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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的纪念杂文随笔

时间:2023-02-24 08:50:19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重复的纪念杂文随笔,本文共13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重复的纪念杂文随笔

篇1:重复的纪念杂文随笔

重复的纪念杂文随笔

我还小的时候,过的是无忧无虑、诸事无知的日子。青白青白的天,薄云蔽日,就这么空洞洞的亮着,亮了又灭,十几年晃晃而过。如今我生长的家乡,变得只剩下杨柳垂尽,流水浑浊,穿城而过的城河;剩下荒古破损的小巷,青砖绿瓦,青苔墙檐,积水的路面和被撕扯得灰烬似的红对联;剩下那座古老得墙砖都被光阴染成墨色的钟鼓楼。这些小县城人民心里绝对不可磨灭的记忆被保留下来。————如帝国消失长城犹在,维护着一种行将没落的尊严。

老北街规划重建的时候,在那条街生活了几十年的人们,聚在远处围观。怎么也驱赶不走。远处传来滚雷般的爆破声,烟尘腾起,遮天蔽日。挖土机之上,房屋微微倾斜,像老人缓缓坐下。一条长路,一排房屋,竟像是一排死囚,随着轰鸣挨个倒下去。不久之后,那里一下变成一片望不到头的瓦砾,一直连上跟瓦砾一样灰暗的天。隔断老北街和新公路。

废墟尸骨未寒,新的城楼和绵延的高楼已经开始修建。建在即将变成中心的城郊。城郊曾经的模样很大程度的,早已在记忆中远去磨灭,然而令人永生难忘的,是在春天依旧枯漠似的荒田,顶着不甚明朗的日头,连着灰白的天。在那样的天地里,周遭的一切都了然逝去般惶惶而然。如今,那样一片令人觉得截然此生的地方,即将变成这个小县城的热闹繁华。

从前的城南至城北,我记得每一条大街小巷,记得巷口的小卖部,记得大院里一人能抱住的桂花树,记得路两侧的米粮油店,记得那时的人们。记得那时如此亲切的一切——在我还没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之前。

如今这里即使建得繁华美丽,当它曾经被夷为平地,往日的光辉也早都烟消云散。往日的熟悉感,也消磨殆尽,唯余天亮的时候,依旧能听见城市蠢蠢欲动的各种声音——千百年来勤奋。

时代,看似绵长,优柔寡断,而一旦它背弃起你来,轻易得就像陌生人转了一个身。

我毕业后,曾经的小学亦然开始推翻重建,动土的时候,墙砖跟着旧书和角落的蜘蛛网一起埋进废墟。在二楼那破裂的墙面上,有我曾经几时刻上的'稚童之语。废墟之上,那样沉重的灰尘飘散成雾,压得整个天空几近窒息。这之后的几个月,黄色是脚下的土地,白色是新凝的水泥,灰色是天边的云。

等到初中快毕业,看见城里春笋一样匆匆冒得很高的几栋新楼,临着小城人家依赖百年的水岸,架在穿城河畔,灰尘流进河里,浑浑澈澈飘过了整座城。我终于想起母校,想起母校也该是这样,架起了新的钢筋水泥,灰尘积遍脚下的土地。

可悲的是,我从出生起,除家之外,待得最长久的一个地方,一个满是痕迹和回忆的地方,就这样消失了。

那时,守门的大爷似乎已经落叶还乡。换了个稍年轻的门卫,端着本故事会临窗坐着,蓝色的窗子透着的光也是蓝色,耳边的碎发浅浅。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不让外人进。

我就莫名的,开始怀念起曾经的守门大爷。

即使我已经记不得他的模样。

还是能记得他苍老的,皱纹横生的手掌,拿着钥匙,不怎么利索地打开绿色的锁甲。

我知道有些事注定难以忘记,即使在我意识到之前它们已经消失。顺应时代改变的人们,改变了我们赖以生存的故乡,不可否认的,故乡的确变得美丽繁荣,却也陌生而熟稔。

我想,下一代永远不会知道我们记忆中一方石板搭出的三眼井。正如我们并不了解父母口中贫困涩然的年代。一代一代,日渐沉溺越变愈新的时代。这是怎样的一种重复。

篇2:重复的,生活杂文随笔

重复的,生活杂文随笔

早上5:45第一个闹钟响,我抬手关上,虽然眼睛还是不想睁开,但大脑已经慢慢苏醒过来,在被窝里试着伸展四肢,闭着眼摸索着把床头灯打亮,最弱一档微光。我家狗儿小核桃发现我醒了,欢天喜地地扑到胸前撒娇,透着急切地叫我起身下床的激动。而我是不肯的,赖床是种幸福的仪式,和它玩也是,逗弄一会儿,6:00的闹钟响了,这时我便不再留恋床榻,翻身起来,打开卧室门,小核桃自去尿尿,我喝杯温水,把准备好的早餐进一步加工,然后洗漱、化妆、吃早饭、喂小狗吃早饭,这些必须要在6:45完成,6:50出门去车站,7:00通勤车就发车了。为了早上的从容,晚上我要准备好第二天穿的衣服搭配的佩饰整理好包以及一切能在头天晚上准备的东西。这是我工作日的早晨,春夏秋冬,如常。

早上5:45第一个闹钟响,我抬手关上,虽然眼睛还是不想睁开,想想今天不用坐上来回四五个小时的通勤车心里就已经开心起来,在被窝里试着伸展四肢,摸索着把床头灯打亮微光。小核桃发现欢天喜地地扑过来撒娇。逗弄一会儿,6:00的闹钟响了,我翻身起来,打开卧室门,小核桃自去尿尿,我喝杯温水,吃个水煮蛋和香蕉,喂小核桃吃了早饭,6:30左右带着它开十分钟的车到湿地公园去跑步,下雨就在家进行动感单车的训练。结束运动回到家差不多是快8点半左右,再好好吃个早餐,9:30以前收拾完毕开始工作。这是我不必赶通勤车的工作日的早晨,寒来暑往,如常。

早上……不对,中午12点起床,在床上用点餐食,两点洗头,然后约人打麻将,下午4点吃点心,晚上8点麻将,11点宵夜,最后牌局散了,沐浴,更衣,睡觉。这是台湾主持人蔡康永说他妈妈的一天,世事无常,她如常。

早上7点起床,招呼儿子女儿起床,好在孩子大了好习惯也是养成了,家里帮忙的阿姨也是多年来的帮手,起床洗漱吃早餐算是有条不紊。然后开车送孩子上学,女儿过海去香港上中学,儿子刚进小学,之后和老公去公司,她算半全职太太,在公司也有她要负责的工作,也会在办公室里忙得不可开交,但有些工作内容会和私人生活掺和在一起,比如组织和客户或者工作伙伴的家庭聚会等等,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家,这也正常。这是我在深圳和老公创业有成的闺蜜的一天,几度春秋,如常。

……

似乎每个人各种形态的生活都能这样用三言两语道来,如果嫌不够清晰还可以1、2、3……这样罗列,一周里抽查三天一个月抽查两周就大致可以判断一个人的日常规律,是不是挺无趣的?!甚至连生老病死也在这个时间不断循环,所以常常听人说,生活就是不断地重复,而爱上重复的人才能快乐。

但我不想要强迫自己爱上重复,如果不是出于练习强化的目的,重复本身真是令人难忍的,每增加一次重复的次数都是枯燥机械令人不愉快的感受。人的本性就是贪新的,只有重复的世界有什么意思?!

但是其实,重复的真的是世界?!早上看到满树的樱花,下班时看到花瓣铺满在湿润的泥地上,午后应该是下过一场雨;昨天出门时蹲在花园里那只伶俐的小黄猫,今天喵喵地叫着迎了上来;上次公交车上看到一个不守规则的讨厌的人,这次万幸没有碰到;前个周末和朋友见面聊天十分过瘾,这个周末想要陪家人去趟公园;买了好久的鸡蛋饼做早餐,明早不如换换豆浆油条……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日升日落白驹过隙,我们踏进时间的溪流,抬脚的瞬间此水已非前水,哪有什么重复的生活?!

有一个我忘记了名字的恐怖片,女主发现不对劲儿就是因为她发现每天的生活在重复,说的话发生的事,为了打破这种异常她去查出了真相打破了恶灵的诅咒;还看过一个小说,也是全世界都在重复某一天,生孩子都生到麻木,能想象第二天天一亮睁开眼还是看到自己浑圆的孕肚有多绝望吗?可以看出,其实重复才是不正常的。因为每一天的生活都在变化,看到了吗?即使有的变化悄无声息,或者微乎其微,但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

所有的不一样都散发着希望的光芒……吃过很好吃的食物,希望能够再次吃到甚至吃到更好吃的;认识过有趣的人,希望能看到更有趣的天地;看过磅礴的日出,希望守候静美的日落;走过左边小街的林荫,希望感受右边大道的繁华;晚归时在楼下仰头看过万家灯火,希望有一盏是为了自己亮起;在最美的年华爱过最好的人,希望可以相伴相守到永久;今天和昨天不一样,可以是风中的气息不一样,树叶的颜色不一样,同事的笑容不一样,工作的内容不一样,梦到的画面不一样……而因为不一样,所以我希望明天也不一样。世界那么大生活那么长,你真的只想盯着“重复”二字并且劝自己爱上它吗?勉强没幸福的我给你说。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我深信不疑。

篇3:为了不为什么的纪念杂文随笔

为了不为什么的纪念杂文随笔

01

站在第二个本命年的当口,心情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变化,但又觉得好像有些什么需要稍作纪念下。

昨晚突然觉得,我应该买个新的包包,被人调侃:“这是你要送给你自己的礼物?”

“不是的,我就是个普通人,也没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啥贡献,不必要特意在这样平常的一天买点什么”。是的,自以为自知之明很重要。

这个寒假是最近几年来,我最漫长的一段假期,不出意料的话,也是最后一个。

在那个时间节点上,懂得了原来鲜活的生命只一瞬间,就能变成僵硬苍白的,再也没有一丝活力的肉体。

所谓告别,不过就是你和我从此各自驻守在彼此不同的世界里,将今生今世的缘分画上一个圆圈,圆满缘尽,再也不相见。

也是从那时起,决心不再对困惑和困难逃避,即便太多东西仍旧不懂,我像个新手,而我的周围,都是些饱经风霜雨雪的高手。

02

他们熟稔每一次的暴风雪来临前,该配置哪种盔甲足以抵御侵袭,具体到型号、颜色,而我尚在学习阶段。

感到不安的原因是,假期前原定的计划没完成,书看了一点,小说只字未动。

另外,明早赶往学校,繁忙的学期即将敲响战鼓。

是的`,如果给成年之后的生活列出进度表来,你会发现,每一天都是战火纷飞的。

学新东西是件耗费心神的事,总有人走在自己前面,不敢也不想停下来休息,那么多愿望等待实现。

会习惯性在空余时间,翻一翻偶像的最新状态,对真实有趣的文字会心一笑。好像自己也在参与他们的人生,在与他们一起变得更好。

目前为止,我以及我的同龄人们,物质生活尚且处于匮乏阶段,这也是一时之间没法彻底解决的事。

03

但我真的认为,精神世界的充裕才是关键,灵魂上孤苦伶仃的人是真正心无所依的野鬼,只能四散飘荡。

我有好多奢望,我想吃,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王小波在《黄金时代》如是写。

可我看来,黄金时代并不紧紧是二十一,不是二十几岁,更是贯穿整个生命的所有健康的年华。

你度过的每一瞬,都值得被纪念,你在那个时刻挥洒的汗水与泪水证明,没有白过的生活。

无论好坏,它都已经是你的一部分,被深深刻进你的墓志铭。

种一颗大树的最好时机相信我们都清楚,如果十年前没能动工,那就现在开始吧。

收获永远在不懈地付出之后,若隐若现……

04

迟迟没动手收拾行李,每次假期结束都是我的抑郁期,虽不长,但抑郁都是真的。

对了,这学期再次要经历实习,忙碌程度不言而喻。文章的话,我尽量写,公众号会每天在手机登录看看消息。

感谢每个愿意跟我分享自己生活点滴的朋友,不管是英语四六级,工作去向问题,也许我的几句话作用不大。

但你知道的,烦恼只能自己消化、解锁,作为倾听者,我想我很幸运。相信吗?有一天,我们会见面的。

写文章以来,我的收获都藏在心里,未来带你们走向精神暴富之路,立字为据。

我写得蛮诚心,然而,诚心不保证美感,多多包涵了。

奥,去年我还在微博写“树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那顺便祝你们,我独一无二的你们,节日愉快,成长愉快。

山高路长,江湖再见。

篇4:为了忘却的纪念的杂文随笔

为了忘却的纪念的杂文随笔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地方,但也只能依靠照片来回忆。

离开肇庆回广州的车上,灯光全灭了,平稳的车速把人的情绪氤氲得慵懒极了,许多人卸下一天的经历,惫态,沉沉睡去,唯留一片寂静。公路上稍瞬而逝的车灯告诉我这不是一片凝固的时间,它扭曲成别样的美感,还有光影逶迤在人的身上,红的绿的黄的,我喜欢光影,我对它有着极敏锐的不可言喻的感觉。情调,如果这时身边有着爱人,相依偎在一起,这该是多么浪漫的时刻。

依稀黑暗里我能够越过车窗,越过身旁人沉浸在光影里的侧脸,看见远方明灭的群山。这样角度的眺望使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即将离开家乡的孤独游子,再看一眼,再一眼,从南到北。那般连绵的弧度,是了,是熟悉印象里的肇庆的山,风景总是很容易储存记忆。而我即将要离开它了。

我是很慢热的一个人,对于城市亦是。记得刚来肇庆那会,我不喜欢这里的`一切,她的交通不便,她的宁静,她的朴素。我的要求太高了,习惯了喧闹的广州,而她只是个小城,就连市区也比我居住的地方要落后。我还记得开学那会我疯狂向朋友倾诉我的大一将会是如何平淡地在还没开始时就结束。我话说得太满了。渐渐地,我发现了她有着很多别的城市不可比拟的魅力。

我在这里生活了一年。一年,说长不长,回忆还有许多遗憾与空缺,还有许多没去完的地方,还有许多未踏上的土地,还有许多未熟悉的路;说短,却也真真实实地跨过了四季。

开学那会,没有朋友,我的心很静,日子也很平稳,每日读读写写,听着陈粒的歌,走校园里每一个目之所及的角落。学校很小,很快就能走完,但是有很多斜坡,所以最高的楼层也只是三楼。那时我猜测,学校应该是建在了一个小山坡上,所以校门口会轻易被林立的树淹没,不易察觉。这样想,就十分有一种小隐隐于野的感觉。

学校很小,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走走停停,探索着她,偶然发现美。她的美是不显山露水的,是微小的,也是惊艳的。也许是某一天的阳光正好,温柔地洒在阴翳的树丛上,映下了一片细碎的剪影;也许是哪处的花在冬天却也开得正艳,让我按下了快门;也许是偶然发现的涂鸦墙,上面的画很可爱;也许是某天天气正好,天空很高很蓝,白云软糯地让我想摘下一块来吃;也许是长得很有设计感的枝桠,也也许是剪裁得很可爱的树丛……每一处发现都是惊喜万分的,也让我印象深刻,我逐渐开始爱上她的温柔。

日子如水,很温柔。

我开始到处走走。有这么一句歌词吧 “等到风景都看透,我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但我似乎感觉,这里的风景是望不透的。我爱上七星岩的溶洞,千姿百态的怪石,迎合着各色的灯光,是无法言喻的流动的美。我没去过多少地方,但我很喜欢这里的山水,总是很温柔,让我的心境也变得安静开阔了起来,好的山水是懂得医治人的吧。

一方水土育一方人,这里的人也很温柔,我很喜欢在午后走绿道的感觉,很多家庭在草地上一起玩耍,有时甚至会遇到幼儿园的外出活动,很多可爱的小脸庞,他们带着气球带着笑脸带着笑声装点这里。还有很多老爷爷老奶奶们慢悠悠地锻炼,慢悠悠地生活。在我的印象里,这里的天气也似乎总是温柔。虽也有寒冷恶劣到让我畏惧的日子,但占据我记忆大片的,总是冬天温暖的太阳,慵懒,惬意,懒洋洋,这样的词就是这样用的吧。

还有这里的落日噢,空气好吧,落日总是很美很壮观。每当落日的余烬烘烤着散落的云,把天空整片地染成恢宏的暗橙时,我总会哇哇地惊叹。怎么会有一个地方的落日怎么看也看不够呢。

这里有我喜爱的事物我爱上她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片风景,日光鼎盛,风流光影,山高水远,都是原因。

那时我们总调侃在这里生活为“养老”,把校区戏称为“养老院”,都说大家都“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但能在这样感性的年纪里遇到这样的地方,体验这样的生活,才会懂得人生真正的追求吧。我似乎理解了陶渊明隐逸的意义了。不管过程怎样兵荒马乱血肉横飞,我们终究还是要回归平静的,回归隐的状态,我们算是提前预支了一段安逸的人生,这是上帝的慷慨。

我离开以后,这段城市就像一个糖果盒子,我把我所有甜蜜的记忆与梦想储存在这里。我细细呵护它,揣在怀里,心上,时不时拿出来咀嚼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却很难再去打开它。

“你所有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她第一次遇见你。”

我也知道那段岁月,得之我幸。失,亦由命。

耳机里唱着的歌。

《远辰》

“谢谢你如此精彩耀眼

做我平淡岁月里星辰

即使都是片刻

也留恋片刻的永恒

但愿这漫长渺小人生

不负你每个光阴时分。”

篇5:纪念曾经的玩伴杂文随笔

纪念曾经的玩伴杂文随笔

孔子曾说道:“未知生,焉知死?”

意思是,如果你不知道究竟什么是生,那又怎样能知道什么是死呢?

自古以来,人们都在谈讨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毕竟生与死是不可分离的,死是人生的终结,任何人都无可避免。但是生却是人的一张单程票,又各种各样,万千差别,如何才能在有限的生命中安然地度过呢?

或许只有自己身边有过生命的陨落,自己刻骨铭心地疼痛过,思考过死亡这一哲理问题,才能做到“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童年的生活总是无忧无虑,欢快活波。

有知心的玩伴更是增添了无限的精彩与乐趣。很怀念自己的童年生活,也很缅怀那个已经逝去,再也见不到,无法对话的伙伴。但是她的笑容,说话时轻声细语的神态,以及我俩在一起的耳鬓厮磨,都一一记得,永不消退。

她叫王静,是我的伙伴,我俩是一个村子的,两家也离得近。

从我记事起,我俩经常在一起玩耍,形影不离。

当时没有幼儿园,都是到了五岁才入学,先上育红班,然后再上一年级。

我的性格比较腼腆文静,也爱哭鼻子。王静比我大几个月,总是像个大姐姐似的在学校照顾我。

我俩一个班的,或许是真的不适应学校的生活吧,刚去了一两天,我就哭着喊着不去学,王静也像个小大人似的陪伴着我,哄着我,每天上学都早早地来到我家等我,然后她拉着我的手,我俩一起去学校,放学时,也一起回家,一起做作业,再一起玩耍。

当我在学校被其他的同学欺负时,她会第一个站出来替我说话,永远护着我,帮着我,让我有所依靠,不再感觉那么孤独无助。

就这样我俩的感情也在一点点地增加,好得像一对姊妹花,穿一条裤子都嫌太宽了。我们两家的关系也很好,就像一家人一样,有好吃的好玩的都会分享。

童年的记忆都是如此美好,遇到好天气,好风光,我俩再叫上其他几个伙伴玩捉迷藏,跳皮筋,扔沙包,丢手绢等等,这些游戏在现在看来是如此的遥远,更让现在的孩子不屑一顾,但在那个没有手机、电脑的时代,那些游戏真的是我们的最爱,通过游戏互动更增加了我们彼此间纯真的友情。

就那样一起疯着、玩着,在你追我赶,欢笑嘻戏中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们也一天天地成长。时光流转,岁月无情。匆匆几年就过去了。

很快迎来了我们的初中时代,我俩都需要到乡镇上去求学,因学员比较多,重新编排了班级,我俩没有在一个班级。

但是,我俩的感情依然很好,从未红过脸,吵过架。上学放学以及周末依然在一起,感觉跟她在一起的时间,比跟父母的时间都长。

一个夏季周三的`下午放学时,我去找她一起回家,她却不在教室,没找到。经问其他同学,才得知,她在上最后一节体育课跑步的过程中,突然摔倒了,已被送往了乡卫生院。

我听了,大吃一惊,怎么回事,哪里受伤啦?流血了吗?严重不严重啊?我抓起书包,飞奔向乡卫生院,当我到达卫生院急诊大厅时,看到王静的父亲比我前一步到了医院,正在一个窗口咨询着什么,脸色惨白,神情焦灼,然后匆匆向楼上跑去。我也想跟上去看看,可是被医院人员给拦住了,不让闲杂人员上去。没办法,我只好作罢。心里想着,应该没啥大事吧,估计也就是哪磕破了皮,流点血吧。只好一个人悻悻地,闷闷不乐地回家去。

第二天,突然听村里人讲到,王静死亡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心里震惊无比,怎么会呢,不可能啊,她不是一直好好的吗?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只是跑步摔了一跤而已,年轻人嘛,摔一跤怎么就会要了人命呢?

大脑瞬间短路了,不愿相信这个事实,后来得知,在王静送往医院后,没有抢救过来,很快就死亡了。不确定死亡原因,可能是突然的心脏病等导致的猝死。

当我得知王静死亡的消息后,当大脑回转过来,用了好长时间才接受到这个信息后,我哭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哭得泣不成声。妈妈也在一旁惋惜痛心地说:“好好的一个孩子,说没就没了,老天太不公平了。”

妈妈也第一次跟我谈论到了死亡,教育我生命是顽强的,但有时又是很脆弱的,不堪一击的,很多事情都有挽回的希望,但是生命不能,它只有一次,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

王静的死亡,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生命的无常。她永远定格在了美丽的12岁。她身材纤小,皮肤白静,扎着两个长长的辫子,脸上永远是淡淡的微笑。她善解人意,大方懂事,心灵手巧,她是那么美好,简直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可是,再也不复存在了。

我的心真的很痛,心在滴血,感觉要窒息了。到如今仅存的与她相关的物品,也就是我们一起照的一张小学毕业照了。每每思物睹人,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对她,我也有所愧疚遗憾,在她生命的最后,在她最需要人陪伴的时候,我却没能陪在她的身边,没能给予她温暖,支持,帮助,鼓励。

真是苍天弄人,为什么我没有和她排在一个班级,如果在一个班,我就能及时知道所发生的一切,我就能陪着她走完生命的最后历程了,至低,给予她温暖,让她依靠我一次,给我俩的感情有个交代。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哪怕最后一面都没见上。

深深地知道,王静的父母在那段时间有多么地痛切心扉,失去爱女,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人生的悲事之一。听说,她的父母当时把法医都请来了,要求解剖尸体,找出死亡原因。可是,王静的爷爷奶奶拦了下来,不愿意亲眼看到自己的孙女在死亡后再被解剖,落得个尸首不全,开膛破肚,心里上接受不了。

在一个充满阳光的日子,她被下葬了,我想,她是喜欢阳光的,愿天堂温暖如春。

她的离开,真的在心灵上给了自己很大的创伤,当时,在好多次的梦里,总是能梦到她,她依然跟我有说有笑,一起玩耍嬉闹。有一次,我又见到了她,我还问她“你不是已经死亡了呀,怎么又活了?”她说她没有死,医院给她打了特效针,所以又活过来了,得知后,我开心得笑了。一觉醒来,发现原来只是一个美好的甜梦,她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王静的母亲失去爱女后,在家里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月,伤心哭泣了一个月。后台经人劝解宽心,才渐渐地出门,慢慢地与人交谈,开始正常的生活。

那段时间,我都不敢经过她家门口,都是绕路行走,偶尔碰到她的母亲,我都是将头低到不能再低,几乎不敢抬头看她的母亲,说真的,我害怕看到失去女儿的一个母亲的眼神。她的母亲见到我,依然亲切和蔼地问我话,关心我的生活学习。我深深地知道,每当这位母亲看到我时,一定会想起她心爱的静,一定会再一次勾起她的伤心。

再后来,听说,王静的父母担心她在阴间孤孤单单,被人欺负。所以按照农村的习俗,给她找了个男子,配了个阴婚。

我曾经的玩伴,我一生的挚爱。

多少个夜晚,我45度角仰望星空,暗自祈祷:只愿你在另一个世界过的幸福美好、安详自由。

篇6: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7: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8:重复的生活生活随笔

重复的生活生活随笔

一天又一天,我问:你在吗?早就忘记这个问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以怎样的心情开始的。那时的彼此是欢喜怜惜的吧?我也惊异这些记忆竟悄然隐匿地毫无痕迹。也许,太过关注着并失望于一个个每每迟到的答案。记忆横向充斥着的底片在夜的黑里洗出歇斯底的挣扎、绝望却也可悲的泪水。

从前做过一个梦,梦见你转身离开,我竟痛得不会动了,不会哭了,心里空得紧,伸出手去想要接一只装着我灵魂的`玻璃杯子,它们却粉碎在指尖的轻触里。碎片四溅开来,我竟也没有慌,那些歇斯底里的演练好似也随着那灵魂散去了。瞬息也攒了点气力,带了剩下的自己反方向走了。醒来明白,我或许可以比自己知道的要坚强美好。

我是自私的吧!所以才允许自己沉浸于刺骨的黑暗变做厉鬼哭嚎。不顾一切的横冲直撞丢了我曾承诺要做的女子,也伤感了你的世界。这一次,我不辩解了,连我自己都厌倦了那些无力到可悲的借口。我努力学习并且练习稍息、转弯。我努力学习并且练习做一个坚强美好的女子。我欢喜于你看到我眼里的满满阳光,即使萎黄也优雅坠落最后的快乐。

今天再问:你在吗?任何的答案都让我欢喜,只因你平安、幸福。人生若只如初见这样的美好又有何不可实现的呢。

篇9:纪念一下我死去的爱情杂文随笔

纪念一下我死去的爱情杂文随笔

“今年找到对象了吗?”

“没有,没有上心的。”

分手之后她几乎每年都会问我这段话,也只有这一句话,我的回答也依旧没有变过。

是怎么在一起的我差不多快忘了,我只记得那会我的性向还是不太明确,身边朋友不少但没几个特别喜欢的,只是偶然在网上遇见了她,她只是简短的四个字“谈恋爱吗”,就把我的魂儿勾走了。

那时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好像是开了闸的水龙头,喜欢的一发不可收拾,自此之后就彻彻底底的弯了。

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会和一个女孩儿谈恋爱,对同性之间的感情站中立,不想去碰也不歧视,更别说想被一个女孩掰弯,等我发觉我陷进去已经晚了,一味的`埋怨朋友不拉我出来,后来才明白是我自己不想出去。

谈恋爱那会我还是初中,对感情方面比较陌生,就只知道想跟她在一起,想腻呼一辈子不分开,那时候学校不允许带手机,我几乎每次午休都跑回家或者冲去网吧只为了跟她道声午安,早上更别说了,我每次都早起一小时跟她说早安想她。

就这样这段感情维持了半个月,她突然提出了分手,忘了当初是什么感觉,依稀记得颓废了很久,好在她又回来了,过了几天她说她不要前任选择我,还特地为我开了小号换情头,我当时应该是要开心死了,但是好景不长,寒假刚开头的时候她再次提出分手,并把情头换了,她跟我说她要跟前任在一起了。

后来的事我差不多都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时候就落了病根还学会了抽烟喝酒,还不怎么会笑了。

我们没删好友,可能我是出于舍不得她是出于愧疚,每年都会有开头的那句对话。

但是的那会,我谈恋爱了,我想定下心来谈一场恋爱,就在空间发了秀恩爱的说说,三天之后她看到了,留了一句好好的她就走了,我当时没挽留就觉得很没劲,索性就分手了。

之后我三次的朋友知道我是个同性恋,有的远离我有的支持我,停听过很多句女同恶心变态,但我的心倒是一直坚定着,我想我不是喜欢女孩,而是喜欢她。

后来我换了号,卸下了糖葫芦串把大号扔了,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回来找我,但是她找不到了。

我有想过去找她,用什么身份我也不知道。

现在问问自己还喜欢吗?

不喜欢了。

曾经深爱过。

所有感情都给她了。

已经没能力再喜欢了。

没想过再旧情复燃,就只想再听她说句话。

到底还是想听她说一声好走。

来冲冲执念。

篇10:成绩杂文随笔

成绩杂文随笔

燥热的天气,让人的情绪跟着有些燥热起来。

暑假开始,孩子们回来了。

久别重逢的喜悦很快被因为不理想的成绩导致的阴霾而笼罩。

刚刚被高考中考小升初轮番洗礼的社会在这夏日里被各种气氛调动得越发燥热,处处有人询问孩子的成绩,即使他与你毫不相干。不明白这是否是一种新的一年一度的打招呼寒暄套热乎的手段。反正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和高考挂钩,不是已经考过就是将要考。而且,至少,期末考总是都考了的。所以,这是比较安全的问题?碰上考的好的压抑着高兴谦虚的家长尽管说不要钱的好话畅想清华北大,碰上考的不好的如我们这样的就陪着抱怨几句自家孩子,然后说些言不由衷的以后会好起来之类的,不乏举一些后发制人的例子以为佐证。

蚯蚓程宇奉母命去他外婆家走了趟回来,忿忿不平地发牢骚:“我年年都拿优秀回来没有一个人问,怎么个个都是问我儿子成绩!”

世道如此,确实的,我们没有办法不关心孩子的成绩。

我对耷拉着头的北美豹猫安凡说,没办法,只要我们爱你,就不可避免地会介意你的成绩。那些说着努力了就好,成绩无所谓的都是些自家孩子成绩好,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在目前的学校里,成绩是判定一个学生的唯一标准,也决定了老师同学对你的态度。

老实说,北美豹猫安凡的成绩不算差。除了语文他是一如既往的考不好以外,数学和英语的分数都入了优秀的范畴。奈何同学们都太努力又太认真,以至于他数学140的成绩在班上都排到了第12名,年段名次我根本没敢报给蚯蚓程宇,一心指望着他再拿个数学第一的蚯蚓程宇会有多失落,我是可以理解的。好不容易有一科可以拿来宽慰一下自己的科目都没有了,让身为老师的'他,又一次在办公室同事间比孩子成绩这一项被垫底了。

刚刚结束报志愿的他,看了太多自己的学生因为成绩而艰难地选择学校,不由得将北美豹猫安凡带入,以至于长吁短叹。想想网络上那贴在新生儿枕边的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图片,我连时间还长的话都不敢说,怕越发引出他的牢骚。

读书这东西,有时真的孩子也很辛苦。这一次我们县的小升初,总分300分的,考出298,297的有好几个,总分270的名次都已经在三百开外。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疏忽,名次就跌落几十,就掉到了放羊班里。

读了那许多年书出来的他,不会不知道,140已经是很难得的分数,每一题都会做和一分不丢是两个概念。但我们,确实因为这名次而沮丧。每一道切线,都是冷冰冰的按比例来切的,不会管你之前是如何的优秀。

但不同于他的消极叹气,我的态度比他积极许多。我一边安慰北美豹猫安凡,人最主要的抓住现在。为今之计,可以做的,就是把整个学年的语文卷子整理出来,一题一题重新做过去,有不懂的就去问蚯蚓程宇这个现成的语文老师,他牢骚归牢骚,还能不给你解答?要学习的是你,你必须拿出主动的态度,让他为你改观。一边私下警告蚯蚓程宇,还没有到放弃的时候就好好努力,尽力去做一切可以给北美豹猫安凡帮得上忙的事情,往好的一面扭转。不要说一些没用的情绪的话,问问自己尽力了没有。另一边,哈士奇雅雯是与北美豹猫倒过来的,她的文科相当不错,数学和物理就惨了。我要她整理出错题,给暑假学校的补习结束后让蚯蚓程宇带去找他的同事,一题题请人讲解。

只有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以后,才有资格说,我努力了,我尽力了,我没有遗憾。

篇11:三章杂文随笔

三章杂文随笔

(一)包 容

年纪大了,健康也渐渐差了,吃药就变成生活中不可少的事。记得我十九岁时,到一位住在台北小南门的大学同学家玩,她的爸爸主动说要给我算个命,我因受妈妈爱算命的影响,也不在意的给了他生辰八字。他对我的论命,我只记得二句:我一生药罐不离身,而且名字会上报纸。那时候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现在竟一一成真,我不得不佩服同学的爸爸是个很了不得的算命师。

我一生患了大小病不计其数。光是开刀做手术就有八次,被同事开玩笑说:干脆在身上装个拉链算了!我有严重的便秘,几十年来吃过无数种的软便药,每次吃一阵子就无效了。直到最近几年换成中药,医生说要让肠子暖起来,自然会使大肠蠕动得到改善。没想到果真奏效!现代医学发达了,中药已改为用机器装袋的“科学中药粉”,非常方便!

但是不知怎的,我每次吃完药时总是把撕开后的空纸包,顺手放在枱子上,没有即刻丢弃到垃圾桶内。因为这个“坏”毛病,经常会受到夫君王兄的奚落,有时甚至造成夫妻间为这件事发生龃齵。

不久前,因为来到女儿家过感恩节的假期,在与女儿话家常时,不经意间与她讨论到这个问题,才跟女儿说出长久以来一直埋藏在心里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需要爱,但是更加需要对我们所爱的人多一份理解与宽容。除了对所爱的人付出自己全部的爱心以外,再加上那份能够包容的心胸才是最完美的!我对别人甚少碎碎念,就像孩子们小的时候,如有类似行为,我也总是会自己默默地把它们给检起来,然后再提醒他们今后务需注意并加以改善。而不是如此这般碎碎念令听者伤心!由此也让我想起女儿与女婿二人之间互动的一些事情,令我感触甚深!

女儿是个大而化之的人,从小就常常丢三落四的,结婚后勤俭持家,做事任劳任怨,很得公婆的肯定。在日常生活中,因家务事多,常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可是女婿却一直对女儿甚少抱怨。记得每次去探视他们,总会发生一、二次,在大伙儿出了门后,经女婿再次提醒,女儿这才发现自己忘记了带上等一会儿要用到的重要东西或者是类似的“脱线”事情。每当这种时候,女儿即刻十分着急地问女婿:“糟糕!怎麽办?”好脾气的女婿总是安慰她,叫她先不要着急,然后再二人共同想对策设法加以解决。我很佩服女婿对女儿的包容之情,虽说夫妻间本应如此,但真能能够做到“不怨尤”、“积极面对”并接受配偶因为疏忽所造成的错误,除了有浓浓的爱以外,更要有一份体恤与包容,这的`确不是一件简单容易做到的事情!

女儿听完我这一番话,她也觉得她能得到自己先生的“包容”是一件多么美好和非常幸福的事!同时她也决定帮我去跟固执的老爸进行沟通。当她用上述女婿对她处处包容的例子劝说自己的爸爸时,夫君王兄也好像逐渐从中悟出了道理,答应不再因为我容易忘事而造成的疏忽对我发出不耐的怨言。

我十分感谢我的女儿与女婿为我们做父母的作出了这方面的范例,而且我也能够理解夫君王兄的感悟,毕竟“包容”也是需要用爱心去慢慢学习与领会的!

(二)杨氏酸梅汤

我从小就喜欢烹饪,尤其因常常当妈妈的小帮手,所以自己也常有巧思,做些零食给妹妹们吃。像我常做的凤梨汤及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虽然是不值銭,但给每一个喝过的人,都留下深刻的印象!

犹记得上小学时,每逢暑假也会带同学到我家旁边有名的官邸去游玩。待玩倦了大家回到我家休息,并在家中喝我自己发明的“凤梨汤”和具有特殊风味的“杨氏酸梅汤”,大家都赞不绝口!

其实这二样甜汤的做法,说穿了一点也不稀奇。小时家中因孩子多,跟本吃不起什么甜汤。那时凤梨便宜,我就把皮先洗刷干净,把切下的一层不吃的皮,放在锅里,注水至锅与皮面齐,开火略煮个十分钟后,可适量加入些砂糖,再把凤梨汤带著锅一起置入冷水盆待凉后,便可品嚐那酸酸甜甜的凤梨汤。妹妹们也都非常爱喝,只要看到妈妈买了凤梨回来,妹妹们就高兴的想流口水,知道等一下就可以喝到大姐做的美味凤梨汤了!

至于所谓的“杨氏酸梅汤”嘛,更是让人无法想像它和一般酸梅汤有何两样。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中,由于物资缺乏,酸梅汤价格较高,对我们这样的家庭而言的确是稀世饮品,于是我便又突发异想,把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的“醋”,找出爸爸爱吃的“镇江香醋”,加以変化,倒一点在杯中稀释,再加少许糖搅拌均匀后,这就是我发明的“杨氏酸梅汤”!你真的不会相信,在那个年代里,它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道美味极佳的上好饮料!而我也永远无法忘怀,当妹妹们趴在桌边,用一双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望着我用一根筷子,慢慢冲出一杯杯想念已久的“酸梅汤”时的兴奋眼神,那是多么的纯真与可爱呀!这一段喝甜汤的日子,也给我们七姐妹留下与人不同的童年温馨回忆!

(三)金童玉女

从小我就喜欢看新娘子,总觉得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就在出阁的那一天!婚后当我有了儿女后,曾几何时也对小花童产生了注意力,真希望自己可爱的女儿,也可以穿上小白纱礼服,陪新人踏上红地毯!

我的这个梦想,在小我十四岁的小七妹妹要结婚时,终于实现了!虽然才十岁,女儿已经长得可爱甜美讨人喜欢。男花童请到好友阿珍的儿子小佳。小佳人长得斯文,有一对慧黠的大眼,功课好又有礼貌,人见人夸!他自幼稚园起便开始被人看上,认为能够请他当花童会给新人带来好福气,连照相舘的摄影师,都想请他当模特儿!想来小佳定是福星,因为请他去当花童的新人,大部分第一胎生的都是壮丁,因此小佳已有职业花童的美誉!

小佳和我女儿同是光复国小五年级的同学,所以配対来当小七妹妹的花童,真的像是一対金童玉女!尤其当亲家母知道二人生肖同属龙,更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然小七妹妹夫妇也是一举得男!使这金童小佳的生命史上又添一段佳话!

如今三十年后,小佳在荷兰得了二个硕士及政大法律博士,并当上美商某大银行在台行长,育有一子。而我家女儿也在美得了硕士,先生是博士,育有二女一男且父母健在都是有福之人。而小七妹妹夫妇也得了一対儿子,看来小佳和女儿真的是一対金童玉女!

篇12: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一条珍珠项链杂文随笔

橱窗里的模特挂着一条淡粉色的珍珠项链,在最显眼的位置,苏格放学回家的路上一眼就看见了。珍珠圆润玉透,散发着若有若无的微光,苏格似乎能闻到一股很淡很淡的腥味!“真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家饰品店?”苏格站着看了很久,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隔着橱窗都能闻到那点点淡淡的腥味,像人的血。

“怎么不进来看看?”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苏格抬头,一个穿着蓝色旗袍,开叉很高,可以看到若有若无的大腿,那腿很白,很长,没有一点杂质。连脚趾都干干净净,涂上猩红的趾甲油,抬头一看,那女的正依靠在门边,细长的`手里携着一只香烟,烟已燃尽,烟灰落在脚边,那手芊细淡白,感觉没有血色。 对着苏格微微一笑,手轻招。“进来看看!”

定了几秒钟,苏格飞快的跑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跑,好像迟几秒就走不了了。

女人静静的看着苏格跑去的方向,“你一定会回来,我等你!”转身,关门,消失不见!

吃过晚饭,夏日的夜还未黑尽。苏格在卧室里做着家庭作业,一道高难的数学题难住了。她站在能看见窗外川流不息的车子,过往的行人。十六岁的苏格长的很黑,五官平凡,更让她自卑的是自己还带着难看的钢牙。成绩平凡,喜欢上一个不平凡的学长。高大帅气,成绩优秀,篮球队长,一有学长的比赛,苏格总会第一时间去看。虽然学长并不会注意到她。

苏格把手中的书放在桌子上。拿了一只冰棍,出门去了。她想去看看那条项链,或是那个叫梦的小店。

穿过街道,苏格来到小店门前。那女人正在月光下涂着指甲,鲜血般的指甲油在月光下发出阴冷的光。女人抬头望了一眼“你已经来了,进来看看吧!”

苏格进屋后看到屋里陈列了不同颜色,不同大小的珍珠项链,每串面前都摆放了一面镜子。

苏格好奇的指着一串红色的项链问“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女人说“你把镜子拿起来看看。”

苏格拿起镜子,一阵光闪出。

苏格又放下镜子,对女人说“看,也没什么啊!天都那么晚了,我该回家了。”女人说“以后就知道了,我送你回去吧!”女人让苏格把眼睛闭上轻轻在她的头上点了三下。当苏格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趴在桌上睡着了,难道是做梦?

第二天,苏格照常去上课。一到校园里许多同学主动打招呼,问好。苏格受宠若惊,也微笑着打招呼问好。最让苏格兴奋的是陈宇学长也主动“苏格,中午一起吃饭吧?”

走进教室,同学们也惊叹“哇,苏格你今天好漂亮啊!衣服哪里买的啊?”

苏格挺郁闷,自己跟平时一样啊,哪里会漂亮,莫非……

苏格拿出课桌里的一面小镜子。那里面的苏格拥有着精致的脸蛋,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秀发,高挑的身材。皮肤也白里透红,散发着健康青春的气息。一身红色精致的长裙,主要是没带眼镜没有钢牙了。

哇!自己真漂亮!苏格心里想着。

班上的男生开始给苏格递小纸条,女生嫉妒。自己喜欢的学长请自己吃饭,收到很多的礼物,这些都是自己以前所不敢想的。

但是过了几个月后,苏格渐渐发现母亲不认识自己了。像自己从来没有存在过,苏格很伤心,走到一处公园里。却看见母亲身边的一个女孩子,觉得很熟悉。等她们走进了才发现那是自己和母亲。

可是自己又是谁呢?苏格想!

苏格狂奔去那个小店,小店里却没有那个女人。苏格进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想出去时却发现已经出不去了。自己只能在离小店五十米的距离走动。

篇13:挽回杂文随笔

关于挽回杂文随笔

其实根本不想做什么努力,总觉得在对方放弃看开的时间里,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并不是那种“好好谈谈”或是道歉就能解决的,示弱和逞强都没用,盔甲究竟是什么,拿来攻击的武器又是什么,完全不知道。

我究竟能做什么。

陷入这种题目的深思中,咦不对呀那个人曾经表现出这么爱自己的模样所以冷静理智地好好谈谈也许就有机会,也许我哭着道歉对方就会心软……无数个也许的假设在你的胸腔塞满希望,让被动恋爱的你总觉得下一次做得更好对方就会回心转意,于是托住自己脆弱到快碎一地满是裂痕的心脏,跑去问对方“你要不要再伤害我一次。”

对方却连这个问题都不屑回答。

对小熊吹嘘过自己的挽回本领好,其实都是谎言。一旦事情发生了,即使知道对方的住址我也不敢跑过去问那个愚蠢的问题。我也不想再把残渣从地上一片片捡回来了。

我怕我这种路痴连人都见不到。

我怕我见到了也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是出门前看的卡耐基的鼓励鸡汤和公众号那一叠恋爱教程给予我的'勇气。

想起被初恋分手时连哭都来不及哭,直接“噔噔噔”跑回宿舍拿出一本《美国总统演讲稿大全》,不停、不停地念给对方听。都是鼓励的话和如何说服对方的话术,差点连“美好的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开创”此等鸟话都说出来。

不能停下来。

停下来就输了,不想输。

不想走出来,所以往着不知名的方向努力,对方一眼看穿,耐心地等你读完,对你说有些事是不需要努力的。

所以放弃就是对的么?被单方面宣告死刑后,另一方就要说“好的我知道了,那就明天上断头台吧,祝我死得畅快。”

我始终做不到那么从容呀。

像我这种人,写一封信给对方已经是极限,可能会再附送一份礼物,除此之外我真的可能什么都做不了。堵人什么的也只是虚张声势,我内心明白,连玩普通的解谜游戏都能在迷宫里迷路的我,对方想躲我找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可是写信么?用什么纸张,是复印的打印纸还是原稿纸或信纸,或者日记本。写什么文字,用怎样感人的文字怎样颤抖的手去敲下文字才好。身为写手,却不信任自己的语言表达,恨不得把心脏捧出来用纸和保鲜膜包好,放进礼物盒绑上丝带。

可终究不能杀了自己呀。

于是逼迫自己释怀,到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终归有点长进,学会了表面不动声色。学会了公众号里面教的“你要有点大人的样子”。

哈。真是可笑。

原来接受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就是不动声色。

说得好像自己有共情能力就能挽回什么一样。

所以在第四次失恋时,只是感到心脏疼了一瞬,完全哭不出来,反而冷静地去洗手间洗了把脸准备上班。

到第五次失恋的时候,会不会心脏也不会疼了呢。

特别清楚自己挽回的次数加一下次挽回的力度就会越小,明白自己内心对挽回本身的抗拒和对整件事的无力感,就像看着洪水猛兽泛滥冲击了整座堆积已久的堡垒,刷净了自己和对方以往所有的努力。

加上对待师傅时挽回的次数过百导致力不从心,本人又是对恋爱抱持悲观态度,望着对方表白时就想着结束时对方会从同一张嘴里吐出什么语言。

发抖。害怕。无力。

但还是不敢停下来。

所以不轻易说分手,因为害怕自己挽回不了,即使遭到冷暴力时也不说,忍耐着,想象着美好蓝图,等待着对方恢复元气再一次和自己笑着打招呼。

这怎么可能实现。

对方说分手后就积极地寻找着解决方案,仿佛自己有多拼命,制造Abcde挽回计划方案,最后却慌张得在一堆计划前面跪下来。

拜托了。

我根本学不会什么大人的样子。

为什么我要装作若无其事提起全部勇气走到你面前一次又一次地看着自己被花式击碎。

明明人的离开是正常的常见的我该习以为常的。

学不会洒脱,才会学习了那么多挽回招式。

无用的、无用功的、理所当然失败的,“挽回招式”。

只不过是小孩子下棋输了喊着“再来一盘”的耍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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