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依法制止耕地抛荒的实施方案(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浙江省耕地抛荒处罚办法
浙江省耕地抛荒处罚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抛荒处罚,适用本办法。对国有农、林、牧、渔场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抛荒处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制止耕地抛荒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应的措施,防止发生耕地抛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止耕地抛荒管理工作。农村工作、土地、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制止耕地抛荒工作。
第四条 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耕地承包者或经营者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耕地全年没有种植农作物的属于全年抛荒;自然条件适宜一年内种植两季农作物只种植一季;或者适宜种植两季以上农作物的只种植一季或两季农作物的,属于季节性抛荒。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依照前款的规定,根据平原、山区、半山区等自然条件和耕作习惯的不同,制定耕地抛荒认定标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五条 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耕地全年抛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承包经营者收取相当于当地同类土地种植业年产值3倍的抛荒费。
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耕地季节性抛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承包经营者收取每亩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抛荒费。对自然条件适宜种植三季,只种植两季农作物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第六条 收取的抛荒费列入乡(镇)财政收入,全部用于农业生产,不得移作它用。乡(镇)人民政府将收取的抛荒费移作它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贪污、挪用抛荒费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收取抛荒费,应当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各级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抛荒费收支情况的监督。
第八条 承包经营的耕地连续二年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并收回土地承包权证。收回的土地承包权证上交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予以注销。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交回土地承包权证的,由原发包单位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对该土地承包权证予以注销,并予以公告。
第九条 承包经营的耕地出现连续二年抛荒,原发包单位没有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权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原发包单位收回土地承包权,并可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对原发包单位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裁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书由省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理)决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集中连片耕地抛荒情形的,取消其粮食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一)乡(镇)辖区内出现全年抛荒面积超过2公顷(30亩),或者季节性抛荒面积超过333公顷(50亩)的,取消该乡(镇)人民政府评比资格;
(二)县(市、区)辖区内出现全年抛荒面积超过333公顷(50亩),或者季节性抛荒面积超过667公顷(100亩)的,取消该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评比资格;
(三)市(地)辖区内出现全年抛荒面积超过667公顷(100亩),或者季节性抛荒面积超过1333公顷(200亩)的,取消该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及其主管部门评比资格。
第十三条 出现下列集中连片耕地抛荒情形的,分别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乡(镇)辖区内出现全年抛荒面积超过4公顷(60亩),或者季节性抛荒面积超过667公顷(100亩);
(二)县(市、区)辖区内出现全年抛荒面积超过667公顷(100亩),或者季节性抛荒面积超过1333公顷(200亩);
(三)市(地)辖区内出现全年抛荒面积超过1333公顷(200亩),或者季节性抛荒面积超过2667公顷(400亩)。
第十四条 对在制止耕地抛荒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农村耕地撂荒
耕地撂荒主要有多年撂荒、全年撂荒、季节性撂荒、粗放经营的隐性撂荒
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持续上涨抵消了农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导致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和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从而使耕地撂荒面积不断递增,严重威胁到农业生产安全。
农村耕地撂荒,是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不仅影响粮食生产安全,而且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实施城乡统筹的进程。
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成为关键,因此,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艰苦性和长期性,把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摆到新农村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城乡统筹的同等重要位置,是实现长株潭地区农村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的统一化,实行综合治理的讨论重点。
篇2:农村耕地抛荒治理的行动方案
农村耕地抛荒治理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切实解决耕地抛荒问题,促进我乡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耕地抛荒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大力发展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努力减少耕地季节性抛荒,坚决制止多年性抛荒,确保耕地不抛荒。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一是完善土地经营制度,强化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加快土地流转。对常年性抛荒耕地可由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的政策法规的规定,收回其承包经营权,重新进行发包或租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租赁抛荒耕地从事农业开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植大户和经济能人集中,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是围绕做大做强超级稻等农业主导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
(二)建立抛荒耕地约束机制。对弃耕抛荒的严格按照《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恢复耕种。严格执行农业补贴政策。水稻良种补助、粮食直补、农机补贴及其他综合补贴必须依法依规补贴给直接经营者,不得发放给土地承包者。
(三)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对具备生产条件的抛荒耕地要结合秋冬季农业生产,指导农户改种或抢种玉米、马铃薯、红薯、大豆等旱粮作物和蔬菜,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经营效益。对因地下开采、干旱缺水和洪灾损毁而抛荒的耕地要采取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土地整理,大力改善生产条件,积极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
(四)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将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纳入全乡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考核评比,对治理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土地流转政策,以及制止耕地抛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抓好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将治理耕地抛荒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任务落实到人,并明确治理时限,限时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三)加强配合,狠抓落实。乡村干部要迅速深入村组,逐村逐户摸清耕地抛荒底子,逐丘逐块提出解决办法。要及时向农户下发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的通知,明确抛荒耕地治理目标、时限和措施,及时掌握耕地治理情况。
篇3:耕地耕作层需依法保护
耕地耕作层需依法保护
耕地耕作层是耕地地力的载体,是一种十分珍贵的资源.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和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必须按照<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的要求将耕地耕作层利用好.
作 者:蒋平 作者单位:湖南省农业厅土肥站,410005 刊 名:湖南农业 英文刊名:HUNAN AGRICULTURE 年,卷(期): “”(2) 分类号:S4 关键词:篇4: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保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行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巩固“四五普法”成果,以市“五五普法”实施规划为基础,通过开展活动,增强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维护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
三、依法治校工作的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1、总体目标
我校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将教育教学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廉政建设制度化、监督机制完善化。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加强,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法制建设。
2、主要任务
(1)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宣传、动员大会、专题讲座、学习园地、办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学习宣传,努力使各项教育法规入心入脑,人人明白,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职员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广大师生的知法、守法意识,为依法治校创造良好的环境。
(2)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教育过程中要区别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要求,把其纳入正常教学轨道。要坚持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主渠道,做到学校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3)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宪法、法律基本知识及教育专业法,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把法制教育纳入广大教师的必修课,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学习方式,使教师具备一定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
(4)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学校领导不仅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治校的意识,逐步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保证国家教育方向、方针和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实现,而且要努力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及学校管理中涉及的其他法律知识,从而能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实际工作,管理各项事务,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5)健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加强学校常规制度建设。学校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则,依照我校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充分完善教师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后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工作和校风校貌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已制订的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学法、知法、守法考评办法,做到责、权、利明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学校议事决策制度。学校要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程序制订对重大事项决定和处理的个人说了算,以权代法的弊端。逐步建立学校内部申诉制度。学校对教师、学生或职员因对学校作出的有关处理而提起的申诉案件,要根据申诉制度及时受理,并按程序处理,做到公开公正执法。
(6)加强校纪校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加强对教师的考核和管理。要依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教师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情况进行考核,从“德、能、勤、绩”诸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对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教职工,依法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不负责任、体罚学生,不依法施教、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要依照法纪及时给予处理。
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按照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社会公德、行为规范和校纪校风的教育。通过抓典型、树新风、学先进等活动,促使学生逐步养成文明的举止行为和习惯。注意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活动,提高学生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课程方案、学科和计划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和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补课。规范考试制度,严格控制考试科目、次数、难度和范围,限制过多的学科竞赛活动,减轻学生和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休息和文体活动时间。规范收费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学校公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办法和收费票据,严禁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变动收费标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7)加强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努力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工作条件,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学实验和参加学术团体。依法保护学生的一切合法权益。学校努力提供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休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得歧视品德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披露学生个人隐私,不得隐慝、毁弃学生信件。要依法维护学校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好房产、地产、教学设备和其他财产,当学校财产受到侵害、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干扰、师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校要协同有关部门努力进行维护。
(8)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优化育人环境。
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优化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学校保卫要加大管理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联防工作,严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门卫、校园管理制度。以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强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严禁一切封建迷信和其他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及物品传入校园。通过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为了切实强化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依法治校工作小组工作人员由教导处、教科室、少先队、工会,年级组主要人员组成:把依法治校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切实把依法治校工作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加强以法治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采取多种办法和途径,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严明执法纪律,切实强化监督,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
要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领导部门的监督,严格履行职责,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答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控告对检举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的有功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篇5: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校基本方略,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精神,扎实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要求,确保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我校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制学校创建标准和要求,以及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依法治校为工作主线,以创新务实、服务学校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法制工作融合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的管理之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学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依法治校的意识,坚持依法管理、贪求施教、依法育人,全面提高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总体要求
法制学校创建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校工作为基础,建立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三位一体”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以法育人、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自觉抵制违法现象,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使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知识、有纪律、懂法律、守法律的新型人才。
三、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学校一法治校水平。学校教职工、学生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强化。
开展法制学校创建活动,目的就是要通过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促进预防师生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同时,实现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学校的办学行为、教师的从教行为更加规范有序,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校园,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稳定有序、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
1、加强领导和老师的普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学校普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和计划性,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2、建立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明确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依法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贯彻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依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标准,健全各项校内管理规范,依法规范教学、人事、财务、保卫和学籍管理。
5、加强法律知识学习,逐步建立一支合格、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四、方法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月”和“警校共育”活动。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法制教育月”和“警校共建”的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制教育的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并确定一名分管副校长和法制副校长具体抓法制教育,明确职责,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委、司法、公安、总工会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3、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⑴加强学校领导的法制教育。学校领导不仅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意识,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保证国家教育方向、方针和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实现,而且要努力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及学校管理中涉及的其他法律知识,从而能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实际工作,管理各项事务,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⑵加强教职工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推进对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教职工工作与生活的实际,组织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加强职工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特别在学校管理岗位上的负责人要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把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工的必修课,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⑶建立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以校园网为主要阵地,建立校园普法宣传专栏,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⑷每学期都组织教师观看法制教育影片,并聘请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来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学校组织法制演讲、法律知识比赛等活动,以活动促进教职工知法、明法、用法,提高对法律的认识,做一个遵法、守法的人民教师。
4、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优化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学校保卫科要加大管理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联防工作,严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门卫、校园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工作,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加强民主管理,依法保障权益。
⑴依法保护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工作条件,支持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研究、科研活动等。
⑵依法保护学生的一切合法权益。不得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⑶依法维护学校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好学校房产、地产、教学设备和其他财产,当学校财产受到侵害、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干扰、师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校要协同有关部门努力进行维护。
6、加强依法治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采取多种办法和途径,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严明执法纪律,切实强化监督,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7、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制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五、保障机制
加强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校长亲自抓,形成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各司其职,全方位负责的依法治校工作的新格局。
篇6: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一、目标:
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师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水平。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关系、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法律文书依据: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
三、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建立: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汤营
副组长:郑文武任会强(外聘法制副校长)
组员:靳志军杨素霞杨志英籍密兰张彩花
四、各组工作职责:
1: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党政协同,会同学校工会共同讨论制定,交教代会通过,报教育局审定后执行,合法、公正、公开。
(2)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3)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实施工作,每月研究工作一次。
(4)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
(5)宣传、落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1)结合“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四落实”:计划、教材、师
资、课时。内容:《宪法修正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2)负责社区、家庭的协调、联系,定期听取意见,保证法制教育的普及。
(3)学法用法的工作总结。
3: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
(1)宣传、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受理、处理师生校内申诉案件
(3)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决定
4: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安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预警制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
生。
(4)做好应急处理,负责向上级报告。
五、具体工作:
1:学校实行党支部保证,校长行政负责,工会民主监督管理模式。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学校实行教代会制度,三年一届,每年召开大会一次,重大决策必须获教代会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实行校务公开。
3:学校按教育的不同学科健全、完善学术组织,研究氛围浓厚。
4:办学活动以道德教育为先,坚持素质教育,逐步形成优良的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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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春季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我校原**小学于XX年归属地方管理。目前我校有12个教学班,625名学生,教职员工32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颁发的《学校法制建设工作标准》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适应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我校从学校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把学校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努力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现将我校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学校教育法制工作机制。
未来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教育是鼓励创新的教育,与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应是依法治校的科学管理。我校领导重视教育法制工作,并将其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学校主动和当地派出所等共建单位进行法制教育共建活动,聘请了派出所指导员刘存明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建立了校长亲自领导,校外法制副校长和学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教育法制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开会研究法制工作,建立并落实了教育法制工作责任制,做到教育法制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制订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实施过程中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二、分层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法制意识
我校依照教育局要求,制定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以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制、法规以及与教师工作、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法规为主要内容,对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了分层次、有计划的法制知识的宣传教育。
1、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教师法制意识
学校干部、教师是普法教育对象,也是学生普法教育的教育者,更是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者、执行者,加强学习至关重要。学校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在校内通过党支部活动,在党员中积极组织学习,要求党员率先带头学法,并在师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教职工大会,向全校教职员工提出学习的号召和倡议,广泛宣传法律的目的和意义。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全面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利用每周政治活动的时间,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要求业余时间学习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规。我们把学法和本校、本职的工作联系起来,促使学习深入发展。我们认为,只有在实践中学习法规,通过学习法规指导实践,才能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
2、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学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对象,通过教育,培养出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这是学校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的中心工作和最终目的。我们从学生实际出发,在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大力加强法制教育。
学校在平时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把每年的4月和11月作为法制教育宣传月。在开展普法教育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做到四个相结合:即课内和课外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全面普法教育与专项活动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通过“四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进行安排,使普法教育做到经常化。
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邀请法制教育校外辅导员来校举行法制教育讲座;以班级为主阵地,开展学生自我教育活动,班主任对有关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组织学生利用案例进行讨论、剖析,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以法制教育为主题进行黑板报评比;举行“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开展八项常规评比活动,组织学生对各班卫生、自行车、眼保健操、广播操进行检查和评分,在监督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举行法制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教育。
学法为了守法,要守法必须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学生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我们坚持从这些基本要求抓起,从一些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做起。通过培养训练,检查督促,严格管理,不断强化;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多引导,重实践,良好的校风已经形成,后进生也有所转化,学生的总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学生自觉遵规守纪,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学校各方面规范有序,家长满意,社会赞誉。
三、建章立制,使学校管理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我们在加强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深深感受到,要使学校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除加强对师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外,学校还必须在依法治校方面下大力气、用大功夫,要努力使学校的建设管理、教育教学纳入到规范化的管理中。我们按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的管理制度,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化,落实到学校的各项管理中。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学校的各项工作以法纪为准则正常运转,从制度上保证了以法治校工作落实到实处。
1、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实现依法行政
我们制订了《**四小章程》,依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根据党政议事规则,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依据教育法规,制订了《岗位责任奖实施细则》、《学籍管理制度》、《常规管理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管理教育教学事务和发展学校教育事业。依法管理,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内驱力。我校在改革过程中,做到情理相济、决策科学、过程透明、民主充分、保障有力、一贯到底,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得到贯彻落实。
2、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职员工行为
我校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建立了“千分制”考核制度等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班级常规考核细则等德育考核制度,建立了后勤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服务公约,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责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依法建立科学有序的民主管理机制,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职工管理学校权利的落。我校进行了岗位责任奖考核改革和年度评优考核改革,打破了“大锅饭”,真正做到“奖励向实干家倾斜,荣誉向奉献者靠拢”,调动了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营造争优创先的氛围。我校本着“对教职员工负责”的态度,在教育教学管理中,注意加强监督力度,经常性地进行“千分制”工作的检查、听课。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调查直到整改合格。监管力度的加大,有效规范了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营造自觉进取的氛围。
我校教师依法施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争优创先的先进性群体正在逐渐形成。
3、加强学生管理,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宗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素质教育的各项规定,开足开好每门课,尽可能给学生更多时间、空间和机会,让学生自主地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在社会的熔炉里锤炼,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学校的小记者、科技、书画、体育等各类兴趣小组活动生机勃勃,成绩喜人,一大批各擅一长的人才已崭露头角。
4、加强民主监管,推进校务公开
学校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观念,依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不断加强收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依法做好校产管理,定期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积极创设条件,拓宽和群众联系的渠道。认真听取教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我们一方面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向教职工通报学校管理、财务收支和学校行政人员的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组织工作到位,操作程序规范,让教师代表审议监督,广大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的管理。同时还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家长会,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反映,另一方面设立校长信箱和校长热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真诚的批评和建议,及时采纳并提出有关改进措施进行反馈。目前师生员工对校园满意率达95%以上。务实的行风建设使我们学校的社会声誉日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厚爱。依法治校使我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管理学校,提高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使学校的优良校风得到发扬,有效防范了师生的违法行为,杜绝了师生犯罪现象的发生,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学生成绩稳步提高,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了大量优秀的毕业生。我们在普法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在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也有一些新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和解决。相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帮助下,我校在今后的依法治校工作中一定会取得更好的成绩。
篇8: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和谐学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创建对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工作处,具体负责指导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等工作。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
三、考评内容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情况。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二)校内管理体制完善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校长、学校党群组织、学术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办学活动依法规范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四)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情况。依法建立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中小学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情况。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六)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情况。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法制宣传教育成效。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领导、教师、学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八)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情况。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有专门机构或者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
四、考评标准
为保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质量,促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市教育局结合我市中小学依法治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宽严适当、分项测评、综合考评”的原则,把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基本标准具体化,制定“××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以下简称《考评标准》),作为学校自评申报、区教育局初评推荐、市教育局考评确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依据。
《考评标准》设置的一级指标有10项,即领导依法办学、学校章程与管理制度符合规定、办学行为规范、安全管理规范、法制教育制度落实、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教师权益得到保障、学生权益得到保障、学校权益得到维护、依法治校成效显著。一级指标划分成若干个2级指标,形成完整的考评指标体系。
《考评标准》目标价值是:形成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增强被考评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学生的依法治校的理念,推动学校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六、考评办法
1.查阅近三年来学校依法治校有关资料。
2.召开学校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3.设计依法治校有关问题的问卷进行调查并予以统计。
4.考评时,考评组对二级指标分值可以进行细化,按照不同的二级指标分值要求,可以细化成0.5、1、1.5、2、2.5、3、3.5、4等分值栏。
七、有关要求
1.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列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依法治校的成功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
2.申报学校要认真学习《若干意见》、《通知》、《××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考评标准》,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总体规划、活动方案,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3.申报学校应按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的基本要求准备20xx年1月以来的相关资料。
4.凡申报学校或者具备授予市级以上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经市教育局调查属实的,取消申报资格或依法治校示范校资格:
(1)学校级教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职务犯罪的;
(2)学校管理制度与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违背,办学活动、管理秩序混乱造成较大影响,或者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3)发生严重侵害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校内或者校外造成较大影响的;
(4)发生应当由学校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5)以虚假材料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
5.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每两年评定一次;同时对已评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对特别突出的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市教育局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6.在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推荐考评中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7.各区教育局可按“××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评定本区依法治校示范校。
篇9: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中央、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责,实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负责制,并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农技、财政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补贴发放方案,负责数据复核汇总、及时发放补贴和补贴数据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发放相关数据、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监管、重点绩效工作评价,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债务和欠款。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抓好宣传培训。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五)序时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快补贴发放进度,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管录入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及时了解补贴资金发放动态,各乡(镇)、街道从5月开始每周二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进度。
篇10: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20xx年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二、补贴依据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三、补贴标准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四、补贴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五、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六、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镇政府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政府,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统一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组织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镇政府正式文件上报。
篇11: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为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管理秩序,加快推进古城镇建设及经济发展,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31号)、中共颍上县委 办公室颍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颍上县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颍办发【20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政策、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要求,建立完善舆论宣传、网格责任、监督考核等机制,坚持自行拆除与依法强拆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坚决实现新发生违法建设“零增长”、拆除违法建设“零补偿”、打击违法建设“零容忍”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明确樊马社区、古绳村、江李村、邹王村、赵楼村、余联村、大赵村、毛圩村违控违拆责任主体。辖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包片同志为直接责任人,镇政府为执法主体。建立并强化“村(社区)为主、乡镇负责、县组织实施考核”的工作机制,乡镇、村(社区)二级联动,严格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坚决抓好落实。
(二)坚决依法拆违。以法律为准绳,对违法建设一律依法拆除,一律不予补偿和安置。对违法建设中的各种不良势力依法严厉打击。
(三)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按照先机关后企事业单位、先干部后群众、先新建后历史形成、先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后一般建设用地的拆违顺序,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四)坚持科学操作。坚持先冻结后拆除、先局部后全面、先重点后一般、先党员干部后群众、先规划区后非规划区原则,采取“疏堵结合、无情拆违、有情拆违、有情操作”的方式。既要严格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做到“应拆尽拆、一拆到底”,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和谐拆违,平安拆违。要广泛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监督,坚决克服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复杂的违建拆除案件,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五)坚持标本兼治。镇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源头管控,依法查处各级干部参与、支持、包庇违法建设等行为,严厉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各种从事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和运输建筑材料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施工队,查处违法建设现场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等。
三、违法建设界定
违法建设是指应取得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政府行政许可或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在处理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时,原有相关政策依据和具体处理规定的,由镇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摸底。召开全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工作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导向,为依法控违拆违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抓好宣传发动的同时,各村(居)委会、各重点执法单位要进行为期半个月深入调查摸底,摸清违法建设形成的时间、规模和历史原因,分类登记造册,一户一档,并在社区(村)张榜公布。逐月消化旧账,不添新账,减少存量,控制增量,逐步清除历史形成的违章建设。
(二)引导自拆。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动员违法建设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今年以来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一律及时拆除,存量违法建设分期拆除。各村(居)及城建部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全天候、无缝隙管理,坚决杜绝一切新的违建行为发生。
(三)依法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各村(居)委会及相关执法部门做好工作预安,组织执法力量,依法予以拆除,逐个清理销号。
(四)长效管理。坚持控违拆违的高压姿态和常态化管理,避免违法建设死灰复燃的回潮反弹,认真落实责任到村(社区)、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严明责任,严格考核,重奖严惩。
五、工作职责
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镇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协调调度、督查巡查、应急处突、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网络化防控制度,镇级领导包到村(居)委会,有关村(社区)干部包到每一条路、每一条街、每一个村和居民小区,()把责任明确到网格包点干部、社区干部和执法队员,划片包干、落实责任,确保违法建设在24小时内被发现、制止、查处、反馈,做到发现率100%、拆除率100%.
(一)樊马社区、毛圩村等8个村(居)委会,镇城建部门工作职责:设立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建立违法建设巡查、统计制度,健全巡查日志、台账,落实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效形式,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到建设工地现场以及村(社区)中,广泛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进行制止并负责拆除。村(社区)负责本村(社区)地域范围的违法建设管理工作,把辖区内属于集体规划区范围内的地域划片包到班子成员,每天进行巡查,巡查信息及时书面报送到乡镇。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执法中队成员要责任到人,分包到户。包户人员要每天对分包户进行巡查,由包户人员负责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予以劝阻;对劝阻后仍然坚持违规建房的应予以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扔强行建房的,必须在24小时内动员其自行拆除;拆除不掉的及时报告,在24小时内向镇书面报告,申请镇当天自行组织力量予以强拆。对群众举报、上级信访案件转交、镇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在建违法建设,必须及时拆除,限时办结。
(二)镇直部门职责:
1.镇城建办为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集镇规划区违法建设依法强制拆除工作。
2.镇国土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非法买卖或转让土地等违法用地行为。
3.镇城建办负责对涉嫌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认定,以及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建设规划设计指导工作。
4.镇主办部门负责查处无施工资质施工、违反施工资质管理进行违规施工的违法行为。
5.镇交管部门负责查处位于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设。
6.镇派出所、交运部门负责对非法运送建筑材料车辆的巡查工作。
7.镇水利站、河道部门负责查处位于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配合镇城建办做好空违拆违工作。
8.镇消防队负责查处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消防间距、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配合镇城建做好拆除工作。
9.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查处非法营运建筑材料农用车辆。
10.镇供电、自来水厂负责对违法建设的断电、断水工作,并不得为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房屋通电接水。
11.镇派出所负责拆违现场的警戒工作,及时制止、查处、打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予以立案查处,并及时已送至县检察院。
12.镇纪委、监察、组织、人社四部门负责查处追究各级党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参与、支持、包庇违法建设等行为。
13.镇工商、卫生、安办等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内经营户发放营业执照和各类许可证,对已发放的要及时做好撤销或注销登记。
14.镇纪委会同做好控违拆违期间的督查和目标考评工作。
15.镇文化站负责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宣传报道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控违宣传活动。
16.镇信访部门负责就控违拆违中的群众信访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接访和调查处理工作。
17.镇财务部门负责控违拆违经费、奖励奖金拨付工作。
18.镇直各部门负责防控及拆除本单位违法建设的同时,负责督促检查下属单位的控违拆违工作及维护稳定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控违拆违与保障执法环境相结合。镇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查处控违拆违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干扰执法、暴力抗法,以及组织煽动、聚众滋事、缠访闹访的违法行为,切实优化执法环境。
(二)控违拆违与查处违纪违法相结合。镇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干部带头搞违法建设或为违法建设当事人充当保护伞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对违法建设进行补偿的相关责任人;对控违拆违执行不力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的相关人员,要根据《颍上县城市规划区内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颍办发【2013】10号文件等规定,立即立案查处,严肃追究其纪律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三) 控违拆违与打击非法施工队相结合。认真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击从事非法违法建设非专业施工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颍政办68号精神,镇派出所、城建办、工商、安全办等部门,对辖区内从事非法违法建设的非专业施工队,要摸清情况,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对非法施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刑法的,及时移送县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源头管理,严厉查处从事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和运输建筑材料的行动,各村(居)委会大力配合,全力支持。
(四)控违拆违与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相结合。要坚持有情控违拆违,对在限期内主动拆除违法建设的失地农民、低收入人群和确有困难的群众,要按政策规定落实帮扶救助政策。经鉴定确系D类危房的无房户,要优先安置,采用危房改造等政策,妥善解决好无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五)控违拆违与整治违法用地相结合。镇国土部门要按照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私买私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镇农业。畜牧部门要立即停止我镇范围内涉及农业设施项目的审批;镇工商、水利站等部门要立即停止受理我镇集镇规划区内利用违法建设场地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
(六)控违拆违与加快城市建设相结合。控违拆违要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古城镇塌陷区建设,突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工程建设等重点,扎实有序、强力推进。按照“拆除一处违建,整治一片环境,建设一批景观,收到一方效果”的要求,边拆违、边整治、边建设,做到拆建并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面貌的显著变化。
(七)控违拆违与深化“四风”活动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控违拆违要与深化“四风”行动及即将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个人学、向实践学、向先进地区学,提高控违拆违工作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既要开展好控违拆违工作,又能使干部廉洁自律、不出问题。通过集中控违拆违工作,切实培养、增强、检验广大干部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
七、强化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控违拆违工作事关社会公平、城镇形象和紧急发展大局,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全镇上下务必要统一思想,齐心合力,以铁腕整治、铁纪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全镇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呢认识违法建设的危害性,认清控违拆违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决控制“新建”,依法拆除“存量”,集中精力打好控违拆违攻坚战。
(二)强化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镇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有关同志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控制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名单附后),负责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部署、督促和考核奖惩。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居)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常务副组长,负责辖区内的控违拆违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控违拆违工作列入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行控违拆违工作保证金制度。其所在辖村(社区)每年要缴纳保证金。镇政府将对新发生违法建设“零增长”的村(社区)和包保单位除返还保证金外,另以保证金的双倍金额予以重奖;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和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不到位的地方,全额扣除保证金。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和包保单位除返还保证金外,另以保证金的双倍金额予以重奖;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和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不到位的地方,全额扣除保证金。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向镇委、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根据《颍上县城市规划区内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广泛宣传、层层发动,镇委、镇政府在镇纪委、县监察局、镇城建办设立举报电话(镇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558-2826155),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居)委会也要设立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支持控违拆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带头抵制违法建设,形成“干部带头、群众支持、阳光拆违、社会监督”的工作合力。
(五)加大监督力度。由镇纪委会同镇政府对各村(居)委会和镇国土、城建、派出所、工商所、供电、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参与,加大制止违法建设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保障工作经费。按照“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镇政府将在镇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购买拆违机械和防护设备,保障控违拆违工作的需要。各(村)居委会也要加大控违拆违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篇12:XXX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我校依法行政和工作的有效展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宪法》和《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工作目标
学校行政领导应明确自身的法定权利、职责和义务,做到依法治校,努力增强教师与学生的`法制观念,逐步形成民主管理的氛围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方针和路线。
三、工作任务
(一)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学好教育专业法律和公共常用的法律、法规,根据要求组织教职员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普法考试、考核和测验,不断提高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水平以及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学校要在全国普法领导机构确定的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注意宣传《宪法》中的教育条文、《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教育的社会地位,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三)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具体管理章程,列入工作日程,实施责任制,规范办学行为。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负责定期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
(四)我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出台,要与上位法一致,与上级政策相配套,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努力具有科学性、可行性,要按照要求,做到及时将学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上报、清理和备案。
(五)学校领导依法决策,规范管理,教师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学生依法学习,全面发展。
(六)加强我校民主建设,推行校务公开,发挥教职代会民主管理和依法监督的作用,凡是学校重大问题要经过群众商议讨论,做到内容公开、程序合法、切实可行,能够接受评议和监督。
(七)建立健全教职工和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教师和学生的伤害事故。
(八)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工商、环保、交通、文化和新闻出版等部门,做好校内和校园周边的治安、消防、餐饮、环保、交通安全和文化读物发行等工作,妥善调处与外部的纠纷,解决好矛盾,努力创造健康、稳定、安全和协调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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