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及微信支付宝新规,本文共9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银行及微信支付宝新规
银行及微信支付宝新规
央行发布的261号文件规定,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即是最迟到1月1日前后,市民在同一银行办理转账业务,异地取现都将免除手续费。给国民转账降低成本。
由于监管并未提出免费措施执行的具体时间,因此各家银行的免费时间并不统一。工、农、中、建、交等五大行均表示,201月1日起执行“行内存取现与转账全免费”;招行、民生等银行表示,于12月31日起开始实施;而中信银行表示,已在12月26日起执行免费新政。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只针对同行,跨行依旧要收取一定费用。
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一个Ⅰ类账户
《通知》规定,从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
ATM转账24小时内可撤销
月1日起,ATM、手机、网银的转账中果在ATM机上转账,无论选择的是实时到账、普通到账还是次日到账,都要24小时以后才能到账,转账后的24小时内,如果你意识到汇错账户或者不想汇款了,可以到发卡行柜面申请撤销这次转账。
微信、支付宝等限制转账金额
一、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客户事先约定限额和笔数。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
二、强化安全验证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
三、设置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半年无交易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同一手机号码对应同一身份证
目前,随着手机短信验证码、短信余额提醒和重要事项通知等功能的使用,手机已经成为银行和支付机构验证个人身份和保护个人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对于无法证明合理性的,应当对相关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所有业务。
2017年1月1日起,信用卡有这些新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新政
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
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每日每卡取现限额调整至1万元
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业务、通过各类渠道办理现金转账业务的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并与持卡人协议约定每卡每日限额。发卡机构不得将持卡人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至其他信用卡,以及非持卡人的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
取消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
取消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最低还款额标准以及附加条件的现行规定,由发卡机构基于商业原则和持卡人需求确定。
信用卡被盗刷后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据悉,央行此次规定针对的是同行存取款和转账,跨行业务手续费还是照常收取的。如果要跨行业务免手续费,最好通过手机银行,大多数手机银行转账汇款免手续费。
延伸阅读:
央行发布支付新规:你的微信钱包跟支付宝该怎么办?
大消息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
啥是客户备付金?
简单地说,就是我们在网上买东东的时候先预付了钱,这钱我们预付完之后,商家是拿不到的,一直要等到我们收到货并且确认付款之后商家才能收到钱。而在这期间,这笔我们预付而商家没拿到的钱就一直存在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上,这就是客户备付金。
对此,人民银行权威解释:客户备付金是非银行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
这政策是啥意思?
简单地说,就是以后客户备付金统一开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的账户上,就不再是由网上的那些支付机构自己说了算了。当然了重点是:
银行不付利息?
不付利息!
……
这政策为啥要出?
人民银行表示,近年来客户备付金规模快速增长、存放分散,风险事件频发。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主要目的是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并引导支付机构回归业务本源。
人民银行认为风险主要是这样几个
一是一旦客户备付金被挪用或者窃取,后果不堪设想。
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
20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
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
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
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
四是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其实还存在流动性风险。
这政策有啥影响?
央视财经测算了一下,由于第三方支付过程产生的时间差会形成巨大的资金积淀,这部分资金在银行账户里产生的利息收入,就占到支付机构总收入的11%。
目前设置了缓冲期,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不过按照要求,最终支付机构应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交存至集中存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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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银行及微信支付宝新规]
篇2:支付宝连夜发新规
支付宝官方微博今天凌晨1点多发布了《关于打击电信诈骗 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公告》,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了以下调整:
12月1日起,同一用户在支付宝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支付账户;
新注册账户自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未发生交易,账户可能会被暂停使用,重新认证后可再次使用;
如果多个账户对应同一手机号码,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宝将对此类账户进行告知并清理。
2月1日起,使用支付宝账户转账时,单日转账笔数上限为100笔。单笔转账金额规定保持不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支付宝将不再为销售POS机、刷卡器终端的商户提供收款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支付宝最新的用户服务协议规定,单日转账100笔的上限仅对个人用户,企业用户则不受此限制。
另外,按照央行新规,III类账户单次消费金额不得高于1000元,而每日的累计交易金额也被控制在5000元以下。目前,支付宝尚未详细说明,用户在支付宝开设的III类账户是否受央行新规中的限额约束。我们期待更详细的.解读。
拓展阅读:.12.1银行新规定
ATM机转账24小时内将可撤销
央行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
另外,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候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受理行应当在受理结果界面对转账业务办理时间和可撤销规定作出明确提示。
开账户“限量”
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将只能开一个Ⅰ类户
央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新规实施后,个人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将形成以Ⅰ类户为主,Ⅱ、Ⅲ类户为辅的账户体系。
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I类户办理。Ⅱ、Ⅲ类户具有有限功能,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银行取消“漫游费”
异地存取款、转账的手续费取消
央行规定,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9月30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跨行业务手续费还是照常收取的,如果你想跨行业务免费,那就要借助手机银行了。
清理“僵尸户”
6个月无交易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在央行出台的新规中,还规定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所有业务,待单位和个人重新向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身份后,方可恢复业务。
转账笔数、额度要“约定”
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机构受限
与银行柜面渠道相比,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非柜面渠道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否是账户的持有人。所以央行采取了三项措施阻断异常交易,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一是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客户事先约定支付限额和笔数。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
二是强化安全验证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
三是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篇3:支付宝连夜发新规
央行近日正式宣布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并针对主要面向电子支付的II类、III类账户规定了明确的交易消费限额。
对于央行的新规,支付宝在今日凌晨做出了回应,宣布对部分业务规则进行调整,主要涉及支付账户管理、转账管理等方面。
篇4:银行账户新规通知全文
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支付结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
(一)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
1.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个人于月30日前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多个Ⅰ类户的,银行应当对同一存款人开户数量较多的情况进行摸排清理,要求存款人作出说明,核实其开户的合理性。对于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银行应当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使存款人运用账户分类机制,合理存放资金,保护资金安全。
2.个人支付账户。自年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联系开户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开户人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其申请进行变更。
(二)暂停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的业务。自1月1日起,对于不法分子用于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作案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通知涉案账户开户人重新核实身份,如其未在3日内向银行或者支付机构重新核实身份的,应当对账户开户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重新核实账户开户人身份后,可以恢复除涉案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业务;账户开户人确认账户为他人冒名开立的,应当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出具被冒用身份开户并同意销户的声明,银行和支付机构予以销户。
(三)建立对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机制。自20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对冒名开户的惩戒力度。银行在办理开户业务时,发现个人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被冒用的身份证件移交公安机关。
(五)建立单位开户审慎核实机制。对于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排查企业是否属于严重违法企业,情况属实的,应当在3个月内暂停其业务,逐步清理。
对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单位经营规模及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清楚、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异地等异常情况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对单位开户意愿的核查。银行应当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面签并留存视频、音频资料等,开户初期原则上不开通非柜面业务,待后续了解后再审慎开通。支付机构应当留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时的视频、音频资料等。
支付机构为单位开立支付账户,应当参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第5号发布)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自主或者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客户身份,或者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对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开立支付账户的单位,支付机构应当于年6月底前按照上述要求核实身份,完成核实前不得为其开立新的支付账户;逾期未完成核实的,支付账户只收不付。支付机构完成核实工作后,将有关情况报告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支付机构应当加强对使用个人支付账户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资金交易监测和持续性客户管理。
(六)加强对异常开户行为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
1.对单位和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单位和个人拒绝出示的。
2.单位和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
3.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七)严格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件号码的对应关系。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对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清理,联系相关当事人进行确认。对于成年人代理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开户预留本人联系电话等合理情形的,由相关当事人出具说明后可以保持不变;对于单位批量开户,预留财务人员联系电话等情形的,应当变更为账户所有人本人的联系电话;对于无法证明合理性的,应当对相关银行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暂停所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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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银行异地转账新规
2017银行异地转账新规
银行异地转账 不用收手续费
为降低居民转账成本,2016年9月30日央行261号文件规定,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也就是说,最迟到2017年1月1日左右,市民在同一银行办理转账业务,异地取现、转账都将免费。
跨行转账手续费涨价
虽然同行异地取款免手续费了,但部分银行在新的一年对借记卡ATM跨行取款手续费作出调整,有些银行从无条件免费进入有条件免费时代,有些银行则适度上调了手续费价格。
恒丰银行:普卡客户每月境内、外前6笔跨行ATM取现交易免收持卡人手续费;从第7笔开始,向持卡人收取跨行ATM取现手续费,境内每笔收费4元、境外每笔收费15元。此前,该行此项目实行免费政策。
兴业银行:ATM跨行取款手续费调整为:无论同城或异地,每月前3笔取款免费,从第4笔开始每笔收取4元手续费。此前,该行ATM跨行取款无论同城或异地,每月前3笔免费,从第4笔开始每笔只收取2元手续费。
华夏银行:1月7日起至12月31日,华夏普卡境内跨行ATM取现每月每卡前3笔免费,境外跨行ATM取现每月每卡第1笔免费。不论哪种卡,超出免费的笔数,境内按2元/笔收取;境外按12元/ 笔收取。此前该行不分境内外每日第一笔跨行取现都免费。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同城跨行取款各家银行早前多是每笔2元,但如今不少银行已悄然将手续费提高至4元/笔,包括中行、建行等。
支招:如何节省跨行取现费用
据业内预测,越来越多的银行将会加入收费阵营。跨行取现政策悄然改变,亲们又该如何应对呢?
先用手机银行转账再取款。目前,国内绝大多数银行对电子银行的转账业务都给予了力度很大的减免优惠,特别是手机银行,基本都实现了免费。
办贵宾卡可享优惠。集中家庭资金,办一张优惠力度最大的贵宾卡。金卡以上的客户就能享受一些减免优惠,白金卡以上客户基本都可以免费取现。
巧用“取款上限”。ATM机根据型号不同,每次取现上限也不一样,有的是每笔最多取元,有的最多能取5000元。在取款时,尽量选择单笔取款上限较大的ATM机,而且最好用足额度,可以省下不少手续费。
每家银行只能办一张储蓄卡
按照央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仅有类Ⅰ户的银行卡具有全功能,以借记卡或存折的形式,而Ⅱ、Ⅲ类户都是电子虚拟账户,功能逐级递减。另外,12月1日起,在ATM机上转账的话,不管你选择的是实时到账、普通到账还是次日到账,都要24小时以后才能到账,转错账、被骗了可以追回钱。
有银行实施“没带卡也能取钱”
想去ATM上取现,出门却忘记带银行卡,怎么办?工商银行推出了扫码取现。据介绍,扫码取现是工行基于二维码推出的一项便捷取款服务,客户勿需使用银行卡,只需手机下载安装工行融e行(手机银行)APP,扫描ATM屏幕上的取款二维码,即可取出现金。
商家不敢乱收刷卡手续费
大家出门购物吃饭,刷卡的时候有时会被商家服务员要求多收钱,因为银行卡刷pos机需要支付一定的刷卡手续费,有的商家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的则让消费者支付现金。
而央行等十四部门去年12月2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就明确,“收单机构和特约商户不得向消费者转嫁或变相转嫁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不得对选择银行卡支付方式的消费者采取歧视性措施。”以后大家出门刷卡,不用担心被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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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银行异地转账新规]
篇6:银行新规:账户分类管理
银行新规:账户分类管理
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对账户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事实上,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对三类账户管理提出了一些规定。
Ⅰ、Ⅱ、Ⅲ类户有何区别?
根据央行有关规定,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Ⅰ、Ⅱ、Ⅲ类户有何区别,个人该如何利用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管理资金?
新规实施后,Ⅰ类户即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全功能账户,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
Ⅱ类户在原有功能基础上,新增可以限额存取现金、限额与非绑定账户转入转出资金(含绑定支付账户使用)、接受开户银行贷款和还款等功能。其中,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开户申请人身份的Ⅱ类户,才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以及配发银行卡。Ⅱ类户与其绑定的I类户或信用卡账户之间的转账、银行贷款和还款以及利用Ⅱ类户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不受限额管理。
Ⅲ类户在原有可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功能基础上,新增限额与非绑定账户转入转出资金(含绑定支付账户使用)功能。其中,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开户申请人身份的Ⅲ类户,才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需要注意的是,Ⅲ类户任意时点的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因账户计息或退款资金汇入累计余额超1000元的情况除外。
此前开立的多个账户用不用销户?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最新规定,除Ⅰ类户可配发银行卡外,Ⅱ类户也可配发银行卡,但Ⅲ类户不能。
新规明确,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开立的Ⅱ类户,也可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在配发银行卡后,个人可持Ⅱ类户银行卡办理银行柜面现金存取、ATM转账取现、POS刷卡消费等各类业务,与Ⅰ类户的使用差别就在于Ⅱ类户有限额控制。同时,为适应移动支付发展,个人可通过Ⅱ、Ⅲ类户开展移动支付业务,不需要绑定银行卡,也可不到银行柜面面签。
此前开立的多个账户用不用销户?
据了解,个人在今年12月1日前已开立的存量银行账户不受影响,仍可正常使用,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存量银行账户在日常使用中已经开通水电煤代缴、贷款和信用卡偿还、银证转账和快捷支付等支付和理财功能的,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以后也可根据需要开通相关业务。
银行业人士提示,个人如果有降低支付风险的想法和需求,也可主动到银行将一些与网络支付绑定使用的账户进行降级,对多年不使用的账户进行销户。并且,目前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涉及个人开立的借记账户,也就是通常所称的'银行卡,不涉及贷记账户,即信用卡。因此,信用卡的开立和使用不会受到影响。
支付宝和微信账户的使用会有影响吗?
不少人关心: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后,个人使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会不会受到影响?
据了解,此前一些银行已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大额转账进行控制,网上银行转账一定金额以上的必须使用Ukey等,手机银行转账也有限额规定,不得大额转账。因此,银行对已经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进行大额转账控制的,不会受到影响,但若银行未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转账作任何要求的,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规定,可能会受到影响。
支付宝账户和微信账户的使用会受到影响吗?
据了解,央行出台的文件没有调整支付账户的转账额度,支付账户转账额度仍然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银行业人士表示,唯一产生影响的是,按照央行文件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客户新开立支付账户时,需要约定支付账户的日累积转账限额和笔数。但是,这种约定完全是支付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自愿行为,约定多少由支付机构与客户自行决定,央行没有任何规定。同时,这也只针对新开立账户,存量账户不受影响。
央行此前发布的通知指出:“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
银行业人士提示,这里的6个月是指开户第二日起计算的6个月,而不是开户后的中间任意时段的6个月,对于已使用过一段时间的银行账户,如果出现6个月无交易的情况,不会受到影响。同时,即便采取措施,也不会把账户冻结,只是暂停账户网银、手机银行、ATM等非柜面渠道的业务,账户在银行柜台还可以正常使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电信诈骗分子囤积账户用于诈骗活动。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梳(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Ⅱ、Ⅲ类个人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个人开立Ⅱ类、Ⅲ类银行账户(以下简称Ⅱ、Ⅲ类户)可以绑定本人I类银行账户(以下简称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不得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二)个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柜面开立Ⅰ、Ⅱ、Ⅲ类户。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的Ⅱ、Ⅲ类户,无需绑定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银行依托自助机具为个人开立Ⅰ类户的,应当经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审核开户人身份。
(三)银行开办Ⅱ、Ⅲ类户业务,应当遵守银行账户实名制规定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制度要求,留存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影印件或者影像等。有条件的银行,可以通过视频或者人脸识别等安全有效的技术手段作为辅助核实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
(四)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Ⅱ类户,应当向绑定账户开户行验证Ⅱ类户与绑定账户为同一人开立且绑定账户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第三方机构只能作为验证信息传输通道。验证的信息应当至少包括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绑定账户是否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等5个要素。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已增加对手机号码和信用卡账户的验证功能(具体接口报文见附件),银行应当于12月底前完成相关接口开发和修改工作。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Ⅲ类户,应当向绑定账户开户行验证Ⅲ类户与绑定账户为同一人开立,验证的信息应当至少包括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等4个要素。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Ⅱ、Ⅲ类户时,应当要求开户申请人登记验证的手机号码与绑定账户使用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
(五)银行可以通过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变更业务。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变更业务时,应当按照新开户要求重新验证信息,并采取措施核实个人变更信息的真实意愿。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且绑定账户为他行账户的,应当要求个人先将Ⅱ类户所有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赎回、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将Ⅱ、Ⅲ类户资金全部转回绑定账户后再予以变更。
(六)银行可以通过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销户业务。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销户时,绑定账户已销户的,个人可按照银行新开户要求重新验证个人身份信息后绑定新的账户,将Ⅱ、Ⅲ类户资金转回新绑定账户后再办理销户。
(七)银行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运行时间以外办理Ⅱ、Ⅲ类户开户业务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开户申请人身份进行联网核查:一是银行可先为开户申请人开立Ⅱ、Ⅲ类户,该账户只收不付,在银行按规定联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后账户才能正常使用;二是银行可以通过公安部认可的其他查询渠道联网核查。
(八)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集中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接入接口规范——个人银行账户部分〉的通知》(银办发〔〕168号)要求,对Ⅰ、Ⅱ、Ⅲ类户和信用卡账户有效区分、标识,并按规定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报备时间另行通知)。
(九)银行为个人开立Ⅱ、Ⅲ类户时,应在与客户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长期不动户、零余额账户处置方法。
(十)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管理事项另行通知。
二、关于Ⅱ、Ⅲ类户的使用
(一)银行应当积极引导个人使用Ⅱ、Ⅲ类户办理小额网络支付业务,在移动支付中便捷应用,建立个人银行账户资金保护机制。
(二)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其中,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Ⅲ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其中,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银行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客户需求,在规定限额下设定本银行的具体限额。在确保支付指令的唯一性、完整性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的前提下,Ⅱ类户向绑定账户转账可以不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Ⅱ类户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是指购买银行自营或代理销售的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
(三)银行可以通过Ⅱ、Ⅲ类户开展基于主机的卡模拟(HCE)、手机安全单元(SE)、支付标记化(Tokenization)等技术的移动支付业务。
(四)个人可以将在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绑定本人同名Ⅱ、Ⅲ类户使用。
(五)银行可以向Ⅱ类户发放本银行贷款资金并通过Ⅱ类户还款,Ⅱ类户不得透支。发放贷款和贷款资金归还,不受转账限额规定。
(六)银行可以在确保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Ⅱ、Ⅲ类户向绑定账户发送指令扣划资金。
三、建立健全绑定账户信息验证机制
(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梳(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应当发挥协调作用,推动辖区内地方性法人银行积极利用小额支付系统或者其他渠道,协助建立辖区内地方性法人银行的绑定账户互验机制,实现对绑定账户的客户账户信息查验。
(二)除小额支付系统外,银行可以使用中国银联等机构提供的验证通道,实现Ⅱ类户开户银行与绑定账户开户银行间的信息验证,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70号)规定,加强账户信息安全保护。
四、相关要求
(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督促辖区内银行全面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指导银行加快行内系统的改造,开办Ⅱ、Ⅲ类户业务,实现账户分类标识。
(二)银行应当以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为契机提升银行服务水平,加大对网点柜员的培训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并积极利用Ⅱ、Ⅲ类户来满足多样化支付需求和资金保护需求。
(三)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存量Ⅱ、Ⅲ类户的开立和使用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立即整改。对未按照规定验证绑定账户信息的Ⅱ、Ⅲ类户,自4月1日起暂停业务办理。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梳(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月25日
篇7:12月1日银行新规对支付宝的影响
银行新规全文
一是在开户业务方面,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民生银行(全国范围内)仅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结算账户(含借记卡、活期一本通);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二是在转账业务方面,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16年12月1日起,持有该行借记卡的个人客户,通过ATM机转账(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该行将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出。
三是在账户安全方面,对于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民生银行建议客户根据需要予以撤销。如果发现身份被不法分子冒用开户的,应当及时到该行办理销户手续。
四是在服务优惠方面,自2016年12月31日起,民生银行将对个人客户的本行异地人民币存取现和转账业务,免收异地手续费。
对老百姓有何影响呢
影响一:做好实名认证排查
新规要求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联系开户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开户人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其申请进行变更。
目前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等机构正在做实名认证排查,以保证一个人只有一个全功能的支付账户。
影响二:要限制转账笔数
目前每个支付宝账户转账到银行卡的限额是单笔5万、单日20万、单月20万,实际支付额度则与各家银行的限额有关,比如:工行、农行的每日支付限额为1万元。微信支付实名认证用户的单日转账限额是20万,单月无限额,实际转账限额也与银行的限额有关。
但是目前支付机构没有对个人累计转账笔数进行限制。小编提醒,央行新规实施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转账限额可能会有调整,累计转账笔数也要与用户事先约定。
银行新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民生银行(全国范围内)仅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结算账户(含借记卡、活期一本通);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除了加强账户管理之外,还有这几条规定对我们的影响比较大:
取消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手续费
这一点的意思是以后你的银行卡可以免费漫游了,但条件是同一家银行。这一点应该也是本次新规中对于我们普通持卡人最有用的吧。
ATM转账24小时内可以撤销
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感觉骗子们要失业了!可喜可贺!
支付宝、微信要限制转账笔数
《通知》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约束。经常逛淘宝或者使用微信扫码支付的,在签约时就需要根据平时的交易习惯,约定适合自己的限额和笔数,否则一旦限额或者笔数超标,就需要去银行柜面办理了。
单位、个人转账单日金额超过30万和100万,需单位、个人确认
《通知》规定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有分析表示账户管理规则有所调整,主要是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可以更好地保障账户资金安全。主动管理自己的账户,将不同的账户按需要分类管理,这样既能保证资金安全,也方便支付。
[12月1日银行新规对支付宝的影响]
篇8:个人银行账户管理新规
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免手续费,通过ATM向非本人同行账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如果已有Ⅰ类账户的,再开户时只能开立Ⅱ、Ⅲ类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通知,从12月1日起,多项支付新规生效。
11月30日,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组织全省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多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对于账户管理新政进行了解读。
A 三类账户保证资金安全
根据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那什么是Ⅰ、Ⅱ、Ⅲ类户呢?简单说,就是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Ⅰ类银行账户与Ⅱ、Ⅲ类银行账户的关系就像是“钱箱”与“钱包”的关系。个人大额资金可以存储在Ⅰ类户中并通过Ⅰ类户办理业务,而个人日常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以及其他小额、高频支付,则尽量通过Ⅱ、Ⅲ类户办理。
那为什么要对个人账户进行分类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副处长耿忠介绍,根据公安机关反映,在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用于转移诈骗资金的银行账户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不法分子直接购买个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二是不法分子收购居民身份证后冒名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户。而个人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可以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
另外,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人多户现象普遍,有些银行也以发卡数量作为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同时,个人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公用事业费用,往往开立多个银行账户,导致个人有大量闲置不用的账户。耿忠介绍,截至目前,全省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总数大约为1.9亿个,人均开户数大约为5.19个,而此数据相比于去年同期增长了1.9%,在其看来,个人开户数量过多既造成个人对账户及其资产的管理不善、对账户重视不够,也为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埋下了隐患,同时也造成银行管理资源浪费,长期不动的账户还成为了银行内部风险点,因此,个人账户分类更有助于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管理。
此外,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和现代通信技术在金融领域广泛运用,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托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为个人远程开立账户,账户的开立越来越方便。不过,耿忠介绍,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信息泄露问题突出,因银行卡信息泄露导致的账户资金被窃事件频发,在这种情况下,亟须建立个人账户的保护机制,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个人账户分类则有助于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
B 身份核验最好去柜台
事实上,此次新规所说的I类结算账户就是常见的储蓄卡、存折。在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因各种原因个人在同一家银行有多张借记卡,按照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的新规,如果你已经在一家银行办了好几张卡,以后还可以用吗?答案是,可以,只不过不能再办新账户了。
记者从省城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了解到,对于已经持有多个Ⅰ类账户的客户,各家银行将进行排查清理,具有合理用途的账户将不会因为多个账户受到影响。“为保证您的账户正常使用,请您于11月末之前持本人身份证前往中国银行网点完善您的个人客户信息。”近期,不少中国银行客户收到了这样的信息。记者了解到,除中国银行外,目前,不少银行也已通过网络或手机短信向客户发送相关提示。
另外,虽然I类账户的开户数量有所限制,但客户也可根据发工资、理财、消费等实际需求,开立Ⅱ类或Ⅲ类账户。一位在交通银行办理业务的持卡人告诉记者,自己和许多人一样,长期被这种银行卡很多但基本不用的问题所困扰,目前,她已经意识到,银行卡太多,不仅太浪费,而且也不安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在一家银行有一张卡就足够用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开户次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对此次银行账户管理新规的实施,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已于11月29日晚成功将该行在省内的各大营业网点ATM系统全部升级,只等在12月1日零时开始执行新的账户管理规定。与此同时,该行也已经对柜台人员进行了专门地培训,以便使新政策得到更好的实施。下一步,对于客户对新规的任何疑问,该行工作人员也会进行详细的介绍,不用担心客户对新政策有误解。
对于银行的身份核查,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相关人士也提醒,不排除在摸排过程中犯罪分子借机蒙骗持卡人,因此,在银行柜面进行当面的身份核验,是最保险的方式。
C 转账也有“后悔药”
此外,在转账方面,根据央行新规,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对此,耿忠介绍,这一措施是特定阶段、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有助于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但的确也会对一些个人正常业务产生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大银行柜面工作量。
记者近日走访了省城并州路附近的4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目前,针对在5万元及以下小笔金额的转账汇款,银行都是鼓励客户前往ATM上自助操作,同城同行转账基本为实时到账,一般入账在2小时左右。如果是跨行转账速度可能会稍慢,一般也能够在24小时内入账。此前,通过ATM转账成功后钱是无法追回的。不过,从12月1日起,市民通过ATM转账后的24小时内,如果返回,可通过电话银行或网点柜台申请撤销处理,以防止因一时疏忽造成资金损失。目前,多家银行都已对ATM界面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客户选择“转账”功能后,ATM界面会有相应的提示。与此同时,在客户完成转账交易后,打印的凭条上也会有延时转账和24小时内申请撤销转账的提示。
尽管ATM转账新规的出台是为了防止日益猖狂的电信诈骗,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持卡人对此却是褒贬不一。有人认为,24小时钱才到账给了被骗者一个缓冲期,可以减少诈骗行为发生,挽回损失。但是也有不少市民认为,转账要这么久才到账,加大了经营时间成本和风险。
对此,银行人士给出的对策是,个人转账并非只有ATM一个渠道,如果市民想更快到账,可以选择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通过这三个渠道办理转账业务,银行按规定将提供实时转出、普通转出、次日汇出三种转账方式。据了解,实时到账为操作交易后资金立刻从转出方账户转出;普通到账为操作转账交易后,资金在2小时后从转出方账户转出;次日到账为操作交易后,资金在24小时后从转出方账户中转出。
D 非柜面转账有调整
而部分银行的电子银行转账业务也因新规受到一定影响。根据新规,12月1日起,为了客户资金安全保障力度,非柜面转账管理也将有所调整,银行须与存款人协议约定非柜面转账限额,并对大额交易再次提醒。
11月30日,记者收到来自渤海银行的一条信息提示,“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您通过非柜面渠道办理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时,应通过个人网银数字证书认证方式完成,不能再使用手机动态口令认证方式。”据相关人士介绍,这其实也是新规所规定的,属于强化银行安全验证方式的新规定。
据介绍,非柜面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否为账户持有人,因此发生异常交易的风险更高。
因此,不少银行都在过去单笔转账限额和日累计转账限额基础上,增加了日累计转账笔数限制和年累计转账限额,并且调整了限额默认值,如手机银行、个人网银转账交易设置单笔转账限额、日累计转账限额、日累计转账笔数限制、年累计转账限额。其中,多家银行单笔转账限额和日累计转账限额默认5万元,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需要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如果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超过30万元的,银行还会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对此,银行人士表示,个人也可以根据自己日常消费、转账金额的习惯,在签约非柜面转账业务协议时自行设置限额。
▲ 新的个人账户管理规定将个人银行账户分为三类,如同给每个人配置了安全系数各不相同的3个“钱包”
▲ 在银行卡信息泄露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下,新规一方面有助于保护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安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银行资源使用效率,有效控制内部风险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个人账户管理规定,个人该如何利用三类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存量账户能否正常使用?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使用会不会受影响?微信、支付宝支付会否受限?针对这些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新规实施后,个人银行账户将会更安全。新规规定,自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简单来说,三类账户就像是3个不同资金量的“钱包”。Ⅰ类户是“钱箱”,个人的工资收入等主要资金来源都存放在该账户中,安全性要求较高,主要用于现金存取、大额转账、大额消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Ⅱ类户是“钱夹”,个人日常刷卡消费、网络购物、网络缴费通过该账户办理,还可以购买开户银行的投资理财产品;Ⅲ类户是“零钱包”,主要用于金额较小、频次较高的交易,尤其适用于移动支付业务,如Apple Pay、三星Pay、华为Pay以及小额免密交易业务。
新规规定,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那么个人此前已经开立的存量账户能否正常使用?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在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存量银行账户不受影响,仍然可以正常使用,无需进行任何操作。但消费者如果有降低支付风险的想法和需求,也可以主动到银行将一些与网络支付绑定使用的账户进行降级,对多年不使用的账户进行销户。
另一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是:个人使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是否会受影响?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进行大额转账控制的账户,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银行未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转账作任何要求的,根据新规,可能就会受到影响。
新规明确,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转账单日累积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方式,原有的仅采用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码的方式不能再进行大额转账。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银行账户资金的安全。”上述民生银行负责人表示,当前,银行卡信息泄露问题突出,个人在手机上点击来历不明的图片、短信链接后中毒,手机短信验证码可以被不法分子拦截。在此情况下,不法分子登录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拦截手机短信验证码,修改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密码等,进而窃取账户资金,已经出现了一些风险事件。因此,新规强化了个人账户的保护机制,即要求单日累计转账超过5万元的,不能仅凭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码,而必须使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等支付方式。
此外,新规规定,个人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暂停账户所有业务。这是否意味着,银行卡超过6个月无交易就会被冻结?实际上,新规中的“6个月”是指开户第2日起计算的6个月,而不是开户后的中间任意时段的6个月,对于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的银行账户,如果出现6个月无交易的情况,不会受到影响。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对个人和银行两方的保护。个人开户数量过多,一方面为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等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容易使得银行管理资源浪费,长期不动的账户还可能成为银行的内部风险点。
此外,随着人们日常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较多,很多消费者也关心: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会不会受限制?业内人士表示,基本不受影响。唯一产生影响的是,新规规定,自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客户新开立支付账户时,需要约定支付账户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但是,这种约定完全是支付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自愿行为,约定多少由支付机构与客户自行决定,央行没有任何规定。同时,这也只针对新开立账户,存量账户不受影响。
篇9:12月1日银行新规对微信的影响力
银行政策调整今日实行
1 银行账户
每人每银行限开一个Ⅰ类账户
存量账户暂不强制降级销户,将引导消费者梳理名下账户
新规要求,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再开户时,则只能是Ⅱ、Ⅲ类账户,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
实际上,去年央行发布《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已经将个人开设银行账户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并已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有关政策,Ⅰ类户为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能够存款、投资理财、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Ⅱ、Ⅲ类户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其中Ⅱ类主要针对直销银行开户,Ⅲ类账户主要针对小额、免密、便捷的移动支付方式(诸如银联的闪付功能)。
2 异地取现
同一银行异地存取现、转账免费
多银行客服称尚未对手续费政策作出调整
由于规定每个人每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I类账户,新规同时取消了同一银行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的手续费用,并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在同行异地转账上,中国银行一位客服表示,目前该行仍然执行原有规定,不清楚下月会否调整。同时他对记者指出,实际上今年以来该行就已经实行了比较优惠的费率,比如用中行北京的卡转账到浙江,两万元的金额,手续费在10元左右。
3 第三方支付
每人每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限开一个Ⅲ类账户
存量账户11月30日前完成清理,其余账户降低类别或撤并
新规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
Ⅲ类账户主要针对小额、免密、便捷的移动支付方式,包括非接触支付方式,如银联的闪付等。
根据要求,在新规实施前已开立多个账户的,支付机构应当在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联系开户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的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开户人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其申请进行变更。
4 转账限额
新开账户须约定转账额度与笔数
存量账户转账暂不受影响,微信、支付宝单日转账限100笔
新规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用户在支付机构的转账笔数和限额将由用户和支付机构通过协议约定。
《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12月1日银行新规对微信的影响力]
★医保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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