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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文

时间:2023-08-29 08:28:24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文章小编为您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文,本文共14篇,供大家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文

篇1: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文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作文

又快到三月十五日了,你知道这一天是什么日子吗?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这一段时间里,人们重点打假销假,有假的东西一定要毁灭,来维护人们的消费权。

现在假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大人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却买来一些垃圾,真是太气人,比如,前天我在电视里的《新闻报道》上看到有个人买了假酒,喝的住进了医院,另一个人生病却买到假药,耽误了治疗,病情加重,还有的人买到假冒电器无法正常使用,整天维修,真烦人啊,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篇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文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作文

在这篇作文的开头,我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对贫穷的农民夫妻,因为买了假种子种到田里而颗粒无收还赔了本,夫妻俩越想越生气,便买了瓶毒药一饮而尽,但因为毒药也是假的,他们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过来,夫妻俩认为自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便买了瓶酒以示庆祝,谁知,这对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没有醒来,因为他们喝的是假酒。

听到这个悲惨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现在世上有多少假东西呀!坑害农民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药、有毒大米、苏丹红、人造鸡蛋······,这些假东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的人,只管收钱,对造假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还为造假者通风报信。正是由于这些人的失职,才造成现在假货满天飞。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兴奋地来到大街上,希望能听到有关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宣传。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没有宣传标语,没有宣传喇叭,人们冷漠地来来往往,世界消费日什么时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问。这时,一阵风刮来,风虽不大,我却感到明显的凉意。它带给别人的是清凉,而此时带给我的却是忧虑和悲伤。

篇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为宣传和普及金融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银行业的了解和认知,更好地维护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共赢的金融消费关系,促进XX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倡议:

一、认真遵守银监会提出的“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协调处置”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原则,认真履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主体职责,依法合规经营,公平对待各类银行业消费者,维护XX银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在金融产品与服务设计、审批、推介和交易的过程中落实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要求,规范各类销售行为,充分披露风险信息,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三、积极开展广泛、持续、系统的金融公众教育活动,送金融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着力建设金融公众教育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金融素质。

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高效快速的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发生投诉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本职做起,从现在做起,提升服务品质,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让广大银行业消费者充分享受银行业发展的成果,构建XX银行业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为XX建设长江上游金融中心贡献力量!

XX银行业金融机构

20XX年9月1日

篇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我们承诺:

全力践行酒店“诚信、服务”的核心价值观,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消费者满意为宗旨,积极倡导健康消费,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使客人在凰庭消费天天都是3.15。为此凰庭假日酒店倡议: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2、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做到质量服务不打折,酒店信誉不打折。

3、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坚决杜绝隐瞒欺诈,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酒店将予以消费者3倍补偿。

4、安全经营,安全消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住宿等消费环境。

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消费者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作为酒店服务工作的衡量标准。

我倡议,你转发,保护消费者权益,凰庭假日酒店在行动。

倡议人:

年 月 日

篇5: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近日,XX市20XX年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市工商管理局召开,万宝集团代表全市文明单位、商业企业发出“争做文明诚信XX人”的倡议。

倡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诚信意识,完善诚信建设体系。将诚实守信价值观,纳入企业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使诚信经营理念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遵守行业准则和规定。

三、加强商业道德建设,塑造良好的行业整体形象。

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提高品牌信誉,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企业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责任。

在26年的发展历程中,万宝人一直信守“一握万宝手,永远是朋友”的经营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温馨的服务。我们始终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把消费者当成亲朋好友,就一定能营造出良好的消费环境,全面提高XX商业企业的服务水平,为促进XX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倡议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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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全体青年员工: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xx分公司积极响应省公司团委下发的x铁通团[20xx]x 号文件号召,为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员工在优质服务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生力军的作用,努力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满意服务,塑造xx分公司的良好形象,xx分公司团委在“3.15”当日及所在一周在分公司范围内开展“争做客户满意使者 努力提供卓越服务”主题团活动。

值此3.15来临之际,分公司团委向全体青年发出倡议:

一、树立“客户为根,服务为本”的理念。通信事业和社会经济快速和谐的发展对通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铁通的青年员工要认清肩负使命,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服务赢客户的观念,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努力为用户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着力提升用户满意度。

二、苦练内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服务需求,我们只有立足岗位,苦练内功,一丝不苟,扎实进取。

我们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层次,用高尚的敬业精神、真诚的做人态度感染客户,向社会展示铁通的良好形象。

全体青年员工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奋进,以“争做客户满意使者,努力提供卓越服务”为己任,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为打造铁通服务品牌、塑造铁通良好形象贡献青春和力量!

篇7: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策划书

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广大消费者及全市系统干部员工的依法维权意识,经市局(公司)研究,决定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普法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积极承担社会维权普法责任,聚焦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畅通维权通道,致力于解决维权疑难,加强权益保护,增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卷烟市场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待中消协统一公布后确定。

三、时间安排

3月10日--3月16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成立市局(公司)“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普法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巩xx

副组长:王xx

成 员:市局(公司)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支队)、法规科(质检小组)、内管派驻办全体人员,各县(区)局(营销部)分管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公司)法规科(质检小组),法规科(质检小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维权普法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取消。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维权·普法”巡回宣传活动。各单位以“维权·普法”为核心内容,从服务入手,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乡镇驻地、集贸市场。一是现场受理零售户及消费者投诉咨询、开展普法宣传、讲授真假卷烟鉴别检验及卷烟防诈骗(市局统一编制整理警示案例)知识。二是结合维权普法信息,合理制定3月份月度普法宣传要点,让“维权·普法”活动惠及广大消费者,促进辖区内卷烟市场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焚烧假冒伪劣卷烟。对近年来查获的假冒伪劣卷烟进行统计汇总,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集中销毁,展示打假成果,震慑非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不法分子,积极打造规范有序的良好烟草市场秩序。

(三)定点咨询服务宣传。各单位要做好与地方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衔接,在当地主要繁华地段、重点集市等地方设立烟草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及卷烟实物样品。充分发挥法律内训师、卷烟鉴别内训师作用,重点宣传烟草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政策,宣传辨假、识假、防假知识。配备专门人员现场办公,针对消费者提出的疑难问题或咨询投诉,现场答疑、现场解决,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四)健全维权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活动,注重依法解决系统内干部员工的维权事项。一是依托市局(公司)网站,开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网页,及时更新打假成果、维权信息、维权活动动态、卷烟鉴别知识,不断增强干部员工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开通系统内部维权热线电话0543-3151380,对全市系统干部员工生活中涉及到的维权问题进行解疑答惑。三是开通“法治滨烟”微信平台,实时解答干部员工的维权、涉法问题,并借助该平台建立“维权课堂”活动长效机制。

(五)编制维权普法资料。一是结合《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国烟草控制规划(-)》的规定,分析当前主要涉烟违法行为,更新宣传方式,编制普法漫画手册,提升遵法守法意识。二是对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卷烟牌号,通过专业的角度,用鉴别卡的形式教授广大消费者通俗易懂、简单易学的真假卷烟鉴别检验知识,提升识假、辨假能力。

(六)强化媒体宣传报道。理顺“七个一”普法宣传网络,围绕本次宣传主题,发挥各项宣传活动的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兼容并蓄,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维权普法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中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遵法、守法。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组织,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职能部门的配合,达到预期宣传目的。

(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与全市开展名烟名酒店和礼品回收店代卖卷烟专项治理行动结合,积极搜集整理有效案源信息,积极查处所辖区域内存在的涉烟违法案件,推动卷烟市场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注重方法,形成声势。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以深入基层,贴近生活,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原则,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推进普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的力度,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强调安全,杜绝事故。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以防人身安全、防火、防车辆事故为重点,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总结,及时归档。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及时摄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场景,保留完整宣传活动资料。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方案、总结以及所产生的各类痕迹化资料于203月30日前报市局(公司)法规科(质检小组)。

篇8: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策划书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20xx年3.15活动方案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一四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篇9: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一:

3月15日上午东阿县举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由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疾控中心等十余家单位参加。县政府副县长陈荣梅等县领导到现场指导工作!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二:

20xx年3月11日,由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活动在赛里木社区及黄河社区顺利展开。法学院黄险峰副院长、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知识小竞猜的形式,讲解了法律生活小常识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吸引了大量居民,他们积极地参与活动竞猜,并且主动咨询法律问题,在一种轻松的环境中获得法律知识,在润物无声中将法律意识耕种于人们的心中,使大家了解法律是保护人权于利益的最有效的工具,也是时刻保护我们的安全网。此次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联系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消费者维权工作站的专职功能,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的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掌握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需求。

三 我们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联系并走入社区,承担一份我们大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并将在老师的带领下继续给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此次法律宣讲活动圆满结束。在活动结束之际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分别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签定了长期合作协议,一方面,能够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建立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继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提高其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够继续锻炼法学专业的学生,提高其自身的专业素养。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也预示着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将会走进更多的社区,将普法活动坚持到底的美好前景!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三:

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会同县司法局等10多家单位在县城绥山广场开展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各单位展出了图片展板,并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台”、“申诉投诉举报受理台”和“咨询服务台”,向过往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还摆放了药品、食品(保健品)、家电等假冒伪劣商品,向广大消费者详细讲解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次,受理各类投诉8件。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四:

3月15日,沿河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在县城邮政局路段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普及假币、假药、假烟、假酒、假食品、假“三农”产品等生活常见常用物品的识别方法,引导大家合理消费,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新消费法》、《新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受理投诉11起,充分展示了沿河县各级各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调动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防范金融犯罪的积极性,为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行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工作简报》

篇10: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区消协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张秀萍、副区长张琴为组长,各理事单位为领导组成员的××区3·15活动领导组,并下发了金政办20xx号文件,就全区3·15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10日下午,在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又专门召开了区政府3·15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首先区消协秘书长奚沛源同志向大家汇报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工作安排,接着区工商局副局长吴家勇同志通报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最后张秀萍常务副区长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为办好3·15活动,××区工商局局长张习和同志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吴家勇同志具体抓落实,领导消协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并把3·15活动同当前的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结合起来;同食品安全结合起来,由消协、公平交易局和工商所一起联动,对各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行动。同时加强宣传,让维权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区消协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1、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期间,根据区政府和区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区消协、公平交易局、各工商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

2、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4日至15日两天,区消协联合区工商局、质检局、物价局、粮食局、卫生局、环保局、农委、地税局、商务局、商贸流通协会等执法单位在××大市场南侧设立宣传咨询台,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此外,还有60余家商业、企业单位在现场设立了名优商品让利展销台。

在两天的宣传咨询活动中,××区消协共受理投诉20件,现场解决7件,散发宣传材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人次,召开座谈会2次,开辟报刊专栏6个,发表文章4篇,设立投诉咨询点40个,邀请各级党政领导20人到活动现场视察指导。

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1、为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区消协与皖西日报、××区旅游局、妇联共同组织了“赏桃花、沐春风、纵情山水一日游”活动,并分别于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游红石谷、将军湖等地,拉开了3·15活动纪念序幕。

2、在3月14日至15日活动现场,由××区消协与××市商务局招商引资单位××市福年来早餐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打造营养早餐,并在14、15日两天免费派送。

3、由××市最大的乳业集团华园乳业在我会活动现场进行免费品尝鲜牛奶,并优惠展销其奶粉等产品。

4、消费热点也是难点的银行卡问题,经协商由我会牵头与市工商银行卡部在活动期间共同举行了咨询服务活动,并在现场散发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宣传单。

5、××区消协以展板的形式制作了11块图文并茂、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消费警示漫画宣传图,其新颖、独特的功效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

篇11: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制度,从消费者角度考虑,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目前,全国人均账户达5.69户,已经造成大量账户闲置,账户中涉及个人信息,如果保管不善,容易形成风险。二是为了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账户应用场景越来越多,信息泄露风险也随之增高,资金被被盗刷、被窃取的可能性也越大。通过账户分类,可有效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其中Ⅱ户经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核实可配发实体卡片。

根据账户功能分为:

I类账户可视作“金库”,该账户功能齐全,资金流入流出无限额。可以作为工资账户或个人财富主账户,主要用于大额消费、大额资金流转、储蓄存款及投资理财。I类户不必随身携带,减少对外暴露带来的风险。 Ⅱ类账户可视作“钱包”,该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既可满足日常使用,又可避免大额资金损失。 Ⅲ类账户可视作“零钱包”,主要用于小额高频交易,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适用于绑定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绑定)、移动支付及日常小额高频交易。

因此,消费者通过合理使用各类账户,既可享受现代支付带来的便利,又可以有效保护个人资金安全。

篇12:3.15消费者权益日

1 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2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3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4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应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其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5 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6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7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8 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3.15消费者权益日]

篇1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

安全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依法求偿权

篇14:3.15消费者权益日

说到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个节日,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它。

说实在的,我也不太清楚这外节日,但我通过查阅资料知道了这个节日是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才有了这个节日的。而我国,自1987年开始,到了3月15日,都江堰市会组织各地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的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法律。因为这个节日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所以当然少不了揭示破坏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保护消费者权益倡议书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口号

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推进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简报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作计划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心得体会

315消费者权益日保护建议书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工作简报

消费者权益论文范文

消费者权益活动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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