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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减肥方法论

时间:2022-07-25 08:00:37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减肥方法论,本文共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的减肥方法论

篇1:我的减肥方法论

学习啦: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我的减肥方法论》。

前几天发了条在我二姨家称重不到个把月轻松减掉了14斤的朋友圈,然后盆友各种点赞询问私聊。就是问这个减肥方法,当然还有增重界的老司机不相信的,说她们怎么怎么难才减多少多少斤。

好吧,我就完整详细的把我的减肥经过以及总结的方法论给大家分享一下,不过我没有减肥前后的照片对比,即使我有心炫耀有人也会不相信嘛,现在P图技术这么牛掰。

当然罗,我之前是160斤多一点点,为什么是多一点点呢?因为我称重到160斤以后我就没去称了,但到我决定这次减肥开始时间还是过了一段的,所以减肥前的最后一夜体重肯定是不止160的,所以我说我减掉14斤肯定也是保守估计的。

不啰嗦了,正题开始。我的减肥方法论就三条,很简单。

1,明确量化。

请大家记住一个减肥公式:

7700大卡=1公斤脂肪

我为什么要明确这个东西呢? 因为当你脑子里有这个公式概念后你就是在照着靶子打,肯定环环都是有的放矢然后你过程中的每一步其实就是在进行加减法算账。有人在减肥过程中是很迷茫的,他们不知道怎样会胖怎样会瘦,也不知道吃东西会重多少,动多少会轻多少,俩眼一抹黑。

我是一个做事希望能有掌控的人,所以我会让自己心里有个明确的概念,减肥如果是明确了这个等式后,我就会对我减肥的体重变化以及如何变化有个大概的预测。我可以说我在去我二姨家买东西看到称重器是偶然,看到了我觉得可以看看我的减肥效果也不是必然,但我肯定我这段时间的减肥足以让我减掉至少十斤,很显然是超预期完成但确实也没低于十斤。

还要明确量化一个什么呢,过程也得进行量化。比如我就是借助APP清楚看到我跑多少距离能消耗多少卡里路,清清楚楚,然后结合上面这个公式就非常清楚了。但我也有点不认真的地方,比如我觉得减肥也不能太理性吧,也得有些意料之外的东西发生才好,所以我没有把人体每天自带要消耗多少卡路里算入其中也没去刻意了解。

2,健康减肥。

健康减肥说白了就是少吃多动还有调整饮食结构,人体每天至少多少的能量摄入也要满足掉。这个问题应该是有很多人犯的,有的是故意有的是无意。随便举例吧,节食啊吃药啊借助什么手术啊瘦身道具啊……我不敢说这些是垃圾是骗术,但我希望大家明确一个常识。能量守恒这个定律是适应减肥这个方面的,我们想通过不运动不调整饮食结构就轻松减掉多少多少,这是不符合逻辑也是不现实的。包括这个什么切胃抽脂手术,你要想存在即合理,你之所以肥胖肯定是因为你卡路里慎入过多以及你自身消耗不了这么多才引起的。你一下子把这个切了那个去掉,你身体内部肯定是会有一系列连锁反应的,起码你现在还感觉不到。节食会反弹会让你形成易胖体质造成身体紊乱,这应该是常识吧,但很多人就是想投机取巧想一步登天所以选择了不吃饭。

3,懒人减肥法

我好像还没分享我的具体步骤,虽然我觉得减肥方法因人而异在健康减肥的基础上真的是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也没制定什么详细步骤,就是明确了第一条的等式后然后借助工具进行量化,每天不论是跑还是走必须20公里,然后坚决不吃肉饭量其实就是一碗嘛一日三餐。我其实现实的说我有些还没有完全坚守,偶尔也会破例一俩次。但大致是遵守了的,每天20公里这是底线,我是很坚决的。

好了,针对一些意志力不太行的可以推荐一个懒人减肥法。

1,每天从晚餐中抠掉500大卡,也可以是中餐反正必须去掉500大卡。

2,每天必须走路10000步。

这难吗?我相信不难吧。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大家,你只要坚决按这俩条方法你一个月正常是可以减掉四五斤的。当然你不能我晚餐少吃500大卡我就加到中餐去吧,饮食还是很重要的。有人不知道500大卡是什么概念那你就每天每顿只吃平常的70%,就是只感到不饿七分饱。

好了,其实也没啥复杂的。

减肥一天俩天谁都行,关键是坚持。你能不能坚守你之前定的减肥原则,你能不能贯彻下去这才是最最重要的。

我记得我减肥期间做过俩个有关减肥的梦,就是发现破戒了吃多了然后惊醒。

因为我之前实在是太重了,所以即使减掉十几斤还是不够,我脸还是没啥大变化,只是之前的衣服裤子可以穿了,所以我还会继续努力贯彻的。

公众号:职场百问天地

篇2:“法律学方法论”

关于“法律学方法论”

[内容摘要] 将法学方法论视同于法学研究的方法是我国法学界的一个“固有的误解”。如果立足于广阔视角下的国际学术界的理论积淀,厘清几个相关的概念,就会发现:“法学方法论”其实可转换为“法律学方法论”这一概念,它在内容上包括有关法律方法、对这种方法的外向性的哲学探究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这三部分理论,其本身又构成法理学-法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法学理论中的确立,与其说必须具有一个特定先在的价值立场,不如说它只是具有某种可反证的、因而也是可替代的哲学立场。

[关键词]法学方法论,法律学方法论,法学研究方法,哲学立场

一、问题之所在

综观当下的国际学术界,无论是注重实践思考倾向的“法律方法”,还是注重哲学思考倾向的“法学方法论”,均已拓入颇深,而在我国这个漠视方法的文化中却一直命运堪忧。这种现象虽在近年有所改观,但是在总体上仍未达到一种可称之为“方法论上的觉醒”的境界。[1] 可以说,作为“舶来品”的法学方法论,直到近年才逐渐受到较为广泛的关注,但即使对于一些基本的概念,我们仍存在着固有的误解和无谓的争论,其中之一就是:法学方法论是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吗?

这一质疑,实际上可牵引出一系列相关的问题: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学方法论的关系如何?法学方法论在法学(或法理学)学科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相位?法学方法论是否必然具有一个特定的先在的价值立场?诚然,这三个派生性的问题,有的已在国际学术界形成了一定的共识,有的仍在有限的'共识基础上进行着前沿的论争,但即使是其中的那些具有广泛基础的共识命题,在我国都需大声诉说。

本文试图尽可能立足于一个较为广泛的视角,就以上这些基本的问题进行一次初浅的思考。当然,在此需要预先交待的是,也许是因为限于我等的能力,当这种思考开始时,笔者发现:即使是这些方法论中基本的问题,也委实要比想象中复杂得多。

二、为什么是“法律学方法论”?

从宽泛的意义上说,我国法学界较早关于法学方法论的成果,可推梁慧星在1995年出版的《民法解释学》,[2] 但对该领域更为直截了当的、同时也是更为广泛的关注,则是之后的事情,其标志的动向,可举陈金钊、谢晖主持的《法律方法》[3] 和葛洪义主编的《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1辑)》的问世。[4] 据此可知,法学方法论在中国乃属于刚刚起步的后发性领域。众所周知,早在20世纪80年代的一些教科书中,法学方法论开始作为学习、研究法律的方法而在绪论部分中登场。为此,当新世纪初有关研究动向中出现了被重新界定过的“法学方法论”这一概念之后,尤其是我国台湾学者杨仁寿《法学方法论》一书在大陆的出版,以及此后各种不同法学传统下的方法理论的输入,加之先前固有理解的干扰,理论上的混乱便自然在所难免。

这种混乱,部分乃肇始于对这一概念的固有误解,即不少人想当然地将“法学方法论”视同于传统教科书中所言的法学研究的方法言说。这其中也有中国式的“唯名主义”思维定势在作祟。根据汉语的使用习惯,在定语与主语之间加一个助词“的”是不会带来语词意义上的转换,因此“法学方法论”就被想定为“法学的方法论”,进而偷换成“法学研究的方法”,从而形成了上述的那个“固有的误解”。

应该说,如果我们从更加广阔的角度来看,如从国际学术界的有关论说来看,法学方法论与法学研究的方法虽非风马牛不相及,然在其整体的理论框架以及言说的脉络中,法学研究的方法并未成为“法学方法论”主要关注的对象。

典型意义上的“法学方法论”这一术语,主要为当代德国法学界所运用,且有两种德文表述,如拉伦兹的名著《法学方法论》的原名采Methodenlehre der Rechtswissenschaft,也有德国学者以Juristische Methodenlehre来统摄相关内涵。[5] 相对于大陆法国家,普通法国家一般倾向于采

[1] [2]

篇3:经济学方法论

《经济学方法论探究》是卡尔·门格尔研究经济学方法论的专著,是他一生的集大成之作。书中阐述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的基础性方法论原则,而书中提出的自发秩序理论后来被哈耶克发扬光大。

国际学术界公认,本书的重要性犹在被我国读者熟知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之上,在经济学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本书系首次译为中文出版。

篇4:经济学方法论

本书的焦点是应用经济学--运用经济学的概念和工具探讨众多的现实问题,学科经济学很明显与这一目的.相联,因为它是应用经济学所必需的基本概念和工具的来源。

本书旨在提高读者从事经济学研究的熟练性和有效性,它主要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经济学教学中的研究生,本书也可以用于以分析为方向的大学本科高年级学生的经济学教学,还可以作为一些职业经济学者的基本参

考读物。

本书的两个主要目标是:(1)介绍运用于经济学研究的研究方法论的概念和哲学基础;(2)对如何计划、设计和进行经济学研究提供程序指导。

篇5:经济学方法论

前言

第一部分 经济学与历史学

第一章 经济学的研究

第二章 理论经济学的形式化性质

第三章 理论性知识的特殊性质

第四章 一般的与具体的研究

第五章 精确的取向与实在的一经验的取向

第六章 理论和历史学是不可分割的学科

第七章 自利的教条

第八章 “原子论”的指责

第二部分 历史主义的视角

导论

第一章 理论经济学中的历史主义视角

第二章 伪历史主义的取向

第三章 经济制度与规范性法律

第三部分 认识社会现象的有机观

第一章 社会现象与自然有机体

第二章 历史发展的非意图后果

第四部分 各个时代的历史学派

第一章 历史学派的古代渊源

第二章 德国历史学派对于历史法学派的无知

第三章 德国历史学派的政治经济学

附录一 国民经济

附录二 理论经济学及其规律

附录三 实用经济学与理论经济学

附录四 经济学的术语与分类

附录五 人的行为与自然规律

附录六 经济的需求与目的

附录七 亚里士多德的国家起源理论

附录八 法律的“有机的”起源

附录九 伦理的取向

亚里士多德主义、先验主义、本质主义

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原则

现象学与经济学

篇6:科学研究方法论

也正因此,亦因为科学研究中为达到同一目的而使用的方法、手段是多样的,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学派和不同个人那里,史学方法论是存在明显差别的,但它们不见得必定是尖锐对立的,往往是可以相互补充、兼容并蓄的,故史学方法论应是个开放的系统。当然,创立一门作为方法或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是比较晚近的事,是近代科学极大发展的产物,但这并不是说古代史学就没有其方法论体系,只是缺乏系统的归纳整理。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发现存在着辩证唯物的史学方法论、实证主义史学方法论、结构主义史学方法论、解释学史学方法论、发生学史学方法论、符号学史学方法论、精神分析学史学方法论、证伪主义史学方法论等等多种。而诸如比较方法、数量方法等只作为具体研究方法,而不构成史学方法论。从另一个角度说,史学方法论也可以理解为论史学方法。但这并不是论述一个个具体方法以及它们的简单排列组合,而是从比较抽象的角度、从理论思维的高度,阐明史学方法一般的内涵、外延、特征,它的层次结构、内部联系;论述它与历史观,与历史认识论的关系;论述它与一般科学方法论的共性和差异性,以及它吸收其他科学方法的角度、程度及局限;最后还应具体描述和分析历史学所能应用的种种方法和手段,并从中抽象出一般,发现历史研究方法的内在一致性。总之,尽管国内外对史学方法论体系多有论述,但尚无统一意见,并多为对具体方法的介绍,因此,系统地研究科学的史学方法论,而非个别的方法或方法论仍是史学理论界迫在眉睫的任务。

图书简介

史学方法是训练史学家的一门学问。杰出的史学家,可能是天纵的,道地的史学家则是训练出来的。天才也只有接受了既有的`或自创的史学方法后,才能成为史学家。本书以古今中外数千年的史学方法的蓝本,归纳总结出了基本的史学方法,在技术的方法之外,扩及史学理论与思想,提出了史学家必备的基本素质与修养。

作者简介

杜维运,山东嘉祥县人,1928年生,曾任台湾大学历史系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等。著有《中国史学史》、《清代史学与史家》、《赵翼传》、《优患与史学》等书。

图书目录

增写版自序

修订版自序

初版自序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历史与史学家

第三章历史科学与艺术

第四章史学方法科学方法与艺术方法

第五章归纳方法

第六章比较方法

第七章综合方法

第八章分析方法

第九章史料析论

第十章史料考证

第十一章博学与历史研究

第十二章历史想像与历史真理

第十三章历史叙事与历史解释

第十四章历史文章的特性与风格

第十五章引书的理论与方法

第十六章传记的特质与撰写方法

第十七章一部柔美的历史

第十八章可以看到听到的历史

第十九章比较历史与世界史

第二十章比较史学与世界史学

第二十一章史学上的纯真精神

第二十二章史学上的美与善

第二十三章史德与史学家

第二十四章史学家的胸襟

第二十五章历史的两个境界

第二十六章史学家的乐观、悲观的迷惑

第二十七章史学方法的承旧与创新

篇7:法学方法论

本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卡尔·拉伦茨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一部法学理论方面的经典著作,介绍了十九世纪初至二十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期间德国的法律理论和方法论。本书是台湾学者陈爱娥所译、供学生使用的节略本,可以使读者在作者庞大的理论体系中辨析源流,把握德国法学理论和方法论的本质与概貌。

内容简介

自萨维尼以来,法学方法受利益法学的洗礼,承认法规范及法律判断均包含价值判断的要素,因此,现代法学方法的课题即在于寻找使价值客观化的方法,本书堪称此项努力经典代表作之一。其一方面细述现代法学方法上论辩的情况,以及寻找适当之法规范的方法所持的见解。藉本书之助,当可了解法学何以资格称为一种科学。

作者简介

陈爱娥,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学博士,台北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目录

学生版序

篇8:法学方法论

引论

第一章 现代方法上的论辩

第一节 由“利益法学”到“评价法学”

第二节 关于超越法律之评价标准的问题

第三节 规范的内涵及事实的结构

第四节 寻找正当的个究裁判

第五节 类观点学与论证程序

第六节 法律拘束与涵摄模型

第七节 关于体系的问题

第八节 法哲学上关于正义的讨论

第二章 导论:法学的一般特征

第一节 法的表现方式及研究此等方式的学科

第二节 作为规范科学的法学、规范性陈述的语言

第三节 作为“理解的”学问之法学

第四节 法学中的价值导向思考

第五节 法学对于法律实务的意义

第六节 法学在知识上的贡献

第七节 方法论作为法学在诠释上的自我反省

第三章 法条的理论

第一节 法条的逻辑结构

第二节 不完全法条

第三节 法条作为规整的组成部分

第四节 多数法条或规整的相会

第五节 法律适用的逻辑模式

第四章 案件事实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断

第一节 作为事件及作为陈述的案件事实

第二节 选择形成案件事实之基础的法条

第三节 必要的判断

第四节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五节 实际发生的案件事实

第五章 法律的解释

第一节 解释的任务

第二节 解释的标准

第三节 影响解释的因素

第四节 若干解释的特殊问题

第六章 法官从事法的续造之方法

第一节 法官司的法的续造——解释的继续

第二节 法律漏洞的填补

第三节 借“法益衡量”解决原则冲突及规范冲突

第四节 超越法律计划之外的法的续造

第五节 “判决先例”对形成的“法官法”的意义

第七章 法学中概念及体系的形成

篇9:设计方法论

优秀的设计超越了URL、状态码、头信息和有效负载

一般来说, Web API设计指南的重点是通用的功能特性,比如URL设计,正确使用状态码、方法、头信息之类的HTTP功能特性,以及持有序列化的对象或对象图的有效负载设计。这些都是重要的实现细节,但不太算得上API设计。并且正是API的设计--服务的基本功能特性的表达和描述方式--为Web API的成功和可用性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个优秀的设计过程或方法论定义了一组一致的、可重复的步骤集,可以在将一个服务器端服务组件输出为一个可访问的、有用的Web API时使用。那就是说,一个清晰的方法论可以由开发人员、设计师和软件架构师共享,以便在整个实现周期内帮助大家协同活动。一个成熟的方法论还可以随着时间的发展,随着每个团队不断发现改善和精简过程的方式而得到精炼,却不会对实现细节产生不利的影响。实际上,当实现细节和设计过程两者都有清晰的定义并相互分离时,实现细节的改变(比如采用哪个平台、OS、框架和UI样式)可以独立于设计过程。

我要减肥

方法论的两个基本要求

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

我的减肥记的作文

减肥广告语

减肥调查报告

减肥记日记

减肥计划书

减肥日记

减肥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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