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
(傳)傳曰:言伐言取,所惡也。諸侯相伐、取地於是始。故謹而志之也。
(經四·二)戊申,衛祝吁弒其君完。
(傳)大夫弒其君,以國氏者,嫌也。弒而代之也。
(經四·三)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傳)及者,內為志焉爾。遇者,志相得也。
(經四·四)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經四·五)秋,翚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傳)翚者,何也?公子翚也。其不稱公子,何也?貶之也。何為貶之也?與于弒公,故貶也。
(經四·六)九月,衛人殺祝吁于濮。
(傳)稱人以殺,殺有罪也。祝吁之挈,失嫌也。其月,謹之也。于濮者,譏失賊也。
(經四·七)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傳)衛人者,眾辭也。立者不宜立也。晉之名惡也,其稱人以立之,何也?得眾也,得眾則是賢也。賢則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義:諸侯與正而不與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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