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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税收普查方案

时间:2022-09-06 08:44:2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居委税收普查方案,本文共9篇,希望对大家的学习与工作有所帮助。

居委税收普查方案

篇1:居委税收普查方案

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摸家底、清税收、堵流失”税源普查活动,全面了解我街道辖区税源户型的基本情况,实现应收尽收。

实施步骤

本次普查从3月24日开始,至205月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普查阶段(3月24日至4月12日)

本阶段工作重点是:召开普查活动的动员会、普查人员培训会。坚持属地原则,根据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分网格无缝对接,对网格内的所有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普查内容,逐门逐户普查登记。4月8日前将普查结果汇总上报到街道普查办公室。

(二)汇总比对阶段(4月13日至4月30日)

本阶段工作重点是:街道根据各个社区上报的数据,和经济普查数据库比对,并将最终结果上报区财政局。期间各个社区进行自查自纠,根据区财政局反馈的比对结果再次查遗补漏。

(三)集中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9日)

本阶段工作重点是:对普查出的'在我辖区生产、经营或办公地点在我辖区但未在我区注册的税源户以及未纳税户,街道税源普查办公室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逐个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间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5月10日)

本阶段工作重点是:由街道普查领导小组召开本街道本次税源普查总结交流会议,及时总结推广普查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把普查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转化为实际行动,转化为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个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税源普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实行站长负责分管站长具体抓,迅速形成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财经发展科要加强对各个社区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指定专人包联社区,及时掌握社区普查动态,各社区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普查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

(三)严格考核。将本次税源普查活动纳入到年底经济考核中,对在普查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各个单位要营造一个浓厚的普查气氛。

篇2:区委税收普查方案

工作目标

规范纳税人纳税行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全面掌控我区税源现状和变化动态,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与精细化,构建健康有序的财政税收秩序;实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为打造和合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顺利实现年全区经济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国税局、地税局、监察局、公安局、人行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区税收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从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税收大检查日常工作。

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财政局局长

区国税局局长

区地税局局长

成员:区监察局局长

区国税局副局长

区地税局副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人行国库科科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检查范围、时间和时限

(一)区范围内所有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

(二)检查时间和所属期限

检查时间:2012年3月13日至2012年5月31日

检查所属期限: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的情况。对涉税违法行为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要追溯到前三年度。

检查方法及步骤

(一)检查方法

采取自查与辅导检查相结合、自主申报与检查核实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二)检查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3日-3月15日)

区政府组织召开由财政、国税、地税、监察、公安、人行部门负责人及纳税人代表参加的全区税收大检查动员大会;各成员单位召开专业会议对税收大检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新闻媒体单位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国、地税部门要根据税收大检查的范围认真组织好查前告知工作,教育和引导企业领导和办税人员增强法制观念,根据税收政策进行全面自查。凡列入此次税收大检查范围的纳税义务人,都要认真对度纳税情况组织自查,并将自查税款及时缴纳入库,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将自查报告及自查表于3月31日前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所站、税收分管员要在纳税人自查阶段,及时对所辖户进行辅导、排查,及时纠正征管不到位问题。

3、重点核查阶段(4月1日—4月25日)

国、地税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抽查主要以20纳税为主,发现重大偷税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为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干扰,抽查工作以异地交叉方式进行,对此次税收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总结处理阶段(4月26日—5月1日)

根据检查结果,对欠缴的各种税款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清缴,对欠缴各类税款的企业和个人经催缴拒不缴纳的,要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收缴。各检查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深入剖析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原因,通过采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等措施,不断巩固和深化大检查成果。重点核查阶段结束后,国、地税部门于2012年5月底前将税收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至市税收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各检查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违法违纪问题提出全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建立分工明确、运作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完成大检查个各项任务。

(一)明确分工。区财政、税务部门要做好税收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税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人民银行要协调市内各商业银行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检查中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税款划转等事宜,要依法及时办理。相关部门要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支持配合大检查工作。必要时,监察、公安部门可以介入检查,配合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选准选好重点检查户。要抽调一批懂业务,会查账,具有丰富税收工作经验的干部参加重点检查。在检查方法上,可采取进户检查、调帐检查等多种形式,以保证重点检查取得实效。在检查中,要把处理事于处理责任人结合起来,对地方政府擅自出台与税收法律相悖的减免税政策及时纠正,对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税务人员要根据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三)信息传递。在检查期间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召开交流会等方式传递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并建立举报登记和检查处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落实。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四)严肃纪律。在大检查期间必须贯彻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和廉洁自律制度,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和礼品,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检查线索和重大案件信息。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检查,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各检查组和参加检查人员不得擅自消化处理有关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区税收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篇3:居委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方案

关于居委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市关于加快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村级便民服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大推进力度,实现年内村级便民服务全覆盖

根据上级要求,以来,我街道将村级便民服务纳入农村社会建设工作(名称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市委办〔〕62号)精神,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覆盖。因此,全街道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工作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年底前实现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形成街道、村(社区)二级联动便民服务体系,使更多的基层群众享受方便快捷全面的服务。

二、坚持分类建设,逐步完善提高

对已建成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在服务上进一步充实内容、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切实提高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对列入今年计划内在建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其建设标准仍按“标准型”要求执行;余下的行政村,因考虑其时间紧、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和现有房屋条件制约等因素,建设标准可结合实际按“标准型”或“简约型”要求执行。所谓“标准型”,即按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要求制订的标准来建设。所谓“简约型”,即有一个便于村民办事的服务场所;有一块标识醒目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牌子;有1名或1名以上为村民服务的工作人员;有一个明确的服务范围和代办内容;有一套规范的.服务管理制度和便民服务联系卡。

三、扩大服务事项,增强服务效能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扩大基层站所服务事项,创新服务载体,健全服务机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做到“便民、为民、利民”。街道基层站所要按“能进则进”的要求,将服务事项进驻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其他承担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各条线也要积极把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进入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探索将政府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延伸到街道和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扩大服务范围,梳理增加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今年要重点将以下事项纳入便民服务范围:

民政服务事项: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殡葬改革、养老服务和老年优待等。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事项:就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供求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死亡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宣传发动、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状态确认;创业服务、人力资源调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处理等。

国土资源服务事项:农村宅基地审批受理和代办、设施农用地审批受理和代办、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代办、建设用地相邻纠纷的调解与协调。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服务事项:村庄建设指导服务,农民建房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乡村建设规划审批受理和代办等。

农业服务事项:土地流转信息收集、审查、发布、上传;农产品买卖市场信息发布;有关生产技术、气候变化、抗灾防灾、支农惠农政策传达;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直补资金落实服务;农资供应、育秧育苗、植保统防统治、要耕机收等生产作业性服务;农业技术培训等。

卫生服务事项:组织农村居民办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导开展农村居民新农合报销情况公示;组织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妇女“两癌”筛查、未婚青年婚检;改厕技术指导等。

人口计划服务事项:再生育审批的初审和代办;生殖健康服务告知及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生证件代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和公益金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初审和公示;外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优生“两免”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告知书发放;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及初步审核;人口计生工作纪律方面条款的告知等。

四、完善建设内容,确保规范运行

各村社会(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相应的服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确保服务中心规范有序运行。

(一)充分发挥现有服务机构作用。已建成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在服务内容、服务制度、服务流程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效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按简约型“五个一”要求建设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逐步改善条件,提高软硬件建设水平,逐步达到“标准化”要求。

(三)配好工作人员。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工作人员一般由村党组织、村委会、社管会成员兼任,或由驻村干部、驻村大学生担任,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专职人员。有条件的村可配备代办员,代办员要求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村(社区)基本情况,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的要求,提供全程综合代办服务。

(四)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要明确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及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干部轮流值班、事务公开、限时办理、办事承诺、台账登记、,风险防范、考核管理等制度,确保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有序运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实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在开展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街道办主任江雪明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余林海、武装部长吕旭光为副组长,周乐扬、董勇刚、竺裕达、唐平益、曹雁、毛炳忠为成员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各线办和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对各行政村和相关联村干部工作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在履行职责、资金保障等方面,街道积极支持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正常开展工作,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把握时间进度。对列入今年计划内在建的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快进度,确保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做到边建边服务。其余的行政村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合理布局,街道在7月初将推进计划报给市纪委和民政局;7月底前,要确定服务工作人员、服务事项;8月底前,要具备运行条件;9月份,开始挂牌试运行。10月底前市里将组织对街道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工作进行验收检查。

(三)加强督促指导。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推进情况月报制度,各村于每月30日前向民政办上报社区建设推进情况,相关联村干部抓好落实,街道在次月2日前将本地上月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报市纪委和民政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帮助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代办流程,做到业务上下对应、工作对接。要定期组织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学习培训,专题辅导代办服务要求及各类事项的代办流程。

(四)加强典型培育。在、两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评比基础上,街道积极开展考核评比和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掘、培育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典型,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建设工作。已经被评为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村,要进一步提高软硬件建设,切实承担起示范带头作用,特别在台账建立和服务创新上要加强探索,真正做到使服务有特色,工作有成效,群众有口碑。

篇4:社区居委管理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党员和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朽现象的产生,保持党的先进性,努力促进居委会的快速和谐地发展。

二、党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1、根据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实施党务公开。

2、公开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客观公正,不搞形式主义。

三、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1、讲求实效。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党内外群众,把党员和村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按党内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开,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通过透明度赢得信任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工作活力。

2、完善制度,通过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不断探索民主治村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

3、操作规范

(1)公开的程序: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负责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的过程,标记、办理。

(2)公开的内容:除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不允许公开的内容外,党内事务均应当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并要做到党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机相结合。如:公开党员名单、党组织班子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和班子成员调整情况;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推荐、评选先进情况;党组织获得的荣誉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员执行纪律、履行义务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组织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村两委工作计划和总结;党组织的决议和村工作重大事项;党费收缴情况;党员会议纪要;党员学习情况和党课内容;村干部任命;村财务收支情况等。

(3)公开时间:根据公开的内容,做到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

(4)公开范围:严格区分对党内公开、对党外公开和先党内后党外公开办理。

(5)公开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党内会议、文件等形式。

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步骤

1、组织动员和制定方案阶段。首先利用各种会议,传递学习《党章》,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使村干部和党员深刻理解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形成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其次,村两委党组织在充分征求党员和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好党务公开的实施计划,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方法。

2、组织实施党务公开阶段。每次党务公开以后,党组织向党员和广大村民征求意见,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认真整改。

五、加强领导

村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的领导,成立以党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委员为成员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党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

篇5:社区居委管理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部署,全面贯彻上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在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稳、准、狠”地打击,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我社区的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我社区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社区两委干部---、及社区民警为成员,其中苏红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

1、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拆迁征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7、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坚决打掉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召开社区两委班子、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研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张贴及悬挂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利用宣传栏、户外电子屏、手机、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达到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区上下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小区住户,明察暗访,充分调动村民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党代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重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要鼓励村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零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街道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1、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

2、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3、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社区居委管理活动方案

篇6:社区居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建工作为龙头,以“慈孝”文化为特色,以“威风锣鼓”为品牌,以物业管理为亮点,以“两型”社区创建为契机,以解决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落脚点,为促进光明社区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组织的领导,创一流的领导班子;坚持创新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坚持服务居民,促进社区建设有序发展。构建品牌特色独具、服务功能完善、居住环境舒适、治安秩序良好、文化教育繁荣、管理手段先进、人际关系融洽、自治参与广泛的和谐社会发展局面,全面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

三、工作内容

(一)创新机制,完善党建工作。社区党建工作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导,继续坚持以社区工作规范化,党员教育经常化,服务管理制度化的工作思路,结合社区换届和合并后的工作实际,实施多项工作举措。一是充分发挥党小组长在院落、门栋的作用,继续打造以“院栋为轴心”的党建工作特色和网格体系,促进党建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完善“三会一课”、“党员示范岗”、“党员工作承诺”等制度,实施党务、居务、警务三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报告会,整体提高党员思想和政治素质。三是坚持以社区党总支为工作主导,进一步巩固和完善11个基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长的作用,完善党组织的队伍建设,切实把党的温暖送进居民的心中。四是是以活动为载体,今年党总支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党员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性教育,文娱活动等,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和亲和力。

(二)创新思路,打造品牌特色

今年社区将紧紧围绕着创建“三模”社区的工作主题,继续强力打造以尊老、爱老、助老为主题的“慈孝”文化特色品牌。一是配合街道,改建光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以此为平台,开展各项关爱老年人的活动。二是以“慈孝”文化为抓手,以社区志愿者为主体,开展“每日一乐”(每天组织老年人开展棋牌、舞蹈、文娱、读书看报活动)、每周一课(每周聘请专业人士为老年人开展健康、饮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讲座)、每月一评(每月组织老年人座谈,对活动进行评议,提建议,谈想法,开展“好媳妇”、“孝子之星”、“优秀志愿者”“和谐家庭”等评选)、每季一展(每个季度将老年人活动场景,志愿者服务老人的活动图片进行展出,组织社区老年人,志愿者,居民群众参观)。通过上述活动,为老年人营造温馨的氛围,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

(三)尊老爱老,提升道德意识

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种功能的基础上,社区将创建“光明社区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组织社区青少年开展以“四点半”学校为内容的活动,并将这种活动融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活动之中,组织青少年广泛开展尊老、爱老、助老、孝老活动,让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敬老人,孝敬长辈,乐于助人,关爱弱势群众,遵守社会公德,树立优良道德品质的好风气,为社区“慈孝”文化增添新的亮点。

(四)“院落”文化,丰富居民生活

今年,为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社区将继续打造独具特色的社区文化团队,完善社区文化建设。社区将继续精心打造“红嫂威风锣鼓队”“院落”文化特色,加强队伍的组织建设和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队伍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与辖区单位共驻共建活动,利用全年各种重大节日,开展居民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和节目。在已创建的“红嫂威风锣鼓队”的基础上,社区将成立以社区中老年人为主体的“巾帼”合唱队和“秀美”舞蹈队,将以这三个文体队伍为依托,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完善“院落”文化特色。

(五)规范物业,拓展服务平台

篇7:地名普查宣传方案

为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动员,确保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号)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地名普查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体要求,以普查政策、普查成果、普查经验与先进事迹宣传为重点,以保障和提升宣传效果为核心,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主要目标

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重视、支持地名普查工作的氛围,确保普查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具体目标是:

(一)通过宣传,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地名普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通过宣传,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地名普查对提高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重要作用,履行好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通过宣传,使广大地名工作者和普查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守职业纪律,坚持普查原则,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

(四)通过宣传,使广大社会公众进一步加强对地名和地名普查的了解,自觉遵守地名管理法规政策,提高支持、配合普查的主动性、自觉性。

三、宣传内容

要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国地名普查组发〔20XX〕3号)等法规和文件,重点围绕六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一)地名普查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地名的基础功能和作用,深入宣传地名普查对加强和改善地名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维护我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地名普查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深入宣传普查的目标任务、主要原则、安排部署、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

(三)地名普查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总结普查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挖掘典型人物和生动事迹,及时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四)地名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广泛宣传推广各种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产品。

(五)地名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宣传地名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宣传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及时公布和推广标准地名,提高全社会使用标准地名的意识。

(六)地名文化的传播和弘扬。宣传普查中挖掘整理的各类地名文化遗产和地名文化产品,广泛传播地名文化知识,传承、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

四、宣传方式

要充分发挥地名与百姓生活联系紧密的特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名普查工作。主要宣传方式有:

(一)建立地名普查网站和微博。

(二)播放地名普查宣传片。

(三)开展街头地名普查宣传日活动。

(四)举办地名文化研讨会、讲座等。

(五)设立报纸报刊地名普查专栏。

(六)开设地名标志广告栏和社区宣传栏。

(七)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悬挂标语条幅,制作电子宣传字幕。

(八)开展地名征集和评选、地名知识竞赛等活动。

(九)展示地名普查成果。

五、组织实施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各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系统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和特点,组织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阶段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可联合民政部办公厅新闻办、有关传媒公司、媒体单位和事业单位,切实做好普查宣传推广工作。要积极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级各类媒体的大力支持。地名普查宣传活动的策划、实施、评估等工作,可委托专业传媒公司承担。

六、具体安排

普查宣传工作贯穿地名普查的全过程,要根据地名普查工作时间安排,紧密结合各个阶段任务,及时启动,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宣传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任务如下:

(一)第一阶段(20XX年底前)。

要结合地名普查准备工作,重点宣传开展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及时报导普查的重大会议和有关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各级普查机构的作用、普查人员的责任等。具体宣传活动包括:

1.征集发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视觉识别标志、标语口号(4-5月)。

2.报导重大会议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对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培训等重大普查活动和全国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导(4-6月)。

3.举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向社会介绍普查工作相关情况(4-5月)。

4.建立地名普查简报制度(6月)。从今年6月至12月每月出1-2期简报,明年1月起每月出2-3期简报。

5.设计建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网。建立地名普查网站与民政部网站、区划地名司网站之间的专栏链接。督促各地建立普查专网,做到全国专网联通(5-6月)。

6.起草印发《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5月)。

7.编辑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手册》(6-7月)。

8.开辟部属媒体专栏。在《中国社会报》、《中国地名》杂志等报刊开辟地名普查专栏,策划专题报导,解读地名普查目的、意义、方式,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地名知识等,报导普查进展及阶段性成果(5-12月)。

9.举办网络互动活动。在部微博、部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开设或建立“地名普查小知识”专栏专题,及时发布地名普查信息和各类地名小知识,并收集社情民意;适时举办网络微访谈活动,增强与网友之间互动,解答社会关注问题(5-12月)。

10.制作下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等视频、音频资料(6月-12月)。

11.制作下发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海报、横幅和其他宣传品(6月-12月)。

12.开展地名普查宣传月活动。在普查标准时点到来时掀起一个宣传高潮(12月)。

(二)第二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

结合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和验收,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1.继续宣传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宣传普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的支持、部门间的协作、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宣传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3.请有关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人员,指导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协调媒体进行报导,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配合度。

4.启动开展“地名普查万里行”活动,组织协调中央主流媒体实地采访、报导地名普查过程中的事迹、成果和亮点等。

5.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普查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三)第三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

结合普查成果汇总建档、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

1.公布数据成果。做好普查数据公报发布准备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地名普查数据结果;配合数据公报发布,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解读普查数据,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消息和评论。

2.展示地名普查成果。抓住普查数据发布和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的时机,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方式,宣传我国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在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美丽中国地名”、“中国地名故事”、“地名文化遗产”等专题地名栏目,在历史、地理、人文等专业媒体呈现地名普查成果。

3.表彰先进人物和事迹。深入总结和挖掘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人物和事迹,分层次、分主题进行宣传报导。

七、宣传品制作与发放

(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标志和口号。5月底前完成设计、制作、下发工作。

(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海报和横幅。根据普查工作进展分期分批制作、下发。6月底投放第一批以普查启动为主题的海报和横幅。

(三)《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手册》。6月底前完成编辑、印发工作。

(四)地名普查视频、音频宣传材料。设计、制作和下发地名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等。根据普查工作进展分期分批进行,今年6月底前投放第一批,12月投放第二批。

(五)其他宣传品和纪念品。根据工作需要,设计制作地名普查小册子、标志服饰、纪念品等宣传用品。

篇8:地名普查宣传方案

为搞好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动员,确保地名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XX〕1号)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国地名普查办发〔20XX〕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好地名普查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工作,以普查政策、普查内容、普查意义为宣传重点,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为开展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宣传重点

结合地名普查相关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宣传工作:

1. 宣传开展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2. 及时报道地名普查的重大会议活动、有关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

3. 宣传报道全省各地开展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4. 宣传推广地名普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及生动事迹;

5. 宣传推广地名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地名普查成果、地名文化遗产,广泛传播地名文化知识等。

三、宣传方式

以“接地气、多渠道、广传播”为原则,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客户端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主要宣传方式有:

(一)在区划地名网站上开设地名普查专页。

(二)播放地名普查宣传片。

(三)开展街头地名普查宣传日活动。

(四)开设地名普查标志广告栏和社区宣传栏。

(五)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悬挂标语条幅,制作电子宣传字幕。

(六)展示地名普查成果。

四、具体安排

地名普查宣传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XX年底前)

结合地名普查的准备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具体宣传活动包括:

1. 协调主流媒体对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培训等重大普查活动和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6月-8月)。

2. 起草印发《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全省地名普查宣传工作。(7月)

3. 汇总各地上报的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发布通报,制作宣传展板。(7月-12月)

4. 利用荆楚网、各地市州政府的网站、民政网站、湖北省民政网站、湖北省区划地名网等进行网络宣传,报道普查进展及阶段性成果。(7月-12月)

5. 在湖北省区划地名网站上建立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页,介绍地名普查目的、意义、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地名普查信息和各类地名小知识,征集社情民意,解答民众关注问题。(7月-12月)

6. 联系本地电视台、电台播放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下发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等视频、音频资料。(7月-12月)

7. 全省内发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手册》,张贴地名普查标志、宣传海报、宣传口号和横幅等,开设社区宣传栏、广告栏。(9月-12月)

8. 利用客户端,发布地名普查标志、宣传口号、地名普查信息,介绍地名普查小知识,对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行广泛宣传动员。(7月-12月)

9. 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地名普查宣传月活动,在普查标准时点到来时掀起一个宣传高潮。(12月)

(二)第二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

结合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和验收,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1. 继续宣传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宣传普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 积极宣传地方政府的支持、各部门间的协作、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宣传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3. 参与民政部开展的“地名普查万里行”活动,协助配合各级主流媒体实地采访、报导地名普查过程中的事迹、成果和亮点等。

4.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普查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三)第三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

结合普查成果汇总建档、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

1. 上报地名普查数据结果,发布普查数据公报,本地主流媒体发布相关消息和评论。

2. 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方式,宣传我省地名普查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的重要成就,充分展示地名普查成果。

3. 认真总结和挖掘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人物和事迹,借助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适时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宣传工作,由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地名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2. 明确工作重点,务实宣传。各市(州)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系统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和特点,组织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阶段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3. 确保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各市(州)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掌握所辖县(市、区)地名普查工作动态,设置联络员,及时汇总地名普查进展情况并报送至省地名普查办公室(联系人:陈琳,联系电话:027-50657187)。

附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标志及推荐宣传口号

篇9:地名普查宣传方案

为搞好舞钢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确保地名普查工作地顺利开展,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国地名普查办发〔20XX〕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好地名普查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工作,以普查政策、普查内容、普查意义为宣传重点,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为开展舞钢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宣传重点

结合地名普查相关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宣传工作:

1. 宣传开展地名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

2. 及时报道地名普查的重大会议活动、有关党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

3. 宣传报道全市各乡(镇)开展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4. 宣传推广地名普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及生动事迹;

5. 宣传推广地名管理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地名普查成果、地名文化遗产,广泛传播地名文化知识等。

三、宣传方式和时间安排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主要宣传方式有:

宣传方式

(一)在区划地名网站上开设地名普查专页。

(二)利用广告公司宣传车在城区播放地名普查宣传片。

(三)开展街头地名普查宣传日活动。

(四)开设地名普查标志广告栏和社区宣传栏。

(五)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画,悬挂标语条幅,制作电子宣传字幕。

时间安排

20XX年5月4日至20XX年6月4日,开展地名普查宣传月活动。

四、具体安排

地名普查宣传工作主要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城区宣传

结合地名普查的准备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具体宣传活动包括:

1. 制作宣传版面宣传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通知》及实施方案、普查知识。

2. 利用市政府网、舞钢信息报宣传舞钢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3. 舞钢市电视台、舞钢市广播电台播放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视频、音频、标语以及普查知识等。

4. 市区各显要位置张贴地名普查标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并在社区设置地名普查宣传栏、广告栏。

5.开展地名普查宣传月活动(20XX年5月4日至20XX年6月4日)。

6、制作普查宣传专题片,利用广告公司宣传车在市区巡回宣传。

(二)乡(镇)宣传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各乡(镇)政府驻地张贴不低于20条宣传标语,墙体固定宣传标语不低于50条(每个行政村2条)。20XX年6月20日,市普查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同时在电视台公布。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简报通报宣传情况。

(三)行政村宣传

各乡(镇)要召开各行政村和乡直机关地名普查动员会,20XX年6月10日至20XX年7月10日,市各行政村张贴宣传标语不低于20条,墙体固定宣传标语不低于2条。20XX年6月25日,市普查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电视台公布。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简报通报宣传情况。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舞钢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由舞钢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舞钢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名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地名普查宣传工作。

2. 明确工作重点,务实宣传。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系统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和特点,组织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阶段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3. 确保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各乡(镇)地名普查办公室要掌握所辖区域地名普查工作动态,设置联络员,及时汇总地名普查进展情况并报送至市地名普查办公室。

社区居委活动策划方案

社区居委工作计划

社区居委安全会议记录

税收征文

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作文

胡蜂普查工作总结

经济普查标语

妇女病普查工作总结

妇女病普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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