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他时的心理活动杂文随笔,本文共1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喜欢他时的心理活动杂文随笔
喜欢他时的心理活动杂文随笔
喜欢一个人,真的会一直去看他啊。
过了这么多年,我还真是第一次感受到。
刘橡到哪我看到哪,就是赤裸裸地明示了,怎么的.?
可是刘橡毫无所动。
阿兰今天状态不好,刘橡也没和她有太多互动。
总觉得这种东西应该发帖吧嘛……
可是下载好麻烦……还要注册小号……
下午吃晚饭的时候,同宿舍的碧池在背后桌很大声地说我坏话,我很生气,也很无奈,更多的是自我厌恶。
刘橡的表现是比其他男人成熟一点,可还是不足以达到我心中的“标准”。
唉……
晚课,小姜老师带我们复习文化常识……然后!因为要结课了,我们开始表演练习游戏,中间种种放飞自我暂且不表,有那么两次我特别想和刘橡搭档,扮演个情侣啊什么的……可每次都没成。
就……大家很不配合,就我一个积极的感觉。
我一直看他。
之后小姜老师和我们说了些感触和警示,正式与我们告别。期间我一直有意无意注视他。
我对刘橡说:“以后和我们一起下课,晚上加会课。”
我很希望和他一起做很多事情。
可是他说今天要买生活用品,还是提早走了。
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今天刘橡还表演了小魔术,好蠢,但是好可爱。
他自打剃了头,帽子就长他脑袋上了,扯他的帽子也是乐趣之一。
今天有那么两次他开玩笑,一步步离我很近,我却不能勇敢,每次都避开了。
总感觉时机还没到……实力不够,说什么都白搭。
等考完试,就告白吧。
或者等发了成绩,我们相隔几乎整个中国,四千多公里的距离,说不定能开始一段网恋……
这也算是不勇敢的原因之一吧。
还有就是他抽烟。我很讨厌抽烟的人,我很多次暗示他不要抽那么多,今天晚上他终于少抽了一次。
看他以后吧……
篇2:他杂文随笔
他杂文随笔
雨开始下得很大,几乎看不见对面的山。风雨中的树和平时的树虽然是同一棵,但样子却有很大不同。雨天和晴天,你喜欢什么?
写下这些的过程中,还是会因为用词和用句是否恰当而纠结。但想起来恐怕这也只有你会来看,也就放下了许多。毕竟我需要的,只是需要保存好这些念想,好让自己可以选择遗忘。
从外地回来后他并没有任何改变。他幻想中的那个因为暂时脱离了日常生活而变得放松的自己,似乎完全一点到来的意思都没有。
自从开始服药已经一个月过去了,他也已经很习惯和药剂一起生活。他甚至学会了不去反抗会突然来袭的困意,选择在车里准备好黑色的毯子和枕头,好方便自己在外出时也可以躺下休息。时刻伴随着他的是眩晕和无力感,让他缩在车里的背影显得比往常更弱小了几分。
他从口袋里掏出来硬糖,喀拉喀拉的嚼着,试图掩盖呕吐后嘴里残留的胃液的味道。就算是十几次的漱洗也没办法去除的味道。他讨厌这味道,但却无法压抑因服药而变的异常频繁的呕吐。各式各样的糖便成了他车上的常客。
“这样怕是对身体不好。”我看着他因咀嚼而蠕动的脸颊,忍不住笑了笑。
“我知道。”他的语气里似乎带着些内疚。选择去白白浪费吃下去的食物好让自己解脱,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这是最后一次了。”
而我知道在他下一次吃下食物时,同样强烈的呕吐欲会再次回到他身体内。
在他再一次侧躺好后,我也试着在狭小的车内躺下看着灰色的车顶。总觉得这样他或许会好受一些。“睡吧,艾。至少这一小时里你可以休息。”
在办公室里的时光也并不好过。他几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自己还有哪些事情没做完,哪些书没看完,哪些话没说完。任何人的靠近都让他恐惧。他躲避着所有人的目光,仿佛那些是无限倍数的放大镜,可以窥探到他心里掩藏的'最深的秘密。他不停的来来回回的穿梭着,想要让时间过得快一点,同时又不希望时间走动一刻。
它要来了。它的攻击很快就要到了。
这种感觉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他必须要在攻击来到之前转移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它快要来了,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快。他也加快了步伐向门口走去,这也使得他微微有点喘。
”艾?你去哪?”眼看着他的手就要触摸到门的瞬间传来了上司低沉的声音。
”我需要,出去一下。“和往常不同的是他已经不确定要怎么掩饰这一切。看着老板疑惑的眼神,他显得有些慌乱,手指紧紧握拳好让自己看上去没有在发抖。”只是出去一下“
看他站立不稳的样子,我试着扶住他让他能靠着墙。他的心跳得很快,全身肌肉紧绷,为接下来即将发生的战斗做着准备。它的攻击马上就要到了。
“抱歉。”他微微眯了眯眼睛。趁着门被另一位同事打开,他逃了出去。像只受惊的动物一样他跑下了一层层的楼梯,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血液中过度的氧气,一时间让他的视线也变得模糊。
“艾,你还在吗,记得你的呼吸。”就算是想要扶着他的手也只是被他一次一次的推开。我知道那家伙已经很近了。“走吧,去找克莱尔小姐。”
救我,救我,救我,救我。
闭嘴,闭嘴,闭嘴,闭嘴。
突然安静的听不见周围的一切,只剩下两个声音回荡在空气中,彼此想要压制住对方。一个柔弱的像个女孩,另一个则凶残的像个暴君。那究竟是谁的再说话?他也可以听得到吗?
看着他一步一步前进的样子,我不得不偶尔让他停下来休息。太阳晒得他睁不开眼睛,只能压低帽檐。在盛夏的街上这幅打扮这让他看上去很是诡异,路上的人带着几分猜疑的看着他。他下意识的摸着自己挎包里的折叠刀,提防着随时可能会来到的攻击。
平时只需要三分钟的路程,走走停停用了他十五分钟。汗水顺着他的下巴淌了下来,胸前的衣服也变的潮湿。眼睛变得模糊不堪,但他努力的瞪大了眼睛,生怕闭眼的瞬间会陷入永久的黑暗,又渴望着着黑暗此时此刻就降临在他身上。陌生的声音依然回荡在耳边,就算是我大声喊出他的名字也只是被瞬间吞没。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还依稀记得一些。
我记得他并没能见到克莱尔小姐。她的助理也不得不只是记下了他的名字和他的状况。
我记得他坐在助理的身旁,机械的讲述着一切他所能描述出的状态。为了让自己镇定而被他咬肿了的脸颊内侧鼓出来了一个旺仔小馒头。
我记得助理请他留下并等着进一步的指示。
我记得突然传来的熙儿的声音,无比温柔却依然让他恐惧。
我记得他带着熙儿一起越狱似的离开。
篇3:喜欢他的感觉杂文随笔
喜欢他的感觉杂文随笔
“喜欢他的感觉,就像冬日清晨踏上尚未有足印的雪地,肆无忌惮又小心翼翼,内心充斥着微小又庞大的快乐,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又想让全世界知道,像极了那年冬天纯白的少女心事。”
一觉醒来,学校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三场雪,去图书馆的路上,经过一片未经污染的雪地,前面的女孩为了抄近路一脚踏了上去,才发现自己为这片纯白留下了第一个足印,然后便一路驰骋下去,走出雪地时脸上带着小孩子恶作剧般欢快的笑,我在旁边静静跟着,不忍打扰这只属于她一个人的快乐。我本想用相机将这一幕记录下来,却因为要赶着去图书馆占座而作罢。等我从图书馆出来,匆匆赶回那个地方,却发现旁边已经多了一行杂乱的尺码很大的'鞋印,果然是「人生若只如初见」啊,那些纯白的澄澈的情感等不得,放不得,容不得一点搅扰和践踏。我渐渐看向身边,一切照常,别无二致,新生的薄薄的积雪又将那脚印覆盖成浅灰了。
篇4:喜欢杂文随笔
喜欢杂文随笔
就在刚刚,在又冲动地点下一颗红心之后,突然发现网易云里「我喜欢」歌单的数字,不偏不倚,跳到了521。
开头这句话纠结琢磨了好久,不管怎么看就是莫名地觉得别扭,越看越不喜欢。很奇怪地,总有这么一些时候,当我又想表达些什么,但写出来的文字就是这么不舒服,让我恨不得按下删除键,可是某种强烈的情绪还是拖着我继续写下去。
现在就是如此,以至于这一篇文字在其他精心斟酌的文字之间显得是那么拙劣粗糙和拧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待这个歌单越来越随便。作为一个重度强迫症患者,刚开始用网易云的时候,单曲循环很久的歌才有资格被我赋予红心的资格;第一遍觉得好听的歌只能放到名叫「new」的歌单里等待时间的筛选。那时候我总是很珍视这个歌单,从不轻易舍得点亮歌曲的红心。毫不夸张地说,除去几首日语,开始的几首歌基本都是我可以直接唱的,词可以完完整整地记得。而现在,一遇到好听的旋律、好看的词,我便会毫不犹豫地点下红心,即使有那么几首一直躺在列表里,并没有听过几次。
我总是喜欢把自己定义为一个「纠结」的人,你看,这么一个小问题都能扯出那么一大段来,啰嗦至极。不过相比于日记中的我,可能lof上的`我已经端庄很多了,毕竟我没有办法在屏幕上写几个大字以示我的愤怒,也没有办法像列作业条目一样记录刚刚发生的事。很奇怪,每个地方的我写出的文字都是不一样的,判若好几人。喜欢的语文老师曾跟我说,我看你网上和随笔上写的东西都很有感觉啊,为什么这几篇作文总是体现不出你的灵气呢。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在写东西的时候,已经在脑海里设定了可能的读者,说到底还是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啊。
扯远了,今天想说说「喜欢」的来着。
今天天气很好。蓝天白云飞鸟,和风暖光绿树。一切场景中的颜色是那么新鲜且鲜艳,包括,你在我眼前的笑。
不敢说那样的悸动已经荡然无存,但至少也是所剩无几了。时间打磨着记忆,又消损着情感,仿佛往事随风之后一切已经发生的都可以被释怀被原谅。
我坐在栏杆旁边的桌子上,托着头,看着远处深广的天。他们在旁边笑着,说着考试说着未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我们还是三年前的我们。他偶尔抬起双眼瞅我一眼,我只是跟着笑。
说起来真的,都不一样,我发现越长大越不明白,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喜欢。小时候以为喜欢只是想和那个人一起玩,后来以为是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结婚;现在却开始犹疑了,好像喜欢真的有分很多种。譬如说,那个歌单里的歌,明明都是「我喜欢」的歌,却又真的不同。那里面有我小时候就很喜欢的,满载着回忆的歌,也有一见钟情的,新鲜的歌;那里面有我单曲循环几百遍的歌,也有只完整听了没几遍的歌。很奇妙,我似乎都没有一个严格界定的标准。
算了,也没有必要想的太清楚(其实仓促收尾只是因为困了哈哈哈)。只剩下二十几天了,还能多想些什么呢。五校联考的数学出乎意料的难,我好像已经忘记三年前喜欢数学的我了。
没有关系,喜欢的、想要做的事,是无论我去哪里都不能改变和阻止的。
也许,喜欢就是,平淡生活里的悸动吧。
篇5:他与她杂文随笔
他与她杂文随笔
最初,只不过是个小小的过客
从他的粉丝榜上高居不下的小粉
在他一如既往的点赞,评论,转发中的芸芸众生
若不是她一直如此,若不是那每周不变的排名
或许,在他的`脑海中都留不下一点印象
毕竟,喜欢他的,每天追逐他的可不止她一个
但是,他在意了,留心了,被她的字里行间的诗意吸引
后来偷偷关注了
一点一点的翻阅,在那个偶然间无事可做的下午
稍稍有那么点动心了
她是什么样子的?
她似乎有些内向,是个很注重隐私的人呐,他推想
后来,他开始追逐她
点赞,到后来的评论转发
从不错过关于自己的每一条
他的粉丝说,这是个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的人呐
他想,似乎,这样也不错
她还是关注他,评论他,她发的不在是关于他的全部,诗意中没了吸引他的淡雅,评论变得单一,枯燥
她开始美美的自拍,她的转发评论渐渐增加
再后来,那些全部里不再有他
她有了自己的粉丝团,她开始分享生活的每分每秒
美美的,外向的,聊的来的,不再喜欢他的
那个她啊,当别人问起她时,他总会这么说
不是她
再后来,她成了他人生中,最惆怅的过客
从他的身边跌落
不在追随
提起他时,她的唇角总会勾起一抹笑
他啊
篇6:他的杂文随笔
他的杂文随笔
麻烦的开始终于写完了,希望接下来会轻松一点。平时做心智训练时的内容和体会也会多多少少的渗透进来,这对他也是有好处的吧。
描写的方式时快时慢也许会让你不适应,如果能有建议再好不过。不管怎么说,为了着接近于零的概率,我还是会努力的。毕竟说到底,并不是等于零 。
在那之后过了两个星期,他正式开始使用药剂。初次适应性测验的结果并不完美,但好在这对他来说问题并不大。由于药剂的缘故他开始嗜睡,以至于每天都需要近十二小时的睡眠,一度颠倒了昼夜。
并没有从药剂获取太多帮助的他依然恐惧着周围的人和事,像只受惊的动物一样缩在自己的洞窟里,尽可能的避开和外界的联系。
”怎么样,艾,你手上的那个案子有进展吗“
”是这样的先生,我想快了。“老一套的托词。面对顶头上司他甚至不愿看向对方充满了批判意味的眼睛。
”上次南先生提出的证据不足的问题,你有什么想法吗“
”如果问题真的像南先生所说的话,恐怕并不简单“
和平时一样的谈笑风生,他相信他的演技足够掩饰自己心中的不安。说了些连自己都记不住的解释之后,飞也似的逃走了。
好在接下来的几天要去外地开会,一时间他也开始期待能够逃离办公室的日子。他并不想其他人那样向往海边度假村般的会议场所,但只要能够逃离这一切,任何地点都是好的。
”虽不见任何效果,但副作用来得倒是很快。“ 躺在旅店狭窄的小床上,他忍不住抱怨。在不需要听报告和发言的时间里,他几乎都在睡觉。这免不了要让其他人认为他是个难以亲近的家伙,不过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看法,并不在意。
”至少你现在不用像以前那样担心睡觉了,岂不是很好?“ 幸亏房间里还有一把椅子能让我也坐一会。
”但这始终与以往不同。”他不是第一次靠药剂来入睡,因此很清楚依赖药剂入睡和自然入睡的不同。就算是睡了也和没睡着过一样,他甚至有时分辨不清楚是醒着还是睡着。
他开始做十分清晰且情节诡异的梦,就算醒来后梦中的感受还清楚的印刻在脑子里。虽然并不是第一次,但如此真实的一遍又一遍的`争执,打斗,追杀,以不同手段的杀人和被杀死让他忍不住思考究竟是做了什么才会梦到那些。
他并不抵触梦境,毕竟有时候那是他唯一能够尽情呼吸的地方。但在体验过几次被陌生人肢解乃取走器官的经历后,他也开始怀疑那药剂是否开始剥夺他最后的一点乐趣。毕竟克莱尔小姐说的很明白,做诡梦也是副作用之一。想到这里他微微皱了皱眉。
”你在害怕吗?“
”不,没有。“像往常一样的,他不加思考的回应着我的问题。虽然我不用问他也可以知道这问题的答案,但我还是喜欢听他亲口说出来。
”恐惧是一种很好用的感情,但太多恐惧也会成为一种负担。你有没有想过,是你看待事物的方式制造了这些恐惧,而这些恐惧也许有些是不必要的?“
”我知道。“ 他再次喃喃的回答,没有任何犹豫。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懂了这句话,或者是他是否听到了。在这之后他很快的滑进了睡梦中。
篇7:迷茫时杂文随笔
迷茫时杂文随笔
今天周五,终于得出空闲了。吃完晚饭,去操场散了一会步,清风拂过,感觉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有个从初中就认识的好朋友阿文今年上了大学,他复读了两年,用他的话说煎熬了两年,还是上了一所普通的二本院校。我也不止一次的安慰过他说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有它的道理。就在上周,我打电话过去他没接,晚上才给我回过来。一接通电话,甚至还连几句问候的话都没说,他就开始抱怨,说自己当上了班长,每天忙忙碌碌,外人看着很充实,但自己心里却一点都不踏实。我一直听他说,因为确实也不知道怎么搭话,过了会他一吐为快了,我问他大学的课程有难度吗?老师上课还适应吗?他支支吾吾了一会说最近忙得焦头烂额,课都没怎么好好听,突然感觉很迷茫,问我该怎么调节。前言不搭后语的说了几句,我实在是不知该怎么说了,就挂断了电话。
是啊,谁的青春不迷茫,我自己又如何去指导他人的生活呢?只不过最近有了自己的一些体会,说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说不上对不对。高中的时候,我们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考上一所心仪的大学,所以那时候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心里都憋着一股劲,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也可能是高中老师的那句“上了大学就轻松了”,令我们对大学生活异常憧憬。可来到了大学并非如此,抛开其他的不说,就单单是你的思想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拿我来说吧,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学的专业也是自己不太喜欢的数学专业,所以也时常处于迷茫中。这种感觉有时很强烈,强烈的时候你会睡不着觉,不想上课,甚至有种想逃离的想法,好在我现在已经没了这种极端的思想。
这学期开学以后,评定上一学年的奖学金。看着自己惨淡的成绩单,明白自己早已是局外人。学院里这学期给每个人都安排了学业导师,说是为帮助大家学习的,其实就是形式主义的一种体现。至少那时候我是这么想的。上周末我去了我导师家里,老师很热情,给我倒茶、剥水果,弄得我很不好意思。老师跟我谈心,问起我的学习情况,看着老师和善的面庞,我竟然心里有那么一丝愧疚。既然老师都这么真诚,我也没必要伪装了,我一五一十的把我的情况告知了她。她依旧面带微笑,问:“那你迷茫的时候你会干些什么呢?”“睡觉、看电视剧、玩游戏……”我有些不知所措。老师语重心长地说:“那你为什么不做些你感兴趣的事呢?你说你喜欢文学,历史,那为什么不读一些这方面的书呢?人生的路有千万条,坚持下来总会有好处的。既来之,则安之,学业上尽量努力,万不可白白浪费宝贵的时间啊!”老师的.一席话,说的我如坐针毡,却也大彻大悟。
其实我们总有这样那样理由不努力。对自己的专业没兴趣,那就学你感兴趣的呀!总比整天刷微博,逛淘宝,窝在寝室打游戏要强多了吧!说自己能力不够,那就去锻炼啊,加入社团学生会却不作为,只认识了一群点头之交,酒肉朋友,整天忙于聚餐。其实当时我也想对阿文说这些话的,后来我放弃了,每个人有没个人的想法,有些东西只能靠自己去领悟,别人的灌输终究是浅显的,此事要躬行。
我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大学这几年读至少两百本书,学习上尽量努力,不再迷茫与虚度光阴。我也反思我们为什么会迷茫,究其原因,是心气太浮躁了。做什么事都想一蹴而就,不懂得坚持或是难于坚持,这是现在整个社会的通病。一件事情不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我们会迷茫,会质疑坚持下去有没有意义。所以我们爱读鸡汤文,希望别人给你坚持下去的理由,但是内心的渴望应该是我们坚持下去的理由啊!鸡汤文读的多了,自然会受到毒害。
所以迷茫时我们不妨多读书,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并坚持下来。少说话,多做事,这句话真的在理。最后用我特别喜欢的一句话结尾。君子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当有万千沟壑。
篇8:我喜欢杂文随笔
小时候,幻想长大。自己变成公主一样,美丽善良,众人欣羡。有个王子一样的人无私的爱着,不求回报的对自己宠爱,体贴。
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上是女强人,精明干练。生活上不愁吃喝,生活小资。拥有很多朋友,经常吃喝玩乐。
好像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难以实现。我想要的不多,但似乎一切都没有实现。
现在的我,懒惰,爱挑剔,刻薄,自私,爱发脾气,爱抱怨,朋友很少 。
现在才终于明白,坚持初心是有多么难,生活能改变一个人的脾气秉性,世界会把你逼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是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热爱生活的人。她教我写字念书,我们一起唱歌,给狗狗剪毛洗澡。后来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刻薄,我一度也很害怕小心。长大后经历了种种后,很多次我认真的想过,妈妈是经历了多少次不为人知的难过和坎坷,被这个世界多少次的苛责,才会不得已变成了她也不想看到的自己。幸好,现在的妈妈幸福知足,满脸的笑容。
服务行业不好做,但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就像《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说的那样。拒绝长大,逃避责任是你在放弃你自己。好好工作,这是所有并非天生公主成为公主最快捷也是最靠谱的方式。
一两分的努力是根本不够的,你只有付出十二分的辛苦才有可能过上想要的人生。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客户会在你打游戏聊天消磨时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溜走,因为工作会在你忽视的并不重视的所有负能量处理的哪怕再微小的事情上出现你想象不到的各种问题。
我是个很粗心很懒惰的人,但是工作之后使我明白,细节决定成败。各种问题麻烦告诉我,你不能大意甚至忽视。客户的流失在鞭策我时间就是金钱,所有你消磨的舒服度过的时间都会作用在你的将来。
一个女人的失败不在于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也不是生活在穷苦的家庭,而是既改变不了自己的现状,也给不了自己更好的选择。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改变。无法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没有谁能决定你自己的未来,没有彻彻底底的雕琢自己,那你就安逸的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但大多数的我们都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又过着无能为力的人生。
有个朋友这样问我,我是如何在每天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和困难问题之后还能保持这样微笑和善良?因为她老公在她们房子装修期间忙的不像样子各种问题的时候,脾气火爆,每天生气发火。
我跟她说,因为我心大,爱忘事。因为有人教过我,睡一觉就把所有事就忘掉了,而且我的脾气和怒火只对自己发泄。我一直都在检讨自己,跟自己对话,什么样子才是我想要的。
如果说28岁,我活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那我相信改变后的我或早或晚会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晨钟暮鼓,听音喝茶,在一个阳光叫醒的清晨,发现爱的人相陪,喜欢的事正在完成,想要的自己在一点点实现。
篇9:我喜欢杂文随笔
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的一叶小舟。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当无名的烦恼袭来,失意与彷徨燃烧着每一根神经。但是,朋友,别忘了守住一颗宁静的心,痛苦将不再有。
我喜欢淡淡的问候,带着真诚,让你感到喜悦温馨,忘记了许多郁闷。我喜欢淡淡的绿茶,冒着淡淡的雾气,蕴涵了淡淡的哲理,引发你去思索品味。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淡淡地相处,不会太累,也没有那么多顾及,淡淡的友情就像淡淡的茶香令人沉醉。我喜欢淡淡的文字,流淌着飘逸和纯真,有如潺潺清泉洗濯着疲惫的心灵;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飘浮在蔚蓝的晴空,犹如我淡泊平静的人生。我喜欢在淡淡的月光下看淡淡的星星,那么一眨一眨,就像无数调皮的小眼睛。
我喜欢淡淡的颜色,不要那么绚丽鲜艳,像早春开着的淡粉色的樱桃花清清浅浅。我喜欢淡淡的话语,没有殷勤也没有心机,只那么一句淡淡的祝福就能让人感动无比。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闲步,任微雨润湿衣襟,看青翠的远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氤氲。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晚霞逝成一抹淡淡的嫣红。嘈杂的世间有多少无奈呀,城市就像一个锁人的樊笼,何不放飞淡淡的心情,走进自然,亲近山水,去感受那种淡淡的意境。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让我的心感到宁静安详。我喜欢淡淡的雨,悄悄洒落,红了桃花,绿了柳林,一夜之间丰润了纤瘦的小河荡起了多少甜美的笑窝。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不要留下什么印痕,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看远方淡淡的风景。
守住一颗宁静的心,你会由衷地感叹:即使我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短暂,为什么还要栽培苦涩?
如果我能一直拥有这种淡淡的心情,当我老去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悲辛。
我发觉我一直都在向往这种淡淡的感觉,脑海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思绪。
只要有一颗淡淡的平常心,就一定会有一个淡淡的却不乏味的人生。
篇10:喜欢胡思乱想杂文随笔
喜欢胡思乱想杂文随笔
看一本修真的书,看了整整两天加一个晚上一个下午,今天总算是看完了。五月才刚开始,我就有整整两天什么任务都没完成。今晚练琴练的比较认真,有想弥补的意思,这会打字的时候,手指敲在键盘上还有些疼。
停了两天,今天傍晚又出门散步了。
今天陆续下了几场雨,虽然停了,雨气像有实质一样弥漫了每一个角落。南方的初夏就是这么讨厌,到处都是潮的,你知道湿气绕在你周身,每一口呼吸。呼吸的空气中还有泥土的腥气与青草的气息。也许不是青草,而是树上的叶子,毕竟它们离我的鼻子更近。但总是绿色的气息。
这里是山城。放眼看去,四周的山围得严严实实的,高度差不多,正好围出一个圆形,加上头顶阴云密布,俨然就是一口锅,被扣上了一个黑的锅盖。而我们,就在锅里。
五月初的天不算热,但氤氲在周身的水汽,将一分热变成了三四分,闷的难受,仿佛置身于蒸笼中一般。
确实是很像的。
五十步开外,就人物模糊了,可以看到团的丝的白色雾气,如马赛克般胡乱遮掩着。别人看我也应如是。越远越浓,人如同在雾气中穿梭,看起来挺美的,如同在仙境之中。但对于处于其间的我们来说,只觉得身上闷热而粘腻,不由得就有些烦躁。
是因为我的心不够静吗?突然想起那句话:非风动,非幡动,仁者心动。我颇不以为然。有些坏心地想,若他当时处于蚊虫的嗡嘤声中,或许就不会这么说了吧?不是心够静,而是干扰的因素不够给力啊。
看,我在散步时就是这么喜欢胡思乱想。一整天没说几句话的我总是很容易胡思乱想。思绪就像这雾气一样,忽而向东,忽而向西,完全没有头绪,一点没有组织性纪律性。不由得想,或许安凡真是像他说的'那样,虽然外表如同他爹复制出来的一般,但内在是像我的。不然他的老师为啥总抱怨说他的思绪总是不知神游到了哪里。也或许是因了我总说,身体总被束缚,但至少思想得是自由的,于是他就跟我一样自由放任思绪去神游了吧?
很羡慕庄子,能将神魂放出遨游。也曾经试着打坐过,但大约我是没有慧根的或者说是没有灵根的凡人,坐到腿都麻了也没能感觉到神魂出窍。不过手感觉到风动是有的,可惜再没有一点进展。
篇11:喜欢你杂文随笔
喜欢你杂文随笔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只是我喜欢不到你,所以一直没告诉你。
以前的我,喜欢你大汗淋漓运动的样子,为你投篮的利落动作着迷;
喜欢你咕噜咕噜喝汽水的样子,为你上下滚动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扶着眼镜给我讲题的样子,为你毫不犹豫写下答案的好看手指叹息。
你总是笑眯眯的看我,让我觉得故事就会发生。
分开那天,我好像失去了全世界的欢喜。
后来啊,我用尽了全身力气想念你。看着你的照片发呆,听着你的声音入睡。你发的每一则消息我都记得,你写的每一个状态我都猜测。
「今天的你会做什么?」
「今天的你要吃什么?」
「今天的你开心吗?」
「今天的你疲惫吗?」
「今天的你还熬夜吗?」
「.......」
我吞下了所有的好奇,只为这份喜欢你的心不会打扰。
不确定今天的你会如何,只是很确定每天的我都想你。
在想念你的日子里,每分每秒都带着难过,期盼,开心和不安。
难过我的平凡不能去到你身边,
期盼有一天我们的再见面,
开心你的开心,
不安你的不安。
就这样我度过了独自想念的每天每天。
再后来啊,我们终于再见面。
不出意外地,我比从前更喜欢你。
喜欢你抱着吉他唱歌给我听,而我依旧为你的好看手指着迷;
喜欢你扯开领带解开衬衫的几颗扣子,而我依旧为你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在暗黄的灯光下写字的'样子,而我依旧为你的细腻文字叹气。
喜欢你一首歌就能安慰我的伤心,喜欢你一行字就能回答我的猜测,喜欢你一句话就拯救我的低迷,喜欢你一个笑容就照亮我的所有黑暗,喜欢你一个眼神就能让我无比心安。
后来的后来,故事并没有发生,可我依然喜欢你。
我只能在每个想念你的夜晚,一个人和星空说话。
如果你喜欢我的喜欢,那最亮的那颗星星就会替我传达;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挂念,那再亮的星星也将熄灭。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有星星的夜晚的天空,所以按照约定,我也只好偷偷藏起我的喜欢和想念。
怎么办,你这么好,我都不忍心再喜欢你。
好气哦,你这么好,我却永远都喜欢不到你。
篇12:特喜欢杂文随笔
特喜欢杂文随笔
特喜欢: 如果失去了对世界必然毁灭的虔信 ,人怎么可能生活下去呢?
倘若以为上下班路上的红色邮筒会永远伫立在那儿的话,怎么可能没有厌恶没有恐怖地打那条路上倘佯而过? 假如邮筒是永远存在的,恐怕我们一刻也不能容忍它身上的鲜红颜色和它张着大嘴的怪诞模样吧 ?我一定会立刻扑向邮筒,与邮筒搏斗,直到把它打翻砸碎 ? ? 我之所以能够忍受路旁的邮筒,忍受它的存在。我之所以能够容忍那个每天早晨在车站遇见的长着一张海豹脸的站长的存在? ? ? 我之所以能够容忍午休时分在屋顶上看见的那些胀鼓鼓的.广告气球,这一切的一切都无非是因为我深信这个世界终将毁灭的缘故。 你梦见过去的世界崩溃,而我预知未来的世界崩溃。在这两个世界的崩溃之间,是现实的苟延残喘。
这苟延残喘的方式卑怯而无耻,迟钝而冷漠,并不断的让我们抱着永远苟延残喘永远延续存活的幻影。
幻影渐渐扩张,麻痹了众人,使大众以为如今不仅现实与梦境之间的界限已经消除,而且幻影比现实更现实。
篇13:他的黑夜杂文随笔
他的黑夜杂文随笔
深夜的高楼群里,住着一个人。一间房一个杯一个碗,以一个来代替他的生活。过着简单匆忙的工作。工作只能说是家庭的机器,只负责生产。沒有太多语言对周围的人讲。
工作终止,深夜沿着回家的踢踏的脚步声,自动感应灯,为他回家而点亮。空荡的楼房有时让人惊怕。看着熟睡的房间,总透不出光芒。打开他熟悉的房味,脱掉身上的包袱,忙弄他的鸡蛋煮面没过多的菜谱,简单的只有面鸡蛋一个大碗。开水等不及要泡茶。夏天的天气冷水洒下光溜溜黑溜溜肤色。穿着原始部落服装,简单的房子搭配简单的他没有过多的布料,光着脚。开水和茶热恋散出浓浓的香味。
轻吹小口含入口中,让大脑无意识的爱上它的爱意,轻柔而慢慢的有节奏的咽下去。忍不住的张嘴,啊…。自语道只有我会这样的会爱上你们。
夜到晚总有太多酒友,寻找他们的人生,轻谈感情再次升华。他过多的拒绝,酒友感情。慢慢的消失曾经的位置。不在是嘴进嘴出的生活。他知道生活时刻要准备,打硬战总把大脑紧紧锁在警惕。没有过多的时间让他业余的时间里欣赏明月和美女的这道风景,麻木的在工作和家庭里面。
偶尔也会一杯半杯苦辣,让他也怀疑一下生活还是苦辣的。就让他大胆的疯一下,生活不会让他失去意义。只有自我陶醉生活的美妙,不会只有一起硬拼酒量而得到满足的胜利。而是细品酒里的苦辣,而满足。酒到三分意更浓,白水一杯酒二两。雷雨一夜路成河,独自一人闻雨声。趁酒意未散歌一曲,灭灯耳听独自骚。抱影自醉双人舞,意未尽兴嘴不休。脚踏小曲身自摇。
生活就一个人自娱自乐,没有精彩的故事,也没有过多的时间让他丰富生活,无言独自一人过。滴点心伤,岁月依不挠。岁月流逝,逼他走出人群中,独自深锁屋里,只有简单孤独陪着孤独的他。会有美景残留口哨声,不经意多看几眼。傻笑痴情随影消,娇雨泣声累自停。
窗外送来刚撒娇的完的雨泣声,清凉和安静。骚累的他,也安静的躺在床上。打开有标记书页,继续他想要的味道。一字一字细嚼慢咽下去,寻找他要找的人生答案。那是多么复杂而未知的路,只是充实想要的精神力量,希望路上走着更稳。
他知道梦跟现在是两回事。一个是活着真实,一个是活着遥不可及。只有把没有翅膀的人,慢慢的一点点的长出无形翅膀追着梦,翱翔。相信不是生活无情,是生活安排苦难让他得到翱翔的那天飞的更高。这个梦只有他知道梦的轮廓。当清晰一点更加相信苦难,对梦来说,这点苦难不算什么。用苦难做成一把云梯,爬上梦里。
也许他是自我安慰,让他跟岁月奔跑不在害怕岁月的刀疤。那么有节奏的生活虽是起伏不平,总比一条直线活着好。他会找点安慰他,失去让他面对得到更多道理。他也会想世界不止他一人孤单,只他在添补这些不足,总把老歌挂在耳边,回忆那过去的味道。勾勾起一件件开心难忘的事,也许更多是凄美的事。
转眼间成了回忆,生活把他改成现在他。喜欢一个人的生活,做些难让人明白的事。生活对每个人都有安排做好,天的棋子。也许注定绿叶衬托花。
他猛的摇头一下,苦笑分神了。放下手中的书,拍拍脸。试图逃出这幻想。太多的伤痕动不了任何一个区域一不小心就进入往事。眼扫过房间是绝配是一个人住摆设。除了一些经常用的东西一件都没有动过,灰尘也找到停息的港湾算是个归宿吧!
突然他从床上下来看见一件让他着迷的事。看着一件小小的衣服裤子,这是他女儿的衣服。那是沾满他双手的`指纹,又把他拉回忆。看着一幅幅图案在他眼前现,他傻笑,听着发音不全的了声音,手触摸着那可爱的小脸,记得喜欢坐上他肚上的女儿,也记的小手捏着粗糙的脸,记得他女儿学他假笑的动作,也记得他女儿模仿他睡觉的呼吁声,更难忘是抱着他女儿坐着睡觉。记得他在别人面前把他女儿说的神一样厉害。他的女儿每一个动作就是他显耀能力,三个月零七天女儿被他逗出笑声。更没有想到是三个月长出牙齿,让他把他女儿推上更高地位。一边看边笑,
惊雷又把他拉回来。走在窗边,看着又下雨的黑夜。这个时候应该熟睡了,看了许久。他走上床上。把那杯热恋的茶己经不在有温存,被时间带走热恋剩下苦香的味道。看着早己空空酒杯,他心里知道不是好东西,便放在一边。继续让开水和茶热恋,一直让他着迷的并不是茶的香味。而是温度跟茶搭配出那种味道,就如热恋的他怎能安睡。他的黑夜就跟茶一样,爱上了就让你难眠,有时热恋加一点醉意那变的情趣大胆。也结下深深的情意。如今空房包围着他柔弱也让他随意而放纵,也给帶来安静的回忆,舔舐伤疤。虽工作麻木,但不会因为黑夜而入眠,他更喜欢黑夜给他帶来的安静。
一切事情,都等到黑夜给他静静过虑一天事情。谁也没有看到又一盏灯在黑夜里点亮他微薄的力量,但他又矛盾喜欢黑夜。他躺在床上迟迟不能眠也是茶的情意浓和酒的狂妄。让他想对谁说些什么。还是他对女儿的牵挂。无疑伴着他,让他睡意減退。但他不得不,强迫他睡下,把灯关掉。发觉关灯让他感到害怕。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来喜欢关灯而睡的他。竞跟他女儿一样喜欢有点灯光才眼。也许灯光就是他女儿的安全。如今女儿不在身边,灯光就是替代他女儿的对他一份爱。
他的黑夜,这就是他的黑夜。 也许真不要让他看懂。
篇14:他的她,她的他杂文随笔
他的她,她的他杂文随笔
「时钟指向了一点。」
黑夜如墨水混入了明胶般幽深而粘稠。他坐在床上,似乎看到来自卧室的一点光。他知道,那是她习惯性地夜起,去喝水。
洗手间传来“哗哗”的水声,然后是扯动毛巾而使衣架撞在一起的声响。“哐当、哐当……”风从窗口灌入,造成轻微而细小的声响。
灯光又暗下去。他的目光移开,睫毛低垂,看到自己手上设计精巧复杂的手镯。
“诶,我们去买对情侣手镯呗~”记忆里的她,这样拉着他的手,兴奋地跑去古城边的小摊。人很多,他怕她被淹没在人海中,紧紧地攥着她的手,不敢松开。
选好后,他付了钱,两人都欢欢喜喜地戴上。毕竟是女孩,戴手饰总比男生熟练得多。直到她戴好后好几秒,他还是在笨笨地摆弄着手中的小玩意儿。她看着他低头认真摆弄的样子,笑得明媚灿烂,“咯咯”的笑声穿过嘈杂的声音穿进他的耳朵。他出其不意地将女孩搂紧怀里,对着右耳轻轻说,“小坏蛋,笑谁呢?”
“当然笑你嘛。”她没被牵着的左手扯着男生的白T恤,卷起来又舒展开。
“你这个样子,我真的好喜欢。”他又说道。然后看着女孩的耳朵渐渐被染上粉红色。
“讨厌。”
「时钟指向了三点。」
他靠在小巷里,点燃一支烟。留意着过往的人群。
女孩喝醉了酒,醉醺醺地走出酒吧,摇摇摆摆地走在街上。
街道上车水马龙,凡是女孩所到之处,喇叭声响成一片。依然跌跌撞撞地行走的她,险些撞上疾驰的摩托车。
一只有力的手将她拽了回来,她感觉自己快向后倒下了,最后却倒在人的身上。
他身上熟悉的沐浴露香席卷着她的嗅觉,让她感觉无比安心,却又在一丝清醒之间产生了酸楚。她用力地推开男生,劲头却因为醉酒而变得很小。
“你不爱我了。”
“别说傻话。”
“你就是不爱我了。我看见你今天和那个人走在一起。”
“傻瓜。”看她实在快站不稳了,他弯腰用手环住她的腰,再用另一只手卡在她膝盖后的位置,将她横抱起来。“别人只是过客,只有你是唯一。”
「时钟指向了六点。」
熹光,透过窗帘的缝隙,迫不及待地钻进房间。这个繁华的城市经过一夜的休息,再次热闹起来。每一处都在苏醒,喧闹得忘我而疯狂。
太阳已经升起。
她在那个下雪的夜晚,第一次见到他。她喜欢郁闷时喝酒,酒量却小得可怜。他那时还是酒吧里的调酒师,陪着这位不自量力的客户,度过了很多个失恋的夜晚。
过了半个月,她在他的安慰下终于决定摆脱失恋的'困境。最后一次,喝得不省人事地跑到电话亭,发现自己没带零钱,然后回去把他拉出来,伸手要他的硬币。
电话没接通。她说她要留言,然后哭着说了好多。奇怪的是,她说的只有小部分关于失恋,很大一部分在倾诉他对她半个月来的安慰。
最后的最后,她说:“你什么时候能再看看我?我好喜欢你可我觉得你温暖而遥远让我无法触及,可能是我配不上你……如果你听到这一段话,或许以后我们不会再见了。”
他听不下去如此令人心疼的话,于是拿过话筒对着它一通斥责。
“你真的应该好好珍惜这个女孩。”最后的最后,他说。
他正好换班,想送女孩回家,却被对方拒绝。
他回到家,看着座机上闪烁的灯光。然后提起话筒。
接着,他的脸色愈发苍白,呼吸渐渐急促。
语音的最后,是他自己那一句——
“你真的应该好好珍惜这个女孩。”
所幸的是,他还是追到了她。在校园里。即使不同系,距离却也不算太遥远。至少在所有的大学情侣里,他们是比较幸运的那一对。
他说,他相信世上的缘分。有些人无比熟悉可不适合在一起,有些人却能在见面的那一刻就爱上。
她说,她相信曲折过后必有彩虹。若没有前面那一段感情,或许她一辈子都不会遇见自己的Mr.Right。
最好的爱情,不是你爱我多长久、每天重复着承诺爱得多深刻,而是遇见他或她,就像是遇见了另一个自己,有那个人在安心,没有会想念,不必用机械的情话巩固爱情,因为爱情本身已经足够坚硬。
嗯啊,天亮了。他翻了个身,看着被阳光染亮的天想到。
然后揉了揉眼睛,下床准备他们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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