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级工作计划,本文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级工作计划
上海市卫生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责任意识,抓住机遇,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卫生监督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所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卫生监督经费,使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标准。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充实一线卫生监督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费,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4、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按照《20-上海市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
5、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卫生监督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注重对现场执法技术等卫生监督重点领域的研究,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
6、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本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审批程序,做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二、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7、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根据《关于下发<-2011年上海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世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世博会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8、建立和完善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为目标,实施《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提升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
9、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按照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10、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质控中心,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1、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本市开展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探索本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模式。
1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1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推进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在嘉定、奉贤两区开展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区县范围,同时完成卫生部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15、加强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11版)》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贯彻执行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6、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7、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口腔、内镜等科室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8、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加强对村卫生室和家庭病床的医疗废物监管,进一步规范其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工作。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2011年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职责;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以及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监督等医疗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以及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监督等医疗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重点目标
(一)进一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卫生防病意识。
(二)强化日常卫生监督,大力开展清洁城乡行动,县城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乡镇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三)搞好各项专项整治,重点是食品添加剂、餐饮单位炮制鲜榨饮料、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打击非法行医、重要节日、重大接待活动等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卫生安全。
(四)继续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点带面,促进卫生条件的改善。
(五)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全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七)积极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改善全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条件。
(八)完成驻片区卫生监督执法室建设工作。
(九)继续开展效能建设、作风整顿、信访等工作,即做到严格执法,又做到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一是推行派驻制度,全力推进派驻制度顺利实施。竹园、青溪、关庄、沙洲等四个中心镇设置派驻机构,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达到强化基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执法监督协管制度,增强基层卫生执法监督巡查力度。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XX―2011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借助外力强化培训。要利用浙江援建人员的有利时机,开展专题培训,强化交流学习,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经验、执法理念,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集众家所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三是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
计划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深入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监督员和乡镇协管员要通力配合,大力加强巡查,完善一户一档工作,做到辖区内的家底清、情况明。督促各餐饮业单位改善流程布局,避免食品制作存放过程交叉污染,增设卫生设施,使之具备基本的“三防”设施、“保洁”设施、“消毒”设施,满足食品加工需求;指导督促各餐饮业单位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登记管理达到100%。二是加强旅游黄金周、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强化对旅游景区内的餐饮单位和农家乐的监督检查,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餐饮业、食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五)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监督工作一是要强化学校新改扩建的预防性卫生审查,从建设选址、设计布局等入手,全程跟踪,确保建设达到卫生标准。二是全面推进学校食堂建设,提前介入,强化指导服务,规范流程布局,完善设施设备。三是强化人员管理,杜绝无证上岗和带病上岗,不断提高其卫生知识和安全意识。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食品留样登记、食品试尝等制度,严禁制作销售凉菜、亚硝酸盐制品及伪劣变质原材料加工的不合格食品,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责任落实,责任到位。五是加强学校传染病、公共卫生监督与预防工作,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在课程安排内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
2011年是推进医改工作的关键一年,也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临机遇与挑战的一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紧紧把握机遇,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引,深入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人才培养,加快学科建设,全面提升中心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心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1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加快中心各项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职工凝聚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和谐**”的重要思想,做到讲党性、讲奉献、讲团结、讲干劲,做职工公仆,塑造清正廉洁、勤政务实领导干部形象,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在全体职工中起到班子的示范带动作用。注重营造健康和谐的人文环境和团队精神,使领导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彼此关心、互相爱护、情感交流、和睦相处,从而使广大职工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加快中心各项建设,更有效地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完善院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不断完善院务公开,在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如中心重大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等,通过院务公开栏、班子会、职能科室负责人会议、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向职工讲清楚,沟通思想,听取和答复意见,真正让职工知院情、参院政、议院务,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中心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药品管理的要求,按规定和程序公示医疗器械、药品招标采购情况,增强对器械、药品管理的透明度。形成群众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渠道畅通的监督机制。将中心发展计划、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处理等内容进行定期公示,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结合职工考核内容,定期公示中心办公室、医疗康复、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门诊人均处方额度,职工奖罚情况,病人满意度调查、病人投诉情况和医保扣款情况,以此来遏制“大处方”现象,促进人均处方额度的下降,从而减轻病人负担,提升病人满意度。
二、深化各项卫生改革,依靠改革求生存谋发展
(一)继续大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在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基础上,按照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合理定编、定岗、定员,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全员院、科逐级聘用制,强化科主任的用人自主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用人机制,使我中心的人才队伍更富有生机和活力,同时也更具备战斗力和竞争力。
(二)继续加强院、科两级负责制。中心对科室的管理坚持科主任负责制,强化科主任责任人的地位,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的行政、医疗管理设等工作。抓好科室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劳动纪律的落实,签订院、科两级综合目标责任书。
(三)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中心内部考核制度。在实行一线让群众评,辅助科室、后勤行政让大家测评的双向评议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灵活的,有竞争力的考核方案及奖金分配制度,采取奖金分配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部门倾斜,向从事预防保健等工作人员倾斜的分配方案,把各项工作指标、工作质量、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每一个科室、每位职工,同时根据考核评定得分兑现每一位职工的奖金,适当拉开距离,充分调动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为病人服务的热情。
(四)推行绩效考核,减轻患者负担。为适应日新月异的'新形势,我中心将适时取消以经济考核计算奖金的管理理念,推行工作量核算工作,以此来逐步加强和完善中心的管理。同时积极减少人为浪费、降低成本支出,提高中心经济效益。通过绩效考核的管理工作,使各科室积极开展服务至上,病人至上的人性化服务活动,在确保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根据病情严格掌握“三合理”标准。我中心还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部分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减免诊疗费等措施,努力减轻病人负担,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加大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力度。
(一)健全法制,依法治院。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惩防并举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法制,严格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我中心的红包、回扣问题。
(二)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救死扶伤、病人至上、热情服务、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努力建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要求的新型医患关系。通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教育全体员工对工作负责,对人民满腔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精神。努力做到“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想病人者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完善梯队建设,增强中心竞争能力。(一)致力培养人才,不断优化人才结构。200*年,我中心仍将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不断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新理论。在医务人员中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全科医学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按照100%的比例要求培养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认真实施临床医生中医药培养计划。同时选派技术骨干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中心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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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级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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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中心将根据省卫生厅妇社处已下达的工作计划要点和科教处《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辖区居民的需求和本中心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如下:
一、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品牌意识
1、积极申报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继续做好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培训和带教工作。争取成为全科医学研究基地。
2、中心改迁后,将集众家之长,兼收并蓄,做好示范中心的创建工作,响应合肥市政府的号召,在八统一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3、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对于《规范》内的10个类别,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利用本中心得天独厚的优势,依托省立友谊医院,邀请知名专家到本中心长年指导工作。
二、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吃透上级下达的每一份文件精神,认真规划实施。继续加强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促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各项措施。
三、完善组织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今年将继续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 重点做好60岁以上老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建档工作。已建立的健康档案通过规范化管理,发挥健康档案的实质性作用。在更新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上, 建档覆盖率计划达到80%。同时加强对慢性病老人进行健康管理。积极探索实行“首诊在中心、大病去医院、双向转诊、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三、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水平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继续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和各项社区卫生服务技能培训。
2、继续开展全科团队培训工作,坚持每周三下午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有关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新理念和新技能。
3、要求中心中级以上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达到继续医学教育规定的学分。鼓励积极撰写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科研论文,争取参加高品质的学术交流或骨干培训班。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功能
(一)、认真落实预防保健制度
1、掌握辖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认真制定社区健康促进规划及实施计划,在街道办事处的积极配合下,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根据“卫生宣传日”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确定宣传主题,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康信息。
2、社区常住人口的预防保健主要指标处于良好水平。
(1)、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2)、计划免疫接种率不低于95%;
(3)、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逐年上升;
(4)、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逐年上升;
(5)、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比例不低于90%;
(6)、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血压规范化管理不低于85%,并建立专项健康管理档案。
(二)、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医疗服务。1、全科医生熟练掌握相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知识,正确
处理社区常见健康问题。
2、及时提供家庭出诊、家庭访视等家庭卫生服务。对特殊
人群实行动态服务。
3、继续开展中成药、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
熏洗、穴位注射中医药服务。
(三)、提高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避孕药具发放和咨询点服务。帮助重点对象落实避孕措施,开展避孕知识宣教,提高群众对避孕节育措施知晓率。
2、充分利用康复站资源,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康复病人做康复锻炼。
(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和结核病的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甲流等其他传染病的防治宣传。
3、完善院感管理制度,加强消毒处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严
格执行《医用垃圾处理办法》,医用废物处理率100%。
(五)、为弱势人群提供服务
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医疗、康复等工作。建立康复病人档案,组织康复对象及其家属共同参加,开展群体个体相结合的康复治疗和辅导。重点针对
血管疾病或骨折引起的肢体功能障碍的康复治疗和护理;对精神病患者、部分残疾人(听力、语言障碍)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开展康复治疗。做到有服务、有指导、有记录。掌握社区精神病患者病情动态,对新发、迁入迁出、死亡、失踪病例登记,并填报有关报表,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工作。继续对低保人员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五、严格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定期迎接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心的监督检查,并认真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2、认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行的医疗
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
训和医德教育。
3、认真研究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事故防范。
六、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随着不良的生活方式导致的疾病不断上升,医疗费用不堪重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实现战略前移,动员由医院诊治的病人康复后回到社区,对其的整体健康和疾病进行有效的管理,是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之一。新的一年,我们将尝试启动健康管理工作,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计划运作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成立养生保健协会和慢性病康复协会,组织本院知名专家举办防病治病知识讲座,同时,以展板和ppt演绎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以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慢性病、知识分子等高危人群为重点宣教人群。旨在提升辖区人群的总体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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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卫生执法工作,严格卫生行业管理,狠抓医疗质量,加强行风建设,全力打造人民健康管理的模范、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的模范和崇尚医德、优质服务的模范。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工作科学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具体体现。卫生工作要按照中央医改精神和《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1-2011年)》的要求,本着“全面落实,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抓好“基本、基础、基层”建设,努力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做好公立医院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好充分准备。认真谋划卫生事业发展的全局,科学编制《崇文区“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区域卫生资源,盘活卫生资源存量,稳步推进新型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利用区域卫生资源,明确区域医疗中心发展定位;进一步加快教学医院建设,主动与高等医学院开展教学合作,加强医师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规划专科医院发展,强化专科医院基础建设,打造具有崇文卫生特色的专科医院品牌;深入发展有崇文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真正做到医务人员受鼓舞,人民群众得实惠。二、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巩固和完善传染病监测网络。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制,重点加强鼠疫、霍乱、不明原因肺炎、禽流感、流感、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继续开展五种症状监测,加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卫生防病管理,组织做好“社区医生进学校服务”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麻疹、水痘、手足口等传染病的防控,有效控制聚集性、群体 的发生,使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50人/10万以下。加强肠道门诊基础建设,规范设置肠道门诊,满足辖区病人的就诊需求,组织开展肠道传染病的培训和演练,加大外环境和水产品的监测力度,有效控制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发生。继续落实预防艾滋病各项政策和措施,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监测;进一步推广安全套使用,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加强 社区维持治疗工作,不断扩大受治人数,保证门诊有序运转;继续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社区建设;加强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和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建设;广泛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水平;做好遏制艾滋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社区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质量。加强结核病报告管理和督导检查,大力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提高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加强结防专业机构的自身建设,提高我区结防工作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确保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全力推进麻疹消灭进程。积极开展以儿童和老年人为重点的流感疫苗接种,做好成人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严格操作规程,保证接种安全;进一步加强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免疫服务。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专业部门指导两个网络的作用,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精神病人的管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做好重大节日和活动的保障工作;加大免费投药力度;继续开展社区精神病人康复活动。
篇3: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级工作计划
4、做好肠道传染病培训与管理,确保肠道病门诊正常规范开诊,按要求落实重点人群采样工作。
5、加强霍乱、伤寒、副伤寒、痢疾、甲肝的主动检测和管理。
6、做好急 个案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及消杀灭处理,及时上报处理表格。
7、进行乙肝病人随访,6个月随访率达到85%。
8、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病人建档和管理。
9、加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
10、保持网络通畅,按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1、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各类疾病检测信息。
12、做好对乡镇卫生院、1/3村卫生室消毒质量监测。
13、正确使用狂犬疫苗接种登记簿,规范处理动物咬(抓)伤者。
14、做好重点疾病防制知识宣传工作。
第四季度工作要求:
1、做好每月工作安排。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点疾病防制(人禽流感、非典、鼠疫、霍乱等)培训、学习及演练,做好物资药械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每月必须结合医院传染病领导小组活动,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漏报、调查重大疾病防制、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督导检查等疾病管理方面工作。
4、做好10月份肠道传染病培训与管理,确保肠道病门诊正常规范开诊,按要求落实重点人群采样工作。
5、做好急 个案调查及处理,及时上报处理表格。
6、进行乙肝病人随访,6个月随访率达到85%。
7、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病人建档和管理。
8、加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
9、保持网络通畅,按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0、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各类疾病检测信息。
11、正确使用狂犬疫苗接种登记簿,规范处理动物咬(抓)伤者。
12、做好重点疾病防制知识宣传工作。
三、免疫规划部分第一季度工作要求:
1、总结XX年度计划免疫工作,拟定XX年年工作计划及村级任务分解。
2、编制XX年度计划免疫年报表、填写XX年度计划免疫资料簿。
3、制定全年一类疫苗需求计划及二类疫苗购买计划。
4、开展XX―XX年年度消灭脊灰第二轮强化免疫活动,做好宣传培训、调查摸底、服苗登记等工作,按时上报接种报表,服苗率>98%,服苗资料长期保存。
5、印制村级新生儿登记簿、儿童未种原因记录表,并下发到村卫生室。
6、开展返乡民工子女计划免疫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并落实补种、补证任务。
7、完成常规工作任务:
⑴建立村医生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村医生会议(有签到、会议记录等)。
⑵制定计划免疫月工作安排。
⑶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保持高质量的工作状态,确保一苗一室,设咨询、留观室。每次接种前、后对接种室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性注射器进货凭证齐全,使用后及时消毒毁形(有制度、流程、记录)。
(4)接种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5)加强冷链管理,完善冷链设备卡、帐管理,对更新、报废设备及时建卡、入账。
(6)每月3号前做好本月疫苗计划,领苗后及时登记,做到计划数、登记数与门诊日志上使用的疫苗数相互一致。
(7)做好冷链维护与保养,接种前备足冰排;每天二次测温(冷藏、冷冻室分别记录)。疫苗按要求分类存放,建立免疫规划疫苗的领用、进出库登记本,账、苗相符;确保疫苗冷藏,节约用苗。门诊日疫苗损耗系数在规定范围。
(8)及时发放告儿童家长书、预防接种证,并做好预防接种前告知同
与本篇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级工作计划】 内容有关的: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 全县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 2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 年卫生局卫生工作计划 | 保健组工作计划 | 小学20体卫工作计划 | 小学年卫生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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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级工作计划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镇级工作计划
一、健康教育部分
第一季度工作要求:
1、拟定全年工作计划和每月工作安排。
2、拟定村级全年工作分解,每月至少督导一次,覆盖率应达100%,并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3、对健康教育网络人员有变动及时补充。
4、认真做好3。24世界防治结核病宣传日宣传咨询,并写好小结,留图片资料。
5、更换一期画廊,留图片和底稿以便备查。写好一篇广播稿,留底稿和录用单以便备查。
6、保证完好的10块候诊宣传板和计免接种室相对应宣传板。
7、摄影、宣传器材保持良性运转。
8、完成《健康之窗》领发,并有记录。
9、做好全年宣传资料印制计划。
10、完成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的一次检查(有记录和图片资料)。
11、培训辖区内学校健康教育师资一次,并有培训记录、内容、试卷和图片资料。
第二季度工作要求:
1、写好每月工作安排。
2、认真做好村级工作督导。
3、认真组织4.7日世界卫生日和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并写好小结,留图片资料。
4、认真组织5.15日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和5.31世界无烟日宣传咨询活动,并写好小结,留图片资料
5、做好6.6日全国爱眼日宣传咨询活动,并写好小结,留图片资料。
6、出一期画廊。
7、每月写一篇广播稿。
8、完成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一次检查(有记录和图片资料)。
9、写好半年工作总结。
第三季度工作要求:
1、写好每月工作安排。
2、认真做好村级工作督导。
3、出一期画廊。
4、每月写一篇广播稿。
5、认真组织9。20日全国爱牙日宣传咨询活动,并写好小结,留图片资料。
6、完成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一次督导(有记录和图片资料)。
7、做好辖区内学校健康教育师资第二次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图片资料。
第四季度工作要求:
1、写好每月工作安排。
2、认真做好村级工作督导。
3、认真组织10。8日全国高血压日宣传咨询活动,并写好小结,留图片资料。
4、认真组织11。14日世界糖尿病日宣传咨询活动,并写好小结,留图片资料。
5、认真组织12。1日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咨询活动,并写好小结,留图片资料。
6、每月写一篇广播稿。
7、出一期画廊。
8、认真收集、整理、归档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资料,并写好年终工作总结。
二、疾病控制部分
第一季度工作要求:
1、做好每月工作安排。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点疾病防制(人禽流感、非典、鼠疫、霍乱等)培训、学习及演练,做好物资药械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每月必须结合医院传染病领导小组活动,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漏报、调查重大疾病防制、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督导检查等疾病管理方面工作。
4、进行病毒性肝炎压峰防制工作。
5、做好急性xx个案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及消杀灭处理,及时上报处理表格。
6、进行乙肝病人随访,6个月随访率达到85%。
7、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病人建档和管理。
8、加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
9、保持网络通畅,按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0、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各类疾病检测信息。
11、正确使用狂犬疫苗接种登记簿,规范处理动物咬(抓)伤者。
12、做好重点疾病防制知识宣传工作。
第二季度工作要求:
1、做好每月工作安排。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点疾病防制(人禽流感、非典、鼠疫、霍乱等)培训、学习及演练,做好物资药械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每月必须结合医院传染病领导小组活动,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漏报、调查重大疾病防制、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督导检查等疾病管理方面工作。
4、做好肠道传染病培训与管理,确保肠道病门诊正常规范开诊,按要求落实重点人群采样工作。
5、加强霍乱、伤寒、副伤寒、痢疾、甲肝的主动检测和管理。
6、做好急性xx个案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及消杀灭处理,及时上报处理表格。
7、进行乙肝病人随访,6个月随访率达到85%。
8、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病人建档和管理。
9、加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
10、保持网络通畅,按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1、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各类疾病检测信息。
12、做好对乡镇卫生院、1/3村卫生室消毒质量监测。
13、正确使用狂犬疫苗接种登记簿,规范处理动物咬(抓)伤者。
14、做好重点疾病防制知识宣传工作。
第三季度工作要求:
1、做好每月工作安排。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点疾病防制(人禽流感、非典、鼠疫、霍乱等)培训、学习及演练,做好物资药械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每月必须结合医院传染病领导小组活动,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漏报、调查重大疾病防制、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督导检查等疾病管理方面工作。
4、做好肠道传染病培训与管理,确保肠道病门诊正常规范开诊,按要求落实重点人群采样工作。
5、加强霍乱、伤寒、副伤寒、痢疾、甲肝的主动检测和管理。
6、做好急性xx个案和暴发疫情的调查及消杀灭处理,及时上报处理表格。
7、进行乙肝病人随访,6个月随访率达到85%。
8、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病人建档和管理。
9、加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
10、保持网络通畅,按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1、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各类疾病检测信息。
12、做好对乡镇卫生院、1/3村卫生室消毒质量监测。
13、正确使用狂犬疫苗接种登记簿,规范处理动物咬(抓)伤者。
14、做好重点疾病防制知识宣传工作。
第四季度工作要求:
1、做好每月工作安排。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点疾病防制(人禽流感、非典、鼠疫、霍乱等)培训、学习及演练,做好物资药械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每月必须结合医院传染病领导小组活动,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漏报、调查重大疾病防制、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督导检查等疾病管理方面工作。
4、做好10月份肠道传染病培训与管理,确保肠道病门诊正常规范开诊,按要求落实重点人群采样工作。
5、做好急性xx个案调查及处理,及时上报处理表格。
6、进行乙肝病人随访,6个月随访率达到85%。
7、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病人建档和管理。
8、加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认真落实24小时疫情值班。
9、保持网络通畅,按规范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0、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各类疾病检测信息。
11、正确使用狂犬疫苗接种登记簿,规范处理动物咬(抓)伤者。
12、做好重点疾病防制知识宣传工作。
三、免疫规划部分
第一季度工作要求:
1、总结xx年度计划免疫工作,拟定xx年年工作计划及村级任务分解。
2、编制xx年度计划免疫年报表、填写xx年度计划免疫资料簿。
3、制定全年一类疫苗需求计划及二类疫苗购买计划。
4、开展xx—xx年年度消灭脊灰第二轮强化免疫活动,做好宣传培训、调查摸底、服苗登记等工作,按时上报接种报表,服苗率>98%,服苗资料长期保存。
5、印制村级新生儿登记簿、儿童未种原因记录表,并下发到村卫生室。
6、开展返乡民工子女计划免疫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并落实补种、补证任务。
7、完成常规工作任务:
⑴建立村医生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村医生会议(有签到、会议记录等)。
⑵制定计划免疫月工作安排。
⑶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保持高质量的工作状态,确保一苗一室,设咨询、留观室。每次接种前、后对接种室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性注射器进货凭证齐全,使用后及时消毒毁形(有制度、流程、记录)。
(4)接种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5)加强冷链管理,完善冷链设备卡、帐管理,对更新、报废设备及时建卡、入账。
(6)每月3号前做好本月疫苗计划,领苗后及时登记,做到计划数、登记数与门诊日志上使用的疫苗数相互一致。
(7)做好冷链维护与保养,接种前备足冰排;每天二次测温(冷藏、冷冻室分别记录)。疫苗按要求分类存放,建立免疫规划疫苗的领用、进出库登记本,账、苗相符;确保疫苗冷藏,节约用苗。门诊日疫苗损耗系数在规定范围。
(8)及时发放告儿童家长书、预防接种证,并做好预防接种前告知同
篇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根据XXXXXXX联合印发《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办的要求,从今年起,到20x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得到普及。到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我乡根据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制定计划如下: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
2、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3、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5、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老年人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篇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17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17〕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17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17]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17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篇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确保2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以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
(二)以区为单位,社区建档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材料发放覆盖率达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以区为单位,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五)以区为单位,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55%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六)以区为单位,35岁及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40%、35%;规范管理率均达50%以上。
(七)以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报告患病率)达3.5--4‰,在册管理率达85%以上。
(八)以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
(九)以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
(十)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100%。
(十一)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达100%。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60元提高至72元,市财政按人均15元给予各区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考核优秀的区进行奖励。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适当延伸至60岁及以上居民,进一步提升居民感受度。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优化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血型检查等基本信息服务,增加动态管理人数。二是扩大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适当扩大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健康体检辅助检查等项目。三是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和规范管理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暂不调整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补助水平。
(二)项目任务要求
1、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利用。加快市、区两级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及时更新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体检、随访、就诊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电子档案信息,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2、创新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诊疗服务过程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全科团队、家庭医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自我管理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重点人群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各区要加强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接种流程,确保上岗人员资质、疫苗、冷链管理、收费价目公示达到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减少接种排队拥挤,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注射,及时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4、做精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新生儿出生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儿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儿童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儿童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5、加强和规范妇幼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信息交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孕产妇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孕产妇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6、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等辅助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7、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在全市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医联体专家门诊、健康教育及慢病登记报告系统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全科团队及家庭医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随访管理。定期与街道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联系,及时发现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并主动筛查、转诊,一旦确诊应为其建档并随访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服药率和病情稳定率。
9、落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初筛检查,做好可疑者推介转诊,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协助区级疾控中心开展病人追踪;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治疗随访管理。
10、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维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2、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市、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四、完善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绩效考核对象为各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以区级考核为主、市级考核为辅,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区级全面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考核机制。
1、区级绩效考核。区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明确负责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作用,积极推进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区级应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年内12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及时分别报送市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2、市级绩效考核。市级绩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考核各区的样本数原则上不少于50%(含指导、督导)。为减少基层负担,市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参与市级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项目服务创新五部分。考核总分110分,项目服务创新所得分值另外计算。
1、组织管理(24分)。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和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考核各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其中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复核10分,分解到项目执行有关数据复核。
2、资金管理(15分)。考核各区财政部门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等情况,考核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55分)。考核各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各类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项目效果(16分)。考核各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档案动态使用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服务对象和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居民和基层职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调查数据。
5、项目服务创新。重点考核各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监测、项目实施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主)、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会议座谈、集体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市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通报,抄送各区政府,并抄报市政府。各区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
2、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考核结果是市级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相应核减补助资金。
3、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应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项目办建设,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本区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市级要求,考核指标应不少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和季报告制度。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足额配套落实资金,项目经费要用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或结算补助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专门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与单位业务收支混合核算。各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式。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区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实施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进展成效,提高居民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及“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四是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鼓楼和第一医院及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在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五是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现场考核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各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数据应当保存,必要时应组织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篇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提升群众对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活动的通知》(鲁卫基层字〔〕4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济卫基层字〔2017〕2号)要求,结合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工业园区、商业区、社区商业服务区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1大类43项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同步宣传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预约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一)制作一个宣传栏。区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栏,宣传栏内容包括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区域、全科医生照片及联系电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等,由基层卫生机构在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认识自己身边的全科医生,了解自己享受的服务内容,方便地到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区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手册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每个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1大类43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医疗保险报销情况等。由基层卫生机构向辖区居民发放,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方便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认识、理解和掌握,提高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项目的利用率。
(三)贴发一张联系卡。区卫生局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设计《全科医生服
篇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xx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xx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xx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xx〕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xx年版)》(安卫〔20xx〕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xx〕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xx]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xx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篇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塔地卫字20xx114号)文件精神,我县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工作。现将我县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培训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确保实现项目预期工作目标,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根据塔地卫字20xx114号《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制定完善了《20xx年额敏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项目质量,于9月3日举办了以十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乡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公共卫生人员参加的项目培训班,共培训35人。并积极选送人员参加了上级举办的项目培训班。20xx年4月对全县承担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公卫软件的培训学习,并统一安装了软件。
(二)统一和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督导
为方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项目宣传工作,我局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于年初统一印制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0000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指导小组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检查(累计督导3次),以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三)资金使用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我县严格按照塔地卫字(20xx)181号《转发卫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推荐测算方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专款专用。20xx年四月上级已拨付项目资金149万(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9万,自治区财政补助20万),我局参照《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结合项目执行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已将资金分配并拨付完毕。
(四)工作完成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截止到目前为止累计建档124099人,建档率77(其中城镇居民建档28384人,建档率70%,农村居民建档95715人,建档率79%);建立电子档案80986人,电子建档率50%(其中城镇居民建立电子档案16889人,建档率42%,农村居民建立电子档案64097人,建档率53%);
(2)健康教育: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能够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广泛宣传项目的内容要求和公共卫生知识;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街头宣传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发放健康资料92084份,健康专栏更新520期,接待健康教育咨询35282人次;
(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处理: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20xx年全县发现和报告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数646例,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预防接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不断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5)06岁儿童保健:按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要求,结合儿童健康需要,依托妇幼专业机构,及时的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管理工作。20xx年我县活产数1876人,新生儿访视1741人,新生儿访视率达93%,3岁以下儿童6815人,系统管理率达92。74%;7岁以下儿童13331人,保健覆盖率达92。36%。
(6)孕产妇健康管理:20xx年产妇总数1876人,活产数1876,建卡1801人,建卡率达96。42%,系统管理1629人,系统管理率达86。64%;产后访视1737人,访视率92。25%。
(7)老年人健康管理:对65岁以上实行年度体检,20xx年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11257人(20xx年统计全县老年人10514人)。
(8)慢性病的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季度随访一次。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629人(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参考指标,高血压患病总人数:辖区内常住成年人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18。8%。54627×18。8%=25810),管理数9764人(其中规范管理9706人),管理率91%,糖尿病患病总人数5298人(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参考指标,糖尿病患病总人数:辖区内常住成年人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9。7%。54627×9。7%=7761),管理2093人(其中规范管理1854人),管理率40%。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季度随访一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124人(含疑似患者)。
(10)卫生监督协管:各乡场卫生院配备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配备人员16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工作,目前为止未发现食品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
(五)主要存在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县级财政没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共卫生项目配套经费;
2、由于我县没有精神病专业防治机构,存在精神病人搜索不足,管理上具有一定的差距;
3、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由于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系统不对接,信息不能共享。
(六)下步工作思路
1、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投入;
2、加快电子档案信息录入速度,在完成20xx年电子档案录入50%的基础上,及时的录入专项工作档案。
3、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工作制度经常督导检查,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篇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20xx年x月x日我院组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会”。在这一天的时间里,我院医务人员和村卫生室系统的学习了: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
1、如何统计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
2、高血压病最新诊疗标准。
3、糖尿病的诊疗和社区管理。
4、慢性病的日常管理。
这次培训会议内容丰富多彩,生动有趣的案例很多,易于接受,从而让受培训者也认同了培训的内容。洪福玉(公共卫生站)讲课可谓:深刻独到、旁征博引、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发人深省。学了之后确实获益匪浅。
总之,这次的培训会议是一次真正能够促进公共卫生工作的发展,给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指导,增强了我们工作的自信性,理清了我们的工作思路,明确了我们的工作途径。通过1天的学习培训,帮我们学会了反思,怎样去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如何更好地完善公共卫生工作的薄弱点,要怎么服务基层老百姓。今后,我院职工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理念,提高自己的知识底蕴和业务水平,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努力尝试,从能够改变的地方开始,不断探索,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
篇1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结
为了顺利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及医改的各项优惠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我院于20xx年4月9日至4月12日组织相关项目的有关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工作人员,就《乡村一体化管理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材料汇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内容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员培训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效果,熊程院长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由杨金围副院长负责组织实施,提前把培训日程及培训教材印制相关材料发放到负责相关项目的医务人员及各卫生室负责人,确保所有乡村医生都按时接受培训。
二、精心准备提高质量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质量,担任培训的人员认真准备,把培训内容制成课件,复印到学员人手一份进行授课。培训人员就各项服务规范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做了详细讲解。熊程院长作乡村一体化管理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部署要求。杨金围副院长跟村卫生室签订20xx年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责任书,部署20xx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传染病报告的处理;熊盛林主任重点讲解了预防接种服务规范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杨世明重点对居民健康建档表格的填写及健康教育及学员对《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了解,杨洋同志对老年人健康管理及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逐项进行了讲解,对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如血型、口腔、体质指数和腰臀围比值的计算、足背动脉搏动、老年人随访体检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胡美珍同志重点讲解了孕产妇保健常识;熊盛达同志重点讲解了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杨金艳同志重点讲解了新生儿访视及儿童系统的管理。
三、现场模拟注重实效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及各乡村医生,现场进行模拟测试问卷,调查各位学员的掌握程度。通过这次培训,使所有乡村医生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能够正确填写居民健康档案,为在我乡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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