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郑州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调整,本文共7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郑州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调整
【最新消息】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调整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后,在定点医院生育的参保职工和农民工,需在住院前由所在单位前往郑州市社保局生育处窗口办理登记手续。此前,参保者是在产假后才申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报销和补贴。
据介绍,今年五一期间,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新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生育保险业务系统因此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生育保险办理程序改为“住院前登记”。即在定点医院生育的职工(包括正常参保女职工、停保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和农民工,都需要在住院前,由所在单位到社保局生育处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单位经办人需要携带职工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男职工配偶另需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男职工单位和女方社区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停保女职工,另需女方社区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
“去年10月,市人社部门就进一步简化了职工生育保险办理手续,取消了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即参保职工自缴费次月起,就可在郑州市任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生育医疗费,并且不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专为参保单位提供企业端软件,满足网上申报、自助办理等功能。不远的将来,单位社保专管员也不需再前往社保办事大厅现场申报,在自己单位通过网络就能线上办理业务。”
篇2: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一)分娩
1、生育医疗费。办理入院手续时提交生育就医确认资料,由医院直接进行费用申报减免。
2、生育津贴。产后报销时间:生产后半年内提交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安排待遇申领。
产后报销资料:(报销审核后资料可退回)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广州分娩不需要,异地分娩需要)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准生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各地名称不一样)
6、出生证
7、医院盖章的等级证明(分娩医院)
8、出院小结
9、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视个人情况放弃独生子女待遇)
待遇审核时间:一般3个月左右。
(二)流产报备资料:
1、准生证(有街道办一孩报备章)
2、发票
3、药费清单
4、出院小结
5、病历
6、结婚证复印件
(三)男方陪产假资料
1、出生证
2、独生子女光荣证
3、准生证
4、剖腹产需提供诊断证明
篇3: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哪些材料
1、参保单位和个人在产假期满后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提供以下材料:
(1)生育证、婴儿出生证、结婚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
(4)住院发票
(5)本人工商银行卡和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6)申请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的,提供病历
(7)失业职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提供失业证
(8)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生育的,提供户口本和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或社区)证明,证实职工配偶无职业。
(9)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将生育保险待遇直接划入生育职工个人银行账户证明的,可以通过银行将生育保险待遇直接拨付到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2、申请人待经办人员将有关信息录入微机后确认签字。
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
参保单位和生育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缴纳生育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4、每周二、四上午集中受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
5、处财务科业务窗口每周二受理开具发票业务;每月15日通过银行向个人工商银行卡划拨生育保险待遇。
1.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有哪些?
2.上海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材料和流程
3.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
4.哪些妇女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保险基本待遇有哪些?
6.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包括哪些?
7.女性生育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8.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9.生育保险有哪些基本待遇
10.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篇4:郑州生育保险报销程序流程
女职工生育报销(一) 流程
1、女职工在怀孕5个月内,首先在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
2、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期保健;
3、到定点医疗机构生产;
4、生育后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有相关材料;
5、医疗保险中心进行生育费用审核;
6、生育后4个月内报销生育费用。
女职工生育报销(二) 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
※ 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所需资料:
1、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市医疗保险卡原件;
4、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结婚证原件;
6、办理时间:每月20至30日期间的工作日到市医疗保险中心3楼生育科办理。
7、生育科咨询电话:68698155
备注:由他人代办时,请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女职工生育报销(三) 生育报销时所需材料
※ 女职工在郑州市医疗保险中心进行生育保险报销应携带的材料:
1、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医院章);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围产期保健票据;
3、住院期间每日费用清单、结帐凭据、出院证;
4、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郑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登记卡、(如有外地就医情况,请携带外地非定点需要急诊的证明);
5、报销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6、生育费用报销地点及时间:
地点:郑州市医疗保险中心3楼生育科
时间:每季度最后1个月的25-30日报送以上材料;
次月18-2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件领取现金支票。 咨询电话:68698155 7、注意事项:
① 生育时所有能报销的费用必须以现金结算,如用医保卡结算的则不予报销此部分费用;
② 生产后4个月内按时报销; ③ 提供的复印件均为A4纸。
友情提示:因生育报销时人员较为集中,排队等候时间较长。建议提早到市医疗保险中心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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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次月起享受。
女职工申请享受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男职工申请享受生育看护津贴。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社保局办理:
1、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夫妻双方身份证、上环证或结扎证、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汇总清单、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账号复印件。
社保局在受理材料后次月将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本人社保卡或银行账户上。
篇6:生育保险待遇怎么申报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组织的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三、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四、失业妇女还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五、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六、农村妇女,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另外还要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七、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单位没有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费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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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生育保险待遇计算
1、生育保险具体指什么?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政策。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6个月(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日期为准);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用人单位依照《海宁市贯彻〈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实施意见》(海政发〔2007〕43号)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而未参加的或参保未满6个月的,其职工发生的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3、自谋职业缴费或被征地农民保障人员是否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6个月(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日期为准)、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待遇与之相同。
4、女方未参保,而男方参加生育保险的,是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男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6个月(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日期为准),其未参保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的)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5、生育保险待遇怎么申请?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术后六个月内向所在镇(街道)人力社保站社会保险服务窗口或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审核窗口申报,填写《海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准生证(第一胎)或再生证(第二胎)―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医疗单据,包括原始发票、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出院记录。
市社保中心将在生育待遇申报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相关款项转入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停止缴纳该职工的社会保险费。
6、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怎么计算?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项目: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职工实施国家、省规定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医疗费用和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具
体补偿标准见下表:
具体参照《海宁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海政发[2014]147号文件的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女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发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经审核同意后,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875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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