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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

时间:2025-01-28 08:43:0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本文共6篇,希望大家喜欢!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

篇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

如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区别 交费都是在社保局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区别]

篇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参保范围:各类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机关事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二、缴费:1、基数和比例: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不得低于自治区社平工资60%的,高于社平工资的300%,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社平工资。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比例为20%。2、缴费中8%划入个人帐户。3、灵活就业人员要按年缴费,中断缴费后补费的需按社平工资的100%缴费并加收利息。4、曾在各类企业工作过三年以上的,10月1日前具有城镇户籍的人员,可补缴养老保险费,补费基数为历年自治区社平工资,比例为20%,并加收利息。

三、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男年满60岁,女工人年满50岁(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岁),缴费年限累计满的。

四、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 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X0/C1+X1/C2+……+Xn/Cn+1)÷N

公式中,X0、X1……Xn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及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C1、C2……Cn+1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1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N为职工参与计算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自治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前(1月1日)参加工作,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自治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前本人视民缴费年限×1.3%

五、退休办理程序:社保局1号窗口养老保险缴费审核并过账--携个人书面申请、养老本、缴费过账明细表、身份复印件、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到人社局申请--人社局审批并填写退休审批表(灵活就业人员不用填写)、--社保局进行养老金核算--到龄次月开始发放养老金(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的从人社局审批之月起领取养老金)

六、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标准:1、参保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退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发放2个月丧葬费;以死亡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一个月,最多发给20个月的抚恤金。2、退休后死亡的,个人帐户如有余额予以退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基数发放2个月丧葬费;以死亡时本人的月养老金为标准发给20个月的抚恤金。

七、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在疆内转移的,只转移社保关系,不转移资金;疆外转移的,既需转移社保关系又要转移资金。转出办理程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及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函原件(疆内转移的不需出具接收函)。

转入:1号窗口开具接收函--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转移资金务必于每月20日前汇出)--资金到帐后及时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信息表》交1号窗口进行系统操作。

篇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认证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认证

申报条件:60岁以上参保人员。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养老金发放存折。

服务流程与方式:持所需材料到社区认证;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免费。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参保职工或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期限和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或病残退出劳动领域,仍具有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答: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个档次,缴费比例为20%。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缴费能力选择档次,确定缴费基数;企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缴费比例为28%(用人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均为缴费基数的8%.

4.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首次申请参保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③1寸彩色照片2张。 ④非二连户籍的,还需提供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或个体雇工证明。

5.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答:1、年龄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选择推迟退休年龄最晚至55周岁)。

2、缴费条件,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方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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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以试点县(区、市、旗,以下简称试点县)为单位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城镇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篇5:什么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6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摘要

年6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7月1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 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对于你提出的“什么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就是要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在城镇中有的人没有养老保险的,所以他们的养老问题可以靠这个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来解决。

篇6: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性: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其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统一制度名称;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制度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

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

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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