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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尘,忘不了随笔

时间:2023-07-11 08:25:32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林尘,忘不了随笔,本文共15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林尘,忘不了随笔

篇1:林尘,忘不了随笔

林尘,忘不了随笔

持续十天的三下乡支教工作早已落下帷幕了,说起来尽是不舍的泪水。

还记得教学的第一天,缺乏经验的我大胆采用自己的教学方式,希望通过令学生对老师产生兴趣,所以,在日常教学中我不断的令学生开心听课,和学生融城一片,产生了深厚的友谊。

在三下乡的这些日子真的很开心,各有各的特色,每当我走进教师,他们总是拉着我的手问我将要上什么课,会不会玩什么游戏。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发现在即爱上了这一群可爱的小学生,所以有时候学生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我也舍不得骂他们,因为我舍不得。我知道,学生之所以会经常捣蛋是因为缺少家庭或学校对他的关心,所以学生便会做一些希望引起他人注意的.事情,我们要做的不是对学生又打又骂,而是多加关心,让学生感觉到老师是可以依靠的引路人,然后在教会学生哪些应该做,那些不应该做。

有学生问过我为什么经常被学生捉弄也不生气,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老师知道学生喜欢自己才捉弄自己的,所以老师从来没想过生气,相反,老师还会觉得学生很可爱,毕竟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开开心心。

记得我们离开林尘小学的前几天,学生不断请求老师给他们写下同学录,虽然数量大,但是每个老师都没有厌烦过,因为老师明白这是学生的精神寄托,而老师也希望给学生留言能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很快的,我们已经到了该离开的学校的时候,老师在临走前和学生相互交换了礼物,还一起合照,一起唱歌,可是当我们想唱的时候却已经发不了声,因为大家的歌声已经被泪水掩盖住了,虽然我们都知道可是没有用的,但是我们却只能用泪水表达自己的悲情。

七月十七号,是我们离开林尘中心小学的日子,在那一天,学生一直跟随在老师身后,虽然大风刮过,大雨淋过,但是大家还是依依不舍,虽然很长时间后我们会忘记学生的名字,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来到过林尘中心小学,有过一群可爱的学生,我们永远忘不了。

篇2:尘随笔美文

尘随笔美文

流年入墨,几案前秉烛执笔。可窗外夜深寂冷月星疏,竟打搅了一直都腹稿的温和。于是,想临一帖怀揣有感念的漂泊。经几番斟酌,仍怕灵感被沧桑蹉跎沦为笑说,以至,情绪仍停滞于酝酿……

身后,在那些老去的光阴中,或留有我于青葱时就写在了流年扉页的恋恋情怀。以至于文字的柔情,竟然,温暖了我此生全部的时光。每每,当我于素笺段落间信步闲庭时,总是期待,可以让墨滴的浸染能够晕开自己一直都想悄悄说给岁月的窃窃私语……怎奈,提笔挥毫的.敬畏与矜持,却又辜负了勇气初始时的旦旦信誓……

或许,这日子本来的含义,只是希望它能够陪伴生命于一路随行的惺惺相惜?!可能,亦只是我生命中的太过感性,害怕某些恋恋感怀到了岁月的后来就成了遥遥无期……于是,在这尘海的每一个可以让心绪靠岸的渡口,我都用文字作舟,或只想去天涯,给自己圆一次心怡如菊的远行……

浮尘阡陌,日子每天或有太多不能言说的章节早被婉约根植在心的土壤。期待,某一天,她能为日子绽放成绚烂心愿的韵致。亦让我的眸,可以触抚到每一刻经年舔舐生命的温情过往。

可能呐,我的思的脉络,早已,把此生某些牵挂的唯一蒂固成了这辈子执念的坚持……而岁月四季草长莺飞的多情,也亦让我押上了自己全部的岁华!

或许,在那光阴深处的一缕缕云烟中,我依稀感觉了这浮世,仍有的薄凉离殇在思绪演绎的惆怅。还有,我足迹跋涉红尘却已渐渐斑驳的迷惘,不知,又会在尘途的哪一个时节,凌乱哪一段镌刻了缱绻的时光?!

于是,我悄悄地拾掇起搁置在记忆的初心,只想,让流年的诗情画意来旖旎我这一路每一次的步履匆忙……

篇3:灯下尘杂文随笔

灯下尘杂文随笔

我对昭祁说过,我要得到你。

昭祁那时候不说话,就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眼神平淡,像是空洞,像是看穿。

我知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一点底气都没有。

我所有的仰仗无非是父皇的不闻不问,以及皇兄们的无视。

那时的我,是地狱里的一条恶狗,要把所有靠近我的人都有拉入和我一样的深渊里。

然后,死守着,谁也出不去。

所以,昭祁,别怪我。

紫禁城的烛火闪了一宿,我躺在这张曾经想也不敢想的龙床上,至今不可思议。

昭祁说过,你以后会是全天下至高无上的人。

我说,是你算出来的吗?

昭祁说,是你自己抢来的。

原来那个时候他就看得出来我心里的欲望了吗?

大燕三月的时候,还在倒春寒。

天气冷的不像话,我裹着一身单薄的长衫,看见了在雨中撑伞而过的昭祁。

惊为天人。

我二十年来的人生似乎就是为了今天这一面的相见。

然后,用一辈子的时间去争夺着拥有他的权利。

然而我知道,他啊,是人间贵不可言的贵公子,我是地狱让人深恶痛绝的恶狗。

彼时,我还在九哥手下做事,表面上的十三子,其实不过是九皇子手下指哪打哪而的一条狗。

论谈人色变,可能我是小儿止啼的首选。

我问身边的人,那是谁?

伏佟告诉我,那是你一辈子都抓不住的人。

我问,是谁。

伏佟淡淡的看了我一眼,昭祁,钦天监的人。七爷手下的重牌。

伏佟说话从来简洁又扎透人心。

可是,欲望就像附着的丝网,密密麻麻的占据着我的心。

我想,我可能是疯了。

疯得如此心甘情愿,头也不回。

我与昭祁数来也只见过四次,说过三次话。

除却第一次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祭祀台上。

昭祁穿着一身黑底白袍,在九尺高台上,不染红尘。

我向来不耻这些神魔鬼怪的东西。但是,昭祁却无端给我一种,或许神明犹在的错觉。

护送父皇上台的是九哥和七哥。

势均力敌的两方。

全京城的人都在看热闹。把赌拉大,戏子上场,夺嫡盛宴。

刺客来的时候,带火的弓箭密不透风的向祭台袭来。

一片火光万丈。

我看见昭祁面不改色的站在祭台上,一动不动。

一瞬间,我明白了他是注定要被牺牲的棋子。

所有人都在扑向父皇,只有我看见火花燎到昭祁的祭服时,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

当时我想着,要是我和昭祁在这一刻死掉就好了。

而实际上,这一场祭祀,大家只是在估算着谁是最后的赢家。

无疑,九皇子略胜。

昭祁被救下后,就走了。

临走前,他告诉我,你将会是天下至高无上的存在。

我想,如果能得到你是不是也无所谓了。

可是,这句话我却没有说出口。

此后的日子,时间如同被偷走,我已经记不得自己在那段时间里,手上染了多少鲜血了。

整个京城,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在避开我走路。

伏佟说,你现在还是人吗?

我说,你觉得我什么时候是人了?

看见昭祁的时候至少是。

伏佟与我与我相熟数年,我的所有心思斗转,他都能猜出一二。

这一次也不例外。

所以呢?我问。

伏佟看着城墙下的车水马龙,淡淡说到,昭祁回去后,差点半条命没了。

伏佟负责情报,我负责暗杀。

我有一瞬间杀人的欲望。

伏佟继续到,他现在在虚清观。

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有这么冲动的时候了。

到达虚清观的时候,天近黄昏。

观内清清冷冷。

昭祁躺在床上,半睡半醒。

我默默走过去,将他扶起,为他上药。

抱歉。我说。

无怪你,至少我还活着不是吗。昭祁声音虚弱。

阴黄的余晖洒在他苍白的脸上,像是镀了一层金。

似乎他永远都不染红尘烟火。

我听见自己说,我要得到你。

昭祁并没有说话,也并不惊讶,好像没有什么能引起他的注意。

就只是轻轻地睫毛微动,却也在我心中划过一片惊涛骇浪。

我在这里坐到夜色浓重,看见昭祁已经染上睡意才离去。

如果知道以后再也来不了,见不到他了,我可能,会把他杀了吧。

除夕那夜的紫禁城大概是所有人的噩梦了。

九哥大概也没有想过,我会在他坐上皇位的那一瞬,取下他的人头。

好像就在那么一瞬间,全天下就是我的了。

伏佟跪在我面前,领着权臣朝拜的时候,我才发现,天已经亮了,今天是初一了。

可是,昭祁就这样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了。

伏佟说,他在我去后的第二天就消失了。

我不信,我不相信全天下还有伏佟查不到的痕迹。

除非他是神。

除非是伏佟帮他。

我掐着伏佟的脖子问,你把他藏哪儿了?

伏佟淡淡地说,那你为何不去找他?

我像是被蝎子蛰了一下,惊恐地甩开了他。

伏佟啊伏佟,你说你为什么要这么明察秋毫,看穿人心?

或许我并不适合当一个皇帝,或许我的日子就应该永远的在阴沟里做着杀人的勾当。

然后,一辈子仰望圣洁不可攀爬的明月。

我犯了错,神明不渡我上岸。

大燕早在先皇时期就已经内忧外患了。

这个烂摊子在我手里无非是加剧破碎。

我也终于在夜夜笙歌中赢来了齐国的铁马冰河。

虽然早就有所预感,但是,当看到昭祁领着兵马踏破紫禁城时,心里还是有些诧异。

毕竟,那样一个谪仙居然也是手染鲜血的杀神。

伏佟站在我旁边,告诉我,他是齐国的白衣将军,祁昭。

我问,伏佟,那你呢?

伏佟向着昭祁走过去,我是齐国人,陛下。

我坐在皇位上,有一瞬间的荒凉。

伏佟走下台阶的`时候突然回头看了我一眼,陛下,有没有人说你一点都不适合当皇帝?

有啊,所有人啊。我平静得超乎自己想象。

不是的,陛下,真正坐上皇位的人是从来不会相信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伏佟笑了一下。

可是啊,我的陛下,你却还那么相信我,这个所有人都知道是细作的我。

伏佟最后低声说了一句,你说你傻不傻。

我扫了昭祁一眼,又看了看伏佟。

战吧。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惊扰了整个大殿。

算来,这是我与昭祁第四次见面,毫不意外地剑拔弩张。

昭祁一直不曾说话,在他眼里,我是否也与所有他手下孤魂一般,不值开眼呢?

伏佟一直站在旁边用复杂的眼神看着我。

我与昭祁刀剑相抵的时候,我对他说,你知不知道,我是左手使刀?

昭祁一瞬间瞳孔紧缩,我左手握刀,一刀刺入昭祁琵琶骨。

昭祁一手阻止上前来的伏佟。

抵剑而立,血从肩上一串一串的低落,在地上砸开一朵一朵的血花。

我果然还是最喜欢他这副清贵的模样,骄傲得不可一世。

昭祁说,即日起,我大齐退兵至两国交界。

我平静的看着他,默默将手中的刀抽了出来。

多谢。

大燕的臣民都觉得是我凭一己之力力挽狂澜,拯救了他们。

我想,那就这样以为吧。

我挥散了跳了一宿的舞姬,床头的烛火已经燃尽,只剩下点点微光闪烁。

我看着窗外泛白的紫禁城,一瞬间的想起与伏佟相识的日子。

我被皇后罚跪,一层雨从天而降,伏佟从远处撑伞而来,一袭白衣。

我听见他说,该走了。

是了是了,该走了。

后记

大燕新皇系先皇十三子,性残暴,好杀人。然,凭一人之力,退敌三十万,功过相抵。年岁二十余七。——《君史·燕》

篇4:忘不了杂文随笔

忘不了杂文随笔

许久没有再画画,今日临时兴起,买宣纸三尺,大脑一片冲动计划着要重拾一下当年学画的感觉,回到家却蓦地盯着纸张出了神,陷入过去的场景,想起过去人。忘不了。

小学二三年级,我又换了一个学画的老师,就是我所在小学的美术老师,兼任特长班教学。这个老师实在是漂亮极了,至少我记忆里的旧照片中她仍是个美人。大概那时候她在我眼里就好似金庸笔下的神仙姐姐。所以由她教我国画与素描,我是打心里美到开花的,现在看来就是死心塌地吧。

正是和她接触的这些岁月里让那个年纪的我不止一次认真怀疑了自己的性取向。

怎么说呢,那些日子我天天都在盼望周二和周四的到来,因为那是我学画的日子。那样意味着我可以在画室和为数不多的十几个同学共同与她相处几个小时,而不像上课时五十来号同学分享一个她,当然,美术课我也喜欢,只要可以见到她我就十万个愿意。为了多见到她,我曾经在广播室广播时张望校门口她来的方向,为了在她进来签到时可以和她说上两秒的话;为了见她或者课间在楼道窗台向下张望搜寻她的身影,她出现我就会心跳加速一阵阵欢喜;学校教职工篮球赛我抱着书包站在一旁加油助威眼神却丝毫不动只盯在她身上。。。

早熟的我早就因为这份狂热而一遍遍问过自己。

有一次国画课上她做示范,画什么我忘了,练习时间跑来我这边指点,转身离开时不小心打翻了我的涮笔筒,棕黑色的脏水泼了我一身,正值夏天我只穿一条墨绿色九分裤索性湿了一大片,她马上反应过来拿卫生纸为我擦拭,那时我因为紧张早就站了起来,低着头脸涨的通红,嘴上一个劲地说着没关系,心脏却因为她的擦拭拼命地跳动似乎快要爆炸,那种状态她也抱歉,我又只能通过自己拼命的擦拭缓解局促不安。就在那次巨鹿猛撞之后这个画面便刻在了我的心上,那条被她擦过的裤子一度被我收起来舍不得穿,那之后我小小的心思已足够确定我是爱她。

她白色的夹克衫,白皙的皮肤,美丽的`双眸,迷人的侧脸,修长的手指,她的一切一切让我不能自拔。

这么多年每当我思考爱的来源时,总是最先想到她坐在凳子上穿一件浅色套头衫侧着脸作画的样子,那时我的全部注意力只在她的身上。

忘不了。

篇5:陌路尘空杂文随笔

陌路尘空杂文随笔

岁月纠结着时空的花絮,流转云霞万千。落过峰峡蓝江,百户流长……

立湘江之岸,石鼓之山,仰天星光灿烂,月云陌路人海沧桑,星影似浪,翻滚着我心思潮万般,我唯愿天下安康!

四季轮转世间沧澜,红尘峰回百转而开,漠漠处纠缠黑白善恶两边,充盈着人海满目浩瀚,五行三界而然!

歌海飘浮,曲中摇桨,乐音中归复平静,寻觅千年。携万年之景观起伏流长,随史澜壮阔越九江。断弦处黏起重复,抽刀处流水更涌。

海浪岩疆,延海漫长,俯视峰巅之下,采一片白云为家。取几片竹简做画,画出那江山万里作彩霞!

春雪秋涵,冬雨夏露,转开游船过帆,清水碧澜指千滩。我心深处,起伏沉浪,静地观红尘沧江。

点点弦音声声如鸿,弦落雁舞满风飞。高山流水沉尘觅,觅起峰云几许?踏上幽径游峡,印出成双脚下,愿陌路相随红尘几许,来世亦及环佛珠下。

我不问来处,亦不问归途,我只想这么静静的随缘而行,偶遇花海重过溪涧。烦恼时默看云朵,忧愁时仰看天空,世上之事,不如意十有八九,试问谁人又能躲过忧郁,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人皆有之。

云雾里人间看不过善恶,黑白间人类看不透悲喜。何为因果?何为奖惩?而又何为轮回?这唯物和唯心之说,哪个又重于哪个?哪又个真于何为?红尘滚滚,唯只愿陌路相随,随春花看落秋,随秋落看冬雪!

有时只恨思维太浅,浅不过清泉透溪。有时候只怨眼光太短,短不过寸草凄凄。有时候,突然感觉世俗的浮浅,有时亦会顿悟为人的思缺。欲多而作多,念多而虑多。愿将心魂一缕,伴陌路相随,红尘叠浪,起伏沧桑。人道即天道,天道即自然道!

愿红尘陌路相随,随思维开阔无极。愿红尘陌路相随,随修智破开无疆。愿红尘陌路相随,随青天朗朗乾坤。静有地,落无空。

岁月行走,时空变幻,光阴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衰老病疾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生死亦是一样。在平等的生命中,各人选择各自的运程,各自的属命,各自的.因果!我静若水月,待空而行!

这世间可有超越思维的思维?这世间可有穿透俗世的眼光?达无人之境,过无人之思?佛说:“红尘流浪,苦海无涯,回头是岸!”而我亦答:“世俗炎凉,人性沧澜,顿悟救赎!”

华夏千年,能够流传现今的一切,必有他传承的道理。千年的古训,世代相传,必有他训言的精髓。老子、孔子、孟子,这些一代名师,用必生的心血结出了世俗的真谛,问世人可有几人能尊循?我试想,他们的在天之灵,可会拂袖而去?

思维随天际之马,終落静地而起,仰望着满天的繁星点点,心如沐浴银河之泉洗去尘埃。人世间有太多的疑惑,太多的不解,太多的纠结,愿陌路尘空,世间太平!

而人类也该思索某些唯欲的行为,是否能将世界美好?是否能将品质提高?是否能将人类带往更优质的生活里?而不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现代的发展,反而越落越远的德品,将会崩溃一个伟大的时代!

这是我一直思考的问题,亦一直追寻着正确的答案!

篇6:天上月地下尘随笔

天上月地下尘随笔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古往今来,唯你“皎皎空中孤月轮”,而世人,在你眼中,只是尘埃吧,你,遗世独立。

这些个尘埃对你却又是发出了“江月何年初照人”的感慨。你在高处,看过不一样的世界。

你看见了吧,看见了一心为国的稼轩辛弃疾。夜里,醉带吴钩,巡万里山。无奈,只得醉一下,再挑灯看剑;梦一回,再吹角连营。一心愿为君王了却天下事。栏杆拍遍后,只能发出“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概叹。多少个夜,只有你陪他,聆听他的'心愿。

你看见了吧,看见了五路仕途的王勃王子安。这个生来属于滕王阁的王子安,朝堂上的不得意并没有抹掉他悠然于世,歌舞人生的脾性。夜里的他深望着江面,觉人生亦如此,不过浮浮沉沉。于是,孤鹭年年托起子安赠予的无限秋水长天,极向远方。子安又在何处?多少个夜,只有你陪他,与他浮沉。

你看见了吧,看见了不忘诗心的大师叶嘉莹。一生致力于古典诗词,纵有腿疾,坚守三尺讲台。像一首诗,劫波历尽,一片冰心。开口,如飞天展袖。古今悲慈,荡气回肠。七十年滋兰树蕙,融贯中西。集驼庵之诗话,而别开生面;启桃李之芳园,而香远益清。她是擎灯使者,迦陵妙音。那么你呢,是不是陪她,于灯火阑珊,轻抚书卷。

光明下的黑暗,更显阴暗。

当一个个贪心官污吏堕落得不可自拔,当社会发出疑问,是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的时候,当车下的生命被一张张无情的面具抛下的时候,你在看吗?有人潇洒飘移,有人坐上轮椅,洁净的校园也染上了鲜血,你的光华,也涤不净他们的内心。

你一直都在,映照着故乡,映照着游子,让游子看看家,映照着爱人,让天涯人看看心上人。

我们只是过客,纵然独立的你。不管人生有浮有沉,不管名声有损有誉,不管天下有分有合,你一直都在。这天上的你,清楚的看着世态炎凉,却是冷暖自知,你又有什么变化呢?

随他去吧,一切寂于永恒。

篇7:轻纱不染尘随笔

轻纱不染尘随笔

女为悦己者容,偏偏年华易逝,容颜易老。当生命的汁液不再饱满,青春那袭华美的袍,如何在时光中定格?

女人通常会有一二件私藏的衣服,哪怕褪了色、失了型、丢了与时尚摩肩接踵、与艳俗争宠夺爱的光鲜,唯余三昧质地:柔水一样清澈润泽,云朵一样轻盈淡泊,棉麻一样绵软包容,即可体己。

衣饰是带有情感、具有生命的东西,它依附于主人命运的起伏、兴趣的好恶、性格的软硬而涂抹出新的生命色彩。我读张爱玲《半生缘》,多年后,曼璐与慕瑾会面,穿上了他原喜欢的'紫色旗袍。她想回到过去,孰料一切不复当年,一切都回不去了。紫色由此被故事烙上悲凉的印痕:一种冷红,一种虚弱和死亡的因素。

《倾城之恋》写白流苏与范柳原初见,穿着月白色蝉翼纱旗袍,这一抹象征凄清、孤洁的意味,使她找到了心之归宿。《花凋》里的川嫦终年穿着蓝布长衫,夏天浅蓝,冬天深蓝,从来不和姐姐们为了同时看中一件衣料而争吵。

《金锁记》七巧一出场,就是一幅鲜艳的图画,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银红、葱白、雪青、闪蓝,烘托她内心的风光妖娆。临死之际,七巧冥想往昔,“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而今,她像一盏枯灯燃尽,丰润的姿色已随日月侵蚀寸寸剥落,消失殆尽。

一部《红楼梦》,集服饰文化于大成。无论质地工艺,还是款式色彩,从着装到情景,全方位展现了人物的鲜明个性。黛玉初至荣国府,见王熙凤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穿着“镂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初见宝玉:“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宝玉回转之间,除去冠带头饰不说,又换了银红撒花袄,松花绫裤腿,锦边弹墨袜,厚底大红鞋。凭他怎么变,只一件相同,仍旧带着镶玉的项圈,那是红楼“木石前盟”的伏笔。

衣饰是一项精致的艺术,浓妆淡抹,色彩合宜能够给人以感官的舒适,让心从容。黛玉衣着大多冷调,青色、米色,偶有鹅黄、粉紫,绣以梅、兰、竹等,衬托其素淡娇弱。宝钗则多穿粉色、黄色、大红这类明媚色系,配以牡丹,凸显她丰润饱满、雍容富态的外形。不羡凤姐的珠光宝气、惊艳奢华,倒是觉得那些丫环们身上穿得极好:鸳鸯的水红色绫袄、白绉绸汗巾、水绿裙子;紫鹃的弹墨绫薄棉袄、青缎子背心;雪雁的月白缎子袄……想象着她们穿上之后的玲珑轻灵,若不能飞起来,就是低到尘埃里,化作一朵零落成土的花,也要温雅地凝望人间。

看到一对老人金婚,终于圆了穿婚纱的梦,喜极而泣。白衣如初心,半点染不得矫情,君不见,凡俗种种,皆在那一袭轻纱里尘埃落定,与世无争。

篇8:一念生尘情感随笔

一念生尘情感随笔

相逢不会恨晚,人与人相遇都是缘份,不管何时都是刚刚好就算有遗憾此生你来过。这个社会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一切物质不过是人生不同层次的一个点缀与陪衬,抛开这些我们都那么赤条条,唯一亮点可能就是人性了,人性的丑与美,或是善与恶,是人一种理想与现实交错一起扭成了这个大千世界,最终我们相遇最终我们相知最终我们离别。

心存一念,为善为恶,很多时候因为那么一念造就世间种种,人有贪嗔那是人对于生命的一种渴求,就如人口渴必须喝水一样,造就善恶的不是因为渴求往往是因为不足二字。知足者俱是凡人,不知足者或成圣或成恶,人生短暂不管圣或恶,我只求一凡人也就是一个凡人俗人,在默默的活着默默着坚守这自己那个小世界与小快乐,默默承受着人生该有的各种烦恼与哀愁。珍惜着与每个人的.相遇与离别,期待着每个相逢与偶遇,我爱着这个世界不是因为风景独好,只是因为有你真好。

我曾尝试去恨一个人可惜没有超过一年,最后却变成愧疚,因为恨常年令自己不开心耿耿于怀的怨念总是让自己在快乐时候多了一丝叹息,幸福之余多了一丝遗憾,归根到底还是那么一点放不下的怨恨。那一晚我就放下了,第二天没有什么快活的事,也没啥惊喜却觉得心情爽朗,什么都没做也就告诉自己放下而已。

但人生总有放不下的,那就是心所爱,生所爱,有些人注定无法由生到死,但心里却总是放不下的,那么用的只能珍惜那相遇的时间,好好珍惜一旦失去好好珍藏,没有来生此生无憾只因相遇相知,爱或恨都只因有你与我。

篇9:忘不了的夏天-随笔

忘不了的夏天-450字随笔

E度的QQ再次被我不客气地关掉,打开了同学的QQ。哼,我在心中冷笑,相信我?理解我?都见鬼去吧。我不值得妈妈信任,再说了,她凭什么说她了解我?到处说我“听话,讲道理”,她难道不知道我只是懒得说?冷笑,再冷笑,狠狠地将书甩到地上。

我不想被叫做“乖孩子”,可我不得不。骄阳似火,我的空调始终关着,抹掉额上的汗,关上QQ,打开E度论坛,找到“小升初”专栏。简单看了看“新闻”(哦,但愿你们第一个想到的`不是“怎么又跳了一个”),开始和同学聊天。

很久了,一中优录终于有了消息:还好,是火箭班,不要钱。窗外吹来一阵风,我抿着一根头发笑了。其实我想哭,那才是痛快的。微微眯起眼睛,我知道,有这么一个女孩,她在笑,纯黑色的瞳孔里满是风一样的快乐。可是我不快乐。风吹得卷子满地都是,我除了疲惫的笑,什么都没有。但我看看窗外,真的,真的快乐了。有人说我是花朵,但我说不是,我是小草,吹来一阵风,我会摇,下雨了,我会哭。那是后来的事,我考上了外校。20xx,小升初的这一年。

过去了,不再回来。只有一次,无论多痛苦。永别了,小升初。你真的已经离开我了?是啊,多久了。永别了,小升初,我会笑着向你道别。

篇10:阿林-杂文随笔

阿林-杂文随笔

村子很小也很落后,只住着三十户人家。二十九户人家户户礼仪相待,除却对阿林一家。

村长在竞选村干部、村委的时候极其自然地省略了阿林的名字,就像从没出现过这个人。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阿林曾是个惯偷,做过许多错事。

村里在大半年前传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阿林偷邻村便民店的东西。偷的东西价值很小,老板气愤难平,当着众人的面羞辱阿林。同村有人回来说,当时的阿林把头埋得低低的,看不见他的表情。那天,村长甚为恼怒,甚至想把他赶出村子,“他丢了全村人的脸!”村长怒吼着。小小的村子,仿佛被这一声怒喝吓得抖了抖。最终因为有人求情“他老婆孩子都在这,且还有年长的父母,就暂且饶他一次吧。”说话的是村里的长者。村长也动容了,终于同意让他留了下来。

在这件事过去之后,阿林再也没有做过错事。村民在茶饭之余连个话匣子都无法打开,晚间两口子的谈话也少了些许乐趣,甚至在河边洗衣的女人闲聊时,还会有人抱怨“怎么最近都这么太平啊!”她们厌倦了如此没有新意的日子,渴求生活中的刺激。

阿林一家在发生这件事之后,更加低眉顺眼,尤其是阿林,见了同村的人从对面走来,下意识地低着头,匆匆而过。过节请村里先生写副对联时,双手奉上的东西总是最好的。田里谁家农活干不完时,偷偷帮别人干完却不受工钱甚至不告诉别人的还是阿林。

可在有人念叨起阿林的好时,总会有更多的声音响起“那是他欠我们全村人的,他在赎罪”“他自己要去帮我们,我们又没求他,我们还嫌脏呢”“……”于是念他好的人哑口无言。

日子还是要过的,直到有一天。

那天村里老王的宝贝——电动三轮车被锁住了。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钥匙,他又急着去镇上送货,急得焦头烂额。

眼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民们都议论纷纷,却又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群中不断有人出主意,却又都被否定。突然有人说“要不请阿林来帮忙开锁吧,他之前不是做过小偷吗,这点事儿应该难不倒他。”沸腾的人群突然静默了片刻,又有人附和着“要不就叫他来试试吧,死马当作活马医。”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跑去找阿林,几乎是半拖着阿林赶过来。

阿林看到村里人这么多,心一惊赶忙想往回跑。不料被同行的小伙死死抓住,人群中不断有人说“帮帮王大爷吧,他很着急呀。”“对呀,你试试看嘛!”阿林似乎有些腼腆,脸有些红。老王拉住阿林的手恳求说“阿林呀,你就帮帮你王大叔吧!”阿林最终同意了,他轻声地说:“有钢丝吗?”话音刚落就看见有人朝里屋跑去,再递钢丝给他。阿林熟练地将钢丝折成一定的`弯度,插入锁孔中,只听见“砰”的一声,锁开了。人群中从开始的欢呼声转为了最后的嘘声。阿林挠了挠头,眼里似乎有泪,无奈地笑了笑,走开了。

不知道老王的货有没有迟送,也不知道人群后来是怎么散的,只知道第二天老王的电动三轮车上又多了一把锁,村里的人的门上也都多了一把锁。

阿林变得更加寡言了,再也不愿与别人多说一句话。村民的饭后话题又多了起来,这次却是关于阿林能解锁的事情。村民又恢复了之前爱说爱笑的快乐,但是阿林却再也回不到从前。

篇11:林那北随笔

林那北随笔五则

一、突然遍地是歌 突然遍地是歌,一堆老歌潮水般撞进今日的生活. 单位也组织,然后是比赛,就在昨晚,挺生龙活虎的.平素熟悉的人,在日常的.朴素模样之外猛地变幻出五彩的脸,腮红、眼影、口红、假睫毛之类十八般武艺居然悉数凑齐.连男人也腮帮猛地一艳,像两朵祥云凭空而降,唇间也花团锦簇.还有一些其他的意外,列举如下:

作 者:林那北  作者单位:福建省作家协会 刊 名:厦门文学 英文刊名:XIAMEN LITERATURE 年,卷(期): “”(12) 分类号: 关键词: 

篇12:乡下林之乐随笔

乡下林之乐随笔

“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花落未成阴。”在故乡,爷爷住的老屋后面有一片刺槐林。它们枝繁叶茂,欣欣向荣,其中还有几棵老得不能再老的松树。那是我儿时的乐园。

春天,刺槐树发芽了,微微地睁开了它们惺忪的睡眼,好像是刚睡醒一样。它们换上了嫩绿色的新衣,四处张望着,好像在说:“春天在哪里,春天在哪里?”它们并不知道,自己就是那期待了一冬的春天。淅淅沥沥的一场春雨过后,几滴晶莹剔透的露珠在叶子上滚动着,微风一吹,就好像无数的珍珠,落在地上,钻到土里,神秘地消失了。这时,那嫩绿的叶子更是绿了,绿得发亮,好像是洗了澡一样清新。

夏天,刺槐林里最是好玩儿。刺槐茂盛的叶子阻挡了太阳的炎热,阳光透过树缝在地上投下一个个光斑,风一吹,树叶在轻轻摇晃,那些光斑像一个个顽皮的小精灵在树林里追逐着、打闹着、嬉戏着。刺槐树上开了一串串的花,有的是青绿色的,像綠玛瑙一样;有的.是白色的,像绚丽夺目的珍珠;有的白里透着淡淡的黄,像巧夺天工的玉石。这一串串花朵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还有淡淡的甜味,引来了蜜蜂,引来了蝴蝶,也引来了我这个小吃货。忍不住摘上一串,撸一把塞进嘴里,品着它的淡淡甜香。还可以在这刺槐林中荡秋千,睡在吊床上听爷爷讲故事……

秋天,树叶枯黄,风儿一吹,那些叶子纷纷落下,像黄蝴蝶一样。这时刺槐林完全变了样,已经没有什么能吸引我的了,只有那几棵粗粗的歪着脖子的老松树才能吸引得了我。我爬上去,小心翼翼,迫不及待。假装骑大马、坐大车,嗷嗷叫着和小伙伴们比试着。

冬天,雪花飞舞,像一个个小精灵,挥动着它们的魔法棒,短短一夜之间,整个刺槐林变得银装素裹,分外妖娆,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呀!

这是一片美丽的刺槐林,它是我儿时的乐园。

篇13:当封尘揭开情感随笔

当封尘揭开情感随笔

恍惚间就这么过去了,自己变得很淡很淡,心如古井一般。即便曾经怎么疯狂过,也过去了,淡淡的,像一个石子沉入水底,就这么安静的存在着,任凭再大的风雨,依旧那么安静。

如此的结局,也早能预见的。并不是真的放不开,放不下,哪怕曾经那么刻骨铭心,那么痛彻心扉,那么心痛的回忆,如此不堪,不敢再回忆,怕的是封存已久的刀剑依旧那么锋利,不敢触碰,怕的是自己伤了自己。那样的伤痛让人望而却步,躲躲闪闪随着时光流淌。

人们说承诺只是听的人能记得,可是我却记住了自己的承诺,或许是因为这个承诺本就是对自己的承诺吧。我说了,然后记住了,从此一如既往的守着甚至能付出更多,但是从未悔恨埋怨过。

当我能打开窗,能畅快的呼吸,能看见明媚的阳光,或许那些该忘记的真的忘记了吧。端着的水不再苦涩,吹着的风不再寒冷,外面的吵杂似乎也不是在嘲笑,终于过去了。

我以为世间任何事物都会在时光中磨灭,永恒绝不可能。心淡如水,任凭再猛烈的风浪亦随波安之。

一个不经意,踏足那片禁地。昏暗的光亮,看不到远处,黏稠的空气,压抑的呼吸,总能模糊的看见一个满身伤痕的.人,这模糊的身影确实那么的熟悉,满身的伤痛是那么的清晰,似乎一直在徘徊,却从未走远。如此熟悉的身影,自己再了解不过了。原来这伤心地从未离开,从未忘记,总是跟随着自己,渐渐的刻骨铭心,渐渐的痛彻心扉,一遍又一遍......

篇14:此间尘缘故梦杂文随笔

此间尘缘故梦杂文随笔

林荫小道两旁,落英缤纷,恰逢人间芳菲美景。

蓝忘机缓步行走在道路上,片片花瓣随风打着飘儿地落在了他的肩头,婉转飘零,好似不愿离去。

那一簇簇或樱或粉点缀于其清冷之身,竟是衬得他硬朗的脸庞都柔和了些许。

蓝忘机停驻其间,抬起头看着纷纷扬扬的飞花曼舞渐渐出了心神,脑海中斑驳回忆依稀清明起来。

曾几何时,自己的身旁也有一人陪他笑看花飞,赏尽花落。佳人成双,琴瑟和鸣。

现如今,伊人离去,空余一人常追忆。

远处晴空万里,蔚蓝无云,正值初夏六月暖晴。

蓝忘机慢慢闭上了眼,聆听着夏日的微风轻拂脸颊的声音,日光在他的身上拉长了剪影,带了点淡淡的落寞,也含了点痴痴的念情。

奈何桥上,他曾多次向孟婆讨要孟婆汤,直到他再也喝不下,直到孟婆都忍不住无奈轻叹:“公子,你都喝了好几碗了,你再喝我这老婆子都快看不下去咯……”

蓝忘机这才放下了端着的碗,扶额失笑:原来,几经多世,他对那人的情谊,早就已经不是一两碗孟婆汤能够相忘的了。

灼灼烈酒尚不能解他忧愁,忘情之水又岂会起得了丝毫作用。

蓝忘机心知自己尘缘未了,情丝未断,七情六欲未绝,只身堕入轮回道便是为了遇见那人,那么再等上几世又何妨。

纵然于尘世中辗转停留,几番擦肩而过,这一世,下一世,甚至更多世的轮回过后。

那一次次的`回眸里,那人又是否还会记得我?

现如今,伊人无羡,我于原地侯佳音。

转眼间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又到一年霜雪之时。

蓝忘机望着探出墙头的腊梅,难得地露出了一抹浅浅的笑容,因为,他等的人终于来了。

几步开外的那人一袭黑衣恣意如旧,却并未在万千银白中显得格格不入,反倒是其言笑晏晏,举手投足间,可谓是无尽风流。

【待到来年梅花开时,我们一起踏着白雪去赏花吧~】

那个约定,他还记得。

回过神后,那人已然来到了自己身前,言语轻佻:“蓝湛,二哥哥,那么久不见,你笑起来的样子还是这么好看,多笑笑呗,我还想多看几眼呢!”

蓝忘机闻言眼底一片宠溺,他一把将人拉进了怀里,近乎依恋的收紧了手臂。

是真的,真的是魏婴。

“这个笑,只给你看。”

蓝忘机紧盯着魏无羡,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这笑容颠倒众生,仿佛天地都为之黯然失去了颜色。

轮回几世,我们终究没有在命途的岔路上错过。这个人,终究还是来找他了。

现如今,三生石旁,良缘天定红线凝。

夜深忽梦惊醒,恍惚之余,才知前尘旧梦一场而已。

蓝忘机转过头看了一眼魏无羡,安下了心。

幸得枕边人还在,未曾离去。

若真得轮回千年,才能寻得你身影,我必将义无反顾,披荆斩棘。

哪管风霜雨雪,酷暑严冬,就算隔世鸿沟,都无以为惧。

现如今,我欲执子之手,月下花前,共沐人间白首不分离。

篇15:优美随笔《愿风裁尘》

优美随笔《愿风裁尘》

一晃十七八年,如梦一样虚幻,唯有孤独与痛就像合肥的雾霾一样真实,弥散在周身,循环不散,飘到眼里换成一抹闪闪发亮。希望风能带走所有的孤独与痛就像带走微不足道的灰尘一样......

合肥的夜空印染着红色和黄色,那是夜市的霓虹灯散发的光芒,远方的摩天大楼耸立在黑暗之中死一般得孤寂,夜空中的星若隐若现。

那里冷么?高处不胜寒。遥想曾经的某个冬天某个高楼的顶上也曾在出现过我的身影,与之共存的还有某位女孩的身影……

从楼顶上俯视整个城市特别地美,远处的高速公路上整齐有致的林立着羸弱的淡黄色的路灯犹如整装待命的军人,气势不言而喻,偶尔有光悄然飞过打破沉寂已久的晦暗,街道上的霓虹灯像浩瀚无垠的宇宙中璀璨的星,代替了雾霾遮掩下的昏暗的'夜空,人流像蚂蚁一样攒动。远处的乡村和着沉重的霾完美地与黑暗融合成一体。夜景美得让人舍不得闭上眼。

我还记得那天的风由北向南呼呼叫个不停,风卷起她微长的青丝在黑暗中摇晃着那么美,甚至美过这无限繁华的夜景。

因为爱所以都美,无论是笑着的她还是哭诉的她亦或是面无表情的她,无论是银装素裹还是孑然一身素衣,在我眼里都是绝世般的惊艳,高洁如莲,隐逸如菊,高贵如牡丹。倾国倾城用来修饰她都略显不足。她的俯首低眉,一颦一笑都毫无遗漏地刻在了我的心上,那是致命的毒药,也是能拯救一切的解药,当然一切只限于我的国我的城我的领域内。

我们曾在人群中偶遇就像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一样,我们曾一起写字,一起读书,一起考试,一起学习,一起去看流星雨,我们曾在夜晚发短信到十二点,我们曾在夜空中畅谈人生,畅谈理想,我们曾在......

她写的作文,她问的题目,她放书的箱子,她的水杯,她的书包,她的笔袋,她送的糖,她送的板蓝根,她的声音,她的背影,她的脸,她的眼,她的笑,她的怒,她在身边的感觉,她不在身边的寂寞,她的短信,她的施舍,她的许诺,她的谎言,她揭露真相,她的告别,说好的在一起,说过的不再联系,感觉不到的温度,无法挽回的手,无数个失眠的夜晚......我才发现我难过的时候想的人总是她,而她或许甚至连我的名字都没再叫过。

我是很爱很爱她,因为我是在从孤独前往完满的路上遇见了她。之后我也许会遇到比她更好的人,可我再也无法像爱她那样深爱她们,因为那时的我已经百毒不侵。

时间过了许久,心的温度尚存,记忆流动,画面闪过。有的人,见了一面,匆匆而过,事后想都不去想,有的人,选择之后,就不想放下。时常细数回忆,因为怕忘记,回忆中充满了荆棘,而我早已习惯那种痛的感觉……

世间有三千弱水,而我只想取她那一杯。曾经她讨厌我我欲哭无泪,欲言又止的无奈,曾经痛苦到彻夜失眠甚至想过去死的感觉,曾经她说出那句再也不要联系时我淡然的脸色所掩饰不住的惊涛骇浪般的忧伤,如一骑绝尘狂风闪电般向我奔腾而来。那些赤红如朱砂般的记忆都在渐渐地褪色,而那种因思念而幻化成的痛苦却阴魂不散时常缠绕着我,却也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失眠的夜晚。

有一天我想我是不是该放手了呢?可那不就证明我不够坚持了吗?那不就否定了我以前所坚信的我对她的爱了吗?那就把我自己都全盘否定了啊!有些事我做了自己都会唾弃自己的啊!有些事我情愿流着血抹着泪再坚持几秒钟,坚持到死神来解脱我吧!坚持不住的时候我跟我自己说你忘记了你以前有多爱她吗?没有忘记的话为什么要放弃,你放弃的话会后悔一辈子的!至少现在的我是这么想的。至少这样还会换取她的些许怜悯。

青春是道明媚的伤,承受了那么多的伤还固执地把凝结的伤疤毫无保留的揭破,我开始佩服我自己的抗痛能力,痛苦能教会我们成长,教会了我不要再轻易喜欢上别人,喜欢别人的人总是会受到伤害却还满口说着我没事的那个人。其实这样的人才是可怜的人,被所爱的人故意地疏远那种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也想象不出来的,好像痛苦都幻化成雪一片一片地积累在你的心口上,每一秒钟,它的重量都在增加,压在心上的除了它的重量还有它的寒冷,像刀子一样,心口闷得想吐血,好像吐一口血就会好了一样。

最后留在留在记忆深处的总是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像你记住一个人往往不是因为她的美,多年以后你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突然闻到她惯用的香水味,你猛然回头却只见万千过客的背影,你这才发现就算刚才那个人是她,就算他与你面面相觑,你也不一定能记起他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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