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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沙杂文随笔

时间:2022-10-28 10:10:04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埋沙杂文随笔,本文共14篇,希望大家喜欢,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埋沙杂文随笔

篇1:埋沙杂文随笔

埋沙杂文随笔

能来这里舒舒服服地享受一次沙疗,是我多年的奢望。前几年,去南疆调研当车子行驶在沙漠公路时,总会有光着脚在沙漠里行走的冲动,也总是因为N种原因,一次次地错过,没想到一拖就是十几年。

7月1日中午,顶着酷暑驱车赶往这个梦寐以求的地方——库姆塔格沙漠,还没到县城就感到一阵阵的热浪袭来,坐在车里大汗淋漓不说,全身的毛孔都自然打开,原本就怕风的我,只好关闭冷气和车窗,仿佛坐在桑拿时的干蒸房里,整个人都是湿漉漉的感觉。两百多公里的路程啊!都快被蒸熟了。

下午4点左右到了鄯善县城,放下行李就迫不及待地赶往位于鄯善县老城南端,一个叫作“鄯善县库姆塔格沙漠风景名胜区”的地方,面积为1880平方公里。

沙丘轮廓清晰、层次分明;丘脊线平滑流畅,望不到边际的沙漠处处热浪袭人,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我激动地脱了鞋光脚踏进滚烫的细沙里,缓缓地向沙丘走去,站在大漠深处沙山之巅,静观夕阳染沙的缤纷,脑海里不由地浮现出三毛的影子,飘逸的长发,穿着长裙远远地凝望着我。“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在远方……”(歌曲《橄榄树》)

这声音从沙丘的另一端飘来,我问三毛:“荷西呢?”

他丢下我走了!

你们不在一起啊?

他在水里。

哦!

你来做什么?

我来“埋沙子”。

你们真是可笑,分明是“沙子埋你”。

我猛然有种被撞击的眩晕。陷进细沙里的双脚怎么都迈不动,热浪从脚底升腾,我像个木乃伊似的直立在沙海中。头开始疼,浑身无力地瘫坐在沙堆上,使出吃奶的劲往下滑行,逃也似的离开了!回到宾馆蒙头大睡,一觉醒来,像是做了一场梦啊……

当初听同事小苏说:“六月六”是沙子开花的季节,这个时候埋沙子效果是最好的。

沙子还能开花?沙子开花是个什么样子?一定很美吧?出于好奇,我便决定要来这个向往已久的地方,想亲眼目睹一次这沙漠中奇特的壮美。

来到这里的第二天,一觉睡到自然醒,同来的小苏早已起床,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真是累了,一夜的小呼噜啊!

太累了!累得浑身没劲,像被乱棒敲打过似地那种疼,为了补充能量,我们决定美美地吃顿抓饭,慢悠悠地起了床,走在摄氏41度的街道上,开始寻找抓饭馆。从城南走到了城北,浑身都被汗水浸透,终于看到了一家,我俩不顾一切地就冲了进去。

老板!要两份抓饭,一份肥一点的羊排,一份瘦一点的羊腿。

胖胖的老板愣了一会说:马上就来!

上来的抓饭没想象的那么好,肉也不是很新鲜,排骨上也没白白的、软软的那层油,有点失望,因恰逢穆斯林的斋月,我只好虔诚地把它吃了个精光。感觉舒服多了!

大约到了下午6点钟,驱车赶往沙漠,近处的沙丘上横七竖八的到处都躺得人,他们大都是来自全国各地到这里沙疗的风湿病人。我们找了一处人少的沙丘,陪同我们一起来的小伙子小邓,麻利地支起了大大的太阳伞,熟练地在沙丘上刨开一个坑,当我缓缓地把脚放入滚烫的细沙中时,瞬间就有被烫死的感觉,一声惊叫我本能的将脚抽了回来。

小邓很严肃地说:阿姨!坚持住!一会就好了!

我只好乖乖地又放了进去,十几秒后,果然好受多了。只感到热气从脚后跟往上延伸,一直到头顶,开始出汗,先是头、脸到脖子,再到全身,连眉毛上都在往下滴,已经不像是流汗了,像是在滴水。

二十分钟后,我慢慢地从沙堆里抽出双脚,只见小腿以下被厚厚的沙子紧紧地包裹着,像穿了一双沙靴,不一会儿,站立起来轻轻一抖,沙子自然脱落得干干净净。瞬间沙丘上就散落了一朵一朵的小花,是人的汗水和沙粒交融在一起的结晶,这么神奇啊!原来,人体内的寒气就是这样被这小小的沙粒逼出来的。

突然有种感慨,人啊!你凭什么那么牛?你知不知道,在大自然面前,有时你渺小得还不如这一颗颗沙粒。或许有那么一天,你隐藏在肉体里的那些自私、贪婪、龌龊、虚伪,会被这小小的沙粒抽干,无情地丢弃在这荒无人烟的沙海中,连狼都不会看你一眼。

我再一次痛苦地跪拜在沙丘上,任滚烫的沙粒将我轻轻掩埋,每一粒沙子都在抚摸着我的毛孔,我的身体渐渐开始倾斜,整个人都被沙子包围起来了!

慢慢地我穿上了沙裙,套上了沙衣,体内的`屈辱似乎被沙子缓缓地抽出,五脏六腑都被撕扯着,可沙子还在继续抽。它哪里知道,积蓄在体内几十年的东西这么一会儿工夫能抽干净吗?我大口地开始喘气,有种要窒息的感觉,我挣扎地站立起来,抖动全身,只见一朵朵五彩斑斓的沙花布满了我的四周,好看极了!假如这沙花能永开不败,我真想在这浩瀚的沙漠中一跪不起……走进这个离城市最近的沙漠,打动我的并非是电影里那些江湖中快意恩仇的场面,而是这沙海中匠心独具的沙丘和梦中的驼铃踏过黄沙的那份久远,如果说曾经对大漠孤烟的寂寥只是一种意境和向往,那么当你来到这里,你会发觉这茫茫大漠,每一处都离你很近,近得可以伸手触摸,近得可以一脚踏上去,立即就能感受到它的那份深沉与绵软。

放眼望去,蓝的天,白的云,黄的沙。那么纯朴,又是那么宁静。置身于这个简单的三色世界里,没有了以往的喧嚣,远离了世俗的虚伪,只有一个个形状怪异的沙丘,似乎在诉说曾经过客们的情怀……独自行走大漠中,远远地看到了一片心形的沙丘,我走近它,我要在这片滚烫的心叶上静卧,我要对它诉说,于是我静静地坐在了大漠的这片心叶中,慢慢打开了衣襟,我把心掏了出来,用双手捧给了它,只见鲜活的心在均匀地跳动着。突然,沙丘游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拥抱的姿势,一股强大的气流在我的四周弥漫。

我轻声地问沙丘:

在这里,你孤独吗?

只听它说:我的孤独烫得像火,你的孤独冷得像冰……

怎么会?我来埋沙啊!

不!你是来寻找一样东西的。

寻找什么东西?

可以捂热你内心的东西。来!躺下吧。

我顺势依偎在了沙丘中。

我被滚烫的沙粒严严实实地包裹着,温暖极了!

岁月的沧桑,让我变得苍老,但走进大漠,我突然觉得自己年轻了许多。在这金灿灿的夕阳下,我感到思绪正在沿着梦幻般大漠中曾经有过的古老传说,去追寻大漠深处的诗意,朝着无尽的天边渐行渐远,回头欣赏那一串孤单的脚印,正在被一个一个掩埋。此情此景,多像我曾经过往的人生……是啊,人就应该向沙漠学习。风来了,任由它尽情地吹;雨来了,让它尽情地下。风雨过后,依然能坦坦荡荡地迎接一个新世界。

篇2:埋骨的杂文随笔

埋骨的杂文随笔

我记得第一次看到萧何是阿姐出殡的那一天。

他远远的坐在人群之外的地方,黑色的披风和死寂沉重的黑幕仿佛融在了一起,整个人陷在一片黑色里面,显得脸白的惊人。像门外的雪。干净但是又没有生机。

我被领着到阿姐的灵位前扣头上香。在众人的悲泣声中也模糊了视线。就着泪眼抬头,撞进了他一双黑的不见底的眸子里面。里面空荡荡的,静的只有门厅外的飞雪的影子倒影在里面。又冷又湿。可是他眼中也没有泪。我就想,他可真绝情。自己妻子死了。他好像一点也不伤心。

不过这也是十二年的事了。

明日我就要出嫁了,不知道怎么临睡前突然想起悠远岁月里的这一段。大概是收拾阿姐给我准备的嫁妆的时候,想起来记忆里有过这么个奇特的人。可惜我也很多年没有见过萧何了。虽然大家都让我叫他叫姐夫。但是我总不承认这个人是爱着我阿姐的。于是称谓上我也不愿随他们一样。

明日出嫁,听娘说他会来代替阿姐来送我出城。我有点好奇,拉着娘说,他真的会来吗?

娘说,他未必真的会出现。

结果没等到第二日,傍晚一人一马就出现在了府门口。依旧是下雪的日子,萧何穿了一身白衣,腰间挂了一个赤色的香囊。和身边的白马就像嵌在雪地里的一样。脸色还是记忆中的一样苍白。

他说,他是来送酒的。

我远远的闻到了酒香,那是“埋骨”。

昔日阿姐在世时,便最喜欢饮此酒,在冬日的雪夜烧上一壶,饮完一壶便在园中舞剑一番。我把酒烧在炉上,好奇的问萧何,十二年去干了什么。

他说,去找酒了。摇了摇手中的酒壶。他告诉我,十二年前,阿姐离去的那夜,他闻到了一种很奇异的酒香。他以为是阿姐埋的“埋骨”。但是等他挖出来的时候,发现香气并不一样。他发了疯般的执着这个酒香。以至于这么多年他都在寻这一壶酒。他说,这十二年他喝过很多地方的'很多酒。但是再也找不到当年的那种香气了。

直到他听到我要出嫁的消息。他想他这世间唯一没有尝过的酒大概就是我出嫁的喜酒吧。

于是他回来挖出了埋在树下的“埋骨”。我不曾想过他是这样一个爱酒如痴的人。他摇了摇头。

最初他是滴酒不沾的,直到遇到了我阿姐。那时她在雪夜里煮酒舞剑,他无意间闻到了酒香,其实现在想来他也不记得那个是酒香还是阿姐自己身上所带的香气。

那是一种很特殊的味道,像雪一样。阿姐离世之后,他再也没有闻到过这种味道。

我问他你现在饮埋骨还会觉得他是以前的味道吗?

他说他已经十二年没有喝过酒了。今夜是他第二次饮埋骨,第一次是在十二年之前。

他放下手中已经空掉的酒壶。说,或许我再也找不到我想要的那壶酒了。

第二日,萧何并没有来送行。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什么痕迹也没有。只是院中空掉的酒坛不见了。我出城的时候在城门口恍惚看到了他牵着马经过,等再回头找的时候却什么也没有。

突然觉得,可能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后来我再听到关于萧何的消息。是他的死讯。他死在阿姐去世的第十六年。我和夫君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好又是一年饮埋骨的时候。我便把这些年的过往,都说给了他听。我这个酷爱剑酒的文弱相公惊讶又可惜的说这样的奇人没能早日结识。

第二日,我收到了一个空酒坛。酒坛里面没有酒,倒是有一个微微泛黄的赤色香囊,和一股说不出的酒香。我夫君闻了又闻,说这不像酒香,到像是酒气入了坛罐,就成了酒坛的味道了。

我想到了那个死去的萧何。夫君说要把这个酒坛清理好用来埋明年的埋骨。这样明年就有新的酒可以喝了。

我抱着坛子看着门口被大雪覆盖的路。想到了一些有意思的事,笑了起来。

我想,萧何可能已经找到了他想要的酒,只是他现在已经不想喝了。

云 昔江湖一剑客,爱酒如痴。一日之经筵,闻有于酒,酒未过之。其姊之酒者,惜未嫁之女,则死矣。其失口与鼻。然犹记日者酒。其在此女之妹嫁之日,又复饮矣酒之味,口鼻复矣。因见女之妹嫁人,若见女嫁之时也。笔者概,人往往情至深而不自知,以为绝,然也深矣。

篇3:罗布泊的沙杂文随笔

罗布泊的沙杂文随笔

一个男人。帆布鞋。沙漠。凝视。远望。

更远的远方,影影绰绰的绿洲。胡杨在风中摇动着欢快,芦苇的狂笑掩映着一片片反射着阳光的鳞。有人家。房子是平顶,土黄色像是要和黄沙融为一体的默然。漆着好看花纹的陶罐。装着土。夹竹桃。用毒性写就美丽两个字,像吐着鲜红信子的蛇。

有没有人?

他跨过窗户,小心翼翼。现在是午夜。没有。他还是不放心,模仿月光的一举一动,轻柔的每一步是落在白键上的.指尖。门被锁好,咔嚓一声,那一刻好像有黑色的沙在月光上划过,他一怔。好像不小心按错了琴键。没有人。没事。涟漪被渐渐抚平,打开琴盖,月光下流淌的简单的曲调。

一曲终了。

起身。掌声迫不及待地砸在他身上。他艰难地抬起头,想看女孩的脸。女孩不在,她在病房里。她被囚禁在病房里。长发公主。没事。她会知道的。她知道他其实不喜欢复杂的工笔,喜欢简单的线条和色块。她知道他喜欢石头,他有张家界溪流里的松花江边的禾木河边的赛里木湖畔的石头。她知道他喜欢自己写曲子弹给某个女孩子听。

她只是不知道那个女孩子是她。

也许会有冬不拉的声音从大漠中的孤烟传来。他跟着驼队走,深一脚浅一脚。骆驼的眼睫毛好长。像她。远处的沙丘起起伏伏。像她说话。驼铃一阵阵。像她笔记本上方糖一样的字。

沙。是啊,沙。

他没有在想她。他自己非常鲜明地清楚。只是一粒沙。在烈日下被烤得几乎融化的沙。逝去的石,终将被肢解成沙。也不知道是什么。捻起一粒。

这是属于少年的回忆,不属于他。

于是,还是一个男人,凝视,远望。好像有楼兰姑娘的红纱在飘,眼影隔得太远看不清楚。

远处好像有一湖水呢。

篇4:沙行记事·其三杂文随笔

沙行记事·其三杂文随笔

3%的生命可以换来一个梦想的实现吗?

那么,请让我死去吧。

面具人看着眼前这位抱着已经失去生命的伴侣的风尘仆仆的男人,他的手轻轻贴在了自己胸口。

“你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死去吗?”

“因为我们一直都被生命所厌恶着啊。”

面具人的语气中透露不出任何感情色彩,光听声音甚至连性别都模糊不清。

“我是过路人的引渡者,我可没有随便剥夺你生死的权利。”

男人愣住了,接着他低声笑了。眼窝凹陷,双眼通红的男人眼中已经没有了光芒。

“我是因为她才走上这条路的啊……这个沙漠彼端的美好,是她用画笔一点点描摹出来,展现在我面前的……啊。”

“如果不是因为她,我现在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

“旅行者。”

面具人突然的打断让男人感到诧异,他下意识地停了下来,盯着面具人有些裂痕的面具看,等待着面具人的下文。

但面具人静静地伫立在那里,并没有要说话的意思。

“……你说的也没错啊,人生来就是旅行者啊。”男人看着怀里的尸体,喃喃自语道。可以看出他的恋人生前是个美人,在男人的怀里就如同睡着了一般。

“那么,你现在怎么办呢。”

火光下的.面具人如同不存在的缥缈之物一般,用同样虚无缥缈的声音问出了这样的问题。

男人愣了一会儿,撇了撇嘴,似是下定了决心:“我想去沙漠的另一边。我要代替她看一看她描绘出来的美好。”

“等吧。她会为你高兴的。”

面具人说完这句话后便噤声了,仿佛一尊雕塑一般坐在火堆旁。

男人躺下了,在合上眼之前,他似乎看见了她在沙漠的尽头等待着他。

风沙后的她正甜甜地笑着呀。

篇5:广袤沙上的泪杂文随笔

广袤沙上的泪杂文随笔

在一片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沙漠上,弥散空气被刺目的烈日烧灼出了颤抖的模样。可是,在这样的一个沙漠上,仍有一个身影在默默移动。

“孩子,前面可是绝境了。”一位脸上装满沧桑的老人对他面前那略有稚嫩的少年说。“可是,留在这边也是绝境呀。没有希望的人生,活着有什么意义。”少年留出不甘的神色。他从小就在这片与世隔绝的土地上生存着,听自己的爷爷说,有一条路可以通往一个美丽的国度,那是一个理想的栖息地。

那个少年最终不顾老人的劝阻,迈上了寻求他所憧憬的那个世界的一条路。在此之前,他正走在无尽的沙漠之上,他不眠不休走了三天三夜,前方依旧是无尽的沙。他此时正停留在一颗大仙人掌所留的阴影下。

炎热,除了炎热,还是炎热。没有一丝丝的风,少年丧失全身力气躺在沙滩上。他开始想走回去,只要再走个三天三夜,自己就可以回去了。

他最终站了起来,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艰难的抬起了脚步,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着。

一步,十步,一百步,一千步,一万步……不知走了多久。他的意识里只剩下了一句话,要不走出去,要么永远的留在这里。

忽然一股狂风向他吹来,他那瘦弱的身躯被卷飞出去一大块的距离。正当他想爬起来的时候,漫天的黄沙在整片空中盘旋,那一颗颗不断向他脸扫荡而来的沙粒,逼着他睁不开眼。

大风久久不停,他趴在了沙坑里,用自己的意志对抗着这片天空。轰隆隆……一阵雷声炸在他的耳旁,天空变得一片阴霾,地上变得一片灰暗。

在风儿稍微减弱的时候,他睁开了眼,望着那昏喝的天空,受尽焦灼的他此时多渴望能够下一场雨,让雨水浇灌他的身躯,沿着他的嘴角流下,滋润他的心田。

天空逐渐恢复了光亮,乌云也四散拨开。干燥和灼热重新充满这个只有沙粒的世界。没有雨,是的,一滴雨都没有下。他倒在沙坑旁,想不通为什么给予他些许希望和安慰的天气又给予了他更深的绝望感。

水,水,自从从那块小仙人掌上汲取一点水份之后,他已经好久没喝过水了。一种漫大的无力感再次灌在了他的身上。

他最终还是站了起来,一直往前走着,尽管身上已经没有了力气,但信念又仿佛给了他一些力量,一种走出去的力量。

他好像在沙漠的边际看到了绿色,那是另一片土地的象征,他想终于快要到了呀。忽然,他的眼睛闭下了,瘫倒在沙上,几颗金黄的沙粒飞到了他的身上。他好不甘,可他已经竭尽全力了,枯萎的眼圈也再留不下一滴泪水。在他失去意识的那一刻,一颗晶莹的泪顺着他的脸颊,在沙上溅起一丝丝水花,后浸润到了沙里。

许多年过去了,一个和他一般的少年穿过沙漠来到他倒下的土地上。与之前的荒芜不同的是,这里变成了一块小绿洲。

篇6:天上飘落一粒沙的杂文随笔

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每想你一次,

天上就掉下一滴水,

于是形成了太平洋。

——《撒哈拉的故事》

如何作死地爱一个人?

首先文笔要好,不然写不了矫情的文字;然后记性要好,他的账号密码都要破译出来;当然阅读理解也要做足功课,每一条动态必须分析透彻;并且熟悉他身边的朋友,时不时打探个小道消息。

最后无理由死心塌地地喜欢,久而久之,你会发现,就剩下死心了。

痴情是一种愚蠢,别人不当回事儿,你就应该早早撒手。情深从来都是自相矛盾的,你爱他他爱你,那才叫情深;你爱他他没感觉,情深等于白痴。我说我特别喜欢一个人吧,别人不会觉得啊你有多么专一哪像很多女生备胎一车,别人会想居然你爱一个人“卑微到了尘埃里”,那你肯定很不好,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我还是喜欢洒脱点、我喜欢他麽、他谁呀?

真是被张爱玲“荼毒”不浅,什么卑微,那我喜欢你,我肯定得凡事让着你啊,理解你啊,说你好话啊,难道你想我骂你不成?喜欢一个人并不会卑微,你觉得自己哪里都配不上他那才叫卑微。再怎么喜欢,也还是有自己原则是吧?

我要是说他怎么怎么地好,别人想:他那么好肯定你不好才不能在一起;我要是说他怎么怎么不好,别人又想你不好才找到这么一个破男友。

所以喜欢这种事情,千万不能提。

以后别人问起有没有喜欢谁,我一概回答,我自己。扳着手指头数来,我就喜欢过两个男生。当然达芬奇和朴海镇这些不算进去。

一个是我小学同学兼初中校友,喜欢大概五年左右,处于单相思的那种。那时候的喜欢特别简单,我们压根儿没说过两句话,他帮过我一些小忙,我特别感动。我很容易被感动,只要有些人的温暖小举动,我都会放大他的优点。我们互不了解、至今无缘联系,就慢慢淡忘了,我现在都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太深情太盲目了。而且……那么长的时间……他竟然不怎么认识我……好吧路人。

一个是我常常说的他,大学校友也是初恋,人挺优秀的:个子高高瘦瘦、五官清秀白皙、爱笑爱听歌爱玩游戏懂礼貌脾气好小幽默。相处了三个多月,那段时间简直太美好了,就是因为美好我才觉得他好。那时候他也很喜欢我,待我特别好,算是尽职尽责的.男友了。

分手后,偶尔会撞见,他知道我很喜欢他,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那句话:“我很不懂你这么漂亮应该有很多人追你啊,为什么要喜欢我呢?”“你应该不是真的喜欢我吧,我觉得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呢?”“我是渣男你不要喜欢我。”……

在他面前,我又想表现得很喜欢他很拥护他的样子,我又想高冷一点潜台词是我才不喜欢你嘞你以为你是谁。真的会很矛盾,哪个都是真实的自己,我又不懂得去伪装,我就只得承认我太幼稚了太幼稚了。

有种男生光靠喜欢是打动不了他的,不像偶像剧,偶像剧里女生只要傻白甜痴痴地喜欢时间一久男主就改变了心意。现实生活中男生都是八个字:一见钟情,喜新厌旧。

他爱你对你特别好是真的,他不爱你冷漠了也是真的,你不能怪他,更不能怪自己。他觉得我的喜欢不是真的,我有时太损他太故作清高了,他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不喜欢他还想和在一起。

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就是想陪他散步一块吃饭看电影上自习,我喜欢他吗?

不好说。

但他肯定会想,要命,都过这么久了还提,有什么意义?

篇7: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8: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9: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10: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11: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12: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篇13:祭奠杂文随笔

祭奠杂文随笔

当年没有悔意

察觉别离的意外

你失去的温度

像壮烈的痴心汉子

留下那伤心女子

欠缺了角色

如今她的.诚意

你如何记忆

当初那个你

已成回忆的故事

我从今不再忘记

教育学院开展清明祭奠革命英烈活动

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3月30日下午,教育学院团总支在长清区石麟山革命烈士陵园开展以“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祭扫活动。活动由教育学院课检部部长安园园主持,辅导员李娜、陈鹏飞及教育学院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伊始,由学生会副主席桑春雨作为代表向烈士致悼词,随后,在主持...

篇14: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饥不择食杂文随笔

曾经有真的挺缺朋友的时候,也曾饥不择食地交友。二线偏三线小城市里刚经历过高考上大学的女孩普遍不太关注化妆打扮,大多也没有经济能力出去玩,也不怎么看书,或还停留在读言情穿越的水平,周末一般窝在寝室看国产剧和综艺节目。

作为初中开始就很少看国产剧也不关注明星的人,我真的还蛮难和大多数同学聊到一块儿去。天天穿着她们眼里的奇装异服上学,明明不贵的衣服,被关系一般的同学问到价格也只敢报零头,避免主动提起护肤化妆之类和价格关系密切的话题。久而久之心态变得有些奇怪,与其说是低调,不如说是为了照顾别人感受为了合群。也尝试social过,加入不同部门组织,但觉得也就那样吧。全市书店没几个,那时还没有一家猫咖啡,漫展也无聊,cos也不玩了,书也不看了,小说也不写了。日子一天天过,性格越发沉默。有时什么也不想干就这样躺一天,老朋友都是现充,生活非常精彩,大概没法理解,我都觉得我那时的生活很不可思议。被别人夸时也感觉不到开心。比没有性生活也没兴趣认识男生更惨的'是就连性欲也下降。对朋友的标准也下降。

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穿得花枝招展和本地一些lo娘出去玩,算是平淡生活中的一点亮色了,也可以借此穿穿在学校不好意思穿的裙子。lo圈对我来说,有美好的回忆也有不太好的,经历浅薄如我,遇到过被以为是朋友的人骗。此后不会再傻白甜到对只见过几面的人就掏心掏肺。

优秀的有趣的善良可爱的人那么多,至少要和善良的正常人交朋友,有没有共同兴趣是其次。

硕鼠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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