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思考,本文共4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思考
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思考
灾害信息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直接关系到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救援救助等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科学规范、及时准确的上报灾情信息,有利于党委政府掌握灾情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近年来,xx县组织开展了灾害信息员培训,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总结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xx县位于xx北边陲,辖15个乡镇,296个行政村,15个国有农林特场,总人口37.3万,其中农业人口28万。耕地面积46.5万亩,全县境内因地形复杂,沟壑纵横,洪涝、干旱、风雹等多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给灾区的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全县现有灾害信息员407名,其中313名由“村两委”人员兼任,经过专业培训的有382人,平均年龄49岁。
在灾害信息报送和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报灾程序不规范。一是灾情报告不及时。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处于灾情一线的人员最先了解和掌握灾情,但普遍存在着灾情初报未按规定时间(1小时内)上报。二是报送途径不规范。小灾报本级政府领导的多,大灾上报乡镇和县级政府领导的多,报民政部门的少,且不按规定进行灾情续报和核报,影响了报灾时效和准确性。
2.报送数据不准确。乡村级在灾情上报中,灾情统计人员估算的多,按标准统计的少,存在受灾人口超过本地区常住人口数,紧急转移人口小于投亲靠友、借住房屋、搭建简易房人口数等逻辑错误;房屋毁坏和倒塌户数、间数不准,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总额与分项统计不相符等,且无相关台帐和文字材料。
3.档案资料不完善。有的地方无专门救灾工作档案,基本上都没有灾情报告和救灾台账,更没有影像资料,尤其是村级基本上是电话口头报灾,导致灾害无法核对和应证。
灾害信息员队伍普遍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职业认同度不高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灾害信息员队伍不稳定。目前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多数来自“村两委”成员,但“村两委”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人员流动性大,导致灾害信息员队伍无法保持相对稳定,一些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信息员退出队伍,又没有对新确定的信息员实行传、帮、带。相对稳定的乡镇灾情信息员灾后大多要参与政府各项灾害管理决策,无法逐村逐点核查,造成在抗灾救灾与核灾报灾顾此失彼,只能充当二传手或是按领导意图报灾。
二是基层对灾害信息报送不重视。乡(镇)政府本应是本级灾害员管理的责任主体,但受诸多因素影响,基本没有购置专门的救灾设备,也没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没有将救灾款物的分配、灾害信息管理列入到政府的重要工作,更没有建立灾情统计、灾情会商、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资料保管等制度措施。
三是灾害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虽然民政部颁布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统一制订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因无硬性的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致使在现实操作过程中,既使是同一种灾情,在同一地点,由不同人员进行统计其结果也不尽相同,导致谎报、瞒报、漏报灾情信息的'现象仍然存在。
主要对策有:
一是要建立稳定的信息员队伍。灾害信息是自然灾害发生的必然结果,是抗灾救灾的决策依据,要做好减灾救灾工作,就必须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对突发自然灾害的信息预警,完善应急措施、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灾情的能力保证。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必须要解决人员配备问题,要选配文化水平高,身体状况好、有一定的分析、计算能力的同志任灾害信息员。
二是要健全规范的灾害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的救灾方针和救灾分级管理的原则,应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乡村灾害信息员选任和培训制度。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专业培训和综合考评,实行择优持证上岗制度;要完善灾害信息管理措施,统一设制印发《灾害信息记录本》、《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做到统计口径,统计指标上下一致,以此推动灾害信息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是要建立健全灾害信息预警系统。我县于20xx年与县移动公司联合建立了移动短信平台,健全了全县灾害信息员信息系统,当灾情发生或遇恶劣天气时,第一时间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县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民政所干部及村灾害信息员手机上,构成了覆盖全县各村组的灾情信息联络体系,做到提前预警、闻灾而动,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从而提高灾害信息报送的准确度,为灾害损失评估、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四是要建全灾害信息员考评激励制度。应建立固定的灾害信息员补贴制度,县财政每年要专门预算救灾工作经费用于支付灾害信息员工作补贴,给予适当奖励,以此激励基层灾害信息员的工作热情,提高救灾工作效益。
篇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工作,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工作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篇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其纪委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真正用于纪检监察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在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现在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
二、对策措施
当前,《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启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格局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首先必须要从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等角度考虑,提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级别相当;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这样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有利于依靠群众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就可以更有力地落实党委作出的决策,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各级纪委才更有权威性,可以更有力、更有效地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
其次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才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再次必须要改革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改变领导关系和供给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把供给关系由地方供给改为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让同级纪委与监督对象无利害关系,这样监督起来才会真正有力,从而保证纪检监督权的权威性和有效监督;其次可以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到目前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人员少、开展业务不多的实际,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驻”和“大纪委”的做法,即:改单位派驻为系统派驻,将系统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重新组合成新的派驻机构,称为派驻一组、派驻二组等,这样可避免纪检组受所驻单位在办公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约;将乡镇纪委划分为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机构如督察一组、督察二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赋予这两类纪检监察机构新的活力。同时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科学设定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的达标要件,对“双规”场所、办案车辆、案管室、证据保全设备、行政经费等作出量化要求;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四是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一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产生的消极因素;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干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三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考试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三要探索挂职锻炼新途径,开阔干部视野。挂职锻炼包括系统内挂职锻炼和系统外挂职锻炼。要在抓好系统内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也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作风。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最终目的要让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宏观调控、组织人事、金融证券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使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四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要积极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或者在综合性大学设立纪检监察专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四个新变化”:纪检监察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了;领域不是缩小了,而是大大拓宽了;标准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加复杂了;履行职责对干部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职责。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4:浅谈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谈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目前,国家在我省免征农业税,实行粮食补贴政策试点工作拉开了农村改革开放的序幕,不仅对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而且也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挑战。以免征农业税、实行粮食补贴为起点的农村综合改革能否深化,成果能否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地位能否确立,关键在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整体素质与战斗力,全面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此,我们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现状进行了调查。一
全县共有10个乡镇,98个行政村,此次列入调查的5个乡镇,48个行政村,共有乡村干部620名。经调查,620名乡村干部中,年龄30岁以下的108人,占17%;31岁至40岁之间的有270人,占43%;41至50岁之间的有190人,占31%;51岁以上的52名,占8.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360人,占58%;中专学历的有120人,占19%;高中学历的有110人,占18%;初中以下学历的有30人,占5%。
二
通过调查发现,基层干部队伍经过几年整顿,结构得到了很大改善,本网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能力得到增强,广大乡村干部成为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骨干力量,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很大贡献,是完全可以信赖的。但按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村级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缺乏专业知识,成为影响当前农村发展和小康目标实现的一个重大问题。目前我县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好于村干部队伍,在一些乡镇村干部队伍结构改善程度不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水平偏低。全县村党支部书记中大专以上(绝大多数是函授)文化程度的仅为18名,所占比例仅为17%,而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则占83%;二是专业结构失衡,具有涉农专业特长的科技型、管理型干部比重较小,而经验型、资历型的干部比重较大,这样的干部队伍结构很难适应农村发展和实现小康目标的需要。
2、思想观念的更新程度滞后于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表现在相当数量的基层干部思想观念还偏于保守,视野比较狭窄。与南方发达地区、先进地区比,缺少“敢闯、敢冒、敢试”的勇气,缺少开拓和开放意识,不敢涉足新领域,接受新事物,运用新科技,发展新产业而是老守田园,安于现状,上边逼一逼,下边动一动,缺少带领群众敢富奔小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本领和驾驭市场、把握展机遇的眼光和能力。金城乡幸福村与正义村经济发展的对比就很说明问题。幸福村与正义村村挨村、地挨地,自然条件相同,距县城只有5公里,具有地理交通的优势。幸福村党支部书记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他立足村情,确定围城发展战略,大上棚室蔬菜,扩大奶牛生产规模,使全村很快富起来,人均收入2003年达到3200多元,而正义村党支部书记思想观念陈旧,守摊不创业,对村情、对市场缺乏研究,市场经济意识不强,习惯于传统的农业耕作,使村的地理、交通、资源优势等不到发挥,结果在他的任期内山河依旧,面貌依旧。
3、政策水平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较好地解决一些突出矛盾和棘手问题。有些干部不注意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对政策理解不深不透,执行政策坚决,不自觉,群众看着不服,有的干部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不能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还有的乡村干部囿于小团体和自身利益,执行政策走样。用农民的话说是“经是好经,被歪嘴和尚念歪”。一些村干部政策水平低,不顾国家政策规定,乱摊派,加重了农民负担。一些干部不仅政策水平低,而且法制意识淡薄,往往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不能依法理政,依法治村,有时还激化矛盾,造成群众上访、告状,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
4、工作作风飘浮,方法简单粗暴,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有的乡村主要领导民主意识差,搞一言堂,家长制,缺少正常的民主气氛;有的干部工作中短期行为严重,只求眼前,不顾长远,搞形式主义,干面子活,做表面文章,应付上级,弄虚作假;有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一靠骂二靠罚,人为制造一些不安定因素,造成群众的抵触情绪,致使干群关系紧张,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5、个别干部在任期内滥用权力,为政不廉,降低了基层党组织和乡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有的'村干部以权谋私,偏亲向友,仗权种地;有的村干部耍威风,搞特权,贪图享受,腐化堕落,不顾乡情民意,外出雇小车、配手机,出入歌舞餐厅;有的村干部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还有的村干部为官几任村貌依旧,村干部住房一个比一个漂亮。
上述问题的产生,既有基层干部本身的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从主观上分析,一是多年计划经济沉淀的积弊以及长期的封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影响,制约了干部思想解放程度,使之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是有些基层干部轻视对党的理论政策的学习,整天忙于事务,自我约束能力差,理想、宗旨动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滋生,一些干部把手中的权力作为捞取实惠的资本、享乐的依托,由公仆蜕变成老爷。从客观分析,一是有的乡党委对乡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在干部队伍建设上缺乏长远的治本措施,往往重使用、轻培养,重调整、轻教育。有的乡一年两次调整乡镇主要领导,使得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少长远的打算。二是后备干部队伍后继乏人,总觉得人才难找,干部难选,问题的关键是有的乡镇抓这项工作的领导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措施还不到位,选拔干部筛来选去,总是局限在几个人身上,致使工作没有实现重大的突破和进展。三是有的职能部门服务意识比较弱,布置工作时不切实际地压数字指标,不能给乡村干部的成长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人为地制造出一些矛盾。
鉴于上述问题和现状,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必须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我县实际,科学制定全县乡村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从宏观上制定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治本措施。通过制定规划,使我们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制定规划要从实际出发,本着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规划,在五年内使乡镇干部普遍达到大专上文化水平,村级干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班子成员年龄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使乡村两级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在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都得到改善。大幅度地提高乡村干部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带领农民发展经济、搞好三个文明建设的本领,从而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乡村干部队伍。
第二,花大气力对乡村干部队伍进行全面的整顿建设,从根本上改变结构,提高素质。抓住基层干部素质升级的良好契机,要对部分乡镇和薄弱后进村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整顿建设。制定整建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实施。按照考核、调整、整改建制、检查验收等工作程序和先乡后村的顺序进行。整顿考核中做到“三个结合”,即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相结合,个别谈话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考核与经济审计相结合。在考核的基础上,下气力对后进乡镇和后进村领导班子进行整顿,本着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论的原则,对那些政治素质不高、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为政不廉、群众不拥护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少数贪污腐化、践踏政策法律的乡村干部要坚决惩处。调整中,重点是选准用好党政一把手。克服计划经济体制下选拔干部看谁听话、谁老实、谁稳当的弊端,把那政治素质好,领导能力强,有市场经济头脑、工作作风好,勇于开拓进取的年轻干部选拔到乡村主要领导岗位上。调整中要注意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宽选人渠道,打破地域、行业、身份界限,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形式发现人才,采取内选、下派、交流等多种办法选拔人才,尤其要注意从科技大户、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回乡青年的优秀党员中发现和选拔村干部。要从机关干部、优秀大学生中选派干部,注重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加强乡村两级领导力量。通过调整整顿的乡村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使乡村干部思想观念上有新的转变。要以更新观念为突破口,全面提高乡村干部驾驭市场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要认真组织乡村系统学习市场经济理论,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国内省内的先进典型,学习本地发展市场经济、致富奔小康的典型,对照典型找距,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市场导向观念,围绕市场引导群众大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多种经营;牢固树立科技兴农的观念,运用科技发展“两高一优”农业,走产业化集约经营的道路;牢固树立开放、竞争的观念,积极参与国内乃至国际经济大循环。通过干部思想上的解放,观念上的更新,带来我县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提高上的飞跃,进而带来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农村经济的大发展。
第四,加大培训力度,搞好乡村两级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培训。培训是提高基层干部素质的根本措施,基层干部调整面的加大,更需要抓紧培训。要制定全县乡村干部培训规划,各乡镇也要制定规划,分层次、分期分批地进行。对培训内容全县要编写统一的培训教材,以学习市场经济理论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十六大精神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普遍进行一次理想、宗旨、政策和民主法制教育。特别要加大党的农村政策教育的力度,使乡村干部的政策水平有明显提高,达到学习宣传政策要透彻,理解政策要全面,执行政策要自觉,贯彻落实政策不走样。同时,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乡村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使乡村干部努力把完成上级任务和维护群众利益统一起来,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教育培训阵地以县乡两级党校和职教中心为依托,以农广校、农民技术函授为网络,实现培训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县委党校培训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培训村支部书、村委会主任和其他乡镇干部,乡镇党校培训其他村干部和党员。县职教中心长年培训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35岁以下的乡村干部以函授的形式学习先进的农业科技和管理技术。培训方式方法除系统授课外,要充分利用电化教育手段,多制作一些高质量的录像片,进行收看。还要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到先进发达地区,特别是我县的一些先进乡镇去实地参观考察,开阔视野,增长本领。
第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让农村基层干部都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主心骨和贴心人。要加强对干部的宗旨教育、政策法制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提高干部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加强乡村制度和法制建设,全面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努力做到“按章办事”,“依法治村”。要使基层干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尤其是教育乡镇党政一把手和村支部书记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讲究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注重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遇事同群众商量,反对强迫命令;注重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引导;注重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注重发扬民主,充分发挥一班人的作用;注重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反对以权谋私。
第六,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加强日常管理。一是要加强领导,把乡村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到各乡镇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中,至少要每半年研究部署一次。各乡镇党委和各有关领导部门要为乡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坚决制止各种打击报复干部的行为。要支持和鼓励机关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工作。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对那些完不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打不开局面,干不了事、不干正事或给村集体经济和其它事业造成一定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该罚的罚,该处分的处分,该从现职岗位上调整下来的坚决调整下来,绝不能姑息迁就。三是搞好干部监督。村干部每年至少要向党员和村民报告一次民主评议,由乡村干部述职,让广大党员和群众认真评议乡村干部的思想、行为和工作中的优缺点。实行审计监督制度。每年由乡镇经管站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审计一次,对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进行离任审计。坚持实行县委组织部门对村党支部书记上管一级制度。防止个别乡镇党委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的随意性和标准不高的问题。四是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干部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挂钩的结构工资。对实现当年责任目标,实绩突出,贡献较大,尤其是在减轻农民负担,提高本村人均收入,增加村集体积累和完成急难新任务方面工作出色的,以及被上级表彰的干部要予以重奖;根据实际情况,搞好养老保险,让干部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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