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本文共11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

篇1: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婚育证明,首先就是要证明你有没有结过婚,有没有生过孩子。就现实的来说,有没有结过婚,一是不好证明,二是也不重要。这里边,最核心的就是你有没有生过孩子,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但是,怎么证明你有没有生过孩子呢?第一,就是你周围的邻居;第二,你工作中的同事;第三,你生活圈子里边的朋友。 在通常的情况下,一个人都是有固定的居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固定的生活圈子。所以,她有没有生过孩子,周围人是一目了然的`,也就是所谓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这类人,要证明她有没有生孩子,是很简单的:村(居)委会完全掌握情况,可以很自然的就给你开个证明,盖个章。这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但是,如果当你不是生活在这种状况下的时候,就没有人能对你进行证明,代表“群众眼睛”的村(居)委会或者你的单位也就不会给你开这个证明,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想证明你有没有生过孩子,唯一的途经就是医学证明了。 所以综合看来,需不需要去医院检查,你自己都能判断的。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只要有村(居)委会或者你的工作单位的证明,就可以了。但如果你盖不到村(居)委会的这个章,就没法证明你到底有没有生育过,在这种情况下,计生部门要求你去医院检查也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补充一点:如果计生部门有充分的证据怀疑你有过生育史,即使有基层组织的证明,他们也可以要求你去医院检查的。
1、办理机构
本市户籍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来沪人员,未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或者《婚育证明》已过有效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婚育证明》;不符合在本市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来沪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并在限期补办期间在本市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2、办理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婚育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张免冠照片;
(3)婚姻状况证明;
(4)户口簿;
(5)已有子女状况声明。
来沪人员办理《婚育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张免冠照片;
(3)户籍地镇(乡)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在本市有住所证明(租赁房屋或者拥有产权房等证明)或者在本市有稳定职业证明(工商登记、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雇佣关系证明等)。
办理临时《婚育证明》的来沪人员,需提供:
(1)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一张免冠照片;
(3)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3、办理时限:对于材料齐全、办理《婚育证明》的申请,应当当场或者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对于材料齐全、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申请,应当当场或者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篇2: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
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汉族家庭或一对汉族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 2、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①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会的需要; ②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象,即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 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再生产应该相适应的原理,结合当时我国国情而制定的决策。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文章简介:《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表格》
证明用途1、办理户口、收养2、办理证照3、组织、人事、劳动事项4、其它申领人姓名 性别&n
篇3: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这篇文章《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表格》正文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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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用途
1、办理户口、收养2、办理证照3、组织、人事、劳动事项4、其它
申领人姓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已婚者加填以下内容
配偶
姓名
年
龄
结婚
时间
年 月 日
住址或单位
现有
子女数
男( 个),女( 个)
违反计生情况
1、超生; 2、不够间隔生育; 3、非婚生育; 4、违法收养
何时落实何种节育
措施
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村
(居)
会或单位调查意见
调查人:
年 月 日
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区计生局审批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凡办理组织、人事、劳动事项和超生婴儿入户、收养以及区外使用本证明均需区计生局审批,其余用途凭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意见为准。
篇4:生育状况证明
生育状况证明
生育状况证明小杨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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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的原则,如果需要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户籍地村(居)委会以及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将就对象的婚姻生育状况以及执行计划生育的情况进行审查。根据来信内容,您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且在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各地的`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有所不同,具体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请咨询户籍地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关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问题,以来信所述的您目前婚姻生育状况,我们建议您落实上环措施。
谢谢您的来信!
梅州市人口计生局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2
一、在校研究生
学校为在校学生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和毕业生就业、升学需要提供学生在校期间的计生情况证明,在校学生非以上需要(如购房、贷款、考证等),需办理婚姻状况证明时,请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1、 需准备如下材料:
(1) 本人户口卡原件;
(2) 户口簿首页原件或加盖保卫处公章复印件。
2、 带齐以上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天河区民政婚姻登记处: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号首层(恒安大厦一楼),公交车站员村山顶站旁边。咨询电话:38622085、38622086
越秀区民政婚姻登记处:较场西路东关汛3号越秀区社区服务中心4楼。咨询电话:83811299 83843107
番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番禺区海傍路36-38号。咨询电话:84834585,84834583
二、研究生毕业时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有关程序:
我校计划生育办公室为毕业生就业开具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1)户口入学时迁到学校保卫处者:在计划生育办公室主页-报表下载中下载《广东工业大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到学校保卫处签注户口簿婚育状况意见,研究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由导师签注意见、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然后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发证明书。
(2)已领取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在计划生育办公室主页-报表下载中下载《广东工业大学生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凭户口迁移证原件,研究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由导师签注意见、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然后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发证明书。
(3)户口在生源地的毕业生:可在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国通用,最长有效期可达三年);如需要在学校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在计划生育办公室主页-报表下载中下载《广东工业大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凭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证明或户口本原件,研究生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由导师签注意见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然后到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签发证明书。
三、暂缓就业毕业生
学校只提供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办理程序同上。暂缓就业期间的婚姻情况由民政部门提供,其他情况按暂缓就业毕业生户口托管与计生管理协议书规定办理。到民政局办理程序婚姻状况证明时需准备本人户口卡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原件或加盖保卫处公章的复印件。各区民政部门地址、电话同上。
篇5:苏州生育状况证明材料参考
苏州生育状况证明材料参考
(一)《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规范
1、男女方为本区户籍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苏州 生育状况证明。男方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留存。
2、男女方为本区户籍的,没有参保的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男方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留存。
3、男女双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由男女双方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后,到女方现居住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职工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暂住证》、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范文《苏州 生育状况证明》。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留存。
4、女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婚嫁至本区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附件三),男方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附件三),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附件五)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2)和复印件(3)留存。
5、女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婚嫁至本区的,没有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男方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附件五)后,到男方户籍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附以下材料:
(1)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女方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3)留存。
6、女方户籍在工业园区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将《职工婚育证明》交户籍地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男方苏州市区户籍的,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男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的,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到女方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方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3)留存。
附件:
1、《生育状况证明》或《生育保险联系单》(由镇、街道、区计生办电脑打印)
2、《职工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
3、《婚育证明》(在区人口计生局网站下载,由村(居)委会出具)
篇6: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
A.户籍为苏州市的参保园区公积金的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
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
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B.非苏州市户籍的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
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
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3、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外地办理的一胎证不能代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发放
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男方是苏州市家庭户口的,女方为嫁入苏州市的,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如果男方为集体户口,需有单位出具同意小孩迁入证明方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并在证明上盖上湖东派出所的章确认,否则,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如果夫妻双方都为流动人口,仅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
C.户籍为本辖区的无工作单位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
2、女方为失业人员,无公积金编号
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资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女方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声明,男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
D.户籍为本辖区的赴外地工作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
2、女方在外地工作
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
E.非苏州市户籍,没有参加园区公积金,属于嫁入苏州市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配偶为苏州市家庭户口,需要将小孩户口落在男方的。
2、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3、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外地办理的一胎证不能代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F.男女双方均非本市市区户籍,男方参加生育保险:
1、女方随夫在苏,携带女发《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女方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由经办人在《流动人口》上签“已验证属初育”字样,并加盖街道计生部门公章,参保方可直接到劳动部门办理,享受相关待遇。
2、女方未随夫在苏,参保方凭女方户籍地出具的生育证明,直接到劳动部门办理,享受相关待遇。
备注:
1、户籍在园区,工作单位也在园区的,《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湖西、蒌葑、唯亭等)。
2、初婚初育的需要引产或者流产的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除双方单位证明及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医院证明。
3、户籍在园区,工作在园区但是交纳市区公积金,在“沧浪区双塔街道滚绣坊社区”办理。
篇7:婚姻和生育情况承诺书
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本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为 。于 年 月 日与 省(自治区、市) 市(区、县) 乡(镇、街道)居民 结婚,本人婚育情况如下: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此承诺书需由本人亲笔签字,其他人代签无效。
篇8:婚姻和生育情况承诺书
我们夫妻双方承诺:现无子女(含未收养子女),且无其它重要婚育情况遗漏,向 乡镇、街道计生办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政策,现申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如本人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如有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妻子):
承诺人(丈夫):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篇9:生育情况证明
这篇文章《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表格》正文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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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
用途
1、办理户口、收养2、办理证照3、组织、人事、劳动事项4、其它
申领人姓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码
已婚者加填以下内容
配偶
姓名
年
龄
结婚
时间
年 月 日
住址或单位
现有
子女数
男( 个),女( 个)
违反计生情况
1、超生; 2、不够间隔生育; 3、非婚生育; 4、违法收养
何时落实何种节育
措施
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村
(居)
委
会
或
单
位
调
查
意
见
调查人:
年 月 日
镇
(街
道)
计
生
办
审
核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区
计
生
局
审
批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凡办理组织、人事、劳动事项和超生婴儿入户、收养以及区外使用本证明均需区计生局审批,其余用途凭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意见为准。
篇10:婚姻情况证明
婚姻情况证明
婚姻情况证明你直接拿结婚证去办理孩子的《生育保健服务证》~~
结婚证就是最有证明一个人的婚姻情况的证明埃
然后就是你孩子的`《出身医学证明》,这个就能够证明这个孩子是你和她的。
你又是结婚的,孩子也是你们两的就能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了啥。
一、所需材料:
1、户籍证明(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人才中心开具)。
2、《无婚姻登记证明》(需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由本人持户籍证明、2寸彩照2张到西湖区民政局办理)。
3、《人事代理人员婚育证明》(从人才中心领取或浙江人才网/人事代理/常用表格下载,需单位盖章原件一式两份;无业人员需本人现场填写《落户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声明书》)。
二、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办户籍证明或婚育证明的,需出具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的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婚姻状况为离异的,另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已育的,需提供《生殖健康服务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均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三、办理流程
Step1:本人持身份证、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和工作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人员婚育证明》至人才中心
Step2:人才中心开具户籍证明、查档核对并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人员婚育证明》上确认盖章
Step3:本人持户籍证明、上述《无婚姻登记证明》、《人事代理人员婚育证明》到西溪街道办理婚育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 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篇11:初婚生育证明
初婚生育证明
初婚生育证明一、
户口所在地的居委吧,证明你未生育过。
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未婚也能开计生证 不过有未婚证明也是一样的
未婚证明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的
计生证是在居委会开的
至于格式嘛 计生证是一个本本 未婚证明就一张纸上面写证明啥啥啥 还有一章。。
去开未婚证明、计生证 带上户口本 身份证 最好让单位开婚育证明(也就是一张纸写情况然后公司盖章,我办计生证就是这么的.的)哦 对了 还有2寸照片
二、
首先,你结婚了么,结了就拿结婚证,没结要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开无婚姻证明,这个可以别人代办,但要你本人写一份委托书,去公证处公证(300元左右),邮寄给朋友让他给你开无婚姻证明。
接着,你有孩子么,有孩子就直接拿户口本就行了,没孩子要开无生育证明,要去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办,办的时候要出示第一步中的材料~
好了,到第三部了,计划生育证明是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小区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你先去人才问小区在哪,再去小区问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哪,就可以办了,拿上前两步的材料和身份证。这个也可以朋友代办的,但同样需要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正材料,至于这个委托书,你写的感人一点可以不用公证(具体情况还是先打听一下为好,毕竟能少花钱就少花吧)。
全套下来也不少花,你算算,如果比你自己去还贵就自己亲自跑一躺吧,不知道说清楚了么。
在单位开啊,开给你们当地的计生局,写明结婚对象姓名,结婚时间,申请第一胎。好像我 们这边还需要辖区计生站盖章
计划生育政策当地的经济状况相关,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你可以查看本市的计划生育实施办法。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