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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美育的经济功能

时间:2022-09-28 08:02:51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试论美育的经济功能,本文共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试论美育的经济功能

篇1:试论美育的经济功能

试论美育的经济功能

人们常说,现代学校过于重视智育而忽视德育。实际上,对美育的忽视程度绝对不亚于德育。人们不重视 美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对美育的功能缺乏全面的认识,特别是对美育的经济功能缺乏深刻的认 识,应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现代社会,经济功利主义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相当广泛。这种影响在教育 领域中的体现,就是教育的经济价值令人瞩目地凸显出来,科技教育和智力开发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由于人 们缺乏对美育的经济功能的认识,因此,忽视美育便成了顺理成章之事。

本文试从三个方面对美育的经济功能作初步的探析,其目的是为了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人们对美育的真正 重视。

一、美育与社会生产力

美育对社会生产力的积极作用,既体现在作为生产力实体性构成要素的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方面,也体现在 作为生产力附着性构成要素的科学技术方面。

(一)美育与劳动能力

人的劳动能力是由他的体力和智力组成的。人的体力的提高主要依靠体育,但并非与美育豪不相关。“图体育之功效,非动其主观,促其对体育之自觉不可。”[1]美育的有效作用,便是“动其主观” ,“促其自觉”。美育与体育相结合,或渗透于体育之中,可以使学生认识到体育运动之于人的形体美和心灵 美的意义,同时还可以使学生体验到体育本身的艺术美,从而使他们在“爱美之心”的驱动下,积极主动地从 事体育锻炼,努力提高自己的运动技术水平,自觉或不自觉地使自己的体质得以增强,体力得到提高。

美育不仅是人的体力得以提高的有效手段,而且还是人的体力得以有效发挥的必要前提。所谓有效发挥, 是指人的体力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没有无谓的消耗。一个人有良好的体力,未必就能够有效地发挥到所从事的活 动之中。决定人的体力是否能够有效发挥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看他的姿态、动作、技能等是否符合美的标准 。而美育是使人的姿态、动作、技能等达到美的境界的必要前提。美育与体育不同,体育的主要作用是使人的 身体在内质上健康,亦即使人的器脏、神经系统、身高、体重等发育良好,具有适应外界环境的生命活力;而 美育的主要作用则是使人的身体在外形上美观,亦即使人的身体在动作、形体和姿态上具有美的风度,在力度 、节奏等方面获得一定的协调感、韵律感和自由感。因此,体育能给人以良好的体质和充沛的体力,而美育则 能使人的体力在运用于生产劳动时节省、有效而不致于蛮干、空耗,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人的智力是构成人的劳动能力的另一重要因素。美育对各种智力因素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 力等的发展的直接作用,在己有的论著中已有较多深刻的论述,故不赘述。在此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美育对智 力发展的间接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认为:“智力存在于人格的总体之中”。[2]这是一个 十分正确的论断。因为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的任何一方面的能力的充分发展,只有在其它方面的能力同时 协调发展中才有可能。而美育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塑造完美的人格。在塑造完美人格方面,德育、智育、体育 、美育等无疑都是不可缺少的,但美育却具有其它各育所不具有的独特作用。因为“美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有机 的、整体的反映方式的教育,它具有完整性与和谐性的特点,这些特点为建构完善的心理结构提供了有利的条 件。”[3]美育通过运用人类长期实践活动所创造的美的产品和揭示出的美的规律,去影响个体的感官和心理, 增强审美感受力和创造力,形成平衡和谐的心理结构,从而间接地影响人的智力的发展。正因如此,H・里德才 说:“人的个体的意识,尤其是智力和判断力是以审美教育――各种感受力的教育――为基础的”。[4]可以肯 定地说,没有美育,就不可能塑造出完美的人格,因而,也难以使人的智力获得充分的发展。

人的劳动能力是一种工具性的东西,它既可能用于善的目的,也可能用于恶的目的;人的劳动能力在一定 条件下又是一个相对确定的量,具有相同劳动能力的人,其劳动能力的发挥程度可能大不相同。人的劳动能力 是用于善的目的还是用于恶的目的,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挥得程度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的道德素质的高 低。美育作为完美人格的最基本的建构手段,能够“以美储善”,培养人的道德情操,陶冶人的美好心灵,促 使人的道德素质获得全面而充分的提高。因此,美育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人的劳动能力充分发挥并运用于造 福人类的劳动之中。

(二)美育与科学技术

美育对科技进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通过培养科学活动主体的能力和品格,推动科技进 步。科学创造是科学活动主体能力和品格的统一。“科学能力的.基本要素有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和 实际操作能力”,而“创造性的劳动态度,旺盛的求知欲望、严格的自我要求,克服困难的毅力、勤勉和坚持 等一系列良好的个性品格也在科学创造中占据着重要位置。”[5]由于美育是人的智力发展和人格完善的有效手 段,因此,它对于个体科学能力和个性品格的培育作用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其二,通过培养科学活动主体的审美感受力和使他们掌握美的规律,促进科学的发展,进而推动技术的更 新。科学活动以揭示真实世界的图景为目的,大自然的美,包括对称、和谐、奇异、壮丽等必然会体现在科学 体系之中,从而使科学理论这种抽象的精神产品本身呈现出对称、和谐、协调、奇异等,成为美的东西,具有 审美价值。美与真的这种内在一致性,决定了审美标准可以作为科学创造活动的一个重要尺度。首先,在探索 真理的过程中,科学活动主体用美感或美的尺度做出的选择能够结出真理之果。著名理论物理学家韦尔曾直言 宣称:“我们的工作总是力图把真和美统一起来,但当我必须在两者中选择一个时,我总是选择美”。[6]韦尔 之所以如此声称,是因为他有过深刻的体验。当他完成引力规范理论时,就当时的科学背景而言,似乎将其作 为引力理论是不真实的,但由于该理论形式之美,竟使韦尔难以割舍,最终还是保留了它。多年以后,规范不 变形式被引进量子力学,证明韦尔的美感直觉是完全正确的。其次,在科学探索过程中,科学活动主体可以从 科学是否美的角度检验科学成果,对科学成果进行美的完善化处理,以科学成果的真与美的统一为目标,不断 完善、美化科学成果。一生追求科学美的物理学家狄拉克认为,如果物理方程在数学上不美,那就标志着一定 不足,意味着理论有缺陷,需要加以改进。

审美标准在科学创造活动中发挥上述作用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科学活动主体必须懂得科学美和一般美, 掌握美的规律,具有良好的审美欣赏能力和高雅的审美情趣。这是一个优秀的科学活动主体的必备素养。这便 决定了仅仅重视科学教育是不够的。要充分发挥审美在科学创造中的作用,促进科学的发展,就必须在进行科 学教育的同时,重视美育特别是科学美的教育。十几年以前,有的学者曾对“我们的教育能否贡献一个爱因斯 坦”作过解答。在否定性回答中,其理由之一就是我们的教育仅仅给学生一些科学知识,而没有使学生具有像 爱因斯坦那样的审美素养。这一理由是符合事实的。目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 们还必须对“美育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有效手段”有充分的认识。

二、美育与劳动生产率

马克思在谈到人的活动与动物的活动的区别时,提出一个著名的结论:“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在 当今世界,是否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生产,不仅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也成为映照一 个国家劳动生产率高低的一面镜子。实践一表明,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生产,有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美育 是人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生产的必要前提。

(一)美育通过培养未来劳动者的欣赏美与创造美的能力,使他们能够创造出并欣赏到生产环境的美,从 而提高劳动生产率。

人们的生产劳动是在一定的空间环境中进行的。现代美学家越来越重视从审美上组织劳动环境,追求劳动 环境的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统一。这一追求,一方面是为了改变现代工业社会劳动的非人道化――人沦为机 器的附属物――的状况,另一方面是基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考虑。劳动环境美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有:与性 别、工种、环境相协调的工作服;清洁、美观的环境;优美、轻松、高雅的音乐;与工种、环境相宜的色彩、 光线;机器设备、劳动工具的合理配置等等。按照美的标准安排劳动者的感性世界,使他们工作在一个舒适方 便、自然优美、安全整洁、对称和谐、生动活泼、轻松愉快的空间环境中,既可以强化劳动生产的人道化―― 使“人在其中能认识和领会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能认识到自己是人”[8]而不是工具,又可以消除劳动者 的疲劳和调动其积极性――使人感到“这项工作做起来十分愉快,……在不使人过分劳累、过分紧张的条件下 应该做好”[9],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据有关材料介绍,工厂车间的门窗安置适宜,明净漂亮,可以提高劳动 生产率5―15%;照明设备美观适度,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10―30%;车间内外环境以及机器工具涂上适当的色彩 ,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2―10%;把噪声减少到最低程度,或在劳动时播放经过严格选择的音乐,可以使劳动效 率提高6―14%[10]。这些数据是如何得来的笔者尚不得而知,但它无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劳动环境的美对 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作用。

总之,重视劳动环境美的建设有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很显然,创造、建设空间环境美的前提,是创造 者、建设者必须具有创造美的能力。人的创造美的能力并非生而有之的天赋资源,它的形成与提高有赖于美育 力量的介入。对于没有审美欣赏能力的劳动者来说,无论怎样美的空间环境也都毫无意义。而培养的人审美欣 赏能力,是美育的生重要任务之一。因此,美育是劳动环境美的创造与欣赏,进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前 提。

(二)美育有助于形成美的人际关系,从而有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人的生产劳动不仅是在特定的自然环境里进行的,而且也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展开的。作为生产劳动的 纽带的人际关系美与不美,直接决定着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美育,特别是社会美的教育,有助于提高人的审美 修养,使人勤于交往,善于交往,按照美的法则进行交往,从而在劳动者之间形成以相互尊重的人道精神、相 互谦让的礼貌礼节、友爱互助的集体精神、团结协调的合作精神、为人和善正直的道德情操等为主要内容的人 际关系。在这样美的人际环境中,人们之间相互沟通,相互亲近,心心相印,心情舒畅,轻松愉快,劳动积极 性和劳动生产率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三)美育通过提高生产管理者的审美修养,能够带来劳动生产的高效率。

随着社会审美化和审美社会化趋势的愈益增强,审美化管理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生产的一种最有效、最文明 、最先进的管理方法体系。审美化管理强调人的价值和尊严,强调管理的情感性、愉悦性和文化性,强调人格平等和民主参与,力求以美的情感投入,形成美的人际关系。所有这一切,对于增强生产单位自身的吸引力和 凝聚力,开发人的心理和身体潜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劳动者高昂的劳动热情等,都具有传统经 验管理方法和单纯的科学管理方法所难以企及的作用。这便决定了现代生产管理者必须掌握美的规律,具有良 好的审美素养。现代生产管理者如果不接受良好的审美教育,就很难胜任现代化的生产管理,因而也难以带来 生产劳动的高效率。

三、美育与经济效益

美育,特别是技术美的教育,在现代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越来越受到重视。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由于美育 特别是技术美的教育对于提高产品的美学质量和社会生产的经济效益,具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功利认识与审美认识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一条重要原理。劳动产品的功利性与审美性是紧密 地联系在一起的,忽视产品的审美性必然会损害其功利性。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因为随着 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产品的美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在产品大量涌入市场的情况下,提高产品的美学质 量,使产品的外观包括形体、色彩、表面质感及装饰等方面给人以综合整体的审美表象,成为产品高消费质量 的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产品的审美价值作为保证产品的高消费质量的条件和手段,可以直接影响社会利益组织 包括具体生产单位的经济效益。因为在产品的功效质量相同的情况下,谁的产品美学质量高,谁的产品就会成 为的市场的宠儿。例如,19美国福特汽车公司设计并投产了T型流线型汽车,价廉物美,很快垄断了美国汽 车市场,到19美国汽车总数55万辆,其中25万辆为T型汽车,为福特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七、八十 年代,日本汽车以外形新颖美观、质感精细、光洁度高的特点为各国消费者所欢迎,从而取代享有汽车王国之 称的美国而雄居世界销量第一。与此相反,因产品设计不能满足消费者审美需求而使企业败落的也不乏其例。

由此看来,社会利益组织包括具体生产单位要获得较大或巨大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重视提高产品外观的美 学质量,使产品达到审美化的水平。既然如此,那么,随之而来的要求就必然是,对作为社会生产第一要素的 生产者施以全面、系统、正规的审美教育,使他们具有必要的审美素养。

以上从三个方面论述了美育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美育还是市场经济 充分、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之所以下此断语,是因为美育、特别是社会美的教育,有助于形成以协作互助而 不是孤立敌对为特征的美的人际关系,从而适应商品生产分工更细的特点,促使市场经济商品生产在协作互助 中发展;有助于形成以独立自主、相互尊重、承认人的价值为特征的美的人际关系,从而适应独立自主经营、 尊重人格独立的特点,使市场经济在经营自主权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得到充分的发展;有助于形成以平等、公正 、真诚、坦率为特征的美的人际关系,从而适应公平竞争、机会均等、公开交易、等价交换的特点,使市场经 济在合理的竞争中得到发展;有助于形成以宽容、和谐、亲密、无私奉献、助人为乐为特征的美的人际关系, 从而避免和消除不择手段、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等市场经济中的一些资本主义弊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健康发展。

篇2:学校建筑要体现美育功能

学校建筑要体现美育功能

学校建筑要体现美育功能

作者/蔡怀义

学校是一定区域的文化中心,是文化空间的聚焦点,是文化的集散地,也是生成地,所以,学校领导不仅要学会学校管理,更应懂得感悟建筑艺术中的美育价值。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全民办教育的精神感召了成千上万人,人们纷纷加入到集资办学的行列,基本实现了“一无两有”目标(即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将六、七十年代修建的晴天蔽日、阴不避雨的旧教室拆除,结束了学生围着土炉子,爬着土台子,站着读书,跪着写字的时代。学校建筑物只满足于力学结构的要求,建筑艺术和美学价值无从谈起。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及各级地方财政致力于危旧房改造和校安工程的投资建设,让那些曾经为农村教育立下过汗马功劳的旧校舍退出了教育的历史舞台。现在作为建设方的学校,从校舍的选址到设计都有建议权,从建筑美学的育人功能的维度来说应作如下考虑。

一、教学和实验用房的选址与设计,应使建成后的房屋方正、大气

迂回和叠嶂在自然风光中给人以幽深的美感,但在学校校舍上如果做这方面的追求,会使建筑物失去轩昂之气,给人以既浮华又晦涩的视觉感受。因此新建的校园建筑,校长应积极参与建设,既注重实用功能,坚固安全,还要在外观效果上展现出优美的建筑艺术风格。

二、造型设计要赋予很强的形象性

学校是师生产生梦想,诞生希望的地方,有人把学校叫作“梦工场”。所以,造型设计一定要形象,一是要有动感,二是要做到具象和正向启迪意义的结合。而且,正向的寓意要通过具体的形象来揭示,其内涵丰富具体。确能唤起师生的想象和联想,升腾起炽烈的美好情感。如我校从造型、创意、寓意、内涵方面设计修的校门,就给师生留下了难忘的丰富的想象力。

三、学校建筑物的风格最好是中式现代建筑

近年来,欧式建筑较为风靡,似乎是建筑时尚的“代名词”。但从建筑文化的受众这一面来看,特别是学生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环境中成长的,他们不容易接受欧式建筑中各种元素符号的文化意义,也就很难认同欧式建筑。所以,我校充分利用现代建筑技术和古代园林建筑风格相结合,每座建筑根据不同功用,在建筑风格上展现出它的.特色。

四、学校建筑物的颜色要做到整体和谐,色调亮丽明快

因为是青少年成长的地方,建筑物的颜色要青春一些,亮丽明快活泼应成为颜色选择的基本依据。成年人往往喜欢中色调,觉得柔和稳重,但对于青少年来说就非常压抑了,不利于学生排解和缓释学习压力带来的焦虑等不良情绪。由此,我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餐厅、亭子、长廊、宣传栏在色调搭配上十分讲究,让人看后都赞叹不已。

五、注重建筑美学艺术原则

一所学校的建设,它不仅应从实用性考虑,同时也应涵盖人类特有的文化范畴;不仅可以向下一代昭示人类文明的美好前景,同时也是向全社会彰显党和政府关注教育进行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部杰作。

学校校园建设,校长应参与规划、设计,提出独特的思维方案,注重学校厚重的文化内涵和人文情怀。学校布局要合理,树木栽植要讲究四季常青,高低错落有致,不同建筑要在建筑风格上别具一格,将每一座建筑建成一种造型艺术品,渗透出美学观念,体现了审美特色。

在中国,真正拉开美育史帷幕的人,当属春秋时期的孔子。他以美育始,以美育终。今天,在学校校园建设中,我们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作为学校领导,要多方参观学习,不照搬别人,结合本校实际、场地,对每一座建筑应精心谋划,刻意设计;每一处装饰都要独具匠心,带有创意;每一块雕刻都不能类同,力求完美;每一幅宣传栏都造型别样,简单美观。让人们走到校园的每一处都能得到美的享受,让学生觉得应该非常珍惜,因为这是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心血的结晶,应当尊重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只有这样,学生体会到学校规定的许多道德秩序、礼仪规范、行为习惯的必要性时,才会珍惜一草一木,一山一水。这样既可以陶冶性情、和顺道德、涵养人格,同时还可以改变社会风气、安民乐道。在学生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后,他们的思维行为才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从而确定做人的准则。通过这样潜移默化的教育,学生不论是外出旅游,还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建成的许多花园式小区中都会倍感珍惜,这样青少年就可以从小修身养德、完善人格。

六、注重节能降耗,生态环境建设,还应突出美育功能

1.学校建设一定要注重能源节约。我区属于北温带,寒冷、干旱气候区,夏季炎热,冬季寒冷,昼夜温差大。冬季采暖耗煤多,管网长,损耗重,效率低,新建校舍时,在设计上注重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力求节约建设投资,注重长远利益,考虑节能因素,才能实现节能环保的目的,保证师生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学习、休息、生活的优美环境。

2.注重新能源开发利用,做好亮化工程。学校建筑多,照明、微机、锅炉,用电量大,一年电费近七八万元,为解决此问题,学校全部安装不同造型的节能灯,声控开关,泵房、夜间路灯照明,全部安装时序控制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校园路灯应全部改为太阳能光伏照明。让夜晚的校园,灯火辉煌,如同白昼,学生在晚自习课间活动可以到操场上散散步,舒展舒展筋骨,提一提精神,这既可避免以往用长明灯耗电无人管,还能解决照明问题,如今不仅节能还能亮化,给人以美的享受。

3.注重优美的生态环境建设,确保节水绿化工程。一个学校绿化面积能否达标,一看场地,二看水源。学校绿化面积大,用水量多,投资高,而绿化还不见成效。因此,在学校校园建设时,首先规划好自来水管网的布设,哪块硬化,哪块绿化,做到心中有数,在树坛、草坪处我们力求用喷灌、滴灌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节约用水,改善生态环境,这样从根本上可以解决绿化无水、浇水困难的矛盾,通过节水灌溉的方式,校园花红了,草绿了,树旺了,学生有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校园就会呈现出一片生机。

综上所述,学校校园建设,学校领导不可忽视,不仅要学会学校管理,更应懂得建筑的美学艺术,校长不仅是一位管理者,而且是一位集建筑、美育、人文、环保、节能为一体的艺术设计师。

(作者单位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党寨镇中心学校)

篇3:论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

论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

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是我国教育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们只注重研究宏观经济与教育的关系,对道德教育所包含的经济意义认识不深,尤其在前一阶段,有一种理论似乎认为:在经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道德的沦丧是不可避免的事,也就是说,经济起飞阶段,不得不以牺牲道德进步为代价。这种思潮,对我国道德教育尤其学校教育工作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因此,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根据道德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规律,重新探讨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研究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必须从研究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本身的辩证关系开始。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是辩证统一的,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也是辩证统一的,经济的发展为道德的进步提供了物质的前提。作为精神生产的道德的发展,一种新的、进步的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形成,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总要以一定的物质生产发展为基础;而物质生产的落后和贫困,文化生活的空虚和贫乏是造成道德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不承认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不是唯物主义者。另外,唯物主义认为,在经济发展与道德之间的联系存在着许多中间环节。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生产力,一定要通过其他一系列的社会因素,其中首先要通过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社会制度来作用于道德的发展;其次,还要通过道德教育和各种文化设施等等,才能促进道德的发展,这种“折光”关系是唯物主义者所必须承认的,否则也将陷于庸俗唯物主义的窠臼。

道德是精神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也是社会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的重要因素,社会分工协作关系又是影响生产力的一个要素。因此,作为精神生产范畴的道德,它在物质生产过程具有重要的调节功能。道德对于经济发展的这种“折光”,正是通过这一中介机制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形式来考察”。只有从历史形式来考察社会分工与物质生产的关系,我们才能真正把握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辩证关系,进而正确分析道德与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联系。

物质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唯物主义者是把它作为生产方式的重要因素来看待的。马克思曾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马克思在这里所指“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便是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马克思不仅一般地肯定了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是影响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还作了详尽的分析。

指出人们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是影响生产力的一个新要素。因为分工协作“激发个人的自尊心和集中他们的精力”。并且认为“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生产的。”他还给这样特殊的生产力一个专门名称: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还说“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

以上分析表明,作为精神生产范畴的道德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因素,但它对现实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那就必须看它所属的那种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其道德对经济的发展也必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起阻碍作用。这一点,是我们理解道德的经济意义时特别应该注意和把握的。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已经建立起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道德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所起的积极能动作用,是历史上任何社会形态所不能比拟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道德,它除了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以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之外,又能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这种情况,是由共产主义道德的本质和内容所决定的。就其本质来看,正如列宁所说,它“是为人类社会升到更高的水平,为人类社会摆脱劳动剥削制度服务的”。

这就从根本上肯定了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能动作用。我们对道德的经济意义的理解,也是以社会主义道德这一质的规定性为前提的。

道德的经济意义主要是通过道德教育工作去影响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人这一主体而发生作用的。道德,离不开一定的道德教育,尽管道德教育的方法、途径各异,但其对象都是特定社会个体的人这一主体。通过道德教育,把一定的道德规范、道德观念转化为社会个体的思想品德。这一过程就是德育过程。而社会个体的人对现实经济活动的参与又是以其智力、体力、思想品德三种基本要素同时发生效能为其前提的。在时序上没有先后之分。社会个体究竟把自己的智力、体力发挥到什么程度,单靠智力、体力本身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依赖于社会个体头脑中的思想品德。假定社会个体参与经济活动时,其智力、体力是一个既定量,那么思想品德就可以比拟为这个既定量的调节器。它既可以促进这个既定量,也可以使其向负方向发展转化。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智力、体力的这种正负方向的调节作用,实实在在地表现出道德教育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能动作用。

着眼于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这种能动作用,那么,我们道德教育应使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那些观念,及时转化为社会个体的思想品德,从而使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调节作用向积极方向发展。在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决不应该放松社会主义的道德教育,更不应该以牺牲道德进步为代价来换取经济进步。从唯物主义关于道德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中,我们不难看出,没有良好的道德风尚、道德规范,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政体上是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而工人阶级的领导又是由党的领导来体现的。

所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反映的那些道德,特别是作为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在道德教育中占首要地位。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对道德及道德教育又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要求,把符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那些新道德观念及时纳入道德教育内容,不仅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对社会经济及生产力的发展亦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那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对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提出了哪些新的课题呢?一般他说,我们应把下列观念纳入道德教育范畴。

1、进取与创新观念:社会个体的进取与创新观念表现为主体意识的发展和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它的特点是事业心强,有强烈的成就和成功的愿望及历史使命感,表现出勇于开拓、勇于创新的精神。它对社会的贡献表现为创造新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中起带头作用。把进取和创新观念纳入道德教育范畴,就能使社会个体最大限度地开发自身的潜力,使思想品德在调节智力和体力两因素中具有必要的张力。

2、时间和效率观念:时间和效率观念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观念特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和生活的节奏都在加快,每一单位时间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日益增大。为此,珍惜时间,节约时间,讲究效率是社会个体必须具有的新的价值观和道德行为准则。加强时间和效率观念的教育,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前提,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道德教育只有真正把时间、效率观念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才能使社会个体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具有商品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品德特征,从而实现社会个体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中的作用。

3、法制与纪律观念:法制与纪律观念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必要的法制与纪律观念。我国以宪法为核心,制定了许多具体的法律,“有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形成。因此,要求社会个体要具有遵法、守法的道德风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不仅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而且是依法维护安定团结局面的重要一环。道德教育把法制与纪律观念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安定团结的局面。这一点,对于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是必要的社会条件。

道德教育所形成的个体的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这种能动性调节,是道德教育经济效能的表征。从我国道德教育发展的历程来看,什么时候我们抓紧道德教育工作,什么时候社会风气就有明显好转,社会经济和生产率也健康发展;什么时候放松道德教育,就会产生社会风气不正的`严重后果,这在种情况下,即使高速发展的经济势头也决不会持久。

在实践上回答道德教育的经济意义,需要我们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已有许多学者在这方面作过可喜的探索。据调查,由于道德教育不得力,社会个体思想品德差所造成的劳动态度差、劳动纪律松散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是惊人的。

上海市企业每年因此损失劳动生产率23--25%,损失国民收入195亿元,损失工业总产值286亿元。在管理行列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更大。可以想象,前几年由于忽视道德教育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全国将是十分巨大的数字,它相当于全国几十个大型企业全年收入之和,这一反证真实他说明了道德教育的经济价值。

道德教育所具有的经济功能,要求我们认真改进道德教育工作,以整体的、系统的观点组织学校教育活动,从根本上克服学校道德教育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脱节的现象。在教育内容上应当注意对社会发展的动态适应。不能只从抽象的内容上来局限道德教育,而应注重现实的历史的道德发展,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和生产所需要的基本道德素质。道德教育既应进入到精神生活的更深层次,又要拓展到社会生活的更广阔的层面。在道德教育的途径上,要紧密地和个体社会化结合起来。不仅要注意在功能和目标上协调家庭和学校的预期社会化,而且也要与人的继续社会化(职业适应、终生学习等)结合起来;不仅要进行道德社会化,还要指导好政治社会化、两性角色社会化和职业社会化。学校生活的一切方面,一切环节都要组织在道德教育的总目标下,使校园文化、风习传统、心理气氛、人际关系以及种种“潜在课程”,都充分发挥积极的教育作用。在教育方法上,要注意道德教育的社会性和开放性,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闭门“修养”是培养不出优良的道德品质的,也不可能充分发挥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应当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道德践履,倡导各种生动活泼的讨论、调查和陶冶教育,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

阐明道德教育的经济意义,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提高对道德教育社会功能的整体认识,从而极大地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热情。同时,我们在理解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时,首先要克服这样一种倾向,即简单地将道德教育等同于经济活动或经济效益。我们认为两者的“简单取代”不是对道德教育经济意义的科学认识。

其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树立道德教育具有经济意义的思想时,应避免产生“两张皮”现象,而应把道德教育纳入到社会实践中来,使其具有真正的活力,从而达到促进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目的。

篇4:论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

论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

研究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必须从研究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本身的辩证关系开始。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是辩证统一的,经济发展和道德进步也是辩证统一的,经济的发展为道德的进步提供了物质的前提。作为精神生产的道德的发展,一种新的、进步的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形成,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总要以一定的物质生产发展为基础;而物质生产的落后和贫困,文化生活的空虚和贫乏是造成道德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不承认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内在联系,不是唯物主义者。另外,唯物主义认为,在经济发展与道德之间的联系存在着许多中间环节。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生产力,一定要通过其他一系列的社会因素,其中首先要通过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社会制度来作用于道德的发展;其次,还要通过道德教育和各种文化设施等等,才能促进道德的发展,这种“折光”关系是唯物主义者所必须承认的,否则也将陷于庸俗唯物主义的窠臼。

道德是精神生产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也是社会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的重要因素,社会分工协作关系又是影响生产力的一个要素。因此,作为精神生产范畴的道德,它在物质生产过程具有重要的调节功能。道德对于经济发展的这种“折光”,正是通过这一中介机制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形式来考察”。只有从历史形式来考察社会分工与物质生产的关系,我们才能真正把握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辩证关系,进而正确分析道德与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联系。

物质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唯物主义者是把它作为生产方式的重要因素来看待的。马克思曾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马克思在这里所指“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便是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马克思不仅一般地肯定了生产中人们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是影响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还作了详尽的分析。

指出人们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是影响生产力的一个新要素。因为分工协作“激发个人的自尊心和集中他们的精力”。并且认为“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生产的。”他还给这样特殊的生产力一个专门名称:劳动的社会生产力或社会劳动的生产力,还说“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

以上分析表明,作为精神生产范畴的道德是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个因素,但它对现实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那就必须看它所属的那种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其道德对经济的发展也必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起阻碍作用。这一点,是我们理解道德的经济意义时特别应该注意和把握的。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已经建立起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道德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所起的积极能动作用,是历史上任何社会形态所不能比拟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道德,它除了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以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之外,又能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这种情况,是由共产主义道德的本质和内容所决定的。就其本质来看,正如列宁所说,它“是为人类社会升到更高的水平,为人类社会摆脱劳动剥削制度服务的”。

这就从根本上肯定了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能动作用。我们对道德的经济意义的理解,也是以社会主义道德这一质的规定性为前提的。

道德的经济意义主要是通过道德教育工作去影响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人这一主体而发生作用的。道德,离不开一定的道德教育,尽管道德教育的方法、途径各异,但其对象都是特定社会个体的人这一主体。通过道德教育,把一定的道德规范、道德观念转化为社会个体的思想品德。这一过程就是德育过程。而社会个体的人对现实经济活动的参与又是以其智力、体力、思想品德三种基本要素同时发生效能为其前提的。在时序上没有先后之分。社会个体究竟把自己的智力、体力发挥到什么程度,单靠智力、体力本身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依赖于社会个体头脑中的思想品德。假定社会个体参与经济活动时,其智力、体力是一个既定量,那么思想品德就可以比拟为这个既定量的调节器。它既可以促进这个既定量,也可以使其向负方向发展转化。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智力、体力的这种正负方向的调节作用,实实在在地表现出道德教育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能动作用。

着眼于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这种能动作用,那么,我们道德教育应使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那些观念,及时转化为社会个体的思想品德,从而使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调节作用向积极方向发展。在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决不应该放松社会主义的道德教育,更不应该以牺牲道德进步为代价来换取经济进步。从唯物主义关于道德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中,我们不难看出,没有良好的道德风尚、道德规范,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不可想象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政体上是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而工人阶级的领导又是由党的领导来体现的。

所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反映的那些道德,特别是作为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在道德教育中占首要地位。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对道德及道德教育又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要求,把符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那些新道德观念及时纳入道德教育内容,不仅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对社会经济及生产力的发展亦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那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对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提出了哪些新的课题呢?一般他说,我们应把下列观念纳入道德教育范畴。

1、进取与创新观念:社会个体的进取与创新观念表现为主体意识的发展和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它的特点是事业心强,有强烈的成就和成功的愿望及历史使命感,表现出勇于开拓、勇于创新的精神。它对社会的贡献表现为创造新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中起带头作用。把进取和创新观念纳入道德教育范畴,就能使社会个体最大限度地开发自身的潜力,使思想品德在调节智力和体力两因素中具有必要的张力。

2、时间和效率观念:时间和效率观念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观念特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生产和生活的节奏都在加快,每一单位时间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日益增大。为此,珍惜时间,节约时间,讲究效率是社会个体必须具有的新的价值观和道德行为准则。加强时间和效率观念的教育,是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前提,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道德教育只有真正把时间、效率观念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才能使社会个体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具有商品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品德特征,从而实现社会个体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中的作用。

3、法制与纪律观念:法制与纪律观念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必要的法制与纪律观念。我国以宪法为核心,制定了许多具体的法律,“有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形成。因此,要求社会个体要具有遵法、守法的道德风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不仅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而且是依法维护安定团结局面的重要一环。道德教育把法制与纪律观念转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安定团结的局面。这一点,对于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是必要的社会条件。

道德教育所形成的个体的思想品德对社会个体的这种能动性调节,是道德教育经济效能的.表征。从我国道德教育发展的历程来看,什么时候我们抓紧道德教育工作,什么时候社会风气就有明显好转,社会经济和生产率也健康发展;什么时候放松道德教育,就会产生社会风气不正的严重后果,这在种情况下,即使高速发展的经济势头也决不会持久。

在实践上回答道德教育的经济意义,需要我们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已有许多学者在这方面作过可喜的探索。据调查,由于道德教育不得力,社会个体思想品德差所造成的劳动态度差、劳动纪律松散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是惊人的。

上海市企业每年因此损失劳动生产率23--25%,损失国民收入195亿元,损失工业总产值286亿元。在管理行列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更大。可以想象,前几年由于忽视道德教育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全国将是十分巨大的数字,它相当于全国几十个大型企业全年收入之和,这一反证真实他说明了道德教育的经济价值。

道德教育所具有的经济功能,要求我们认真改进道德教育工作,以整体的、系统的观点组织学校教育活动,从根本上克服学校道德教育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脱节的现象。在教育内容上应当注意对社会发展的动态适应。不能只从抽象的内容上来局限道德教育,而应注重现实的历史的道德发展,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和生产所需要的基本道德素质。道德教育既应进入到精神生活的更深层次,又要拓展到社会生活的更广阔的层面。在道德教育的途径上,要紧密地和个体社会化结合起来。不仅要注意在功能和目标上协调家庭和学校的预期社会化,而且也要与人的继续社会化(职业适应、终生学习等)结合起来;不仅要进行道德社会化,还要指导好政治社会化、两性角色社会化和职业社会化。学校生活的一切方面,一切环节都要组织在道德教育的总目标下,使校园文化、风习传统、心理气氛、人际关系以及种种“潜在课程”,都充分发挥积极的教育作用。在教育方法上,要注意道德教育的社会性和开放性,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作用。闭门“修养”是培养不出优良的道德品质的,也不可能充分发挥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应当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道德践履,倡导各种生动活泼的讨论、调查和陶冶教育,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

阐明道德教育的经济意义,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提高对道德教育社会功能的整体认识,从而极大地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热情。同时,我们在理解道德教育的经济功能时,首先要克服这样一种倾向,即简单地将道德教育等同于经济活动或经济效益。我们认为两者的“简单取代”不是对道德教育经济意义的科学认识。

其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树立道德教育具有经济意义的思想时,应避免产生“两张皮”现象,而应把道德教育纳入到社会实践中来,使其具有真正的活力,从而达到促进社会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目的。

篇5:消费税法经济调节功能

摘要:无论人们是否注意到,消费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确实在日益突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对世界上128个国家进行调查,其中有1l9个国家征收消费税[1]。

而且,从世界各国实施消费税的情况来看,消费税有扩大的趋势,如美国的增税方案重点放在消费税,日本则把改革中推行的增值税正名为消费税。

消费税吸引人们的除了其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外,更多的是其对社会生活特别是对经济生活的:调节功能。

篇6:消费税法经济调节功能

一、消费税法的调节功能

税法的功能是由其内在的特有的属性所决定的。

关于税法的特性或特征,在税法理论上有不同的认识。

仔细分析可知,税法和其他部门法相比,其独有的本质特征是其经济性。

税法的经济性体现在:第一,税法直接调整经济领域的特定经济关系,即税收关系;第二,税法能反映经济规律,从而能够引导市场主体从事合理的经济行为,不断地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第三,税法是对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它通过规范经济杠杆,促进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2]。

税法的经济性特征决定了税法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为税收保障与经济调节。

税法的经济调节功能是指税法通过规范税这一调节手段,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

消费税法的经济调节功能是消费税法通过对少数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课税,以引导消费,从而影响社会生产、流通、分配等经济活动,实现国家特定经济政策目标的功用与效能。

消费税法经济调节功能是法律利益冲突平衡功能的具体体现。

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它必须对各种利益作出合法与否的界定,并尽可能平衡各种利益关系,提供解决各种利益冲突的标准和途径,形成有序而相对稳定的利益格局。

庞德在谈到法的任务时指出:“在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安排人类行为时,必须考虑到这种欲望或要求[3]。”法律的利益平衡功能主要表现为:对各种利益的重要性作出估计或衡量,为协调利益冲突提供标准。

法律一般为利益冲突的平衡提供如下原则:不损害社会利益原则、利益兼顾原则、缩小利益差距原则、少数利益受保护原则等。

在处理利益冲突的时候,法律不应当只关注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短期利益或长期利益、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而是应当努力在二者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4]。

在社会各种利益冲突中,经济生活中的冲突是最集中、最突出的,其他方面的冲突大多由经济方面的冲突引起。

平衡经济利益冲突的任务主要由经济法担任,税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消费税法由于具各前述特点,其平衡经济利益冲突的功能尤其突出。

当前的经济利益冲突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二是不同的利益阶层之间,三是代际之间。

消费税法以调节消费为切人点,按照上述原则,为协调和平衡三个方面的经济利益冲突提供了系列准则。

二、消费税法的主要干预类别及作用

消费税法调节经济是从调节消费入手的,除了财政意义和历史原因外,消费税法主要通过对四类消费品消费的干预,来调节消费,从而达到调节经济的目的。

1.对不良消费行为的矫正功能

各国或地区普遍对含酒精饮料、香烟及其制品征收消费税,扩一展开来是对那些对个人或社会福利改善毫无益处的产品征税。

对这些产品的消费,不仅对个人或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无益,而且往往会造成较大的外部负效应而不用或少用这些产品,人们就会节省钱用来购买别的商品,提高其生活水平。

但政府不能直接限制人们消费这类物品,只有通过征重税来控制。

这就是消费税的“寓禁于征”,也是消费税法对经济的重要调控手段。

2.对环境、资源的保护功能

消费税法通过对有害环境或资源消耗较大的物品开征消费税,增加消费成本,引导人们调整消费方向,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和对资源的消耗。

因此,有人称消费税为“绿色税收”。

3.对收入分配的平衡功能

收人分配的不平衡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着。

因此,国家需要对国民收人的分配进行适当调节以达到矛盾双方均能接受的平衡状态。

消费税法平衡收人分配主要体现在对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的课征上。

亚当嘶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研究》中将消费品分为两类:必需品和奢侈品。

他认为,对生活必需品征税的直接结果是导致工资的提高,因此,对生活必需品征税会产生同劳动工资税同样的结果-扭曲市场价格机制。

对奢侈品征税不同于生活必需品。

虽然对奢侈品课税也会引起价格升高,但并不一定导致工资的增加。

因为这类商品价格的上涨,一般不会减少下层阶级的家庭消费能力。

相反,有利于调节社会贫富不同阶层的收人分配不均状况[5]。

消费税法将奢侈品列入征税范围,体现的不是像对不良消费行为一样的“寓禁于征”,它除了限制过度的奢侈消费外,是要让享用者以牺牲部分财产为代价。

而在潜伏着不平等危机的社会中,富有者在满足奢侈消费的同时,缴纳一定的税,也是他们比较容易接受的选择。

消费税法据此调整着社会的收人分配。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消费税有一定的经济调节功能,并在矫正不良消费行为、保护环境资源、平衡收人分配等方面起到了相应的作用。

对我们认识清和发挥好消费税的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各国秕制比较研究课题组编.消费税制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15.

[2]张守文.税法原理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4.

[3]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⒈上海:商务印书馆,1984:81-82.

[4]刘继虎,陈云良.法理学[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3:”3.

[5](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研究(下卷)[M⒈上海:商务印书馆,1974:431-433

消费税法经济调节功能,经济调节是一种财税管理的方法,下面的两篇就是关于这一方面的论文,对正在写这一方面论文的朋友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欢迎阅读!

财税法治建设

摘 要:财政税收问题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集合点。

当前,我国财税法治在财税立法、执法、司法方面尚存在与我国经济运行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大力加强财税法治建设,对建设法治社会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财税;法治;建设

财政税收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集合点。它不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加强财税法治建设,实现依法理财治税,对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尤为重要。

一、当前我国财税法治存在的不足之处

当前我国的财税法治中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1.财税立法方面。

我国财税法治的首要问题是财税立法问题。

在财税立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没有财政税收的基本法律,例如没有《税收基本法》或《税法通则》,没有《中国财政体制法》等;

二是某些财政税收法律显得过时,跟不上形势的需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上世纪90年代前期根据当时的情况立法,十多年过去了,经济体制和财政预算改革变化很大,《预算法》中许多条文显得苍白和过时;

三是税收上单个税种的立法层次低,目前我国大部分税种还处于暂行条例或暂行办法阶段,如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甚至由于立法上的`空白造成以各级政府红头文件来指挥财税工作。

立法上的缺项必然是无法可依,而立法层次低又严重地影响执法和司法。

以红头文件代替法律,只能是各行其是……。

根据宪政改革的要求,财税立法问题还不仅是财税立法自身的问题,还有一个财税立法的立法问题,也就是宪法中对财政税收的条款问题。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也只有第五十六条是直接关于税收的条款,此外并没有直接关于财政税收的条款。

2.财税执法方面。

应该说我国目前的财政税收执法情况比以前已经大为改观,但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这主要表现在尚有人治、权治干扰财政税收法治的情况。

其中按计划任务征税就是突出的表现。

我们知道,按计划任务征税与依法征税是不相容的,它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不仅如此,它造成的地区和单位之间税收负担不公更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为按计划任务征税必然带来愈是贫困落后地区税负愈重,于是就愈是贫困落后,愈是富裕发达地区税负愈轻,于是就愈是富裕发达。

便会有一些人铤而走险,出现一些买税卖税、税收造假、财税空转现象。

3.财税司法方面。

这方面的突出问题不外乎两大类:一是以权代法形成的以权压法,进而造成司法不公;

二是大量的财税案件由于多种原因无法审理结案。

二、财税法治上表现出的突出问题

1.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混乱问题。

市场经济是规范的经济。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收入机制应该是规范化的,即一是要以法制为基础,也就是说,政府取得收入的形式和数量,要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无论哪一种形式、哪一种性质的收入,都应当先立法,后征收;

二是全部政府收入必须纳入预算,政府预算的实质是政府收支的规范化、透明化。

它体现着立法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收支行为的监督;

三是财税部门总揽政府收入,即所有的政府收入完全归口于财税部门管理;

四是政府收入以税收为基本来源。

而我国的政府收入,除税收以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税外收费。

我国的税外收费包括三类:一是预算内的专项收费收入,如教育费附加等。

此类收入金额很小,达不到税收收入的10%。

二是预算外收入,这是不列入预算管理,但是属于国家制度规定,列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各项收费、基金、资金、集资、保证金、捐资等多种多样名目的收入。

据有关专家估算,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每年的此类收入约与当年的税收收入总额相等。

三是制度外收入也就是预算外的预算外收入,是在制度规定以外,不列入预算外资金管理,都由地方和部门越权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

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三乱”多属此类。

有人测算,这部分收入大约相当于同年税收收入的50%-100%。

总的来说,我国的税外收费规模约为税收收入的1一1.5倍,所以在我国的政府收入中,是一种“税小费大”的不合理收入分配格局。

更为重要的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各种基金、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收费金额越来越大,管理比较混乱。

据测算,1996年全国有正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小项目上千项,基金690多种。

除预算外资金允许收费的以外,地方政府机关各部门还在国家规定以外乱收费、乱罚款和巧立名目搞各种形式的摊派。

税外收费大部分都没有纳入到政府预算当中,其收支也不是由财税部门总揽。

可见,我国的政府收入实际上处于分配秩序混乱的状态。

虽然,早在“九五”时期,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实施“费改税”就被列入了税费改革规划,但时至今日,除农村税费改革有所成效外,其他方面收效甚微。

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危害性极大:首先,它分散了政府财力,削弱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目前我国政府的实际收入占GDP的比重估计为30%左右,虽然最近几年我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有大幅增长,但这一比重在2003年也只有17.5%,其余都是以收费形式取得的政府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

各行其是、不断膨胀的收费,造成资金归宿模糊,掩盖国家资金的本质属性,侵蚀了税基,肢解了国家财政分配职能,造成分配秩序混乱和分配行为的不规范。

其次,混乱的收费局面,大大加重了企业和居(农)民的负担,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农民群众正常生活,抑制了基层组织的生产积极性。

再次,滋长了不正之风和腐朽现象。

收费膨胀,把本来应由国家税收集中的巨额财政资金,转化为部门和单位所有,自收自支,这就便利了部门、单位私设小金库,浪费挥霍,也便利了某一些人把公款据为己有,导致盗窃,腐朽堕落。

2.政府的预算行为方面规范。

第一,《预算法》在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上的作用有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收支三分天下即:预算收支、预算外收支、预算外的预算外收支。

而《预算法》仅对政府预算收支这一块起作用,还有两大块游离于《预算法》之外。

预算外收支,尤其是预算外的预算外收支是政府分配秩序混乱的突出表现,明显违背预算范围的全面性原则。

即对中央政府而言,无论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如何,预算应该涵盖所有的政府财政资金流。

第二,《预算法》中缺乏预算总目标,使得政府预算规模和结构无法可依。

公共部门的膨胀、公共支出结构的变化、对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的怀疑以及对债务负担加重的忧虑,使得政府对公共支出的态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人们认识到在政策目标和政府的财政能力之间必须取得某种平衡,也警觉到长期财政不平衡对整体经济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影响政府处理经济事务的能力。

可见,《预算法》中的

预算总目标是不可或缺的。

而我国《预算法》中正是缺乏预算总目标。

第三,我国政府预算的编制、审议批准、执行、监督,在程序上有不规范之处,在行为上不分离,从而使预算职能难以行使和发挥。

目前我国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的主体都是同一个财政部门。

预算的审议和监督很重要,预算的审议既是批准的前提,又是监督的重要形式,应该成立多个专门预算审议委员会加强对预算的审议。

而现行《预算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尤其显得不足。

第四,《预算法》中只规定各级预算草案提交的时间,而不规定预算编制的时间,从而使得我国政府预算周期是一个未知数。

这是很奇怪的现象。

第五,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财政支出改革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也取得了一定成果和积累了一定经验。

比如,部门预算、零基预算、政府采购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收支两条线等,这些都没有在《预算法》里体现。

三、加强财税法治的对策建议

财税法治与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休戚相关。

财税法治既是上层建筑,又是经济基础。

大力加强财税法治是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的需要。

第一,财税立法。

立法是法治的根本。

完善财税立法,首先要加快财税基本法的立法,其中《税收基本法》或《税法通则》应该提到议事日程。

《中国财政体制法》应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因为财政体制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财力关系的处理,是整个财政税收分配关系的关键。

这种关系如果处理不好,政府与居民(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也必然会处理不好,进而会造成整个分配秩序的混乱。

其次,要及时修订已经过时或者已经不适用的财税法律法规。

这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的修订。

再次,要加紧提升财税立法的层次。

这主要是指单个税种的立法。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除少数税种是通过人大立法的以外,绝大部分是暂行条例和暂行办法。

有的暂行条例和暂行办法一行多年甚至十多年,要加紧提升单个税种立法层次。

第二,要严格财税执法。

严格财税执法,也就是要依法理财治税。

我国财政支出能不能真正做到依法理财至关重要。

关键在于治理财政支出的相当部分不按照预算办事即不依法办事的问题,解决分散掌握在相关各级党政领导成员手中的财税收支权。

要求我们的政府收支预算必须做到透明和细化。

严格经过各级人大通过的政府收支预算必须按法、按预算依法理财。

第三,必须严格财税司法。

严格财税司法是依法理财治税的必要保证。

目前,司法机关不能保证财税案件的及时审理,恐怕是一个大问题。

司法机关强调经费不足、人员不足也是一个理由(当然不是真正的理由)。

借鉴国外的经验可考虑建立专门的财税司法机关。

此外,还应全力整顿和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

在整顿和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上,应该说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政府已经有了若干举措,比如说税费改革、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等等。

但这一切在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上收效甚微。

因为这些改革犬都是形式上的,而且许多改革不配套,比如说,体制外收费利益集团的利益分配格局调整问题,省级以下财政体制的构建问题,政权级次和政府机构改革问题以及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等等。

所以说,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确实是一个很难的大课题。

当然,关键还在于决策者的决心和信心。

目前,有些省份已经或正在组建隶属于财政部门的收费局,目的在于统一、规范各级政府收费。

本文以为,如果做得好,可能在整顿和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上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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