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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内务管理工作汇报

时间:2023-02-27 08:55:10 工作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环保局内务管理工作汇报,本文共2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保局内务管理工作汇报

篇1:环保局内务管理工作汇报

年以来,县环境保护局采取“建设节约型食堂”、“下乡补贴标准制度”、“车辆管理油卡制度”三项措施加强内务管理,效果明显,节约经费开支3.3万余元。

一是建设节约型食堂。

为防止“管吃不管钱”,食堂严格采取收费制度,凡在食堂就餐者一律按规定购买餐票,凭餐票就餐;规定除局工作人员外一律不接待,食堂原则上不外借。

二是规范下乡补贴标准制度。

为规范下乡工作管理,凡下乡办理公务,须填写下乡工作单,报分管领导签字,报局分管内务领导核实,然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下乡标准按人平30元补贴。

三是车辆管理油卡制度。

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专人驾驶,严禁非司机人员驾车,出车必须先填报出车单,经各自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后,再由办公室派车。周末和节假日车辆必须停放在局院内,钥匙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加油实行IC卡管理,IC卡统一由局办公室管理,每次出车时,IC 卡由随车人员领取,加油后再由随车人员退还办公室。加油由办公室按核定里程核定加油;如出现超出核定金额加油的,超出部分从持卡人的津补贴中扣除。

篇2:环保局年度工作汇报材料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隰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概述: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站、队,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领导局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条,其中政策法规60条、工作动态120条,其余110条,主要采取文件、《环保隰县》月刊等形式。

3、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我们进一步加强全县环境监管,生态功能区建设稳中有序,国家环保部对我县的审核结果是:基本稳定,确保了国家对我县转移支付资金的定期拨付。邀请市环保局专门顾问和专家对新修订的《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集中培训。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公开信息一条,集中表现在我县辖区内手续不完善及违法违规的企业或单位,要求其尽快完善手续。这些企业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综合整治,否则将依法予以取缔。

5、咨询处理情况:无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无

7、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环保隰县》月刊全年13期、宣传手册、宣传单共计15106元,无收费情况。

8、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20xx年隰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上报较为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较弱;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2、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的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篇3:环保局年度工作汇报材料

市环境监察队是负责全市环境资源保护与环境监察管理工作的职能站所,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市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管理、固体废物管理、放射源管理、污染纠纷调处、绿色标志核发等工作。20xx年来,大队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大队坚持“监察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全力做好环境保护监察工作,为保护好我市秀美的山水为我市经济与环境协调持续发展尽职尽责。现将今年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极力维护群众的环境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维护群众的环境利益,建设和谐社会是大队最重要的职责,是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觉悟。

1、及时受理各类环境举报快速处理各类污染纠纷

2、培养一支能吃苦耐劳的监察队伍

3、创建平安尽职尽责完成好政府目标责任制

我市去年就完成了放心放射源县的创建工作,加强对全市医疗机构和辐射企业的工作检查确保了各辐射单位安全无事故。今年的我市的“放心熔炼企业”创建工作也已经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

二、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打击力度极力维护企业的合法生产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管,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20xx年大队开展了多项执法行动:4--5月份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了告知执法;9月开开展小流域水质达标的专项执法;根据信访问题对大慈岩镇工业园区进行整治执法;畜电池以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的专项检查;国庆前对全市重点环境管理企业进行了交叉执法,参加了4次杭州市组织的县市联动交叉执法。此外,还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夜间、节假日突击执法活动,共计开展突击检查13次,出动58人次,检查企业95家,其中对我市几个工业园区内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确保园区内的工业废水达标排放,保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加大整治力度,上半年开展水晶行业整治配合乡镇对350多家水晶企业进行了断电,使水晶企业的污染得到了控制。

三、突出公正公平,规范办事

四、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坚决贯彻执行市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每个党员的行为,严格按环保总局的“六条禁令”和各级纪委及本局制定的廉政措施办事,规定不准做的绝对不做。始终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支部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要全心全意地把个人的聪明才智用在环境监察目标的实现上,用在服务质量的提高上,用在维护环保监察队伍的稳定上,齐心协力,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用制度来约束每个人的行为,不断深化监察队的标准化建设,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日常监察和信访处理都建立了办事程序,坚持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对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使干部职工明白必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万无一失。自觉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有关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按照各项规定和程序办事,未发生违法乱纪事件,在行政处罚和排污收费上未发生过因违法乱纪或不作为而受到投诉事情。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进一步缩短排污申报审核的时间,尽可能地简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方便企业办事。

2、在管理上加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对全市所有重点管理企业规定中层干部分区对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3、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的创建活动,不断加强队伍的业务学习,把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做学习型机关促使队伍的素质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良好形象,发扬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精神,争创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单位。

4、加强行风教育,加强环保六项禁令的学习教育与督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万无一失。

5、加强对环境监察人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能力的培训,使环境监察人员环境监察业务能力得到提高,积极做好服务我市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各项工作,争创人民满意站所。

篇4:环保局年度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州政府指示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要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湖南省级政府服务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狠抓落实,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现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形成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合力。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马军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向文富同志及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直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州环保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全面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程序化运行,克服被动“奉命”公开的思想。

(二)突出重点,提高推行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湖南省级政府服务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办法》要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对传统的政务公开项目进行了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围绕事关大局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事,均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范畴,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初,制定了《环保政务公开规则》,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编制了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在州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上公开了单位办事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即公开内设机构名称、工作职责、经办人员姓名等。公开了办事依据,即公开办理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决议等内容。公开了办事结果,即公开办事过程和对违章违规的处理结果。编制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及办理条件、依据、收费标准,绘制流程图并报州政府政务公开办。

二是大力推行决策公开。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湘西自治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了《湘西州环保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上半年我局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就吉首市矮寨矿区排坝碳沥青矿矿山建设项目是否通过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这一事项,进行了全面公开,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吉首市矮寨矿区排坝碳沥青矿矿山建设项目,位于吉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支流(恰比河),涉及到吉首市饮用水源保护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最后我局考虑到项目选址位于吉首市饮用水源上游,项目报告书公众参与部分没有当地政府的团体调查意见和项目所在环境敏感点即家庭村的意见,以及今年3月25日州环保局与州法制办联合举行的该项目听证会公众的意见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不予批复《吉首市矮寨矿区排坝炭沥青矿区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说明了我州环保政务决策工作已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前行。

三是大力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设。按照州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设的有关研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州环保局行政许可审查和决定制度》、《行政许可受理制度》,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党风廉政、干部任免、绩效考核等领域建立了制度、办法或规定,全面加强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建设,为环保政务公开工作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针对《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6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及《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取缔和降标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精神,我们进行了全面自查,主动取消了监测站尾气收费项目。

四是强化办事窗口管理。按照州委、州政府规定,州环保系统具有行政审批许可的事项全部进入州政府政务中心办理,并按规定时限办结。我局选派了工作认真、经验丰富的两名工作人员到政务中心工作。以“规范、便民、廉洁、高效”为宗旨,凡在大厅办理的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六个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同时,政务窗口还设置了书写区,设立了咨询台,为前来办事的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五是大力开展电子政务建设。为加大电子政务建设,我局在经费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先后投入近5万多元资金建立了《湘西环保信息》网站,投入近200万元建立了环保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将环保工作信息、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内容全部在网站给予公布,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将各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通过电子监控进行了及时监管,为环保执法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按照州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电子政务工作以州政府的网站为总平台,建立了湘西环保子站,设置了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便民服务、行政许可等栏目。落实专人负责对网站进行更新和日常维护,及时向州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各类信息。截止11月底,我局共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55条,政策法规76项,行政行为10条、组织机构18项、计划总结8条、人事信息6条、公开年报1份,真正做到了公开、高效,透明。

六是继续全面贯彻《公开条例》。今年以来,我们充分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关注而又急待公开的.环保事项,改进依申请公开的服务工作,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协调机制,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提高回复质量。同时,我们今年进一步完善了社会评议和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了信息公开的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权交给群众、交给社会。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继续开展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的行为。

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涉及的项目和内容较多,各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需要进一步清理,审批工作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网上办事服务还需进一步充实,拓展服务项目,使《公开目录》更加全面和完善。三是网上办公,无纸化办公仍处于尝试阶段,办公自动化应用程度有待提高。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企业的联系沟通,确保上级业务政策、信息以及企业的工作动态能及时上报、公开。五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普及面,实现电子政务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的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秉承“办事公开、为民便民”的服务承诺,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查缺补漏,巩固完善。

一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推进环保工作的开展。突出重点,抓好关键,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行重点公开,重点解决,以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全力推进,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

二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透明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行业的指标、标准、技术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行业管理框架,并通过多种途径予以公布;加强互动渠道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透明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运作过程的监督。

三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机制,防止权力滥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促进我局廉政勤政建设。并通过加强考核与监督,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得到行之有效的贯彻落实。

篇5:环保局政协提案工作汇报

环保局政协提案工作汇报

各位委员、领导和同志们:

首先感谢市政协对我市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视和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环保局接到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5份,目前正在实施2份,1份给市政府打了报告,其他2份已经列入环保工程建设规划或计划。现将办理工作汇报如下:

今年政协委员提案涉及到部分地区饮水安全问题、维修红山镇污水处理站及杨五里镇污水处理站等工程项目。接到任务后,我局在分管负责人的带领下抽调技术人员深入实地,进行了认真考察和科学论证,按照轻重缓急和资金到位情况,决定集中资金先落实部分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对其他工程做出了分步实施计划,并实事求是的向提案委员分别作出详细的回答和解释。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思想上高度认识

政协委员提案集中了广大人民的意愿,代表了人民的呼声,也反映出了人民的要求。如梅婷委员提出的《重点乡镇修建小型污水处理站》、樊山越委员提出的《提高污水净化率、改善饮水条件、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切实解决群众饮水质量问题》等,这些提案都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迫切要求的事情。为此,我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为政协委员的提案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局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并对每一份提案逐一到现场查勘、测量,重点抓落实和计划,将这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要求具办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委员回答落实情况,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及时汇报取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支持

各位政协委员所提议案涉及到的项目,大多是需要投资或较大投资的工程,作为业务部门,我们积极做好政府领导的参谋,积极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回报,取得支持。本着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态度,精心做好规划,科学论证工程的必要性,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效益,多做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并协调各方关系,从而使政协委员提案涉及到的部分地区饮用水安全问题得以顺利实施。wmxz.cn

三、多方争取,积极筹措资金

按照工程的紧迫性和先后程序,今年我局对提案涉及到的部分地区饮用水安全问题项目进行了多方位的资金筹措。一是向省主管部门争取国债项目工程补助。二是争取市政府资金投入。三是当地政府也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从而使该项工程得到逐步实施,满足了代表的'要求,了却了人民的心愿。该项工程本期建筑部分总投资246万元,已到位资金156万元。

四、严格基建程序,注重工程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根据《招标投标法》和《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部分地区群众饮用水工程进行进行了招标、投标工作。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化质量管理,加强质量监督:一是加强质量工作的宣传,提高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二是在施工过程中实行“三检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不准进入施工场地。三是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监理、施工、运管单位联合签字验收,工程合格后交分管单位运作管理。

对代表们提到的中型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也积极规划设计,已经列入了“十一五”基本建设计划。届时代表们提到的有关工程项目将分期得到落实。

各位委员、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虽然我们这次提案办理过程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的要求和各位委员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市作为工业大市,解决好工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事关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我们将以“三个代表”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干人民之所需。

总之我局上下将在新时期环保工作中发扬负责、求实的精神,实现我局年提出的“机关作风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高,环保事业大发展,人人经起大考验”的工作目标,为我市早日实现小康目标夯实基础,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6:环保局个人工作汇报

环保局个人工作汇报

机构改革后,我到开发处工作,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处长的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与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环保局个人工作总结。

二、参加市联审中心环保审批工作。

参加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检查60余次;联审窗口及处内接待咨询工作100人次;受理建设项目报件50余份。

三、参与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起草审批意见。

四、参加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五、完成全市建设项目环保十佳工程申报工作。

六、指导七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督促各区环保局按时上报建设项目月报表,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七、完成提案答复工作6件。

八、负责道里区、动力区建设项目“两项制度”执法检查工作,对违反“两项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

九、烟尘污染专项检查工作。对香坊区限期治理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十、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企业和环评单位做好服务,发放各种法规、标准、服务指南、办事程序、环评单位名单。

十一、与民政局协调社区企业环保审批事宜。

11月工作总结

1、完成建设项目现场踏察。

2、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3、办理建设项目沟通有关系统项目审批工作。

4、继续对房地产开发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现场执法检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月工作总结

1、完成建设项目现场踏察。

2、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3、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办理经营单位年检,并对审查中发现问题补办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5、完成有关单位建设项目环保特事特办事宜。

6、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现场执法检查。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月工作总结

1、完成建设项目现场踏察15个。

2、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3、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完成提案答复工作。

5、办理经营单位年检,并对审查中发现问题补办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6、完成有关单位建设项目环保特事特办事宜。

7、对全市房地个人总结

机构改革后,我到开发处工作,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处长的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与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个人总结《环保局个人工作总结》。

二、参加市联审中心环保审批工作。

参加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检查60余次;联审窗口及处内接待咨询工作100人次;受理建设项目报件50余份。

三、参与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起草审批意见。

四、参加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五、完成全市建设项目环保十佳工程申报工作。

六、指导七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督促各区环保局按时上报建设项目月报表,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七、完成提案答复工作6件。

八、负责道里区、动力区建设项目“两项制度”执法检查工作,对违反“两项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

九、烟尘污染专项检查工作。对香坊区限期治理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十、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企业和环评单位做好服务,发放各种法规、标准、服务指南、办事程序、环评单位名单。

十一、与民政局协调社区企业环保审批事宜。

11月工作总结

1、完成建设项目现场踏察。

2、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3、办理建设项目沟通有关系统项目审批工作。

4、继续对房地产开发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现场执法检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月工作总结

1、完成建设项目现场踏察。

2、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1、完成建设项目现场踏察15个。

2、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3、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完成提案答复工作。

5、办理经营单位年检,并对审查中发现问题补办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6、完成有关单位建设项目环保特事特办事宜。

7、对全市房地20个人总结

机构改革后,我到开发处工作,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处长的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与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二、参加市联审中心环保审批工作。

参加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检查60余次;联审窗口及处内接待咨询工作100人次;受理建设项目报件50余份。

三、参与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起草审批意见。

四、参加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五、完成全市建设项目环保十佳工程申报工作。

六、指导七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督促各区环保局按时上报建设项目月报表,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七、完成提案答复工作6件。

八、负责道里区、动力区建设项目“两项制度”执法检查工作,对违反“两项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

九、烟尘污染专项检查工作。对香坊区限期治理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十、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企业和环评单位做好服务,发放各种法规、标准、服务指南、办事程序、环评单位名单。

十一、与民政局协调社区企业环保审批事宜。

11月工作总结

1、完成建设项目现场踏察。

2、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3、办理建设项目沟通有关系统项目审批工作。

4、继续对房地产开发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现场执法检查。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月工作总结

2、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1、完成建设项目现场踏察16个。

2、完成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3、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办理经营单位年检,并对审查中发现问题补办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手续。

5、完成有关单位建设项目环保特事特办事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月份工作总结

1、参加机关机构改革

2、完成工作交接

3、参加尹局长组织的办班培训

4、参加环评报告表评审

5、完成踏察2个选址项目

6、在大厅工作一周

7、协助计划处解决一些环统问题.

篇7:区环保局爱国卫生工作汇报

区爱卫会:以来,我局爱国卫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爱卫会的指导下,在局党委的具体领导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具体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突出业务重点,扎实搞好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政府号召、部门负责、发动群众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实际,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是:

1、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做到达标排放,重点是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扬尘和餐饮单位油烟的监控和治理,保证城区空气良好。

2、加大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噪声,厂矿企业生产噪声扰民问题,特别是中高考期间,加强夜间巡查,为广大市民和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和休息环境。

3、严格控制污染源,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

4、加大城市卫生整治和卫生责任区清扫工作力度,夯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我局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广泛动员,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工作我局利用卫生宣传月标语和爱卫条例反复宣传,激发广大市民的城市荣誉感,促使群众爱护城市环境,自觉做到不乱扔、乱倒、乱吐、乱画、乱张贴,提高全民爱卫意识,从而营造人人爱卫生、讲卫生的良好氛围。并且结合环保宣传,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以及会议、板报、标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广泛持久的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百姓的.公共卫生意识,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巩固环保模范城市和卫生城市成果。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爱卫专项工作

1、抓环境卫生制度管理。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进行定期检查,我局在年初制定了爱国卫生工作意见,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爱卫工作,各科室和下属环境监察局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及门前的卫生工作,专职清洁工负责公共场所等的清洁卫生,并进行了局办公室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了全局清洁卫生工作有人管,有具体的人员做,保持局的良好环境。

2、保障爱国卫生活动的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区爱卫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我局安排经费投入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月健康教育活动,保证了爱国卫生宣传的效果。

3、开展了办公区灭鼠、灭蚊、灭蝇活动,有效地预防了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4、认真贯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张贴禁烟标志,开展了“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我局在爱国卫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在以后的爱卫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力度,进一步争干、实干,争取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取得更大的成绩,更好地宣传爱卫工作和开展局爱卫工作,为全区的经济发展服务,为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水平做出贡献。

篇8:县环保局工作汇报书

县环保局工作汇报书

我县环保工作的开展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到目前大致经历了“工业三废治理”、“环境综合整治”、“自然生态保护”三个阶段。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县环保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环保工作也越加上升到较为突出的位置,尤其是近些年来,我县环保工作取得骄人的成绩,横向占位在全市始终处于前列。同时,我们也亲历了环境污染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困扰,生态环境的破坏给人们以刻骨铭心的惨痛教训。经验和教训使我们更加感到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近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繁荣,人民的安生与进步。

一、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1、生态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在农业经济发展方针上重开发、轻保护,急功近利的行为造成了自然资源的严重破坏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县的毁林开荒加剧,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山光了、草没了、水利变成水害,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因水土流失、水患、风沙等灾害造成粮食单产平均下降了50%以上,超坡耕地平均亩产还不足100公斤。一次降水量在100毫米以上就形成灾害,1994年的水灾,全县90%的水利设施毁于一旦,两万多亩粮田被冲毁,其它损失更为惨重。面对我县的森林锐减、水土流失、生态环境严重失调的现实,做为县政府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成了我们首要的工作任务。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县自然生态破坏的情况,制定恢复治理措施,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深入全县各乡镇,利用半年多时间,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调查。调查后,我们形成了综合调查报告,专题向县委常委会议做了汇报。严酷的历史和现实 ,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清醒的意识到,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明显地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下决心整治,将无法向全县人民和子孙后代交代。因此,常委会决定,把加强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确立为治县方针。从此我们开始了生态县的建设工作。

为了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全县的生态环境,环保局牵头,汇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全县生态环境的建设意见和建议。据此,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县生态建设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省环保科研所专家的指导,经过半年的艰苦努力,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月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经过六年的不懈努力,于3月份经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专家评审组评审验收后,正式命名为国家第二批生态示范区的县份,我县也是全市唯一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按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要求,每两年国家要对生态示范区进行复检验收,我县7月通过了国家生态示范区专家的验收,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得到了专家和领导的好评和肯定。

我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各级干部群众十分珍惜所取得的荣誉和成果,继续努力建设不停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我县生态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一步一个脚印的扎扎实实抓生态建设工作。

我县于汇同省环保科研所编制了《**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20在原有规划项目继续实施的同时,我们为了生态建设上档次、提水平、登台阶,又修订编制了《**县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同年9月份通过了省专家组的评审和县人大常委会通过。

我县的生态示范县建设始终遵循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以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以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兼顾为目标。在生态示范县建设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有计划地安排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恢复建设和改造的原则以满足人们的高质量生产生活的社会需要,既维持了整个自然的生态系统平衡,又保持了资源环境的完整性。通过多年建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开发、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率,实现了我县目前的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我县圆满地完成了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年7月顺利通过国家的复检验收。今年国家还将对我县生态示范县建设工作进行复检验收,我们有信心完成好相关的工作和任务。

2、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环保“四项重点工程”。

一是实施了以烟尘、扬尘为重点的“蓝天工程”

强力推进了限期使用清洁能源和洁净煤技术产品的工作。对全县工业、采暖锅炉、洗浴业、沿街烧烤、饭店炉灶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和整顿工作,对小型炉灶采取全部限期使用清洁能源或洁净煤技术产品,禁止原煤未经改性处理直接燃烧。推广型煤、柴油燃料。到目前,全县各饭店炉灶使用型煤、燃油、燃气等燃料已达20%,依法限期治理了工业及采暖锅炉的烟尘污染,去年对21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今年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努力治理烟尘和扬尘,改善城镇内的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实施了以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治理为重点的“碧水工程”

特别是去年松花江发生特大

水体污染事故后,使我们加强了防范措施。强化了饮用水源水质的保护,我局积极协调蚂蚁河上游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严密监视水质的变化情况,加强了新城水库水质的管理,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源周围经营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确保县城内居民饮用水的安全。

三是实施以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绿色工程”

我们主要做好加快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升级步伐,在全面做好我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的复检验收准备工作的同时,申报了新城自然保护区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工作。同时加大了有机、绿色无公害基地建设。我局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增大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面积,推广无公害农作物种植技术,积极争取标识。使我县的无公害绿色食品产业形成了规模和系列生产链条,产品打入省外市场,大幅度增强了全县无公害绿色食品的知名度,提高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四是实施了以整治扰民噪声为重点的“安静工程”。

对扰民声源加强了专项整治力度,对居民楼内的风机、水泵、歌厅等超标声源进行全面整治。两考期间,在学校周围设定禁声区,保证了学生不受噪声的侵扰。推进了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建设,新建“安静小区”4个,对主干街路采取了控制车辆禁鸣等措施,从而提高了噪声达标率。

二、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所面临的形势

尽管我们在环境保护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的趋势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某些方面正在加剧,前景令人甚忧。我县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两个方面。

1、生态环境恶化的隐患依然存在,本世纪初国家加大了退耕还林、还草、植树造林的力度,使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缓解和改善。但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民种田直补的政策实施后,极大的调动了种地积极性,由于对林地管理的不严、毁林开荒现象比较普遍,个别地方还相当严重,有的将林地变成农田,将丘林剃光种地,大量植被遭到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全县范围出现了大面积新增耕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又遭到劫难。孕育着新一轮的生态危机。如不加强保护和有效管理,将对实现可持续发展造成极大影响。

2、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失衡,环境污染加剧,人们生存的环境质量下降。

一是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思想在政府和企业间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企业追求利润,政府追求税收,往往就将环境保护边缘化。我县很多企业在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不愿环保投入,认为上环保设施增加企业成本,减少利润收入,而不计所产生的后果和企业长期的发展。这种与科学发展观相悖的思想在我县企业中较为普遍。因此,长期以来,发展经济投入高,环境保护投入低的畸形发展模式,制约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使总体社会发展失去了平衡。

二是环境污染与人们生活所要求的环境质量有一定差距,环境污染加重,治理污染缓慢。我县工业企业绝大部分集中在县城内,所有企业在规模上都属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大部分产品都是低附加值、低科技含量、低竞争力。相反都是高成本、高能耗、高污染。但在我县看来又都存在实际困难,不能采取关停措施。因此,边改造、边治理、边生产,如:县水泥厂虽然几经改造,但都不能彻底治理,污染依旧很严重,亚麻纺纱的废水也不能得到根本上的解决,因此,老污染源的治理相当缓慢。由于我县环保准入的门槛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污染源。如,我县兴安麻业从去年以来,所排放生产废水进入农田和污染小井水,造成多次群访的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在处理上非常棘手,也给我县今后环保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难度。

近年来,我们虽然实施了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投入低,污染的总趋势没有得到遏制,还在呈发展上升趋势。在大气污染方面,我县城镇共有工业窑炉18台,0.5吨以下取暖炉229台,配置除尘设施的仅有28台,占总数的12%,饮食服务行业的散煤炉灶231个。这些窑炉、炉灶年耗煤5.5万吨,其中工业用煤1.8万吨,取暖用煤3.5万吨(包括居民散户用煤),饮食服务行业用煤0.3万吨。20xx年,县政府对21家取暖锅炉污染严重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但只有5家单位完成了治理任务,其他单位都以没有资金为由至今没有进行治理。由于机动车数量的激增,车辆尾气也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另外,由于沙尘天气的增加,空气质量有所下降,特别在冬季,县城内时常被烟雾所笼罩污染严重的是二、三月份。在噪声污染方面,商业广告音响、歌厅音响、鼓风机、建筑施工噪声、机车喇叭、马达声等,使城镇特别是城区繁华地段噪音污染特别严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在废水污染方面,目前,我县城镇年用水量为300万吨,其中:工业用水量为48万吨,居民用水量为252万吨。每年排放废水、污水量为24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8.4万吨;生活污水201.6万吨。工业废水排污单位主要有:纺织业5家;制药业2家;制酒业1家;食品加工业1家;木材加工2家;再生造纸业1家;医院4家。上述单位均无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排放对象主要是镇内办公和住宅楼,入管网85家。这些废水和污水经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蚂蚁河,可是污水处理厂一直未投入运行。给下游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隐患和危害,尤其是未经处理的工厂废水和医疗废水蕴含着污染事故的危机。因此,加强环境保护、加强污染的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缓,否则将抵消我们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制约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1、认真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献计献策,全力提供环境保护的指导和支持,实现天蓝、地绿、水清,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望。

2、加强生态示范县建设,努力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努力创建具有我县特点的生态小区和生态村屯,积极培植和推广绿色产业和产品,为打造**县的绿色经济做贡献。

3、加强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坚持污染防治从源头抓起,严把项目的审批关,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同时加大老污染源的治理力度,认真实施大气治理计划,开展城镇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着重整治对人们生活、工作休息影响较大的噪声污染。同时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启动污水处理厂运行,开展有效的污染治理工作。

4、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环境意识。

5、努力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环境纠纷,认真解决污染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6、加强环保队伍的建设,开展学习提高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提高专业化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努力适应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篇9: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汇报

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汇报

按照《xx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分片召开信访工作调度会议的通知》xx办[]35号文件要求,我局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工作积极性

对一些群众投诉激烈,上级领导批示的环境信访,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组织处理协调工作,深入第一线和投诉群众面对面座谈,率执法人员到被投诉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整改计划,掌握第一手资料,如在各施工地夜间扰民等信访案件中,局领导亲自调查处理,召开协调会,和投诉人沟通,带动了全体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得环境信访质量上了一台阶。

二、加强回访,提访案件的处理质量

到目前为止共接举报案件73件,办结率98%,对已结案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将群众反映激烈、重复信访、处理不到位的环境信访案件列为重点回访对象,了解反应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对于那些问题整改没有落实或不到位的单位,我局依法查处。

三、加强沟通,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大队每月对环境信访工作进行分析,在工作中,通过强调现场了解、中间反馈、依法处理、及时协调、有效结案来提高处理的质量。实行中间反馈,即加强和投诉群众的联系,将处理信息及时和投诉人沟通,对增进政府部门和群众间的理解、增加工作透明度,缓解矛盾起到积极作用。信访工作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群众在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为止,未出现群众越级上访情况。

篇10: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为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针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我县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20xx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xx年10月31日,我县召开了由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并在会上下发了《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总体思路。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xx年365天我县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53天,其中一级天数为214天,二级天数为139天,三级天数为12天。20xx年1月1日到4月30日共120天中,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110天,其中一级天数为49天,二级天数为61天,三级天数为9天(其中一天仪器故障,未参与计算)。

(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全面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小型燃煤设施。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加快,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严禁新建燃煤锅炉。20xx年我县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台;20xx年我县计划拆除锅炉10台,截止20xx年4月已经拆除4台。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20xx年县星火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和马利食品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结转工程减少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60吨。20xx年县华盈热力有限公司将建设煤堆防尘网。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20xx年我县共治理建设工地扬尘39家,共计治理面积达到109万平方米。20xx年强制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严禁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加强城镇道路扬尘治理。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春、夏、秋(阴雨天除外)主要道路推行每天洒水,每周冲洗一次。20xx年我县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预计20xx年机械化清扫率将达到40%。加大煤粉尘及矿山扬尘的整治力度。20xx年9月30日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实施停业整顿的公告》,对国省道两侧、产业园区、城镇村庄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市场加大关闭取缔力度。

20xx年环境敏感区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26家,取缔7家。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20xx年我县对非集中经营场所外18家烧烤点进行了查处,严禁城区露天烧烤。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排污,20xx年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单位食堂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削减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用煤。20xx年是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基层建设年,结合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四清四化”综合整治要求,全县18个乡镇共清理垃圾7600多吨,清理杂物1000多吨,清理残垣断壁路障200多处共计7860立方米,清理庭院5400户,另外新建砖墙3214米、平整地面1500多平方米,新建垃圾处理池12个,购置垃圾箱68个、栽植各类树木12236株、安装路灯72盏、粉刷美化宣传墙9700平方米。加大罐装液化气供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20xx年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60%以上。在20xx年底前,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预计20xx年底,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积极淘汰黄标车,20xx年淘汰黄标车1571辆;20xx年从公交入手,20辆红公交在六月底前全部更换。

(二)积极探索大气污染防治联防新机

强化审批和指标控制。发改、工信、环保、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20xx年10月31日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

县公安局于20xx年底成立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xx年11月18日召开的“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部署开展全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xx年4月18日召开的“省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指出,矿山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要“关闭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矿山企业,特别是“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员集聚区、交通干线和河湖周边)的矿山企业要严肃查处。

(三)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20xx年5月县政府颁布《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当重污染天气将要发生时,根据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健康防护。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严格依法监督管理。20xx年底我县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空气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省市县联网。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供热管道系统发展缓慢,集中供热覆盖面局限。旧城区尚未纳入集中供暖的小区、城区平房和农村多以低矮烟囱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形成面源污染。只有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群,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才能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但我县只有和两家供热公司,供热公司能力不足,不能全面覆盖县城区。

(二)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利用空间小。按省、市要求,到,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我县缺油少气的资源现状无法扭转,煤品燃料在能源结构中仍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地区,如工业园区,在无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的情况下,只能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生产和生活。

(三)环保资金短缺。油气回收治理是整个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具体任务。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到20xx年底,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但是由于私营小型加油站规模小、利润空间少,同时环保资金一直划拨不到位,工程设计施工都需要大量经费,导致我县油气治理进度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城乡大气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城乡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

(二)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快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的实施进程。加强在用车污染控制,实施全国统一的在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鼓励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提高清洁能源车辆使用比重。

(三)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和保障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产整治、挂牌督办、限期关闭等措施。完善重大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篇11: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针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我市认真落实省蓝天工程工作任务和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等方面的要求,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20xx年排定了570个项目,全部纳入《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常州—20xx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市委[20xx]14号)并加快实施。

(一)工业废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大热电联产整合力度,积极编制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xx年计划关闭一热电和湖塘热电老厂。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年内计划完成全市所有11家火(热)电厂提标改造,目前国电脱硝除尘改造工作已经完成,其余10家火(热)电厂正在实施;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新标准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年内计划完成中天钢铁、申特钢铁等33家钢铁、铁合金、轧钢企业提标改造工作,并将完成12家钢铁、铁合金、轧钢企业提标改造方案制订。三是加强锅炉治理。深化禁燃区建设,今年“禁燃区”面积将扩大到230平方公里,计划完成45台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现已完成16台;今年懒汉炉拆除面积计划扩大到149平方公里,拆除93台懒汉炉,现已完成37台;加快推进分散燃煤锅炉治理,今年计划对集中供热范围、工业园区内的151台燃煤锅炉进行淘汰,现已完成63台,完成率达41.7%;扩大“禁燃区”范围,年内将完成金坛市、溧阳市、戚墅堰区“禁燃区”划定工作,并争取启动建设,7月份之前将初步完成方案编制。四是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整治。金坛市盐化工集中区、金坛市培丰化工集中区、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武进区武澄工业园区以及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等5个化工园区对照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综合整治,年内通过省环保厅阶段性考核验收,同时将重点加强化工园区废气整治,完善园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要求5个化工园区11月之前建成下风向大气自动监测站。五是强化重点企业废气治理。今年计划关闭24家化工企业,完成2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

(二)机动车污染防治。一是推动车型和车用燃油标准升级。按省统一部署,推进所有新登记注册和外地转入的重型汽油车、柴油车执行国IV标准;加强国IV汽油供应和国Ⅲ柴油置换工作监管,确保实现车用燃油标准升级。二是严格高污染车辆限行管理。启动了非绿标车抓拍系统建设,利用公安现有的电子监控系统,对进入高污染车辆限行区的机动车进行牌照识别,并与绿标车数据库进行逐条比对,从而加大高污染车辆驶入限行范围查处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同时也促进新车环保标志申领工作,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正在开展软件开发、设备采购事宜;另外,金坛市、溧阳市年内划定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三是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开展了机动车尾气净化器打码工作,今年初专门组织人员赴北京调研,5月2日起,对点燃式发动机的“黄标车”及更换净化装置的复检车辆全面开展了尾气净化器打码工作,防止检测超标车辆作弊。四是深入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严格执行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并按照省财政厅、公安厅、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办法》,争取出台我市奖补政策,年内完成5098辆老旧机动车淘汰;提高技防水平,根据省环保厅统一部署,按《江苏省机动车排气网络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完善监管平台,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五是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已完成264座加油站、4座油库、119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任务,目前,中石化常州分公司已制定了8月底之前完成剩余3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的计划。六是推进低碳交通建设。今年将新增200辆采用清洁能源(液化天然气)的公交车,同时全市2687辆教练车油改气比例争取达到35%。

(三)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今年计划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22个,省级绿色工地18个。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控制。严格执行道路冲洗保洁制度,强化道路冲洗保洁考核,推进道路清扫与冲洗一体化运营;大力推广扫路车,提高道路机扫率,今年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城区主干道机扫率须达100%,20xx年适宜机扫的道路机扫率达100%;今年武进区道路清扫保洁率达95%。三是强化物料堆场整治。年内将完成41家物料堆场整治提升工作。

(四)秸秆污染防治。一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出台了《常州市“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xx年计划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6个,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二是严格秸秆禁烧,市场政府印发了《常州市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禁烧工作四级责任体系,继续实施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按省5月22日全省秸秆禁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目前正全力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专项行动。

(五)强化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参照政府模式,将建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成立文件已经征求各部门意见,即将报市政府审议。二是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在生态文明在行动点评考核中强化对各辖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考核。每个区选择两个点,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每月组织同步监测(监测项目为TSP),按浓度高低对各辖市、区进行打分排名。同时在月度考核点评中增加建筑施工、道路保洁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内容。三是加强污染源监管。推行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自动监控系统统一第三方运维,提高自动监控运行水平。强化排污费征收,规范对有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企业排污管理。四是加强科技引领。4月份已全面启动了PM2.5源解析工作。五是制订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方案近期将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然后尽快报市政府审议,同时,我局也正在和气象部门积极沟通,协商制订会商细则。

虽然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空气质量仍然不理想,距离广大老百姓的期望差距很大,对照新标准,达标形势严峻。4月份,阎书记、费市长先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下一步,我市在积极推进年度既定工程项目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梳理《江苏省“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下阶段我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并加快组织实施。

篇12: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1-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今年1-10月份,我区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表明:环境空气质量总天数302天,有效天数为281天,达标天数为257天,达标率为91.5%,超标天数为24天,超标率为8.5%。尽管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今年我区城区建设施工的重点项目较多,城区四桥连接线建设、上中坝下中坝开发建设、安汉新区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都京工业园区建设、永安场镇迁址,挖山取土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特别是新建四桥联接线将清溪路封闭,通过清溪路的所有车辆均通过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的鹤鸣东路,每天增加车辆通行数千车次,排放出了大量汽车尾气和道路粉尘。

二是区招待所改造工程项目离空气监测点只有1000米左右,在拆迁周边旧房时尽管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但在拆迁过程中垃圾清运也产生了不少粉尘,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

三是近两年城区私家车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餐饮油烟污染、焚烧污染、道路扬尘等污染时有发生。

四是城区周边的工业企业产生烟粉尘,对空气质量有影响。

三、采取的措施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协调控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奖励机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二)专题研究。区政府召开了环保、建设、交警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园区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会议,就开发建设中防尘降噪,加强执法作了安排,形成共识。

(三)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管。由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城管等部门,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五)落实责任。

1.进一步加大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力度

(1)由区建设局、交通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露土面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损害和路面施工。

(2)由区建设局、环保局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环境管理,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3)由区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进一步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由区环保局、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对问题集中区域实行专项治理,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责令停业整顿。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城市居民住宅或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3.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

由区环保局、市交警二大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的环保标志检查,按照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采取区域限行措施。同时,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和油气污染治理,加快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加油站、储油库经营企业有序开展智力改造工作。对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要严格环评审批和验收,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4.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5.进一步加大企业污染整治力度

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快顺城盐化、宏泰来化工、飞龙化工退城入园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企业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6.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力度

由区林业局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增强绿地面积,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改善大气环境。

7.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由区财政局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8.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由区目标办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保目标年度考核,由监察局加强检查,对工作不力,不履职尽责,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追究有关负责人员责任。

篇13:公安内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证件

(一)证件是公安民警身份和执行职务的专用凭证和标志,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发放。

(二)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公安民警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

(三)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民警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四)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严禁将证件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五)公安民警工作单位、职务或者警衔发生变动的,发证部门应当将其原证件收缴,并换发新证件。

(六)公安民警发现证件遗失、被盗(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并补办。

第二十四条 印章

(一)各级公安机关印章的刻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呈报批准,并在指定处刻制。严禁私刻公章。

(二)使用印章应当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印章谋私或者开具空白信件。

(三)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的,必须及时上报,并通报有关单位。

(四)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交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当上交制发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文件收发和保管

各级公安机关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收发和保管。收发文件应当办理登记,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按照要求立卷归档;不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登记造册、指定专人销毁。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公安民警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公安秘密。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第六章 接待群众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应当予以公开,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其他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以及公示栏、牌匾或者印发书面材料等形式告知群众,为群众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各警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文明用语和忌语,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十条

基层公安机关应当设置群众接待室或者服务室,实行群众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接待领办制度。

第三十一条

公安民警接待前来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的群众,应当首先问好并致意,然后认真、热情接待。接待时,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严禁态度冷、硬、横。

第三十二条

公安民警应当热情为求助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报警、报案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各级公安机关的警车在临时停靠或者行驶中,乘车的公安民警应当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报警与求助。

第七章 值班备勤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

第三十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

(二)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

(三)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四)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六条 值班记录

建立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置情况。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问题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的姓名和主要情况;

(二)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

(三)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

(四)负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姓名;

(五)值班人员姓名。

值班记录应当存档,妥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故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当有人代岗。换班时,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

值班备勤人员在值班备勤之前和期间不得饮酒,值班备勤期间不得进行妨碍值班备勤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八章 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预先制订各种紧急行动方案,规定紧急集合和执行任务的联络方式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报经上级批准,组织必要的演习和训练。

第四十条

遇有下列紧急情况,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紧急行动方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一)发生重大治安事故、事件和案件;

(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三)发生重大涉外事件;

(四)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

(五)发生外敌侵扰、空袭;

(六)其他紧急任务。

第四十一条

公安民警接到执行紧急任务的命令后,应当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服从统一的指挥调动。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并迅速进入现场履行职责。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所属民警的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详细登记,以备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调集警力。

第九章 装备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严格的装备管理制度,加强装备的日常管理,保证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十四条 装备的维护保养

(一)使用的装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二)对封存和外出人员留下的装备,应当指定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三)发现装备损坏,应当及时上报,并根据损坏的程度及时组织修复;如本单位不能修复,应当按上级要求组织送修或者就地修理。

第四十五条 装备的保管

(一)设置装备保管室(库)或者专用保管柜,建立账目,专人管理。

(二)妥善保管装备,做好防抢夺、防盗窃、防破坏和防火、防水、防潮等。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将装备进行调换、转借、赠送、变卖、出租。

(四)装备交接、送修,应当严格手续,及时登记、统计。装备的损失、消耗情况应当及时上报。

第四十六条

公安民警佩带、使用武器、警械,应当经过严格训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经常进行爱护装备和管理、使用装备的教育和检查,增强公安民警爱护装备的意识,掌握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和正确使用的方法。

第十章 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办公秩序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保证办公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

第四十九条 办公秩序

(一)严格门卫制度。办公人员应当凭有关证件出入办公区;必要时持物外出,应当开具持物证明;经批准临时居住的人员,应当办理临时出入证件。

(二)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办公区。对确需进入办公区的,应当严格登记手续,检查其证件和携带物品,经接待人员允许后方可以进入办公区,并督促其在限定的时间内离开办公区。

(三)雇请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审查、登记,经审查没有问题并批准后方可以雇用。

(四)公安民警在办公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禁止商贩进入办公区或者在办公区旁摆摊设点。

(六)严禁将办公区内用房出租给他人经商或者从事娱乐活动。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办公区和宿舍区应当分开,基层科、所、队办公室和民警宿舍应当分设。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宿舍内办公或者在办公室内住宿。

第五十一条

城市公安局所属分局、派出所,县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中队,应当设置规格统一、美观大方、标志明显的灯箱或者门牌,便于群众辨认。

第五十二条 内务设置

内务设置应当整洁、有序。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具摆放、图文像表悬挂(张贴)、衣物鞋帽放置以及民警宿舍内的被褥叠放、洗漱用具摆放,应当统一、整洁。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史迹陈列馆、荣誉室等,记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历史。

第五十四条

派出所和基层警队应当建立小文化室、小健身房、小食堂、小浴室和小洗衣房,丰富民警的文体生活,保障民警身体健康和个人卫生。

第十一章 安全防卫与卫生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民警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队伍内部问题,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领导布置任务时,应当交代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公安民警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一)执行拘留、逮捕等任务时,应当认真设计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严防被违法犯罪分子伤害或者误伤群众。

(二)执行审讯、看管、押解等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发生脱逃、暴狱、袭警等事件。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第五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如实及时报告上级,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妥善处理。

第五十九条 卫生健康

(一)公安机关应当经常对民警进行卫生健康教育。

(二)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民警进行一次体检;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

第十二章 警徽、警歌

第六十条 警徽

(一)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标志。公安民警必须爱护警徽,维护警徽的尊严。

(二)警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和使用。

第六十一条 警歌

(一)警歌是人民警察性质、宗旨和精神的体现。警歌的奏唱,可以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公安院校的重要庆典、集会、检阅以及其他维护、显示警威的场合。

(二)警歌不得在私人婚、丧、庆、悼活动和娱乐、商业活动以及其他不宜奏唱警歌的场合奏唱。

(三)奏(唱)警歌时,公安民警应当庄重肃立。

第十三章 阅警

第六十二条

阅警是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公安机关领导在重大节日、庆典、集会等重要场合对公安民警队伍的检阅。

第六十三条

阅警应当严格审批制度。县级以下公安机关原则上不得举行阅警;特殊情况下确需举行的,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地(市)级公安机关举行阅警,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公安院校举行阅警,应当报主管机关批准。

第六十四条 阅警式的主要程序

(一)阅警指挥员向阅警领导报告。

(二)阅警领导宣布阅警开始。

(三)阅警领导检阅队伍。

(四)阅警领导讲话。

(五)阅警指挥员向阅警领导报告。

(六)阅警领导宣布阅警结束。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令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系统公安机关和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令,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当场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给予辞退、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本条令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条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4年6月公安部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试行)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内务建设的规定有与本条令不一致的,以本条令为准。

篇14: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案

一、舍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督促,争取最后离开宿舍,做好检查(包括物品摆放、地面卫生、垃圾处理等)。

二、宿舍成员相互督促,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不妨碍整理内务,并团结一致尽量给予帮助。

三、中队长、副中队长每周三下第二节课,即大课间对宿舍进行检查(其他时间会不定进行抽查),查处的问题记录清晰,并且记清相关人员人名、宿舍号。建立专门记录本,检查结果上传到大队校内网上,实行公开量化。中队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舍长会,及时强调宿舍问题。

四、宿舍扣分严格实行责任制,查清到个人,并分清是个人问题还是值日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扣操行分处理,每次一分。违反用电安全(如人走充电器未拔等)的情况,扣除两分操行分。

五、大队宿舍分为男生组和女生组进行评比,男生组12个宿舍,女生组6个宿舍。检查时以每个宿舍为单位,每发现一个问题扣两分,建立个宿舍扣分记录,按扣分多少排名,男生组取扣分少的前六名,女生组取前3名进行奖励,宿舍每成员操行分加1分。

篇15:学生宿舍内务管理方案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16: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一、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

床面不要堆放杂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大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盥洗室、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二、学生宿舍值日制度

1、值日生安排:

(1)在开学第一天由各宿舍排定,从开学初到期末由全宿舍成员轮流值日。

(2)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时,值日生是第一责任人。

(3)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寝室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

2、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必须每天扫卫生至少两次,将室内公共用品,热水瓶、卫生工具等统一定点摆放。

(2)值日生必须在每天上午8:10、下午14:50之前打扫完卫生。

(3)保持宿舍及舍外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卫生间垃圾桶内。

(4)值日生可不参加晨练,在晨练时间内搞好宿舍卫生。

(5)值日生必须督促宿舍其他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6)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寝室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7)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宿舍长和值日生共同组织。

(8)做好熄灯、报修等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寝室长做好宿舍安全、纪律等工作。

3、宿舍长职责

宿舍长是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的核心,宿舍长由宿舍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1)保证和组织宿舍值周、清扫卫生以及公益劳动等的顺利进行。

(2)组织好活动,开展丰富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

(3)处理日常报修、洗理等工作,协调好宿舍成员之间的关系。

(4)维护安全、纪律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5)积极参与宿舍管理、教育、服务等活动。

(6)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7)积极配合宿管室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8)发现本宿舍同学擅自离校外出逾期未归,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4、值班生活老师职责

(1)周末返校须提前一小时,接待家长、学生摆放行李。

(2)全天巡逻宿舍区,记录来访、安全、等情况,及时汇报、解决问题。

(7)完成学校、宿管室交给的其它

篇17:人民警察内务管理规定

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内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任务。

第三条

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按照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的原则,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

第二章 宣誓

第四条

宣誓,是公安民警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必须进行宣誓。

第五条 宣誓的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第六条 宣誓的基本要求

(一)新录用的公安民警,应当在初任培训合格后,上岗前由所在单位或者培训学校组织宣誓。

(二)宣誓前,公安机关领导人员应当对宣誓人进行人民警察性质、宗旨、任务、纪律、作风等教育。

(三)宣誓场地应当悬挂警徽。

(四)参加宣誓人员应当庄重严肃、着装整齐、警容严整。

第七条 宣誓仪式的主要程序

(一)宣誓大会开始。

(二)奏(唱)国歌。

(三)主持人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

(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至耳部,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

(五)宣誓人代表讲话。

(六)领导讲话。

(七)奏(唱)警歌。

(八)宣誓大会结束。

宣誓时,若结合授衔、授装进行,应当先授衔、授装,后宣读誓词。

第三章 内部关系

第八条

公安民警,不论职务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

第九条

公安民警依据行政职务和警衔,构成上级和下级以及同级的关系。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警衔高的是上级,警衔低的是下级,警衔相同的是同级。

第十条

上级应当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下级。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同级之间应当在上级领导下,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合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第十一条

上级有权对下级下达命令。命令通常按级下达,情况紧急时,也可以越级下达。越级下达命令时,除特殊情况外,下达命令的上级应当将所下达的命令通知受令者的直接上级。

命令下达后,上级应当及时检查下级的执行情况;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下达补充命令或者新的命令。

第十二条

下级对上级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下级如果认为命令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可以提出建议,但在上级未改变命令时,仍需坚决执行。

执行中如果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命令确实无法继续执行而又来不及或者无法请示报告上级时,应当根据上级的基本意图,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果断行事,坚决完成任务,事后迅速报告上级。

下级接到越级下达的命令,必须坚决执行。除下达命令的机关有明确要求外,在执行的同时,应当向直接上级报告;因故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当在情况允许时迅速补报。

第十三条

不同建制的公安民警在共同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上级指定的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如果发生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自然灾害事故、**、骚乱以及追捕逃犯等紧急情况,在建制不明时,由行政职务高的公安民警负责指挥;一时难以区别行政职务高低时,由行政警衔高的公安民警负责指挥。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之间及各警种、各部门之间,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地进行工作。

第四章 警容风纪

第十五条 着装

公安民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

(一)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警服。

(二)应当配套穿着警服,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

(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不得佩带其他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

(四)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

第十六条 仪容

(一)公安民警应当保持头发整洁。非特殊任务需要,不得染彩发,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不得过肩。

(二)公安民警不得文身,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不得化浓妆。

第十七条 举止

公安民警应当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一)着警服或者执行公务时,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席地坐卧。

(二)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三)两名以上公安民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威严有序。

(四)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人民警察的声誉。

第十八条 礼节

(一)公安民警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二)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升国旗时,着警服列队的公安民警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未列队的公安民警应当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三)晋见或者遇见上级党政领导、公安机关领导时,着警服的公安民警应当行举手礼;因携带武器装备或者执行任务需要,不便行举手礼时,可以行注目礼。

(四)晋见或者遇见本单位经常接触的领导和其他同事时,应当互相致意。

(五)列队的公安民警在行进间遇见领导时,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其他人员应当行注目礼。

(六)公安民警交接岗时,应当互相敬礼;不同单位的公安民警因公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

(七)公安民警在外事活动场合与外宾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

(八)公安民警因公与非公安民警人员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纠正违章时,应当先敬礼。

(九)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进入居民住宅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第五章 日常制度

第十九条 会议

(一)会议应当力求精简,讲求实效。

(二)派出所、警队等基层实战单位应当实行每日例会制度,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总结、部署有关工作。

(三)县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公安民警大会,由领导总结、报告工作,表彰先进,布置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请示报告

(一)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公安信息畅通。

(二)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民警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及伤亡情况,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或者拖延不报。

(三)下级公安机关必须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四)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请示,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回复。

第二十一条 请假销假

(一)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人员离开本地区,必须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的,应当及时报告。

(二)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三)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

(四)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

(五)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交接

(一)公安民警在工作变动、离(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武器、弹药、器材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二)公安民警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

第二十三条 证件

(一)证件是公安民警身份和执行职务的专用凭证和标志,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发放。

(二)除工作特殊需要外,公安民警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

(三)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民警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四)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严禁将证件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五)公安民警工作单位、职务或者警衔发生变动的,发证部门应当将其原证件收缴,并换发新证件。

(六)公安民警发现证件遗失、被盗(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并补办。

第二十四条 印章

(一)各级公安机关印章的刻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呈报批准,并在指定处刻制。严禁私刻公章。

(二)使用印章应当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印章谋私或者开具空白信件。

(三)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的,必须及时上报,并通报有关单位。

(四)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交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当上交制发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文件收发和保管

各级公安机关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收发和保管。收发文件应当办理登记,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按照要求立卷归档;不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登记造册、指定专人销毁。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公安民警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公安秘密。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第六章 接待群众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应当予以公开,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其他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以及公示栏、牌匾或者印发书面材料等形式告知群众,为群众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各警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文明用语和忌语,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十条

基层公安机关应当设置群众接待室或者服务室,实行群众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接待领办制度。

第三十一条

公安民警接待前来办事、报警、报案、求助、咨询的群众,应当首先问好并致意,然后认真、热情接待。接待时,应当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认真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耍态度,严禁态度冷、硬、横。

第三十二条

公安民警应当热情为求助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帮助,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报警、报案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各级公安机关的警车在临时停靠或者行驶中,乘车的公安民警应当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的报警与求助。

第七章 值班备勤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刑警、巡警、交警部门和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

第三十五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

(二)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

(三)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四)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六条 值班记录

建立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置情况。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问题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的姓名和主要情况;

(二)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

(三)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

(四)负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姓名;

(五)值班人员姓名。

值班记录应当存档,妥善管理。

第三十七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因故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当有人代岗。换班时,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

第三十八条

值班备勤人员在值班备勤之前和期间不得饮酒,值班备勤期间不得进行妨碍值班备勤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八章 突发事件的处置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预先制订各种紧急行动方案,规定紧急集合和执行任务的联络方式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报经上级批准,组织必要的演习和训练。

第四十条

遇有下列紧急情况,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紧急行动方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一)发生重大治安事故、事件和案件;

(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三)发生重大涉外事件;

(四)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

(五)发生外敌侵扰、空袭;

(六)其他紧急任务。

第四十一条

公安民警接到执行紧急任务的命令后,应当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服从统一的指挥调动。发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并迅速进入现场履行职责。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所属民警的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详细登记,以备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调集警力。

第九章 装备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严格的装备管理制度,加强装备的日常管理,保证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十四条 装备的维护保养

(一)使用的装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二)对封存和外出人员留下的装备,应当指定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三)发现装备损坏,应当及时上报,并根据损坏的程度及时组织修复;如本单位不能修复,应当按上级要求组织送修或者就地修理。

第四十五条 装备的保管

(一)设置装备保管室(库)或者专用保管柜,建立账目,专人管理。

(二)妥善保管装备,做好防抢夺、防盗窃、防破坏和防火、防水、防潮等。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将装备进行调换、转借、赠送、变卖、出租。

(四)装备交接、送修,应当严格手续,及时登记、统计。装备的损失、消耗情况应当及时上报。

第四十六条

公安民警佩带、使用武器、警械,应当经过严格训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经常进行爱护装备和管理、使用装备的教育和检查,增强公安民警爱护装备的意识,掌握维护保养、保管、检查和正确使用的方法。

第十章 办公秩序与内务设置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办公秩序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保证办公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

第四十九条 办公秩序

(一)严格门卫制度。办公人员应当凭有关证件出入办公区;必要时持物外出,应当开具持物证明;经批准临时居住的人员,应当办理临时出入证件。

(二)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办公区。对确需进入办公区的,应当严格登记手续,检查其证件和携带物品,经接待人员允许后方可以进入办公区,并督促其在限定的时间内离开办公区。

(三)雇请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审查、登记,经审查没有问题并批准后方可以雇用。

(四)公安民警在办公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禁止商贩进入办公区或者在办公区旁摆摊设点。

(六)严禁将办公区内用房出租给他人经商或者从事娱乐活动。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办公区和宿舍区应当分开,基层科、所、队办公室和民警宿舍应当分设。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宿舍内办公或者在办公室内住宿。

第五十一条

城市公安局所属分局、派出所,县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中队,应当设置规格统一、美观大方、标志明显的灯箱或者门牌,便于群众辨认。

第五十二条 内务设置

内务设置应当整洁、有序。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具摆放、图文像表悬挂(张贴)、衣物鞋帽放置以及民警宿舍内的被褥叠放、洗漱用具摆放,应当统一、整洁。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史迹陈列馆、荣誉室等,记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历史。

第五十四条

派出所和基层警队应当建立小文化室、小健身房、小食堂、小浴室和小洗衣房,丰富民警的文体生活,保障民警身体健康和个人卫生。

第十一章 安全防卫与卫生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增强民警的安全意识,正确处理队伍内部问题,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领导布置任务时,应当交代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公安民警应当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一)执行拘留、逮捕等任务时,应当认真设计方案,周密组织实施,严防被违法犯罪分子伤害或者误伤群众。

(二)执行审讯、看管、押解等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防止发生脱逃、暴狱、袭警等事件。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第五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如实及时报告上级,查明原因,总结教训,妥善处理。

第五十九条 卫生健康

(一)公安机关应当经常对民警进行卫生健康教育。

(二)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民警进行一次体检;积极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

第十二章 警徽、警歌

第六十条 警徽

(一)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和标志。公安民警必须爱护警徽,维护警徽的尊严。

(二)警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和使用。

第六十一条 警歌

(一)警歌是人民警察性质、宗旨和精神的体现。警歌的奏唱,可以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公安院校的重要庆典、集会、检阅以及其他维护、显示警威的场合。

(二)警歌不得在私人婚、丧、庆、悼活动和娱乐、商业活动以及其他不宜奏唱警歌的场合奏唱。

(三)奏(唱)警歌时,公安民警应当庄重肃立。

第十三章 阅警

第六十二条

阅警是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公安机关领导在重大节日、庆典、集会等重要场合对公安民警队伍的检阅。

第六十三条

阅警应当严格审批制度。县级以下公安机关原则上不得举行阅警;特殊情况下确需举行的,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地(市)级公安机关举行阅警,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公安院校举行阅警,应当报主管机关批准。

第六十四条 阅警式的主要程序

(一)阅警指挥员向阅警领导报告。

(二)阅警领导宣布阅警开始。

(三)阅警领导检阅队伍。

(四)阅警领导讲话。

(五)阅警指挥员向阅警领导报告。

(六)阅警领导宣布阅警结束。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令适用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系统公安机关和走私犯罪侦查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令,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当场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给予辞退、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本条令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条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4年6月公安部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试行)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内务建设的规定有与本条令不一致的,以本条令为准。

篇18:公司内务管理规定

目的:本规定旨在树立员工的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提升企业凝聚力,提高每位员工的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人员。

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 夏季作息(8:15-11:30,12:30-17:30),冬季作息(8:45-11:30,12:30-17:00)以公司考勤时间为准,所有人员必须打卡,严禁代打卡,每自然月代打卡一次当事人分别给予50元罚款,当月全勤按70%发放;代打卡二次当事人分别给予100元罚款,当月无全勤;代打卡三次及以上当事人分别给予每次旷工一天处罚。每日迟到1-10分钟内扣罚15元,迟到11-20分钟内扣罚30元,迟到21-30分钟内扣罚5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计算。迟到达3次及以上当月无全勤;迟到达5次及以上当月无全勤,基本工资按80%发放;迟到达10次及以上当月无全勤,基本工作按50%发放。每自然月旷工1天扣除3天基本工资,当月无全勤,当月基本工资按80%发放;旷工2天扣除10天基本工资,当月无全勤,当月基本工资按50%发放;旷工3天及以上作自动开除处理。

2、病假须出示区级医院证明,并于销假后3天内报行政管理部备案,无证明或逾期将作旷工处理。

3、婚、丧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但须提前交接工作及报行政管理部备案,否则作旷工处理。

4、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书面向直接领导提出书面申请,一天及以内报部门负责人批复,三天及以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副总批复,三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复后方为有效,批复后交行政管理部备案。否则作旷工处理。

晨会内务

1、值日官必须于值日当日提前20分钟到达公司,值日员提前15分钟到达公司,计入考勤考核;每日值日由前一日值日官负责监督并协调工作。值日工作要求按《每日晨会制度》、《每日值日制度》执行。

2、值日人员如遇值日调休必须提前两天与其他人员协商换班,不得出现无值日人员。否则给予值日员50元/次处罚,值日官100元/次处罚,值日监督50元/次处罚。

3、各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晨会及内务具体落实,不得出现无晨会、无值日。否则给予300元/次/项罚款,值日名单报总部行政管理部存档、如有更改及时报备。

行为规范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2、工作按程序操作,规范作业,如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有任何疑问或建议上报直接负责人,不得作越级、跨部门交流。

3、着装按公司着装管理规定执行、座位保持整洁、不的出现脏、乱现象。

4、员工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员工开机时间为8:00——23:00,部长及以上职位必须24小时开机。

5、办公室严禁吸烟,上班时间禁止喧哗、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员工禁止使用公司一次性纸杯。

7、做好与客户的通话记录,行政管理部负责电话记录及事件跟踪记录的检查。

8、各部各部门每周日填写周总结交行政管理部,由行政部检查每周工作执行情况。

9、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对以上各项的实施,如有违反,责任人每次每项给予罚款20元,部门负责人每次给予30元处罚。

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由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员完成

1、仪表端庄大方,对来访者一视同仁,不凭个人好恶和情绪办事。

2、客人来访应起身相迎,请对方入座以茶水招待,并问明来意。

3、对前来公司洽谈业务的客户,负责接待,在洽谈过程中若双方意向成熟,再引见给相应部门负责人。

4、对需要了解有关产品信息、进行新闻报导或其它与公司机密、形象有关的来客,必须出示证件或相关文件,引见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5、对顾客的所有意见和留言作好备忘录,并及时有效的处理。

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员必须完成和传达相关接待和信息,不的有任何延误;否则将给予50元/次罚款。

会议制度

1、各部周例会定于每周四下午16:00准时召开,由指定人员主持,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给予50元/次罚款。

2、作好开会前准备,提前整理会议所需文件、发言稿;部长及以上职位不的出现无发言;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3、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必须将各种通讯设备关闭或调至无声;与会人员工不得任意离开会议室,如有紧急事件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给予30元/次罚款。

4、由各部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重大会议办公室须在会后两天内整理出会议纪要,书面发文至与会部门负责人;每月3号将上月会议记录交总部行政管理部存档。

公车管理

1、任何人不的公车私用。

2、用车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管理部签字后,出车交予司机。由司机记录用车起止时间、行车路线、出车前里程及回来后里程并签字确认后,及时交还行政管理部备案。

3、公车司机必须见单出车并据实填写出车信息和用车申请单,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否则将给予100元/次罚款。

4、公车司机每月2号将上月出车登记表及时交回行政管理部存档。

外出及出差

外出为1个工作日及以内,出差为2个工作日及以上

1、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未填写者或无签字确认,当事人当日考勤按旷工处理,部门负责人扣除半天工资。

2、营销人员出差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副总批复后交行政管理部备案。

3、出差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4、出差人员手机随时保持开机状态,因特殊情况关机必须事先报备行政管理部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5、出差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出差记录,内容包括:当地市场信息和文件处理备忘等。

6、妥善保管出差必备的文件、资料,不得遗失或泄露公司机密,否则公司将追究因此遭受的损失而应承担的责任。

7、出差人员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应注重仪表、言行举止、不准主动或暗示要求客户请吃、请喝;不准让客户承担应由出差人员负担的住宿及交通费;严禁中午饮酒;不准接受客户的馈赠;不准借出差之机旅游;严禁虚报费用。

8、出差回公司三天内整理好《费用报销单》连同《出差报告》交行政管理部登记后,按流程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9、违反以上出差制度任意一条,责任人将作下岗处理,部门负责人给予500元/次罚款,分管副总给予1000元/次罚款。

其他

1、全体员工如对公司或各部门管理人员有意见或建议可电子邮件至:runju@runjuzs.com。

2、严禁任何管理人员出现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包庇下属等不良行为,经查实后将给予1000元直至开除处分。

1、所有通知及公文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原文背面签字确定;部门负责人因故无法签收;由上一级领导代收并负责传达。

2、部门负责人及时向下属传达文件内容;行政管理部将随机进行抽查,如未传达每次将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次罚款。

3、行政管理部负责对以上各项规定及制度的实施与落实,监察部进行监督与检查。

篇19:公司内务管理规定

一、目的:

按照公司“整合渠道,重心下移,划地为牢,精耕细作”的营销思想,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和服务市场,公司实施内勤客户服务与业务彻底分离,客户的帐务由内勤主办实行分区域管理,为了更好地规范客户服务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营销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司业务健康有序的进行,特制订本内勤客户服务操作流程:

二、营销部内勤客户服务流程图

发货流程 退货流程

(一)客户评审

客户评审包括新增客户评审和老客户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1、意识:认同三春的经营理念和政策,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和先进理念;

2、经营能力:整体的经营状况及客户对三春市场在该区域的贡献状况,主要包括销售指标、费用指标、回款指标、市场开拓指标;

3、信誉度:诚信经营。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要素审核、录入及归档管理

1、合同要素审核包括品种、数量、单价及金额;按照合同要素业务经理在与客户草签合同后,交与主管大区经理审核(大卖场的合同及非我公司格式合同签订前需要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内勤对收到的合同检查合同审核表的审核程序是否完成,并核对合同要素进行核查;如无误后进行合同录入。

2、录入及归档管理。合同按照合同审核表中的审核过程全部完成后,对应的内勤主办收到合格的合同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条款录入用友系统,并由对应内勤主办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归档备查。

(三)订单管理

订单管理包括订单审核和订单执行,包括以下内容:

1、订单处理时效:每日下午14:00以前的订单,必须在当日处理;每日下午14:00以后的订单次日处理。(大卖场订单管理另作规定)

2、对于公司直供卖场系统的订单处理作如下的特殊说明:收到直供卖场订单后,对应内勤主办首先检查该卖场的帐款执行情况是否与合同有异常;如无异常则按照该卖场的合同或促销办法核对品项、价格,按照该卖场的送货要求进行预约、开票送货处理订单;如有帐款执行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请示内勤经理是否处理送货。卖场的订单要求当日16:00以前的订单当日处理,16:00以后的订单次日处理;个别特殊加急订单按照营销部加急订单的处理办法处理。

3、客户根据合同及市场需求按照公司订单的规范式样,填写要货订单,负责该客户的内勤主办接到订单后先根据合同要素审核是否相符,查询该客户的付款及欠款的帐务情况,若该订单在合同约定的信用额度内,对应的内勤主办在一个工作日内执行该订单。

4、内勤主办在开具送货单前需确认订单所需品种、数量与公司库存结构是否相符,不相符内勤应立即与客户沟通对订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订单如符合第一条在一个工作日执行。

5、如订单与第3、4两条相符的条件下,内勤主办应对季末要货订单的要货数量合理性进行审核,并与客户及片区经理进行充分的沟通确认后执行订单。

6、配送管理。内勤主办收到的订单需要由客户或分子公司协助配送公司统一结算的卖场送货情况,内勤主办应立即(当日处理)通知配送客户或分子公司,按照订单中的要素协助送货;客户或分子公司需按照当月发生次月10号前的原则,将卖场的订单号码、收货单原件和当月配送汇总表传递到相应的内勤主办处;内勤主办接收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单调拨工作。调拨单上需注明订单号码,调出价格为卖场合同价格,同时冲销物流配客户的退货价格为该客户合同价格(注明卖场订单号码)。内勤主办按月与配送客户核对卖场转单冲票情况,及时纠正转单差异。

7、信用额度管理。对超过信用额度的订单,内勤主办将此订单核算并填写超额度的比例,交内勤经理处理。内勤经理按照相应的额度控制办法审核后交相应的内勤主办执行。额度控制审核办法为:超出额度20%由内勤经理签字审批执行;超过额度20%-50%由大区经理签字审批执行;超过额度50-100%由营销部付总签字执行;超出额度100%以上由营销部总经理签字执行。

8、内勤主办依据审核合格后的订单开具正确的出库/送货单(特殊货物需手工备注说明),并填写订单/回单管理表,交储运部或发运员签收并发运。

9、内勤主办在按照合格订单开具出库/送货单时,如该批货物中涉及促销赠品或本时间段内该客户有需要发出的促销赠品,应提请促销赠品管理的内勤主办按照公司促销赠品政策开具促销品出库/送货单,一并交与发货人员发货,并在相应的出库/送货单上注明促销赠品发放情况。

10、内勤主办在处理订单时如需客户间调拨时,需交内勤经理签字审核,确认调出地点,由内勤主办通知调出方并监督以下工作(见附见3:客户调拨管理规定、调拨申请单、调拨收货单):

⑴、督促调出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调出;

⑵、督促调拨双方当月调拨单据原件寄回主管内勤主办,内勤主办接单后2个工作日内完

成调拨调帐手续;

⑶、严禁发生未经公司批准的调拨。

(四)物流管理(执行物流管理流程)

1、发运员接到出库/送货单后负责按照该批货物的总件数、体积立方数、吨位数,并与公司确认的区域运输合格服务方联系货物发运工作,要求接单后在24小时内将货物发出。(储运部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2、成品库需按照出库单的提货联的品种、数量出库,严格按照公司成品库管理程序文件执行出库;实行条码管理的货品需出库扫码,必要时需在外箱贴客户地区码,确保扫码货物和发运货物的一致性。

3、发运员在发运货物时应确认该客户是否有促销宣传品需要发运,如有则应及时发运并与客户电话确认收到情况。

4、发货员收到回单后及时传递内勤主办签收;公司对于未收回回单的运输费用不予以结算。客户签收与原单有误的短少由发货员负责追赔。

(五)、回单管理

1、内勤主办按照订单/回单管理表登记回单,每月1号、16号(周末顺延)清理一次回单,将未回回单书面报告发货员或储运部催收。(回单时效:市内三日内回单、省内十日内回单、省外回单二十日内);

2、内勤主办接收回单时需审核客户的签收品种、数量是否与出库单一致,若不一致立即查明原因予以纠正;对于卖场客户电脑收货单的品种、数量、单价应与公司出库单(退货单)一一对应,两单合一,作为结算依据,若不一致立即查明原因予以纠正;超过时间不见回单,必须追查原因并书面报告内勤经理。

3、内勤主办负责登记、清理客户配送发货回单(调拨)、发货的出库/送货回单,回单由业务员负责提供,回单不齐造成的损失由相应客户承担。

(六)、退货流程

1、退货申请。客户依据公司退货管理要求,按A、B、C三类分类填写退货申请单,外地客户需注明退货所需的运费,交内务审核同意方可退货。

2、退货执行。客户退货达到公司退货库后,退货库保管凭审核后的退货单清点退货物品,按实收货物开具手工退货单在两个工作日内传递给相应的内勤主办;实收货物与退货申请单有出入的由退货保管联系告之客户。内勤主办接收保管签收的手工退货单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退货单,内勤主办必须核对客户原进货单价(注意特价数量、单价、时间段),并按照核对后的单价冲销退货,作为退货冲票依据。

(七)结算管理

1、开票管理。

内勤主办在收到回单后,在15天内与客户确认,并按照按照公司要求开具销售发票;开具销售发票时应注意:

⑴、内勤主办整理客户开票依据时,需注意单据号、单据类型、开票类型、开票金额;开票应凭客户签收的送货回单、退货单,价差、赠品、短少、特价、折扣等原因开票需特别注明,要求签字手续齐全;依据整理齐备后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开票,大卖场的发票集中时可在两个工作日内开票完成;销货清单需将产品分开提单,特殊票据单独打清单,并备注原因;

⑵、KA卖场的开票,内勤主办按照相应KA卖场的合同账期结算管理办法提单开票;开票结算客户的调拨销售退货单按月转单冲销开票,不同单位的单据分别开清单,并加以备注说明。

⑶、发票所附销货清单超过3张并且品种出现重复时,为方便客户,开票时应单独附表统计该批发票所开产品的品种、数量,便于客户核对和上帐。

⑷、内勤主办负责每月清理客户未开票情况,超期3月末开票的要查明原因,季末清空客户未开票。 ⑸、发票直接交客户签收,如经客户同意可由特快转递邮寄客户,客户签收回执应附记帐凭证后归档。

2、帐务管理。

⑴、内勤主办应及时敦促客户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先款后货的款不到账不发货;对于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回款的情况,内勤主办应及时书面告知内勤经理,内勤经理可安排内勤主办加大催款力度并要求大区经理和片区经理协助催款、或者停止发货;内勤主办收到客户付款凭据后应将该凭据及时交与财务,并督促财务及时登帐处理。

⑵、内勤主办负责按月内与所服务的所有客户核对客户当月的发货、退货明细、开票明细、未开票数量、应收往来明细,发邮件、电传或邮寄给对方并要求对方收到对帐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签章确认回复,并将对帐确认函回执归档备查。

⑶、客户结帐截止日为次年5月31日,内勤主办应敦促客户及要求片区经理协助在此时间前完成清帐工作。内勤主办负责对已签定对帐单且已结清当季货款的客户按政策核算折扣,经内勤经理审核,履行签字手续后将折扣在发票里冲减。

⑷、内勤主办应对信誉额度超标、帐务不清的客户做为重点清帐对象。对超合同期限的异常欠款(180天以上无发生往来的欠款)马上书面报内务经理;每年1月份,内勤主办向内勤经理书面汇报所服务的所有客户上一年度的合作记录,以便为每年的客户评审提供数据资料。内勤主办按年清理所管区域客户的应收呆、死帐,书面报内务经理,需法律起诉上报营销部总经理采取措施协调处理,规避货款风险。

四、信息化管理、激励与考核:

1、内勤客户服务部负责按公司规定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及公司管理层临时需要的查询和临时报表;按月统计客户应收帐款统计表,分区域传递数据给业务员、区域经理、销售付总经理、总经理,作为参考。

2、内勤主办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应将收集到的业务方面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内勤经理或大区经理,供业务分析。

3、内勤的激励与考核。根据公司业务与内务分离的原则,要求内勤更高的工作责任心和更大的工作量;内勤采用基本工资+业绩提成的激励机制,根据所服务的区域业绩情况和流程操作的完成情况,业绩提成采用所服务区域业绩提成奖的1%作为考核;采用过错扣分,结合岗位职责由营销部按月综合考核评定业绩提成奖。

桐乡万达利电器有限公司

20xx-6-9

篇20:公司内务管理规定

一、店面形象规范检查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店面形象,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促进公司的全面工作。在广大消费者面前充分展示装饰企业的良好形象,确保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为在以后的公司日常管理中方便,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员工着装

第一条:员工工作时间(包括轮班人员),参加公司重大活动一律着公司统一工作服,并保持着装整洁。

第二条:对未按公司规定着装者,视情况给予负激励

1、未按规定着上衣(冬季未着衬衣或西服、夏季未着衬衣或短袖T恤者),负激励15元;

2、未按规定着下装(西裤或牛仔裤)者,负激励20元; 3、未按规定系领带者,负激励10元;

4、着装不整洁者(工作服太脏或出现破烂仍进行穿着),负激励30元; 5、全套未着工作服者,负激励50元。

第三条:员工因工作外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着便装,但着装应大方得体,不得穿着奇装异服,回到公司后必须在30分钟内更换工作服

第四条:以上条例由每个人相互监督,由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检查2次),检查情况填写在皇饰家居内务管理检查表上。如监督人有包庇及执行不到位、员工有以上违规行为追咎其同等责任。

第三章、卫生管理

第一条:区域划分:公司卫生区域分为公共卫生区域和个人卫生区域

公共卫生区域包括办公区、客户接待区、会议室、公共过道、材料展厅等公司场所的地面、墙面、门窗、展架及材料展厅、公用桌椅、茶几、饮水机、鱼缸和花草树木等,由公司专业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及归位。保持干净、统一,做到无烟头、垃圾、痰迹和其它杂物;无积尘、积水、对垃圾桶(篓)随时进行清理,及时给花草树木浇水、培土、清理残枝枯叶并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及时制止员工影响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二条:个人卫生区域指员工自己用(含员工合用)的办公桌椅及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除公用的打印机本周值班人员负责外,其余均由员工自行负责打扫,保持个人卫生区域清洁卫生,做到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电脑主机及显视器无明显灰尘。桌面及桌下无纸屑

第三条:上午8:30上班后,不能到外面吃早点,且在上班时间员工禁止在公司办公区域、材料展厅、会议室、前台等场所内吃零食。

第四条:接待客户后待客户离开后15分钟内清除所有废用物品,包括纸杯、烟灰、杂物等,必须放到垃圾桶内

第五条:前台卫生及物品由前台工作人员直接负责,标准同上,且前台只能由前台专一人负责,其余无关人中不能在前台逗留,办完事后马上离开且在前台时间不能超出10分钟上,否则追究其责任,包括前台人员

第六条: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上无关的网站及聊与工作无关的QQ。下班后

关闭电脑显视器及主机电源。最后走的应关好灯具电源及锁好门窗

第七条:洽谈桌摆在该摆的位置,桌面布、窗帘等保持整体、统一、干净 第八条:办公网络不得擅自改动装置和进行设置,设计师的电脑其余人员在没有得到设计师本人的同意下不得擅自开启和使用且使用必须要与工作有关。

第九条:负激励 1、公共卫生区域:

1)出现烟头、垃圾、痰迹或其它杂物者,负激励10元,并立即整改; 2)非工作原因出现积尘、积水者,负激励10元,并立即清除; 3)垃圾桶满了仍未及时清理者,负激励5元,并立即清走。 2、个人卫生区域:

1)桌面不整洁,物品摆放杂乱,电脑显示器或主机灰尘较明显,乱丢乱放者,每一项负激励5元;

2)乱丢纸屑、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者,负激励10元;

3)下班后不关电脑主机或显视器,最后走的没关电源及锁门窗者,负激励每一项15元;

4)上班后到外面吃早点的,负激励一次15元,上班时间在以上规定区域吃零食、吸烟者,负激励一次5元;

5)接待客户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把烟头、废纸杯及杂物清除。桌椅及桌面布没归位者,负激励一次一件5元;

6)无关人员在前台逗留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及与前台人员闲聊,负激励每人每次10元(包括直接人及前台人员);

7)上班时间上无关网站及聊与工作无关的QQ,负激励一次20元,上黄色网站的,负激励一次50元。

第十条:以上条例由本周值班小组负责监督,由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检查2次),检查情况填写在皇饰家居内务管理检查表上。如监督人有包庇及执行不到位、员工有以上违规行为追咎其同等责任。 设计师绩效考核表 1、绩效考核表以上考核每月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通过考核评选出组长(既主任设计师),协助设计部经理管理工作,组长(主任设计师),可享受工资底薪待遇,每月加300元的职务工资,一般设计师的底薪800元,提成统一。

实验室管理工作汇报

内务保证书

内务检讨书

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汇报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汇报

镇村干部管理工作汇报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汇报

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安全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环保局工作总结

《环保局内务管理工作汇报(集锦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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