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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高三作文

时间:2023-04-09 08:33:07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离歌高三作文,本文共1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歌高三作文

篇1:作文 高三离歌

清晨,睁开朦胧的双眼,便看见一道柔柔的晨光洒下来,我小心翼翼地捧起它。新的一天即将开始,让我们先亲亲阳光,因为太阳每天都是新的。

整理好床铺,静静地观察这间只有十几平方大的寝室:被子,枕头,脸盆,牙杯,牙刷,毛巾……一切都安放得那么整齐,在淡淡晨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的美好。也许是因为离别情更切,顿时感到这个小而简陋的“长方体”中充满了温馨,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欢声笑语……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尤使我倍感珍惜。

走出寝室,孑然独行在校园的小道上,颇有遗落世外的感觉。走过熙熙攘攘的食堂,走过书声琅琅的教室,走过挥洒汗水的操场,走过眼镜塘边的.“前进亭”,走过诗情画意的偃月桥……感到时光是多么美好而又匆匆。去年的傍晚我漫步到此,今年的傍晚我又漫步到此,明年的傍晚我又会漫步在哪里呢?高一、高二,那是些非常单纯而又明媚的日子,年轻的自得总在枝头摇曳;美丽的失落总是上个雨季的洒脱,我一直懵懵懂懂地邂逅所有的韶华,一直来总是我行我素地挥霍所有的晨昏。记起月下花丛中,小桥边,我与同学有时切切细语,有时高谈阔论。灿烂的前程使我们神往,浪漫的色彩使我们陶醉。这天地间的温暖,朋友间每一个知心的默契,校园中浓浓的情谊,真希望能用我青春的绿色去酿造校园富有希望的金秋。

那时的我总是充满欢笑,充满希望,以为所有的故事都没有结局,所有的演出都不会落幕……谁能料想,一夜之间,我将走远……

再回首,是一串充满欢乐的昨天;昨天,有我们课堂上的争论;昨天,有我们球场上的奔跑;昨天,有我们烛光中的歌唱。

是啊!昨天,多么美好,多么值得回忆!

生活就像一首诗,是一首长短未定,形式多样,句读不全,韵律常变的诗。而只有不停地写下去,才会得到美酒般的感受。但我知道,走出校门后,天真和纯情便散落在荷花池里,无法捡拾。再要寻找昔日的感觉则会是一场自欺欺人的游戏。我走得进校门,走不进昔日,看得见旧景看不见往事。只有离开时,才发现这片土地的丰富蕴含。草丛和落叶构成的荒凉情绪往往让人失落得很无奈。

秋叶轻轻地飘在了我眼前,我有种欲哭的冲动。走了,真的要走了吗?小楼又起秋风,落叶飘散西东,忆别离秋风相送,信誓重重。一去几度秋冬,飞雁来去匆匆。几时业成归来,畅怀诉,再圆梦?

“轻轻地,我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夕阳送我登程,轻风送我远行。在这离别之际,我没有流泪,终于明白憧憬与希望可以把悲伤的眼泪蒸干,我已把校园中的点滴故事串联起来牢牢刻在心中。

分离也只是一个很美的藉口,用不太流利的言辞吟唱极为流利的离歌,将各领风骚的年月封陈,我不会在一个个五光十色的希望肥皂泡中蹉跎岁月,浪费自己的青春年华。

啊!校园啊!难忘那一点希望,那一点晨光……

篇2:离歌高三作文

离歌高三作文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最后一个离开小城?但我感觉小城只有我一个人了,我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当我抬头感觉天气变了时,当我感觉我毕业了时,当我感觉都散开来了时,当我感觉秋天的风吹过我修长的头发时,我感觉整个小城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抬头看到了家乡的树开起了染纺,漫漫的把树叶换成这各种颜色的衣服,我知道秋前来了。我想XZ的城市应该是桂花飘香吧。我想表哥的城市应该有天使在撒着漫天的雪花了吧。我想我将要去的城市应该不是传说中三大火庐那么炎热了吧。我突然有种悲凉的感觉,一切的一切我都不能看到了。我要离开我呆了好久好久的小城了,以前我总是想离开小城,现在要走了,竟!

我毕业了。我感觉到时,已经是我离开母校两个月后了。是小罗的饯别饭,好多的同学朋友在她家里。小罗那天说了好多的话,我感觉到我们都是想离开却又怕离开的孩子。小罗那天喝了好多的啤酒花,我有点对她敬畏,因为我都怕那样的快倒入口。虽然我能喝,但小罗的那个劲我有点寒畏。最后的小罗好高兴,好开心。

她迷葫了。她躺在床上说着“迷语”,我和斌在边上听着,安慰着。MingJuan孔小都在她边上,也许我们是高中最后在一起的一个圈子吧。还有在外的Yu和易。我回通城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我姐小罗,再是XZ,后来竟是Yu。她是我们中速向社会的一个,她是个快乐精灵,她总是很快乐,也许她有点童稚吧。

都走了。今天我来到了小城,一个人的城市感觉有点悲从心来。感觉好象那天小落哭的那时,我的心是那么的酸痛。我的眼睛泛有泪光,是那天在我身边的XZ告诉我的。现在又是这种感觉,好想好想那写过去在一起开心的日子。秋天的风吹的我的心有点凉,是那种悲凉。我的朋友们,记住值得我们回忆的小城吧。秋风吹,落叶归,中秋明月追,时与我别起月随。夏秋和,不离舍,出城浅世涉,长别馥离歌。

篇3:离歌的高三作文

离歌的高三作文

“夜无眠,月洒庭院,今日明月别时圆,绣瓦红澄,罗襦灯帐,岸上别,故人三千。西楼颙望,雁子回时,卸红妆,往榆塞。”指尖轻弹,怎致汉塞昭君离歌一曲,愁沉落飞雁,悲歌穷云天。

宫墙无情,夜色已暗,凝珠有意然送寒无声。面前的玉簪螺髻、锦绣华服终抵不过一声哀婉的叹息。施粉黛的指尖微顿,似是想起了画师画笔下不甚如意的面庞。许是看透了荣华富贵之下阿谀的嘴脸,却又不甘韶华离家远嫁,你远远地征在那里。眼前,院中落花似长流水;彼时,塞外风沙如万壑雷。

泪水滴落,点染出天边淡红色的一角。你整整衣襟,踏上了那辆驶向不归路的轿辇。都城锣鼓喧天,十里红妆,在你看来不过是“毋得相诈相攻”的一纸约定。放下红帘,颠簸中的目光不禁汇聚成家中老父老母极目远眺的景象。多年未回,他们还好吗?院中柳树是否长高了?门前杜鹃是否仍在啼叫?行到田野阡陌处,百姓们劳作时哼唱的歌谣,集市上朴实淳厚的叫卖声,孩童稚气天真的.欢笑声,令你心底荡起无限涟漪,盘桓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那里是否也是如此呢?”

凛冽的寒风吹散了耳边的繁华余音,群山万壑赴荆门,你立在略隆起的小丘上,沉默不语。身后繁华万千,万紫千红,一片歌舞升平;身前茫茫大漠,风卷狂沙,一缕大漠孤烟。再往前一步,你便再也不属于那个世界,你迎来的将是截然不同的生活;马背上逐水草而居,没有精致的吃食,华丽的宫殿,更没有家中温暖的味道。但你又不能回去,等着你的只能是冷清一生身锁深宫,你到底该如何?

风沙暂停,不远处露出了泛红的一角,你走近细看,方认出好那是一把埋在地下已久的战戟,即使是这如此不尽人意的大漠也未能掩盖掉它原来的模样,血气方刚,还泛着早已凝固的血迹。那千军万马兵戈相向的场景,似仍历历在目。震耳的战鼓声中夹杂着战士们嘶吼的声音,他们哪一个不是离家戍边思乡不得,却仍奋勇杀敌,殷红的鲜血缝补了山河的破碎,谱写出江山如画的离歌!烽烟四起,门牗俱破,饥民流窜,大道将乱。多少人生离死别,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也如如今的你一般满是思乡愁绪无处而发。但他们仍一心卫国,重建家园,呐出国泰民安的离歌!你的离歌又该如何?你仿佛明白了你肩上背负的是什么,不是自己的的未来,那是万千百姓的未来,是国家的未来。你的离,于数万将士的离,于天下百姓的离相比,又算得了什么!身为女子,既然不能像平常百姓一般保家,又不能如英勇将士一般卫国,那么以你一人之离换万人之合又如何!

你走了,走得那么决绝,那么毅然,不曾回头望一眼。从此你将伴青草而生,随群山出活,你要凭区区红颜之命,行天下所愿之事,你要以念念寡学之思,开万世太平之离歌。

古书云:“昭君出塞六十载,边成宴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无干戈之役。”

明月之下,草原之上,紧扣琵琶,复奏离歌一支,情义落满路。你望向帐内伴着歌声酣睡的人儿,帐外成群牛羊满地金黄,会心一笑,纵使青冢孤烟又何惧!

篇4:离歌高三作文600字

离歌高三作文600字

“过了第三个坡,近了,快到村口了。”她想。

她无数次的来过这个地方。站在这,能看到黄郁的土地上一排排高高矮矮的屋子,金黄的泛着光的庄稼,东边山坡上大片大片的干瘦的树林,远方绵延的黄土地和湛蓝的天严丝合缝。掠过这些早已习惯的景色,她的眼神落在坡的另一边,那是村口的方向。从这里看过去,能看到村头的市集和那条她从未到过的公路。

她抬头,想最后再看看那棵老槐树。从小到大的.记忆不受控制的

占据了脑海。

六岁。那天晚上娘做了四道菜,那是过节才有的待遇。娘不停地笑着给爹倒酒,爹喝了半醉。“娘突然放下了酒瓶,盯着盘子里的菜。过了一会儿,她仿佛下定了很大的决心。娘对爹说:“让妞儿上学去吧。”爹搁了筷子,瞪着娘说:“你看看润儿上成了什么样子!上了九年学学到什么了?最后还不是回来种地!”娘仍苦苦哀求,可爹说:“告诉你多少遍了,上学有什么用?你不要鬼迷了心窍!”爹气的饭都不吃了。后来娘不知用了什么办法,我最终还是上了学。

十五岁。爹丢了镇上的工作,以酒度日。常醉醺醺地回家。“妞儿该结业了吧,别再让她上学了,也该帮着家里干点活了。”爹给娘说,“干几年活,给她找个婆家,不小了,该嫁了。”哥早早搬出去自立了门户,家里的田,一直靠娘自己撑着。娘只是洗着衣服,将那衣服揉了再揉,不说一句话。那天晚上,我听见隔房东西摔碎的声音。我躺在床上,泪水浸湿了被褥。

那遥远的城市啊,一直是我的向往。那里有干净的教室,明亮的窗户,整齐排列的桌椅,博闻多识的老师拿着粉笔在黑板上书写,不用担心粉笔是否还足够。那里有一个个崭新的篮球架和足够的篮球,有铺着柔软地皮的操场,永远不用担心坚硬的水泥地磕破了膝盖。那里还有多的看不完的书……

老槐树依旧挺拔,静看世事变换。已经是秋天了,每家每户的玉米都摊在街道上晒,旁边搁一把破木板凳,那明晃晃的秋意就直撞进眼来。她收回了目光,再不留恋,跟随着姨母进了城。

太阳已经在散发最后一点光芒了,柔和的阳光洒在她瘦小的背影上,随者她踏向远方。

篇5:离歌高三优秀作文

离歌高三优秀作文

黄昏,日薄西山,动物园处处流光溢彩,动物们仍然重复着往日的生活,只是这里再没有游人如织了。

这是这里最后一个动物园了。

“咱们也该走了。”一个刚来两年的饲养员提醒他。

他微微扭了个身,却又再次转回。

真的要走了吗?

他想起多年前他刚来这家动物园时,它规模不大,不像现在气派,各种技术也并不发达。那时每座城市都有着大大小小的动物园,为了多吸引些游客,他和园子里其他人做了很多努力。装饰园子、引进动物、增添活动,一步步把规模扩大。半生心血耗在这座园子里,本想着已是称心如意,谁知世事变化无常。

环境恶化的迹象早就开始了。

这世纪初,水污染、大气污染就已开始危害人与动物生活,大力治理却也不能根治。到后来全球变暖日益严重,极地冰川融化,气候日趋恶劣,极地动物濒临灭绝,终于给人们带来危机感。原以为会引起重视的新闻不多过久便被娱乐、经济新闻冲淡了。环境保护者四处奔波、呼吁,但效果甚微。人们不知疲倦地向前迈进,科技、经济飞速发展,但他们似乎忘记了环境,忘记了与人类一起生存的生命们。

当环境问题最终威胁到了每个人的生活时,人们终于开始把它当作与经济、教育同等紧迫与重要的`事情。可惜为时已晚,已经造成的伤害无法挽回,人类无法改变污染的山河湖海、不测的风云变幻,只去能尽力改善,改善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是啊,都已是人人自危,谁还会在乎那些似乎对人类无益的动物?保护区里的动植物岌岌可危,不少人却想着把保护区改为富人的居住、养生区;动物园门可罗雀,因为占用不少经费与场地,也陆陆续续被关掉了。动物保护者痛心疾首,但人类不是无情的。他们用先进的技术保存了濒危物种的DNA和精子卵子,要等重见碧水蓝天时再去挽救。

他也曾做过许多努力,将所想到的办法都试了一遍。但动物的生命与人类的生存质量终究是不等价的。他努力的最终结果便是将这个动物园留存至今,可如今的环境实在不适合这些珍稀动物们生存了,动物园也早已入不敷出,这个仅存的动物园,最终也要关闭了。

“牺牲它们再去拯救它们……这便对吗?”他喃喃道。

“这种情况下他们这么选择并没有错,如果拯救动物,不但费时费力,还只能保它们几年而已。去保留人们良好的生存环境是唯一的选择。”那名饲养员坚定地说。

“是啊,这么做没错。只是……我们本可以不到这种地步的。”

“实在是该走了。”

他徐徐转过了身,向车子走去。身后,漫天夕阳下羽毛上镀满金霞的动物们发出了各自凄婉的叫声,似乎是在与他告别。

“这是它们赠我的离歌,也是它们与这个时代的离歌。”

篇6:离歌的高三作文

关于离歌的高三作文

岁月如安静的流水般点点流逝,细微的难以察觉,蓦然回首才知过往如云烟,一切早已灰飞烟灭。时间让熟悉变成陌生,让形影不离变成擦肩而过,让万千情绪变为无所有,昔日难忘的终为一抹风沙。

于是你只好停留在曾经,存放在过去,消失在现实中。时光便在终究难忘的丝丝缕缕间上下回转,跳跃,竟奏响了一支离歌。

孩提时期我居住在外婆家,伴随着我童年的是翻了又翻的童话书,吃不够的零食以及杨柳树下的那个慈祥的老人。孩子们在一起嬉戏玩闹时老人便在一旁慈祥地看着时不时抽两口旱烟,有时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透明的袋子,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的糖果,看到我们玩累了就用一口沙哑顿挫的地方方言对我们说:“小孩子们,要吃糖呀?”老人的地方口音总是让人说不上来的亲。

那时,记住的是街道里关系融洽的邻里人家,街道上相互嬉戏欢歌笑语的孩童以及每家每户门前如老人般站立目光温和地静静注视着一切事物的高大杨柳树。天好像永远是瓦蓝的,蔓延到无际远处,清风留恋过处送来低低的吟唱。

小小的身影奔跑在开阔的原野上,随风而舞的衣衫伴随着银铃般的'欢笑,林间里,树梢上,阳光静静地洒在灰绿的树皮上,我们的脸上,一切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轻松。

过往终究会过去,曾经芬芳的气息被深深的掩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离开了街道离开了童年,回首过往才惊醒原来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踏上那块伴我成长的街道,原来以为宽阔的街道变得狭狭窄窄的,好像我的手脚不能完全伸开,原来街道里的人家也陆陆续续搬走,变得有些冷冷清清。

候鸟来了,候鸟飞走,年年岁岁之间的演替,朝朝暮暮之中的变幻,之前的那位和蔼老人离开了人世,以往的槐树苍老的不再开花,童年的玩伴换了一张陌生的面孔。我感觉街道只有我一个人了,慢慢地走着忽然一群嬉闹的孩子从我身边蹭过,他们如此令人熟悉,却又如此令人陌生。

这是那条街道,但不是那个落在我回忆里的街道,我抬头看到了街道的树,不知是谁在何时种下了一株合欢树,万枝香袅红丝拂,微风拂过,合欢花像扇子一样轻舞。而就在此时树叶的响声,飘进我的脑海,这才猛然清醒,这一切分明就是岁月的离歌。

岁月点点,离歌悠悠。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最后我们都成为了过去。

篇7:离歌高三学生作文

夏夜,霓虹万千涌动在出水马龙的城市,人们来来往往匆忙奔波,努力向未来走着却来不及思考远方。城市的繁华像一场不停歇的流星雨,太快太耀眼以至于人们匆忙追赶,来不及望擦肩而过之时美好的人,美好的事。但内心深处总会引领人们去揭开冥冥中牵动记忆的那一刻,就如此时的他一样,在夏夜融进茫茫人间的刺骨凉。

窗外喧嚣,他坐在办公室里加班,无从入手的他烦躁的刷着被一首名叫《消愁》的歌曲刷屏的朋友圈,他不耐烦地点开看,什么消愁能消得了他现在的愁。“当你走进这欢乐场,背上所有的梦与想,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没人记得你的模样,三巡酒过你在角落,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清醒的人最荒唐”愣愣地,不觉一首已尽,只剩下身后的老空调,吐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凉气,吱吱呀呀。

“荒唐?现在一点也不荒唐,规律的生活,平稳的工资,能在偌大的城市安稳的生活,不荒唐!”他讽刺地想着,这朝九晚五的日子,思绪不觉飘到那个夏天,有着自由不羁谈梦的小孩。

“啊———,我要考进医学院,做无国界医生,去非洲。”“我要成为特种兵。”……几个少年在日出时呐喊,喊着对世界的热爱,喊到动荡凉薄事态,喊着不分离,满腔热血如每个年少时的模样,我们从清晨说到凌晨,在夏天的夜市摊上,闷热更使我们热血涌动,去他的金钱,都是过眼云烟,去他的追逐,我有肌肉和青春。我们光着膀子举杯大吼“干杯!为梦想,为世界,为人民!”青春,一次次醉倒在籍籍无名的梦几个少年聚散的慷慨,热泪崩塌,没抵达梦想的存在着,认真的讲那时的我们是不折不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滚回来!”,爹的一声吼将我带回狭小的家中,用标准的方言朝我喊着:“干啥?造反?老子还没死,让你填北京的学校,你填的啥,学医穷死你。”“行了,别嚷嚷,孩子都知道了。”妈拉过我的手说:“孩子啊,你爸都在北京给你找好学校,到时候咱还能有个北京户口呢,将来娶媳妇多有面子,你学医多累,你是男孩子,不能让别人觉得咱没本事。”“……”后来妈带我去见了班主任,原来我填的'志愿早被爸改了,听着班主任漫长语重心长的教导,走出办公室等着仍在感谢班主任的妈妈。无意间听到老班说:“孩子慢慢长大就行了,人不可能永远那么高尚”我跑了,用力的跑,想将整个世界都抛在身后,泪流了下来,或许对自己无力选择的类,或许对梦远去的泪,对世界失望的泪。

他从思绪中挣脱,关掉空调走出办公室,走进车水马龙的城市扬起嘴角想着:“明天明天就叫兄弟们在一起聚一聚。”下一个夜他走进被兄弟替换掉夜市排档的豪华包间就知道一切都变了,兄弟几个重逢,沉默不语,热酒灌冷肠,当初喊做军人的做了生意,想记者的还在读金融博士,还有跟自己一样,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小白领,在茫茫人海生活的刚刚好,仿佛一切刚刚好。

夜,他闭上眼在星星亮起时发出叹息,昨天已经走远,明天还会一样吗。盛夏的故事,在记忆里闪闪发光的我们就都忘了吧。深夜在梦中挣扎的他哽咽,曾经的小孩会想起他吗,就别走了,留下吧,世界它太复杂。可时光啊总得向前,回到那时只有在梦里。

几只蛐蛐歌唱到嘶哑,却再没人回答。慢慢地,他忘了吧,因为回不去啊。

篇8:离歌

E度网专稿

他是王。

王不会作诗,却诉说了“什么是诗”……

辛追天宣元年。巨鹿。那个莽汉子豪气地对着烈日摔破酒碗,一掌拍红胸膛,仰天长啸“明天,这!就是咱家!”,弟兄们也随着一丢,一起大吼。震耳欲聋。王,笑了,他觉得这是他最好的诗。

“咱家”王抖着手指在雪地上描着他最熟悉的字。这是腊月初始,骇下末央。在场人都狂饮疯笑,没有话。这是王和王的二十八个勇士。当天上星河停转,自知命已定盘,所有人都在放肆享用这个最后的夜晚。“干!明天就回家!”王大喊。“好!回家回家。”汉子们自欺欺人。王心里一酸,这也算诗吧。

王爱热闹,身边总要有百万铁骑,他讲一句,兄弟们就和一句。那时汉子们都很年轻,不怕死,个个嘴里都是打打杀杀的却又惧畏死亡,却都敢为王送死,万死不辞!

身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不包括战死与背叛的人的话还有二十八个。真的,走了走了,死的死了。王受不了寂寞,他平时总爱说个不停。只是这个时候,王一直沉默着。王不奇怪,他知道一个人一生总有一个时候——一个人的战争。这时候与平时没有二样,只会显得比较缄默,这就是战争,注定单枪匹马。王不敢直视兄弟们,用余光轻轻瞄一眼。唉,脸上的老疤残血都证明——都老了。现在谁都不怕死了,看惯了兄弟敌人在面前倒下去,千遍万遍,从恐惧到越来越习惯,人的心就硬了。王觉得死亡未尝不是好诗。

众人跺脚,地动山摇;众人大吼,响彻云霄。这是王的上万弟兄们。那时全军异常骁勇,城池无不攻破。特别是王,以一敌百,斩敌军于马下,攻破数不清城池是王一大乐事,终身骄傲。

王***惯乐滋滋地数自己攻破的城池。“一个,两个,三个……”抖着唇,王扳着僵劲的手指数着。越数着,他的复眼就越瞪越大,眼神却越来越暗淡。他在愤怒。“啪啦”一压指骨,让自己平静得以至于不会踢翻火堆。王飞也似的跑到一边,他想哭,因为他是人;可他不能哭,因为他是王。换十个手指数清的城池的兄弟,要多少手指才数得清啊!“我欠你们的愿望,来世怎么还……”

从小便想问鼎天下的王,梦想这岸的另一边必定会被自己占领。“吾定能取而代之!”这是王的第一首诗,最大的承诺。他要和兄弟们安家在岸的那一边。

可……家……家在哪?是那个百万弟兄牵挂的那片地,还是脚下百万弟兄埋葬的土地?王“隆隆”地捶响地面,头一次这么后悔……王好想家。他想归田卸甲,沏一碗茶,与兄弟们谈笑风生,儿女们闹个不停。王第一次这么“懦弱”,那称帝只是个诙谐的梦想。没了弟兄们,偌大疆土,我何苦守着空城!王恨这半城烟沙,天下,到底为谁杀……看灯笼血红染,喟叹曾经普通平凡,王觉得这太有诗意了。

当汉军四面楚歌响起,弟兄们狠狠抹一把嘴,摸着腰间的那剑。“不打了,回家吧。”这好似是王第一次这么温和地说话。汉子们沉默了很久。“我很快就会赶上你们,你们先走。”大家的离去很委婉,王一直注视着大家的影子拉长,拉长,消失。王叹口气,咬着牙到营房,手起刀落,自私地带走唯一的陪葬品。那是月下的东城,乌江旁,月下签着与他征战沙场的马——骓。漫天的白雪合时宜地嘲笑血腥的风。“作首诗给自己好了。”作完,剑光一跃,一世英雄灵柩长眠,带走始终未猜对的结局。漫雪孤月的夜走得都很沉默,未待笔墨痕干,血泪凝霜,铺红月光……

这个目不识丁的莽汉子一生都附庸文雅,总爱吟个不停,弟兄们便会识相地大喊“好!”他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押韵,对称,他只知——诗由心发。怎会比无病呻吟的迁客骚人差呢?

楚项王一生仅此绝句,岂料却奈何离歌——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这才是诗罢了。

广东湛江湛江第一中学初二:安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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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离歌

人生难得几回愁,

独自伤悲人亦空。

兰花一指香人泪,

独有愁丝思情愁!

江西南昌青云谱区南昌市第十四中学高三:王强

篇10:离歌

离歌

风悄悄地告诉叶

秋天就要来了

叶轻轻地颤抖着

迎着风留下无数不舍

风静静地告诉花

秋天即将来临

花不甘地绽放着

伴着叶洒下一地飘零

如今,风默默地低语

告诉我你就要离去

秋水它挡不住我的思念

但它,却停住了我的脚步

叶花有情秋无情

绿水青山空留影

大地喃喃地哀叹

鸟儿含着泪悲鸣

但天下无不散之席宴

今日离别只为明日相见

我轻轻地唱一支离歌

衷心地送你一路平安

篇11:离歌

下一秒,

你我就要别离。

让我为你

唱一首离歌。

相处时的片段,

依然记在心里面。

可是现在,

那熟悉的剧情,

再也不会重演。

无法不想,

无法不念。

我的朋友,

希望我们的友谊,

像一场没有结局的电影,

永不落幕。

篇12:离歌

就像追溯一道风景,渐渐脱离了这个世界。既然脱离了就要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了,所以才浮现了现在。追溯之前连考虑都没考虑,就这么不自觉的走了。人倒霉了喝冷水都要卡牙齿,确实今天早上打完篮球回去喝的那瓶水居然把我卡得咳嗽死去活来的。

有去约过朋友;有去看过小说;有去想过如何。

连一个愿意打理我的人都没有,原本丰满的世界一下子就空旷了起来,我眯起眼望快要黑了的天空,云朵还组成了一个很有姿势的造型,那是在耻笑我的造型,像是在说,你自己选择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就是坏的下场。我不情愿,我后悔了,但是天却听不到,天空翻译不来我的语言,但是我却看得懂天的指示。

等等,天说,这是坏的下场,那么应该还有好的下场吧。天那么公平的,连男女都分得如此清楚,应该分得清好坏。只是,我还没等到那个时刻。当初的选择,现在还是可以淡然一笑的。

心情就这样被拖下水,憋着不出气,所以气全都集中到自己身上来了。家人却在这段时间里对我好了起来,我还很不领情,在从前是没这么好的事发生,最多哄骗两句,然后就是很不好听的话了,有时还会出现肢体语言。

自己还以为自己过得很充实,现在居然一天睡了十二个小时的觉,门除了撒尿以外还没出过呢。睡完起来就像一个吸完鸦片的病夫,动作那么的有阴柔之美。但是,我看到我这么大的孩子在激情流汗的时候,我的内心是那么有冲动,拳头捏得那么紧。

这个世界,你们的世界。我不和你们在一个世界,所以一切必须靠我自己,谁的同情,谁的怜悯,谁的施舍,都帮不上我,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帮过我。

篇13:离歌之韵高三作文

离歌之韵高三作文

他去了。去刺杀秦王。

他知道会失败,他也知道。

可他还是去了,去的毅然决然。荆轲用尽全身力气把匕首向秦王抛去。秦王躲过了。对面那人被一众大臣按住。高渐离闭上眼。曾经的知己,为自己舞剑,听自己弹琴。意气风发,一身白衣。他说他要报仇,他要反秦。易水河畔,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他爽朗地笑着,那个明媚少年模样在脑海里挥之不去。良久,梦醒,弦断了。“再让我为你,赋离歌一曲”

古往今来,离歌之韵总是如泣如诉,扣人心弦。指尖划过流年,离歌仿佛就在耳畔,伴随着离歌而来的,是那些人所带来的回忆。

望着相框上闪闪发光的我们,不禁勾起了我的回忆。那年盛夏,锦瑟华年的我们不知不觉就毕业了,光阴荏苒,白驹过隙。我们走到洒满我们三年的`汗水的操场,留下我们最珍贵的回忆,记得那天,你们笑的都很甜,那是我三年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仔仔细细的看一遍你们每个人,班主任的手指甲微黄,手背如老松树皮一样粗糙,这双皱巴巴的手勾起了眼泪,但我忍住了,因为一旦第一滴泪掉下来,就再也止不住了。“茄子”相机里飘出了三年的定格,结束了,三年的陪伴就这样说散就散了。你们脸上的微笑渐渐僵硬了起来,猛然间意识到真的结束了,离开操场时,我们哭了……

我特别喜欢林徽因的那句:“记忆的梗上,谁不有,两三朵娉婷,披着情绪的花。”我们笑着相遇,也总是忍不住哭着告别。我们转身离去,默想,离别是最美的相遇。可谁也都知道,再次相聚的不易。离别时,我们执手相看泪眼婆娑,重逢时,千言万语只化作相视一笑。

慢慢长大,离歌的旋律不再那么凄凉萧瑟,我明白了云彩离别和重逢的道理。没有离别,哪来的华丽相遇。正如“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场宴席永不散的话,那天下还有什么意思。所谓“人有悲欢离合”,悲离是合欢的前提,没有离别就没有团聚。

每个阶段对离别的理解都不同,所以说离歌既是萧瑟凄凉,也是欢快期待。正式因为这离歌,让世界变得不完美。所以才有了朱敦儒的:“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的心态。季羡林老先生的:“不完美才是最完美”所以说,离歌的谱写让世界变得更加完美!

篇14:于离歌的高三作文

有关于离歌的高三作文

“哎呀!你怎么会这么傻啊!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啊!”家里人的劝解更像是责备,大姨低着头,并不说话。我抬头看着她,猜不透她在想什么。那是七年前的盛夏。

大姨有抑郁症,这是我从长辈那里听来的。即便如此,我却没觉察出她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非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她比一般人更慈爱更无私,像是上天派来保护我的胖胖的天使。父母工作忙碌,而我一日三餐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需要照顾,总是大姨为我打理一切,为我遮风挡雨。我们哼着同一首曲子,迈着相同的步伐,走着同一条路。同时,她又比大多数人心思更细密,我在哭诉的学校的委屈,半天之后已经被我忘却,而大姨却能将此事牢记半年甚至更长,所以她的心疼持续不止。我曾见她为一张发票难过,为一套被子流泪。

春夏交替,秋冬又至。大姨留在郑州和我们一起欢度新年。拿起新蒸出来的馒头,大姨把最好看的花卷放在我手心里,“新的一年新气象,要从吃馒头开始啊!”我应和着,狼吞虎咽着。大姨望着我笑。

春晚的钟声敲响了,那是六年前的春节。

六年前的二月,天居然出奇的'冷,还飘起了雨。回到老家,我们马不停蹄地赶往大姨家。“这可是第一次专程回老家探望大姨呢,”我心里暗暗想,“怎么竟是这种时候?”

满地的泥泞和铺天盖地的哭嚎冲击着我的感官,像滔天巨浪席卷包裹着我往那幢熟悉却又严肃的房屋走去。奇怪得很,我的双腿明明无力发抖,怎么支撑自己走路的。房屋都变得很奇怪,亲戚长辈的脸都抽搐着,问好变得如此无力。自杀带给我们整个家庭的痛楚,是无法形容也永难忘记的。上天带走了他的天使。我的大脑告诉双腿,别再往前走了,别再往前走了。妈妈已经开始止不住的啜泣。双腿却失去了不听指令,把整个人送进客厅。妈妈开始嚎啕,跪在大姨的身旁。我哆哆嗦嗦地往前走,感到奇怪,大姨明明就是睡着了,我甚至还有上前依偎她身旁的冲动。死是什么啊,怎么让我相信我的大姨死掉了。

哭喊声像是离歌,席卷着二月阴冷的雨,砸向无情的大地。

天地一片灰暗。

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想起大姨。如果你问,究竟什么时候,我感觉到大姨的确离开了。我会回答,大姨永远不会离开的。如果说分离像是离歌,凄凄凉凉悲悲切切,那我更希望这离歌唱出新的起点,属于大姨的新的世界。

看啊,天边的星星在闪烁,那是你在认同吧,大姨?

篇15:离歌作文

他是王。

王不会作诗,却诉说了“什么是诗”……

辛追天宣元年。巨鹿。那个莽汉子豪气地对着烈日摔破酒碗,一掌拍红胸膛,仰天长啸“明天,这!就是咱家!”,弟兄们也随着一丢,一起大吼。震耳欲聋。王,笑了,他觉得这是他最好的诗。

“咱家”王抖着手指在雪地上描着他最熟悉的字。这是腊月初始,骇下末央。在场人都狂饮疯笑,没有话。这是王和王的二十八个勇士。当天上星河停转,自知命已定盘,所有人都在放肆享用这个最后的夜晚。“干!明天就回家!”王大喊。“好!回家回家。”汉子们自欺欺人。王心里一酸,这也算诗吧。

王爱热闹,身边总要有百万铁骑,他讲一句,兄弟们就和一句。那时汉子们都很年轻,不怕死,个个嘴里都是打打杀杀的却又惧畏死亡,却都敢为王送死,万死不辞!

身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不包括战死与背叛的人的话还有二十八个。真的,走了走了,死的死了。王受不了寂寞,他平时总爱说个不停。只是这个时候,王一直沉默着。王不奇怪,他知道一个人一生总有一个时候――一个人的战争。这时候与平时没有二样,只会显得比较缄默,这就是战争,注定单枪匹马。王不敢直视兄弟们,用余光轻轻瞄一眼。唉,脸上的老疤残血都证明――都老了。现在谁都不怕死了,看惯了兄弟敌人在面前倒下去,千遍万遍,从恐惧到越来越习惯,人的心就硬了。王觉得死亡未尝不是好诗。

众人跺脚,地动山摇;众人大吼,响彻云霄。这是王的上万弟兄们。那时全军异常骁勇,城池无不攻破。特别是王,以一敌百,斩敌军于马下,攻破数不清城池是王一大乐事,终身骄傲。

王***惯乐滋滋地数自己攻破的城池。“一个,两个,三个……”抖着唇,王扳着僵劲的手指数着。越数着,他的复眼就越瞪越大,眼神却越来越暗淡。他在愤怒。“啪啦”一压指骨,让自己平静得以至于不会踢翻火堆。王飞也似的跑到一边,他想哭,因为他是人;可他不能哭,因为他是王。换十个手指数清的城池的兄弟,要多少手指才数得清啊!“我欠你们的愿望,来世怎么还……”

从小便想问鼎天下的王,梦想这岸的另一边必定会被自己占领。“吾定能取而代之!”这是王的第一首诗,最大的承诺。他要和兄弟们安家在岸的那一边。

可……家……家在哪?是那个百万弟兄牵挂的.那片地,还是脚下百万弟兄埋葬的土地?王“隆隆”地捶响地面,头一次这么后悔……王好想家。他想归田卸甲,沏一碗茶,与兄弟们谈笑风生,儿女们闹个不停。王第一次这么“懦弱”,那称帝只是个诙谐的梦想。没了弟兄们,偌大疆土,我何苦守着空城!王恨这半城烟沙,天下,到底为谁杀……看灯笼血红染,喟叹曾经普通平凡,王觉得这太有诗意了。

当汉军四面楚歌响起,弟兄们狠狠抹一把嘴,摸着腰间的那剑。“不打了,回家吧。”这好似是王第一次这么温和地说话。汉子们沉默了很久。“我很快就会赶上你们,你们先走。”大家的离去很委婉,王一直注视着大家的影子拉长,拉长,消失。王叹口气,咬着牙到营房,手起刀落,自私地带走唯一的陪葬品。那是月下的东城,乌江旁,月下签着与他征战沙场的马――骓。漫天的白雪合时宜地嘲笑血腥的风。“作首诗给自己好了。”作完,剑光一跃,一世英雄灵柩长眠,带走始终未猜对的结局。漫雪孤月的夜走得都很沉默,未待笔墨痕干,血泪凝霜,铺红月光……

这个目不识丁的莽汉子一生都附庸文雅,总爱吟个不停,弟兄们便会识相地大喊“好!”他或许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押韵,对称,他只知――诗由心发。怎会比无病呻吟的迁客骚人差呢?

楚项王一生仅此绝句,岂料却奈何离歌――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这才是诗罢了。

广东湛江湛江第一中学初二:安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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