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细则,本文共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
日前,北京实行积分落户制需达积分才可落户北京这一想法被提出过。近日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幕,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7月31日,备受关注的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方案面世。目前,上海、广东、天津等特大城市已经实施积分落户制,北京尚未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后,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北京将会根据中央精神,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北京实行积分落户制度指日可待。
本专题将为大家更新北京积分落户制度最新消息,详解即将出台的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对于北京实行积分落户制度的部分细则进行了分析,并解析了各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完善程度,相信对于想要在北京扎根落户的北漂族来说,这将会是一大利好消息,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积分落户制度将及时出台
【积分落户将一城一政策 北京将及时出台积分落户制度】
不久之前,北京市政协建议推行积分落户政策,以科技贡献、专业技能、在京时间等指标为考核项,计算非京籍人才的“积分”,积分达标即可落户北京。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天津、上海、广东、浙江等多个城市已经实施了积分制,并已经有人通过积分制取得了当地户籍。但拥有万常住人口的北京,却一直未执行积分制。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据他了解,此前,北京也曾讨论过积分落户制度,但并无后文。
7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目前,上海、广东、天津等特大城市已经实施积分制,北京尚未执行。3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部委负责同志介绍《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黄明表示,北京将会根据中央精神,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黄明还指出,各个城市要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来出台具体的政策,要“一城一策”,也要根据个人的情况,具体看是不是符合这个城市的需要,要“因城而异、因人而异”。
积分落户政策当然非治本之策,但相对于北京迟滞的户籍改革而言,仍有其现实价值。无论是为了吸引到更贴近市场需求的人才,还是解决现有的外来人口问题,北京的户籍改革都应该“逐步开闸、阶梯放水”。
北京积分落户新政或将从硕士开始限制
【户籍改革新政 北京积分落户或将从硕士开始限制】
特大型都市人口太多,没有户籍的人比例很高,让这一部分人群有机会获得户籍,对城市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其实北京过去在无形中也有了一些落户的门槛和条件,比如博士毕业,海归学者等等。总的原则是本着对北京发展有积极作用和贡献的方向,对人才进行取舍。
以现在的状况来看,近千万在北京工作居住的人没有户口,其中可谓人才济济。如若未来北京也实行积分落户政策,门槛肯定是要比较高的。比如学历方面,本科现在已经是比较普遍的程度,可能就不够,要从硕士开始进行一些限制。还有特殊技能人才,要达到多少级,什么水平等等。根据本地发展的需要,和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来决定。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详解
【设置积分门槛应统筹高低端人才】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表示,按照政策的要求,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这些会是基本指标,另外针对文化程度、技能会有一些具体要求。只是从北京目前的状况看,今后的发展需要更多高端人才,对低端人才北京接纳的意愿并不强烈。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段成荣则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实行积分制的城市,打分大多数都偏重人才属性、技术能力、社会贡献,在他看来,北京实行积分落户制,可能与之大同小异,只是不同指标分值上会有差异。
【以居住证为依托提供保障】
北京千万外来人口中,有70%到80%是为北京提供服务的。有专家建议,对大多数的低端产业劳动人口,可以借助居住证管理平台来解决入户问题。在积分落户的设计理念上,首先要注意面对的受众群体是多数的流动人口,一定要让多数人看到希望;第二,这次积分落户改革,即使不能很快解决户口,也要以居住证为依托,依据不同的积分提供不同的保障;第三,设定一定的路径,能够让普通人明白要多长时间、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落户。
【每年能提供多少落户指标是关键】
目前在积分落户制度中,最关键的问题可能是各个城市每年能拿出多少户口指标给满足积分条件的人。据了解,在目前已经实行积分制的城市中,有些城市一年有1万多人达到要求,能够解决户口的可能只有1000或2000人。他认为,如果在实际操作中,能够落户的人在满足积分条件的人中,所占比例太小,可能这项制度就失去了作为制度的效力,所以北京积分落户制度每年能提供多少落户指标是关键。
【北京居住证作为户籍改革重要缓冲将迎来突破】
除了积分落户制度外,户籍改革意见中提到的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也同样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其中公安部已形成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上报国务院,有望迎来突破。陆杰华表示,目前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出台的落户制度,都是偏向于高端人才,对于农民工而言,门槛依旧很高。城市承载力、人才偏向和农民工市民化之间的矛盾是户籍改革中的难点之一。即将出台积分落户制度的北京亦是如此,而北京居住证制度可以起到重要的缓冲作用。
户籍改革意见提出,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还将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此外还将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将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据北京市官员此前透露,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已将《居住证管理办法》列为了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
篇2:北京积分落户细则
北京积分落户细则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 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包括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等。
第七条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第八条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九条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7 年1 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12月31日。
相关阅读:
北京居住证办理对象、材料指南
办理对象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非京籍市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在京有稳定就业
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京有稳定住所
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京连续就读
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办理材料
1、居住时间证明
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2、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住所证明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4、就读证明
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地点
派出所或社区机构
来京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免费
《北京市居住证》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北京积分落户细则
篇3:北京积分落户细则
北京积分落户细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包括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等。
第七条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第八条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九条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十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 年1 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月31 日。
篇4: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细则
1.《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者《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保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虽然法定退休年龄之内都可以申请,但四十五周岁是个关键年龄,四十五周岁以内加20分,超过四十五周岁就没有这项优待了。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七年及以上。连续缴纳的七年社保,如果出现断缴可以及时补缴,但不能超过五个月。如果补缴不及时,即使未超五个月,也不能算作连续缴纳。
4.无刑事犯罪记录。
四项硬性规定,均由北京户口积分在线系统自动核验,主要面向的就是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常住人口。
篇5: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细则
1.合法稳定就业
社会保险:统自动识别,在京每连续在京缴纳社保满一年加3分。
2.合法稳定住所
自有住房住房:取得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过不动产权证书的自有住房,每连续居住满一年加1分;租房: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规定的住所,每满一年加0.5分;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合法产权的宿舍,每连续居住满一年加0.5分。
3.教育背景
大学专科(含高职)加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加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加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加37分。
如果毕业时间较长的,需要先到_网进行学历的认证,到_网进行学位认证。归国留学生的学位以_网信息为准。因为学历学位认证从受理起,大概需要一个学左右认证,所以要提前进行申请。
4.居住区域
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它行政区域,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居住地和就业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它行政区域,每满一年加4分,最高加12分。就业地以申请人公司缴纳社保的行政区划分为准,居住地以自由住房的行政区域为准。_网额外帮加积分,正规渠道。
5.创新创业指标
在科技、文化大赛或者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最高加12分,获得本市级奖项最高加6分;在国家高薪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工作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投资或就业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加3分。创新创业指标都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指标的只记最高分。
6.纳税指标
近3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以上者加6分;近3年纳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加6分。两项纳税积分不累计。这里有一项减分指标:自1月1日起,到积分落户启动申报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每条记录减12分。
7.年龄指标系统直接计算显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超过45周岁这20分就没有了。
8.荣誉表彰
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各项指标不累计。
9.守法记录
自201月1日起,到积分北京落户政策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被本市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记录减30分,系统直接计算。
篇6: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细则
1.单位注册。在京单位用法人一证通,注册后进去系统获得单位注册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服务专栏点击个人登录进行注册。
2.关联单位。申请人进入积分落户系统,输入单位给的注册码进行关联。用人单位需要登录系统进行确认。
3.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核查,查看初审结果。
4.复查和现场审核,需要用人单位去现场提交材料。
5.发布和公示。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查询公示结果。如果获得积分落户资格,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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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北京积分落户户口迁移程序流程
一 、录入调京信息
公示后无异议人员可于年7月20日起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录入本人及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调京信息。
二、查看调京进度
调京信息录入并提交完成后,查看“调京进度”、提交审核材料、打印落户函件等后续事宜。
三、办理户口迁移
申请人取得调京函件后,进入户口迁移流程:
1、持户口簿、身份证及落户地址相关证件材料到北京市拟落户地区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查询本人落户信息是否已传送至该区公安分局,可点击_ 查询。
3、其他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
四、档案调动(无档案人员不涉及)
办理流程:
(1)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调函》到调出单位或存档机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存入调京人员档案页)、本人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附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档案转递材料(含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档案转递通知单,抬头应一致)等到京内档案管理单位(机构)办理存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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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申请书
____公安局(或派出所):
本人_____,系________迁出地址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购房地址__________购置房屋,为方便生活和工作,现申请将本人的户口迁移到江门市_________迁入地址_________。请公安机关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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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北京积分落户新政策及解读
积分落户政策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 年1 月1日起,北京正式开始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同时满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这四个条件,即可申请积分落户。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四项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如何积分?加减分项目有哪些?
在符合以上四项条件之后,就可以开始积分了,积分重点参考九个项目指标――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等。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申请人自己有房、租房或者居住单位宿舍都可以申请,但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3、教育背景指标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
4、职住区域指标
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指标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可加分;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可加分。
6、纳税指标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加6分: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投资人、股东等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不过,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7、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8、荣誉表彰指标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
9、守法记录指标
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非京籍人士累计积分落户,好处多多啦!!
【养老】在达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条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住房】买房不受纳税与社保5年的限制。同时,保障性住房均可申请;
【医疗】可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解决“看不起”病的难题;
【购车】只要名下无北京市登机的小客车,即可参加摇号;
【低保】可获得北京市的低保,后顾之忧无忧啦~更震撼的是,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北京!!落户北京,就要这9步!
篇8: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无论是已经持有“北京绿卡”的人,还是已经奋斗了多年的“北漂”,从1月1日开始,都有望通过参与积分,争取在北京落户。昨日,本市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九大指标构成本市积分落户体系。备受关注的是,具体多少分值可落户不是一个固定值,而是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想申请积分落户
连缴7年以上社保是硬指标
想要积分落户,得先迈过四道门槛: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
按照新发布的文件,要想领取北京市居住证并不难,只需要提交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居住、工作或学习证明等几项内容,等15天就能领取。
满足这4项以后,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两项基础指标,即有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
如果这几项条件、指标都能达到,就可以通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这7项导向指标计算得分。
昨日发布的文件中,对每一项的分数有了明确规定。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以一个40岁的申请人为例进行了计算。假设他大学本科毕业22岁就来到北京工作,工作以后在京买了房,合法稳定就业积分可以达到54分,合法稳定住所积分是13分,教育背景积分是15分,还有20分的年龄加分,总积分就能到102分。
申请年龄放宽
职住迁出城六区最高加12分
去年12月,本市发布了积分落户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很多详细指标引发了市民讨论。当时,多条内容存在异议,例如对积分落户人员有45岁年龄限制;居住地和就业地从其他区域转移到城六区内,需要最高减12分等。
而在即将发布的文本中,记者发现,45岁的“硬指标”消失了;绝大多数减分的内容已经被去掉,只留有“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分”和涉税违法减分两项内容;疏解行业就业、迁入城六区居住和就业、企业信用记录等重大减分项也被去除,从“逆势减分”变成了“顺势加分”。
政策实施后,申请人如果将居住地从城六区迁往郊区,那么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如果将就业地和居住地都从城六区迁往郊区,每满1年可加4分,相当于多获得了一年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积分,最高可加12分。
在新发布的政策中,最大的加分项是年龄和荣誉表彰。其中显示,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申请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的,都可以加20分。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他们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收到了有效意见7658条。参考这些意见,正式推出的政策进行了三项重大调整。除了年龄以外,全日制学历才能获得积分的情况根据公众意见调整,修改为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同时,删除了对获得多个学位的加分。
实施细则年底前出台
落户分值落户规模动态调整
月1日起,非京籍常住人口就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从201月1日起到底,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将试行三年。试行三年后,本市将根据实施情况和问题对政策进行完善,使政策设计更加科学可行。
年年底以前,相关部门还将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指标的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
在发布会现场,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原则,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划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申请人的情况每年都发生变化,每年的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可能会有所不同。
相关负责人还承诺,将建立公示制度,在保护申请人隐私的前提下,对达到落户分值要求人员的具体积分情况将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将通过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和多个市级部门信息化联动审核、交互校验。单位统一申报完成后,市有关部门将建立联动审核工作机制,分部门逐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汇总至人力社保部门,通过积分落户信息系统计算出申请人综合得分
相关链接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近日正式出台,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这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持有居住证的市民除了可享受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好处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参与积分落户。
核验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10月21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今年4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来京人员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需要证明居住事实的,应当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来京人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应当核验来京人员的《北京市居住证》。
《办法》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责任,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保障《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本市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居住证等信息系统,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
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暂住登记和《北京市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首次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北京市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北京市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和《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办法》明确,市民提交申请后,区公安机关会同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其身份、居住时间、就业、住所、就读等状况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发放《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符合政策可参与积分落户
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认为,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根据规定,《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将保障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纳入法制化轨道,是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办法》对来京人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与《居住证暂行条例》做出了衔接性规定,包括三项权利、六项服务和七项便利,还专门提到,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此外,《办法》中专门有一条款提出,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作为必要条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领取居住证以后,符合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就可以参与积分落户。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并非是来京人员落户的唯一渠道。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较为复杂,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规定积分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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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经过9个月的等待,北京市政府终于公布了积分落户政策。从最新的政策条例中可以知道,要落户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并且还需要通过9个具体指标才能积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最新版
经过9个月的等待,今天北京市政府终于公布了积分落户政策。从最新的政策条例中可以知道,要落户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并且还需要通过9个具体指标才能积分。
这份名为《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要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为此,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要同时符合4个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和无刑事犯罪记录。
在“门槛”方面变化较大的是年龄。去年1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而今天正式出台的文件则变更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后,共有9项具体积分指标,其中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
基础指标为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社保满1年可积3分;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可以积1分,签有正式合同并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的住所或住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导向指标则包括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和守法记录指标。
在教育背景中,专科(含高职)可积10.5分、本科学士15分、研究生硕士26分、研究生博士37分。专科毕业生积分较征求意见稿的9分有所增加,而硕士和博士的分值较征求意见稿时分别降低了1分和2分。
在年龄指标中,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
今天出台的文件中“减分项”共有2条,分别为: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最高减12分;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记者对比发现,正式版文件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减分项”有所减少,此前规定的有不良司法信息记录等每条减12分的规定被删除。
今天出台的积分落户政策仅规定了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指标、分值,市有关部门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包括各项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的具体操作流程。
要申请积分落户,得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也就是说,除了年龄达标和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持有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前提之一。
据了解,北京市居住证政策也出台了。详情大家可以找找《北京居住证制度10月实施,非京籍持证可申请积分落户》。
可能你也好奇,社保连缴7年才有资格申请积分落户,这个门槛是不是也太高了?要申请户口先来个“7年之约”有啥依据?
2014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规定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大城市在设定落户条件时,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北京作为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自然会规定得更加严格。
符合条件了,积分怎么算?
1、合法稳定就业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或者是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社保满1年可以积3分。
2、有稳定住所
如果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可以积1分;租房并签正式合同或者住单位宿舍,每连续住满1年积0.5分。
★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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