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则何以分〔1〕之?曰:至亲以期断〔2〕。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遍〔3〕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4〕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5〕。然则三年何也?曰:加隆〔6〕焉,案使倍之,故再期〔7〕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8〕,期、九月以为间〔9〕。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也,古今之所一也。
【注解】
〔1〕分:区分亲疏不同的丧礼。
〔2〕至亲:指父母。期(jī):周年。断:丧终。
〔3〕遍:轮流一遍。
〔4〕更始:更新,重新开始。
〔5〕案:语助词。象:象征。
〔6〕隆:隆重。
〔7〕再期:二年。
〔8〕缌(sī):用细麻做成的丧服,服期三个月。小功:用较细的麻做成的丧服,服期五个月。杀(shài):减省。
〔9〕间:在隆和杀之间。
【译文】
然而如何区分亲疏不同的丧礼呢?答:父母之丧,本以一年为终结。这又是为什么呢?答:一年之中,天地已经变了,四季已经轮流了一遍,天地中的有生之物,没有不开始更新的了,所以先王以人事效法天地,以此来象征新的开始。然而又有三年之丧的说法,这又是为什么?答:这是特别加重哀情的意思,使其加倍,所以加了两年。从九月以下递降,这又是因为什么?答:使其丧礼不如父母的隆重。所以三年服丧是最隆重的,穿缌,服期三个月,服期五个月是损减的礼,服期一年、九个月是中等的礼。礼的制定,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间取法于人,人们共同居住、和谐统一的道理全在这里了。所以三年之丧,是人间最完善的礼义制度。这就叫最为隆盛的礼,是历代帝王的共同之处,是古今一致遵守的原则。
《荀子原文及译文——荀子礼论(十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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