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豺作文800字,本文共25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豺初一作文800字
豺初一作文800字
大家知道四大恶兽吗?没错,那就是豺、狼、虎、豹。其中,豺位列四大恶兽之首。
豺是一种犬科动物,体型比狼略小,豺长着一身棕红色的皮毛,可以帮助它们御寒。豺的四肢又细又长,身体精瘦精瘦的,像几天没吃东西似的。同狼一样,豺也是一名速度快、耐力好、智商高的“猎人”。
豺智力发达,常常把食草兽玩得团团转。它们有时长途奔跑,把猎物累得口吐白沫,有时又追围堵截,围住猎物,而且,除了“美人计”,“三十六计”豺几乎都会用。
同时,豺性情凶猛顽强,富有与猎物周旋到底的精神。当遇到强敌时,豺还有一个绝招,这绝招似乎是老天对豺体态娇小的一种补偿:几只豺在猎物前面假装扑咬,吸引猎物的注意力,这时,一只经验丰富的大雄豺会趁猎物注意力分散时偷偷绕到猎物后面,一爪捅入猎物的肛,掏出肠子。这样,不论你是脾气暴躁的野猪,还是彪悍的野牦牛,最终都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肉了。也正因为这一阴招,即使是老虎、豹子,都会尽量避免和豺发生冲突。
现代人都十分憎恶豺的“掏肠阴绝”,不过这一招却很实用,否则豺在森林中恐怕就成了其它食肉兽的美味、食草兽的`“出气筒”了。因此,我们的祖先英明,根据豺的习性,造出了“豺”字。而“豺”的“豸”是兽的意思,也就是说,“豺”是指有才能的兽。由此可见,豺在我们祖先眼中地位不低!
豺因体型娇小,无法与熊、虎、豹、狼等大型食肉兽对抗,也极难对付大中型食草兽。为了成功生存,豺采用群居的生活方式。豺群中成员之间等级明显,有威风凛凛的豺王,有美丽的豺后,还有打猎的骨干——成年公豺和母豺,这些都是受豺尊敬的角色。当然,也有“敢死队”——“苦豺”。所谓“苦豺”,就是指在豺群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掩护它们逃跑的老豺,也只有豺群中才有这个特殊的角色,其它动物则没有。遇到危险,其他动物只顾各自逃命。而豺群遇到危险时,会团体作战,分工明确。好一个豺军陆战队!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动物园中有一个有趣现象:喂豺时一星期只让豺吃饱六天,饿豺一天。当然,这可不是虐待豺。因为据研究报表明:野生豺的捕猎几率并非百分之百,一星期中至少有一天吃不上东西,豺对此早已习惯。每天让它吃饱,反而会让它们过早地死亡。
丰富的经验,聪明的头脑,超强的体力,顽强的性格造就了豺——这天生的杀手。
篇2:刀疤豺母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动物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通人性,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草原豺的头领,名叫刀疤豺母。却被强巴理解为是老谋深算,狡诈,罪大恶极的坏蛋。因为它曾带领草原上的一群豺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强巴一心只想把这群世世代代都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豺赶出尕玛尔草原。但他不知道豺是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功臣。最后,强巴领悟了食物链的重要性,费尽周折才把豺请回了尕玛尔草原。兔患解除了,人与豺的隔阂烟消云散。从此,刀疤豺母再也没有与村民产生冲突,也没猎杀过村民的牛羊。“仇恨是坚冰,感情是太阳。在暖融融的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融解,化作一江春水。”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想想看猎人强巴因为豺群咬死了自己最心爱的猎狗雪娇而和豺结下怨,将豺群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以为从此这里万象更新,结果适得其反。雪兔泛滥,草原变得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再也没有从前生机勃勃,万物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样一来,豺反而成了“功臣”,雪兔则成了“坏蛋”。豺原本有效地阻止了雪兔的泛滥,捍卫了生态平衡,立下了汗马功劳,却遭到村民们的误解。并且豺通常全都是捕捉一些老弱病残的雪兔,帮人阻止了瘟疫的传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破坏了大自然的食物链就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大自然的食物链一经破坏,哪怕只是其中一根 “链条”断了,所有生物都得遭殃,包括人类也是其中之一。当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因为种种人为的原因而灭绝的时候,人类也就看到了自己的尽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限度。豺不能多打,一旦把它们赶尽杀绝,破坏了大自然的规矩,超过了限度,好事就会变成坏事,会带来预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千万不能破坏食物链,要吸取尕玛尔草原的这次教训,保护好动物和人类共同的家园,善待我们神奇的大自然。
我们要珍惜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篇3:刀疤豺母读后感800字
豺,自古以来就被人类认为是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十恶不赦的坏蛋,尤其是尕玛尔草原的卡扎寨的乡亲们,他们认为豺是世界上最坏的东西。
我想:再怎么说,它们也是地球上的生命啊!总不能因为我们成了世界的霸王,就像古代的皇帝一样,把比我们低下有用的动物利用起来,没用的就杀掉,这也太不人道了吧!
而现在,一个藏族汉子——强巴,在第二次遇见这群豺时,为了给自己三年前被咬死的藏獒——雪娇报仇,没有跟它们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它们跟狗的感情有多么深厚,所以,他决定报仇!
后来,他们有一回不小心遭到了驴群的攻击,原因是一只身强力壮的白脸公驴误以为它们要来抢夺它所爱的黑脖子母驴,其他驴也误以为他们要带走黑脖子母驴,便围成一个大圈子,把它们围在中间,用后蹄向他们攻击着,还是野驴的天敌——刀疤豺母所率领的豺群救了他们呢!
可后来,强巴和他的乡亲们虽然给这群豺留下了性命,可还是把它们给赶走了……哎,世界那么大,玛尔草原为什么会容不下它们这一窝豺呢?
然而,金背豺被赶走的第四个月,灾难降临了。
一个物种的壮大,必然造成了另外一个物种的巨大损失。就好比人和红毛雪兔一样。豺离开了,红毛雪兔便滚雪球般壮大,危害了尕玛尔草原,最终,豺还是回到了它们的故乡。
篇4:刀疤豺母读后感800字
《刀疤豺母》是沈石溪的最新创作。这本书讲述了草原上的蒙古汉子“强巴”和作者与豺的情感故事,读了此书后书中的故事情节让我深深感动。
在一幕幕惊险的片段中,我仿佛看到了一群豺,在老谋深算的刀疤母豺的带领下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我仿佛听到了人们的抱怨与怒火,听到了豺归来为人们杀除红毛兔的喝彩声。刀疤豺母的智慧,让我非常敬佩和感动。【有故事情节,有感想,你的联想呈现出一幅真实的画面。】
因为人们的鲁莽和冲动,赶走了日夜为草原除害的豺。在发生红毛兔灾害的时候,往日那绿茵茵而又肥美多汁的青草不见了。现在呈现在眼前的草原变得光秃秃了,牲畜吃不饱,瘦的皮包骨头,一会“咩咩”的叫声,一会又“哞哞”的抱怨声响个不停。人们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走来走去。
这时强巴自告奋勇的站出来,担任把豺请回来的任务。功夫不负有心人。沈石溪作者和强巴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与豺有了深深的情感,最终请回了金背豺。这时草原上又回到了往日的生机。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仿佛亮堂了许多。这许许多多的经历,让草原的牧民提高了很多的科学知识,不再把金背豺 当做神兽顶礼膜拜,也不再把金背豺当作害兽来狂捕乱杀。【科学地分析了自然界生物链,任何一处遭到破坏,都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
通过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事理。我们不能光看一些人的缺点,要多发现他人的优点,取长补短。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要学习刀疤豺母有勇有谋的精神。【结尾感悟深刻,感想真实感人。】
篇5:《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
豺是人人都讨厌的恶兽,狗是人类的朋友,豺的敌人。然而,公狗洛戛与母豺达维娅一次偶然的同舟共济,竟让他们化敌为友,还生下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公狗,或说公豺的混血儿。白眉儿诞生后,父母接连死亡,由于具备杂交优势,比同龄豺成长的更快,豺群中的豺王夏索尔为保王位设计驱逐白眉儿出群,当了村民苦安子的猎狗,又被村长阿蛮星买去,又为了救主人的命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逃回豺群之后,后来又在豺狼大战中脱颖而出,成为豺群新一任豺王。不知怎的,白眉儿的旧主阿蛮星被豺群围住,白眉儿出于义气,放走了阿蛮星,阿蛮星也保证不带猎人报复豺群。但阿蛮星背弃承诺,带人围攻豺群,二三十只幼豺被抓,白眉儿救出幼豺,自己却葬身于枪弹之下。
我并不喜欢狗。它欺软怕硬,喜欢讨好人类,靠着猎人撑腰,狗仗人势。我并不讨厌豺,我欣赏它们身上表现出来的独立、勇气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对主人公白眉儿并没有什么兴趣,可是,当我看到它的所作所为时,我真不敢相信,它的精神境界,已经超越了人类。
它当过沦落天涯的苦豺,饱受过欺凌,经受过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的考验,懂得生活的甘苦;它做过近两年的猎狗,受过人类文明的熏陶,豺脑筋被人类的智慧点化过,聪慧过人;它与普通豺会闻风丧胆的虎豹多次打过交道,在猎场上技艺精湛,勇猛无比;它命运坎坷,视野开阔,见多识广;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磨砺了坚韧不拔的意志。
白眉儿一生总有个解不开的结;到底是要做一只忠贞的猎狗,还是要做一只自由的野豺?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痛苦,它必须正视自己的血统,也就注定了它一生要在两者之间徘徊,它为这两者奋斗了一生,却没有增加狗的阵容去压倒豺,也没有增强豺的力量去反攻狗,结果等于一事无成。白眉儿这么一个强悍的动物却没有在自然面前展示自己的价值,却为了情感而没有一丝怨言地宁愿选择死亡。它被猎枪穿透身体是也许在想着:要么你和别人一样,要么你走。自然的法则。
白眉儿如果只是条豺或狗,他不会有强壮的体格,不会有彷徨的痛苦,它将像一条草狗或是庸豺似的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如果它只是只狗,它老了后将被主人卖给屠夫;如果它只是只豺,它老了后会被豺群遗弃。不管怎样,它能经历这么多,谁能说这不是上天给它的恩泽?狗窝和豺群都是它的家,可哪个家它也回不去;生活与死亡都是它的归宿,可哪一种状态它也十分痛苦。它一生都在为成功奋斗,可怜的是,它没有目标,也不知道什么是成功。
它的生命像流星似的消失了,可它身上发出的人性光辉永不泯灭!
篇6:《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
三年级暑假时,妈妈带着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一书。自此我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便爱不释手了。到书店看到就读,上学时找同学借着读,故事交流会时我也说它,书中故事情节太吸引人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妈妈带我到“保罗的口袋”书店看书,我看到了沈石溪的另一本动物小说《混血豺王》这本书,便恳求妈妈买下来。回来后,我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只要一翻开书,我就忘记了时间……
这本书的主角是“白眉儿”,它的父亲是一位优秀的大公狗——洛戛,母亲是红豺群的母豺达维婭。令我难忘的场景是:达维婭生下白眉儿,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死前它给白眉儿找了一个养母黑蝴蝶。它首先将黑蝴蝶的儿女害死,黑蝴蝶才心甘情愿做了养母。
哎!动物界也是如此的自私吗?为了自己的儿女什么都能去做!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我最佩服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这是多么了不起呀,有毅力就能取得成功!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它是多么的叫人欣赏啊!
书中有许多情节都值得我们细细评味,动物原来和人类也如此相似,充满着悲欢离合。妈妈怕我太投入其中,反而控制我读《混血豺王》的时间了,可我经常还会偷偷翻上几页。偶尔也在床上扮演动物捕食场景,逗得爸妈大笑。
《混血豺王》真是一本好看的动物小说,你也可以读读它,保准会喜欢的。
篇7:《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大猎狗洛嘎和母豺达维娅所生的混血儿——豺王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匹小公豺的名字。顾名思义,它眉际间有一块与众不同的白斑。小公豺的父亲是一只狗,母亲是一匹豺,白眉儿是个混血种,它有一半狗的血统,一半豺的血统。白眉儿的毛色偏黄,耳廓也不像正宗的豺那么尖,豺群认为它是个杂种,都很歧视它。在中国西南部的梅丽雪山南麓,生活着一群喀纳斯红豺,在这群豺中,白眉儿地位低卑,只能充当“工豺”的角色。
这个职务相当于人类军队中打仗时冲在最前头去送死的炮灰一样。然而,白眉儿出众的体格和聪慧的头脑,对夏索尔的王位有着潜在的威胁。豺王夏索尔千方百计找借口,终于把白眉儿驱逐出了豺群。他被主人阿蛮星领了回去。细心照料,成为猎狗的头领。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它,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偷偷放跑了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故事表现出白眉儿屈辱、奋斗的一生。它和恶劣的环境奋斗,和种族传统的观念奋斗,和围追堵截的猎人奋斗。白眉儿是豺,是一只有灵性的豺,一直有思想、有灵魂的豺。它的屈辱,它的豁达,它的奋斗,它的人性化,它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它的情感波澜,无不紧紧扣着读者的心弦。白眉儿,一条豺,一条有血性的灵魂,一条不去的生命,一首不灭的赞歌,一个永远纯净、永远高贵的“人”!
篇8:《混血豺王》高中读书笔记800字
当我们降临在这个世上时,是谁含辛茹苦地呵护我们?当我们面对挫折时,是谁在一旁谆谆教导我们?当我们在学走路时,是谁在一旁小心翼翼地搀扶着我们?是母亲,是母亲对自己儿女的关爱和呵护!是任何一个人都缺少不了母爱。母亲总是在一旁默默地鼓励你,正是因为地球上有了母爱,这世界才变得如此缤纷,如此可爱。
豺之间也有母爱,我觉得它们之间的母爱不是体现在关心和呵护,鼓励与奉献,它们的母爱是——以母命换子命!这是何等的伟大啊!
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一群饥肠辘辘的豺正在冰天雪地间行走。这群豺是由一位叫白眉儿的豺王带领的,现在它们一个个正饿得眼睛发绿,到处寻找可以充饥的食物。可在这一片雪白之间,哪有可吃的食物呢?正在它们犯愁的时候,一只豺发现了一窝野猪洞。这洞藏得很隐蔽,如果不是里面的小猪踢了一下洞门,发出了声响,这洞也许能安全地藏到春天。
这下好了,豺群找到了食物,可这野猪可不好惹,只要被它的獠牙顶到肚子,那只豺就活不了多久了。唯一的办法只有抓瞎它的眼睛,把它引出来。可是这洞口只容得下一只豺进进出出,这下糟了!毕竟一只豺的力量并不是很大,一不小心还会成为野猪的盘中餐,就算不被吃掉也会受重伤。这时候豺王通常会选苦豺。选苦豺就是在豺之间找一只最老最没用的豺去干一些为大家做贡献的事。
现在,白眉儿跳上了一块最高的石头,他开始扫视这些豺。当目光聚集在一只最老的母豺时,他停顿了一下,便马上把目光从这只豺身上跳过了。他的目光在这些豺中跳来跳去,最终停在一只比上次的母豺年轻些的老公豺上。可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那只母豺。原来那只母豺不是别人,正是白眉儿的母亲。白眉儿把目光朝向了自己的母亲,这眼神中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无奈。唉,虽身为豺王的母亲,但还是逃不过当苦豺的命运,如果豺王不让自己的母亲当苦豺的话,很难让大家服气,可能还会受到一些苦心积虑要谋位的豺当众咬死。白眉儿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界……看见大家都要自己当苦豺,出于求生,母豺潜意识发挥,身子不由自主地退了一步。但想到自己不当苦豺儿子又会被残害,身为母亲,他傲然地走到了洞口。母豺回头瞟了白眉儿一眼,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不舍;这一眼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一眼也含着一个母亲对子女的怨恨。然后,她坚毅地走进了洞里……
世间最温馨,最伟大的东西就是母爱。在绝望之际,是母爱点燃了你心中的那把火,是她让你逃离了濒死的边缘。人生在世,最值得你珍惜的就是——母爱!
篇9:豺烹羊古文续写800字
眼看豺要把羊给吃了,只见他呲牙咧嘴,脸上充满了邪恶的笑容,眼睛十分锐利,还时不时滴着口水。它双脚向后一挪,前腿往下一蹲,一副蓄势待发的样子。
此刻,羊必须选择逃生路线,它有三种方案。方案一:向后面的大草原跑,一段路之后,爬上山坡。那里的山坡对羊来说,很占优势,可以轻轻松松的甩掉这只豺。可仔细一想,这里离山坡还有很大一段路,还没跑到那儿就已经被快如闪电的豺给追上了,所以这个方案行不通。
方案二:向左边的灌木丛跑去,它体型比豺要大,夸一大步比豺要大,这样它就能脱离豺口了。不过,它还没有成年,皮肉还有一些嫩,很容易被刺刮伤。而那只成年豺的体魄更好一些。如此一来,过不了多久还是会变成豺的囊中之物。因此,这个方案危险性有点大,不到万不得已,还是没有必要冒这个险。
最后一个方案:它要趟过左手边的这条湍流的小溪,可以踩着凸出水面的那些石头。尽管这只羊的年龄不大,但是它的弹跳力已经十分惊人了,它只要平稳的踩上石头,跨过去就可以了。看来,这是它唯一的出路。
正当它快速想好了逃生方案的时候,那匹饿豺已经朝它猛扑过来了。说时迟,那时快,这只羊一个侧身,闪过了攻击,然后朝对岸跨了过去,四五步就到了河对岸。
此时,豺为了眼前的美食不顾一切,也朝对岸跨了过去。它刚踩到石头的时候,就因为上面长满了湿滑的苔藓,而猛的摔了一跤,跌入水中,溅起了巨大的水花,还把一滩水溅到了刚上岸的羊身上。
羊赶紧逃窜,它迅速扫视着周围,寻找着合适逃跑的地方,可是,它眼前已经没有有利于它逃跑的地方了。于是,它找了一个全是植被遮盖,很不显眼的地方,躲了起来。
豺终于狼狈的从水中爬上了岸,便开始寻找羊。它仔细的巡视了一下,根本没有看到羊的踪影。于是它凭自己的嗅觉来闻羊的气味。但是,豺疏忽了一件大事:之前豺泼到了羊一大摊水,使羊身上的气味消散,严重影响了豺的嗅觉,使它很难闻到羊的气味。可这只笨拙的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它还是一直在四处嗅这羊的气味。可无论豺的嗅觉有多好,也没有闻到。
这只豺非常生气,于是它把一块在地上的石头往草丛中使劲一踢。正好砸到了躺卧在草丛中的那只羊,还把羊的腹部刮伤了。
羊感觉到了疼痛,火辣辣的,伤口上跟抹了一把盐似的越来越疼。不过,咬紧牙关,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以免被豺发现。
豺依然没有找到羊,只好灰心丧气地走了。羊凭它敏捷的思维与坚强的意志战胜了这只豺。
篇10:豺王(四)作文
清晨,一天中的第一束
“哞哞,哞。”远处传来了牦牛的叫声,
智力问答:幽幽才几个月?想知道答案吗?请仔细阅读上文吧!
篇11:狗豺比赛作文
狗豺
四(2)班 张馨月
在一个动物王国里,动物们快乐地生活着,就连狮子和老虎也不例外,
狗豺比赛作文
。可是有一天,一只名叫小风的豺把动物王国的平静给打破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小风在外面散步,突然看见有一些动物围着一个草地在干些什么,好奇心驱使小风过去看看。啊,原来是小风的好朋友阿七在表演跨栏呢!阿七是一只狗,他有良好的种族,在动物王国很受欢迎。可是小风就不甘心了,他大喊:“切,什么跨栏,那么简单还在炫耀啊!”看表演的动物们叽叽喳喳地谈论着。“那是不是就是阿七的好朋友啊?” “阿七的好朋友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啊!” “是啊,阿七人气好好!” 阿七停了下来,朝着大家说:“大家,他是我的朋友,就是我说的小风!” 有一只袋鼠发话了:“什么?那就是你口中那个善良又正直的小风啊!”小风听出袋鼠是在讽刺他,就指着阿七说:“阿七,大家都说我不如你,要不我们来场比赛,看谁更胜一筹!”阿七奇怪地问:“什…什么?比赛?朋友之间不适合这个吧!”袋鼠说:“来吧!阿七,你那么全能,不怕跟他比的!我就来当裁判吧!”阿七刚准备说什么,就被拉回了家,
洛索看了看整一个豺群,每条豺都是跟着自己的家庭在一起,而那些刚刚步入成年门栏的青年豺们则成堆成堆的在一起睡懒觉。幽幽打了个哆嗦,它觉得周边似乎有什么不安全的东西,于是,幽幽朝洛索低叫了几声,让洛索引起注意。洛索听到幽幽的提醒,立马站起来,朝四周望望,看看有没有可疑的身影。“呦咿嗷!”突然,从离石洞仅有五米远的灌木丛中传来一阵叫声,洛索和蓝耳尖还有幽幽一下站起来,盯着那灌木丛。“呼”的一下,从灌木丛中蹿出四条银背小幼豺。
它们浑身脏兮兮的,脸上挂满了树脂,根本看不出它们是豺。洛索低声得向银背小幼豺们吼叫道,银背小幼豺们立马做出乞讨的样子,请求洛索不要对它们大开杀戒,
篇13:豺王(六)作文
一个
智力问答:1、幽幽它们才出生了几天?2、蓝耳尖怎么了?想知道答案吗?请仔细阅读上文吧!
篇14:豺王(一)作文
“呦呦!”从一片深深的沼泽地旁,传出威严的豺王叫声,这是埃蒂斯红豺群的豺王洛索,它的身材硕大,犬齿锋利,豺爪强劲,能一下把野牦牛给抓死。“呦呦。”豺群的二把手番茄答应着洛索。整个豺群慢慢的向羚羊一家走进,也怪这三只羚羊,好端端的非跑进埃蒂斯红豺群来,而且还非撞上豺王洛索在的
智力问答:1、埃蒂斯红豺群的二把手是谁?2、朝洛索走来的小豺的名字是什么?谁的孩子?3、洛索的妻子薇薇被什么狼群给杀害了?4、抢到羊羔肋骨的母豺叫什么?想知道答案吗?就请仔细阅读上文吧!
篇15:豺王(七)作文
丝丝微风袭来,蓝耳尖的第二波幼豺已经降临了,这次幼豺有七条,和上次一样。幽幽它们和第二波幼豺仅仅差了那么十五天(因为这波是早产儿),体积上也没有差别。洛索朝洞里威严的吼了两声,洞里刹那间响起了欢呼的声音,现在家里成员变多了,声音显得格外的震耳欲聋。洛索今天带回来的是一大块羚羊羊羔的肉和三块内脏还有三条羊肠,完完全全够它们一家饱餐一顿了。蓝耳尖吃下了三条羊肠后就吃不下了,幽幽吃了一块内脏就饱了,剩下的全部由洛索吃。洛索也毫不客气,一下把全部的羊肉和两个内脏给吃了。蓝耳尖躺在石洞壁上,给十三只幼豺喂奶,幽幽则由洛索来照顾。洛索把幽幽放进自己的怀里,用体温暖和幽幽。蓝耳尖看见了,很不高兴,它低声朝洛索叫,想提醒它不要这么对幽幽偏心,别的幼豺在看着呢。洛索不理会蓝耳尖,依然我行我素。蓝耳尖也没办法,谁叫它是豺王呢?洛索细心地给幽幽喂食,舔去幽幽身上的赃物,
篇16:狼豺大战作文
狼豺大战作文
当桐桐赶到喃登山时,已经是傍晚了,这里距县城还有好长一段路呢,看来今天要赶到县城是不可能的了,桐桐擦擦脸上的汗,又往前走了几步,准备找个地方过夜。
桐桐是城里的实习生,过了一个假期,要从老家伦巴村赶回县城去,如果不及时赶到,升升教授又会大发雷霆,想到这儿,桐桐咬咬牙,又向前走去,否则就会错过开学报到的日期,再往前走一段路,穿过南登山的山头就可以看到村子了。
如果桐桐知道自己的这一决定回酿成大错的话,那么打死他也不会再往前走了,因为前方,一群狼正在前进。
此刻的狼王鲁迪正是焦急万分,眼看就要入夜,而狼群却一整天没吃东西了,正饿的前心贴后背,恨不得面前出现一群小鹿让他们狂吃一顿,而目前还没有发现任何食物,到山下去抢劫马鹿场更是不行,那条可恶的大狗像一台永不休息的机器一样,如果惊动了人更是危险无比,那滚烫的子弹会击碎他们的脑袋,就曾经有几匹胆大的公狼去抢劫马鹿场,结果丧失了性命。血淋淋的实例摆在眼前,绝不能去!
可是,没有食物,这可怎么办呢?狼群在饥饿中徘徊着……
当桐桐穿过一片小树丛时,不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群饿狼正在林中前进,眼中闪着凶恶的光,显然是在寻找食物,桐桐顿时冷汗直冒,找到一处石缝藏了起来,茂密的灌木正好挡住他,桐桐一边哆嗦一边想,这只是一次小小的考验,我还可以好好观察一下狼呢!这样想着,桐桐观察着狼群的动向,准备等狼群过后再下山。
可是这个时候,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只小豺,胸前有一大片血迹,显然是中弹了,被族群抛弃,此刻这只小豺正痛苦的扭曲着身子,一条豺尾乱晃,伤口越发越显得严重了,看样子是痛苦不堪。
大公狼泽拉正准备扑上去,却被狼王鲁迪拦住了,并且还用严厉的眼神瞪他,分明是不想让他上前。
这又是为何?泽拉很不解天赐的美食就在眼前,大家正饥饿无比,为何不饱餐一顿?
这场景桐桐显然能理解,狼王是怕这是猎人设下的陷阱,也有可能是豺群的一个阴谋,因为一山不容二虎,狼和豺都是食肉动物,都很狡猾,不想对方抢了自己的美食,这可能是狡诈的豺要灭了狼!
狼王鲁迪走到小豺面前,仔细地闻了闻,又碰碰小豺,这是在实验是否是个陷阱,结果是,不但没有陷阱,而小豺越发越痛苦,最后直挺挺地不动了。
这下好了!狼群欢欣鼓舞,有吃的啦!可狼王不仅没有高兴,反而无比生气,让全体狼后退,隐藏到林子里。
这又是为何?明明验证了不是陷阱,还要让狼后退?虽然狼群有狼王先吃猎物的'习惯,但狼王也不能独吞啊?况且这个命令差点送了桐桐的命,因为一只狼离他的藏身处只有一米远,吓得桐桐冷汗直冒,还好狼没有发现桐桐。
狼王确定小豺已死后,便开始大吃大嚼,转眼间已经吃了小豺的一半,然后狼王就丢下小豺转身走去,这是干什么呢?桐桐感到越来越奇怪了。
当鲁迪走出十几步后,突然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许多豺,对狼王嗷嗷直叫!
这下玩完了,孤狼虽然英勇,但也斗不过狡诈的豺,只见鲁迪左拼右杀,浑身伤痕累累,仍未逃出去。
正当鲁迪陷入绝境时,豺的后方突然乱起来,狼群冲进豺中,搅乱了包围,打杀一片,血腥无比,结果几十匹豺全部倒地,喃登山的豺就此绝迹。
原来,豺群用临死的小豺做诱饵,准备歼灭狼群,然而狼群多算一步,鲁迪假装中计,最后等豺群自动出现,再一举歼灭,这次狼群可谓大丰收,不仅用豺填饱了肚子,又消灭了冤家,真是喜事连连。最后狼群吃光了豺,扬长而去。
等狼群过后,桐桐才钻出来,直奔下山,边跑边想:这狼的智慧真是厉害,看来“老狐狸”用到他们身上正合适啊。
篇17:红豺读后感作文
豺,又叫红狼,它即叫狼又叫狗,因为豺的外形介于狼和狗之间,但是它比狼小。大家都以为它们是臭气相投的朋友,这就错了,因为它们的行为和习性相同关系就越紧张,争斗就越频繁。我要写的就是一篇关于一只红豺的故事。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是一只叫“火烧云”的红豺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我被红豺的原始但真挚的故事所感动。越是脾气平和者心肠善良者,越是能活得潇洒。越是脾气暴躁者心肠歹毒者,越是活得艰辛。久而久之,心肠歹毒者便被淘汰出局,受到大家的唾弃。心肠善良者便会迅速占据主导地位,受到大家的爱戴。我希望人人都现出一点点的爱,世界就变成美好的人间。
篇18:红豺读后感作文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许久不能平静。
故事主人公红豺火烧云,心里本知道豺和狼是天敌,它自己的孩子也是被狼咬死的,但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养育着仇敌的遗孤——甜点心。它犹豫过,也悔恨过,但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度的复仇火焰花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他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故事情节很激动人心。我被火烧云的慈心而感到震撼,我被那不是亲人而胜似亲人的情感而震撼,我被那强大的母爱而震撼。从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豺和狼是天敌,然而它们却做了母子,它们走到了一起,而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类,还有什么理由彼此仇恨呢?
当然,谁都会有仇恨,包括我。上幼儿园时的一幕,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是一个下午,全班的小朋友玩着游戏等待着父母来接,一个女陔还邀请我与她一起玩,我欣然答应了。然而过了一会儿,她却忽然伸出了手,朝着我的脸抓了一下,我当时完全吓傻了,只觉得脸上火药辣辣的疼,接着便觉得有什么液体在我的脸上流了下来,一摸是血!当时我很想哭,可我不敢,我怕她再挖我,我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而她却好像什么也没发生,我很气恼,因为她这一抓,让我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永久的痕迹。换谁谁都会生气,谁都会对她生起仇恨感,之后我不再理她。上学了,我们分开了,我暗自庆兴。之后虽然没见过她,但对她的仇恨却没有减。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便觉得虽然这世界上不可能没有仇恨,但或许消除仇恨、和平共处,会比恨之入骨要好吧?
或许一个人没有了仇恨,它会变得乐观,或许一个国家的人没有了仇恨,这个国家就会国泰民安,或许整个世界的人没有了仇恨,这个世界就会更加和谐,变得更加美好。
篇19:红豺读后感作文
暑假,我写完作业后,就喜欢拿出那本《红豺》反复的读了一遍又一遍。《红豺》是沈石溪所著的一本经典动物小说,小说精彩的叙述了狼与豺的故事,让我不禁被它们的故事所感动,所震撼。
小说叙述了一只狼和一只豺的故事,狼和豺本来是天敌,但是被称为“火烧云”的红豺却含辛茹苦的为自己的敌人养育着狼崽“甜点心”。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它的母爱惊天地泣鬼神。
我读完《红豺》后,望着远方,想着“火烧云”为狼崽“甜点心”付出的一切,敬佩之情油然而生。红豺为了“甜点心”居然不顾生命危险,去村里偷东西,被村民追着打。是什么样的力量能让它如此执着呢?噢!是母爱,母爱的力量冲破了一切的艰难险阻,母爱是人间最伟大的爱!
篇20:红豺读后感作文
红豺火烧云,因丈夫不幸早逝,自己独自抚养两个小红豺,一条大灰母狼,找到了她的住所,它看着大灰母狼凶狠的杀了两个孩子,她心如刀绞,却也无可奈何,第二天,火烧云看见大尾巴狼被猎人设的陷阱捉住了,还看见大灰母狼的两个狼崽呜哇呜哇的`叫着,火烧云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暗暗自喜,并以牙还牙的把其中的一只小狼崽咬死了,因为不饿,留下了一只,把小狼崽像个肉食仓库似的带回了自己的住所,可是火烧云这几天每天都能猎取到猎物,所以没急着杀小狼崽,有一天它没有了食物,想要咬断小狼崽的脖子,可是冰冷的牙齿就快镶入小狼崽的肉里时,母爱的冲动阻止了它这样做,却一天一天的把小狼崽养大了……
豺狼本是互生互克的天敌,可火烧云的母爱跨越了天敌的距离、范畴,它为了让小狼崽活下去,冒着九死一生与猛兽决斗,冒着缺乏食物的冬天和小狼在一起相依为命!
篇21:红豺读后感作文
《红豺》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篇著名小说,它内容感人,我很喜欢。
《红豺》这本主要写的是:住在草原的母豺火烧云生下了两只小红豺,就在小红豺一个月大的时候,洞里来了一匹大灰母狼,咬死了两只小红豺,出于一次偶然的机会,火烧云在一次捕猎中看见大灰母狼被捕兽器抓住了,动弹不得,它旁边还有两只小狼崽。出于报复心理,火烧云咬死了一只小灰狼崽,大灰母狼由于悲伤过度而死了,还有一只漂亮的黄毛小狼崽被它叼到了洞里,并起名叫甜点心,打算等把它养大后吃掉。但是不知为什么,在喂过它一次奶后,怎么也舍不得吃掉它,小狼崽渐渐长大了,不久就比火烧云还要高大。在一次捕猎中,火烧云为了救甜点心而失去了左前腿,变成了一只断腿豺,全靠甜点心出去捕猎才活了下来。但甜点心到了找配偶的时候,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不挨饿,和一只强壮公野猪同归于尽了。
母豺火烧云伟大的母爱令我感动,我喜欢这本书!
篇22:红豺读后感作文
《红豺》这本书是《狼王梦》的姊妹篇。书中讲到有一只体毛浓密,背脊、尾巴和足踵上的毛色泽艳红,走动起来,就像天边的火烧云,因此,它的芳名就叫火烧云。火烧云在它的巢——大肚佛窟生下了一双儿女,有一次它出去狩猎时捕到一条大青蛇,便把它拖回了大肚佛窟,因为蛇血滴了一路,在草根和岩石上留下来碎肉与内脏,所以招来了一只大灰母狼,断灰母狼寻着血迹找到了火烧云藏身的洞穴,狼的体积比豺要大两三倍,豺斗不过狼,所以把火烧云的一双儿女给咬死了。豺的目地很明确,它是来抢占地盘的。第二天火烧云悲伤地准备离开这片土地时,突然听见了沉重的喘息声,好像是狼的声音,并且它又闻见了狼身上那股骚臭味,它吓得连滚带爬逃进了灌木丛。但是它仿佛又听见狼崽的呜咽声。
那喘息声又像是在呻吟,它过去一看,那活该千刀万剐的仇敌大灰母狼被捕兽铁夹夹住了,它的身旁有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崽,它们还在哺乳期呢!看样子才生下来十几天。那只黑毛小狼崽长的不太好看,不太顺眼就一囗把它咬死了,那只黄毛小狼崽长的很漂亮,墨玉似地鼻吻,润泽的嘴唇,细长秀气的丹凤眼。便把它带回了家给它起名为——甜点心。随着甜点心的一天天长大,火烧云的心里也起了变化,有时它在饥饿难耐时想起甜点心是仇敌的孩子,就恨不得把它一口吃掉但它又想是自己含辛茹苦的把它养育大,甚至有很多次为救甜点心九死一生,并且在甜点心和小黑熊生死搏斗时为救甜点心自己失去了一条前腿,放弃了尽心挑选的伴侣……这时火烧云的胸中涌起了一股母爱。虽说它是大灰母狼的狼崽,但“我”要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的母爱是神圣的,是伟大的,豺和狼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但在汉字里,却能把豺和狼组成一个词——豺狼。但在特殊的环境下,能不计前仇,相安无事说明动物的母爱可与人类相媲美!
篇23:红豺读后感作文
它不是随时能从指缝流走的沙,而是石缝中不屈生长的花。细致入微,日积月累,终灼灼其华。
---------题记
豺狼豺狼,人们总是把“豺”和“狼”放在一块,来比喻凶险狡诈之人。从此,“豺”和“狼”便背上了恶毒可憎的罪名。当我拜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红豺》之后,我便对豺的看法彻底改观。
“火烧云”是一只用含辛茹苦的母豺,自从丈夫死后,她就独自担任起抚养两只幼豺的任务,努力给他们最好的生活,但一只狼残忍杀害了两只幼豺,彻底浇灭了火烧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报杀子之仇,火烧云咬死了那只狼的儿子,对她女儿却犹豫不决,她决定先带回家,取名“甜点心”,养大以后再作为“点心”吃掉。但日后长期的朝夕相处让火烧云对甜点心产生了舐犊之情,火烧云给了甜点心母爱,甚至用生命为她撑起一片幸福安宁的天!
“豺”和“狼”虽然放在一起,但他们却是两个水火不容的族群,有豺无狼,有狼无豺。母豺“火烧云”给的母爱不单单是一种普通的爱,而是一种跨越种族,超越恩怨的爱!她曾犹豫过,悔恨过,她很难接受不同族群的和睦相处。她为了甜点心,放弃了自己精挑细选的伴侣;为了甜点心,她毫不畏惧拼命与猛兽搏斗,差一点断送了自己的性命;为了甜点心,她甚至舍弃了自己为守多年的家,到荒郊野外去生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这使我明白了,母爱是不分边界,它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一种感天动地的力量!
而甜点心长大以后,意识到自己的母亲是一只豺,但她并没有因此漠视火烧云的养育之恩,每天都叼着美味的食物喂给火烧云吃。
它们不仅是天敌,而且还有杀死儿女之恨,火烧云竟然收养了甜点心,献出了青春,献出了健康,甚至将生死置之度外,能做到这样的,只有母亲啊!而只有这样的母亲,才能养育出知恩图报的孩子!
最伟大的母爱,莫过于火烧云对仇人孩子的温暖,然而,在人世间,这样感动的事例也不曾少见。几年前,一位生活贫困的农村妇女,不忍心抛下仇人家的孩子,收养了他。这位农村妇女的生活过得已经勉强,在收养一个孩子得顶着多大的生活压力和经济困难?更何况是仇人家的孩子!孩子天生脑瘫,大夫说他活不了几年.她不信,带着孩子到处跑,家里的钱几乎花光,两个女儿上不起学了,可是她,执意给孩子看病。在她不停努力下,孩子的病渐渐好起来,大夫说,这是医疗史上的奇迹,而她说,这是爱,是母爱的奇迹!
虽然,我和我的妈妈没有这样的经历,但也不代表我的妈妈对我的爱不是伟大的。记得一次去南京游玩,我们搭出租车去动车站,妈妈和阿姨做在我与好朋友意博的旁边。在车上,我们聊得正欢,正当这时,一辆黑色轿车闯进了我们的视线,那辆车左摇右晃,非常危险,离出租车只有近一米远了,而这车的位置正好在司机的盲区,出租车司机并没有察觉。眼看就要撞上来了!妈妈和阿姨本能地大叫一声“小心”便立马张开双手,挡在我们前面,像鸡妈妈保护小鸡一样护着我们。刹那间,这个动作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但却是发自本能的诠释母爱的动作!最终黑色轿车与出租车擦肩而过。当所有人喘口气说“虚惊一场”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却不断浮现出那个画面。
我为危机当前所感受到的母爱而震惊,却往往忽略了细微之处的母爱。
我的母亲无时无刻不在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着对我的爱。如今,我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它是人世间最温暖的阳光,牵引着每个孩子走向一条成功的道路。母爱也是细微的,它有时候是一句问候,有时是一个眼神,有时却是一个动作…….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去感恩,去报答,去体会……
至美至真是母爱!常怀感恩之心,常念母爱之情。
篇24:红豺读后感作文
《红豺》这本书,是哥哥向我推荐的,读过之后我感到故事情节既生动又曲折。这些从严冬写到春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伴我成长。相信你将会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人与动物的母爱共性,相信你读后,会感动,会流泪、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额思考。
这本书讲的是:母豺火烧云产下两幼豺,不料在出去捕猎中,自己身体受伤,鲜血直流,引来了它的天敌——大灰母狼,为了填饱肚子的母狼,残忍的吃掉了两只幼豺,伤心欲绝的红豺终于找到了报仇的机会,趁大灰母狼不在,也对小狼下了毒手,幸运的是,它吃掉了一只小狼,而另一只作为备用食物,但慢慢地红豺放下了心中的仇恨,把小狼当自己的孩子似的,抚养起来,为了不吃掉小狼,红豺宁愿忍受饥饿,吃白雪来充饥,直到最后为了抚养小狼长大,红豺在也没找伴。
看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大,想不到母爱竟是这么伟大,以前别人都说,小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有感情,我还不相信,现在我终于明白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了。其实这本书教会我很多,原本的豺和狼是天敌,就是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和不忍,凶悍的豺和狼都能走到一起,我们这些有理性的思考能力的人类,还有什么理由彼此仇恨呢。
篇25:红豺作文500字
红豺作文5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关母爱的书籍,它的名字是《红豺》,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它有两只健康、活泼、可爱的豺崽,这两只豺崽令它幸福、开心,但好景不长。一只母灰狼害得它家破豺亡,两只可爱的宝贝死于非命。火烧云几乎天天诅咒母灰狼死掉,苍天似乎也觉得它很可怜。
有一天,那只吃了它孩子的母灰狼带着两只狼崽,结果自己误入猎人的捕兽夹,火烧云刚好看到这一幕,心中一阵痛快。诅咒成功了!但它还是不解恨,见到母灰狼带的两只狼崽,它咬死了其中的一只,把另一只带回家。结果下起了暴雨,它们依偎在一起,火烧云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再伤害这只可怜的狼崽。从此,开始含辛茹苦的抚养仇人的后代狼崽甜点心,它曾经也犹豫过、悔恨过,因为甜点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百里挑一的丈夫。但是它实在无法忘记狼崽那天真的面容。在这一刻,狠毒的心变成了无私的母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结果痛失前腿。尽管是这样,甜点心长大以后,为火烧云捕食猎物。为了火烧云,赶走了能让甜点心存活下来的伙伴。火烧云也用自己的智慧和伟大的'母爱创造了一个奇迹,用坚定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为了给甜点心拥有一片安宁的天空,与牧羊犬同归于尽。火烧云用自己的生命和爱延续了仇人的后代!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的震撼住了,弱肉强食的大自然竟然还有这般情感,这就是母爱的力量。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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