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徽高温补贴标准,本文共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安徽高温补贴标准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安徽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
一、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二、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三、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管,确保高温季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相关阅读:合肥城管督查环卫工高温津贴发放 呼吁商家加入清凉驿站
近日,合肥持续高温天气,户外作业的环卫工群体引起社会关注。凤凰安徽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自26日起,合肥城管部门启动高温工作预案,要求当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超过40℃时,环卫工全天停止户外作业。同时,全市300多家清凉驿站面向环卫工人开放,城管部门也呼吁更多的沿街商家能够为环卫工人纳凉休息提供方便。
自7月25日开始,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赶赴各区,看望慰问高温下作业的环卫工人,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市城管局要求,要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的发放工作,在环卫道班房、环卫驿站和一线工作的场、队、所内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或发放到个人,便于作业人员随时取用;组织开展高温季节突发情况应急救援专项培训,确保应急救援措施人人知晓。
高温补贴及时足额下发了吗?每名环卫工人领到手了吗?据悉,针对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城管部门负责人将到各个区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督导,督察高温补贴发放情况,严格执行省高温津贴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向户外环卫作业人员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个工作日不低于10元。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户外环卫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停止当日10:00-16:00时间段的户外环卫人工清扫保洁作业。
针对夏季高温事故易发等情况,要合理安排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加强安全驾驶和规范操作教育,做好高温季节垃圾收运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保障工作。适当调整年老体弱环卫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保障夏季作业人身安全。
合肥市城管局采取多种措施,为环卫工送清凉。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下,合肥城管局开展了环卫驿站建设工作,兴建了一批环卫工人歇脚点,先后有300余家沿街店铺加入“环卫驿站”,主动为周边环卫工提供纳凉歇脚地。但相对于全市上万名环卫工人而言,“环卫驿站”数量仍然偏少。在此,市城管局也呼吁更多的沿街店铺和商家加入“环卫驿站”。有意向的商家可联系市城管局环管处联系电话0551-63731061。
篇2:安徽高温补贴标准
摘要:针对全省持续高温,安徽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并会在劳动用工执法过程中进行检查。不过,今年我省高温津贴仍沿用发布的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而对于这样的标准,很多市民、网友认为“杯水车薪”。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5年未变
根据207月4日实施的《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34号) 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记者了解到,这一标准已经5年没有调整了。
每天10元被指“杯水车薪”
在合肥从事快递工作的小赵告诉记者:“我们的收入都是和我们的业务量挂钩的,和天气无关。高温津贴没听说过,如果必须要等到35℃时,一天才10块钱的话,从现在物价来看,那也太少了吧,连个西瓜都买不到。”
“我感觉高温津贴标准有点‘过时’了。”合肥白领文员张小姐认为:“虽然我们工作环境有空调,但高温天气下,我们上下班成本都明显提高了很多。现在城市那么大,上下班路上被各‘烤’一个小时是常事,像这几天只能选择打车或开车。所以高温津贴应覆盖到所有劳动者。”
我省5年未接到一例投诉
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了解到,我省高温津贴制度实施五年来,该局未接到一起关于高温津贴方面的投诉。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方面是该项政策还有很多劳动者并不熟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高温津贴标准相对较低,很少有劳动者会为一天十元这样的“小事”去和东家撕破脸,对簿公堂,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得不偿失的行为。
合肥城管督查环卫工高温津贴发放 呼吁商家加入清凉驿站
近日,合肥持续高温天气,户外作业的环卫工群体引起社会关注。凤凰安徽从合肥市城管局获悉,自26日起,合肥城管部门启动高温工作预案,要求当天气预报最高气温超过40℃时,环卫工全天停止户外作业。同时,全市300多家清凉驿站面向环卫工人开放,城管部门也呼吁更多的沿街商家能够为环卫工人纳凉休息提供方便。
自7月25日开始,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赶赴各区,看望慰问高温下作业的环卫工人,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市城管局要求,要切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的发放工作,在环卫道班房、环卫驿站和一线工作的场、队、所内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或发放到个人,便于作业人员随时取用;组织开展高温季节突发情况应急救援专项培训,确保应急救援措施人人知晓。
高温补贴及时足额下发了吗?每名环卫工人领到手了吗?据悉,针对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城管部门负责人将到各个区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督导,督察高温补贴发放情况,严格执行省高温津贴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时,向户外环卫作业人员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个工作日不低于10元。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户外环卫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停止当日10:00-16:00时间段的户外环卫人工清扫保洁作业。
针对夏季高温事故易发等情况,要合理安排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加强安全驾驶和规范操作教育,做好高温季节垃圾收运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保障工作。适当调整年老体弱环卫作业人员的工作岗位,保障夏季作业人身安全。
合肥市城管局采取多种措施,为环卫工送清凉。近年来,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下,合肥城管局开展了环卫驿站建设工作,兴建了一批环卫工人歇脚点,先后有300余家沿街店铺加入“环卫驿站”,主动为周边环卫工提供纳凉歇脚地。但相对于全市上万名环卫工人而言,“环卫驿站”数量仍然偏少。在此,市城管局也呼吁更多的沿街店铺和商家加入“环卫驿站”。有意向的商家可联系市城管局环管处联系电话0551-63731061。
安徽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
7月24日,省人社厅针对全省持续高温,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今年我省高温津贴仍沿用2011年发布的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在高温天气期间,企业应遵守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因中暑诊断为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篇3:安徽高温补贴标准
进入6月之后,不少地区迎来高温天气,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日前,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高温津贴仍沿用2011年发布的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根据2011年7月出台的《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在高温天气期间,企业应遵守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夏季高温期即将来临,人社部等四部门7月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记者昨日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今年高温津贴仍执行2011年出台的政策,按照每天不低于10元的标准执行。
我省高温津贴执行老标准
按照我省的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今年我省仍按照2011年颁布的政策执行高温津贴标准。”省人社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监察局方面得到的消息是,到目前为止高温天气并不多,尚未接到这方面投诉。
多地高温津贴已数年未涨
记者从全国各省高温津贴的汇总表中发现,大多数省份都明确了发放时间,比如从6月8月,海南甚至规定从410月份发放。而我省则和四川、新疆、吉林、云南一样,选择按天支付。
记者了解到,并不只有我省执行老标准。例如,山东的高温津贴仍沿用标准;广东高温津贴从开始至今没有提高;湖南的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这一标准自也未上涨。
绿豆、饮料不能充高温津贴
不少企业试图发放绿豆、饮料等替代高温津贴。对此,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政策小贴士】
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
值得户外工作人员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因中暑诊断为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篇4:安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按照安徽省颁布的政策执行高温津贴标准,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安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人社部等四部门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据安徽省人社厅了解,安徽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还将按照10元/天的老标准。
根据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饮料凉茶等不能取代高温津贴。”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高温津贴的发放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室外工作和35度以上高温。不少企业在高温天气中都采取了劳动保护措施,比如在工厂内增加电风扇、空调,错峰工作等。因此满足发放条件的天数并不多。而且到目前为止,监察部门也未收到关于高温津贴的投诉。
政策小贴士
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
值得户外工作人员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因中暑诊断为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篇5:安徽高温补贴
每年高温时节,人社部门总会提醒用人单位按时发放“高温津贴”。但实际上,很多行业的劳动者从未领到过“高温津贴”,甚至不知道还有“津贴”这回事。以下是安徽高温补贴!!
昨日采访发现,受访者都未领到高温津贴。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也很少接到有关“高温津贴”的投诉。
昨天,记者在合肥随机采访了5 个行业的多位从业人员,他们均表示未领过“高温津贴”。“公司每天只给我们发一瓶水,从来没提过高温补贴的事。”一送外卖的小哥说。
而一名环卫工人更是表示,不敢“奢求”高温津贴,“老板会说不想干就走人。”
据悉, 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政策虽然出台多年,但大部分行业的劳动者从未领到过“高温津贴”。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获悉,近几年有关高温津贴的投诉和维权也非常少。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发放高温季节津贴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
20安徽高温补贴
7月24日,省人社厅针对全省持续高温,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今年我省高温津贴仍沿用20发布的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在高温天气期间,企业应遵守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因中暑诊断为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篇6:高温补贴标准
对于高温补贴标准,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第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海南、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篇7:高温补贴标准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篇8:高温补贴标准
炎炎夏日即将到来,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因此,在酷暑中仍然坚持在高温天气中执行岗位工作的工人予以发放高温补贴。那么问题来了,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呢?这关系到了奋战在一线的工人的切身利益。那么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20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吧。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根据不同地区,相应的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也会不尽一样。
7月13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今夏首个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入伏以来,各地迎来今年来最大范围的高温天气,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最高气温逼近40℃。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据记者粗略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各地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如下:(数据来源于媒体报道)
发放地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北京180元/月(室外)
120元/月(室内)
6-8月 浙江225元/月(高温作业)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
145元/月(一般工作)
6-9月 山西 240元/月 6-8月 上海 200元/月 6-9月 江苏 200元/月 6-9月 辽宁 200元/月 7-9月 福建 200元/月 5-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 广东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湖南 6.9元/天,不低于150元/月 7-9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10月 江西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内)
6-9月 山东120元/月(室外)
80元/月(非高温)
6-9月 甘肃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天津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6-9月 湖北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 陕西 10元/天 6-9月 海南 10元/天 4-10月 云南 10元/天 -- 吉林 10元以上/天 -- 四川 8-12元/天 -- 新疆 10-20元/天 -- 宁夏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重庆33℃以上35℃以下 不低于5元/天
35℃以上37℃以下 不低于10元/天
37℃以上 不低于15元/天
5-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安徽 不低于10元/天 -- 深圳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篇9:高温补贴标准
7月13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今夏首个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入伏以来,各地迎来今年来最大范围的高温天气,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地最高气温逼近40℃。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对存在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和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高危人群进行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要采取加大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等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据记者粗略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补贴标准。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标准不一,一些省份按月发放,另一些则按天发放。其中,按月发放的地区中,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每人每月240元,其次的浙江省,为每人每月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每人每月120元。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工作日),最低的为按天折算每天(工作日)每人6.9元的广东、湖南和深圳。
各地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如下:(数据来源于媒体报道)
发放地区 发放金额 发放时间 北京180元/月(室外)
120元/月(室内)
6-8月 浙江225元/月(高温作业)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
145元/月(一般工作)
6-9月 山西 240元/月 6-8月 上海 200元/月 6-9月 江苏 200元/月 6-9月 辽宁 200元/月 7-9月 福建 200元/月 5-9月 内蒙古 180元/月 -- 广东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 湖南 6.9元/天,不低于150元/月 7-9月 广西 100-200元/月 6-10月 江西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内)
6-9月 山东120元/月(室外)
80元/月(非高温)
6-9月 甘肃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天津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6-9月 湖北 12元/天 6-9月 河南 10元/天 -- 陕西 10元/天 6-9月 海南 10元/天 4-10月 云南 10元/天 -- 吉林 10元以上/天 -- 四川 8-12元/天 -- 新疆 10-20元/天 -- 宁夏12元/天(高温作业)
8元/天(其他工作)
6-9月 重庆33℃以上35℃以下 不低于5元/天
35℃以上37℃以下 不低于10元/天
37℃以上 不低于15元/天
5-10月 贵州 8元/天或168元/月 6-9月 安徽 不低于10元/天 -- 深圳 6.9元/天,150元/月 6-10月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