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种说法,是说孩子的隐私应不应该尊重,孩子的一些邮件、日记及短信等家长是否能查阅。家长当然应该尊重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虽然有权了解孩子的事情,但不能做得过火。然后现在的一些宣传似乎走到了另一个反面,似乎孩子私人的物件,家长没得孩子同意则不能私阅。这种教育看似对孩子很贴心,但却不利于孩子品德的提高。宋朝的司马光说,他一生当中,存心、做事光明磊落。无事不可告人,则没有隐私。现在很多人不懂这得这点,提倡尊重隐私,这在一定意义上唆使孩子行苟且之事,也容易使孩子养成“擅为”的习惯,不利于孩子健康的修养。接下来“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也是说这个道理,隐私往往都要私藏的,神神密密,不让父母知道,这会让父母感到伤心和不安的。
曾子说:“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人的所谓哪有稳私可言,一举一动都在神明的监视之下,没有丝毫可以被略去的。所以要尊重隐私之类教育,这实在是告诉孩子如何自欺欺人了,天下没有什么事是可以隐的。培养孩子心地坦荡,光明磊落,这比尊重隐私权的教育要高明得多了。
记得我上学时候,那是上个世纪90年代,我们那时候玩的东西只不过就是台球,电子游戏机,电子游戏就几款,3、4种吧,那时候学生处对象,打仗的很少,大部分知道学习,攀比心也弱,见识的少,是非的分辨率还算可以。可现在的环境把孩子弄的是非不分,对于错,有时候大人都拿不准,孩子在想什么做什么,大人不了解,相互之间比吃、比穿,比能打架,比花钱,比能处对象,没有比孝心的,比帮父母做家务事的。我认为,孩子做什么事,应该告诉父母一声,父母给以指导,能不能做,怎么样做。孩子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主观能动性,曾子说,“十目所视十手所指”意思就是我们个人的所作所为有许许多多眼睛在看,做到不对,会有许多手对我们指指点点的评论,我们要懂得“慎独”,在没人看到的时候,做事在内心也要很恭敬,绝不能随心所欲但是不能随心所欲,例如买了不该买的东西,花了不该花的钱,孩子的行为是父母的血汗积累的。大人知道这个道理,孩子也应该知道,所以擅自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就不合乎做做子女的道理了,违背自己的本分了,就是不孝。
孩子从小就应该长养慈悲心,帮助孩子落实”日行一善“来增加孩子的品德,在做的时候一定要随时、随地、随机、随缘,随能力,不要强迫自己去做,更不能作秀。我记得有个幼儿园,给孩子留作业,就是回家以后做一件好事,必须自己做,不让人帮。因为老师考虑到孩子在家基本上什么活都不会,这可难坏了家长,也不敢让孩子独自出去,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怎么让孩子做个好事,后来家长凑在一起想办法,想出来一个绝好的主意;那就是甲家的孩子帮助倒垃圾,乙家的孩子帮助甲家倒垃圾,也不用出外面去做,在楼区里就能做到。好事完成了,老师的作业完成了,孩子呢,会怎么想把老师留的作业当成了负担,完全违背了老师的意思,所以老师留下来的作业,一定要如实尽心的完成,千万不能作秀。伤害了老师的良苦用心,伤害了孩子的天真。
英国首相丘吉尔从小就落实“日行一善”,台湾马英九也教育孩子要“日行一善”,培养孩子爱心,有爱心,就能够帮助别人,就会增强集体荣誉感,但超过孩子能力的事,不能让他做,但可以讨论,思考但做好事一定考虑到保护好自己,免得因为做好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就像一个律师相救一个被撞倒的人,先问他怎么样了,然后让他写出不是那个律师撞倒的,并签名,写好后,律师把那个人送往医院,有时候真是好人难当,律师的做法,我不太赞同,但是如果一个人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没有再好的办法,尽量先报警,在找人呼救,大家一起来做。孩子呢一定要让他们做自己能力范围做的事情,子云“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也要用“恕己之心恕人,用责人之心责己”。
★诚信为道
《《弟子规》解读——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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