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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时间:2022-08-08 07:51:2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文,本文共11篇,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篇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知识经济环境下,创新是企业的生命,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利器。本文主要从企业管理角度分析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在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指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要义。

关键词:企业管理知识产权战略

9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在国内率先出台了地方性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成为我国确立知识产权战略的先导,标志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新的发展。“入世”以来,我国面临了诸多跨国知识产权争端,从DVD产品在欧洲遭海关扣押,到思科在美国起诉华为软件和专利侵权、日本丰田诉吉利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等,反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代价。对此,企业管理中确立知识产权战略成为当务之急。

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战略的重要构架

在现代管理中,企业战略是企业基于未来内外部条件变化作出的预先安排。不同企业,战略层次不同,一般分为公司战略、竞争战略和运营战略三个层次。公司战略是公司高层指导和控制公司行为的纲领,解决公司经营理念、产业范围、资源分配和国际化等问题。竞争战略是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运营战略指上述两大战略的贯彻或流程。因此公司战略和竞争战略构成企业战略的框架。

公司战略是总战略,可表现为:稳定性战略,指企业持续性地向同类型顾客提供产品或服务。增长战略,指提高销售额,扩大顾主和市场份额等。收缩战略,是减少经营规模或范围。组合战略,是指同时实行上述若干战略。以上战略由企业利用已掌握的资源,分析优劣而确立。

竞争战略由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ichaelPorter提出,他认为,管理的成功取决于选择正确的战略,而正确的战略与组织和产业的形势相适应,也就是能建立起保持高于产业平均生产水平的竞争优势。他总结道:管理必须选择一种能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战略,诸如成本优先、别具一格或专一化战略。成本优先必须是成本的领导者;别具一格战略强调高超的质量、非凡的服务、创新的设计技术专长或不同凡响的商标形象;而专一战略则集中在成本专一化和差别化的空间。不管采用何种战略,要保持竞争优势,一方面要跟上产业演变的步伐,另一方面必须阻挡来自竞争对手的侵蚀。企业建立某些障碍使仿制者难以得手,可利用专利或版权减少仿制机会,或与供应商订立专供合同来限制其向竞争对手供应渠道等。因此,竞争战略体现了公司战略的动态变化,也是公司战略确立和调整的核心。知识经济条件下,拥有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战略是21世纪企业战略的先导,是企业立足市场的利器。

知识产权战略要求企业考虑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并将其上升为战略来设计,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知识产权对经济的增长不会自然产生,它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创造热情,保持竞争力来实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知识产权特有属性在管理行为中的具体化,成为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管理的新形态。

通常,知识产权管理可从下列几方面展开:制定战略。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如专利战略要求确立专利开发、调查、申请或实施等制度;商标战略要求商标设计、注册、使用和保护常规化;版权战略把握版权的使用和保护。设立管理部门。在组织构成上按不同知识产权类型进行分组,并将其归属相关的部门,如将其隶属于研发部门或法务部门等。管理制度的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可细化成几个部分:新员工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制度;知识产权资料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奖励制度;知识产权培训制度;知识产权审检制度,包括产品、合同等的审查和检验;保密制度,如与员工订立保密协议,在规章制度内确立保密条款等;评估制度,主要指知识产权评估的标准和程序。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构架,是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的要义。

知识产权战略的迫切性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社会,知识经济是用更先进的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创造出更多的产品。谁掌握最新的.技术、知识,谁就具有更强的竞争力,集中表现为知识产权的掌握量和先进度。其特征是创新导致价格倍增,资本追逐知识,知识对价值的贡献比重增加。创新是企业的生命,创新的产生和成长依赖知识的滋养和孵化。企业为追逐利润在此表现的更为突出和迫切。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世界五百强企业发展的进程是对此最好的诠释。在国内,且看各跨国集团在我国的跑马圈地,占山为王,多半凭借知识产权优势占领市场。如,早在1994年,百事可乐与四川天府可乐合资,百事以参股60%控股,并停用“天府可乐”,使被认为民族饮料象征的天府可乐悄然退出市场,而百事可乐行销市场。,北京亚都科技集团被微软以侵犯软件著作权为由起诉;继而思科公司对我国著名软件企业华为公司提出侵犯知识产权指控。微软则利用其技术优势,形成在我国软件行业的高端市场。20初,德国汉高公司收购上海轻工集团“熊猫”品牌,启用汉高牌并停用“熊猫”。这些案例凝聚了我国自有品牌痛失市场的教训,也是跨国企业成功发展的惯用模式。这种模式的背后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支撑。在知识产权战略的引领下,这些企业在新兴市场的开发上循序渐进,先是放水养鱼,继而步步为营,最后达到市场通吃的目的。

我国企业要立足于市场,不断提升竞争力,必须确立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经济对企业管理的新要求,是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发展的必然。就国内企业而言,海尔集团不断发展之路就是很好的证明。海尔借助自有知名品牌和不断创新的技术,研发不同市场的产品,将市场拓展于全球不同的地区,使其成为中国知名品牌的一面旗帜。相反,急功近利的模仿与复制,除了遭受侵权之诉之外,永远只能给别人做嫁衣,替他人打工。

此外,确立知识产权战略,也是市场的呼唤。“入世”以来,国际知名品牌大举进入我国。,世界五百强企业对我国投资达468.8亿美元,其中已有400多家进入中国。世界五百强是代表了全球先进生产力水平及企业组织管理水平和经营理念的强势企业群体。这些企业在对我国进行投资的同时,大量申请取得知识产权,企图建立和维持对相关领域的独占。但是,近年

来,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一大批国内企业在竞争中壮大。这些企业重视技术创新,致力于发展自己的品牌。他们利用劳动力和原材料方面的优势,日益成为跨国企业的有力竞争对手。跨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采用综合战略措施,用商标、专利、版权及商业秘密立体交叉地展开对我国市场的争夺攻势,使我国企业面临诸多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争讼。我国企业要在此环境下生存,必须寻求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在内的各种途径,确保市场地位。在国内外企业云集的我国市场,市场呼唤企业尽快建立自身的知识产权战略,保护我国经济良性发展,更为企业赢得一份竞争的席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位

在纷繁复杂的知识产权纷争面前,我国企业只有建立多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战略系统,才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化被动为主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此,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定位于知识产权的研发、取得、合法有效的利用和保护若干方面。具体概括如下:

品牌战略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品牌战略要求企业在市场营销方面确立全面的品牌意识,打造自有品牌,制订和采取保护品牌的制度与有效措施。

首先,强化商标意识,着力打造民族品牌,争取市场;同时,落实自有品牌的合法使用和法律保障制度,建立一套商标开发设计、申请和保护机制。将品牌的开发和利用列入企业目标管理的项目之中,并由企业研发部门、法务部门等职能机构将其制度化进而监督实施。

其次,洞悉市场竞争动向,尤其是竞争对手的发展状况,掌握跨国企业在华的商标战略,修正自己的商标战略。利用国内外市场资源,进行跨国经营,使品牌向全球发展,以商标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一个不容忽视的内容是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在我国,长期对知识产权缺乏了解,对商标的保护往往被忽略。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数百年来历炼了众多的民族品牌、字号,成为赢得市场的金字招牌,如“五粮液”、“同仁堂”、“吴良材”等等。其中一些是未经注册的驰名商标。一些投机取巧者在国内、外抢先注册,使这些品牌本应有的市场受到限制,甚至被扼杀。企业对驰名商标管理,一是形成制度化的使用机制;其二在遭遇被抢注时,快速反应,熟练运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

技术创新战略

创新才有发展。企业若要长远发展,首先要培养创新能力,鼓励开发研制自己的核心技术。在思路上,将跟踪和模仿为主的初级模式调整为以自主创新为主的发展模式;在资源分配上,加大技术投入,提高开发费用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完善研发机制,突出研发与技术升级的地位。

另外,在专利已经划地为牢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对引进、消化、吸收及再创新,开发围绕核心专利的应用性专利技术,形成对原核心专利的包围,利用交叉许可,谋求自身的发展空间。企业还可以采取企业跟随战略,把握市场技术动向,注意新技术对市场的潜在影响,分析新技术与企业产品的延伸可行性,认为有市场价值时跟随开发。

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公有技术,结合企业特点进行技术改造,特别是注意追踪了解新近失效的专利技术,发现有应用价值的及时利用加以开发。总之,技术创新可以有多种途径,但确定创新战略是第一步。

专利、商业秘密保护战略

“入世”以来,美、日等技术大国屡屡利用知识产权大棒对我国提起专利侵权之诉。据报道,近三年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圆。面对跨国企业来势凶猛的知识产权策略,实施专利保护成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

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知识管理机构,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开通专利文献检索渠道,了解最新专利信息;对相似技术由专业人员进行侵权分析,避开侵权技术;了解本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确保企业技术研发的方向和合法性。

普及知识产权常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遵守列入员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项目,使之成为日常的工作规程。

加大专利申请力度,对专利及早申请,并在基本专利四周设置大量技术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要求范围的权利,以增加专利申请的数量,扩大专利保护的权利范围。一些企业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就20,华为公司申请专利达1551件,中兴通讯达640件,占了我国IT行业专利申请的半数;在数字电视行业,康佳和创维也突破跨国企业的专利围困,申请一批核心和外围专利。

商业秘密往往不被重视,一般只在发生损失时,才仓促应对。事实上,商业秘密的分布非常广泛,不仅指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更大范围地存在于企业商业运作中的各种经营信息,如客户名单、货源渠道等;而且,在创新过程中形成的大量初级技术尚不足以专利来保护的,往往成为商业秘密保护对象。如软件企业的源代码等。

近年来,因企业员工流动而造成商业秘密泄露案件时有发生,显示出企业的战略盲区。首先,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严密的保密制度,订立保密协议;并将商业秘密保护作为企业保卫工作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项目之一。其次,强化对企业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落实泄密后的处置方案,构建企业安全防范网络。同时,在引进人才时,除了解其教育、技术等背景外,还应审查其带有的技术或秘密的知识产权状况,在掌握其合法性的条件下再决定是否引入,也是商业秘密战略的内容之一。商业秘密保护战略更大限度的构筑起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网。

总之,知识产权战略成为21世纪企业的鲜明特征,是知识经济对企业提出的客观要求。知识产权战略要求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树立品牌意识,洞悉发展趋势,立足技术创新,健全保护机制,构建起立体化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参考资料:

1.(美)斯蒂芬·P·罗宾斯,《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尤建新、雷星辉等著,《管理学概论》,同济大学出版社,2003

3.郑成思著,《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2003

4.陈昌柏,《知识产权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篇2:浅谈当前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1 引言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发掘企业知识产权中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成为企业在竞争中制胜的法宝。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成为一个成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由于中国经济市场化时间比较短,无论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还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发与运作知识产权的经验及技术都还相当薄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将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对策。

篇3:浅谈当前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论文

2.1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必然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本文讨论的知识产权管理外部环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及中介市场机构。由于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时间不长,无论是法律保护机制还是市场运作机构都还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1980年我国才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目前虽然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应实际之需作过调整和修改,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企业往往因害怕在专利申请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浅尝辄止。实践中,专利审查机构由于不受期限的约束,常有任意拖延专利实质审查时间的情况出现。专利的审查期限过长往往使得申请的专利技术丧失先进性,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打击了申请人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有力的执法。然而调查表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力。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要求,使得侵权纠纷中无法及时确定权属,打击侵权行为。这里除了由于司法机构、组织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风拖沓、办案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有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欠缺的原因。

(3)行政机关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权力在中国社会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优势,由此企业普遍对行政机关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机关由于体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时,行政机关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对严重的侵权而致犯罪的行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权限;法院在刑事责任的追究中,按分工习惯,又将此类审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企业经常反映难与管理机构打交道,而且很难适用刑罚手段来保护自己,打击侵害者。

(4)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加上过去中国实行成果管理的科技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导致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甚至有时达到公开化。例如,有人就错误地认为“盗版”行为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有利:“在中关村,凡有真的几乎就有假的,对畅销品来说,往往假的数十倍、百倍于真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很多时侯只能是无可奈何。

(5)中介代理市场很不完善。市场经济中,中介机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管理这种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市场中,专利代理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发挥应有职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不仅可减少企业申请或注册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还可抓住侵权行为的要害,收集有利证据打击侵权。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缺乏,人员素质难以满足相应需求。

2.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战略规划

国内除了像海尔、北大方正等极少数企业对知识产权有比较系统规范的管理外,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更谈不上从战略上进行规划,企业关注的仍是有形资产的管理。5月,中国专利局对7省市的调查发现,每个大中型企业每年科研成果超过百项,但申请专利的却寥寥无几。北京大学刘剑文博士组织的'调查表明,北京市仅有21.6%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制定”或“正在考虑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部分企业都处于未制定的状态。没有专利战略,就不能保证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及其策略和产业化顺利进行。许多企业不知道对专利文献的利用,很少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许多企业成果只申请了中国专利而造成技术流失,专利申请后利用率很低,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此外,还很容易导致陷入专利“陷井”与“雷区”,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深圳市某厂的产品属荷兰菲利浦公司在中国获权的专利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不但自行销毁了模具和侵权产品,还要支付巨额赔款。

2.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比较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企业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制度为自己的技术开发和企业发展服务的还不多,更别说一些中小企业了。北京大学的一次调查表明,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有5.9%的企业“无机构也无人负责”,“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的仅占21.6%.其它地区及传统企业的情况就更严重了。②专利的申请量少,质量不高。据调查,中国有7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95%以上小型企业没有专利申请。19,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在专利八大部类中,国外来华申请发明专利已有五个部类,超过半数,而我国为数不多的专利申请中,技术含量和水平远不及外国专利,更谈不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有意识地建立专利网和专利壁垒来保护这些成果。“863”计划仅20%的成果申请了专利,多数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布于众,有些成果是国外还没有的,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为没有申请专利而拱手让人了,申请的专利和论文的比例大致是1:80.③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还没进入资本化运作。例如,我国的上市公司年报摘要的报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具体构成的公司从1995年~在逐年增加,但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比例突然下降。19我国共有上市公司424家,披露无形资产的仅有173家,而披露的无形资产构成主体是知识产权。研究发现不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贡献要小于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同时市场对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定价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这说明我国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对吸引投资的巨大作用。

2.4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然而,调查表明,我国企业目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大多是通过聘请律师帮助解决,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专业机构的设置和利用以及配置专业人员,没有设置专业人员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及开发,同样也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对知识产权管理加以指导。例如,北京大学的调查表明,在企业与雇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的问题上,有7.8%的企业“无任何保密规定”,29.4%的企业“仅在企业内部规章中规定,无专门协议”。许多企业商标档案的管理与企业的其他档案进行合并管理,而没有专门的商标档案制度和对商标的申请、印制、保管及续展进行规定。

2.5 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年,我国拥有专利工作者约一万余人,平均每13万人中才有一名懂专利的人员。国内很少有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均当作法律事务处理,缺少能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专业人才,导致许多专利申请后无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分离,企业仅仅是生产基地,科研开发主要由大学、研究所承担,由国家进行计划分配,导致企业研发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积在高校、研究所,不能产业化、商品化;同时,也缺少精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和专利许可业务的专门人才把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系起来。

3 原因分析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落后固然有其历史的原因,如我国实行市场化经济的时间短,企业的精力大部分集中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无法顾及知识产权管理等。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来自全世界企业的激烈竞争,我们不能仅拿这些作为借口,必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根源,才能做出正确的对策。前述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而且复杂,有些问题恰恰又是其它问题存在的原因,综合起来可分为企业行为体现出的问题和制度缺陷导致的问题。

3.1 制度方面导致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其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因为制度是决定人们相互关系的、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性规则,制度的缺陷会增大人们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交易费用,缺少激励人们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利益动因。没有法律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收益,人们不仅缺少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相反,还会因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不受处罚而产生仿造、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那么,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获利机会的诱导下利益各方长期博弈的结果,其变迁是缓慢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可由政府直接颁布法令实现。而且,如果诱致性创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因为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也是我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环境则主要是强制性变迁,依靠政府颁布的法令。然而我国政府过去阶段的任务重心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机构改革有些滞后,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执法不力降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我国企业当前正面临着加入WTO带来的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依靠缓慢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能适应当前需要,必须通过政府完善知识产权法令,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的强制性变迁。

3.2 企业行为方面体现出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企业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行为方式及结果。例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等。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受到极大重视,视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国的企业却不大重视呢?原因之一是过去体制的惯性影响。我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成果管理体制,转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制的时间较短,人们还受过去成果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从而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了解和认识,取得的研究成果往往不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是以发表论文等方式处理。原因之二是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从无到有、从被动到主动的变迁,其动机是受行为变迁所带来的利益驱动。只有行为人分析到行为的结果能带来巨大的利益时,他才会采取行动,从而发生行为变迁。我们可把企业的行为变迁分为两种: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行为主体受巨大利益的诱导而产生的自发性行为变迁;强制性变迁是政府制定法律规章,强制企业发生行为改变。一方面,诱导行为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这要受行为主体现有知识与经验、认识能力和学习能力等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取得的收益,导致企业缺少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又延长了企业行为的变迁过程。所以,要解决我国企业目前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制定适当的法律规定,强制企业的行为发生变迁,这样可大大缩短这一过程。原因之三是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匮乏,导致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供给不足。人才匮乏既是存在的问题,又是企业某些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脱节,大量科研人员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力量不足,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的形成来源不足;另一方面是我国实施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较短,通晓知识产权法律和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的人员很少,这导致企业可能还认识不到知识产权管理能带来的巨大收益,或者认识到了,但由于缺少相关的人员而不知如何着手采取行动。例如,我国很多企业认识到商标的巨大经济效应,只单纯花费巨资做广告,但由于商标的价值内涵及商标的许可运作知识缺乏,反而导致短期行为,产生不良后果。

4 政策建议及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解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行为变迁;加大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供给;同时,企业自身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4.1 政府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方面的新进展。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制定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规范,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规范,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定,企业进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企业竞业禁止规定等。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这方面的执法难度较大,而我国执法人员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执法部门应注意加强与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沟通,聘请他们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并协助解决疑难案件。第三,政府可引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在初期,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对中介市场加强管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第四,政府应加速我国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尽早建立开通互联网络向公众提供专利说明书全文、法律状态查询。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建立远程可视审查会晤系统,方便和加速专利审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识产权文献馆,提供知识产权自动检索、知识咨询,提供专题培训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4.2 企业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

第一,企业领导要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研究,并与企业业务战略和技术创新工作紧密相结合。所谓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就是针对企业知识产权形成、保护、发展和价值运作而制定的长远的战略性规划。不仅要研究知识产权的保护,还要把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的技术开发战略和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紧密联系起来,创造更大利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第二,企业要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门的人员,并受企业决策层的直接领导。这一部门的职能是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的策略研究;负责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知识培训;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文献“数据库”等。第三,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学习。一方面加强对员工知识产权管理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把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贯彻到企业各项工作中去;另一方面,企业还要学习和引进国外企业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提供指导。

4.3 官、产、学应加强合作,形成互补与互动

首先,充分利用高校专业研究人员资源,广泛开展对政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进行培训,以解决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不足和素质不高状况。其次,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要联合起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后备人才的培养。在大学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专业,该专业应是一个涉及法律、国际贸易及企业经营管理的综合性专业。根据知识产权管理的特点,培养更多具有理工科背景的知识产权法律及管理人才,培养既懂法律又熟知国际贸易规则和企业经营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再次,可以由政府引导,加强企业和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高校、科研所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商品化,尽快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篇4:浅谈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浅谈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作者:韩婧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可以概括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并且会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知识产权事项。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保持市场领先地位或争夺新兴市场份额,企业已将知识产权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本文首先从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两个维度梳理企业可能面临的各类知识产权风险;然后阐述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四项原则加三个核心的体系构建思路;最后提出了几项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建议。

一、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识别

(一)企业内部管理

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存在不同知识产权风险,本文按照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梳理了各环节可能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

1.研发环节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新技术、新产品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研发环节(包括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1)研发前未经检索导致重复研发;(2)研发人员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技术内容被公开导致新技术、新产品无法获得专利保护;(3)保密措施不当、管理不善或者核心研发人员流失而导致技术和产品被他人模仿、抄袭;(4)研发前未做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导致产品侵犯他人在先权利;(5)与其他单位合作中,未能明确约定技术成果归属而导致自树竞争对手或者技术成果被竞争对手合法使用;(6)与研发人员约定不明而导致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2.采购环节

生产资料采购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采购环节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是企业采购设备、仪器、材料、部件等生产资料因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侵权风险,以及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导致的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索赔纠纷。因为权利人可以向供应链上任意厂商主张权利,企业因采购、使用涉嫌侵权的生产资料也可能成为被告。一旦涉诉,企业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应对诉讼案件,还可能遭遇被控侵权的设备、材料等无法继续使用的窘境。如果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供应商保证和赔偿责任,企业很难就应诉成本和所受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生产环节

不论企业自身有工厂独立完成产品制造,还是委托其他公司进行产品的制造,或者被其他公司委托制造产品,生产环节知识产权风险都是不容忽视的。企业自行生产产品过程中,如果未能做好保密工作,存在泄密风险。企业委托其他公司代为生产产品时,会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合作过程中存在技术方案外泄风险。例如,苹果公司委托富士康代工生产iPad2,富士康研发部人员将产品后壳的数据有偿出售,购买人利用这些数据提前制作出了iPad2的保护套,使苹果公司和富士康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企业作为受托方时,如果委托人不是权利人,也没有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被委托人很容易陷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陷阱。

4.销售环节

销售部门是企业中最直接的效益实现者,但在实现企业效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伴随着风险。销售环节知识产权风险来源之一是销售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权利义务。有些企业不太重视与客户销售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权利义务的约定,认为拿到订单就万事大吉,孰不知销售合同中蕴含着极大风险。例如,销售合同规定企业要向客户承担因产品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但是其实很多情形下这些损失和费用本不应由企业承担,比如根据客户提供设计方案生产的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设计方案本身才是导致侵权的原因。又例如,销售合同规定企业要将包含在产品中的所有知识产权许可给客户,并且该许可是免费的、永久的、无范围限制的、有分许可权。如果接受这样的条款,意味着客户和客户的其他供应商,即企业的直接竞争对手,皆有可能无限制的免费实施本企业的知识产权。这会严重影响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使企业储备的知识产权攻防武器的效用大打折扣。

(二)外部环境

下文再从外部环境角度梳理总结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

1.合作单位

随着技术复杂度的提高,单纯依赖企业自身研发实力而取得技术成果的难度越来越大,通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学研联合开发的模式越来越普遍,伴生的知识产权风险可能来自企业的供应商、客户或者其他合作方。这些风险包括:企业与合作单位虽然签署了保密协议,但是企业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在合作过程中被泄露;合作开发中技术成果归属不清,导致企业与合作单位之间的出现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共有知识产权行权或收益分配纠纷等;因产品侵权或涉嫌侵权而导致企业与客户之间的索赔纠纷;因采购生产资料侵权或涉嫌侵权而导致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追偿纠纷。

2.竞争对手

利用知识产权诉讼(包括专利诉讼、商业秘密诉讼、商标诉讼等)打击竞争对手已经是企业间竞争的常态。在智能手机领域中,几乎所有品牌厂商均未能幸免。LED也是专利诉讼高发领域,以日亚为代表的五大厂频繁发起专利诉讼,专利战争遍布美国、欧洲、日本、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澳洲。除了直接发起知识产权诉讼外,竞争对手也经常利用商标布局、专利布局等为竞争对手设置障碍。抢注竞争对手商标、商号的戏码不时上演。针对竞争对手新产品进行专利布局,申请与之相关的、改进的专利也是普遍的做法。

3.NPE

企业除了面对强大竞争对手设置的各类知识产权壁垒,还需要应对来源于非实施实体(Non-Practicing Entity,以下简称NPE)的风险,即那些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但不从事产品生产的机构,包括高校、研究所,也包括专门通过发起诉讼而赚取巨额利润的专利收费公司。NPE是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却不从事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而主要靠知识产权对外许可获得收入。在美国,由于起诉的门槛较低,而侵权赔偿金较高,NPE发起的专利诉讼非常之多。NPE通常会向很多企业发警告函,企业收到警告函后如果置之不理或者应对不当,NPE会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迫使企业开始和解谈判,或者接受之前未协商一致的条款。企业一旦被诉,不但需要支付高昂的律师费、专家费、侵权赔偿金等,还需要应对繁琐的法律程序,包括对企业负担很重的证据开示程序。

4.宏观政策

政府政策对于企业知识产权事项有巨大影响。在我国,政府对于专利申请和维护的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都会对企业经营产生影响。在海外,企业也面临类似的情形。例如,苹果公司收到了欧盟就其在爱尔兰设立公司避税问题开出的'130亿欧元巨额罚单。“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是跨国企业的一种税务(避税)安排。苹果、谷歌、微软等大型跨国企业都采用此种安排。这些公司通过该结构将来自于美国海外的收入与利润转移到避税地,并获得美国所得税的税收递延效果。美国法律允许一家美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可以留取通过非美国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直到这家海外子公司把利润转回美国才需要交税。所谓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就是知识产权(专利)许可收入。

5.法律法规

在我国,国家、地方人大和政府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创设、修改或废止,都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带来影响。()例如,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于职务发明、合作发明归属的规定与解读的变化;侵权认定标准的调整和变化;侵权赔偿额度的调整等。在海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案件判决创设、修改或废止的各类法律原则也在不同程度影响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二、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四项原则

要做好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工作,首先要明确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原则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1.战略一致原则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首先要服务于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要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与企业在市场的定位相协调。如果企业发展战略是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则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重点也应当放在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如果企业发展战略是从硬件产品逐步转向硬软件相结合、物联网领域,则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也应当向软件著作权、互联网、物联网等方面倾斜。

2.成本收益原则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要充分考虑成本与收益。有效的风险管理是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控制人力、财务和时间成本等。不计代价和成本的风险控制不符合市场规律。对于可能严重危害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应当从严处理,做到最大限度的排除。以新产品上市前的知识产权风险排查为例,对于技术密集型产品,由于产品涉及的技术广泛,对所有技术点都做排查,经济成本巨大,时间成本高昂,会影响产品上市时间,被竞争对手抢占先机。对此,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排查策略,重点放在新技术、产品宣传中的卖点、产品辨识度高的部分;知识产权风险排查的地域范围放在主要市场国家和知识产权高风险国家的交集。

3.前瞻性原则

知识产权风险管理要做到未雨绸缪。企业需要对知识产权风险有预见性,提前做好风险排查并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做好应对预案。如果企业意欲开拓海外市场,应当提前做好海外商标申请工作,对于重要技术和产品要提前做好专利布局,包括自主申请专利、从外部购买专利或者获得专利许可,消除专利壁垒,同时防止他人设置新障碍,限制新技术、新产品的改进和发展。如果行业内竞争已经处于白热化阶段,竞争对手利用知识产权诉讼打击企业的可能性是极高的,企业就要做好应诉准备和反击策略。如果企业采取主动出击策略,则需要明确诉讼目的与目标,再制订周详的诉讼计划,同时要防止竞争对手的反击。

4.普遍性原则

知识产权风险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因此知识产权风险管理要普及到各相关部门,知识产权风险管理部门需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提高全员的知识产权风险意识,包括管理层和普通员工,因为他们日常工作都可能面临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管理部门可以牵头组织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培训,提高全员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可以通过制订和执行各类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奖惩制度引导、鼓励广大员工做好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工作,并且根据员工反馈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避免漏洞,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二)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三大核心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核心可以概括为对人的管理、对财的管理和对事的管理,对人、财、事三者的管理要建立一套完备的体系,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使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得到全程的、全面的、有效的控制。

1.组织和人才管理

有效管理知识产权风险,必须建立并不断优化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组织和人才管理。组织管理上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设置专门部门和岗位,人才管理上要选聘满足岗位需要的专门人才。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工作需要从技术、法律、商务多维度综合思考,管理人员也应该从这三个方面加深理解。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人员既要孰知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又要熟悉本企业所在行业专业技术,还需要具备管理能力、跨部门协调能力等。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相关业务需要专门人才对应,包括专利分析人才、许可谈判人才、诉讼人才等。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形成优势互补、攻守兼备的人才队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人的管理不能简单理解为是对员工个体的管理,而是对人的能力的管理,是对于人员处理业务工作的知识、技能,乃至经验的管理,建立和采用完整的知识管理系统、培养制度、知识和经验分享制度。

2.财务管理

提到财务管理,知识产权部门通常被定义为成本中心,公司通过研发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其价值并不能像产品生产销售一样及时在财务信息上得到反映,研发的投入、专利申请的费用通常情况下只作为企业的费用,而不能成为资产。企业会计准则作出了修改,企业研发支出分为研究和开发两部分,后者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知识产权部门在财务管理上的定位也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一方面,要做好财务成本预算,包括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费用,向代理所、律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内部管理费用等;另一方面,要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实现收益,包括积累无形资产、收取许可费、获得知识产权转让收入,或者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入股等形式实现筹融资金。

3.制度建设与执行

对事的管理体现在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根据上文梳理总结的各类知识产权风险,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制度建设:(1)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版权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2)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研发、开发、转让、许可、投资、合资、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研发开发原始资料档案管理;(3)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制度,主要针对企业自主研发技术、产品,或者外购关键资材和技术;(4)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人才流动管理制度,在招聘、入职、上岗、调岗、离职等各环节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包括考查拟聘用人员是否存在竞业禁止限制,要求入职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条款)、竞业禁止协议(条款)、职务发明条款等,员工离职时签署保密承诺书等;(5)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相关的奖惩制度;(6)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培训制度,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7)知识产权合同管理制度,包括以知识产权为主要交易内容的专利买卖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等;(8)知识产权纠纷诉讼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纠纷管理、知识产权诉讼管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需要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本企业发展战略,做到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操作性强。

三、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建议

(一)成立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委员会

考虑到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普遍性,建议企业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委员会,从战略层面推动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工作,配合企业战略,统筹安排分配资源,使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工作系统化和全局化。例如,企业牵涉到重大知识产权诉讼时,需要各部门协同作业,包括知识产权部门主导应诉/起诉/反诉流程等;技术部门配合做技术分析、提供替代设计等;销售部门做好客户方面的沟通安抚工作等;如涉及采购的材料部件,采购部门负责向供应商索赔、替换材料部件等;品牌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其他相关组织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配合采取其他措施。(二)加强企业内部协作

知识产权风险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也离不开知识产权风险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密切协作。知识产权风险管理部门可以从意识提升、培训落地、流程规范、奖惩引导等方面开展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知识产权风险管控部门要对采购、销售、研发等组织部门人员进行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风险管控方面的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及时参与到重要项目中,协助各组织展开谈判工作,以取得更优的谈判成果。此外,还应当建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规范流程和奖惩制度,引导其他部门更好地开展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工作。(三)强化外部资源利用

企业应密切关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搜集、整理、跟踪机制。在立法修法方面,企业可以从自身角度积极反馈政府征求的意见,发表对企业有利的见解。要与政府各部门建立良好沟通渠道,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下属单位如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各地方知识产权局,主要是企业所在地、企业产品主要销售地的知识产权局;各级法院,主要是知识产权法院;以及与知识产权业务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包括各地方商务委员会、海关等。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行业协会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行业协会是沟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政府部门制订的知识产权政策一般要通过行业协会贯彻到各企业,而企业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反馈企业对政府的期望,例如打击侵权,假冒产品等。行业协会在应对知识产权风险,尤其是诉讼、许可方面,可能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遭遇了知识产权诉讼、美国337调查、反倾销调查等,单个企业势单力薄,应对起来捉襟见肘,而协会联盟出面可以发挥协调作用,团结行业企业,形成应诉联盟,一方面可以形成规模效应,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另一方面,企业间分担应诉费用与成本,显著降低了企业负担。在许可谈判中,协会联盟利用规模效应,可以为会员企业争取优惠的许可条件,降低企业许可成本。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外部力量的支持,优秀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将大大提高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企业选聘合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并与之保持良好合作对控制企业知识产权风险也是十分关键的。企业在与这些服务机构合作过程中一是要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二是要加强管理,并建立评估、反馈、淘汰机制,三是要做好成本控制。

(四)设立知识产权风险预备金

企业一旦遭遇知识产权诉讼,尤其在美国、欧洲等国家,应对专利诉讼的律师费、专家费支出高达数百万美元,而和解费、侵权赔偿的费用通常在数百万美元至数千万美元之间,在电子消费品领域,超过几亿美元的案件也并不鲜见。为及时应对知识产权诉讼,降低财务风险,设立风险预备金是行使有效的方式。

无论是三星与苹果之间旷日持久的专利诉讼,还是华为、中兴等中国企业在美国遭遇337调查,又或者是中国企业赴海外参展展品被查抄事件的发生。这些都说明了知识产权风险存在的普遍性和知识产权风险对企业的重要影响。企业的发展必然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也会遭遇各种可预知的和不可预知的风险。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建立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体系。希望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篇5:资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创新的论文

资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创新的论文

1研究背景

1.1问题

知识产权重新划定各国陆海疆界之外的利益版图之后,中国损失巨大。永煤公司迅速崛起过程中,零专利问题影响企业形象,影响对外合作发展。在与巴西淡水河谷集团、香港华润集团、上海宝钢集团合作之初,这些国际性的企业将知识产权作为谈判内容之一。为了弥补企业这一短板,永煤公司责成技术信息中心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从此开始了永煤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持续创新。

1.2论据

欲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必须要搞清楚什么是知识产权,内涵有哪些。研究后得知:知识产权除了本身概念之外,还有传统和延伸之分。传统知识产权包括工业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商标权、实用新型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原产地标记等,以及相关联的邻接权如:文化、音乐、艺术、摄影等。延伸知识产权则包括一些新领域、新范畴。中国入世后,深感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制约以及对企业发展的障碍。怎样掌握其游戏规则,为我所用,变制约障碍为助推发展、安全屏障,成了科研以及制造业的攻关方向。资源企业一度认为知识产权属于软约束,离自己很远,不需紧张。但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跃升,知识产权同样挤压资源企业发展空间、效益空间。特别是永煤公司迅速扩张后,成为融资源、煤化工、盐化工、机加工为一体的大型资源型企业,迫切感受到知识产权不可小视。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以来,感受到了知识产权的发展推力,感受到了知识产权管理不创新,在资源企业中存在价值危机;没有知识产权,企业存在生存危机。为此,永煤公司提出了“资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和效益最大化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一课题。

1.3目标

永煤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两年后,人们对专利发明申报提出了质疑:专利转化困难、实际效益差等言论四起,严重打击了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发明人员的积极性。怎样实事求是地面对专利转化率低、现场应用量少、专利质量不高、专利效益不明显的现实,发挥出知识产权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挖掘专利效益,成了知识产权管理的难题,也成了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目标。

2第一次方案设计与实施

任何工作必须做到计划先行、实效开展,才能收到最好的预期效果。永煤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决定从宣传培训、组织管理、制度激励等方面着手开展工作。(1)宣传培训。邀请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到公司给管理者、机关部室负责人办讲座,让企业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建立起具体认识,并对其在国家发展、企业生存过程中的巨大意义进行了解;邀请知识产权专家为一线、机关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热爱发明创造的员工进行专利知识普及,打消专利神秘感,改变专利是专家学者所专有的错误认识。最终实现员工大胆创新,专利发明成为“新常态”。(2)组织管理。建立了精干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公司成立领导小组,技术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公司大小单位均照此建立体系,制订体系运作规则,形成管理闭环。组织通过年季会议,网络发布知识产权管理要点、专利主攻方向。实现知识产权管理不留漏洞,常态化。专利申报层层把关,确保质量,使得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成为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企业发展同呼吸共命运。(3)制度激励。企业适时出台《永城煤电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对知识产权范围、权利归属、管理体系、管理与保护、申请与实施以及奖惩事宜作了明确规定。下发《关于规范和加强永煤公司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宣传普及、内部交易、工作目标,如:消除“零专利”,企业年专利申报数达10件以上,年申报成功率在50%以上等作了制度规定。

3第二次方案设计与实施

3.1管理新瓶颈

企业专利申报数量连年递增,专利申报费,维护费大幅提高。支出额从每年5万元递增到20多万元,每年专利总量20%放弃维护权,这给企业造成了人财物的浪费。企业管理者不免产生疑问,资源企业是否有必要继续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对专利申报激励政策,专利申报工作产生保留态度。给知识产权工作蒙上了阴影,知识产权管理出现了瓶颈。

3.2管理新措施

面对知识产权管理瓶颈,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知识产权活动,深刻广泛学习知识产权知识,了解其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实例。针对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了专利申报,质量提升、专利效益最大化的工作计划。(1)市场化。①基层单位调整原来申报专利的激励倾向,将原来不论发明还是外观、新型专利均奖励元,均作为晋升职称、分房、评先要件,改为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仍为晋技术职称的要件,其他不做要件。②鼓励企业内部、外部专利转化,转化分成比例远高于省政府的专利管理办法规定。③申报成功的专利挂在公司内部科技创新网上,供企业内部单位随时查询使用。这样企业专利申报工作出现了戏剧性变化,好的有市场价值的专利很快走红,没有市场价值的专利,专利发明人不再申报或不以职务发明名义申报,提高了企业专利申报质量。(2)效益最大化。笔者经过对专利质量和效益关系的状况调研后认为,永煤的专利质量存在着诸多问题,但这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凡事都有个渐进过程,没有最初的.“水货”专利,就没有大家对专利“正品”的深刻认识,更没有高水平专利的产生。其实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也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技术效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例如:“钢丝绳全自动除尘环”、“矿井防弹防坠物罐笼”、“掏槽式截割高块煤率的采煤方法及专用大截深采煤滚筒”,前者为安全效率作出了巨大贡献,后者创出了年增产值3亿元效益。为此,永煤公司提高了专利申报门槛,创新了专利申报程序、奖励政策、激励办法、市场转化、效益分成等管理手段。由原来的专利发明人直接申报,改为单位审查、公司分管部门审查,有市场前途,有实际应用价值者方可按规定申报;调整奖励政策,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采取不同奖励标准;专利申报纳入科技创新考核内容,对所属单位下达最低专利申报指标,用双向激励制约来提高专利质量,保证数量;纳入企业内部市场化管理,凡有内部单位使用的专利,外部转化的专利均给予发明者优厚的利益分成。大大刺激了员工的创造发明积极性,专利效益也大幅提升。

4效果

(1)改变了资源型企业认为效益与技术创新拥有专利多少关系不大、利益的增长点仅在资源市场的观点;改变了企业员工认为专利是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事、是专家学者的事的固有观念;改变了企业认为专利对个人发展、对企业生存无关紧要的认识。20以来永煤公司一改零专利现象,由当年申报量46项跃升到212项,企业对专利申报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后,仍然保持着年申报200项以上,并且发明专利数量、质量均明显提升。(2)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永煤精煤“永龙一号”完成了商标注册,汇龙水泥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永煤连续3年获得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表扬,获得20省工业企业专利申请前20强,省第二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20荣获知识产权保护先进企业。对永煤与上海宝钢集团、香港华润集团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支撑作用。(3)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技术效益。据不完全统计,永煤公司开展专利工作以来,共申报成功各类专利1005件,专利转化7件7家企业,总收入达50多万元,现在转化到徐州祥云电器、山西长治防爆电器厂,鹤壁煤质监测仪器厂、黑龙江佳木斯煤机厂等7家企业的专利,转让效益良好。(4)间接效益明显。专利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安全系数。“遥控式气动自动复位阻车器”、“可控制信号同步启动真空磁力启动器开关”、“综采机组提高块煤率技术”,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技术效益,又为企业提升了安全管理能力。

5结语

知识产权以及其核心专利发明,不仅是制造业的发展灵魂,同样是资源企业发展的助推器;不仅是企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增长股,更是企业提高效率,增加安全系数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资源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创新与效益最大化,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创新出效益、效益促创新。

篇6:知识产权论文

知识产权强市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摘要:近年来,在国家局、省局的关心支持下,济南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重点,以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主线,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开展。

关键词: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战略;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目前,中国经济正进入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知识产权事业正迎来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明确提出了“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目标,,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应该“点线面结合、局省市联动、国内外统筹”,并启动首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申报工作,山东省也明确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奋斗目标。今年,济南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造区域性经济、金融、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山东经济文化强省相适应的现代泉城”的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知识产权工作任务将更加巨大,我们必须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着眼世界发展的大势,坚持走知识产权强市之路,为“四个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十二五”回顾与“十三五”展望

“十二五”期间,济南市成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济南市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的知识产权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若干政策措施,积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我市发明专利、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跃上新台阶,专利申请的结构得到极大优化,总体排名在全省、副省级城市中比较靠前。率先在全省建成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联盟,整合区域资源,投入300万元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济南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成为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产业集聚区。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程”,出台引进高端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初步形成“5+N”知识产权服务新格局。“十二五”期间,到,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打造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市级及以上示范企业达到50家、优势企业达到100家,建设5个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示范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10亿元,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合同金额达到10亿元。

2发展重点

(1)实施梯次培育,提升创新主体核心竞争力。完善具有济南特色的“试点—贯标—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梯次培育体系,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推行力度,帮助企业建立覆盖生产、研发、经营和销售等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企业专利信息利用与优势培育,实施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提升计划,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实现创新发展。(2)开展专利导航,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针对济南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档数控机床、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行业开展导航分析工作。利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建设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基地,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专利导航服务。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加快推动电子、大数据及云计算、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专利布局。(3)推进商用化,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快推进专利运营试点工作,建设市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利转移转化中心,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成立专利联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设知识产权流转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银行”,开展专利保险试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4)构建服务体系,激励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吸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开展运营、导航、预警、托管、专利池建设等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提供专业化、全方位、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引导拓展服务领域和业务范围,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5)加强执法维权,打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推动各县(市)区开展执法工作,加大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恶意侵权行为,加强展会、专业市场执法维权,完善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探索构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在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重点保护试点工作。

3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1)在全省率先建立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整合济南及周边七个地市的资源,在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执法及维权援助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搭建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合力。(2)构建具有济南特色的知识产权梯次培育体系。按照“试点—贯标—优势—示范”四级阶梯型培育体系,综合考虑不同层级企业的需求进行分级培育,涌现出了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的标杆企业。在全省率先开展知识产权贯标预审工作,20我市通过贯标认证企业达23家。加强贯标培训,培育企业贯标内审员300人,贯标外审人员42人。(3)成功举办济南市第一届外观设计大赛。围绕济南传统品牌产品和一批优势企业,高标准举办了“创新谷”杯外观设计大赛,推出“私人订制”式工作模式,开展大赛组织者与驻济高校、设计专家及企业需求的“双对接”,投入资金160余万元,共征集作品1100余项,并通过凤凰网等网站进行跟踪报道,赢得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4)打造专利信息利用培训新模式。大力实施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提升计划,举办多期专利信息分析初、中级实战班,并在全国开创以单一企业为主举办实战培训的先例,建立起一支集企业和服务机构于一体约400余人的专利信息分析人才队伍。

篇7:知识产权论文参考

知识产权论文参考

一、 全面系统干预思维简介

全面系统干预(Total System Intervention,TSI)由英国系统论学者Flood & Jackson提出,是一种旨在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系统思维方法,为管理者、决策者、研究者提供了解决多种感知问题困境的应对办法,是对系统方法进行选择的方法论,常被用作“元方法”。TSI理论和思想近年来被引入到国内,已开始在知识管理、决策科学、咨询等方面有所应用。

TSI实质上是一种多方法论研究,以及多方法论基础上的“集成研究”,其特点是强调以理论为基础,并在理论上对现有系统方法论进行评估和整合。基于系统思想,Flood & Jackson首先提出“系统隐喻”(System Metaphor)理论。就像自然科学研究中借助透镜观测对

象一样,当人们观测认识一个社会系统时,也在某种程度上依靠“透镜”,借此观测、分析、认识系统的层次、组份、联系等的某些属性,同时却忽略层次、组份、联系等之外的另一些属性。而“隐喻”这种对问题情境进行结构化处理的基础就相当于透镜的“滤镜”。系统隐喻理论实际上是利用了语言学中的隐喻规律,把其扩展到系统研究领域。用一种概念表达另外一种概念的隐喻,的确有强大的描述、解释、预测及规范化作用,可以充当联接问题情境和方法的桥梁,但是也有其内在局限,如容易造成思维定势、意义在隐喻中丢失等。正是因为人们使用了不同的系统隐喻,因而对同一个客观社会现象的认识不同。因此管理者、决策者、研究者需要时时审视对问题情境的其他感知,并保留对其他处理方法的开放性。借助于使用“主导的”方法论和“辅助的”方法论,全面系统思维者能够覆盖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和其他重要问题,能确保以整体的方式系统审视、“干预”所研究的对象与客体。TSI能够同时处理问题情境的`不同观点,因此当相关个体认为对问题情境特征的表述应当改变时就会有备无患。成功应用该方法的关键是要按照对问题情景的感知来选择适当的方法论,同时要随时准备认可可能存在的对问题情景的其他不同的感知。

除了在实践中分析问题及决策等方面的应用外,TSI在学术研究中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对于一些复杂问题的研究有较好的创造性与独到性,特别是对处于学科发展“前范式”阶段的研究对象有较强的适用性。当研究者面临同一个复杂的现象时,经常会出现因不同研究者

的立场和视角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论,甚至研究结论相互矛盾的现象,这削弱了理论研究的实践指导意义。这种困境在仍处于未成熟阶段,即“前范式”状态的学科非常普遍。处于库恩的“前范式”阶段的学科对于“何为本学科的研究对象”仍有分歧,同时存在许多相互竞争的流派。TSI的引入对于克服和解决这类复杂问题带来了希望和方向。在理论研究中应用TSI思路,要承认研究者所面临的“堆题”(Messes)是多样化的,研究和寻求丰富多样的方法论(“方法论”在具体研究中可对应各种视角或流派),从探寻“什么样的方法论能够?处理?什么样的问题情景”出发,遵循TSI提出的“互补主义”的思路,以一种实践理性对所研究问题进行“干预”。

知识产权这一概念于20世纪70年代传入中国,逐渐形成独立的法律制度和法学专业,并在近十年间掀起研究热潮。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学已经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研究范畴,包括知识产权的历史学研究、价值研究、知识产权的制度学研究等。但作为民法学的分支,知识产权法学缺少如民法学般准确的概念基础、严密的逻辑体系,甚至连“知识产权”这个最基本的概念都存在严重的分歧。特别是对知识产权的对象与客体到底是什么的问题,仍然存在较大争议。这正为TSI的这种“高阶”的方法论来分析知识产权客体及对象问题提供了用武之地。

二、 知识产权客体:一个认知上堆题

作为有别于传统财产所有权的一项新型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对于该项权利,很难采用罗马法以来的物权理论加以阐释。作为人类丰富的智慧和不断创造而产生的创造物,知识产权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法律属性。知识产权客体或对象到底是什么?理论界,特别是法学界试图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但迄今为止,有关回答试图解决的内容似乎比引起的混乱更多,这里简单罗列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和学说。

1. 智力成果说。智力成果说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类的智力成果,智力活动是知识产权成为独立权利的合理性根据。该种观点以洛克的劳动价值理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理论依据,认为财产是一种物化的劳动,劳动使物品脱离开公共领域,人的智力劳动创造的物质归属于创造者。智力劳动是获得财产权的依据。智力成果说从知识产权的权利来源角度界定知识产权客体,突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性、归属性,比较符合人们的社会经验认知。随着对知识产权客体及对象研究的深入,研究者发现作为知识产权领域重要组成部分的标记性权力可受保护的并不在于其智力成果或智力创造性。智力成果说存在历史局限性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2. 知识财产说。1988年,日本北川善太郎提出了“知识财产”的概念。此概念认为,智力劳动的创造物之所以被称为“知识财产”,在于该项财产与各种信息有关,人们将这些信息和有形载体相结合,并同

时在不同的地方进行大量复制,知识财产并不包含在复制品中,而是包含在复制品蕴含或传递的信息中。知识财产说在日本得到广泛的推行,在我国也有较大的影响。

3. 无形财产说。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财产。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知识产权尚未成为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法律概念,人们一般将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所获取的民事权利称为“无形财产权”,因此许多学者将其客体视为“无形财产”。但是,无形财产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理解,或指智力创造性成果(如日本),或指特定财产权利(如法国),或泛指一切具有财产意义之抽象物(如英国)。可见,财产一词在法律中有时指财产所有权本身,有时候指所有权客体(所有物),因而无形财产权容易造成歧义。国际上有一些学者将知识产权的客体视作无形财产,比如美国学者米勒和戴维斯、日本学者小岛庸和等。小岛庸和强调了客体的非物质性和财产性。米勒和戴维斯在其所著的(知识产权法概要)的导论部分指出:“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一本书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三个性质不同的科目。它们的共同之处是,它们都具有一种无形的特点,而且都出自一种非常抽象的财产概念”。

4. 信息说。我国一些学者提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与智力活动有关的非物质性信息,该学说注意到了知识产权的客体作为一种特定信息,具有共享性,是以控制论或者信息论为哲学基础的。直接的哲学背景来自英国科学哲学家波普的“三个世界”理论,信息可分为三大

篇8:安防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策略探讨

随着安防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已经成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通过技术创新来构建自身的差异化优势,也已经成为当下安防企业的重要手段。但是,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能否有效地保护、管理和运用企业的知识产权,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死存亡。而目前我国的许多安防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对这些问题寻求解决之道迫在眉睫。

企业创新中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在北京奥运、“维稳”压力等大量市场需求的带动下,我国的安防行业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安防行业由混乱无序、鱼龙混杂逐渐向行业调整、重新洗牌的阶段转变。在安防行业竞争逐步趋近于规范化的形势下,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各界重视。

越来越多的企业,在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构建自身竞争优势的同时,开始采取措施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以稳固竞争地位。无论是通过专利的申请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还是通过司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都已经彰显出我国的安防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逐步成熟。然而,尽管安防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有所上升,目前我国安防业的知识产权维护总体水平还处在初级原始阶段,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与保护能力还相对薄弱。

总体来说,我国安防企业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现出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由于长期OEM、抄袭模仿,导致安防企业普遍欠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重视。

我国安防产业发展时间较短,仅有30年的历史,相关法规还不健全,加之多数企业是从做OEM生产起家,早期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没有知识产权之虞,导致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了解较少。其次,由于我国安防产业发展仍不健全,企业间信息交流不畅通,造成研发或使用技术时的“无意犯规”。另外,由于很多企业通过模仿抄袭国外先进技术起家,形成了只顾短期利益,不重视研发创新的模式。且通过“擦边球”等“恶意犯规”方式避开知识产权问题,甚至假冒伪劣、 水货,严重影响了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国内安防企业以中小型居多,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有限,既缺乏对自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也缺乏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

我国的安防行业中存在大量的中小型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十分有限。目前国内最大的安防企业之――海康威视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也仅为11项。目前大部分企业自有知识产权薄弱,处于无“产权”可保护状态,也不重视他人的“产权”安全。另一方面,国内的安防产品技术含量普遍不高,且同质化现象严重,这也导致企业误以为其中的技术是“公用”的,从而无意间形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三、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强,迫使企业需要通过创新取得竞争优势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稳固优势地位,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安防产业的发展,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安防企业要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就必须加强研发创新能力,以加强企业竞争力。这就意味着,企业在加强创新的同时,要对所研发创新的技术进行有效的保护。仅仅重视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重视企业的有形资产,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估计不够,对自主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必将导致竞争优势的流失。

四、我国的知识产权领域法制的逐步健全,为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创造良好条件。

近年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频发,从海康威视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音频压缩板卡被大规模仿制的事件,到的山西专利发明人梁坚平状告七家安防企业涉嫌侵犯其专利权案,4月,从摩托罗-在华赢双向对讲系统专利侵权案,到3月卡默莱发布《“CAMERAY”品牌产品维权严正声明》等等,这些案件在显示安防产业知识产权混乱的同时,也体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专利持有人开始使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企业或者个人越来越关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趋势下,健全的法规环境无疑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有效的操作途径。‘

新品研发的各个阶段的知识产权问题

一般来讲,新品的研发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概念创意阶段、设计研发阶段、推广应用阶段和后市场阶段。企业在不同的阶段,会面临不同的知识产权问题,因而也需要通过专项性的梳理和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一、概念创意阶段,是指创新概念的形成阶段。这一阶段是创新的源头,并不涉及太多的知识产权问题,而重要是的“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明确产品创新的方向和内容。

产品的创新需要技术的引领,需要专利文献的引导。从专利文献的汇总与分析,可以详细了解相关领域里最新的技术动态和技术情报,这有助于开阔研发人员的技术视野,避免重复开发,“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据统计,有90%-95%的最新技术资料首先反映在专利文献上。因此,企业的技术创新需要专利信息的指引和导向,不重视专利信息,凭空构思,只有1%-3%的方案能够成功。而且,通过对大量已有技术资料、专利文献的调阅和研究,还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在创新过程中的侵权纠纷。

二、设计研发阶段,是实现产品创新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是形成知识产权的关键时期,也是有可能形成潜在侵权的关键时期。

设计研发的成果,在传播技术愈发发达的当代,比以往更容易被仿冒、仿造和复制,从而给技术创新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这一阶段的重要工作是维护创新者的利益,通过知识产权制度,实现对创新设计的激励与保护。因而,企业首先要重视对于创新人才的激励,通过制度层面的设计,使其也可以分享创新所带来的商业价值;其次,在设计研发的过程中,由于移动存储、资源分享、互联网等潜在的沟通渠道的存在,导致必须做好高度的防范工作;再次,是在未申请专利之前,阶段性的成果是不受任何法律保护的,这个时候就有极大的可能成为潜在知识产权流失的关键;另外,设计研发的过程中,也可能因为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对于已有专利的侵权,这是要高度重视,并需要从根本上加以避免的。

三、推广应用阶段,是创新的产品实现市场价值的阶段。这一阶段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阶段。

技术的创新最终是作用于产品的创新,从而以产品为载体,在市场上实现相应的业务收益和盈利回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的产品,总是容易面临被仿冒、仿造等赤裸裸的侵权行为,从而导致创新者利益的严重受损。因而,这一阶段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阶段,一定要通过专利的申请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而且也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方法,对市场进行相应的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并及时通过司法的途径,制止其侵权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后市场阶段,是在产品价值基础上,知识产权体现其自身价值的阶段。

在知识产权制度下,通过技术贸易获取高额利润,是后市场阶段的重要特征,如何更好的实现知识产权的交易,是这一阶段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知识产权可以出售、许可转让、抵押,所以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可以利用它进行资金周转,获取高额利润,使自身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而且,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其原始拥有者可以对技术创新中所付出的智力投入、财力消耗及所谓的创新风险进行补偿,进而获取高额利润,以便为下一轮技术创新获取资金投入,从而实现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

技术创新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就目前而言,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安防企业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仍有待提高。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需要从企业层面考虑知识产权保护,更要从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的高度考虑知识产权保护。

从国家层面来说,首先,国家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工作,将其是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从而以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推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其次,国家相关部门和立法机构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让侵权者为其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让受害企业获得更高的补偿。以这种被法律固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法激发企业的创新精神,也更有助于企业和行业的持续发展。而且,有关主管部门也需要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贸易的紧密结合,打造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资本化,为企业创造效益,为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交易提升效率,使技术投入和产出进入良性循环。

从行业层面来说,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协会的统筹协调,为业内企业提供国内外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信息,以防出现 “非故意侵权”行为;在司法介入之前,协调企业间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尽可能降低相关企业的损失等。另一方面,联合相关权利人组成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联盟,以团体的力量来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失为一种很好方式。如今,“中国3G知识产权联盟”、16城市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由华为、美的等企业成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等都是极好的尝试与探索。

从在企业层面来说,我国的安防企业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的核心依托。为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重点加强。

1、我国的安防企业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经济价值,把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的行为,变为自身主动的业务诉求,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自身技术研发收益的重要手段。

2、我国的安防企业需要从企业经营角度,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其视为“一把手”工程,并通过一系列内部的制度和组织加以全面保障。各级企业管理者在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工作中明确自身的管理定位,把知识产权工作列为企业发展战略核心内容之一,在制度组织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支持与倾斜。

3、加强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形成制度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首先,高度重视专利的申请,无论是最终的创新成果,还是研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成果,尽可能的申请专利,从而以法律手段加以保护。其次,对创新团队给予适当的激励,在保证自身持久稳定的创新能力,也是为了防止因为人员流失而带来知识产权方面的损失。再次,在研发设计过程中,也要加强监督控制,防止研发成果通过可能渠道外泄。另外,也要做好知识产权的法律工作和技术贸易工作等。

4、建立和完善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外部监督监控的预警机制。一方面,要防止在自身研发创新过程中遇到“侵权”陷阱,对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重点领域做好预警分析。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对市场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侵权的行为,减少经济损失。

5、在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使用司法手段进行解决。随着我国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将更有利于企业解决所面临的问题,最大限度的挽回相关的损失。

综上,笔者相信: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逐步深入人心,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随着司法解决途径的进一步通畅,未来安防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必将迎来新的提升,并且也将激发与促进行业内企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行为。从而,极大的维护那些着力于技术研发,着力于用创新来构建自身的优势竞争地位的企业的合法权益,极大的促进我国安防行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篇9: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的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一) 项目档案管理。在所有的课题(包括本企业自行研究、委托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标项目的研究课题),从立项起到结题止,知识产权办公室应对项目全程跟踪,掌握科研、开发等工作的每一阶段进程。在每一阶段进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等相关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项目负责人归档。在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项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全部各种载体的完整资料,按照要求完成归档手续后方可结题。如文件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管理部门有权不予验收,项目承担者不因项目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

前款所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

(二) 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对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行分类动态日常跟踪管理。

(三) 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保管,并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原件严格控制,需要相应复印件或物品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

(一) 企业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该涉密场所提供便利。

(二) 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秘密信息和与职务智力劳动相关的信息。

(三) 企业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示出企业商业秘密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限。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加涉密的会议,采取到会办理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

(四) 在劳动合同中,加上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单位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服务或提供便利。

(五) 员工在进入本企业工作时,须签订《遵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无论任何原因离开该本企业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包括不限于客户订单、通讯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

(六) 建立参观访问控制、陪同制度。参观访问者一律佩戴有专门标志的胸章,并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地进行参观访问。

(七) 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合同制度

(一) 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二) 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三) 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企业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制止、杜绝由不正当行为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企业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一) 企业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 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被他人抢注。

(三) 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本企业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的程序解决。

(四) 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分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五) 企业聘请知识产权法律专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帮助。

篇10: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的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一) 项目档案管理。在所有的课题(包括本企业自行研究、委托或者合作研究、招投标项目的研究课题),从立项起到结题止,知识产权办公室应对项目全程跟踪,掌握科研、开发等工作的每一阶段进程。在每一阶段进程和科研工作完成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声像等相关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项目负责人归档。在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项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全部各种载体的完整资料,按照要求完成归档手续后方可结题。如文件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管理部门有权不予验收,项目承担者不因项目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

前款所述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

(二) 知识产权分类管理。对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实行分类动态日常跟踪管理。

(三) 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保管,并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原件严格控制,需要相应复印件或物品的,经主管领导审批,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

(一) 企业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该涉密场所提供便利。

(二) 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秘密信息和与职务智力劳动相关的信息。

(三) 企业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示出企业商业秘密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限。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加涉密的会议,采取到会办理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

(四) 在劳动合同中,加上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单位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服务或提供便利。

(五) 员工在进入本企业工作时,须签订《遵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无论任何原因离开该本企业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包括不限于客户订单、通讯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

(六) 建立参观访问控制、陪同制度。参观访问者一律佩戴有专门标志的胸章,并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地进行参观访问。

(七) 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篇1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 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二) 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三) 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企业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制止、杜绝由不正当行为造成的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企业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

(一) 企业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 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被他人抢注。

(三) 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本企业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的程序解决。

(四) 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分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五) 企业聘请知识产权法律专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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