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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管控思路和措施

时间:2025-11-28 08:15:3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费用管控思路和措施,本文共12篇,欢迎大家分享。

篇1:提高设备使用率降低维修费用的管理思路及措施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设备故障预防性维修工作,是优化维修制度的一种方法,它的基本思路是:对设备进行功能与故障分析;明确设备故障的后果;用规范化的逻辑决定方法,确定各故障的预防性维修对策;通过现场故障数据的统计、评估等手段,在保障设备完好的前提下,以维修停机损失最小为目标,对设备的维修策略进行优化。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高效、合理的制定出维修计划,合理降低维修成本把好第一关。其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安排维修工、操作员加强设备的按时保养工作,防止误保,杜绝漏保。由于保养不当是造成设备故障的主要原因之一.保养工作必须强制执行。设备管理员要按照机械保养使用说明书制定切实有效的保养计划,并与操作员进行技术交底,随时督导保养的落实情况。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维修工、操作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搞好设备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高效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发生次数,缩小故障规模,节约维修成本。因此保养工作要从源头抓起,防止以修带养。

第二、提高维修、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

(1)维修、操作人员对机械设备性能和原理不了解,不熟悉往往是造成机械事故的原因。因此,降低维修成本首先要加强对操作人员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设备管理、操作人员要实行竞聘上岗,挑选爱岗敬业的优秀人才。

(2)对机械的日常检查工作是必不可少的。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不但要包含以往的维修保养记录、换件记录,而且要包含日常使用情况和工作量的记录(运转记录)。以便分析、判断机械故障,及时而准确地消除故障隐患。

第三、加强对人、机的管理

人、机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是保证设备实现完好施工的重要一环,

管理方法如下:

1、对设备及操作员的管理,实行“四定一必须”即: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定管理制度和必须先培训后上岗。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培训工作由有经验的主管领导或操作员负责,条件许可时可以到生产厂家学习。

2、注重安全管理。操作员不允许擅自更改控制系统,防止发生触电和设备损坏事故。维修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穿紧身衣服;维修时必须悬挂警视牌;总电源必须断电、锁闭;旋转运动机械维修时必须设置卡死装置防止设备转动造成事故。

第四、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档案

为了加强对搅拌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应建立“三档。“三档”即设备随机档案、技术维护档案、运转记录档案。这项工作要由设备管理员和操作员来做,做到及时搜集有关资料,认真准确填写各种数据。

第五、在实际的机械维修保养过程中,应继续提高机械维修质量和维修工素质。因机械修理质量不过关而出现的二次修理以及修理材料、工时的浪费现象很普遍,导致了机械维修费用居高不下,甚至超过该配件的原值。对于现场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应当联系专业厂家来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对于机械内部修理应做到维修规范化,引进和探索新的维修工艺,杜绝浪费与延时。其次要提高机械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必要时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建立一支有战斗力的机械维修队伍。

第六,公司加强与施工工地的联系和沟通。杜绝“重使用,轻维护”现象。目前的工程管理人员一般对机械性能了解较少,认为只要机械可以工作,就让机械满负荷运转。甚至24小时连续作业,不给停机、保养的时间。停机保养被认为是浪费时间、拖延了施工进度、降低了生产效益,但这样做给机械发生大的故障埋下隐患。孰不知发生一次大的机械故障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远大于保养的时间和费用。

在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断推动下,降低机械维修成本已成为各施工企业研究、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机械的自动化、智能化逐步趋于完善。同样,我们的机械维修成本应合理而有效的得到降低。在注重效益的今天,效益是企业能否顺利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

篇2:春节安全管控措施

为了确保我标段春节放假期间的安全,有效控制各种事故的发生。在放假前积极进行项目自身安全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全面排查各种事故隐患。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一、春节放假期间工作安排:

1、工作安排:放假期间,工程项目全部停工停产,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防护工作。

2、安排3名人员负责项目部及现场的安全检查、安全防护、及在现场排水等工作。

二、放假期间留勤值班表:见附表

春节放假期间,留守工地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严禁脱岗、外出。并详细记录防护工作、安全情况。值班地点为项目部值班室。

三、放假期间工地现场安全措施

1、春节停工停产期间,工程项目全部停工停产,工程现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更不允许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

2、工地现场便道入口放好自制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3、留守人员必须熟悉工程现场情况,熟悉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了解救援物资的储备情况,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

4、现场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互相合作,不得单独行动,相互提醒,注意安全。登高作业时要按规范要求作业。

5、加强工程现场入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阻止和劝导外来人员进入工地,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

6、停工前,必须对工程现场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停工前,必须切断工程现场所有动力电缆,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8、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工作,特别加强食堂的安全用火用电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食堂管理工作。

9、春节放假前,做好项目部的安全卫生工作。宿舍、各部室负责人做好打扫卫生工作,切断所有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10、一旦外线电源停电必须立即启用备用供电回路,若双回路均无电,要立即开启发电机,确保项目部及现场用地正常运转。

11、工人宿舍不得住人,切断所有电源开关,不得放贵重物品,锁好门窗,防止盗窃。

12、加强保卫工作,防止少数人搞破坏,积极作好自身安全工作,特别加强用电管理工作,值班人员不得私自接线,不得使用电炉等取暖设备,防止用电导致失火事件。

四、放假期间其他注意事项

1、放假回家过年了,外地坐车回家的同事途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贴身放。

2、离开工地时应认真检查并打扫宿舍,关好门窗,电源插头等是否关闭;假期不要将钱财等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内。

3、购票时请在正规窗口购买,不要购买票贩子的车票,以免上当受骗。

篇3:春节安全管控措施

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安全和稳定工作,确保现场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项目部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春节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节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安保措施。

本安保措施所称突发事件,是指“春节”期间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施工现场用电、防火、防盗、场容场貌等重大安全事件。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工程 建设地点:xx

建设规模:xx工程位于xx,起于xx,止于xx,全长xxm,宽xxm,两边设置停车带。配套建设排水管道、电力管沟、弱电、照明、绿化等工程。工程由xxxx设计,xx公司监理。由宜xx公司承建。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计划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计划工期xx日历天。 2.春节期间安全保证措施 2.1春节期间的岗位值班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等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春节期间每天的值班负责人必须实时对现场监控设备进行监控和维护。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2.2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在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材料室、宿舍等重点位置已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2.3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

2.4春节假期施工现场场容场冒

施工现场现以将材料堆放整齐,水泥库房符合防潮要求,四周进行防潮隔离。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整洁,工棚内已清扫干净、整洁。 2.5春节假期施工现场防盗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保安必须做好登记,确认无嫌疑后,戴好安全帽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经商者进入现场。 现场管理人员对出入现场材料、机具等物品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对运出现场材料、机具等物品必须有出门证,并与出门证所列规格、数量核实相符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运出现场。对乱拿、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保安扣留交经理部领导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2.6春节期间下雪应急预案

1、小到中雪

气象预报有小雪或小到中雪时进入二级值班,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保通道路上的积雪,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2、中到大雪

气象预报有中到大雪时进入一级值班,启动抗雪防灾预案,主要领导到岗值班,并视灾情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机具设备的准备工作,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道路上的积雪。

3、当气象预报与实际天气情况发生偏差,且发生降雪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及时启动预案。

4、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天下午5:30之间上报项目部。

5、建立节假日清雪除冰防冻应急机制。节假日期间发生大雪天气时,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员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清雪除冰防冻工作。如发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时,或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值班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篇4: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篇5: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普及儿童安全游泳知识。家长或学校应从小培养儿童学会游泳,学校可设置游泳课程。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在社区或学校进行培训,开展游泳安全教育。尤其要重视对家长和老师的有关训练,提高其对儿童的监护责任和采取应急措施的能力。同时要对孩子进行自救和互救措施及能力的培训。

3、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私自到江河、湖塘岸边和水井四周玩耍或行走,不单独去水流湍急或水域情况不明处游泳。

4、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对室内外危险水源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如岸边设置护栏,水井粪窖加盖,危险水域设置醒目标牌,游泳场所要有充足的救生设备等。

5、儿童游泳要有组织地进行或由家长带领。孩子在游泳训练或水上娱乐活动时必须有组织地进行,或由家长带领。不要让孩子擅自行动。下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在水上进行娱乐活动时要穿救生衣。

6、身患疾病者不可游泳。患癫痫、传染病、严重器质性疾病,或饮酒及使用麻醉品后不能游泳。

7、认真贯彻有关游泳场所的规定。相关的规定有《全国游泳场所开业技术标准》和《国家游泳场所星级评比标准》等。要加强游泳场所和自然水域的监督和管理。

8、学会救生。要充分发挥中国救生协会的作用,加强救生人员培训,为游泳场馆健康、有序、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篇6:油气勘探管控措施论文

油气勘探管控措施论文

我国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就开始了对油气勘探项目管理实践的探索,油气勘探项目管理逐步得到全面的推广,国内石油企业重组上市之后,聘请国际中介机构按照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其财务和资产作相关调整,按照西方国家的经济储量定义系统来管理自己的储量,各石油企业初步建立了勘探项目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勘探项目部,并且形成了甲乙方制度,建立起合同管理制度,勘探工程项目基本实行内部招(议)标的模式。但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勘探项目管理仍然带有很多旧体制的影响,各石油公司在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评价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工作水平参差不齐,许多生产经营理念仍不能被广大西方投资者所接受,上世纪构建的项目部在管理实践中职能弱化,和国际上先进石油公司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缺乏一套完善的、产权分明、政企分开、责任明确、既拥有自己特点、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油气勘探管理控制体系。因此,科学、完善的油气勘探项目管理控制有利于勘探企业面临日益严峻的竞争格局,有利于我国油气勘探项目管理工作的进展,确保勘探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以管理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以及“十二五”能源战略的提出,为我国的石油勘探业务带来很多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这些形势要求我们对油气勘探项目管理控制模式进行深入的研究,从只有国内竞争的格局融入到国际化竞争的大潮,使管理模式与管理环境相适应,以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求得勘探工作的更大成效。

油气勘探项目管理控制保障措施

油气勘探项目管理控制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将其应用于我国石油勘探企业,提高勘探项目各环节的运行效率,强化油气勘探项目的管理水平。因此,为确保勘探项目管理控制能够顺利的实施,提出了相应的`应用保障措施。

1.进一步完善油气勘探项目管理机制。油气勘探最终效果和效益,往往受地下地质条件、勘探技术、管理水平、油气价格、勘探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除了地质条件、市场因素等一些难以把握的因素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实现勘探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而勘探项目管理是现代油气勘探系统工程至关重要的组织保证。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借鉴国际油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海外油气勘探项目管理从组织上已形成了以勘探项目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在勘探项目管理方式和人员组成上,采用团队工作法,围绕项目配置资源,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但就国内勘探项目管理来说,虽然油田勘探系统也基本形成了项目管理的体制,但该体制依然是依附在原来完善的油田管理体制上,不是独立的、真正意义上的勘探项目管理。特别是在勘探投资管理上,国外的油公司勘探投资基本上是切块,全部切到勘探项目上,横向上没有其他的油田等综合部门,而我们的勘探投资不是下到项目,而是下到油田,油田还是一个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到了油田以后,勘探投资在油田的大盘子里重新考虑。为提高油气勘探项目管理控制水平,提高勘探效益,国内油田企业应进一步提高对项目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完善以勘探项目为中心的勘探管理体制和机制,将各勘探项目部作为基本管理单位和基本考核单位,所有勘探活动围绕勘探项目部进行,围绕项目运行配置人力、财力资源,勘探投资按经批准的项目年度预算直接下至项目部,项目部负责从勘探工程部署论证、设计、招标、到实施的全部工作,对项目质量、进度、成本、hse进行有效控制,项目部有明确的责权利。勘探项目部负责项目从设计到实施运行管理工作,涉及地质、物探、钻井、测井、录井、测试等多个专业,涵盖计划、预算、招标、合同、财务等诸多商务问题,对项目管理人员要求较高。而目前懂专业、善管理的复合项目管理人员欠缺,为此需要加强培训工作。

2.建立和完善石油工程项目监督体系。根据油气勘探工程项目控制体系,从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到实施阶段的管理控制中都有监督的参与,特别是在工程实施阶段,监督将代表项目管理部(甲方)实施对承包商的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效地控制质量、进度、成本和hse,因而监督在勘探项目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勘探开发生产是油公司的核心业务,国际大油公司都有自己的监督队伍,拥有一个负责管理、培训、考核的工程管理机构。当工作量超负荷运转时,适当雇佣独立的第三方咨询公司的监督进行补充。目前我国各大油田普遍建立了油公司直接管理的勘探监理中心,但由于以往监督工作范围的局限,监督人员的配备不足,专业不全,另外在监督过程中对工具、定量分析控制方法的应用不够。随着勘探项目管理工作的深化及精细管理控制的要求,今后的监督工作应朝着全过程监督、深度监督的方向发展,为此需充实监督力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督的项目管理水平。为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高工程监督的规范性和效率,建立监督管理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工作体系是十分重要的。监督工作管理规定和制度包括:项目监督组织机构;工程监督中油气勘探项目管理控制应用分析及保障措施各监督员的职责;项目监督计划;专业监督实施计划;监督工作程序;材料、设备采购监督工作规定;工程设计监督管理规定;作业准备阶段监督管理规定;监督工作会议制度;质量、进度、投资、hse监督工作规定;工作暂停及复工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变更监督工作规定;监督资料及其管理规定;竣工验收监督管理规定等。目前国内各油田勘探监督主要侧重于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监督,而对于进度和成本控制的力度不够,同时在设计阶段基本不派监督。根据勘探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的需要,今后的监督工作应向设计阶段拓展,并加强对进度、成本等的参与控制力度。国内外的统计资料表明,在设计阶段节约工程投资的可能性为88%,我国工程质量事故统计数字表明,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大约占40%,因此加强设计阶段的监督、控制十分重要。

3.选择承包商方式市场化。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商是项目管理中的通常做法,是选择优质服务、降低成本有效途径。但由于和体制原因,目前国内石油企业选取承包商的方式还不够市场化、公开化,油田公司和存续工程服务公司还存在关联交易。从有利于项目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角度出发,同时为了促进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防止垄断。油田企业应逐渐放开市场,采用工程招投标方式选择优秀的工程施工队伍,将工程合同作为组织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规范甲乙方行为,明确双方经济与法律责任。

4.充分运用管理软件进行控制。在当今互联网时代,石油企业内部的传递必须借助各种先进的管理软件,才能畅通无阻地传输,油气勘探项目管理控制体系建立的各阶段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需要利用信息系统处理大量的数据,才能使控制指标及时、准确的反映工程实施与控制状况,提高管理控制反馈和调整的效率。目前石油企业在工程现场应用软件进行管理控制的尚不多,已有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系统流程慢,工作效率低等缺点,应尽快完善经营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油气勘探企业对各部门由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从事后控制转向实时监控甚至是事前控制,从而节约时间成本,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另外,打破异地监控的局限,使管理控制能力可以延伸到全球的任何一个角落,达到信息共享,使公司的经营决策、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更快捷、方便和精确,逐步朝着经营系统办公网络化目标迈进,保证油气勘探项目管理控制效果的及时性、高效性和真实性。

篇7: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管理,防范电网事故和人身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指导意见》和省公司《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规定》及市公司《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要按照“分级控制”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上下协同、专业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明确各级机构与各级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流程与节点标准,根据安全风险类别及严重程度,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

第三条、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本专业管理范围内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

第二章、控制对象

第四条、电网安全风险是指电网在以下列条件情况下存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遭遇自然灾害、遭受外力破坏、在特殊运行方式下。

(一)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洪水及暴风雪等对电网的破坏,其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程度一般比较大,危及范围具有不确定性。

(二)外力破坏,是指由于各种建设、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人员的人为因素造成电力设施的停电、故障和损坏。外力破坏分为过失损坏、盗窃和蓄意破坏三类,电网遭受的外力破坏主要是过失损坏。过失损坏的主要类型有违章施工(作业)、异物短路、烟火短路、车辆撞杆等。

(三)特殊运行方式,是指电网由于设备检修、改造以及新设备投运,受电网结线的限制,致使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和发电厂母线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的情况。

第五条、人身安全风险是指人员在高危作业或设备巡视、检修、施工等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主观违章或“三措”不落实,造成对人身伤害的可能性。

(一)高危作业是指施工环境恶劣或施工难度极高,发生人身伤害可能性很高的作业。

1、I类高危作业

(1)变电专业

在220kV变电站运行母线下方或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220kV主变压器吊装。

(2)输电专业

在220kV带电线路附近进行组立(拆除)铁塔、在险恶地理环境下组立(拆除)220kV线路铁塔、220kV线路大跨越施工放线。

2、II类高危作业

(1)变电专业

在110kV变电站运行母线下方或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

(2)输电专业

在110kV带电线路附近进行组立(拆除)铁塔、在险恶地理环境下组立(拆除)110kV线路铁塔、跨越高速公路、铁路、运河110kV及以上线路施工放线。

(三)工作疏忽是指无主观违章动机,但客观上已形成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违章行为,如:没有按工作流程与规程要求实施作业,登错线路杆塔、走错有电间隔、安全带没有扣好、误操作等。

(四)主观违章是指存在侥幸心理,故意进行违章作业。

第三章、控制原则

第六条、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分管生产、基建的副总经理是生产、基建安全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调度中心,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本专业领域安全风险控制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监察部是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工区(项目部)、班组及个人,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具体执行者与责任人,负责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做细做实。

第四章、控制分级

第九条、公司负责控制管辖范围内220kV变电站全停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一般电网事故。

(一)调度中心是电网安全风险控制的调度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电网运行方式调整、电网设备停电检修计划安排、电网运行监控与调度操作、变电站全停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防止误整定、误调度。

(二)生产技术部是电网安全风险控制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调度部门、变电运行工区、变电检修工区、输电工区、配电工区做好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安全监察部是电网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到位。

(四)变电运行工区负责做好变电运行操作、设备检修许可、重要设备监视等工作,防止误操作及安全措施漏项。

(五)输电工区负责做好重要线路的巡视防护工作,防止线路遭受外力破坏。

(六)调度中心、变电运行工区、输电工区控制管辖范围内220kV变电站全停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一般电网事故。

(七)基层班组控制班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认真执行“两票”、“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防止发生人员责任障碍。

(八)个人控制作业安全风险,遵章守纪,规范作业,防止发生个人违章行为。

第十条、公司控制管辖范围内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

(一)生产技术部是生产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的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发展建设部是基建、技改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的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工作。

(三)安全监察部是人身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到位。

(四)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是控制高危作业人身安全风险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高危作业,落实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加强施工作业过程控制,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

(五)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控制管辖范围内高危作业的人身安全风险,防止发生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

(七)基层班组控制班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防止发生人员责任未遂与异常。

(八)个人控制自身作业安全风险,按照《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的要求,规范作业,防止发生个人违章行为。

第五章、控制措施

篇8: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第十一条、在编制年度运行方式中,应明确各220千伏变电站的110千伏备用通道,特殊运行方式下应保持不得少于2条,且相邻变电站应安排足够备用容量。

第十二条、对中低压侧有电源接入的变电站,应配置低周低压解列装置、高频切机装置、振荡解列装置以及相应的同期并列装置;对可能形成孤立系统的电网,应安排足够的低周低压减负荷容量;变电站中低压侧应配置备自投装置,条件允许时应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安排计划停电时,应充分考虑电网的可靠性和电力电量平衡,按照“主设备与辅助设备、变电与线路、一次设备与二次设备”同时检修的原则安排停送电,统筹协调好基建、技改、检修停电计划,切实减少现场操作,一旦无法避免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则启动预警程序。

第十四条、当电网出现特殊运行方式时,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是防范电网安全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各专业部门认真分析特殊运行方式期间电网运行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险点,认真分析、评估电网存在的安全风险,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一)调度中心

1、填写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预警通知单,分送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及有关调度机构和运行单位。

2、做好特殊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电量平衡,督促运行单位做好用电负荷转移运行方式调整方案,尽量转移220千伏变电站内的重要负荷和重要用户。

3、做好特殊运行方式的供电潮流、电压计算工作,核对可能出现的最大潮流是否满足线路、主变的限额,无功电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4、特殊运行方式下,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相应的线路、主变、母线全保护运行,原则上不安排保护及二次回路停用校验工作。

5、在特殊运行方式申请单开工前应核实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并作为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在特殊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前,应向现场值班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运行方式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

6、特殊运行方式下需要加强巡视的设备,应在检修申请单中明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调度运行人员要加强对特殊运行方式的运行情况的监视,确保相关的线路、主变、母线等设备输送功率、潮流控制合理。

7、加强对特殊运行方式的运行情况监视,并做好变电站全停的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反事故演习,确保特殊运行方式下尽快恢复供电。

(二)生产技术部

1、严格执行防误操作管理要求,加强操作票的逐级预审工作,并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和操作注意事项。

2、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变电运行工区、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及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做细做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三)、安全监察部

1、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加强工作票的逐级预审工作,确保工作票的正确性。

2、跟踪检查《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预警通知单》流转情况,现场检查“两票”、“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3、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保持同市气象台的联系,按照《江苏电网应对重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进行特殊气候条件的预警。

4、填写特殊气候条件预警通知单,分送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调度中心。

(四)变电运行工区

1、变电所遇到特殊运行方式,操作班班长应组织操作人员对该运行方式危险源点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详细防范措施。

2、操作班班长对操作票要进行审核把关,并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操作。对于重要操作项目,还要执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

3、加强解锁钥匙管理,原则上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使用解锁钥匙。如确实因操作需要使用解锁钥匙,如特殊运方、事故处理等,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工作票许可人需到现场许可工作票,要详细交代特殊运行方式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及安全注意事项,许可过程要有录音保存。

4、工作许可人员必须按照《变电一次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规范》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5、运行人员要加强对运行设备的巡视,对运行与检修或施工设备的交圈地带要严防死守,特别是在进行施工搭接和与运行设备的安全距离接近允许值时,设备运行单位应安排专人对运行设备进行重点监护。

(五)输电工区

1、单线运行前,要对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并做好事故预想和抢修准备。

2、单线运行期间,要加强对线路接头、耐张线夹等部位的红外测温检查,防止接头发热造成断线。

3、单线运行期间,要保持对线路的不间断巡视,重点区域要进行全天候巡视,发现异常和隐患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并及时上报。

4、单线运行期间,对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施工作业,必要时要积极与地方行政部门联系,实施暂停施工措施。

(六)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

1、检修、施工前,要根据对检修、施工现场的勘察结果,编制《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组织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开工前,要按照工作票或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人员的身体精神情况、施工机械的性能情况,并认真进行施工任务、安全措施交底。

3、在高层平台上工作,工具、材料使用绝缘绳索上下传递,地面用绝缘绳索控制,保持其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高层平台应设置专用的检修电源箱,禁止随意上下施放临时电源线。

4、同塔(杆)架设的线路,当其中一回路停电作业时,检修、施工人员上下传递工具、材料时应使用绝缘绳索,杆塔下人员应将绝缘绳索控制,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防止摆动;工作线路加挂接地线时,应将较长的地线固定好,防止风摆触及带电线路。

5、起重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

6、加强设备资料的管理,设备调整、更名、线路改道后要做到及时修改资料,确保设备资料与现场实际一致,并且设备、杆塔上必须有的名称、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应明显、齐全。

7、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分工,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时或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职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认真按照《作业指导书》开展作业,规范检修、施工作业行为,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控制,确保检修、施工安全。

篇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第十五条、生产技术部召开月度停电平衡会,分析确定下月设备停电检修、技改扩建施工及新设备启动投运中的高危作业,由生产技术部启动预警程序。发展建设部通过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分析确定近阶段基建、技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由发展建设部启动预警程序。

第十六条、当高危作业确定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副总经理是防范高危作业人身安全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各专业部门认真分析高危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点,评估安全风险,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七条、对于输变电专业I、II类高危作业,公司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应分别上报市公司生产技术部、基建部、安全监察部。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要认真组织编制高危作业《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组织检修、施工安全交底。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查,检查督促“两票”、“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执行到位,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行为。

第二十条、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要针对高危作业的特点,按照《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选派工作负责人及工作成员,配备施工作业器具,做好安全措施,组织开展施工。

第二十一条、检修、施工班组,要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熟悉和掌握施工特点及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积极配合工作负责人完成指定的检修(施工)任务。

第二十二条、工作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开工会、收工会,确保每一位成员都清楚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点。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当工作地点分散、工作环境比较危险、多班组、多工种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人员。

第二十三条、登杆塔前,作业人员认真核对应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后,方可攀登。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第二十四条、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mm2的软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为防止感应电压伤人,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

第二十六条、扩建、技改设备与运行设备应做到界面清楚,应用高为170cm的固定式临时围栏将作业地点与运行设备进行有效隔开,不得将尚处在施工中的设备提前接入运行系统中。

第二十七条、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第二十九条、配电带电作业时,作业区域带电导线、绝缘子等应采取相间、相对地的绝缘隔离措施。绝缘隔离措施的范围应大于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实施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拆除时顺序相反。装、拆绝缘隔离措施时应逐相进行。

第三十条、双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采取机械或电气联锁等防返送电的强制性技术措施。在双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以防止停电作业时用户设备返送电。

第三十一条、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要按照到场要求和到位标准,深入作业现场,深入基层班组,开展检查、监督和指导,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工程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到位,不断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风险。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篇10: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三)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危险作业、动能隔离上锁挂牌、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门课时对风险辨识方法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培训;

(六)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

(七)其他风险管控职责。

第九条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本规定施行满三年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素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全面辨识: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二)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

(三)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对重大危险源、极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其中,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

在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新设备、变更工艺技术过程中,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对相应的风险重新进行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进行公示。在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玻璃栈桥、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还应当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检查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

(一)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

(六)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隐患排查:

(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三)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隐患等级确定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隐患清单;

(二)治理的标准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工时安排;

(六)治理的时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并发布各自监管、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每两年修订一次。

制定指导手册或者指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的自辨自控、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强化信息化监管等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管。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重点检查风险的辨识、分级和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分级和治理等内容。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其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查办、违法企业处罚和追责问责等清单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治理方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行政决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的,降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方式,广泛听取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整改指令、消除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未设立公示牌(板)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领导责任和协助责任的;

(二)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发布和修订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微小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篇1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就是指通过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和规定。

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分为蓝色风险、黄色风险、橙色风险和红色风险四个等级(红色最高)。

扩展资料: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篇12:水电工程造价管控思路研究论文

水电工程造价管控思路研究论文

决策阶段控制

正确科学的投资决策是有效控制水电工程造价的前提.决策阶段是造价管理的开始在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投资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项目投资控制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新建的一个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以后,都要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对要拟建的项目在技术上是否适用,经济上是否合理、有利,在社会上能否创造效益,资金落实等方面都要进行全面、充分的调查、分析和论证,搞好可行性研究。调查一定要深入细致、实事求是,分析要全面准确。编制投资估算时,所选定的估算指标力求准确,计算质量要高,只有认真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才能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投资依据。

设计阶段控制

优化水电工程设计是有效控制水电工程造价的关键。设计阶段是造价管理的重点设计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水电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也直接影响着水电工程的投资效益。一旦项目做出决策后,投资控制的关键就在于设计。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在实施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显而易见,控制水电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之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项目决策是决定因素,而设计则是关键因素。如何实现更为科学的设计,这是我们造价管理的重点。由此可见,尽管不同的建设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设计阶段。有资料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水电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小于1%的费用,对水电工程造价的影响度达75%。加强设计阶段对水电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点,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项目进展时间设计前需要业主提供准确详细的地堪资料,地下管网资料.市政配套设施资料等。保证水电工程设计是建立在科学、严谨、可行的基础之上,避免利用不准确的地质资料进行设计,出现严重不合理甚至严重浪费现象,导致水电工程造价提高。

2实行设计方案招投标制度。通过设计招标来选择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从而保证设计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满足建筑节能,环境等要求,避免因部分设计人员经济意识淡薄,怕出事只要结构可靠,不出技术和安全问题,不管水电工程造价,结果出现了不少粗梁、胖柱、深基础、密钢筋等不合理现象,从而使水电工程。

3运用价值水电工程优化设计方案。价值水电工程侧重于在设计阶段开展工作,以提高产品价值为中心,并把功能分析作为独特的研究方法。通过功能和价值分析,可将技术问题与经济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运用价值工作原理,正确处理好功能与成本的统一,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降低成本。设计方案优化常采用价值水电工程又称价值分析法,即在满足功能或尽可能提高功能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

4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不被突破。项目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工期的长短,以及建设项目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对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到心中有数,我有多少钱要建一个什么样的水电工程,从而使设计单位在设计时用上一阶段批准的投资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以控制水电工程量为主要内容,抓住控制水电工程造价的核心,从而克服三超现象。

招投标阶段控制

做好水电工程招投标是有效控制水电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建设水电工程招投标制是我国建筑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有效地促进了承包商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施工方法,提高水电工程质量,降低水电工程消耗,降低水电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在水电工程招投标阶段对水电工程造价的管理的关键是确定施工合同条款中水电工程价款条款。这些价款责任,约定必须清晰、明了、有制约性,且可操作性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合同价款。必须明确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还是可调单价合同。一般来说,对工期较短、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这样即体现了招标的公正性、严肃性,又有利于施工进展水电工程中的水电工程款拨付控制:对工期较短、规模较小的施工项目,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这样既体现了招标的公正性、严肃性,又利于施工进展水电工程中的水电工程款拨付控制:对工期较长、规模较大、前期准备不甚充分的施工项目,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以更好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水电工程实际费用支出。所以,该条款必须明确,如果为固定总价合同,必须写明总价固定包干地范围,应包含双方在水电工程招标书和中标书及其附件己经明确地水电工程内容和预计的风险因素(在先前的招标文件中应附明确的施工图纸目录以及施工范围)。

2水电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条款。这些条款包含了本水电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一经签订,不可随意更改。这些条款往往与投标人的优惠条件一同出现,由于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情况的多样性、不确定性,几乎没有一个水电工程是不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这些条款约定了发生这些情况后的水电工程价款处理方式、结算方式,必须仔细推敲,认真对待。

3水电工程款拨付方式条款。就整个项目实施的各环节而言,就施工阶段占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的时间最长,在施工期间造价控制的最直接体现就是水电工程款拨付的控制。对承包商的水电工程款的拨付,或以时间进度为节点(一般以月进度);或以形象进度为节点,总之,都应该是在总合同价款控制前提下的多节点进度款控制,一般在进度款提交、核定和拨付时间上应有明确规定,以维持双方利益,在资金上确保水电工程顺利进展。

4招标成功的关键取决与建设单位对市场价的掌握程度。在建筑市场上,各施工单位在管理水平、施工工艺、组织方案及工效等方面存在着差异。

施工阶段控制

严谨规范建设水电工程管理是控制水电工程造价的保障。(1)在水电工程施工阶段对项目管理是为使项目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限、所批准的费用预算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项目管理的对象是项目,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故项目管理需要用系统水电工程的观念、理论和方法进行管理,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和程序性。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施工项目造价控制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和核心。(2)在组织措施上,应督促承包商在保证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先进技术,以降低水电工程造价,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和降低造价的目的。(3)加强材料、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建筑水电工程是基本建设的物质基础,材料费是构成水电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一般材料费占水电工程造价的60%~70%。可见在施工阶段,搞好水电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对于保证工期,确保水电工程质量,降低水电工程造价意义十分明显。(4)在水电工程建设当中,客观原因对水电工程造价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如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自然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拖延等,致使水电工程变更不可避免。承包商在合理利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方面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严谨的把关,使控制变更及控制造价成为切实可行。而管理方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同时保证当时各方的应得利润,使企业在高技术、高效率下达到经济的稳定增长。

因此水电工程造价的最终结果取决于水电工程从决策、设计、发包、施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它在各个阶段互相影响联系紧密,又相互独立,并且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这些特性决定了在分析研究建设水电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问题时,必须把它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联系起来进行综合研究,建立起水电工程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思路和体系,从而使水电工程造价在各个阶段都能得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确保水电工程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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