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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规》解读——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

时间:2016-02-18 10:02:08 国学经典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父母去世后,好守丧三年,提起父母就会难过哭泣,哀思父母养育之恩,面对家里这样的变故,也不能因为他们的离去,使我们的恭敬心减少,悲痛的吃不下饭,家里老人走了,往往都会触景伤情,打破了平时的习惯,一切都得从头再来期间要常常追思感怀父母教养的恩德。自己的起居生活必须调整改编,不能贪图享受,应该戒绝酒肉。
  酒肉绝,指的是杜绝一切的享乐,并不是不吃肉,喝酒,以前只能是在节日里,能吃到肉,喝酒,现在吃肉喝酒是非常普遍的,很多人每顿饭都有酒肉,是正常现象了,社会生活在快节奏当中,经常买饭吃,或者统一在一起吃,不能单纯因为这句话而不吃肉、喝酒而导致对弟子规的误解,现在有很多时候吃饭,喝咖啡是工作的一种形式。丧三年,中国是重视孝道的国家,有守孝三年的说法,经常是在坟边建一个小屋,陪伴三年,古代,当官的人是给放三年的假期来守孝,守孝期满,在去上任工作。北宋文学家、书画家苏东坡先生在人生中就因为双亲的故去,辞去朝廷的委任在家服孝三年事迹。第一次,公元1057年东坡中进士,考取第二名。因母亲去世,东坡在家服孝三年。三年之后举家迁往京都,后出任朝廷地方官。为什么中国传统道德要把“孝”看作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呢?孔子对此作了他自己的解释。他的弟子宰我,不愿对父母守“三年之丧”,孔子提出了他的看法,他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不但有着亲子的血缘关系,而且在子女生下来之后,差不多3年的时间内,都是在父母的怀抱中长大的。父母不但养育了子女,而且还用尽心力,对子女进行教育,使子女能成家立业。既然父母对子女有如此深厚的恩情,为什么子女不应当加倍予以报答呢?早在孔子以前的《诗经•寥莪》中,就有这样的诗句:“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亟”。这几句话的大意是说,父母经常抚摸我、喜欢我、养活我、培养我、教育我、看顾我、舍不得我,出门在家都抱着我。父母的恩情就好比天一样大,是永远也报答不尽的。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认为,“孝”是一种从人类的天性中所产生的至高无上的情感,这种情感转变成一种纯洁崇高的道德信念,它是人类的神圣血缘关系的必然结果。
  王凤仪老人他原本是一位目不识丁的农民,却成为了中国近代伟大的民间教育家、伦理道德宣传家、女子教育的开拓者。被誉为“儒家的慧能”。就是在守丧的时候开悟,开悟以后开始给别人讲病,告诉人的病是怎么来的,让人有悔过心,知耻心。在二十四孝里还有 战国时魏国有一个名叫王裒的人,侍奉他的母亲特别孝道。他母亲在世的时候,生性胆小,惧怕雷声,王裒经常在打雷的时候,到母亲身边给其壮胆。母亲去世后,王裒把他埋葬在山林中寂静的地方。一到刮风下雨听到震耳的雷声,王裒就奔跑到母亲的坟墓前跪拜,并且低声哭着告诉道:“儿王裒在这里陪着您,母亲不要害怕。”
  有很多人说这事我做不到,我们不是学形式,而是学实质,学习他们的孝心,,现在我们尽孝最基本的一点,是做好本职工作,然后做一些有利于人,有利于社会的事情,要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在父母的忌日生日,家里一定举行活动来祭奠父母.如果父母有遗愿,一定要满足父母的要求,父母的遗志,也一定去完成。

《弟子规》解读——出必告,返必面,居有常,业无变

《弟子规》解读——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

《弟子规》解读——斗闹场,觉勿近,邪僻事,绝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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