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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环保整治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3-10-26 08:57:33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城区环保整治的工作方案,本文共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城区环保整治的工作方案

篇1:城区环保整治的工作方案

城区环保整治的工作方案

各社区(村)、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县委关于组织实施好“五大战役”的部署和要求,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和看得见的变化,进一步解决松城辖区城乡环境面貌较差、秩序混乱、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文明整洁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使城市面貌有较大的改观和提升,让老百姓切实得到实惠,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松城建设实际,从8月份开始,大干150天,以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社区的服务功能为目的,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为突破口,以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为治理重点,建立“集中整治与

经常化管理相结合,以常态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开展背街小巷及居住住宅区的“牛皮癣”非法广告清除工作,使辖区“牛皮癣”广告乱贴乱涂情况得到明显改观。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切实改善“脏、乱、差”现状,努力实现“辖区内路面清洁、市容店貌整齐、社区亮化、行为举止文明”的工作目标。力争到年底实现建成一批,改造一批市政项目,整治一片,美化一片街区,让群众享受到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时间安排:

㈠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9月15日)

组织召开街道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充分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并开通举报投诉电话,组织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社区(村)班子成员、市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尽快投入到集中整治活动中来,积极营造氛围,使整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㈡组织实施阶段(209月16日—11月15日)

各社区及相关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

㈢检查验收阶段(年11月16日—12月31日)

由街道文明办对各辖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找补漏,提升整治质量,迎接县文明委的检查验收。

主要任务:

这次环境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社会监督”的要求,着力开展整治宣传活动,加大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力度,加强文明社会创建活动,狠抓重点突出难点,努力完成“设施建设、环境整洁、素质提升”三大创建任务。

㈠开展以“科教、法律、文体、卫生、环保、涉台教育”六进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创建活动,并开展评选活动,积极开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三服务”活动,开设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完善服务功能,实施“爱心互动”工程,开展志愿者活动,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㈡狠抓市民教育

1、要依托社区党校、文明市民学校等阵地,扎实推进开展政治理论、科学技术、法制教育等宣传,不断加强对社区居民文明素质教育,打造学习型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广泛开展环境整治和城市建设宣传活动,定期刊载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2、要加大科学设施建设和宣传力度,做好科普宣传活动场所的建设,在“六进社区”和“三下乡”活动中科普宣传要进入社区(村),社区宣传栏每月要更新一次。

3、社区要开展市民公德教育,教育市民友善对待外来人口,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提升城区居民的外在素质,重塑松城市民文明形象。

㈢抓好环境卫生整治

1、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社区卫生制度健全,辖区居民要做到房前屋后环境整洁,绿化美化,生活秩序良好,达到“门前五包”的要求,即:包卫生清洁、包庭院环境美化、包门前绿化、包无乱停车辆、包无占道堆放。同时,积极消灭“四害”,不养家禽和无证犬,垃圾清运及时,生活垃圾袋装率达到95%以上。

2、组织辖区群众开展背街小巷及居民住宅区的“牛皮癣”非法广告清除工作,使辖区“牛皮癣”广告乱贴乱涂情况得到明显改观。

3、监督检查背街小巷卫生整治和监督工作,确保社区环境整洁卫生,切实改善“脏乱差”现状。

㈣开展“文明示范街巷弄”创造活动

1、每个社区要有一至二条文明示范巷弄,带动辖区整体文明水平的提高。

2、鼓励支持居民“穿墙透绿”,各社区选定20户做为示范户,大力抓好庭院绿化、美化、亮化。

工作措施:

1、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机制。各社区(村)、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辖区的实际,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好事来抓,克服畏难情绪和厌战情绪,确保环境整治任务的完成。社区向办事处负责,片长向挂片领导负责,层层抓落实,定时检查、定时汇报、整改。

2、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社区(村)要再一次掀起环境整治活动的宣传热潮,要依托文明市民学校开办多种形式、灵活多样的培训班,抓好城区居民的宣传工作,并积极主动进家入户向居民宣传“门前五包”责任制,做到家喻户晓。

3、切实加强督导力度。社区(村)要组织老人督导队到大街小巷制止乱扔、乱丢、乱摊垃圾行为,组织人员检查环卫人员对背街小巷清扫的情况,使广大居民树立“县城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城市管理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净化环境的良好氛围。

篇2:城区元旦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城区元旦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以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本方案:为做好中心城区201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1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为载体,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和谐安居为目标,全面整治中心城区环境问题,为市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及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城区201X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公园、旅游景点等。加强整治违章、临时建筑;清理乱摆卖、乱搭建、占道经营及各种不按规定设置的广告牌及乱张贴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维修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保证城市路灯亮灯率达100%以上,开启夜景灯光;规范建筑工地和市场秩序;进一步整治交通秩序;抓好各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卫生整治;搞好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公园、广场的鲜花摆放;组织全市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全市乱堆乱倒的建筑垃圾,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1.市容卫生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

(2)环境卫生:对市区卫生死角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除加强日常保洁外,节日期间对市区主要路段要集中安排人员进行重点保洁;清理市区各主要道路人行道的杂物、垃圾等,保持市区道路路面清洁,特别要做好各主干道的卫生保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和垃圾清运工作,按时进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市区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无垃圾积压;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及时对垃圾转运站(点)进行消毒;城区政府负责做好城区小街小巷的保洁、清运工作;妥善安置好环卫保洁人员的岗位轮班,保证春节期间保洁人员全天在岗在位,不能出现卫生保洁空位现象;垃圾处理厂要及时处理全市收集、清运到厂的生活垃圾,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日处理。

2.市政园林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园林局、路灯管理所负责。对全市的主要道路进行一次检查,修补损坏的路面,修复道路交通标线,清洗交通隔离栏杆;负责对管护的路树、草坪等进行一次全面的修剪和管护;加强对公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园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和公共安全。维持广场、公园的美化、亮化、净化。安排好重点场所和路段的鲜花摆放;对全市路灯进行一次检修,保证全市路灯亮灯率在100%以上。加强路灯的监察管理,保持路灯线路处于良好状况,按时开启夜景灯光,保证在元旦春节夜晚统一亮灯。

3.市场整治组:由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整顿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卫生,依法规范商场、市场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包括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夜市、建材市场等);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4.卫生整治组: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负责。搞好全市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全市性的爱国卫生活动。春节前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卫生大扫除。

5.环保整治组: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文体局、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的管理,加大对恶、臭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组织整治污染严重的食品加工厂、养殖场、洗车场。加强对噪音、排污的监测监管。

6.交通管理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加强机动车辆管理,整治静态交通,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打击无牌照车辆;加强对公交车、出租汽车的管理;整治机动车维修店及占道修车现象等。加大整治车辆污染道路的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对带污染体运输车辆的查处工作。

7.旅游区域整治组:由市旅游局、红色旅游集团及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及新蒲新区管委会负责。搞好中心城区旅游各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重点搞好会议会址和红军山的各种管理。

8.违章建筑清理组: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红花岗区、汇川区、县政府负责。清理乱搭乱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重点整治临时工棚、铁皮屋、工地围墙以及临街两侧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等。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201X年元旦春节前的市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把市容整治工作作为元旦春节前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认真负责,真抓实干,集中精力落实各项整治任务。要严格按照市容管理标准和有关条例规定,根据这次整治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详细工作计划。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领导要亲临现场部署任务、组织指挥。对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查处和清理。通过整治,使我市市容环境面貌有显著改善,让全体市民和中外来宾在一个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中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

篇3:2023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__]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__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文明委[20__]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三、加强督导,确保迎检成功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篇4:城区环保容貌治理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展示我县良好形象,以更加整洁优美、清新靓丽的城市环境迎接正博会的召开,结合我县实际,从即日起至正博会前,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容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开‘总阀门’、融入主城区、三年大变样”发展思路,以全面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107国道、华安路、常山路等城区主要街道和各旅游景点周边为重点,按照“打造样板、以点带面,标准高档、管理精细”的要求,全民参与,大力度整治,深入推进城市美化、亮化、绿化、净化等各项工作,以崭新的城市容貌迎接’中国·(正定)国际小商品博览会的召开,提高正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主要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1.抓好拆违及沿街建筑美化包装

参照省市“穿衣戴帽”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因楼制宜、彰显特色、提升品味”的要求,对城区107国道、华安路、常山路等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刷、整修装饰,对电力、网通设施、交通设施、阅报栏、宣传栏等进行美化包装,保证其造型、色调、风格等与周边环境协调配套,整洁完好,焕然一新。同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查处各街道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

此项工作拆违由规划局负责;美化包装工作由规划局统一设计,涉及单位的由相关单位负责,涉及居民户的由街道办负责,涉及农业户的由正定镇负责。

2.抓好亮化整治

本着“节能环保、亮美和谐、凸现特色”的思路,全面实施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亮化“扩面提升”工程。对新建建筑物按照规划与建筑主体同步实施亮化工程,确保一次到位,体现建筑风貌特色。城区各主要街道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商店、文化娱乐场所要及时维修、清洗和更换夜景亮化设施,保证设施安全、功能良好,灯光、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外观干净整洁,按规定时间开启亮灯,美化城市景观。

此项工作由规划局、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各有关单位配合。

3.抓好绿化整治

一方面,高标准完成107国道北段、小商品三期对面、正中南侧、华安路东段、旺泉街等区域的绿化任务,增加绿化面积,培育新的绿化亮点;另一方面,按照“既注重生态效应,更注重观赏效应”的要求,根据道路等级和性质,对主要街道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或更换;实行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减少黄土裸露现象;加强园林绿地管理,对花草树木定期整形,死株断垄及时补植,垃圾杂物及时清理,枯枝败叶及时修剪,花草树木定期冲洗,打造绿化精品。正博会前,在常山路、恒山路、中山路、华安路、府西街、恒州街、燕赵大街等道路两侧摆放花卉。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

4.抓好市政设施整治

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对城区内各街道现有灯杆进行油漆、维修;对府西街路灯进行更新;对损坏的路灯、彩灯、路沿砖、便道、井篦、侧篦等公用设施及时检修或更换;对各街道坑洼不平和破损的便道及路面进行整修改造,对不按要求设置的`路沿斜坡进行清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挖掘、翻新城市道路和便道,保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整洁完好和美观。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

5.抓好占道经营治理

整治沿街固定门店。以建筑主墙体为界,店外严禁摆放任何商品及杂物;经营加工制作、维修、洗车、烧烤、小吃等,一律进入院(店)内经营,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严禁随意占道搭设舞台、使用高功率音响设备进行商业宣传促销活动。

规范各类占道市场。城区梅山路、恒州街等固定市场内的摊点不得出市场经营;历史文化街区经营摊点要退出大十字街路口50米,并且不准占用机动车道经营;恒山市场沿街商户不许占用便道经营,市场周边不得乱摆摊点、乱停车辆。

整治临时摊点。所有冷饮、修鞋、修自行车、早夜市摊点一律实行分级、划线、定点管理,按规定要求规范经营。取缔未经批准影响交通的早市、夜市和各种临时性占道市场。

清理各街道流动摊贩,拆除有碍观瞻、乱搭乱建的违章棚亭和占道饮食炉灶,保持道路的顺畅美观。

此项工作中,店外经营由工商局负责;市场周边摊点由市场办负责;临时摊点由城管局负责;露天烧烤由环保局负责;占道汽修由交通局负责;公安局配合。

6.抓好户外广告治理

按照“视觉通畅、昼夜兼顾、疏密有序、规范美观”的要求,继续推进城区户外广告整治,拆除不规范户外广告,更新、清洗、维护现有广告牌匾。加强新设广告的审批、监控、验收“一条龙”全过程监管,发现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实现户外广告的规范、安全、整洁、美观。

严格查处违章散发、张贴、涂写小广告行为;对各街道小广告要做到夜涂晨清,粉刷涂料的配色接近墙体颜色,确保清理效果良好;清理不文明的车体广告;清理沿街门店门窗贴字、贴画和乱挂条幅,保持门窗干净通透。

此项工作中,户外广告整治由城管局负责;小广告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城管局及各责任单位负责。

7.抓好环境卫生整治

全面加大国、省道及城区各街道、出入市口等处环境卫生管理,高标准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理便道上堆放的煤堆、沙石及各种杂物;及时查处垃圾乱倒、污水乱泼、运输车辆抛撒遗漏等违章现象,做到目之所及,全部干净整洁。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在城内主要街道合理设置封闭垃圾箱、果皮箱,并及时清掏,定期擦拭;垃圾转运站、公厕每日保洁,及时维修、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整洁美观。

加强“门前三包”管理,落实保洁制度;积极开展小街巷、农业村街、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清理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参与环境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街巷有人扫、垃圾有人运、违章有人管。

此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街道办、市场办分别负责。

8.抓好施工工地管理

加强城区沿街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门店装修等施工场地管理。主要街道临街建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围档作业;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高标准硬化,并指派专人洒水降尘、清扫保洁;施工或装修现场的装修物料、机具等应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棚、设施和其他应该拆除的建筑物,清理平整场地;道路施工完毕要原样恢复损坏的路面、便道及各类设施。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城管局负责。

9.抓好交通秩序整治

规范道路标志标线,检修交通信号指挥灯等交通设施;清理整顿城区各主要街道、交通路口、出入市口和各停车场的出租车、机动三轮车和其他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清理随意停靠招揽乘客的公交车。划有停车泊位线的街道,各种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泊位线内;对自行车存放处进行规范管理,达到车辆停放有序、街道畅通无阻的目标。规范设置临时停车场、停车位,满足正博会需要。

此项工作由公安局、交通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负责。

10.开展集中清理日活动

4月20日,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迎正博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日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按照“门前三包”和职责分工,彻底清理城区各街道、小区、广场、绿地、国道、省道、县道、村道、单位院落等各处的积存垃圾、杂草、杂物、建筑堆料、小广告、门店贴字,清洗擦拭果皮箱、广场栏杆、标志牌、座椅、灯杆等公共设施,营造全民动手,当好东道主、办好正博会的浓厚氛围。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我县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威同志为组长,县政协副主席蒲月英同志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迎正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单位都要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2.强化督导检查

此次整治活动作为迎接正博会总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纳入全县考核范畴,实行定量考评、统一考核。领导小组将通过日常督导、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两办督查室要对各单位整治活动情况及时进行督查通报,推动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3.实施精细管理

各部门要围绕各自工作任务,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细节入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管理,参照市区管理标准,实施精细化管理,狠抓工作落实。要讲究工作方法,循序渐进,将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结合起来,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以点带面,创出精品,打造亮点,把环境整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长效管理轨道,全面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篇5: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我省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创新和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契机,深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基本摸清了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情况。为做好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我省总体规划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和清理出来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管控措施。通过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确保我省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xx年x月x日)为界限,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规行为发生在xxxx年x月x日前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取缔关停一批、整治完善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对环保大检查中瞒报未纳入清理整治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20xx年x月x日后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要正确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处理意见,有序化解环境风险。

(二)属地负责,分类整治。在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制定本辖区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和环保管控措施。

(三)加强指导,提高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不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实际,有针对性提出处理意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整治效率,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清理整治范围及期限

将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清理出来、违法行为发生在20xx年x月x日前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列入此次清理整治范围,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治处置完毕(20xx年xx月xx日后清理整治政策不再适用)。

四、清理整治措施

甄别违法违规项目的不同情况,按照已建成项目、未建成项目进行分类处理。

(一)已建成项目。对xxxx年x月x日前已经建成投产或者使用,未经环评审批或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以下情形处理:

1、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完善且能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控的,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项目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其中环境影响小且环境敏感程度低的项目可以直接予以备案。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但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不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由市县环保部门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措施,责令项目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并经市县环保部门核查合格后,限期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后,报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备案,纳入环保日常监管。

3、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城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备案条件要求的(不含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公共设施类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依法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于xxxx年xx月xx日前停产、搬迁或关闭。

4、对于交通、城建、环保等涉及重大基础设施或民生工程类建设项目,按要求实施了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但因为其他原因难以通过审批和验收的项目,由市、县环保部门上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备案管理。

5、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或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环保部门在竣工环保验收中直接予以认定,不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对因相关防护距离内存在环境敏感目标而无法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若符合其他相关环保管理要求的`,可先行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未落实防护距离要求的问题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7、对已经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除辐射、化工等重污染或环境风险较大以及跨市县的项目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外,其余的均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环保部门开展验收。

(二)未建成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在20xx年x月x日后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含20xx年x月x日前违法动工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理,由市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依法进行处罚,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的项目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根据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纳入高尔夫球场专项治理工作予以清理。

(四)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对已建成的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应优化简化竣工环保验收程序,加快环保竣工验收工作。放开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市场,具有法定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可承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市县应于每月x日前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上报清理整治工作进度。各市县政府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严格责任追究。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加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县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市县进行督办,必要时对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对因清理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由环保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限期停业、停止使用或关闭。

篇6: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河东市河东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政府河政秘〔2002〕53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按照河政办〔2004〕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开展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河东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超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琨 区政办副主任 尹 伟 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蒿海艇 区经委纪检组长 李永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秦 辉 区技术监督分局副局长 顾涌泉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亚东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武春付 向阳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马秀洲 河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大明 新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姚红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姚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重视烟尘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具体分工为: (一)区环保局: 1、牵头协调烟尘整治联合执法活动; 2、对烟尘污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 3、负责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4、掌握和通报烟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区直单位锅(窑)炉烟尘污染整治工作。 (二)区经委: 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并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三)区质监分局 负责对锅(窑)炉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等监督管理,以及锅(窑)炉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 (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加强锅(窑)炉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促使锅(窑)炉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避免或减轻安全事故。 (五)区工商分局 对申办或年审营业执照的锅(窑)炉使用单位,严格进行核查。 (六)区公安分局 保障烟尘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止暴力抗法事件。 三、烟尘污染整治要求 1、按照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规定,“0.4-0.7吨/时立式水管固定炉排锅炉”应予淘汰,由经贸部门实施; 2、经检验、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锅(窑)炉禁止使用,没有合法操作使用证件的司炉工不准上岗,由质监部门实施; 3、对现有1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改油、改气、改烧无烟煤,1蒸吨以上燃煤锅(窑)炉,还必须配套使用除尘设施,以确保烟尘和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今后,热电厂供热范围外新建或更换的1蒸吨以上燃煤锅(窑)炉,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由环保部门监督实施。 4、对办理营业执照的锅(窑)炉使用单位,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年检; 5、根据锅(窑)炉使用单位的具体违法情节,由具有相关行政处罚权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6、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并积极参加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采取积极稳妥的工作方法,以说服教育、引导为主,防止出现过激行为,保持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建立健全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确保烟尘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时间 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至2005年8月31日实施。

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总结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简报

城区环境秩序整治方案

中心城区脏乱差的整治方案

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简报

乡村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的主持词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的主持词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城区环保整治的工作方案(共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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