现在,县级文化执法部门一直没有配置,从而使广播电视市场局部领域放任自流,日常监管的效果不给力。三是执法取证摄像机。当前,县(市、区)局基本没有,一些重要的案件执法取证受影响。四是执法取证照相机。目前,各县级局所用数码照相机严重配备不足,许多县级局执法行动还是用的老式照相机或者执法人员家用数码相机。

5、构建城乡监管覆盖网络。当前,县级文化市场“点多摊大”,日常监管线长面宽,要统筹城乡监管,就得构建城乡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网络。为此,笔者认为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建立城乡分类监管工作机制。根据城乡两类文化市场的监管特点、监管难点、监管重点等内容,对城乡市场分别建立市场监管的跟踪台帐,努力做到市场的日常动态心中有数,使日常监管工作横向覆盖到边。二是要恢复乡镇“两员”业务职责。可由县级宣传部门来牵头,组织文化执法部门通过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恢复乡镇文化员、广播员相应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对乡镇文化市场的撑控优势,积极的做细、做深、做实乡镇文化市场监督工作,使乡镇文化市场日常监管纵向覆盖到底。这样,城乡监管就能做到步调一致,齐头并进的深入开展。

篇18:未成年人犯监管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犯监管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发展。他们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违反犯罪的道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其特殊性,需要特殊对待。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就是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的特殊性,针对其心理、生理特点,从监管理念、监管措施等方面入手,对未成年人犯进行特殊监管。

一、是否羁押,需要特殊对待。

未成年人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否需要逮捕羁押,需要特殊对待。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考虑批捕条件时,往往已经考虑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尽可能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而不批准逮捕。笔者认为,为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结,同时尽可能对未成年人犯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应当在有保证人或保证金的担保的情况下,一般都可以对未成年人犯采取取保候审。

二、羁押期间,需要特殊对待。

羁押场所是各类犯罪分子(犯罪嫌疑人)聚集的地方,犹如一个大染缸,在同一个羁押场所(如看守所)内同时羁押未成年人犯与成年人犯,就必须时刻注意避免未成年人犯受到其他犯罪分子的影响教唆,同时尽可能地做好教育感化工作,给未成年人犯讲授法律知识和人生道理。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犯在羁押期间的监管要做到“三不得三要有”。

(一)未成年人犯不得与成年人犯、累犯、重刑犯混押。

在看守所内,未成年人犯与成年人犯不得混押是一个基本规定,为减少不良影响,未成年人犯还不应当与累犯、重刑犯混押。而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建立专门关押未成年人犯的看守所,彻底改变未成年人犯与其他人犯混押的情况。同时与少年法庭、少年监狱相配套,健全完善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犯诉讼、监管机制。

(二)监室面积不得低于2平方米/人。

目前,不少羁押场所均超容量关押,人均面积不到1.5平方米的普遍存在。为确保未成年人犯的基本生活条件,未成年人犯监室的面积应当稍大于成年人犯的监室,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是比较理想,实际上也具有很强操作性。有条件的看守所应该提供更为宽敞的放风场。

(三)劳动生产不得有硬性指标。

羁押场所一般都要一定的劳动生产,一方面是创收以维持人犯的日常生活伙食开支,一方面有利于人犯的管理。但大量的生产劳动必然会对刚进入羁押场所的未成年人带来太大的压力。更有甚者,未成年人犯在检察官提审时,显得很不安,并请求检察官尽快结束提审,原因是其当天的生产劳动量尚未完成,心里相当着急。可见,不得给未成年人犯规定硬性的生产劳动量既可以减轻体力劳动量,也可以缓解未成年人犯的心里负担。

(四)要有适量的健康书报。

羁押场所一般都有图书室,提供书籍给在押人犯阅读。考虑未成年人犯的特殊生理、心理特点,监管场所应当购进适量的健康、励志的书报供未成年人犯阅读。

(五)要有必要的学习时间。

未成年人正处于青春成长期,本来是学习的好时机。在羁押期间,为帮助未成年人犯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监管机关应当保证未成年人犯每天有必要的学习时间,让未成年人犯看书读报;有条件的监管机关应当提供条件,教导未成年人犯掌握一些技能,如焊接、电工等。

(六)要有足够的帮教感化。

未成年人就如一块未最后成形的雕塑,虽然目前误入歧途,但只要多加教导和扶持,一样可以成才。因此,监管机关、驻所检察室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感化,通过谈话教育、开展亲属见面会等形式,给未成年人犯灌输正确、积极的.观念,帮助他们积极面对人生,鼓励他们学习、自我增值等等。

此外,在伙食供应上,监管机关可以适当向未成年人犯倾斜,为他们提供相对较营养的伙食。

三、判处刑罚,需要特殊对待。

未成年人犯行为构成犯罪,需要判处刑罚时,在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适用缓刑。此外,管制也是一种很适合未成年人犯的刑罚方式,但目前审判机关适用管制的情形很少。

四、刑罚执行,需要特殊对待。

我国刑罚体系具有相当的灵活空间。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刑罚的多样性与灵活性,结合未成年人犯的具体特征,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处适当的刑罚。对未成年人犯被判处刑罚后,在减刑、假释、监外执行方面,予以更多的照顾、教育和感化,以促使未成年人犯早日重归社会,作出贡献。

(一)减刑、假释条件的把握。

刑诉法规定,确有悔改表现的(刑罚已经执行一半以上)的,均可以减刑(或假释)。但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往往会以罪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所获得的分数或嘉奖为依据来决定是否减刑或减刑的天数,甚至以未缴纳罚金为由裁定不予减刑。未成年人犯在生产劳动方面往往处于弱势,表现肯定不如成年人犯。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犯,只要确有悔改表现,遵守监规,积极改造,不管所获的改造分数如何,不管是否缴纳罚金,均应当予以减刑(或假释)。

(二)监外执行监管内容的转变。

未成年人犯被判处缓刑后,由于疏于监管而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例子普遍存在。因此,加强对未成年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是避免未成年人犯再犯罪的有效途径。加强监管的内容包括:要求未成年人犯按时报告活动情况,根据未成年人犯的活动情况予以适当的帮教、教育,如联系学习、工作机会等等。

(三)创建社区矫正制度。

建立社区矫正制度,把未成年人犯放到社会上矫治,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的教育感化。而建立以社区为主导,学校、家庭和有关部门参与的帮教矫治工作体系,综合多种社会资源,对从宽处理回到社会上的未成年人建立档案,加强帮教,跟踪监督,务求为未成年人犯提供多角度多样式的矫治帮教服务,形成较为完善的帮教、矫治网络和机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应当制定《社区矫正法》,为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指导。

篇19:信用社信贷监管调研报告

关于信用社信贷监管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同时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也得到空前的发展,尤其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更是层出不穷。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市场对境外金融机构更加的开放,大量境外金融产品涌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中的“银行”,也是金融业统计工作的管理机构;因此随着金融业的发展人民银行的统计工作正面临空前的挑战。争对目前新型机构和业务的不断涌现,人民银行必须做到规范、协调、统一以加强金融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并不断适应完善现代金融统计工作。我处根据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工具常用统计术语〉等四项行业标准的通知》现将统计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信用社统计工作现状

1.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不高

当前信用社统计人才总体素质不高,统计人员的统计知识、金融理论以及计算机操作水平欠缺。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各科目统计数据的来源和处理方式无法熟练掌握,对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的解决。

2.基层信用社统计设备配置

当前信用社设备配置普遍比较落后,跟不上金融发展的要求。

3.会计科目分类不细化

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逐渐由原来的农业扩展到国有工商业私营企业等。但信用社统计相应的会计科目没有得到及时的设置,因此本该统计于农村工商业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数据无法能够准确的统计到相关行业,导致统计报表数据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各行各业的数据资料。尤其是设在县城的农村信用社,将对城镇居民发放的个体贷款和私营企业并入农业类贷款中,使得农业贷款数据不确实,统计报表数字参有水分。

4.统计口径不统一现金归属不明确

在现金收支统计上农村信用社主要存在以下情况:一首先是大多数数统计人员都是由出纳兼任,统计概念模糊。基层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的统计人员对《现金收支统计制度》等有关制度规章认识不足,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掌握不全、运用不准,从而在现金收支统计工作中普遍存在项目数据归属不准的问题。二是统计方法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基层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对现金收支数据的统计,至今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由于此项工作量大面广、内容复杂,加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现金收付传票上载明的用途不明确,无法据实归类统计,只能凭个人的主观判断随意归类统计,致使现金收支数字因项目归属不准确而失真。

5.基层信用社人员对金融统计工作重视不够

首先由于各金融机构激烈竞争,因而在经营理念存在重“业务经营”,轻金融统计,造成部分基层农村信用社偏向重视存贷款等考核目标,而忽视了金融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其次,决策权多集中在上级部门,造成金融统计数据在基层农村信用社利用范围有很大的局限性。另外,金融统计工作基本不列入年度业绩考核的范围。

二、针对以上问题信用社标准化建设采取的措施

1、强化软硬件建设,实现金融统计的信息化管理

农村信用社要舍得花钱、舍得投入,切实加快金融统计工作电子化建设步伐,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开发门类齐全、便于操作、快捷高效的统计程序、统计软件,改变基层统计人员手工作业的现状。使统计人员将工作重点从单纯汇总数据转移到分析、研究、预测上来,从而大大提高基层信用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强化统计人员专业知识,提高素质

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金融统计制度,加大奖惩力度。同时要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做好统计工作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树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优良的统计队伍形象。另外要切实加大基层网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在培训方式上,可采取集中辅导与业余自学、考核测试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办法,以确保统计项目归属准确,数据报送及时、完整和真实,具备较强的分析数据和综合判断能力,由业务操作型向业务管理型转变。只有加强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才能适应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3、提高技术水平,加快数据共享

省联社应从信用社统计工作的便捷化、信息化和高效化入手,在综合系统全面更新换代之际,依托综合系统的.网络平台组织科技人员研究开发配套的业务软件,统计软件与人民银行、银监局、省联社统一要求的标准接口程序相兼容,相关数据衔接,建立数据共享系统,利用计算机对会计报表数据直接转换为统计相关数据,采取网络传输,逻辑审查,减少信用社统计人员工作量和重复上报数据,使统计数据取之有道,达到降低手工劳动强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目的。借此平台,建立通畅的数据共享渠道,把统计工作和业务管理结合起来,改变单纯为统计而统计的状况,把统计信息集中起来,既方便下载、上报和查询,又能为各基层社使用者、查询者和分析者提供一个更全面、更直接、更真实的金融统计数据信息和资料。

4、改善管理制度,确保规范

加大对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统计质量和统计数据真实性情况、统计资料整理情况、统计信息披露情况、统计信息系统完备性和安全性等情况的检查力度,要把金融机构建立统计协调制度和统计人员履职情况作为统计检查的内容进行检查,确保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的报送。

5、充分运用数据,提高分析水平

为了发挥信用社统计在服务决策中的作用,基层社应适应形势和管理的需要,针对决策层这个特殊群体,在按制度生成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相关统计指标,精简报表、简化指标,使指标通俗易懂。尽快改革农村信用社会计科目,全面、准确反映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状况。首先必须准确界定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的涵义,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不合理科目进行调整,如对活期存款科目进行细化,划分农业及非农业存款;解决部分贷款科目期限问题;将农户贷款中居民消费性贷款和个体经营性贷款调分离出来,真实反映纯农户贷款。为全面、真实反映农信社贷款投向情况,根据贷款的实际用途增设部分贷款科目。同时应针对报表反映的信息和出现的异动变化,及时开展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摸清情况,形成材料,向决策层报送,让数据说话,用巧劲提高统计信息的利用率。如此不仅可以更好地服务各级管理目标,还可以使决策层感受信用社统计的重要性,提高统计职能部门的地位。

篇20:家庭式旅馆监管调研报告

家庭式旅馆监管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近年来,随着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市之间人口流动数量越来越大,以家庭住宅为经营场所的小型私家旅馆应需而生,并且数量逐年快速增加,同时,由于家庭式旅馆规模较小、配套设施不完善、制度管理松散等原因,成为安全隐患的易发对象和违法经营活动的聚集场所,极易引发工商部门监管渎职风险,严重损害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局积极开展了家庭式旅馆行业调研活动,认真分析该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监管建议。

一、家庭式旅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隐患较多。一是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家庭旅馆多数由普通两居室、三居室改建而来,原有的房屋墙体、框架结构常被改动,导致整体承重失衡,安全隐患较大。二是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受旅馆地理位置特殊、营业面积较小及安全制度不健全等因素限制,多数家庭式旅馆无法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不全,除普通楼道外缺少专用安全通道,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三是卫生隐患较大。多数家庭旅馆未配备消毒液等卫生器材,床单、被罩等更换清洗也不及时,卫生状况整体较差。特别是位于大学周边的部分家庭旅馆,不足百平米的三居室被改建成十几个“格子间”和“蚁房”,然后出租给大学生入住。由于居住次数频繁、卫生清理不及时,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四是存在社会治安隐患。多数家庭式旅馆未连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旅客入住时不能做到严格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由入住人员自行填写身份证号码,无法辨别入住旅客的真实身份,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隐藏场所。

(二)违规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无照经营居多。旅馆业办理工商执照前,需要办理多项前置手续。1.旅馆业属于国家控制的特殊行业,需要公安机关核准办理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2.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3.需要到卫生部门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4.部分售卖食品饮料的'旅馆还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由于大部分家庭旅馆受经营面积、资金实力等因素限制,无法办理相关前置审批手续,不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形成事实上的无照经营。二是乱贴小广告现象严重。家庭旅馆多数位居民区内,不容易被外地游客知晓。经营者为推介旅馆,多采用私自张贴、散发小广告或者在网上随意发布信息的形式对外宣传、推介,部分家庭旅馆聚集度高的小区内旅馆广告遍布宣传栏、墙体甚至电线杆,严重污染环境,

(三)扰民现象严重。一是噪音污染。由于入住旅客较多,加之部分旅客自律意识差,夜间聚会喧哗的现象较多,成为居民区内主要噪音污染源,并且以大学周围区域为重点。二是油烟污染。多数接待外地旅客的家庭旅馆配备了厨房,由于旅客更换频繁,抽油烟机等设施使用频率较高,污染现象严重,给附近居民造成不便。三是垃圾污染。由于家庭式旅馆流动人口较多,产生大量生活垃圾,部分旅客因不熟悉周边环境、找不着垃圾桶而随手将垃圾放置于旅馆门口,严重困扰周边居民。

(四)容易引发投诉。消费者对家庭旅馆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无法开具正规发票。由于多数家庭旅馆未取得营业执照,无法向税务部门申领发票,不能给消费者开具服务行业发票。二是额外收取费用。部分家庭旅馆经营者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在既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额外加收费用,引发消费投诉纠纷。三是服务质量较差。家庭旅馆多为个人经营,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服务工作不规范,服务态度、质量经常引发消费投诉。

(五)社会影响不佳。家庭式旅馆多为原居民房屋改建而来,设施简陋、收费低廉、经营者对入住旅客身份验证把关不严,导致入住旅客鱼龙混杂,陌生人出入较多,个别家庭式旅馆内出现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问题,给小区其他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大学周边的部分家庭旅馆主要面向大学生群体,附近民众对为未成年大学生提供方便的日租式家庭旅馆颇有微词,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六)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多数家庭式旅馆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为争取客源放松了对入住者的身份检查,给部分未成年人和犯罪人员入住提供了方便。同时,雇佣的从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未经任何卫生、消防培训直接上岗,综合素质较差,致使家庭旅馆行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

三、加强家庭式旅馆行业监管的建议

(一)坚持三字方针,加大日常规范力度。一是拉网排查摸底“细”。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社区为对象,严格落实网格巡查责任,对社区内张贴单页、灯箱广告、墙上标识等涉及的住宿信息进行拉网式源头排查,通过访查社区居民、鼓励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家庭旅馆,确保排查无遗漏。二是经营资格要求“严”。严把家庭旅馆主体准入关,认真检查其是否持有相关前置许可和营业执照,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失效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旅馆负责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其合法经营意识。三是安全隐患整改“快”。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家庭旅馆,及时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迅速抄告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二)建立协调机制,发挥部门监管合力。积极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制度,联合公安、消防、卫生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监管小组,制定《家庭式旅馆行业联合监管方案》,充分发挥发挥部门联动的合力,依据各自职责对家庭旅馆行业进行联合执法、整体清查,以逐渐规范家庭旅馆业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组织重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签订隐患防控责任制,预防违规经营旅馆行为和以旅馆为藏匿窝点从事 活动的行为,实现执法部门与物业服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旅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入户教育、发放宣传单等不同形式逐步提高经营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督促从业者守法正规经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发布违规经营旅馆隐患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四)查处与规范并举,区别对待经营主体。推行分类划级监管制度,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家庭旅馆,“堵”“疏”结合,针对不同的违法违规程度予以取缔或规范引导。对证照不全、安全隐患大、卫生状况差、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小旅馆坚决予以取缔;对具备一定规模,基本具备消防和卫生设施的家庭旅馆引导其走规模发展之路,健全硬件设施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建立行业协会,推行星级评定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成立家庭旅馆行业协会,协会成员由小区开发商、家庭旅馆业经营者、小区业主委员会等成员组成。结合监管实际编制《“家庭式”旅馆申请开业标准和守法经营标准》,对家庭旅馆开业条件予以限制。同时,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力度,由协会统一组织对全市家庭旅馆试行星级评定制度,对资质健全、服务较好、收费合理的旅馆发放星级家庭旅馆认定证书,并在旅游接待、对外宣传等活动中予以重点推介,鼓励家庭旅馆积极完善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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