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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高粱家族有感范文

时间:2023-03-10 08:21:54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红高粱家族有感范文,本文共18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红高粱家族有感范文

篇1:读《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作为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受到了极大的关注。但他的作品内涵,却并非人人都愿去探索。读罢《红高粱家族》,我才发现其文字中蕴藏着的永恒的生命魅力。

小说讲述的故事并不特别,不过是“我”的爷爷——一个土匪,还有奶奶与高密东北乡的乡亲们抗日的斗争。奇怪的是,它却深深地打动了我。

或许是那数次出现对红高粱的描写,奠定了基调,赋予小说鲜明的特色吧。火红的挺拔的高粱,“不似后来杂种高粱的软弱”,象征着高密东北乡的坚韧不屈。几乎全乡被日军屠杀,是怎样的惨状啊,可偏偏人们还要抗争,他们生命在燃烧着,红红的火光映出心中的壮烈,与土地上无际的红高粱一起染红了整个世界。

一切的矛盾纠缠,也已经被火焰烧灼。土匪、共产党、国民党、百姓,面对穷凶极恶的日军,即使前一秒仍在你死我活地拼杀,此刻却毫不犹豫同仇敌忾。战火纷飞的年代里,每个生命都是粗砺的,有棱角,却也能被烧融锻造在一起。

或许,这壮阔斑斓的画卷,只有此时才能产生。成麻子本是典型的“顺民”,对时局漠不关心,对统治者奴颜媚骨,这种人生,只能充当黑暗的背景。可一次因惧怕而向日军出卖了乡邻,断送十几条人命后,他加入了八路军,终日英勇杀敌。在立大功后他披着狗皮上吊了,“从后面看是狗,从前面看是人”。原来,这样不起眼甚至被鄙夷的人,只要良知不泯,人性仍存,也能让生命活出独特的色彩!

小说至高明之处,在其写出了跨越时间的沧桑感。插叙、倒叙将故事打得支离破碎,“爷爷”“奶奶”“父亲”的称呼贯穿全文,主人当时却仍是青年,孩子。种.种倒错、荒诞,让人体味出尽管光阴之易逝,可不变的,是笔下的一个个绝美的生命,不失悲壮,却又人性璀璨。

高粱红了,便是成熟。人的青春在抗争中流逝了,可又有什么要紧?在抗争中,人蜕变成真正的大写的“人”。今日的我们,能否从那粗砺壮阔的画卷中,领悟到生命的真谛呢?!

篇2:读《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那个年代诞生出《红高粱家族》,颠覆意义应该是很强的,正义、爱情这些神圣的字眼,在书中完全走了样。余占鳌、戴凤莲等人,他们就像高密乡野生的一片片红高粱,原始而真实。鲜活的生命。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伟人?在红太阳的照耀下,英雄好汉的头上无一例外顶着光环。那光环如此耀眼,让人目眩神迷,让人忘了英雄好汉拉的屎也是臭的。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死前不交党费。

在刘心武先生的影响下,我曾经对水浒英雄吃人肉纠结了很久。为什么英雄好汉要吃人肉?那么英雄好汉该吃什么肉?《红高粱家族》中的英雄好汉,吃了疯狗肉,而狗群生前吃了死人肉,所以英雄间接吃了死人肉。想来不过如此,对《水浒传》的纠结也就放下了。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

全书最后一个小节,一直以讲述者身份出现的“我”,终于露了正脸。短短三页纸,却是全书极其重要的部分,使得全书充满了反思和虔诚的忏悔。其实,就算没有最后这一节,《红高粱家族》也已经是完整的了。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笔,让整部书具有了寻根的意义,让红高粱的生命力传承了下去,让这个家族生生不息,让读者抛书后陷入沉思:忘了本,人生就如同脚踩浮云,离开了大地,我们将飘向何方?

篇3:读《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特征。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的地方。 《红高粱》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怀。莫言这种恣意妄为的叙述表明:他通过“血缘”为纽带所确立的民间立场,使他在认同民间的同时也认同了他的“根”,他的情感与精神的归宿,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龌龊表示愤慨的原因也就在这里。由此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我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篇4:读《红高粱》有感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篇5:读《红高粱》有感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中国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像这种写这种在我们现在学生眼中out的小说的作者,真的很少关注。这也没有办法,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有谁会在意这种疼痛文学呢?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中国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

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被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文中还出现了一部分很难懂的词语,还不是我现在能够理解的范畴。总之,我的首读后感就是这些,这个时候我来说这本小说好,不知道是不是附庸风雅了,呵呵。

你如果看了,元芳,你怎么看?

篇6:读《红高粱》有感

这是一部解放人性,灌注了无穷无尽生命力的小说。作者莫言用最直接,最朴实无华的语言,生动地展现了一个充满压抑与反抗,逃避与面对,彷徨与坚定的现实世界。在那一望无际的高粱地中,穿梭于内心渴望与外部束缚的xx儿女们,用自己的青春与生命,深刻地诠释了他们对于自由幸福的追求和对民族大义的坚守,向那压抑本性的封建礼法做着最有力的抗争。

在读过这部名作之后,我对于书中那片高粱地产生了无比的憧憬与向往之情。所幸本人所在地与书中所描述的那个神秘而震撼的高密东北乡不远。于是,去年夏天,终于能够一睹其真容。那时候眼前所展现的一切,那直击人心的视觉冲击力,令我至今都难以忘怀。我去的当口恰逢高粱地刚刚被浇灌,甚至连枝叶上的水珠还未彻底蒸散。一根根大红色高粱如同一位位正在孕育生命的母亲,骄傲的挺直着身躯,向前来膜拜的观者绽放出夺人心魄的生命力。站在高粱地中,仿佛能够听到高粱的每一段枝节都在嗡嗡作响,似乎一瞬间这些红色的生命就能够冲向云霄。而那饱满的红穗头更是如同姚撑破自身的束缚,坠落到那粘稠黄土地一般硕大,美好。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红高粱地所独有的风情。

只有在如此充满原始魅力的地方,才会成长出如同书中那群有血有肉,叛逆张扬的人,才会产生那么一个石破天惊的故事。在高粱地里长出的人们是人类最初的情感最不加雕琢的展现,是最为坚定与执着的生命体。当时社会的压抑如同一张无形的大网,企图剥夺人性中最富有朝气的生命力量,让人们沿着所谓的固定轨道艰难爬行。可是书中的人物,无论是看似柔弱的“我奶奶”九儿,还是土匪与英雄气并存的“我爷爷”占鳌,甚至于恋儿,罗汉都在用生命呐喊着不屈与坚韧,顽强与执着。正是有了这股挣破一切的勇气,人们才能够不断地改变现有的环境,才能够追求到如此清明美好的时代。

如今,离这部作品发表的时间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但是其魅力却丝毫没有减退,反而更加熠熠生辉。最近几年,根据这部作品所改变的电视更是被搬上了屏幕,继续用其独特的影响力感染着九零,零零后的新一代读者。相信无论是何时期,那一片大红色的都会绽放在读者们的心中,屹立不倒。

篇7: 读《红高粱》有感

在充满封建气息的朝代,出现了几个追求个性自由、生活洒脱的人会让周围的人大吃一惊,甚至会因此而厌恶摒弃他们。而这些人是开拓者,是划时代的先驱,只有像他们这类人去改变,时代才会变迁。

《红高粱》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的作品之一,讲述的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民间故事,故事发生于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与以往的抗日战争题材不同,大多的作家都会把主人公塑造成侠肝义胆、嫉恶如仇的英雄主义形象,纵观现有的抗日作品,无不夸大其词,甚至有些更改历史,违背了作品应有的风度。而莫言的这幅作品是以第一人称来写,记述的是“我”爷爷和奶奶之间的生活琐事。本部书的主人公余占鳌是一个土匪英雄形象,他没有谦谦君子的温润如玉,也没有土匪的杀气满满。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给了当时社会一大触动。

“我”的爷爷余占鳌,他彪悍狂妄,风流倜傥,他生活在高密东北乡,这个时代是个动荡的时代,他的性格似乎决定了他这一生不平凡的经历,他作为一个率真的人,在抗日打鬼子这件事上毫不懈怠,对于生活,他有仇必报,敢于突破陈规,杀人越货,似匪非匪,人们对他是既害怕又尊敬。莫言将余占鳌塑造成了一个集善恶美丑于一身的典型形象,在抗日方面,他杀伐果断,对于日军,丝毫不留情面,他的反抗是全面的,对于民族来说,他的行为是“善”,但是由于他弑杀的性格,他杀了亲叔叔余大牙,对手花脖子,情敌单家父子。这种胡乱杀人的行为在道德理念中又属于“恶”。他的善恶都是时代的产物,善恶难辨,美丑难分,余占鳌在这个特定的时代里有着所有人都有的特性,在道德层面和法律方面,余占鳌的行为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在那个预付迂腐的时代,有着这独特的性格,谁人又能准确的判断出这种人的好坏呢,这只是顽强的.民族意识和生存意识的体现罢了。

而对于另一个主人公——“我”的奶奶戴凤莲,也是一个充满色彩的人物。作为生活在高密东北乡的地地道道的农民,有着醇厚的质朴之气,她生活在有着封建气息的时代,从小被裹了小脚,也正是因为这双小脚和较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而自己的曾外祖父因为贪财就把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儿子单扁郎。戴凤莲不忍自己下嫁给一个麻风病患者,她自身的勇气鼓励她追求幸福,她和余占鳌相识,日久生情。余占鳌在她的鼓励下加入了打鬼子的行列,使得余占鳌的形象更加丰富,自己也成为了一个抗日女英雄。作为一个热烈、泼辣、敢爱敢恨的女英雄形象,在那个女性角色地位低下的时代,她的所作所为会遭受一堆人的冷嘲热讽,但又有何惧,自己的个性解放是最重要的。他人的眼光丝毫没有影响。

正如书中想要表达的主题:在迂腐的时代,将个性解放,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在抗日的乱世,作为爱国人士,勇敢的加入革命行列。余占鳌和戴凤莲两个人都是拥有这种血性的人,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出一股拼搏的精神,敢作敢当,奋勇前行。相比于他们,“我”的父亲余豆官则准确的验证了那句俗语:“虎父无犬子。”在没了余占鳌和戴凤莲两位精神领袖的带领下,那些后辈的麻木不仁与胆小怕事全都显现出来,这个时代由先辈们开启,由晚辈们败坏,时代需要人们去引领,而社会也在进步,希望先辈们的光环照耀后辈们前行的路,后辈们到达彼岸时将先辈们的遗愿完成。

《红高粱故事》这部小说记录着莫言对这片土地的热爱,在这片土地上最丑陋最美丽最超凡最脱俗的事发生了种种,莫言对于这片土地的情感,对于那个时代的怀念,全部寄托在主人公身上,让人们见证了历史,也启迪了下一代人的爱国情怀和追求自由的目标,作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最具影响力小说,值得细细品读。

篇8:《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莫言说:“时光实在是令人感到恐慌,日子像流水一样一天天滑了过去。”浮生只如白驹过隙,转瞬间欢笑已然湮灭成尘。这跌宕逼仄的人生路啊,总是不遂人愿。你看,天边的流云缓缓而逝。“青春是本太仓促的书。”是啊,仓促,我还没来得及构思好如何书写,可它已经草草收尾。时光是掌间的沙,你越是想握得越紧,它就流的越快,你只能看着它逝去,却无能为力。这世间最压抑的词便是“无奈”。当我们垂垂老去的时候,我们也才知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再也不会回来。

都说红颜弹指老,可是弹指老的岂止是红颜呢?就算是同一个人,在同样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里,心境也是不一样的吧。就像李易安也曾写下“风住尘香花已尽”,那些馥郁纷繁的花,那些微暖和煦的风,那些迤逦缱绻的景致,那些氤氲往事都如那一缕花香,掠过鼻尖,悄然逝去,湮灭在这九万丈的红尘紫陌里。如今这双溪载不动许多愁的小舟,也不似当年那西亭日暮时穿梭在藕花深处的小船了。这时的李易安已韶华已逝,孑然一身。

苏轼在被贬去岭南时,写下了千古名句“此心安处是吾乡”。莫言说,他与故乡的关系是鱼与水的关系,是土地与禾苗的关系。那么我呢?那个曾经被舅舅们哄着,晚上一定要听“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故事的女孩;那个拿着爷爷写的“疏影斜横水清浅”,念得磕磕绊绊的女孩;那个喜欢在阡陌纵横的田间,玩得一身泥回来的女孩。现在,只停留在了烟波浩渺的记忆里了,被时光打磨的像是隔了层毛玻璃,看不太真切。现在的这个女孩变得开始越来越沉默,不习惯与人打交道,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才感到自由,有时读读几行字,写写几个字,便消磨了一个下午,或是一天。生活对我来说就像一汪古井里的水,乏善可陈,只有偶尔奋力扔下几块石子,才悄悄然的荡开几丝涟漪。平淡的生活,只有经历过大起大落,被命运世俗绊了脚的人才期待。可我想要的并不是这些。

毕夏普说,掌握失去这门艺术并不难;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会失去的,失去了便不是灾难。可是我只不过是想找回当初的那份让我甘之如饴的回忆。

我喜欢在所有我喜欢的东西前加上一个前缀——“我的”,仿佛是对全世界的人宣告这个东西的所有权是我的。我的故乡,那个普普通通的江南小村,青瓦红砖,屋檐高高翘起,如一只只青色的鸾凤,。只是几年未见,却早已物是人非。各家门口的红色对联在风雨里呆久了,便都染上了岁月厚重的斑驳,渐渐褪了颜色;那几个儿时的玩伴,见了面也不再多话,只是浅浅的打个招呼便形如陌路一般绕开了。回想以前,最爱的便是在天气渐冷的时候,和他们一起,偷偷从别人家的地里挖出番薯,埋在火堆里,烤熟了吃。那种软糯泛甜的味道,不是任何山珍海味可以比拟的;或是在春夏的时候,吃着从山边拔来的野菜,吃的满嘴都是绿色的汁液;又或是惬意得躺在河边,让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罅隙,暖暖地扑在眼皮上,嘴里嚼着茅草白而微甜的根。就像莫言在书中说的“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几乎尝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虫。”现在,那份回忆和味道只限于记忆中了。曾经跟我玩的最合得来的小七,如今已经到了那个永远有八个时差的城市。想来,我们相隔的不只是距离,还有我们之间无法跨越的空间和时间,永远错开。

莫言说:“每年麦收的季节,是我记忆中十分愉快的季节。”多年以前的,也是那个秋天,大人们忙着收割最后的稻子,我们便在金黄的麦垛边玩起捉迷藏,日薄西山,尽量把自己的身体缩得更小一些,似是要把自己融进这墙影尘土里,成为大地的一部分。

有几个孩童在身边打闹,似是在玩捉迷藏,玩久了,又提议去干些别的什么事,便欢笑着跑开了。炊烟袅袅升起,被风吹破了,淡淡的吹至我眼前,迷了眼,似是看到了当年的自己。纳兰容若说“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我没有浅淡书墨被泼香茗,但是我也会感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走在时光的路上,每个人都是彼此的过客,当岁月的涌流冲乱了记忆,未来催促我们告别,但身上的每个线索都与故乡割舍不断。每晚的午夜梦回,孤独的天秤总是偏向故乡的那一端,任何一个躲雨的屋檐都不会像故乡那般温暖。故乡像是一座围城,只有当踏上去往他乡的路途时,才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回去。回去那个拥有无数美好记忆的故乡。

篇9:《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怎样变成了香气馥郁,饮后又蜂蜜一样甘饴回味,醉后不损伤脑细胞的高粱酒?这神奇而伟大的高粱酒在土匪如毛的土地上怎样将结帮拉伙、拉驴绑票、坏事干尽、好事做绝的草莽恶霸变成了这片黑土地上的热血英雄?这高粱酒是怎样自由不屈的英雄酒?

让我们一起去品这碗自由不屈的英雄酒!

自由不屈的英雄地陈酿自由不屈的英雄酒!

高密东北乡是一块不安生的土地,不安生的土地上生活着一群不安生的人。在这里,积善行德往往不得好死,杀人放火反而发财升官。就是这样一块不安生的土地却是异常的肥沃,她经受墨水河的滋润,墨水河波涛滚滚不停,黑土地自由无尽的吮吸;太阳火红的照耀,黑土地贪婪地汲取。土地不知足地汲取天地精华与日月光辉,将能量聚集在自己的躯体里,使自己的面庞发黑,身躯发黑,心脏发黑,成了一片肥沃的黑土地。

这是一块自由不屈的土地,水淹不坏,风吹不散,日军的铁蹄踏不破,她不是吞声忍气的屈服,而是一如既往的坚挺,同生活在这里的汉子们共同地战斗着,她从不向谁屈服,从不向谁称臣,她永远都是高密东北乡一片自由不屈的土地。

肥沃的黑土地上生长着高傲不羁的红高粱,它们享受黑土地的哺育,根深不怕旱、杆高不怕涝、强壮风吹不倒,成了这片土地上最有优势的物种,也成了高密东北乡汉子们生存的依赖。他们世世代代种植高粱,吃高粱米,喝高粱酒,他们勤劳能干,他们是一群像高粱一样结实的汉子。

每到八月的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红高粱扎根黑土地得日月精华,受雨露滋润,颗粒丰满,楚楚动人。

这片黑土地上勤劳的汉子每年都能收获饱满而充足的高粱米,他们把高粱米磨粉做面,陈酿造酒,面做拤饼,酒来畅饮!

饱食日月精华,享受天地灵气的高粱米,经过这群勤劳汉子世世代代传承手艺的酿造,就变成了香气馥郁,甘饴回味的高粱酒。这酒和醉人的酒不一样,这是不安生的高粱酒。

这土地和这酒把这群汉子滋养的不安生了,他们打破千年王法,他们藐视县官老爷,庄稼汉子扔了锄头便能舞枪弄棒,他们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上演了一幕幕的英雄悲喜剧。

这酒是高粱酒,这是自由不屈的黑土地陈酿的自由不屈的酒!

这酒是高粱酒,这是英雄的黑土地陈酿的英雄的酒!

篇10:《红高粱家族》读后感

我说不出《红高粱家族》是怎样一部书,就像我说不出它带给我的是怎样一种震撼。

我不能对莫言天马行空的想象、极具张力的表达、陌生化的处理和完全超越时空局限的叙述所构造出的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有太多理论上的评述,实际上我也不能不懂装懂,高深的文学理论自有渊博者去研讨。我也不想评价这部书到底歌颂了什么贬斥了什么,我只想说余占螯你真是个混蛋。

你才几岁你就怎么就敢杀掉那个与你母亲不清不楚的花和尚,你怎么就敢跟素昧平生的新娘子在高粱地里野合,哪怕你们再是眉来眼去撩的你心中野火难平。你怎么就敢只身潜入单家大院杀了有麻风病的单家掌柜就为了他娶了你爱的女人,事后还居然公然入主单家酒坊。你到底吃了几个胆子就敢把花脖子这帮传奇土匪一网打尽。而你杀人放火抢来的女人,你当初有多么爱她,后来你居然跟她的丫鬟好上而不惜闹的分居还理直气壮。你又怎么敢凭着几杆土枪土炮就带人打日本人全副武装的汽车,你难道不知道凶多吉少九死一生?你这个混蛋你怎么拗起来什么都不管不顾就为了一时痛快,就为了讨你的债报你的仇吗。你这个野蛮霸道不讲理的流氓,可我怎 么就那么喜欢你呢。

余占螯就你就是武二郎就是鲁智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没酒没肉没气顺。你不懂什么民族大义。对,你抗日,可你了解战争的实质吗。就像莫言说你:你一辈子都没弄清人与政治、人与社会、人与战争的关系,虽然你在战争的巨轮上飞速旋转着,虽然你的人性的光芒总是冲破冰冷的铁甲放射出来。但事实上,你的人生即使是能在某一瞬间放射出璀璨的光芒,这光芒也是寒冷的、弯曲的,掺杂着某种深刻的兽性因素。

兽就兽吧,或许人本就是兽,只是文明程度高了,懂得了礼貌规矩,定出了三从四德,办个比赛黑幕横行,为些利益勾心斗角。我就在想,你怎么活得那么痛快!是因为那个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高密东北乡吗,是因为那高密辉煌、凄婉可人、爱情激荡、红成洸洋血海的红高粱吗。莫言说的真对,你们杀人越货,你们精忠报国,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子孙在进步的同时,真切感受到种的退化。

余占螯你看看这些现代人,行色匆匆畏畏缩缩,八面玲珑处处小心,欺上瞒下奉承阿谀,勾心斗角乐此不疲。他们是比你懂的多,会讲好几种外语会解好多次的方程,出席各个重要场合,上报上广播上电视,可他们谁有你活得自在快活!我不管你几分对几分错,起码你是个活生生的人。你质朴、粗野、狂热、果决、自私、放纵、蛮不讲理,却让我觉得平易、鲜活、痛快。你展现出的是剥离了精巧外壳的原始粗粝的生命之美,你的蓬勃生命力让我感到惭愧又震撼。可是现代生活的巨轮太强大,把一切可能的生命的呐喊都裹挟其中碾压殆尽。于是莫言把你带给了我们,还带给了我们生产出你的那个魔幻又现实的高密东北乡,还有无边无际汪洋恣肆的红高粱和血一般红稠的高粱酒。那么有生之年,一定要捧一碗高粱酒,最好能踏上高密东北乡的土地,好好祭奠一下你,还为我们自己那现已难寻的鲜活的生命。

篇11:读红高粱有感心得

《红高粱》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中篇小说。但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往抗战题材的小说给人的感觉都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而《红高粱》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的化身,他们是一群独特的,特属于红高粱的英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当然,《红高粱》在思想内涵和意蕴指向上也还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红高粱>中设有两条平行的线索,”过去式”写爷爷和奶奶的爱情故事;”现在式”写爷爷背着父亲正在进行着的一场伏击战.这两条线时隔几十年,交叉进行,且均属于过去,与现在无关.但令人无不惊诧的是,莫言何以能把他尚未经历过的抗日战争写的那样波澜壮阔,有声有色;他何以具有如此丰富瑰丽的想象力;他的文字何能如此无拘无束舒卷自如;他怎么就能把那惊心动魄的场面写的饱满畅酣淋漓尽致震撼人心.显然,莫言在小说中的历史描述别具一格.

莫言曾被归为”寻根”一派,那么莫言在自己的故乡山东高密寻到了自己的根.对于莫言来说,高密是一个悖论,简单说来它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又最丑陋,最超脱又最世俗,最圣洁又最龌龊,最英雄好汉又最王八蛋,最能喝酒又最能爱的地方.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莫言竖立起了一个复杂的形象-----爷爷(我们甚至可以忘掉他的名字),他是一个劳动者,一个杀人犯通奸犯,一个土匪,而他又是个抗日英雄.如此这样一个形象,完全不同于文学当中平板的格式化的英雄形象,而集美丑善恶于一身,为当代读者提供了全新的阅读体验.作品中的奶奶也是极端反传统的.作为一个主宰自己命运的女性,奶奶反叛了传统的价值道德观念.当她被父母为换取一头骡子而许配给麻风病人单扁郎时,她勇敢的选择了与爷爷通奸,以此来进行反抗.而奶奶临死的独白正是对她一生最好的概括:

“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叫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你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

可见,莫言的历史小说推翻了传统抗战小说创作中的二元对立模式,重构了历史,模糊了过去和历史,死亡和生存,以及善与恶,好与坏的界限.正因为如此,他的笔下才有如此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

不仅如此,<红高粱>里还在浓浓的乡愁里洋溢着对父辈们的深深的崇拜:“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拙,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到种的退化”,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轿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篇12:红高粱家族读后感字

红是对高密东北乡的热爱 红是被人血浸泡的黑土 红是湿漉漉带血的婴儿 红是奶奶的嫁衣,诱人的双脚 红是爷爷碎裂的伤口,失神的双眼 红是罗汉大爷肢解尸体上干涸的残血 红是花轿,是尸体的腐烂 红是革命,是不屈的灵魂 红是莫言先生在我心上染上的赤城 红是一股莫名的力量,让你读罢久久不能平静思绪 红,高粱,红了 誓死的战斗 高粱的颤抖 伴随着莫言半神半鬼的文字,时间回到一九三九年农历八月初九,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奶奶的夹袄里还依旧散发着热烘烘的香味,爷爷还志气昂扬地带着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那是一场伟大壮丽的战斗,深刻在爷爷的、父亲的、我的生命里,改变了故事和结局的太多太多。 徜徉西行,见落日上方彤云膨胀,云团上镶着灼目金边,鲜明得可怕,胶平公路似蛇一般在高粱地里蠕动,一群人在浓烈的雾气和尖锐的高粱地里穿梭,谁能想到那么多。 想到日本人会来得这样措手…… 想到一群鲜活的生命会逝去得这般容易,凌乱…… 想到奶奶会在这一天,与人世相牵的红线即将挣断…… 几百万发子弹的钻击,衣衫褴褛的人们,横七竖八地倒在高粱地上。 天是银灰色的,月是残缺的,但那残缺部分浅浅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见,就像那些依旧清晰可见的生命,躺在这片高粱地上,用依旧温热的鲜血滋润着这片黑土地,到底是有多少吐露冒泡的红血,连阳光都被染成了红色,染红了半边天。 女人的光辉 葬送锈色的伟大 似乎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永远少不了女人,少不了爱情,在这部伟大的作品中,无疑,女人是伟大的。 戴凤莲,是“我奶奶”的名字,人如其名,是高粱地上的一只凤凰,一朵金莲花,一个充溢着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 她十六岁出嫁,憧憬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绝望使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 毋庸置疑,她这一生,是爱他的,为他生子,为他癫狂。毋庸置疑,她这一生,是传奇的,她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当她用他迷恋的最美丽的胸脯面朝蓝天微笑而逝的时候,她还不忘记,不忘记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 这样的女子,撕破了多少张被传统束缚的网,在世间匆匆行走,来回慌乱,跌跌撞撞地就这样突兀地闯进了你的心房。莫言将一个女子写得如此鲜活,如此难忘。 高粱酒的浓烈 人性的疯狂 莫言笔下,这是香气馥郁、甘饴回味的高粱酒的故事,爷爷与奶奶热烈的爱情故事。 初见,她是新娘,他是轿夫,她迷人的小脚引起了他内心深处的怜悯与同情,他宽厚的肩膀让她的芳心感受到了温暖与温存。 他们初次相识,便化作桑间的濮上之和,她怯怯地叫唤,他沁血的眼睛,浓烈的唼喋之声。她雪白的身子披着他的蓑衣,他坚毅的眼眸许给她的承诺,改变了一个家族的几生。 这一生,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 这些高密东北乡里的人,在高粱酒的浸泡下生活的人,真实到不像人,而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 火红的公鸡站在生满酸枣棵子的土墙上,迎着绚烂的朝霞引吭高歌,这一群群,一群群的人,在高粱地做爱,抗战,死去,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可以烧杀抢掠,可以面对日本人时拧成一股狰狞的绳。诚如莫言先生书中所说,最英雄好汉的人,就是最王八蛋的人,他能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在战场下啖人肉。 生命的主题 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 生命可以有多少生机与活力,在《红高粱》中,也全都幻化在一个个鲜活的影子上,照射出富有传奇色彩的时代缩影。 人创造的,又被人毁灭,在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喜忧参半的游乐园。这是一群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在发光,发亮。 在莫言的心里,在那片满布红高粱的黑土地上生活的人们心里,高密东北乡永远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八月,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 八月,爷爷带着一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 八月,奶奶雪白的胸脯在高粱地里开了花,容貌像鲜花一样美丽,墓穴里光彩夺目,异香扑鼻。 八月,暗红色的高粱头颅在浑浊的黄水里,顽强的向苍天呼吁,如果太阳出来,照耀浩淼打水,天地间便充斥着异常丰富,异常壮丽的色彩。 八月,高粱,红了。

篇13:红高粱家族读后感1000字

最近,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言的《红高粱》一书,不仅以抗战为历史背景,而且语言极富感染力,人物性格鲜明, 读罢《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 和那一个个鲜活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著名导演张艺谋也曾将 《红高粱》搬上荧幕。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特征。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的地方。 《红高粱》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怀。莫言这种恣意妄为的叙述表明:他通过“血缘”为纽带所确立的民间立场,使他在认同民间的同时也认同了他的“根”,他的情感与精神的归宿,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龌龊表示愤慨的原因也就在这里。由此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我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篇14:红高粱家族读后感1000字

红高粱以”我”的角度和视野让读者仿佛亲身经历般感受高密东北乡的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一度赞叹莫言细致的描写,让人以为他真的经历了他爷爷奶奶的那个年代。阅读长篇小说,仿佛都习惯要尽快知道结局。的确,红高粱的故事情节很精彩,让人欲罢不能,同时莫言对环境,对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的描写又让人不得不慢慢品嚼,耐人寻味,似乎骑着机车焦急想要感到目的地,却又不得不时常慢下来停下来折回去欣赏下路边风景。高密东北乡浓厚的乡土气息,爷爷土匪般的粗鲁,带点愚钝的乡亲,还有小路上的驴粪蛋蛋,丝毫没有让红高粱俗的土里土气,倒是有血有肉有情的红高粱让人看的潇潇洒洒,酣畅淋漓。

红高粱不仅让人领略到一棵逐渐长高长粗大树的高度和广度,更让人欣赏到一棵逐渐从种子长成枝繁叶茂大树的精彩过程。仿佛都可以听到它破土的声音,放佛都可以看到它长出新枝抽出新芽的鲜活生命力。

深深扎根于土壤的是高密东北乡的红高粱,不断生长不断延伸的是高密东北乡点点滴滴动人的故事。它不是单纯沿着时间线路讲故事,而是折折回回,故事更像是九连环似的套叠在一起。这并不是说犹如侦探小说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是说红高粱大体是按照一个相对顺序的时间来写,比如偷袭日本鬼子发生在给解放军送军粮前,送军粮又发生在爷爷被抓往日本当劳工之前,这又发生在爷爷逃脱躲在深山狐洞之前。但某些联系紧密的情节时间安排上又出现了先出结果后续描写的手法。 非常巧妙,一笔带过,先把眼下的情节连串,然后在之后某个合适的地方交代一下,更妙的是不是一次性啰啰嗦嗦罗列交代, 又是先完成在此环节中的情节,接着后续再在某个合适的地方接着续,这并不给人知道结局后无趣的念头,更没有广告植入的反感,反而更揭发了想要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的强烈欲望。

比如一开始在爷爷带领队员伏击日本鬼子时,父亲想起来罗汉大爷去年就死了,尸体被割的零零碎碎,又想起来奶奶做了当家的恳求罗汉大爷留下来。通过伏击用的四盘铁齿杷-这是奶奶想出来的好主意-延伸出了奶奶与罗汉大爷的绯闻,自然而然带出日军抓走罗汉大爷,活剥罗汉大爷的情节。依旧是在伏击中,等到中午日军还未来,爷爷便叫父亲让奶奶送饭。接着便是大段大段奶奶年轻嫁人的光辉岁月和被当轿夫的爷爷戏弄的暧昧火花。送亲路上遇劫匪,爷爷挺身护花杀劫匪,埋下了奶奶喜欢爷爷的种子。正是津津有味时,又转到伏击现场,奶奶杅拤饼做好后走向玲子,又引出玲子暗恋的任副官,奶奶去送饭了,这时日军的汽车来了,爷爷的小队伍屏住呼吸,奶奶挑着担子款款飞过来,父亲喊了声娘后,爷爷似心有灵犀般地扭头看到奶奶中弹栽倒,奶奶的血从枪眼里冒着,快要失去意识的那一刹那,先是低沉的音调奏出奶奶嫁给麻风病有钱人的绝望和伤心,接着高音一起,爷爷和奶奶在高粱地里耕云播雨,温暖相爱,仿佛是音乐的高潮部分,让人满心欢愉,陶醉其中。后来奶奶三天后从娘家赶回,依稀还记得巩俐穿着大红棉袄,梳着齐刘海,挽着黑黑的髻,挺直腰板坐在小毛驴上,优哉游哉。

这只是其中一条线,红高粱中有无数条这样环环相扣的线。从几何角度讲,不能清晰的把它描绘成一条线,但放大了看,环环相扣就是一条放粗放大了的绳索。比线更粗,比线更清晰。长篇小说的确不是几条线就能顺下来的,需要互相交叉交错互有关联。一不小心就像干枯的灰褐色树枝搅在一起,直不楞楞,毫无生机。红高粱你可以感觉到树枝在树干上生长,延伸,绿色的嫩芽生机勃勃的舒展成叶片,树枝继续伸展,绿叶继续舒展,树干继续长高,树枝树叶自然的交叉层叠在一切,不失个性,却营造出整体的自然美及和谐美。 又放佛高低起伏的音乐。

红高粱呈现给读者一个非常丰富立体的画面空间,环境背景不是冷冰冰的描述性文字说明,你可以感觉到生命的呼吸,生命的热情,看到生命的表情。 你可以看到生机勃勃红高粱偷看奶奶被爷爷抱进高粱地相亲相爱的羞涩与热情,你可以感受到战战兢兢的红高粱目睹爷爷带领二十几个乡亲偷袭日军的小心翼翼,你可以听到到义愤填膺的红高粱发出鬼子血洗村庄后的愤怒咆哮,你可以感受到无可奈何的红高粱挣扎在人狗争夺乡亲尸首当中的慌张与杂乱。红高粱至始至终表达着它的情感。墨水河静静的流淌,河底淤泥乌黑发亮,丛生芦苇接骨草,滩涂淤泥上留下蟹爪痕迹,父亲小时玩水,墨水河这样平静安详,慈祥的目光追逐父亲;几百条狗撕咬尸体,鬼子被炸,墨水河漂着又沉入残损肢体和尸首,墨水河又是一副凄凄惨惨的景象。或稀薄或浓密的雾,瓦蓝的天空,丰满的白云,吱吱叫的野兔子,呱呱叫的老蛤蟆,扑愣愣飞的鸽子,翻着白肚皮的白鳝,还有像干萎苹果的马驴骡粪和像虫蛀过的薄冰似的牛粪,真真切切的还原给我们一个那个年代的生动的高密东北乡。

不得不赞叹莫言丰富惊人的词汇量,不得不赞叹莫言的描写像从千篇 一律的作文似的描写中鲤鱼打挺般的活脱脱的凸现出来。恨不得挖地三尺去掘埋藏地底深处久未见光发霉的小时费劲功夫区分开的近义词反义词同义词。实在不忍心计算日常生活中的词汇数量。的确,口语让我们的生活简单化,可是不觉得埋藏我们这些绚烂多彩的形容词,副词,活泼生动的动词,甚至埋藏这些可爱的方块字,是多么可耻,多么罪过么?

白云不仅只是漂着,它还可以游荡,不仅只是像棉花糖,还可以像女人似的丰满;洋油灯不仅只是发出微微的黄光,还可以像熟透的杏子一样可爱;缠足小脚不仅只是三寸金莲便无他词,还可以是笋尖状的,莲花瓣的,甚至是埋伏清澈水底的小金鱼;血不仅只有鲜红的流着,乌黑的渗着,还有和红高粱混在一起的紫红色,还有咕噜咕噜往外冒的,还有带着腥甜气味的,还可以是丝丝带着温暖的。

红高粱中男人的爱情是野蛮的,他对情感,对女人的呵护以野蛮的状态呈现出来倒显得很有男人味道,憨憨的,傻傻的,透着一股可爱的味道,就像巍峨雄壮高山下的一朵淡黄色的小花。 爷爷没有过多的语言,对奶奶的喜欢以及爱大都用行动表达,送亲抬花轿,打死麻风病姑爷, 高粱地里续风流,假扮短工混亲近, 倒是让奶奶省了判断甜言蜜语的功夫。奶奶被土匪头子摸了一下奶子,爷爷上山把他给毙了,野蛮的履行他作为男人保护自己女人的义务。 你看不到如今偶像剧中恨不得每分每秒都耳鬓厮磨的镜头,你听不到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没有那么多眉来眼去,就是简单的富有原生态乡村味道的”俺喜欢你””俺要和你在一起””你是俺的””俺得保护你”。后来爷爷往返于奶奶和二奶奶之间,着实伤了奶奶的心,这是粗鲁原生态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后来我率领一帮子男人给八路军送军粮。里面有几个共产党员,一路上尽讲些大道理,硬生生的让人不得不联想到如今某些毫无实际内容的空洞的会议讲话。急冲冲的阅读,跑着跳着想要跳过这一段,预计这又会是褒扬我党如何如何。很是反感。直到行军到一条河,寒冬腊月,要赤膊站在河中当人桥把粮运过去,身体极度虚弱,眼瞅着随时都会断气的连长第一个站进去,直到这里,我对共产党员恢复了些好感。那么多男人,傻傻的,憨憨的,流露着让人怜惜的愚昧。

后来爷爷被押到日本做苦力,侥幸逃出来,躲藏深山十余年,日本报道那年有名日本村妇被野人强奸产下名男婴,似带毛。这个伏笔吊足胃口, 但去不舍直接翻看结局,因为一边感受着莫言对环境背景细腻的描写,一边感受爷爷在深山与狐狸斗智斗勇,一边脑中盘算遇到日本村妇的场景的感觉实在太妙了…。直到最后才恍然大悟,那篇报道却是个大大的诱饵,爷爷有想过,想过用小日本侵略他村庄时同样的方式对付这个日本村妇,想要报仇,心中的仇恨用他角色的野蛮姿态狠狠地骂了, 爷爷吓倒日本村妇后,并没有媾和之事。骂的倒是让人痛快,媾和的结局并不是我们想要的,因为没有一点意义。

众所周知,电影取材于文学作品,作品本身比电影丰富的多,电影给人立体的感觉,当然给人固定的形象,因为导演演员固定了形象,读者很难再去有他对形象的理解。但是,红高粱的电影很符合我们对形象的理解,就让我们在这种理解下细细咀嚼这部文学作品吧。

篇15:初二读后感400字:《红高粱家族》

《红高粱》完成于1984年的冬天,是当代作家莫言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之一——曾获得第四届全国中篇小说奖。

作品所释放出来的红高粱的咄咄逼人的压迫感,东北高密乡农民的敢爱敢恨,唢呐的歌声,花轿,蔓野的高粱地,高粱酒,以及照耀着黄土地的血一样的红太阳,顿时把人们带入了那个在现代的浮华中早已逝去的古老东方的神秘与野性的世界。

小说情节由两条线索交织而成:一是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二是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在第一条线索中,作者突破的传统历史军事小说的写作套路,在这里,抗日的主力既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也不是国民党领导的军队,而是民间自发组织的一支土匪军队。小说脱离历史书的立场,从民间生活方式的直接铺陈中重新构筑了全新而又实在的历史场景,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演绎了以土匪和酒家女子间的姻缘为核心的民间抗日故事。以生命的辉煌——高密东北乡人任情豪放的壮丽生活图景,表现了民族生命意志的强大和不可战胜。

篇16:红高粱

抗日时期,日寇集中兵力,向东北杀来。当时,土匪余占鳌率领战士们与入侵中国的“土匪”决一死战。

战场上,硝烟弥漫,时不时有恐怖的炮弹从天上落下。余占鳌一行人的子弹打完了,又负伤了,弹尽粮绝,战士们只能任日本人割宰。余占鳌命令俊杰:“快撤!”“不!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柱子、俊杰和其他战友异口同声、斩钉截铁地说。“再不逃就来不及了!”

就在这个时候,日本指挥官大喊:“第一小队!”这个小队,手拿带刺刀的步枪。在战场上,伤痕累累的战士在痛苦地呻吟,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日本士兵遇上活人就在他们身上再补上一枪,或者再加上一刀。当日本士兵搜到余占鳌时,余占鳌就“鱼目混珠”——装死,就在日本士兵放过余占鳌时,余占鳌就麻利地站起来,赤手空拳地打倒了一个士兵。另一个战士士气大振,也站了起来,把日本士兵打得落花流水。他们手无寸铁,却凭他们一身功夫,竟打倒了第一小队。指挥官看得目瞪口呆,心中暗暗地想:中国也有如此强大的人啊!余占鳌坚定的眼神直直地看着这些犯案累累的日本人,大声地喊着指挥官的名字。这时,指挥官的手颤抖着,连手枪都握不紧,十分紧张,才吞吞吐吐地吐出一串字:“炸死他!炸死他!”但是,余占鳌已经扣好了扳机。突然,从天上掉下一连串的炮弹,顿时,硝烟布满战场。余占鳌慢慢地仰面倒下。第二波的鬼子又冲了上来……

“杀!啊——”朱豪三带着援兵冲过来了,一发发子弹掠过鬼子头顶;一发发子弹擦过援兵身边。县长朱豪三沉着地指挥战斗,战士们沉着地战斗,朱豪三的夫人孙大脚也在沉着地治疗伤员……

战士们一脸的愤怒,好像恨不得咬下日本人的肉,喝下日本人的血,把这些入侵中国的鬼子赶回老家,轰回日本!在战场上,弹药是极有限的,一发子弹也不能浪费!必须百发百中!还有一些战士为了救出不省人事的余占鳌,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冲去前线,战士们身边的地雷引爆了,天上的炮弹落下了,可战士们视死如归,就算拼了老命也要救回余占鳌。前方,子弹像暴风雨似的扑上战士们的胸膛、手臂……被击中的战士血如井喷,但还是毫不退缩。最后十步,最后八步,最后五步,最后三步……到了!战士们连忙背起余占鳌,撤回队伍。

“报告——我们子弹打光了!”一个战士说。“打光了?那你呢?”朱豪三问另一个战士。“我们也打光了!”“那你们快撤!”“可是,县长,你怎么办?”“别管我!快撤!这是命令!”“是!大家快撤——”大部队撤走了,双腿截肢的县长和形影不离的孙大脚留了下来。

“停!别射了!”日本指挥官命令着,邪恶的双眼恶狠狠地看着朱豪三,“你好,县长,我们又见面了!这次我是不会再放了你的!”朱豪三和孙大脚笑而不语,只有他们知道,在轮椅中绑着炸药。

日本兵围了上来,朱豪三微笑着拉开炸药……

“嘣!”

日本兵死伤惨重,第三波鬼子要活捉余占鳌……

九儿是余占鳌的夫人。大部队在余占鳌家中,当九儿得知鬼子要来时,连忙和大家撤退,大部队躲进了高粱地,鬼子却紧跟在他们后。不久,从四面八方来的鬼子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大部队就在包围圈中心。包围圈渐渐缩小,为了不让日本兵发现大部队和余占鳌,九儿就想与鬼子同归于尽。

九儿离开大部队,一边唱起了悲凄的歌儿,一边向酿酒地走去,鬼子们认为余占鳌必定在九儿身边,就也向酿酒地走去。九儿把高粱酒洒满一地,把酒桶打破,快!九儿用尽全身的力气砸酒桶、洒高粱酒,日本兵来了!九儿笑而不语,快速地划了几根火柴……不知是注定还是偶然,一个日本兵竟朝她开了一枪,九儿微笑着,慢慢地倒下。火点燃了高粱酒,火,慢慢地吞噬着日本鬼子;火,愤怒地烧着可憎的“强盗”;火,烧毁了那面可恶的“膏药旗”!火!是烧不完心中的愤怒!

九儿牺牲了,不省人事的余占鳌醒了,大部队也已撤离……

此时,高粱更比夕阳红!

五年级:黄启铖

篇17:读《红高粱》名著读后感

一个真作家闻名中外,一部好作品津津乐道,一个诺贝尔奖震惊于世,一部《红高粱》风靡全球,一个莫言彰显文学实力,一个葛浩文凸显英语水平,一个东北表露中国精神,一片高粱尽显高密风情,一个男土匪绘写英雄传奇,一个女巾帼尽显抗战神话。

莫言将《红高粱》推向了世界,《红高粱》让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一无限荣耀,这一伟大奖项,这一伟大成就,让莫言的实力得到了肯定,让中国的风情得到了传播,让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认定,让中国的实力得以彰显。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乃至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九二的倩影就在我眼前重塑着,在脑海里徘徊着,在我梦里浮现着,在我心中扎根着,在我灵魂里激荡着。

九儿像钢铁一样坚硬,像流水一样澎湃,像烈酒一样香醇。面对命运的不公平,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她从来没有退缩过,没有服输过,没有认命过,没有倒下过。

九儿的父亲心术不正,行径荒.唐,爱财如命,视女为土,他为了微薄的钱财,狠心拆散了九儿与俊杰,然后丧尽天良的把九儿嫁给了一个患有麻风病的人,把九儿托付给了一个即将暴病而死的人。面对父爱的荒.唐行径,面对父亲的薄情寡义,面对父亲的棒打鸳鸯,面对父亲的以死相逼,九儿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掉了自己的真爱,斩断了自己的情缘,隔断了自己的情缘,放弃了自己的真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可是即使这样,九儿还是那个九儿,她还是那样的刚烈,那样的坚毅,那样的勇敢,那样的率性,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真挚,那样的有主见,那样的无往不坚,那样的不认命,那样的有先见。

九儿是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争敢斗,敢说敢做的奇女子。对于自己要嫁给一个麻风病人这件事,她不甘过,她怨恨过,她憎恨过,她反抗过,她挣扎过,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命运,败给了现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九儿是输了,可是她的志气没有输光,她的刚烈没有败光,所以她在出嫁时,随着带来一把剪刀,决定来个鱼死网破,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真心,保护自己的贞洁。

对于余占鳌这个土匪,这个真汉子,这个真英雄,九儿爱的干脆,跟的干脆,走得干脆,拒绝的干脆,保护的干脆,守护的也干脆。事实上,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在那个落后的年代,在那个思想禁锢的年代,在那个看重女子贞洁的年代,在那个缴费灭匪的年代,九儿与余占鳌的爱是不和世俗的,是不被容忍的,是不被看好的,是不被祝福的。可是即便这样,那又如何呢?无论是余占鳌这个土匪式的英雄,还是九儿这个敢于打破世俗的奇女子,他们都无法逃脱爱情的枷锁,他们也都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所以,他们两人还是动心了,还是动情了,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所以,他们两人爱的轰轰烈烈,爱的天崩地裂,爱的人尽皆知,爱的生儿育女,爱的生死相随,

九儿是一个不怕牺牲,无惧牺牲的抗战英雄。当日本人毁了自己的家园时,伤了自己的亲人时,九儿开始爆发了,开始失控了。在最后的战斗中,九儿独身一人把日本人引到了高粱地里,在那里,即使她中弾了,她还是高声歌唱着每一片土地,即使她的身躯要倒下了,她还是坚持点燃了那一坛坛高粱酒,即使她就要闭眼了,她还是是要立志与敌人同归于尽。为了保护同胞,为了保护爱人,为了守护孩子,九儿就这样毅然决然的牺牲了自己,试问,这样一个刚烈刚强的女子,怎么不叫人钦佩呢?

九儿是会酿酒的,她的高粱酒美味醇香,征服了人们的味蕾,也征服了人们的真心。可是你们知道吗,九儿本身就是一坛酒,一坛让你深深迷恋,深深回味的高粱酒。看着那一片片火红的高粱,我想那大概就是九儿幻化成的吧,即使她已经不在了,可她还是如同这十八里红一般,那样刚烈坚强,那样弥久醇香。

篇18:读《高粱情》有感

读《高粱情》有感

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对高粱的深情和敬佩之情,作者赞美了高粱坚韧不拔的根,还举了一个自己学习摔跤的例子。我认为,我们学生在学习上,也应向高粱那样有坚韧不拔的'精神,何况我们小学生也是在“打基础”时期,所以也应向高粱学习,扎的“根”要深,才能立稳,坚定不动摇,

我看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孩子爱上了足球运动,在教练的指导下,天天练,简直就是把基础“打”得很扎实,“根扎得很深”,因此,长大后,他成就非凡。我们也应这样,好好学习,把“根”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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