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尊者知其为贪念所缚,须以方便,教令得脱。遂语比丘言:‘汝能依教奉行,吾当为汝说法。’比丘答言:‘能依教奉行。尊者即便将其入山,以神通力,化一大树。’语言:‘汝当上此树顶。’比丘即时应声而上。尊者又于树下化一大坑,深广千肘。语言:‘放汝双脚。’比丘如言放下双脚。又语言:‘放汝左手。’彼亦随时而放。又语言:‘汝当再放右手。’是时,比丘念言,身处高大之树顶,全身系于右手,树下又有一大坑,深广千肘,若将右手放下,顿时粉骨碎身,何能闻师法要,又复思念,既已应诺于先,一切依教奉行,宁可牺牲身命,决不食言。
于此一刹那间,身爱即灭,放手便堕。开眼不见树坑,安然身立尊者面前。是时,一无所念,唯感身心轻快。尊者遂为略说法要。其于言下,而得解脱。
按:所谓解脱,即离缚而得自在之义。“唯识述记”云:‘解谓离缚,脱谓自在。’我人现前一念之所以不能解脱自在,无非受贪嗔痴爱等烦恼尘劳之缠缚。我人果能识得人身如朝露,世事等空华,将一念放下,不受尘劳所萦绕,则当下即得解脱,如是念念放下,即念念得解脱。
工夫至此,便如明镜当台,所谓:‘胡来胡现,汉来汉现,不来不现。’然而,说来容易,行非易事。笔者于此,敬劝道友,且将一句‘阿弥陀佛’不断的持念,日久功深,心念自然放下而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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