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太原师范学院怎么样好不好,本文共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太原师范学院怎么样好不好
太原师范学院于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分别成立于1988年、1958年、1929年的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太原师范专科学校和山西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正式被纳入山西省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设有新校区、中校区、南校区、北校区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884亩,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有教学院系20个,本科专业49个;有专任教师1185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4000余名,硕士研究生750余名。
篇2:太原师范学院校徽
太原师范学院校徽
太原师范学院校徽标识设计是以汉字“太”、“师”为基本设计元素,进行篆体与宋体变形组合,体现本校全称属性意义缩写;同时相互缠绕的线条又构成三个“人”形,象征新校是由三校合并而来,也传达出“三人行,必有我师”的深刻教育理念。
变化丰富具有动势的线条又寓意出生命的'价值含义,如颗颗绿芽生机勃勃、茁壮成长,又如一团充满活力、燃烧不止的红烛烈焰,表达出人民教师勇于奉献的高尚品德。
太原师范学院校徽
篇3: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太原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本科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学院现有3个二级学院、18个系、4个教学部,涵盖52个本科专业及方向,生源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拥有3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3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7月,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地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欢迎广大有志于教育事业发展的考生报考深造。
一、招生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地理学一级学科。
二、招生人数
我院20拟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数为200名(实际招生规模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网报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备注栏填写所报考研究方向;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办理。
五、考试科目
1.初试: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如下。
篇4: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区域地理包括中国地理(70%)和世界地理(30%)。
2.复试条件:
(1)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线要求;
(2)体检合格;
(3)复试条件及内容详见《太原师范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网址:yjsc.tynu.edu.cn)。
3.参考书目:
篇5: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制3年。
3.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事档案无需迁移。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4.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均须在报到时迁来我校。
5.研究生就读期间,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6.按国家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享有的各类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2万元)、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基金等。同时学校设有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助学贷款,为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学习保证。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邮政编码:030012
篇6: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太原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二、学校代码:10119
三、学校地址:
南校区:太原市黄陵西巷5号,邮编: 030031
新校区: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邮编:030619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
七、办学形式:全日制
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一)2017年我校招生数详见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九、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二)身体健康要求: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对征集志愿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未录满专业进行补缺。对分数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综、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综顺序录取。生源地省、市招办对同分考生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生源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四)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对口、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它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文理兼收):
1、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山西省以外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不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分音乐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器乐)。音乐学不分小科类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山西省考生文化课执行本省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相应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不设校考考点省份考生使用该省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书法学专业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山西省外考生校考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西省考生使用山西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山西省考生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线划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山西省考生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按照山西省同批次艺术类文化线划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十、根据我校各专业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往年完成计划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我校校本部普通本科预留计划24名,用于调节各省上线考生的不平衡,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事先向社会公布。
十一、证书颁发:学生毕业时,符合我校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太原师范学院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校本部:太原师范学院
十二、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及职务 梁吉业 太原师范学院院长
十三、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四、激励、扶助措施
1、我校为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
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通过奖、助学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在当地生源地解决)等方式予以资助。
十五、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十六、网址、电话
网址:www.tynu.edu.cn
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询联系电话:校本部 0351-2506580,2506581
十七、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新生报到前,若山西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我校将随之执行新标准。
十八、本章程解释权在太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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