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强化爆炸物品管理创建和谐矿区,本文共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强化爆炸物品管理创建和谐矿区
强化爆炸物品管理创建和谐矿区
今天局在这里召开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会议,也是我们向兄弟单位学习的大好时机,我们会将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带回去,来弥补我们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存在的不足,维护企业内部稳定。
我们xx公司是由原xxxx破产重组而成的。过去在爆炸物品管理上存在着很多不足,也发生过井下爆炸物品被盗的案件,通过加强管理,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我们在爆炸物品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在多次的检查中受到上级部门的好评。下面借这次会议的机会,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们xx公司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和做法。
一、剖析案件,加强领导,建立完善责任制度
我们xx公司过去曾经发生过内部员工xxx从井下火药箱中盗窃火药(此人已判刑)和通风区瓦检员对保健食堂不满,往面包里插雷管(此人被公安机关拘留,现已被开除)两起案件,这两起案件在全公司范围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通过对案件的剖析我们感到,原因之一就是在爆炸物品管理上抓的不严、管的不细,任务不明、责任不清。原因之二就是对员工的法制教育不到位,对爆炸物品管理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从而导致这两起案件的发生。为了更好地吸取教训,我公司党政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措施。建立了爆炸物品管理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安全经理为主任,保卫科、安检科、供应科为成员的爆炸物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采掘一线单位成立了由区长、安全区长为组长,队长、班长、放炮员为成员的爆炸物品管理小组,具体负责爆炸物品使用环节的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格局。
在此同时,我们又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保卫、运输、贮存、使用管理等实施办法,把责任细化到每一个环节:一是当爆炸物品送到井口时由保卫科负责过数登记、保卫,再由供应科押运人员负责押运到井下火药库,井下火药库保管员验收后入库,从而杜绝爆炸物品在运输过程中G失。二是加大井下火药库防范力度,除进火药外,四道铁制防盗门24小时上锁,每班有2名专职人员看守,并配齐报警装置,直接通往公司调度室和保卫科,外来人员一律禁止入内,确保爆炸物品在火药库的安全。三是严格爆炸物品发放管理,火药保管员对各基层单位领取火药人员严格检查,必须持有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押运证和放炮证,按计划定额填写领取单,必须盖章齐全,用专用火药兜子。雷管火药要分背、实行雷管编号发放,做到每发雷管发放的时间清、单位清、责任人清。四是对押运员、放炮轴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必须是固定工、本市户口、身份证,必须有采区领导担保、担保档案交保卫科备案,经上级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五是场子面使用环节上的管理,也就是最容易出现问题、最难管理的环节,过去我们用的都是木制的火药箱,通过吸取教训,公司统一制做了五十个铁制的火药箱, 内设垫皮、两道锁,发放到各使用单位,各班使用各班的,由当班队长、放炮员负责管理,各小班都实行了专箱、专锁、专人管理,各班都建立了爆炸物品管理台账,做到领药数量清、消耗数量清,返箱数量清,由队长、班长负责填写台账,要求同火药库、采区调度台账相符。
二、加大处罚,狠抓配套,控制爆炸物品流入井上
由于我公司用工形式较为复杂,大部分是自用工,人员流动性大,职工素质参差不齐。盗窃爆炸物品和矿山器材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我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一是抓检身。认真执行检身制度,加强升入井人员的检查,在各人车井设立了检查站,当时我公司正处在减人提效工作中,检身人员严重不足,公司领导对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由原来单一的井上检身,延深到井下检身,双管齐下,凡是升井人员在井下被检查一次,到井上再检一次。并且给检身人员配备了金属探测器,效果非常好,入井人员如果带烟、火入井探测器立即报警,升井人员如果偷盗雷管或其它矿山器材,一探立即报警,非常灵敏,通过金属探测器5月份抓获两伙从井下偷大板、链子、蛤蟆头,其中两人被拘留。通过加大对井上、下检身力度,运用科学手段检测,爆炸物品丢失被盗现象基本得到了控制,井下矿山器材丢失现象也大大减少,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企业内部治安稳定好转。
二是抓现场。把加强现场管理作为重点,要求保卫科、安检科每月至少两次以上的爆炸物品大检查,特别是对场子面使用环节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三是抓落实。推行重奖重罚政策,制定出台了《xx公司关于违反爆炸物品处罚条例》,并与基层单位签订了内部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特别要求如有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上出现问题造成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权,与工资资金挂钩,该罚的罚,该处理的.处理,决不手软。
三、强化培训,统一认识,努力提高广大员工素质
治标须治本,要想真正地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抓好、抓实,必须提高广大员工的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一是坚持例会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一次爆炸物品管理专题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部署下个月工作重点。及时解决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培训力度,由公司培训中心定期对放炮员、班、队长进行系统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切实提高爆炸物品管理的水平。三是由保卫科深入到采区班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案列展活动,使广大员工掌握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常识,提高对爆炸物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地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企业快速发展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氛围。
我们虽然在爆炸物品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公司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与一些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乘这次会议的东风,解决思想,加强领导,把我公司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篇2: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
( 一 ) 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 二 ) 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
( 三 ) 公安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它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名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
第三条 民用爆炸物品 ( 以下简称爆炸物品 ) 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第四条 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工厂、仓库,应当建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段,禁止设立在城市市区和其它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厂、库建筑与周围的水利设施、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输油管道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不准进行爆破作业,不准增建任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现有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工厂、仓库的设置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限期解决。
第五条 生产、保管、使用和押运爆炸物品的职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
第六条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教育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并根据需要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管辖地区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 爆破器材的生产
第八条 国家对爆破器材的生产实行严格管制。在国家的统一规划下,合理布局,归口管理,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生产。
第九条 建立民用爆破器材的工厂,必须由其主管部门提请所在地省、市、自治区主管爆破器材生产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由兵器工业部根据国家计划审查批准,持批准文件和设汁图纸,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准生产。
生产爆破器材的工厂进行改建、扩建时,必须事先经兵器工业部批准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以及有关部门许可,方可施工。竣上后,经其主管部门会同所在地省、市、自治区主管爆破器材生产的部门和公安机关以及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方准投入生产。
任何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一律不准生产爆破器材。严禁个人制造爆破器材。
第十条 生产爆破器材工厂的厂房建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并根据所生产爆破器材的种类和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降温、防潮、防火、防爆、避雷—等安全设施,车间内必须设有适当的太平出口。易于发生危险的各生产工序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对拌药、碾药、烘药、晾药等特别容易发生危险的工序,应建立严格的操作制度,认真执行。生产成品必须随时入库,不得在生产车间存放。
第十一条 生产爆破器材的工厂,必须建立严格的检验制度,保证产品质适合格。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
第十二条 试验或试制爆破器材,必须在专门场地或专门试验室进行。严禁在生产车间或仓库内试验或试制。在生产爆破器材工厂外设置试验场地时,必须经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
新产品必须经省、市、自治区主管爆破器材生产的部门技术鉴定合格,出兵器工业部批准,并向公安部备案后,才能正式生产。
氯酸盐类混合炸药,除经兵器工业部和公安部共同批准者外,严格禁止生产。
第三章 爆破器材的储存
第十三条 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
第十四条 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第十五条 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向乡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六条 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储存室,必须做到:
( 一 ) 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 二 ) 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 三 )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 四 ) 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十七条 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在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
第四章 爆破器材的销售和购买
第十八条 爆破器材属于国家计划分配物资。县级以上 ( 包括县级,下同 ) 厂矿企业单位需用爆破器材时,应当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向物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物资主管 部门按计划调拨分配和组织供应。按照国家分配计划签订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必须经物资主管部门签证盖章,方为有效。合同副本应及时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以备查验。
严禁自由买卖,严禁企业自销,严禁用爆破器材换取其它物品。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下厂矿企业和农村基层生产单位以及科研、文艺、医疗等单位需用爆破器材时,应当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凭证向指定的供应点购买。
第二十条 经销爆破器材的供应点,由物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协商定点,由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核发《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准销售。出售爆破器材时,必须验收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
第二十一条 进口或出口爆破器材,必须经兵器工业部审核批准和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公安厅 ( 局 ) 同意,向外贸部门申领进口或出口货物许可证,海关依法实行监管,凭进口或出口货物许可证查验放行。
第五章 爆破器材的运输
第二十二条 运输爆破器材,由收货单位凭物资主管部门签证盖章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写明运输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和起运及运达地点,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准运输。
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购买爆破器材,需要运输的,应当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的同时,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凭证办理运输。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或购买单位应当在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将运输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
在市内短途运输爆破器材时,可以免办《爆炸物品运输证》,但必须 11 :先通知市公安局,并严格执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进口或出口爆破器材的运输,托运单位应当凭兵器工业部批准的文件和外贸部门签发的进口或出口货物许可证,向收货地或出境口岸所在地县、市公安同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准运输。
第二十四条 承运单位凭《爆炸物品运输证》,按照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运输。需要派人押运的,托运单位应当派熟悉所运爆破器材性能的人负责押运。
第二十五条 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 一 ) 运载车、船必须符合因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 二 ) 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船舱内。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船舱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 三 ) 爆破器材应当在远离城市中心区和人烟稠密地区的车站、码头装卸。装卸爆破器材的车站、码头,由当地公安机关会同铁路、交通部门协商确定。
( 四 ) 装卸爆破器材,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安全常识;不懂安全常识的人。必须事先经过教育。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 五 ) 在公路上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经过人烟稠密的城镇,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 六 ) 运输爆破器材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加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破器材附近吸烟和用火。
第二十六条 严禁个人随身携带爆破器材搭乘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轮船、飞机。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和邮寄的邮件中央带爆破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2
第六章 爆破器材的使用
第二十七条 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第二十八条 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厂矿企业的爆破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专业训练,所在地县、市公安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市公安局发给《爆破员作业证》。
对爆破员应进行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
第二十九条 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
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第三十条 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第三十一条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第三十二条 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农民如因盖房或其它用途确需进行爆破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批准,委派爆破员代行购买爆破器材进行爆破。
第三十三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第七章 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
第三十四条 生产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的企业,必须按照隶属关系报经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季节性生产烟花爆竹的作坊,必须经所在地县、市主管部门批准;凭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然后向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准生产。
第三十五条 严格控制用氯酸盐配制烟火剂。需用氯酸盐配制烟火剂和文艺、体育、狩猎、外贸出口等待需制品时,应当由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省、市、自治区公安厅 ( 局 ) 批准,指定专门工厂定量生产。
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品。
第三十六条 厂矿企业和农村基层生产单位需用黑火药、烟火剂时,海上运输、捕捞及其他作业船需用民用信号弹时,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向指定的供应点购买。
第三十七条 经销黑火药、烟火剂的供应点,由商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商定点,由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核发《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并向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准销售。出售黑火药、烟火剂时,必须验收《爆炸物品购买证》。
销售烟花爆竹的供应点,由商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商定点,由县、市公安同发给《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方准销售。
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贩运和销售拉炮、摔炮、砸炮、打火纸等危险品。
第三十八条 狩猎者需要的黑火药和火帽 ( 底火 ) ,凭《猎枪证》和所在单位保卫部门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的证明,到指定供应点限量购买。销售单位应当将购买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猎枪证》号码、销售数量及日期登记造册,以备公安机关查验。
第三十九条 运输黑火药、烟火剂和民用信号弹,由购买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同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准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购买单位应当在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将运输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
第八章 惩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中,存在不安全隐患,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有权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或停业整顿。对屡教不改的,县、市公安局有权吊销其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时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制造、贩运、销售爆炸物品和私藏、私带、滥用、盗窃爆炸物品的,公安机关除没收其爆炸物品外,应视情节轻重。属厂个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拘留处罚,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单位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中,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领导人不负责任,忽视安全,造成爆炸物品大量丢失、被盗和发生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在本条例公布前,已经从事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没有办理或者没有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均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第四十四条 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并向公安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国务院批准、同年十二月九日公安部公布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发现可疑爆炸物品处理方法
1、小心检查或仔细观察包装情况,侧耳倾听有无秒针嘀哒声,确定是否爆炸物品。
2、如确定属爆炸物品,应立即通知领班报警,由警方派专员前来处理,同时做好警戒疏散周围所有人员。
3、如一时不可能爆炸,且用箱或桶等物品盛装爆炸物品,可小心地拿到大厦外围空阔地带放置,做好警戒疏散工作,待警方前来解除爆炸装置。
4、如属正在燃烧的导火线装置的炸药包,立即切断导火线;如属易于解除引爆装置的爆炸物品,立即小心解除引爆装置。
5、控制置放爆炸物品的嫌疑人员,交公安机关处理。
篇3:强化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
――安全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长期以来,我校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育人理念,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坚持在常规管理中落实安全,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在工作重点中突出安全,切切实实把“安全无小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抓起,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分层落实,齐抓共管,把安全工作做得细之又细,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有效地避免了各种事故的发生,让学生远离伤害。切实创建一个“平安、和谐、文明”的育人环境。现就我校安全工作的主要做法作以下汇报:
一、组织机构
我校安全工作在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平安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提高依法治校和构建和谐校园的一件大事来抓。
(一)领导重视,制度完善
1、健全组织,提供保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我校把此项工作列入学校重要的议事日程。学校先后制定了“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发展规划,具体的工作方案,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各项安全事故防范预案,人、财物保障措施。学校成立了“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倪永强任组长;副校长张广辉任副组长,成员有安全办公室谢小磊主任、教导处王淑芝、韩广洲主任、总队辅导员苏东生、总务主任刘为及各班主任。明确了责任,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保证学校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要想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还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为保证。我们根据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学校安全管理、教学安全校园安全、教学设备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八大类35个,安全工作预案13类。实行责任追究制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让全体教职工人人成为学生安全守护员,确保把各项安全工作落在实处。
(二)构建安全网络。
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非常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我校确定了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
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逐级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学校与校车司机、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自上而下,逐级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较好地履盖了学校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提高了全校教师对安全工作的高度认识,做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构建全方位的安全网络。
(三)完善安全体系
学校强化了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有专职保安负责门卫管理工作,要求门卫每天坚持24小时值班,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坚决禁止闲杂人员、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每天坚持领导教师值班制度,挂牌上岗,在上下学的学校门口一名校级领导,一名中层领导,四名安全保卫人员在上下学时间进行值勤,确保万无一失。加强路队纪律整顿,少队部、值周组紧配合,协同检查,彻底杜绝了路队秩序混乱、纪律涣散现象。为了缓解放学学生拥挤现象,我校实施了错峰放学,间隔时间6分钟。同时缓解了放学时校门路口的交通压力。发挥技术防控作用,完善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校园监控系统,加强校园安全动态管理。在课间活动,采用跟踪式管理,做到两操跟班、课间跟班、课前候课,避免学生脱离教师视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学校超市严格执行食品
卫生“三签字”、“四严禁”制度。确保饮食卫生,杜绝病从口入。对于校内学生经常活动或学生经常性集中的.室内外场所,学校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消毒,坚持晨午检制度,有效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群防群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
第一文库网
二、安全责任落实
(一)安全检查
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每月都进行一次安全消防、食品、用电、实验室、周边环境等检查。积极配合卫生局、派出所对学校超市、饮水卫生、安全通道、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同时,在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做上,做好自查工作。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常进行全面性安全检查,各办公室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不定期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的矛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位教职工发现问题随时上报。加强校车车辆及司机的管理。学校非常重视校车安全运送学生工作,安排校车照管员每天跟随校车接送学生。值班老师每天放学前到校门前指挥校车按指定位置停靠,经常提醒司机注意安全事项。如:不要疲劳驾驶,不违章驾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学生安全。经常察看校车情况、司机精神状况,同时通知校车,如果遇到特殊天气,可推迟到校,一定要保证学生安全。向车主发放宣传单,提醒他们一定要注意安全,经常保养车辆等等,
确保安全。
(二)校舍安全改造工程
加强了校舍方面的安全管理,对各类校舍采取日观察、周小检、月大检的方式,认真观察校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教室、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建筑物和用水、用电、照明,微机室、防护栏、体育运动等设施、设备的性能都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和学校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有效,保证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另外,我们对一般人易忽略的围墙、厕所经常进行缜密检查,避免酿成大祸。财会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部门都安装了护栏。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校内各种设施进行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三)安全隐患整改
对校园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一,总务处每周对校舍及用电线路检查一次,特殊情况(大雨、大雪)每天检查一次;教导处对教室、功能室、体育设施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办每天对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消除。确保校舍及师生安全。
第二,学校每天派专人对教室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在
学生中设立安全员,监督学生守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师汇报。
第三,学校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在校门外存在隐患的交通要道安装四道车辆减速带。校园交通文化书屋内张贴安全教育标志。
(四)安全主题活动
积极开展主题安全教育活动,本学期我们先后开展了“让交通事故远离我们”、“春季传染病及手足口病的预防”、“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安全校园,和谐校园”等大型主题安全教育活动,通过让学生听讲座、谈感受等方式。组织全体师生收看了“生命至上”光盘,全体教职工明确了安全工作职责,做到群防群治,确保校园安全。
三、安全教育
(一)安全教育月、教育日活动
认真做好了安全教育月活动,切实开展“3.29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学校安全教育月和安全教育日活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主题,学校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以安全教育月活动为龙头,开展防火、防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运动损伤等安全技能演练;增
强“安全就是健康,安全就是快乐,安全就是质量,安全就是和谐”的认识。
(二)安全课及日常安全教育
每两周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每两周1次安全教育课,并利用周一升旗时向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把安全知识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纳入教学内容,保证课时。通过安全教育课,看录像,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卫生保健意识、心理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学校的校报、校刊、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对师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健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利用国旗下演讲、晨会、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和橱窗展示等多种途径开展安全教育;采取知识竞赛、征文、学科渗透、应急疏散、防灾害现场演练等活动形式,使学生系统地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一周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教
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安全报告专题
学校邀请派出所、交警、消防等职能部门领导、专家到校对全体学生进行人身、消防、交通、饮食等系列安全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讲座、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主题班队会、征文比赛、校园广播等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形式,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对学生多途径地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制度,聘请了红星乡司法所刘广东所长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律讲座,构建起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机制。我校非常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配有兼职辅导人员,为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学校召开了安全教育大会、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了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使学生受到的良好的教育。
(四)应急演练
积极开展逃生演练、防震演练、安全疏散演练活动。每学期都要进行实际演练。做到层层开展,班班组织,人人参与,每个教师和学生必须明确要求与路线,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确保演练取得成效,提高学生的自我救护能力。如今年5.12,我校成功地组织了“抗震紧急避险及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演练,全校师生对逃生路线、安全指示标志、安全场所
位置、逃生自救方法、重点部位保护措施等有了清楚的认识,教师的应急判断和指挥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应急预案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增强了实用性和操作性。
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积极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密切合作,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安隐患进行联合整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校外无游商摊点,校园环境优越。学校坚持配合公安机关“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彻底疏理校园及其附近的安全环境,进一步落实了校园安全责任制,校园交通秩序良好, 学校十分重视师生的交通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每次上学、放假高峰时间,值日领导、班主任全部到校门前指挥疏导交通。学校还要求家长配合,上学和放假实行家长接送,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交通安全警钟常鸣。
五、成绩及荣誉
在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工作以来,我校的安全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校园环境建设,教学工作秩序都有了很大的改观,校舍倒塌、踩踏、火灾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校内规划合理,治安稳定,教学、其它公共活动场管理秩序良好,学校的安全事故始终控制为零,确保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了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师生员工对校园各项管理很满意。德育教育、育人环境、自救自护、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等活动社会反响较好。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
知校园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工作中难免有不足之处,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学校班容量大,社会上也有许多不可控因素,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安全工作一刻也不可放松,一点都不能马虎。我们将以今天的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力度,整改防范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努力工作,我们将继续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实,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还应积极探索新办法和新途径,为学校工作的良性发展,创建和谐校园,创设一个平安、稳定的环境。让学生舒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我们相信,有各级领导的鼎力支持,有全体师生的紧密协作,我校一定能给孩子们撑起一片茁壮成长的天空。
篇4: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创建平安和谐小康矿区
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创建平安和谐小康矿区
介绍了平煤四矿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的'一些体会,阐述了煤矿标准化建设要在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的前提下抓好基础工作、抓好制度的落实,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通过标准化建设构建平安和谐小康矿区.
作 者:靳纯峰 严颂镖 作者单位:平煤集团公司,四矿,河南,平顶山,467000 刊 名:中州煤炭 英文刊名:ZHONGZHOU COAL 年,卷(期): “”(3) 分类号:F272 关键词:矿井安全 质量标准化 平安和谐 小康矿区篇5:强化管理、技术创新双管齐下创建节约型油田企业
强化管理、技术创新双管齐下创建节约型油田企业
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历来就是油田企业一项优良传统,多年来各油田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节能监测和技措投入等方面开展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打下了管理和技术基础.当前,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与资源“瓶颈”矛盾的凸显.党和国家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
作 者:靳辛 陈玲 谭宁 作者单位: 刊 名:中国石化 英文刊名: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年,卷(期): “”(10) 分类号: 关键词:篇6:严格依法管理 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构建美好和谐矿区
严格依法管理 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构建美好和谐矿区
每当夜幕降临,在我矿宿舍康乐园娱乐区是一幅多么美的画面,有年轻夫妻和小儿女们的嬉戏,有老年人运动健美操表演,有散步的,有锻炼身体的,有打球的,这不由让人们心境高兴起来,感受生活的美好和生命的伟大,然而突然有一名拄着双拐的伤残职工从这里经过,打破了这美好的宁静,让人高兴的心情不免增添了一点凄凉,不由的让我们又想到煤矿一个沉重的话题――安全。
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没有了生命人就没有了一切,生命出现了残缺和伤残,生命的过程是凄凉的、沉重的。煤矿是高危行业,井下恶劣的环境,潜藏着不安全的隐患,随时都有可能对职工造成身体的创伤,因此说煤矿工人生命和身体的完整是每个家庭幸福的源泉。关注生命,关注安全是我们整个矿区和每个家庭的根本。
如何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构建家庭的幸福和矿区的和谐,是煤矿第一的主题,永恒的主题,是每一个煤矿的管理者,职工家属第一的责任。
确保我们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国家和矿上无论从法律和管理的角度都提供了较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那么我们煤矿工人自己如何珍视自己的.生命,来确保家庭的幸福呢?俗话说设备故障人失误,轨迹交叉出事故,改变物的不安全状况以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消除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最主要的手段。我们每一个煤矿工人要克服生产中的侥幸心理,在生产中要时时刻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对安全生产的注重提高到保命的地位,要意识到没有安全就可能没有生命,没有生命就没有了一切,在井下一定要按章作业,正规操作,坚决杜绝不安全的行为,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先积极地排查处理,确保安全后再生产。对井下个别职工的违章行为要坚决制止,要把制止违章放到对职工工友生命负责的高度来要求自己。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在井下要知道怎样才是安全的操作,怎么做才能保障安全,不要盲目蛮干,乱干瞎干,不要等到出了事故,才意识到自己的操作不当。我听说一名职工在井下违章开小绞车,安监员制止他不听,他继续他的不正规操作,结果他受伤进了医院,那名安监员在医院碰到他,他痛心地说:现在想改正,也没机会了,胳膊断了。矿工同志们,多么痛心的表述,生命无返程,违章不能行,让我们好好的珍视生命,为了父母的嘱托,妻儿的牵挂,家庭的幸福,矿区的和谐,请杜绝违章行为吧,只要我们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多出煤,出好煤,我们的生活一定越过越好,我们的矿区一定更加和谐美好。
篇7:立足现场强化管理创建双优工地的发言稿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施工项目专项预防工作取得的成果,促进创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项目部工作的全面落实,兰州铝厂高层住宅A/B塔搂项目部将围绕 “三控三管一协调”来开展工作,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一、坚持“过程精品、确保工程优质”
施工过程是保证质量的主战场,过程是强化质量管理的直接对象,过程是实行连续控制的动态目标。因此,把严格的质量管理贯穿于不断变化的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才能保证每一道工序、每一个部位都达到标准、做成精品。从而保证工程的最终质量目标。一句话,就是以“过程精品”铸“工程优质”。
二、科学计划 确保进度
进度计划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使进度计划尽量符合变化后的实施条件。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实行分段动态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依据变化后的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采取一切能够调动职工积极性方法提高工效,加快工程进度。
三、抓好项目班子建设,控制好施工成本
项目成本管理中坚持全员参与,人人有责,每个管理人员都应树立向管理要效益的意识,在制定方案、办理技术复核单、编制施工预算、办理各类签证、控制材料消耗等方面,都要紧紧围绕成本这个中心来转。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协调各方、先算后干、全员参与、确保盈利”的思想。在日常材料采购及分包工程管理中,坚持“阳光采购”,从源头做的公开、透明。并严格把好材料的质量、定价、选购、验收入库、出库使用、限额领用、余料回收、修旧利废、材料消耗、盘点核算等关键环节。对于分包工程坚持做到“明明白白进场,干干净净干活”。
四、明确目标责任 加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公司“三标”体系程序文件,让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责任和主要指标量化分解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做到责任、目标、措施“三明确”。在施工动态管理中,紧紧围绕“一个落实”、“两个基本点”、“三定措施”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一个落实” 就是落实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电器设施、机械设施等管理责任,明确责任防护人、检查责任人。“两个基本点”就是安全管理中人的安全行为和物的安全状态:减少和避免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失误。“三定措施”就是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跟踪复查。
项目管理工作是永无止境的,我们将学习一切先进的管理经验,以更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