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穴位论与地球物理灾害链(共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穴位论与地球物理灾害链
穴位论与地球物理灾害链
受我国古人穴位论和经络学说的启发,我们对地震、洪水进行了遥联预测讨论.对地震来说,历史上震中迁移始发点成为以后的前兆穴位,震中迁移线为经络,据此进行遥联预测.对于洪水来说,暖湿气流和冷空气气流路径是经络,它们与地震带交会的.地域为穴位,在该穴位上发生大震,则地震放气和相关构造放气可增加遥联地区的洪水程度并形成大灾.这是一种地球物理灾害链.
作 者:郭增建 GUO Zeng-jian 作者单位: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兰州,730000 刊 名:地球物理学进展 ISTIC PKU英文刊名:PROGRESS IN GEOPHYSICS 年,卷(期): 22(4) 分类号:P631 关键词:穴位和经络 地震遥联预测 洪水遥联预测篇2:泥沙灾害与泥沙灾害链的分类分级
泥沙灾害与泥沙灾害链的分类分级
泥沙灾害是泥沙在其侵蚀、输移和沉积运动发生变异时产生的特殊灾害过程,在本质上不同于通常的气象灾害、水灾害、生物灾害和地质灾害.泥沙灾害有着自身的分类系统和分级规则.泥沙灾害可以按照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从而获得不同的分类结果.泥沙灾害链是泥沙灾害过程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基于泥沙灾害特征及泥沙圈与其他圈层相互关系的考虑,从强度和破坏程度两个方面提出了泥沙灾害系统的分类方法,获得了较为完备的泥沙灾害分类.在泥沙灾害分类分级的'基础上,还研究了泥沙灾害链的分类分级.泥沙灾害链的分类可以从受灾体和致灾体两个角度采用单指标和分级分类两种方法进行划分,但采用分级分类法更能体现出泥沙灾害链的特点.
作 者:李英奎 倪晋仁 李秀霞 薛安 韩鹏 LI Ying-kui NI Jin-ren LI Xiu-xia XUE An Han Peng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环境工程系,水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100871 刊 名:自然灾害学报 ISTIC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NATURAL DISASTERS 年,卷(期): 14(1) 分类号:X43 关键词:泥沙灾害 灾害链 分类 分级篇3:四论灾害系统研究的理论与实践
四论灾害系统研究的理论与实践
摘要:作者曾分别于1991,1995和发表了关于灾害研究理论与实践的3篇文章,对灾害系统的性质、动力学机制等进行了探讨.本文在前3篇文章的基础上,从综合灾害风险管理的角度,完善了灾害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体系,论证了灾情形成过程中恢复力的作用机制,分析了区域开发与安全建设的互馈关系,构建了区域综合减灾的行政管理体系,提出了由政府、企业与社区构成的区域综合减灾范式.研究结果表明,区域灾情形成过程中,脆弱性与恢复力有着明显的区别,脆弱性是区域灾害系统中致灾因子、承灾体和孕灾环境综合作用过程的状态量,它主要取决于区域的经济发达程度与社区安全建设水平;恢复力则是灾害发生后,区域恢复、重建及安全建设与区域发展相互作用的动态量,它主要取决于区域综合灾害风险行政管理能力、政府与企业投入和社会援助水平.区域安全水平与土地利用的时空格局和产业结构关系密切,通过划定区域高风险“红线区”的'办法,调整土地利用时空格局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建立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减灾范式.针对区域自然灾害系统存在着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灾害链规律,以及灾害系统所具有的结构与功能特征,完善由纵向、横向和政策协调共同组成的一个“三维矩阵式”的区域综合减灾行政管理体系,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区全面参与的区域综合减灾范式.以此促进在发展中提高区域减灾能力,并在一定安全水平下,建设区域可持续发展模式.作 者:史培军 SHI Pei-jun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环境演变与自然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100875;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灾害与公共安全研究所,北京,100875 期 刊:自然灾害学报 ISTICPKU Journal:JOURNAL OF NATURAL DISASTERS 年,卷(期):2005, 14(6) 分类号:X4 关键词:灾害系统 结构与功能 恢复力 综合减灾范式篇4:论灾害信息传播的背景、维度与价值的论文
论灾害信息传播的背景、维度与价值的论文
【摘要】近年来,灾害事件的频繁发生催生了灾害信息传播这一新的研究方向。灾害信息传播研究包括对灾害信息传播者、灾害信息传播受众、灾害信息传播媒介、灾害信息、灾害信息传播效果等各个要素的研究,还包括对灾害信息传播案例的分析。灾害信息传播研究对于扩展传播学的研究领域和指导灾害事件中的信息互动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关键词】灾害信息传播;研究背景;研究维度;研究价值
对灾害事件中的信息传播现象及其规律进行研究,对于灾害信息传播业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基于此种社会需求,灾害信息传播现象及其规律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
灾害信息传播的研究背景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内外灾害事件频繁发生,极大地破坏了人类社会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当今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在努力探索如何减轻灾害损失。减轻灾害损失的基本前提就是认识灾害,这既包括灾害本体认知,也包括灾害与社会生活的各种联系。灾害信息传播研究就是致力于对灾害事件中信息传播现象及其规律的探究,从而为人类防灾减灾事业提供理论支持。灾害事件的频繁发生,催生了国家顶层设计对于灾害相关领域研究的支持和引导。在2011年10月16日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明确指出:“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灾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减灾救灾政策理论研究。”这些都为灾害信息传播研究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力支持。
灾害信息传播的研究维度
笔者认为灾害信息传播研究主要有两个维度:
第一个维度是基础研究,主要包括灾害信息传播要素和灾害信息传播简史研究;
第二个维度是应用研究,主要包括案例研究。
(一)灾害信息传播要素研究
灾害信息传播归根结底是信息传播,一个完整的信息传播过程不能缺少传播者、媒介、受众、信息和效果等要素。
灾害信息传播者研究。在拉斯韦尔的“5W”模式中,传播者是信息传播的第一要素,也是开始灾害信息传播行为的第一关。卢因将传播者视为把关人,决定着信息能否进入传播渠道和以何种形态进入传播渠道。在常态的信息传播活动中,专业传播者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媒介组织提供的物质保障,赢得了受众的信任,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力量。但是灾害事件具有突发性和难以预测性,这一特点决定了专业传播者在灾害事件发生过程中的“缺席”,无法在第一时间记录信息和传递信息。随着影像记录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公众媒介素养的提高,业余传播者在信息传递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尤其在灾害事件中,业余传播者的在场有效填补了专业传播者的缺席,利用随手的DV、数码相机、手机等设备将灾害发生的瞬间记录下来。2001年美国“9・11”事件、2004年印度洋海啸、2008年汶川地震和2010年日本地震,都留下了灾害发生瞬间的宝贵视频,为受众了解灾害事件和灾害学研究提供了完整的资料。完整有效的灾害信息传播过程,需要专业传播者和业余传播者之间的紧密合作。灾害突发时,需要业余传播者迅速捕捉第一时间发生的客观事实。当灾害事件发生后,专业传播者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接手信息传播的主动权,按照信息传播的客观规律和新闻传播政策的要求传递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专业传播者和业余传播者在灾害信息传播中是并存的,业余传播者是专业传播者的有效补充,二者的作用同等重要,互相不可替代。
灾害信息传播媒介研究。重大自然灾害事件,往往造成电力、交通、通信被破坏,这就大大阻碍了传播媒介向灾害地区传递信息。灾区受众和灾害救助对于信息传播的强烈需求得不到有力满足。笔者在参与汶川地震救助情况的社会调查时,曾通过详细的问卷调查了解灾区的信息传播状况。受到电力、交通、通信的影响,汶川地震重灾区汶川、都江堰、北川等地的信息传递主要依赖于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大众传播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在所有大众传播媒介中,只有广播媒介凭借着较低的物质依赖性仍然发挥作用。[1]此外,刘晓岚等学者对于灾害信息传播阶段性特征的研究也是从媒介角度进行考察的。[2]物质依赖性是大众传播媒介在灾害事件中对于灾区发挥作用的重要制约因素。印刷媒介离不开电力、交通,具有易损性,电视媒介和网络媒介离不开电力、通信信号,信息接收终端相对庞大、沉重,都使得这些媒介在灾区的信息传播中很难或无法发挥作用。广播媒介在灾区信息传播中发挥着生命线作用,成为灾区人际传播的重要信息来源,并有力指导了灾区群众的自救互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指出:“开展国家应急广播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建立国家应急广播体系,提供灾情预警预报和减灾救灾信息的全面立体覆盖。”
灾害信息传播受众研究。按照所处区域的不同,可以将灾害信息传播受众分为灾区受众和外围受众。灾区受众是灾害事件的直接受害者,无论是否在灾害事件中受到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他们都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他们对灾害信息的需求不同于外围受众。灾区受众的信息需求具有单一性,他们只关注与灾害紧密相关的信息,常态的信息传播方式不能满足他们对信息的需求,相反还会冲淡对灾害事件的关注,容易在灾区受众中形成消极的影响,不利于灾害救助和灾区受众心理抚慰的进行。在信息接收方式上,灾区受众常常缺乏理性,这就要求灾害信息要浅显易懂,没有歧义。正是对于灾害信息需求的不同和理解方式的差异,要求灾害信息传播媒介对于不同的受众传递不同的信息,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避免灾区受众对于灾害信息的过度阐释,才能保证灾害信息传播效果的最大化。
灾害信息研究。信息是一个传播学概念,指的是由一组相互关联的有意义符号组成,能够表达某种完整意义的信息。灾害信息指的是与灾害事件相关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既包括大众传媒传播的信息,也包括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和组织传播中与灾害相关的信息。灾害信息具有以下特点:①重大性,灾害事件往往对人类社会造成较大损失,这些信息的传播常常影响着社会稳定;②破坏性,灾害信息一旦传播不当,就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进而影响社会稳定;③时效性,任何不及时报道灾害信息的行为都违背了受众的知情权。对灾害事件中的流言和谣言的研究也是灾害信息的重要内容。灾害事件常常引发集合行为,加之大众传播信息缺损严重,灾害事件常常成为流言和谣言传播的“重灾区”。近年来,自然灾害事件和人为灾害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得社会公众处于一种安全恐慌之中,这样的心理状态最适合流言和谣言的传播,流言和谣言传播速度也更快,产生的影响也更大,日本地震后我国全国性的抢购食盐风潮就显示了谣言的巨大威力。
灾害信息传播效果研究。灾害信息传播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灾害信息传播媒介要将政府意向和受众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在我国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新闻实践中,对灾害信息传播总是控制得多、放开得少,虽然在引导社会舆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受众的知情权。媒体竞争的加剧和公众素养的提升,对灾害信息传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才能强化灾害信息传播效果,这是媒介重点关注的问题。笔者认为,衡量灾害信息传播效果要依赖于“四个有利于”的`标准,即灾害信息传播是否有利于满足受众知情权,是否有利于灾害救助顺利开展,是否有利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是否有利于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实现灾害信息传播效果的最大化,需要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首先从政府方面,应该坚持“三善论”(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从媒体方面,要积极形成传播合力,拓宽信息反馈渠道;从受众层面,要开展有效的信息监督,及时反馈信息传播中存在的问题。从媒体方面,需要调整灾害信息传播策略,做到两头满意。[3]
(二)灾害信息传播案例研究
每一次灾害事件发生之后,都有人对这次灾害事件中的信息传播活动进行专门的研究,这种以案例形式开展的研究并未完全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单纯媒介批评的层面,对于灾害信息传播的未来走向提出过很多很好的建议。例如2003年非典事件中,新闻理论界对中国媒体在非典初期“集体失语”现象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有效督促了新闻媒体对灾害事件的及时介入;2009年全球爆发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中,我国媒体吸取了非典报道的教训,正确估计了这一全球性事件的巨大新闻价值,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并持续报道了半年时间,尽管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平缓期报道的同质化现象,但是总的来说,较非典疫情报道取得了巨大的进步;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的报道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诟病。笔者在《管窥新闻联播2008年冰冻灾害报道》一文中指出,以央视《新闻联播》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在这一灾害事件报道中存在三对矛盾:灾害事件的突发性和新闻报道的滞后性之间的矛盾,灾害事件的破坏性和新闻报道的趋利性之间的矛盾,灾害事件的客观性和新闻报道的主观倾向性之间的矛盾。紧随其后的汶川地震新闻报道就有效弥合了这三对矛盾,成为新时期灾害信息传播的典范。此外,对于“7・23”甬温线特大交通事故,《新闻实践》、《中国广播电视学刊》、《中国记者》、《新闻爱好者》等刊物及时刊发了一系列案例研究文章,对这一事件中的信息传播活动进行了阐述。
从目前对灾害信息传播开展的研究来看,案例研究仍然占据多数。这是因为不断发生的客观变动为理论家提供了无尽的研究对象。随着网络资源共享的发展,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也变得简单,研究者能够轻易地将特定媒体对某一灾害事件的报道内容收集穷尽,维护了学术研究的严谨性。而在传播学学科体系中,寻找新的交叉研究点进行理论创新,则很可能是一件劳而无功的事情,因此,灾害信息传播研究中,研究者对于案例研究的兴趣远远大于基础理论研究。
灾害信息传播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
灾害信息传播属于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是对与灾害事件相关的信息传播系统进行的研究。对灾害事件中的信息传播进行实证研究,也是当前传播学研究的热点。据邵培仁、杨丽萍对SSCI收录期刊《传播学刊》21世纪第一个10年发表的332篇论文进行分析,发现当前的传播学研究中“对于美国‘9・11’事件、炭疽病毒、欧洲的疯牛病等突发性、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社会影响极大的异常疾病和危机事件的及时关注和跟踪研究,既体现了高度的现实敏感性,也体现了学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4]。可以说,在这些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完整的灾害信息传播理论,对于丰富和深化传播学研究内容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灾害信息传播研究是随着近年来灾害事件频发兴起的。新媒体介入媒介竞争,打破了传统媒体一统天下的局面。以互联网为代表的草根媒体信息的低门槛准入,逐渐改变了受众的信息需求,促使受众形成新的信息消费习惯。这种新的信息消费习惯在客观上推动了主流媒体信息传递观念和信息传递方式的转变。此外,无论是自救互救,还是专业救援,也都迫切需要更加全面、更加真实的信息,这既包括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中的信息,也包括大众传播中的信息。信息需求决定了信息传播,大众传播媒介在信息传播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力调整报道方式,尽力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和灾害救助的信息需求。灾害信息传播现象成为灾害信息传播研究者的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又直接为灾害信息传播业务提供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郭子辉,徐占品,郗蒙浩.广播媒介在灾害救助中的积极作用――基于汶川等十县市的调查结果[J].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09(1).
[2]刘晓岚,徐占品,陈晓一.灾害信息传播的阶段性特征分析[J].新闻爱好者,2011(11).
[3]郭子辉,刘晓岚,刘伟.论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发布策略[J].新闻爱好者,2010(13).
[4]邵培仁,杨丽萍.21世纪初国际传播学研究的现状与趋势――以SSCI收录的《传播学刊》为例[J].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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