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本文共8篇,仅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并能积极分享!

篇1: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
(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生育保险待遇的支出:
(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二)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三)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它费用。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及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享受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流程:
1、办理资料:
⑴《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⑵婴儿准生证明。
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
⑷相关医药费用票据。
⑸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长期和临时医嘱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单。
⑹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非职工证明。
2、具体步骤:
2.1接收资料
单位经办人在大厅生育费用报销窗口,报送所需资料。
2.2、初审资料
窗口资料接收员核实申报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资格,将符合要求的资料予以接收登记,打印生育报销登记单。
2.3、费用审核
审核人员按政策规定审核相关生育费用并扣款,交由科长复核。
2.4、结算单打印
结算员生成财务报表并打印结算单交付财务科。
1.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2.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3.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4.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以及流程
5.生育保险能否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6.西安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7.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8.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9.西安市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10.女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篇2: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
(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生育保险待遇的支出:
(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
(二)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三)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它费用。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及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享受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流程
1、办理资料
⑴《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⑵婴儿准生证明。
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
⑷相关医药费用票据。
⑸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长期和临时医嘱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单。
⑹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非职工证明。
2、具体步骤:
2.1接收资料
单位经办人在大厅生育费用报销窗口,报送所需资料。
2.2、初审资料
窗口资料接收员核实申报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资格,将符合要求的资料予以接收登记,打印生育报销登记单。
2.3、费用审核
审核人员按政策规定审核相关生育费用并扣款,交由科长复核。
2.4、结算单打印
结算员生成财务报表并打印结算单交付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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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篇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篇5: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非报销项目
一、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费用;
三、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四、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篇6: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另外,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篇7: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一)在深圳市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备齐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社保大厦1522房)办理报销,在各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二)深圳市局或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
(四)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注:
深圳生育保险不能单独购买。享受生育保险必须是已购买医疗保险一档(原综合医疗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二档(原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医疗保险三档(原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暂不能享受。参保人到市外生孩子均可回深圳报销。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先行垫付现金,回深后到社保窗口进行报销。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篇8: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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