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热点问题解答,本文共6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热点问题解答
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热点问题解答
问:教师资格证是否全国通用。有有效期吗?
答:是的,教师资格证书是全国通用的。暂无有效期。
问:哪类考生需要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
答: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考试;
与教师资格种类要求不一致的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如小学教育本科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问: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何时考试?
答:江苏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的第2周周六全天。考试结果约在3月28日通过声讯电话查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发证时间为准)。
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是否全国通用?
答:各地规定不同。在南京市教师资格申请中只能使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证书。
问:到什么地方报名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培训?
答:目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组织也不委托其他部门举办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
问:南京每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教师资格?
答:每年一次办理申请教师资格,时间为每年12月上旬。
问:申请教师资格的方式与流程?
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申请登陆个人信息,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查询及打印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证,到指定地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上查询认定结果及领证事宜,现场领证。
问:是否只有本地户籍人员才可在南京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吗?
答:外地户籍人员申请须持有关部门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
问:申请教师资格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主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按规定需参加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的申请人员需提交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认定机构的要求,须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详细内容可见“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政策”。
问:教师资格申请步骤?
答:在所有条件符合的情况下:
①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可以由就读学校集中直接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②应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和其余人员均应在网上申请,具体见申请流程。
问:申请教师资格对学历的要求?
答: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达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问:申请教师资格对普通话的要求?是否需要在申请省市考试?普通话证书是否有有效期?南京考普通话在哪报名?
答:申请教师资格当年,年龄不满50周岁的申请人,均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水平应为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申请人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接收全市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凭本人身份证,交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缴纳测试和证书费。普通话测试培训由申请人自愿报名参加,有关测试培训报名及培训教材等事宜请与市普通话培训辅导站联系,联系电话:
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84457586;84405476 。
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目前没有有效期。
问: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鉴定应该到什么地方办理?可以到居委会办理嘛?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应该到什么地方办理?
答:南京市户籍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户籍或档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职介中心、警署填写盖章。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盖章不予认可。持人才引进居住证的申请人:由档案所在地单位及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共同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由学校学生处填写盖章(研究生由学校研究生处填写盖章)。
问: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5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这是根据当前我国教育的特点确定的。我国教师资格向下融通,主要是作为鼓励教师向下面阶段学校流动而制定的鼓励性措施。高中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以融通,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能与其他教师资格融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各类普通学校教师资格适用于相同层次的成人学校。
问: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格检查在哪里检查?是不是随时随地可以去检查呢?
答:南京市认定机构的'指定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体检中心(长乐路68号,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
7:30―10:30,可乘坐南北线:16、26、33、2、49、101、102、游2线。东西线:81、14、23、43、44、63、103、87、305到长乐路站下。体检中心电话:52271004、52217740)。请先在规定时间上网申请教师资格,申请成功后可以下载体检表再自行安排时间前去体检。按医院规定体检后5天出体检报告,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体检。
问:中专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要职称嘛?
答:中专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问:教师资格与教师聘任的关系是什么?
答:教师资格是从事教师职业的必要条件,是受聘教师工作的一个必备前提。但是,取得了某一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不等于就是教师,具有教师资格,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学校聘任或续聘。只有依照法定聘任程序被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聘任才能成为教师。
问:全日制学生还没有毕业可以申请吗?
答:具有相应毕业证书是申请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本市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2009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
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和内容?
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测试主要通过笔试、面试和试讲等方式进行,测试时所用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测试学科及教材目录向申请人公布。1、笔试:根据指定的教材、篇目,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按照规定的格式,独立、书面设计教学方案;2、说课:将设计的教学方案、教学活动安排、教学重点难点等进行口头表述;3、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围绕说课、教案、教学大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课程改革等方面内容,在说课后加试2~4个问题,并同时面测申请人仪表举止、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情况。说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在测试时需要进行音乐、美术、舞蹈等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测试。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申请人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在笔试、说课、面试后另行安排。测试成绩评价:笔试(教学设计)和说课成绩合计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至100分为合格,6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测试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测试内容为:1、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与本专业(学科)相关联的实践能力、对本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3、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案设计能力。申请人需参加现场组织的教案设计。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申请人首先接受专家测评小组的面试试讲,然后回答专家提问。
问:教师资格证书可以代领嘛?
答: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问: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如何补办?
答:教师资格证书丢失,由当事人向原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前当事人需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然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补发证书中的内容特别是证书的号码必须与原发证书一致,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原因及补发时间,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办和改错时间为每年11月初至12月初。
问:我是国外学历,还需要什么证明吗?
答:国外学历另需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篇2:怎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哪些基本材料?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问:申请表格和有关材料报到哪里?
答: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申请表格和有关材料如何报,报到哪里,请注意各地的通知、通告,按照各地的规定操作。
问: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在校所学专业、所修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课程,以及进行教育教学实习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合格的新师资,因此,可以在临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修学有关课程及思想品德鉴定的证明,向毕业后拟任教的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认定机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直接认定相应教资格。
问:教师资格认定一般有哪些程序?
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首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他们将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小组,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测试办法和标准组织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期限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问: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问: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是怎样考察的?
答:《〈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主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考察。鉴于各地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的情况各异,教育教学能力的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教育部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成立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进行。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员(包括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方式灵活多样,不仅可以用面试、试讲的方式,也可以用考试、考核等方式,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根据需要确定。
篇3:怎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问:什么时间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哪些基本材料?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问:申请表格和有关材料报到哪里?
答: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申请表格和有关材料如何报,报到哪里,请注意各地的通知、通告,按照各地的规定操作。
问: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答: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在校所学专业、所修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课程,以及进行教育教学实习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合格的新师资,因此,可以在临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修学有关课程及思想品德鉴定的证明,向毕业后拟任教的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认定机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直接认定相应教资格。
问:教师资格认定一般有哪些程序?
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首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他们将组织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会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小组,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测试办法和标准组织面试、试讲,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期限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问: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问: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是怎样考察的?
答:《〈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主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考察。鉴于各地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的情况各异,教育教学能力的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教育部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成立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进行。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员(包括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考察方式灵活多样,不仅可以用面试、试讲的方式,也可以用考试、考核等方式,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根据需要确定。
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是否要缴费?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费用。但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不缴纳认定费用。
篇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双面打印,请勿修改版面及格式);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师范专业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成绩单和《教学实习鉴定表》整套复印件(需由查档机构签章);非师范专业人员的《教育学B》和《教育心理学B》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对本人的思想品德做出鉴定,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样表在盐源教育网下载,未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已就业人员在正式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盖章);
7、本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承诺书》原件(附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原件(此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
9、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该条只针对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人员,此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
10、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
篇5:江苏省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江苏省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关于做好20秋季全省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师资〔〕2号
各高等学校人事处: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江苏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高新录用教师质量,现将2010年秋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1日-9月19日,申请人网上申报;
9月30日之前,各高等学校完成新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10月11日-10月15日,网报现场确认;
10月中下旬,集中上报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其它信息请在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 或www.jste.net.cn)教师资格栏目内查询下载。
二、工作要求
(一)各高等学校要根据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培训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认真组织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周密部署现场确认工作;
(二)现场确认人员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协助申请人员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工作,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时人员名单一致。
三、联系方式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联系人:潘扬、郑春林;电话/传真:025-83239421(政策咨询)、025-83758179(技术咨询);电子邮箱:jsjszg@126.com。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高等学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规范系统使用,确保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篇6:北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按照下列程序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申请程序:
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4、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类:与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通知认定结果。
(二)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每年开考一次。
(三)认定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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