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捐赠、受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本文共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捐赠、受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其计价原则是: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和协议等、按凭据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入帐价值);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则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同类或类似资本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如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捐赠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二)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而是按确定的入帐价位、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确认为“资本公积”。
(三)《企业会计制助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的规定中,将原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扩展为适用于所有的企业。也就是说,内资企业也要设置“待转资产价值”帐户,下设“接受捐赠货币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帐户,核算捐赠资产价值和由于接受捐赠资产而产生的应纳所得税额。入帐价值在扣除应纳所得税额后转入“资本公积”。
二、税法的有关规定
(一)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需按接受捐赠时的入帐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财务上确有困难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45号)的规定,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越超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三、举例
某公司2月取得其他企业捐赠的全新大型机器设备―台,价款600万元(凭证注明)。公司另外支付设备安装和调试费用10万元。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33%。根据公司财务状况,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取得的捐赠资产应交纳的所得税可以在3年的期间内平均计入其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600/3)。假定,公司会计利润总额1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150万元。所得税税率33%。
(一)会计处理
按上述《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取得捐赠机器设备
借:在建工程 6000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一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6000000
2、支付设备安装和调试费用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确定固定资产价值6000000+100000=6100000(元)
借:固定资产 6100000
贷:在建工程 6100000(若为旧固定资产,应根据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或用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本例,略)。
(二)纳税调整
1、20应税所得100十200=300(万元)
年应纳所得税额300x 33%=99(万元)
其中:接受捐赠资产应纳所得税额66(万元)(200x 33%)
2002年末确认所得税及结转“待转资产价值”有关会计分录:
借:待转资产价值一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000
所得税(100x 33%) 330000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 990000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340000
为明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上示分录按其对应关系可调整为:
(1)借:待转资产价值一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200万元*33%) 660000
所得税(100万元x 33%)330000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 990000
(2)借:待转资产价值一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200一66万元) 1340000
贷:资本公积一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340000
2、应税所得150十200=35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50 x 33%=115.5(万元)
其中:接受捐赠资产应纳所得额66(万元)(200x33%)
20年末确认所得税额及结转“待转资产价值”有关会计分录:
1)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资产价值 660000
所得税 49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155000
2)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资产价值 134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性资产准备 1340000
')会计
篇2:捐赠、受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一、《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企业捐出固定资产及应交纳的相关税费,不作销售而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二)捐出的固定资产,首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对捐出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发生的清理费用及应交纳的相关税费等进行核算。再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三)企业对捐出的固定资产,资产已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在捐出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资产减位准备。
二、税法及有关规定
(一)捐出固定资产,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然后再将销售所得价款对外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问题解答(三)”的规定,企业“因捐赠事项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按税法规定认定的捐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一[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捐出资产的成本(原价)一按税法规定已计提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额)]一捐赠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及缴纳的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除所得税以外的相关税费}+因捐赠事项按会计规定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一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金额
(三)捐赠行为发生的支出,税法规定按其捐赠方式和对象,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向老年活动场所和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向慈善机构、基金合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即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性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三、举例
A公司2003年8月将闲置的固定资产直接捐赠给B公司。该项固定资产是A公司于12月取得的,价款120万元。采用直接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预计残值为0.捐赠过程中对资产进行拆却发生清理费用0.8万元(从银行存款中支付)。假定捐赠时该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公允价值为78万元,捐赠过程中未发生与捐赠行为相关的除所得税以外的相关税费。2003年A公司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为1122万元。所得税适用税率33%。
(一)会计处理
计算A公司捐出固定资产在捐赠日的累计折旧:120/10×3+120/10/12x 8=44(万元)
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A公司应作会计处理(分录以元计):
借:固定资产清理 760000
累计折旧 440000
贷:固定资产 32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借:营业外支出 768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768000
(二)纳税调整
1、该项捐赠事项因系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捐赠,按税法规定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条件,其所发生的捐赠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根据上述“二、税法及有关规定(二)的计算公式”计算A公司因捐赠事项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为:{78一[120一(120/10*3)一120/10/12*8]―0.8}十76.8―0=78(万元)
或按会计核算资料简化计算为:78一(120―44十0.8)十76.8一0=78(万元)
3、A公司应税所得为:1122十78=1200(万元)
4、A公司应纳税所得税额为:1200x 33%=396(万元)
5、A公司所得税、费用及应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借:所得税3960000贷: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3960000
篇3: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筹划
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原来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解利润的可能性。
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所得税费用”,两者的差额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举个例子:某企业于6月8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7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那么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为:
(1)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累计折旧 3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0,000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3,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3,100
(3)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0,000
贷:所得税 23,1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6,900
盘盈取得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企业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补交企业的所得税,
同时《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这样企业运用盘盈资产所产生的价值损耗不能作为税前扣除,从而造成了企业对该资产的重复缴纳。为此企业可以采用售后回购的方式将来避免这一不合理的规定。
假定某企业实现税前利润1000万。年初盘盈一固定资产,公允价值100万,当年已计提折旧40万,所得税税率为33%。那么企业将要缴纳的所得税为376.2[(1000+100+40)×33%]万元。
但是如果企业采用售后回购的方式先将固定资产进行出售然后再按原价购回,则购回的固定资产在使用时所计提的折旧就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且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该企业销售该固定资产时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 1.92(100/1.04×0.04×0.5)万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0.192万元。回购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出售时候一致,因此在出售和回购业务中企业应缴纳的税款合计为4.224万元。那么企业通过售后回购方式,企业可以节税8.976万元[40×33%-4.224]。考虑到该资产还有60万元可以在以后会计年度进行折旧,在税前扣除,那样的话企业实际可以节税28.776万元。
篇4: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
【摘要】本文首先比较了新旧会计准则及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的不同规定,提出相应的见解,并说明了在实务工作中如何处理固定资产盘盈。 【关键词】固定资产盘盈 【Abstract】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old and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small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about different fixed assets inventory and then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opinions, and described how to handle fixed assets inventory in practical problems in the work. 【Keywords】fixed assets inventory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的做法与旧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不同,而近两年出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该问题的做法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又有不同。现就旧的企业会计准则、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实务工作中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的问题分析对比如下。 一、旧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20之前的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将固定资产盘盈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账务处理为:企业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前,应按上述确认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报经批准后或期末结账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旧会计准则的这一做法,会计处理简单,易于理解,但容易被企业作为调增利润的手段,造成企业利润波动较大,会计信息失真。 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年2月15日颁布的,201月1日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再计入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节利润的.可能性。 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例】甲公司于8月31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那么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为: 1.按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2.按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0 3.补提盈余公积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7500 4.调整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7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7500 此外,还要调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相关项目,以及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信息。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对于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但做法更为合理,更接近实际,减少了企业人为操纵利润的机会。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17号印发,自1月1日起施行。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扣除按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经批准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处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沿用上面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例题, 1.盘盈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00000 2.报经批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0 由此可见,《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盘盈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沿用了旧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还是计入当期损益。 四、会计实务工作中对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 因为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盘盈固定资产的做法完全不同,初学者在练习中遇到盘盈固定资产的处理问题时就不知道如何下手,其实,作为练习题及相关考试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要看练习和考试是针对哪门课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有关小企业会计的练习和考试,固定资产盘盈就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是与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相关的练习、以及与注册会计师考试相(下转276页)
篇5:债务重组的会计与纳税处理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以相关问题
(一)债务重组产生的背景
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种不确定因素经常使得企业面临经营失败,而经营失败的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偿债困难。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不得不在两种权力之间进行选择,要么依法尽可能收回债务,采取法律等手段,要求债务人破产,以求的债务的清偿;另一种比较可行的做法是给债务人一定的让步,增强其财务能力,助其重整事业。这样就设的债权人及债务人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在某些债务问题上达成共识,以尽可能地求得双赢。
(二)债务重组的定义及方式
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从我国的会计实践及会计准则中,我们可以将债务重组活动中发生的经济业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和债权人“未作让步”的债务重组。“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直接或通过修改偿还条件间接放弃部分债权,以换取债务人能够及时或延期偿还部分债务。但无论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企业均要遵循同样的会计处理原则,也就是说,债务重组不仅包括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还包括债权人未做出让步的债务处理。具体讲,债务重组包括以下几种具体方式: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属于作出让步的重组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即通常所说的债转股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延期,延期加息延期减本金或减息)
(5)、混合重组等。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与修订前198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相比有两点主要的变化:一是对债务重组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性资产不再采用公允价值计价,而是采用账面价值计价,债务重组的当期,双方均不产生重组收益;二是债务重组不仅包括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还包括债权人未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
在税法上,有关债务重组的定义与方式与会计准则基本上一致的,其与会计准则之间最大的差异在于 “公允价值”的大量引入。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的偿债方式不同,相关的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也各不相同。下面具体介绍一下各种债务重组形式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债权与债务人双方的会计与税收处理
会计准则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即将豁免的债务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而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中。在税法上,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即债务的账面价值或账面余额)偿还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债务重组所得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债务人应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所接受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所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已发生减值,应当在期末时与相关资产一并计提减值准备。而且,债务人的帐务处理,随偿债方式的不同而各异。
(1)如果以存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一方面应按债务的账面价值转销债务,另一方面应按存货的账面净值结转存货,将债务的账面价值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存货账面净值后的余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
(2) 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先将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再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将债务账面价值和扣除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减去残值收入)等之后的余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即:贷记资本公积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3)以无形资产或投资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借记应付账款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或投资的账面净值结转,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无形资产或投资账面净值与相关税费之和后的余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
篇6:浅谈会计处理方法与纳税筹划论文
浅谈会计处理方法与纳税筹划论文
摘要:全球性的竞争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日益白热化,尤其在中国成为WTO成员之后,这个问题变得更加突出。企业想立足于这样竞争激烈的环境,并能在这样的环境中得到良好的发展,就必须探索寻找减轻企业税负压力的最佳途径,以此来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快速稳定发展。怎样运用有效的会计处理方法合理筹划自身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类税金,在国家法律的税法要求下,让企业的税负压力减到最轻,已经成为企业目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会计,处理方法,纳税筹划,利益最大化
一、会计处理方法
1.会计处理方法的概念
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具体定义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所选择采用的具体实施方法,一般可以分为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外币折算会计处理方法,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收入确认等。会计资料的可比性和一致性会被不同的处理方法所影响,进一步来说会计资料的使用也会受到影响。所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明文规定,各企业单位选择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使用期间的每个时段必须保持一致,不应随意更改变动;在实际运用中如果的确有需要更改变动的,必须依照国家对会计处理方法的统一规定实施变更,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详细说明变更原因、情况及影响,方便会计资料使用者及时了解该处理方法变更的相关情况。
2.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在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之前,首先要弄清楚经济事项的来源,产生的问题及预想的解决目标。对会计准则要熟悉运用,不被问题表面复杂的现象所迷惑,以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为实施准则,谨慎冷静分析,寻找到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关操作人员平时应尽可能丰富拓展自身相关会计知识及会计操作的法律规章制度,以便在实施过程中能迅速的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争取最大效益。
二、纳税筹划
1.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的主要内容是指根据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在国家税收法的有效范围内,通过安排筹划经营、理财、投资、筹资各种经济活动,取得减少所要上缴的税额,实现利润最大化及价值最高化的经济活动。要做到合理的纳税筹划。企业必须组建拥有专业会计知识的团队,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
2.纳税筹划的操作
在实施纳税筹划之前,首先要搜集整理企业的基本财务和税务情况。纳税筹划操作者应事先了解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财务情况及投资意向。不同企业的差异性组织形式使其税务待遇也产生巨大不同,充分了解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帮助操作者针对不同企业的组织形式制定最适合其自身的纳税筹划实施战略。只有深入详细地了解企业的全面真实财务状况,才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企业自身因素制定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方案,达到节减税收的根本目的。其次是了解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的具体要求及期望,不同纳税人对纳税筹划的要求可能有所差异,这些都是必须要了解的。一般情况下的要求是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投资、经营、管理、清算等方式取得节减负税的母的。接下来是了解投资的目标要求,一些纳税人有若干种投资意向及目标或者要求更大财务收益。税收筹划操作的时候时应从纳税人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符合纳税人需求的建议。最后,操作者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会计处理技巧和税务经验严格按照纳税筹划的规范要求为企业实施纳税筹划。
三、不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与纳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计价的不同方式,直接影响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价值,进而对所得税及盈亏情况造成很大影响。使用存货计价方法,要结合环境及价格波动等相关因素来实施。实行条件是比例税率时,要充分全面分析市场价格变化的主要因素。价格持续上涨时,选择后进先出作为计价方式,提高本期销货成本并降低期末存货成本,进而使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基数有所减少,以此减少所得税的负担,使税后利润得到增加;相反的,价格持续下降时,选择先进的计价方式,一样能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销货的成本同时减少应纳的税收金额,完成节税目标。实行条件是累进税率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或加权平均法作为计价方式,可以让企业的税收负担得到有效改善。由于各个时期存货的价格比较稳定均衡,不会忽高忽低,产品成本不会产生很大的改变,选择加权平均法为计价方式,不会使利润高于会计期间套用的过高税率,增加税收负担或影响税后收益。企业如果处于免税期,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利润和免税额。企业通过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将会减少费用的摊入,增加利润;而处于征税期时,企业获得的利润与需缴纳的所得税成正比例增长,这时应该采用后进先出计价法,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折旧以税收挡板的效用在成本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平均年限法、年数总合法和工作量法都是常用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得出的折旧额是有差异的,分配到各个时期的固定资产成本也有是差异的。折旧方法的选用会直接影响成本的多少,影响利润及企业的税负压力大小。在用折旧方法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对各个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在比例税制下没有改变,应该选择加速折旧法,使企业在年初提取到较多折旧,在年末提取较少折旧,如此企业便可以获取延期纳税的益处。应把握市场资金折现率的高低,综合每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选出最佳的折旧方法。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分析通货膨胀因素,若存在通货膨胀问题,企业的实际购买能力大幅度贬值,不能在现行市价的基础上进行重置固定资产的简单再生产。但是,面对同样的问题,如果选择加速折旧方法,不仅缩短了企业的回收期,而且加快了企业的折旧速度,从而使前期的折旧成本获得更大的税收抵税额,增加了企业的投资收益。在分析折旧年限因素时,企业应按照自身的切实情况,采取相对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在分析资金时间价值因素时,企业应该清楚不同的折旧方法将会产生不同的时间价值收益并承担不同的税负压力。企业应该运用动态的方法进行分析,对计算提取的折旧在折旧年限内按当时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算出在规定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的现价总额进行再比较分析,择选能产生最高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
3.债券溢折价的摊销方法
企业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或直线法对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进行核算。采用实际利率法是用实际利率乘以债券期初的账面价值来确认应计的利息收入,由于溢折价的摊销,其结果会逐期增加或减少。而直线法的采用,会使溢折价的摊销额和实际投资收益相等,债券摊销的不同方法对利息费用总和不产生影响,确会对年度的利息费用摊销额产生影响。所以,企业折价购入债券时,核算的方式采用实际利率法就会取得延缓纳税收益
四、结束语
相关税收法律下的各类税种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选择会产生不同的纳税筹划效果。纳税筹划需要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来实施,而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纳税统筹的最终效果,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纳税筹划作为企业在行业竞争中的一个重要决定性因素,政府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加大对纳税筹划的宣传力度,应运用各种宣传手段让广大市民认识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纳税筹划是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政府应该扩大纳税筹划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不断健全完善税收法律法规,让纳税筹划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参考文献:
[1] 白晶.浅析会计处理方法对纳税筹划的影响[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14
[2] 李荣锦.基于有关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纳税筹划[J].财会研究,;05
[3] 杜晓晴.论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06;02
[4] 屠芸.论企业纳税筹划中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J].审计与理财,;01
[5] 刘永康,张梅玲.企业纳税筹划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集体经济,2011
篇7:捐赠仪式受赠方讲话稿
大家早晨好!我是来自X年级XX班的XXX。作为农民工子女的代表在这里发言,心情无比激动。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农民工子女向给予我们捐赠物资的头屯河农场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和诚挚的敬意。感谢你们对农民工子女的关爱,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支持。
农民工子女是一个大家庭,我们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说真的,我们很想他们,很想和别的孩子一样享受那份天伦之乐。可是,这是个多么的奢望呀。为了生活,为了家,为了我们以后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父母不得不走出去,我们不得不留下来R22;R22;没有他们在身边,老师就是父母,学校就是家。就是这些辛勤的园丁们的一个个微笑,一句句话语,一声声安慰伴随着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就是这个“大家庭”让我们从困惑中找到了温暖、快乐。
今天,农场领导给我们带来了捐赠物资,让我们感受到无限的温暖。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全体受赠学生向关心我们的领导道一声:谢谢你们!
我想领导给我们带来的不只是捐赠物资,更是一笔精神财富。在此,我代表全体受赠学生向领导和老师们保证:在农场领导和学校领导的关心下,在老师们的辛勤培育下,我们经过不懈的努力,会以实际行动给社会,家庭,学校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最终实现自己的“青春梦”。
我的发言结束了,谢谢大家!
篇8:捐赠仪式受赠方讲话稿
大家好!
今天对于我们全市的中小学生来说,是个美好的日子,也是个特殊的日子,更是个幸福的日子。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xx市团市委为我们全市的少年儿童带来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作为一名学生代表,有幸参加今天的希望工程自护图书捐赠仪式,我感到十分高兴,请允许我代表全体受赠学生向本次捐赠图书的团市委和各级领导及爱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对我们的爱护和帮助。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青少年的成长中,离不开书籍的指引与教育。对于我们这些纯真的孩子来说,书籍就是食物,书籍就是营养,有了书籍的滋润,我们才会健康成长,有了书籍的陪伴,我们才会快乐成长。
今天,为了普及未成年人安全预防与自救知识,切实保障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团市委积极开展向全市中小学生捐赠自护图书的活动,使得我们中小学生每人都拥有了一本自护图书。在我们的成长中,特别是在安全受到高度关注之际,是希望工程给我们带来了平安,带来了希望,使得我们有更多的机会了解自护知识,保护生命,健康成长。看着这些书,我仿佛嗅到了它的芳香,触到了它的心跳,我们青少年一定会认真阅读,用心体会。相信捐赠的这些图书,会给我们铺设一条健康的、安全的绿色生命通道。
请各位领导和老师们相信,我们一定认真阅读,努力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提高自护能力,在全社会的关爱下健康成长。我们一定牢记党的嘱托,珍惜当前的大好时光,勤奋学习、健康成长,以今天的`受助作为明天回报社会、关爱社会的动力,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学生,用优秀的品格和优异的成绩报答全社会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再次感谢关爱我们的每一个人,请相信,因为你们的爱,我们一定会更加健康、快乐的成长!
谢谢大家!
篇9:捐赠仪式受赠方讲话稿
大家上午好!
今天在王瞳镇中学的校园里洋溢着一派喜气洋洋,春意融融的景象。因为今天我们有幸迎来了最为尊贵的客人――北京共图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领导、衡水市妇联、衡水爱心联合会的领导,他们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带着对农村学生的无限关爱,车途劳顿来到在图书受赠仪式上的领导讲话中学慷慨捐赠图书,我们心潮澎湃,激动万分,千言万语,难以言表。致此,我谨代表景县妇女联合会,向远道而来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最真诚的感谢!
北京共图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领导,在衡水市妇联爱心协会及景县妇联领导的陪同下,在百忙之中不辞劳苦为王瞳镇中学捐赠图书1000多册,价值15000多元,这不仅是对王瞳学子的拳拳关爱,更是对景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鼓励。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是一项惠及万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这次的图书捐赠活动意义重大,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物质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从精神上给了我们巨大的鼓舞。北京共图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领导情系王瞳镇中学,以实际行动支持景县的教育事业,此次捐赠图书为学生们送来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开卷有益”,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至理名言,因为阅读使人能够从书本上获得大量的知识和经验。在欧美发达国家,读书被认为是高尚生活元素,我们要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来看待阅读,尤其是对中华典籍的阅读,要让读书成为我们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老师、同学们,书籍是知识的海洋,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历史经验的总结,离不开自然和社会科学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诸多知识的融汇与创新,人们对各种进步的思考与探索,都可以从书本中得到解答和启示。“最是书香能致远,唐声宋韵谱华章。”希望同学们积极地参与到学校读书活动当中去,沉浮于字里行间,沐浴于书香墨韵,让我们的精神世界变得丰盈,让读书生活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以优异的成绩报答北京共图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领导对我们的殷切期望。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有句话叫做“授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爱心,收获希望”,这次图书捐赠仪式中,我们看到并感受到爱的真诚,我们相信,爱的力量会让每一位王瞳学子不忘恩情,珍惜机会,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捐赠图书,惠泽千秋。”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关心关爱我们的北京共图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领导、衡水市妇联爱心协会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祝各位领导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祝愿北京共图大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未来的日子里事业蒸蒸日上,再创灿烂辉煌!
谢谢大家。
篇10:受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确定的入账价值,是指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金额,包括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因接受捐赠资产另外支付的构成受赠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及相关税费作为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及相关税费作为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应税收入,是指根据有关凭据等确定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应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对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处理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小于50%,应将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全额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例: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所得税率33%,2005年7月接受商品捐赠1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7万元,截至年末该存货尚未处置。2005年度乙公司利润总额为250万元,假定除接受捐赠资产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1)7月接受商品捐赠时:
借: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17
(2)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100+17)÷250×100%=46.8%<50%,则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应并入接受捐赠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250+117=367(万元)
应纳税额=367×33%=121.11(万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17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17×33%)38.61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78.39
注:若下年将该商品耗用或售出时,再作: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78.39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8.39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