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资产评估中增值资产的财务处理方法,本文共8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

篇1:企业资产评估中增值资产的财务处理方法
随中小企业转制面的扩大,在改制(股份制)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新的问题,有的在国家法律法规上有明确的处理方法,有的却没有,这给企业的财务人员具体操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下面就根据本人自己的理解和了解谈一些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对朋友们有帮助,当然,如有错误,大家也不要客气,一定要给我指出来,好让我也学习学习,能够有所提高,
税法规定(具体见12月28日 财会字[]66号)“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果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已经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不再征税的,评估增值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不再作其他处理;如果资产坪估增值部分未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在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需要征税的,在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调整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人‘递延税款’ 科目的贷方,资产评估净增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记人”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如果公司在计提折旧时,仍按原账面原价计提,不按评估后的账面原价计提,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公司应把评估增值全部计人资本公积。”“公司按规定于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等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公司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资产评估净增值准备在未实现前,不作任何处理;待实现后从‘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转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并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股本。”
上面的难点就在企业固定资产按评估价计提折旧,具体的处理方法应有如下两种:
1) 根据具体的资产情况增值情况,以及每年计提折旧、分摊费用的情况一一逐年调整应纳税所得额,采用这种方法,比较准确,但是工作量很大,
2) 采用综合调整的方法,对资产评估中的资产增值部分,不分资产的项目、性质,在以后每一年度中平均分摊,并相应调整当年的应纳税所得,但是此种方法调整期限不能超过。
以上调整方法由企业报税务机关批准后,不得调整。
例子:
199x年末,a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进过评估,确认企业固定资产增值200万,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企业所得税率为33%,假设增值资产无残值(为计算方便),则会计处理如下:
一、资产评估确认增值时:
借:固定资产 200万
贷: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134万
递延税款 66万
二、每年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经营费用) 20万
贷:累计折旧 20万
三、调整应纳税所得
借:递延税款 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万
四、结转如入资本公积(分10年)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13.4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13.4万元
以上四步分录企业连续做10年就可以了
篇2:增值资产的财务处理方法
1)根据具体的资产情况增值情况,以及每年计提折旧、分摊费用的情况一一逐年调整应纳税所得额,采用这种方法,比较准确,但是工作量很大,
2)采用综合调整的方法,对资产评估中的资产增值部分,不分资产的项目、性质,在以后每一年度中平均分摊,并相应调整当年的应纳税所得,但是此种方法调整期限不能超过10年。
以上调整方法由企业报税务机关批准后,不得调整。
例子:
199x年末,a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进过评估,确认企业固定资产增值200万,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企业所得税率为33%,假设增值资产无残值(为计算方便),则会计处理如下:
一、资产评估确认增值时:
借:固定资产200万
贷: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134 万
递延税款66万
二、每年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经营费用)20万
贷:累计折旧20万
三、调整应纳税所得
借:递延税款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万
四、结转如入资本公积(分10 年)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13.4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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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企业资产评估方法
企业资产评估技巧
一、收益现值法
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收益现值法通常用于有收益企业的整体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
收益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充分考虑资产的各种贬值因素,并且,由于是用未来收益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其结果较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其局限性是,大多数设备因为所预测的现金流量是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整体资产带来的,很难量化到单台机器设备上。预测未来收益和确定折现率的主观因素较大,两者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在运用收益法评估时,应注意其收益期限不能是无限期;要考虑设备的技术含量、技术进步是否有提前淘汰被评估设备的可能性。稍有疏忽即将带来风险。鉴于以上受到收益预测的限制等因素,故在评估工作中,收益法多作为一种补充法,用来确定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同时用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
二、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功能变化、成新率(被评估资产的新旧程度,如八成新、六成新)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成本法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它首先估算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功能相同的全新资产的成本。如果被评估对象是一台全新的设备或一个全新的工厂,则被评估对象的价值为它的重置成本。根据替代性原则,在进行资产交易时,购买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按市场标准重新购置或构建该项资产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已经使用过,则应该从重置成本中扣减在使用进程中的自然磨损、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因此,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三、清算价格法
清算价格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司。公司在股份制改组中一般不使用这一办法。采用清算价格法评估资产,应当根据公司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四、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格。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是不完全相同,则需要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作出调整。影响机器设备市场价值的主要是比较因素。比较因素是一个指标体系,它要能够全面反映影响价值的因素。不全面的或仅使用个别指标所作出的价值评估是不准确的。一般来说,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四大类,即个别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和时间因素。
市场比较法评估机器设备,要求有一个有效、公平的市场。有效是指市场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评估参照物在市场上的交易是活跃的。而公平是指市场应该具备公平交易的所有条件,买卖双方的每一步决策都是在谨慎和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作出的,并且假定这价格不受不适当刺激的影响。
企业价值评估核心
1、注重货币时间价值的贴现现金流量法(DCF)
企业资产创造的现金流量也称自由现金流,它们是在一段时期内由以资产为基础的营业活动或投资活动创造的。但是未来时期的现金流是具有时间价值的,在考虑远期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时候,需要将其潜在的时间价值剔除,因此要采用适当的贴现率进行折现。
图2 DCF法现金流量示意图如图2所示,如果以t0为项目的起始日期,则该项目的贴现现金流量为 。
因此,DCF方法的关键在于未来现金流和贴现率的确定。所以该方法的应用前提是企业的持续经营和未来现金流的可预测性。DCF法的局限性在于只能估算已经公开的投资机会和现有业务未来的增长所能产生的现金流的价值,没有考虑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的各种投资机会,而这种投资机会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企业的价值。
2、假定收益为零的内部收益率法(IRR)
内部收益率就是使企业投资净现值为零的那个贴现率。它具有DCF法的一部分特征,实务中最为经常被用来代替DCF法。它的基本原理是试图找出一个数值概括出企业投资的特性。内部收益率本身不受资本市场利息率的影响,完全取决于企业的现金流量,反映了企业内部所固有的特性。
但是内部收益率法只能告诉投资者被评估企业值不值得投资,却并不知道值得多少钱投资。而且内部收益率法在面对投资型企业和融资型企业时其判定法则正好相反:对于投资型企业,当内部收益率大于贴现率时,企业适合投资;当内部收益率小于贴现率时,企业不值得投资;融资型企业则不然。
一般而言,对于企业的投资或者并购,投资方不仅想知道目标企业值不值得投资,更希望了解目标企业的整体价值。而内部收益率法对于后者却无法满足,因此,该方法更多的应用于单个项目投资。
3、完全市场下风险资产价值评估的CAPM模型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对风险资产(如股票)进行估价。但股票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购进股票后获得收益的风险程度。其性质类似于风险投资,二者都是将未来收益按照风险报酬率进行折现。因此CAPM模型在对股票估价的同时也可以用来决定风险投资项目的贴现率。
在一般经济均衡的框架下,假定所有投资者都以收益和风险为自变量的效用函数来决策,可以推导出CAPM模型的具体形式:
看似复杂的公式背后其实蕴藏的是很简单的道理。资产的期望收益率取决于无风险收益率、市场组合收益率还有相关系数的大小。其中无风险收益率讲的是投资于最安全资产比如存款或者购买国债时的收益率;市场组合收益率是市场上所有证券品种加权后的平均收益率,代表的是市场的平均收益水平;相关系数表示的是投资者所购买的资产跟市场整体水平之间的关联性大小。所以,该方法的本质在于研究单项资产跟市场整体之间的相关性。
CAPM模型的推导和应用是有严格的前提的,对市场和投资者等都有苛刻的规定。在中国证券市场有待继续完善的前提下,CAPM模型的应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其核心思想却值得借鉴和推广。
4、加入资本机会成本的EVA评估法
EVA(Economic Value Added)是近年来在国外比较流行的用于评价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和管理绩效的重要指标,将EVA的核心思想引入价值评估领域,可以用于评估企业价值。
在基于EVA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中,企业价值等于投资资本加上未来年份EVA的现值,即:企业价值 = 投资资本 + 预期EVA的现值。
根据斯腾•斯特的解释,EVA是指企业资本收益与资本机会成本之间的差额。即:
EVA=税后营业净利润-资本总成本=投资资本×(投资资本回报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
EVA评估法不仅考虑到企业的资本盈利能力,同时深入洞察企业资本应用的机会成本。通过将机会成本纳入该体系而考察企业管理者从优选择项目的能力。但是,对企业机会成本的把握成为该方法的重点和难点。
5、符合“1+1=2”规律的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将被评估企业视为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体,在对各项资产清查核实的基础上,逐一对各项可确指资产进行评估,并确认企业是否存在商誉或经济性损耗,将各单项可确认资产评估值加总后再加上企业的商誉或减去经济性损耗,就可以得到企业价值的评估值。即:企业整体资产价值=∑单项可确指资产评估值+商誉(或-经济性损耗)。
重置成本法最基本的原理类似于等式“1+1=2”,认为企业价值就是各个单项资产的简单加总。因此该方法的一个重大缺陷是忽略了不同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也就是说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往往是“1+1〉2”,企业的整体价值是要大于单项资产评估值的加总的。
6、注重行业标杆的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通过对比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和地位的标杆对象,获取其财务和经营数据进行分析,乘以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从而得出评估对象价值。
但是在现实中,很难找到一个跟被评估企业具有相同风险和相同结构的标杆对象,因此,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一般都会按照多重维度对企业价值表现的不同方面进行拆分,并根据每一部分与整体价值的相关性强弱确定权重。即被评估企业价值=(a×被评估企业维度1/标杆企业维度1+b×被评估企业维度2/标杆企业维度2+…)×标杆企业价值。
7、上市公司市值评估的市盈率乘数法
市盈率乘数法是专门针对上市公司价值评估的。被评估企业股票价格=同类型公司平均市盈率×被评估企业股票每股收益。
运用市盈率乘数法评估企业价值,需要有一个较为完善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还要有行业部门齐全且足够数量的上市公司。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距离完全市场还有一定距离,同时国内上市公司在股权设置和结构等方面又有较大差异,现阶段来讲,市盈率乘数法仅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辅助体系,暂时不适合作为独立方法对企业进行整体价值评估。但是在国外市场上,该方法的应用较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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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浅议资产评估方法
浅议资产评估方法
摘要: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资产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三种: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各种评估方法具有各自不同的评估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在实务中,由于各种资产属性、特点、状态的差别,使得不同种类资产常常与特定评估方法相适应。学习资产评估的方法,不但要全面掌握每一条资产评估途径及方法的内涵、技术要求、适用条件,而且还要全面掌握各个评估途径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以及配合适用要领等。
关键词:资产评估;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资产评估作为新兴的社会经济活动,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各类产权主体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资产评估方法可以归纳为三种,即国际上公认的三大评估方法: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构成资产评估方法体系的各种评估方法之间既有内在的联系,又有各自的特征,了解资产评估方法及其内在联系,对于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进行高效率的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1.市场法
市场法考虑的是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可替代性和市场价格反映资产内在价值的原理,比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资产的价值。
1.1市场法的含义:市场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越来越发挥着主导作用,为市场法提供了有效的应用空间,市场法也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
1.2市场法应用的基本前提: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并且这个公开市场上要有足够多的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是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市场法主要适用于单项生产要素的评估,同时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要存在较多的预备评估资产相类似的资产交易实例,这样才能保证市场法的可靠和准确。
1.3市场法的基本程序:一是明确被评估对象;二是进行公开市场调查,寻找参照物;三是分析整理资料并验证其准确性,判断选择参照物;四是比较参照物与评估对象,选择可比因素;五是分析调整对比指标的差异,并使其量化、货币化;六是综合分析确定评估结果。
1.4市场法的适用范围:市场法主要用于单项资产的评估,如对生产设备、原材料等的评估及投资参股、合作经营、确定遗产税、财产税的税基时的评估等。在具体运用时,由于现行市场价格具有不同形式,应注意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1.5市场法的具体方法:市场法实际上是指在一种评估思路下的若干具体评估方法的集合,它是由若干个具体评估方法组成的,主要包括市场折扣法、成本市价法、价格指数法和功能价值类比法。
1.6市场法的优缺点
优点:评估参数和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能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的实际价格,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了解和接受。
缺点:前提严格,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有时缺少可对比数据及缺少判断对比数据而难以应用;适用范围受限制,不适用于专用机器、设备、大部分的无形资产及受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一些资产的评估。
2.收益法
收益法考虑的是未来现金流量,与资产的过去、现在无关,资产之所以有价值,归根结底是由于其能给持有者带来未来收益,而未来收益是资产价值的源泉。
2.1收益法的含义: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是资产评估若干评估思路中的一种,收益法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把评估对象的预期产出能力或获利能力作为评估标的来估测评估对象的价值。
2.2 收益法的基本前提:一是被评估资产是能用货币衡量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二是资产所有者承担的未来风险也必须可以测算并能用货币衡量,这是测算折现率或本金化率的基本参数之一,对投资者来说,风险大的投资,要求的回报率也高;三是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的长短即经济寿命可以预测;四是被评估资产能一起提供的服务或用途,满足资产所有者经营上所期望的收益。
2.3收益法的基本参数:运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时涉及许多的经济技术参数,其中最主要的参数有三个,它们是收益额、折现率或本金化率和收益期限。
2.4收益法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实际上是在预期收益还原思路下若干具体方法的集合。从资产使用期长短来看,有永续使用和有限使用两大类。
2.4.1.资产未来收益期有限的情况
在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具有特定时期t的情况下,通过预测有限期限内各期的收益额,以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各年预期收益折现值的和即为评估值。基本公式为:
[P=i=1tRi1+ri]
2.4.2.资产未来收益永续的情况
在资产未来收益永续的条件下,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来收益是等额年金可采用直接资本化处理,其计算公式为:[P=Rr]
(2)未来年收益不等,可采用分段法。分段法是根据资产收益的特征把资产永续经营期分为前后两期,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评估两期收益折现值,其汇总额即为资产的收益现值。
(3)未来收益等差递增,等差额为B:[P=Ar+Br2]
(4)未来收益等比递增,等比额为S:[P=Ar-s]
2.5 收益法的优缺点:采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优点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这种方法可以比较真实和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格,而且与投资决策紧密结合,因此,应用此法评估的资产价格宜为买卖双方所接受。采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主要缺点是预期收益预测的难度较大,不仅受主观判断的影响,而且还直接受到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3.成本法
成本法考虑的是资产的过去而不是未来, 而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收益才是其价值的源泉,因此该方法的应用有一定的`局限性。
3.1 成本法的含义: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承。
3.2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二是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或可复制的资产。否则不可以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三是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成本资料;四是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需的。
3.3 成本法评估资产的程序:确定被评估资产、搜集历史资料并估算重置成本、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使用年限、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损耗或贬值、综合分析,计算确定评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3.4 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重置成本是购买或建造一项全新的与被评估资产相同的资产所支付的全部成本。按照重置方式不同,重置成本可以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3.4.1重置核算法:重置核算法也称细节分析法、细节核算法,是利用成本核算的原理,根据重新取得资产所需的费用项目,逐项计算然后累加得到资产的重置成本。
3.4.2价格指数法:价格指数法是利用与资产有关的价格变动指数,将被估资产的历史成本调整为重置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重置成本=资产的账面原值×(1+价格变动指数)=资产的账面原值×价格指数
篇5:资产评估增值的思考
关于资产评估增值的思考
关于资产评估增值的思考田世忠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内容提要]随着资产评估工作的不断开展与深入,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评估增值应否征税已成为当前理论界争论的焦点。本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阐述:(1)资产评估增值征税的理论依据及目前市场状况。(2)税种的设置,建议设立资本所得税。(3)税率的制定,建议税率为20%并且随后进行了例证。(4)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入帐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
[关键词]资产评估增值征税
为了规范资产评估工作,国家先后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随着资产评估工作的不断开展与深入,新的问题不断地涌现出来,而其中一个比较突出、争议较大的问题就是对资产评估增值应否征税的问题,就这个问题,笔者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资产评估增值应否征税
资产评估增值虽然是由通货膨胀、物价变动等因素影响造成的,但若说其并非实体增值却也不确切。因为这种增值实际上是由以前各期的增值累积递延而来的,只是因财务会计制度的历史成本原则的制约,企业不能随时根据市场现值调整资产帐面价值,因而这种增值平时无法体现出来,而只有在资产评估时,才被还之以“庐山真面目”。但同时也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假象,似乎这种增值是凭空而来的,是一种“人为”调整出来的不依存于实体形式的虚的资产增值。比照商誉,也许会理得解更透彻一些:我们平时无法确认商誉的存在,但它实实在在是存在的―――试想北京王府井、上海南京路上的百年老店与普通商店相比,谁更吸引人?而这种吸引力决不是一朝一夕之间从天而降的,它是无数人多年来持之以恒的辛劳和汗水的结晶。因而笔者认为资产评估增值决不只是一种帐面上的调整,它是将一种客观存在的收益化隐性为显性,使之“浮出水面”。并且,实际上这种增值在评估前无法实现(甚至无法确认),但在评估后却大多可以实现。由于资产评估的具体对象无外乎是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因此评估后进行帐务处理时对评估增值部分都应借记资产,贷记资本公积(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也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既然我们承认这种增值是一种实体增值而且可以实现,那么对其征税也就顺理成章了,并且由于我国资产交易市场的前景十分广阔,也有必要拟定对资产评估增值的税收政策,以体现政府在其中的调控作用。
二、税种的设置
资产评估增值就其自身的性质而言,属于一种资本利得。所谓资本利得是指资本所有者将资本项目,如机器、设备、房屋、土地、有价证券、商标专利权等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在数量上通常体现为转让价格扣除其原值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性质属于纳税的范围。在国际上,将资本利得区别于一般所得,单独作为一个范畴对其征税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例如,欧共体国家、大部分OECD国家、部分美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都在税法中对资本利得课税作了详尽的`规定,而且也制定了相应的征收管理办法。我国在制定针对资产评估增值课税的相应政策时,不妨将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拿来借鉴。笔者以为,针对国内的情况及参照国外的做法,单独设立一个税种―――资本利得税对资产评估增值课税是一种较为适当的做法。
三、税率的制定
如果对资产评估增值进行征税,那么税率很重要,税率的制定要适当:不能过高,过高则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也不能过低,过低则失去了税收的调节作用。我国目前税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者的法定税收水平,无论和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相比都不低。而且就两者一个对增值额征税、一个对所得额征税而言
[1] [2] [3]
篇6: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发展概况
1.管理模式由不规范向逐步规范变迁
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最初几年里, 由于规模很小,业务具有偶然性,呈现粗放型管理的松散状态。但在1991年11月, 国务院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这是我国第一部对全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进行政府管理的最高法规,明确规定了全国资产评估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2.管理主体由主要依靠政府行政管理向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并行变迁 我国资产评估业诞生之初主要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划归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部门管理。随着行业的发展,对行业进行自律管理的要求越来越迫切。1993年12月1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由政府管理向行业自律管理过渡。但实质上,此时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并存,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3.管理对象由重机构、项目管理向重资产评估执业人员管理变迁
从1995年开始, 我国实行了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从过去重视评估机构和评估项目管理向重视评估执业人员管理转变。6月1日起,又开始实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制度,使评估师的职责和权利有机结合起来。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的资产评估在近30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步入了规范经营时期, 保证了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资产评估机构数量迅速增长,规模日益庞大,从业人员数量大幅攀升的同时, 资产评估机构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影响了资产评估业的健康发展。资产评估业在我国仍属于一个新的行业, 缺乏一个统一的评估准则和法律法规体系。
至今,中国还缺乏一个类似《中国注册会计师法》 的行业根本性大法。许多评估的理论方法都是照搬西方的,与我国的市场环境特点有着较大差距。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大量评估机构的无序竞争,相互压价,无条件满足客户需求, 缺乏第一文库网良好的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以及《资产评估执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这些部门规章仅仅对资产评估的职业会员具有约束力。而在实际工作中,在我国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的不仅只是资产评估的职业会员,包括土地房产评估在内的属于其他协会的也在开展资产评估业务。他们开展的业务缺乏相关准则的约束, 构成了盲点。 这些都进一步恶化了市场竞争环境。从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来看,执业者的整体素质还不高, 执业道德水平偏低,缺乏工作责任感,风险意识薄弱,甚至有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弄虚作假,一味满足客户需求。不按照要求进行评估,违背客观、公
证、独立的原则,甚至背弃基本的职业道德准则,只是根据主观意愿进行评估。根据客户提供的一些资料,人为进行加工,甚至在没有看到实物的情况下,凭空捏造,出具虚假的报告,协助舞弊。这些都对资产评估的也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使得社会公众对评估结果的可信度与权威性产生质疑。我国政府对于资产评估机构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管理,各自为政。 并且我国的管理方式尚未完全摆脱行政束缚,中立性较差。这种不能真正反映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束缚了行业发展。行业性事务所在进行评估时往往难以摆脱行政干预,评估人员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迫使评估机构粗放评估,有违评估的公正性与科学性。各地评估机构经常依托本地区的实权部门,靠来关系这种富有行政色彩的方式维持运营,甚至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对本行业需要的资产评估业务进行封锁,强行规定有本行业的事务所进行评估。这些使得行业竞争处于一种不公的状态之中,无法实现真正有效的竞争, 无法实现优胜劣汰, 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面对资产评估行业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 推动资产评估的法制化建设。 行业协会要积极推进新准则的贯彻实施, 将其落到实处,融入评估的实践中去。尽快建立健全法规体系,让执业者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作为行业协会也要积极发挥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职业道德标准与诚信档案及奖惩机制。对于违规者要进行严厉的惩处。强化服务意识,正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高效开展行业服务与管理。
第二,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素质是行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对于无能力完成的项目不予受理,没有经过现场勘查的项目不出具评估报告。经济的飞速发展,项目越来越多,技术难度也越来越高。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也需要不断更新扩充,否则难以胜任。 因此,要加强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丰富培训内容,加强系统性和针对性,对于行业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对于从业人员自身而言,应自觉主动接受各项后续教育,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第三, 应减少行政干预,保证评估的独立性、公正性与权威性。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彼此交流合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责任制度,提取风险基金,增强对执业风险的防范。
第四,完善资产评估报告的信息披露。根据法规,详细披露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事项,降低评估工作的不确定性。提醒使用者注意特别事项,同时引导委托人正确合理使用评估报告。我国的资产评估业处于高速发展与不断探索的过程中, 我们必须通过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全面整合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尽管其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但其竞争力必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素质必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也会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篇7: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XX评报字(20xx)第001号
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XX汽车制造厂的委托,对贵公司因拟合资事宜而涉及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月1日。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企业实施了实地查勘、财务、统计资料分析与询证。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以及评估人员对本次评估目的及相关条件的分析,同意将持续经营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评估结果如下:
以评估基准日为基准,纳入评估范围的企业评估价值为49,120.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亿壹仟贰佰万贰仟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经营结构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xx月16日至xx月15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但未包括有关事项说明,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摘要时,应特别关注报告书正文中的特别事项说明,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XX汽车制造厂拟合资项目
篇8: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 年8 月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简介名称: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界市大庸桥月亮湾花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经济投资活动及旅游服务;政策允许的信息产业、高科技产业及国内贸易开发、经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服务(限分支机构凭前置许可经营);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景区维护。
2、资产占有方简介
企业名称: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法人代表:李智勇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客运公司)原名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11 月20 日,是经张家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张计投[2001]175 号文批准,由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家单位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8001000405 ,法定代表人李智勇,注册资本人民币500 万元,其中: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75万元,占55%,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75 万元,占35%,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出资50 万元,占10%。 年5 月30 日,公司增资人民币8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0 万元,股权比例不变。 年5 月24 日经一届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变更三方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后的出资比例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0%、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19%。 年5 月9 日公司增资3700 万元,注册资本5000 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不变。 年6 月6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430800000002826。公司主要经营: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有效期至2009 年03月20 日);法律允许的旅游产业、环保产业、信息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开发,政策允许经营的国内贸易业务。
环保客运公司下设高速客运事业部,另有控股子公司如下: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此外通过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有控股子公司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月6日,是经张家界市外经贸[]1号文批准,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台湾捷宇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注册资本人民币21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易程天下网及相关技术开发、配套服务;各类广告的策划、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和经营。
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4月6日,是由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投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根据7月3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受让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9%的股权比例,变更后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业务服务、旅游商品经营及景点、景区开发。
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月21日,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市汽车运输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4月12日成立,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文化活动组织、交流与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店堂广告;旅游产品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通过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9日,是由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商品销售。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环保客运公司现有景区环保车203 台、高档高速公路客运车7 台,在职员工318人。公司于2003 年元月8 日正式运营,几年来,张家界景区环保车安全营运3000多万公里,顺利完成了4000 多万人次的游客运输任务。环保客运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 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保客运公司重视企业硬件和软件建设,筹资3000多万元建立了对景区交通实施24 小时不间断监控的GPS卫星定位和实时监控调度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硬化和完善了50 多公里景区道路和10 多个候车站场,开通了“0744-5555555”的旅游服务热线和SOS 游客求助系统,积极倡导“服务游客、有求必应”的经营理念,关心关爱员工,重视党团建设和工青妇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截至2009 年8 月31 日止,经审计后资产总额23,544.74 万元,负债总额
10,270.33 万元,净资产13,274.41 万元;2009 年1-8 月营业收入11,965.36 万元,净利润2,036.15 万元。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环保客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全部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等,
列表如下:
| 资产(负债)类型 | 帐面金额(单位:元) |
| 流动资产 | 42,677,664.53 |
| 非流动资产 | 192,769,768.51 |
| 其中:固定资产 | 173,667,435.63 |
| 资产总计 | 235,447,433.04 |
| 流动负债 | 39,403,268.08 |
| 负债总计 | 102,703,268.08 |
| 净 资 产 | 132,744,164.96 |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年8 月31 日。1、本评估基准日是在保证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的日期相吻合,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2、本评估基准日是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如评估基准日变动,将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七、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和取价依据为:(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1991]第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 年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02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国资委产权[]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6、《企业国有资产法》( 年主席令第5 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 号);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189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6、《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4]134 号);
7、《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18号);
8、《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10、《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1051 号)。
(三)取价依据
1、资产占有方2006-2008 年度和2009 年8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2006-2008 年度和2009 年8 月31 日的收入、成本、费用统计资料;
3、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核定景区环保客运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通知》;
5、武陵源区 “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6、环保客运公司2009 年度计划;
7、评估人员调查获取的相关资料;
8、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与评估相关的资料。
八、评估方法
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评估人员无法取得与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生产规模、业务种类相似企业股权交易案例,进而无法采用市场法确定其整体资产价值;重置成本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科学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重置成本法也无法涵盖诸如独家经营、人力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因环保客运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盈利前景较好,未来收入有较充分的保障及风险可合理预计,因此我们采用收益法进行了评估。
T
P=Σ [Ri(1+r)-t]+[A×(1+r)-T]
t=1
P—被估企业净资产现值
T—预测期收益年度
r—折现率
Ri—第t 年被估企业的净收益
A—被估企业的期末净资产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方的资产评估约定函所约定的事项,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已实施了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资产占有方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以及财务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1、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年9 月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计主要资产调查表、主要业务盈利情况调查表等,对委托方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本项目评估人员共划分为二组,包括收益现值组、综合组到评估现场。
(4)评估资料的准备
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运营情况、收益成本的资料及评估对象产权证明文件等。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 2009 年9 月16 日- 9 月19 日。
2、现场清查阶段
企业收入、成本等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收集相关单位以前年度损益核算资料,进行测算分析;通过访谈等方式调查各单位及业务的现实运行情况及其收入、成本、费用的构成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为编制未来现金流预测作准备。
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对环保客运公司各项业务的市场环境、未来所面临的竞争、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和预测。
该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09 年9 月20 日-9 月28 日。
3、评定估算及综合处理阶段
(1)评估结果的确定
依据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人员进行的必要的市场调查和测算,确定委托评估资产的收益现值法结果。
(2)评估结果的分析和评估报告的撰写
按照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按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定程序进行三级复核,经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由项目组完成并提交报告。
(3)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2009 年10 月16 日-10 月19 日。
十、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它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对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十一、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8 月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值为23,544.74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10,270.3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13,274.41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64,080.30 万元, 评估增值50,805.89 万元,增值率382.74%。十二、特别事项的说明
以下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敬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重点关注。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是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基础上形成的,我们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并有责任对查验的情况予以披露。但本评估报告假定委托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合法。因资料不真实而造成评估结果误差,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评估结果是对 年8 月31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本公司对这一基准日以后的企业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3、部分车辆已于 年6 月29 日一 年6 月28 日抵押给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武陵源分理处,公司的景区客运独家经营权已于 年6 月27 日一6 月26 日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公司的景区客运独家经营权已于2009 年4 月1 日一 年4 月1 日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支行,其他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均归资产占有方所有。
4、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未考虑已经办理的或正在办理的抵押、质押等可能造成的影响,未对资产评估增值做任何纳税准备,也未考虑可能存在的抵押、担保、或有负债、未决诉讼或任何其他可能存在的诉讼所可能产生的任何影响,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5、本次评估结果基于本报告及其说明所陈述的有关假设基础之上,此等数据将会受多种市场因素影响而变化。我们对市场变化的情况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同时我们也没有义务为了反映报告日后的事项而进行任何修改。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各种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6、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值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以2009 年8 月31 日为审计基准日的深南财审报字(2009)第CA1-138 号的审计报告。
7、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进行了两年的盈利预测,并出具了深南专审报字(2009)第ZA1-093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8、本报告含有若干备查文件,备查文件构成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2、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经我公司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不当使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1 年,自评估基准日 8 月31 日起,至2010 年8 月30 日止。
十四、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2009 年10 月19 日。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